比丘尼傳白話文 · 題解

《比丘尼傳》,梁釋寶唱撰,四卷。它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一部比丘尼傳記,是一部具有重要價值的佛教專門史著作。 撰者釋寶唱,俗姓岑,吳郡(今江蘇蘇州)人。少家資不寬,勤田為業。然其稟性敏慧,文思穎脫,旁搜他求所見之書,日夜不輟,從容誦讀。年十八,依當時名僧釋僧佑,受戒出家,住莊嚴寺,出入三藏,博採群言,並開庭講經,啟悟士俗。又從處士顧道曠、呂僧智,學習《莊》、《易》、經、史,因而識見弘通,學業淵雅,為日後大規模著述奠定基礎。齊末因戰亂,曾避居閩越一帶,天監四年(公元五0五年)還金陵,梁武帝擢為新安寺寺主。受命編集《眾經擁護國土諸龍王名錄》、《眾經護國鬼神目錄》,以備舉辦禳災建福之法會時查用。武帝特重此書,親覽其辭,謂為靈驗。 《續高僧傳.寶唱傳》稱:「所以五十許年,江表無事,兆民荷賴,緣斯也。」可見所撰之重要。 天監七年(公元五0八年),武帝勅令莊嚴寺僧旻撰《眾經要鈔》八十八卷,開善寺智藏撰《義府》八十卷,建元寺僧朗注《大涅槃經》七十二卷,寶唱「兼贊其功,綸綜終始,緝成部勅」(《續高僧傳》),亦足窺武帝對他的推崇。另據史料記載,華林園佛殿乃武帝藏經之所,曾命僧紹撰《華林佛殿經目》,書成之後,武帝意猶未愜,又勅命寶唱重撰。撰成後,武帝覽之大悅,遂勅職掌華林園寶雲經藏。寶唱撰述甚豐,除上述諸作外,尚有: 《續*輪論》七十餘卷 《法集》一百四十卷 《經律異相》五十五卷 《飯聖僧法》五卷 《名僧傳》三十一卷(以上據《續高僧傳》載錄) 《眾經諸佛名》二卷 《眾經懺悔滅罪方法》三卷 《眾經護國鬼神名錄》三卷 《眾經擁護國土諸龍王名錄》三卷 《眾經目錄》四卷(以上據《歷代三寶記》,是書載寶唱撰集八部,一O七卷) 《出要律儀》二十卷(據《大唐內典錄》增入) 《比丘尼傳》四卷(據《開元釋教錄》增入) 寶唱撰集凡十餘部,三百餘卷。此外據《高僧傳》卷三〈求那毘地傳〉載,寶唱還幫助扶南《今柬埔寨》僧人僧伽婆羅譯出《大阿育王經》、《解脫道論》等。不過,他的貢獻主要還不在譯經,而在於對佛典的部別區分及對佛史資料的搜集整理。前者如《眾經目錄》和《經律異相》,後者如《名僧傳》和《比丘尼傳》。 兩晉以還,佛法隆盛,寺廟蜂起,僧尼雲集,迨及蕭梁,此風更熾,梁武帝不僅崇佛佞佛,更以佛學為治國安邦之策。佛門昌隆如斯,也定然會對佛教現實發展中的史實資料的搜集整理,提出相應的要求,作為一個關心佛教、宣弘大法的佛門名僧,寶唱深感責無旁貸。其《名僧傳》序云:「外典鴻文,布在方冊,九品六藝,尺寸罔遺。而沙門淨行,獨亡紀述,玄宗敏德,名絕於古,擁嘆長懷,靡茲永歲。」(據《續高僧傳.寶唱傳》引)因而撰《名僧傳》以述名僧之行跡,旁及西域中土之僧人,時間肇自中土佛教初興之時,網羅搜集,振史傳以方厥,起絕代於秘聞,撰文三十一卷,紀名僧四百二十六人,成書於天監十三年(公元五一四年)。 自此之後,寶唱又感僧事有錄,尼行難尋,遂萌撰述尼傳之意,並於天監末、晉通初年(公元五二O年左右)成《比丘尼傳》四卷。《比丘尼傳》序稱:「夫年代推移,清規稍遠,英風將范於千載,志事未集乎方冊,每懷慨嘆,其歲久矣。」可見,撰《比丘尼傳》與撰《名僧傳》出於同樣的用心:搜羅史籍,嘉惠佛林。兩書一僧一尼,比勘而行,可知撰者淵深之為文用心也。 為僧徒立傳,前人雖無專書,但經籍中多有涉及;為比丘尼立傳,則可謂開天闢地第一遭,這是一大創舉。且後世佛苑,此音絕響,故而此傳乃中國佛教史上寡二少雙之作,顯得彌足珍貴。 《名僧傳》因於唐未入內典收藏,故唐後逸失。然今從日本鎌倉時僧人宗性之《名僧傳鈔》中,亦可見其規模。全書區宇鴻大,網羅稱齊,共分十八科,載四百二十六人傳記,凡三十餘卷(《大唐內典錄》作三十一卷,《隋書.經籍志》作三十卷) 。 而《比丘尼傳》凝篇較小,它不以搜羅宏富為標的,入傳尼僧經過嚴格的遴選,邈邈數百年,煌煌千餘寺,尼僧紛紜,何可萬計!而此尼傳只錄六十五人。故其搜括刊芟,頗有法度可循。 一、從入選比丘尼情況來看,入選之人大都為名尼,她們對當時尼僧文化有重要影響,同時在社會政治、文化中起重要的作用。如晉簡靜寺的妙音尼、宋晉賢寺的法淨尼。 二、所選之尼有不少在中土比丘尼發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價值,如晉竹林寺的淨檢尼,為中國比丘尼之開山人物;晉洛陽城東寺道馨尼,乃中國尼僧最早講經之人。 三、記載「貞心亢志,奇操異節」的人,以德操作為甄選標準,這一點所占比例也最大。 《比丘尼傳》序中云: 「像法東流,淨檢為首,綿載數百,碩德系興;善妙、淨珪,窮苦行之節;法辯、僧果,盡禪觀之妙。至若僧端、僧基之立志貞固,妙相、法全之弘震曠遠,若此之流,往往間出,並淵深岳峙,金聲玉震,實惟菽葉之貞干,季緒之四依也。」 在具體行文中,確也貫徹了這一原則。作者對尼僧生平瑣事所記甚少,而對其德操的一二事例則詳加描述。她們或寬容為懷、棄物如塵(如惠湛尼遇劫而舍衣),或捨身佛法、視死如歸(如善妙尼、曇簡尼燃火自焚),或陶心大法、凝念如痴(如僧果尼悄然入定而形若枯木) ,如此等等,皆所謂風烈英徽,為百代之雅範也。 在選材上,還有一點值得一提。由於材料的限制,此書詳今而略古。兩晉一百餘年,可入選者僅十三人;宋、齊至梁天監,歷時不足百年,卻入選五十二人。同時,由於受當時政治、地域的影響,此書又詳南而略北。據《辯正論》載,東魏、西魏時有僧尼兩百多萬,北魏時人數更是有增無減。 《續高僧傳》卷八載,至北齊時,全國有僧尼兩百多萬。僧尼總數以百萬計,比丘尼數自不在少。可是對於如此情況,《比丘尼傳》幾乎未有涉及,北朝尼僧的活動也不得而見,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缺憾。 寶唱在自序中談到撰述此書方法時說: 「始乃博採碑頌,廣搜記集,或訊之傳聞,或訪之故老,詮序始終,為之立傳……不尚繁華,務存要實。」 寶唱此言大抵不誣。唐道宣曾言寶唱作《名僧傳》有「文勝其質」之弊端,而在此《比丘尼傳》中則鮮有此虞。其行文芊蔚清雅,敘事精萃簡明,唯以存實為重,一切可有可無之論盡皆刪削。它既不像慧皎《高僧傳》那樣講究鋪排,也不似寶唱自己在《名僧傳》中那樣注重辭藻。 正如撰者所言,他在搜羅爬梳材料中的態度是嚴肅的。尼僧情況前賢之文多所不載,經傳中亦多付闕如,可謂一無依傍,因而作者只能跨越佛門,涉略經史,廣采記、集、碑、頌、史、志。這一點在尼傳中皎然可辨。 如宋景福寺慧果尼,傳稱:「宋青州刺史北地傅弘仁,雅相嘆賞,厚加賑給,以永初三年割宅東面,為立精舍。」撰者在「永初三年」下自注云:「曇宗云:『元嘉七年,寺主弘安尼以起寺,願借券書見示永初三年。』」曇宗此語出自《京師塔寺記》。傳下加注,以求密合,作者態度之謹嚴正灼然可觀。 宋吳太玄台寺法相尼傳中稱其為「吳郡人,安苟女也。」下自注云:「《宣驗記》云:『是即安苟也。』」這裡則採取不同說法,錄而備考的態度。《宣驗記》,宋劉義慶撰,為筆記小說,可見寶唱撰此書時,收錄材料已涉入筆記逸聞之中,其搜羅之勤之廣當亦不難見出。 撰者在尼傳序中稱自己除搜錄文字數據外,還「訊之傳聞,訪之故老」,進行實地考察,以求資料來源之豐富和準確。宋蜀郡善妙尼有捨身撫養妹妹,最終又捨身自焚之事,傳中已有詳載,撰者又於篇末自注云:「問益土人,或雲元嘉十七、八年燒身,或雲孝建時,或言大明中,故備記之耳。」此即為親自探訪之證。 尼僧行跡,材料難尋,故每得一碑、一記,都彌顯珍貴。若無其它數據相佐,有時難免照錄,或加以縮寫,以求其本真。生當齊梁時的禪林寺名尼淨秀,卒後梁文壇巨擘沈約曾作有〈南齊禪林寺尼淨秀行狀〉,文載《廣弘明集》卷二十三。《比丘尼傳》也列禪林寺淨秀尼傳。二文如出一轍,只有繁簡之別(沈文繁,寶唱之作簡)。文長不便徵引,茲舉一段淨秀出家前後的描寫,以供比勘: 沈約之〈行狀〉云: 「性聰叡,幼而超群。年至七歲,自然持齋。家中請僧行道聞讀《大涅槃經》,不聽食肉,於是即長蔬不噉,二親覺知。若得魚肉,輒便棄去。昔有外國晉練道人出於京師,往來梁舍,便受五戒,勤翹奉持,未嘗違犯。……(後出家住青園寺)有開士馬先生者,於青園見上,即便記言:『此尼當生兜率天也。』又親於佛殿內坐禪,同集三人,忽聞空中有聲,狀如牛吼。二尼驚怖,迷悶戰傈。上澹然自若,徐起下床,歸房執燭,檢聲所在,旋至構欄。二尼便聞殿上有人相語云:『各自避路。』」 寶唱之《尼傳》云: 「淨秀幼而聰教,好行慈仁。七歲自然持齋。家申請僧轉《涅槃經》,聞斷魚肉,即便蔬食,不敢令二親知。若得鮭鱔,密自棄去。從外國沙門晉練,諮受五戒,精勤奉持,不曾違犯。……時有馬先生,世呼神人也,見秀記言,此尼當生兜率。嘗三人同於佛殿內坐,忽閒空中聲,狀如牛吼。二人驚怖,唯秀澹然,還房取燭,始登階,復閒空中語曰:『諸尼避路。』」 淨秀卒於梁天監六年(公元五0七年),沈約之〈行狀〉也定作於此後不久,沈約卒於天監十三年,而寶唱之《尼傳》最早成書不早於天監(公元五O二——五一九年)末,傳中載道貴、法宣尼卒於天監十五年(公元五一六年),而其自序中稱:「起晉昇平,迄梁天監。」故《尼傳》定在〈行狀〉之後成書,沈文正是寶唱「廣搜碑頌」之對象,唱書襲用沈文亦彰彰明甚。由此也表明:《比丘尼傳》可能帶有一種資料纂集的性質。 《比丘尼傳》是中國佛教史上最早的一部描寫中國婦女奉佛的專著,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每為研究中國佛教史的學者所重。它不僅對於了解中國比丘尼的發展情況,而且對於研治整個佛學、探測六朝時期的社會文化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茲摘其要者略述如下: 第一、提供中土比丘尼初創時期的重要史枓 西域比丘尼產生甚早,釋迦牟尼佛姨母大愛道(Mahaprajapati)即是其地尼僧的創始人。自此以後,比丘尼和比丘一道發展起來。後龜茲等地也相率建立了比丘尼制度。 僧佑《出三藏記集》卷十一〈比兵尼戒本所出本末序〉中就介紹了龜茲(今新疆》的比丘尼情況: 阿麗藍(百八十比丘尼)、輪若干藍(五十比丘尼)、阿麗跋藍(三十尼道),右三寺比丘尼總依舌彌受法戒。此三寺尼,多是蔥嶺而來的王侯婦女,為道遠集斯寺。 《比丘尼戒本》於前秦建元十五年(公元三七九年)由僧純、曇充傳入,其時中土比丘尼尚處於萌芽狀態,而龜茲的尼院經濟就相當發達了。可見中土比丘尼制度建立在龜茲之後是十分明頭的。 《比丘尼傳》為我們提供了中土比丘尼產生的最早情況。據本書載,中土比丘尼肇始於西晉末年的建興年間(公元三一三——三一七年),第一批尼僧共有二十五人,淨檢就是其中的一個。 中土比丘尼的建立受到西域比丘尼制度的影響,大愛道所創立的第一個比丘尼僧團以及寺院有僧尼二眾的制度均給中土以直接啟發。然中土比丘尼的創立又緣於中土婦女自身的覺悟,淨檢則是其實際創始人。〈淨檢尼傳〉載: 「後沙門法始,經道通達,晉建興中,於宮城西門立寺。檢乃造之,始為說法,檢因大悟。念及強壯,以求法利,從始借經,遂達旨趣。他日云:『經中云:比丘、比丘尼,願見濟渡。』始曰:『西域有男女二眾,此土其法未具。』檢曰:『既雲比丘、比丘尼,寧有異法?』始曰:『外國人云:尼有五百戒,便應是異,當為問和上。』和上(即罽賓智山)云:『尼戒大同細異,不得其法必不得授,尼有十戒,得從大僧受,但無和上,尼無所依止耳。』檢即剃落,從和上受十戒,同其志者二十四人,於宮城西門共立竹林寺,未有尼師,共諮淨檢,過於成德。」 此節文字由淨檢覺中土無尼之憾,到問僧、受戒、建寺,最後到立師,將比丘尼初建時的狀況敘述得十分清晰。中土第一個比丘尼僧團的形成在此初露面目。 同時,這一尼傳還記載了中國第一次比丘尼在船上受戒的史實。當時僧建請曇摩羯多於洛陽建戒壇,沙門道場以《戒因緣經》為難,認為他傳戒結界不合法,遂浮舟於泗河,以成結界,淨檢等四人便在這船上受了戒。 《比丘尼傳》對比丘尼受戒的發展情況的記載,尤具價值,可補史傳所記之闕。按佛教入教儀式規定,女子出家,二十歲之前,要先受沙彌尼戒,共十條,故亦稱受十戒;二十歲後,要受具足戒,又稱大戒,共三百四十八戒,或稱五百戒。與比丘不同,比丘尼受此戒時,要先後從比丘、比丘尼二眾而受,戒師須由十人組成,所謂「三師七證」。經過二度受戒,即成為正式比丘尼。 但草創時期,比丘尼受戒儀規未完備,尚處於摸索階段。淨檢尼等先從智山受十戒,後又於昇平元年(公元三五七年)從外國沙門曇摩羯多受具足戒。從受十戒的建興年間(公元三一三——三一七年)到昇平,其間已有四十年。 但此種戒法有一重大缺憾,按比丘尼戒法規定,比丘尼受具足戒,必有十位著名尼僧在場,晉安令首尼雖從佛圖澄和淨檢尼受具足戒(見卷一〈安令首尼傳〉),但未得十人,故此戒法仍有未備。 且晉世以來,比丘尼受戒主要是從比丘受戒,大都未從比丘尼受。晉世四眾皆備,但比丘尼受戒卻一直是在這種不完備的情況下進行的,直到宋元嘉十二年?(公元四三五年)這一狀況才有所改觀,然其間又經過了約八十年的時間。 《比丘尼傳》環拱於這一問題作了至為豐贍的記載,這也是這部傳記所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卷二〈慧果尼傳〉、〈僧果尼傳〉、〈寶賢尼傳〉,卷三〈德樂尼傳〉,卷四〈淨秀尼傳〉等,均對此載記甚詳。最早從二眾受具足戒的是宋景福寺慧果、淨音等三百餘人。卷二〈寶賢尼傳〉載: 「初,晉興平中淨檢尼,是比丘尼之始也,初受具足戒,指從大僧。景福寺慧果、淨音等,以諮求那跋摩。求那跋摩云:『國土無二眾,但從大僧受得具戒。』慧果等後遇鐵薩羅尼等至,以元嘉十一年,從僧伽跋摩,於南林寺壇,重受具戒。非謂先受不得,謂是增長戒善耳。」 關於這次大規模受戒的起因、過程,寶唱又在〈慧果尼傳〉、〈僧果尼傳〉中詳加交待。其〈慧果尼傳〉稱: 「到元嘉六年,西域沙門求那跋摩至,果問曰:『此土諸尼,先受戒者,未有本事,推之愛道,誠有高例,未測厥後,得無異耶?』曰:「無異。」又問:『就如律文,戒師得罪,何無異耶?』答曰:『有尼眾處,不二歲學,故言得罪耳。」又問:『乃可此國先未有尼,非閻浮無也。』答曰:『律制:十僧得受具戒,邊地五人亦得授之。正為有處,不可不如法耳。』……九年,率弟子慧燈等五人,從僧伽跋摩重受具戒。」 慧果在這次諮問中,深感中土尼戒不整,其中涉及無二眾受戒是否合理,尼師不足十人能否受戒等問題。最後決定重修戒法,以起微妙之善心。在大僧主持下,從鐵薩羅尼等十人以受戒。慧果在完足中土尼眾之戒法上卓然有功。宋贊寧《僧史略》卷上所引〈薩婆多師資傳〉:「此方尼於二眾受戒,慧果為始也。」可能正本於此傳。 在〈僧果尼傳〉中,則詳細描述了這次受戒的過程: 「元嘉六年,有外國舶主難提,從師子國載比丘尼來至宋都,住景福寺。……到十年,舶主難提復將師於國鐵薩羅等十一尼至。先達諸尼,已通宋語。請僧伽跋摩於南林寺壇界,次第重受三百餘人。」 《比丘尼傳》這些詳細的記載,為中國佛教史留下了十分珍貴的資料。尼戒逐步完善的情況在六朝時的佛教傳集中鮮有記載,惟《高僧傳》對此有所涉及。《高僧傳》卷三〈求那跋摩傳〉云: 「時景福寺尼慧果、淨音等,共請跋摩云:『去六年,有師子國八尼至京,雲宋地先未經有尼,那得二眾受戒,恐戒品不全。』跋摩云:『戒法本在大僧眾發,設不本事,無妨得戒,如愛道之緣。』諸尼又恐年月不滿,若欲更受。跋摩稱云:『善哉!苟欲增明,甚助隨喜,但西國尼年臘未登,又十人不滿,且分學宋語,別因西域居士, 更請外國尼來,足滿十數。』」 卷三〈僧伽跋摩〉亦云: 「初,三藏法師(即僧伽跋摩)明於戒品,將為景福寺尼慧果等重受具戒。是時二眾未備,而三藏遷化。俄而師子國比丘尼鐵薩羅等至都,眾乃請跋摩為師,繼軌三藏。」 這樣,《高僧傳》和《比丘尼傳》二相比勘,即可得此事之詳。然慧皎所記,較寶唱為略,尤其對此次受戒尼僧的具體情況沒有涉及,而對此受戒的過程也語焉未詳。兩書合而觀之,許多前人的謬說亦不俟煩言而解。 如《高僧傳》稱元嘉六年師子國來尼八人,後又請鐵薩羅等比丘尼至。《比丘尼傳》稱元嘉六年師子國有比丘尼至宋都,住在景福寺,並學宋語,十一年又有鐵薩羅等十一尼至,前後計有十九人,受戒時定有先期到達的那些已懂宋語的比丘尼。而許多書中載此史實云:「元嘉十年請師子國鐵薩羅等十一尼受戒」,此實為誤記。 菩薩戒也是佛門戒法之一,為大乘戒法,但此戒不是必須,而是自願,梁武帝等就受過此戒,自稱「菩薩戒弟於」。關於比丘受菩薩戒,史不乏載,但比丘尼受此戒,則史書鮮見。《比丘尼傳》正可補這一缺憾。其卷二〈法盛尼傳〉稱法盛曾「從道場寺偶法師受菩薩戒」。此後,受菩薩戒者漸多。菩薩戒興起於梁、陳二代,而比丘尼受菩薩戒,宋時就已經流行,這也是很有史料價值的。 另外,東晉和南北朝時期,《十誦律》在南方非常流行。《高僧傳.明律篇》認為:「《十誦》一本,最勝東國。」這一點在《比丘尼傳》中也可得到證實。 據載,宋、齊、梁時代比丘尼多重律學,在律學之中,又獨鍾《十誦》,而當時名重京都的律學大師法穎等宣講《十誦》,尼眾便爭相聽受。《比丘尼傳》有關《十誦》的記載對研討六朝律學的傳布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第二、提供了諸家所無的佛教史資料 〈淨檢尼傳〉稱:「晉咸康中,沙門僧建於月支國得《僧祇尼羯磨》及《戒本》,昇平元年二月八日,於洛陽譯出。」僧佑《出三藏記集》、慧皎《高僧傳》以及《開元釋教錄》等均所不載,《比丘尼傳》提供了此二經譯者、翻譯時間的珍貴資料,故為世所重。 佛教傳入東土之始,佛與黃老並祠,視佛為中國之神仙方術之一,並將老子與釋迦牟尼佛比並。然晉世以來,佛、道之爭日顯劇烈,理論界之筆戰也酣然熾盛。《比丘尼傳》對此也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材料。其卷一〈道馨尼傳〉載: 「晉泰和中,有女人楊令辯,篤信黃老,專行服氣。先時人物,亦多敬事,及馨道王,其術寢亡。令辯假結同姓,數相去來,內懷護嫉,伺行毒害。後竊以毒藥內馨食中,諸治不愈。」 從其語氣看,寶唱顯然是奉佛輕道的。這雖系道佛相爭之一斑,但因信仰不同,竟然演成蓄意謀殺之地步,可見其衝突之劇烈。 從這段敘述,還可看出一點,即道教本來在民間信仰中占統治地位,「先時人物,亦多敬事」,但佛教傳入後,道教便漸失往日之隆興,這可能也是道佛相爭的根本原因。「及馨道王,其術寢亡」,佛道間的替嬗之跡瑩然可觀。 這一點在〈道容尼傳〉中也有所體現。晉簡文帝本信道教,服膺清水道師,並割第為之立道舍。雖經道容竭力勸諫,他卻始終不聽。後簡文帝因此而屢招不祥,道容尼卻為他除掉邪魔,於是他才翻然易轍,棄道從佛。這種態度的變化既反映出佛道相爭相替的歷史事實,同時它也對前代重黃老之風起了一定的矯正作用。 南方重義門,北方重禪學。然南方禪學雖不及北方發達,但確也頗具規模。晉宋之際,南方禪學就為世所重,但比丘尼奉禪之說史無所載,惟《比丘尼傳》言之棊詳,正可從一個側面看出當時禪法流行之勢態。 《比丘尼傳》所列婦女奉禪,兩晉無載,宋時頗多,中有宋景福寺法辯尼、竹園寺慧濬尼等。降及齊梁,奉禪之風亦有增未減,如齊禪基寺僧蓋尼、華嚴寺妙智尼、東青園寺法全尼、梁長樂寺曇暉尼、閒居寺惠勝尼、底山寺道貴尼等等。禪法在南方婦女奉佛者之中信眾頗多。 宋明帝泰始三年,明帝為淨秀尼所建之禪林寺為宋、齊、梁三代比丘尼禪學宗寺,一如道場寺(被時人稱為「禪窟」)之於比丘之地位。比丘尼在此競相以禪寂為樂,悉心禪觀,靜守定慧,一心獨往,忘卻世道紛紜。《比丘尼傳》還載有尼僧多頌《首楞嚴》、《楞伽經》、《勝鬘經》,以尋求心法要旨。 《比丘尼傳》另載有當時禪師授禪的情況。畺良耶舍是宋時著名禪師,《高僧傳》有傳。但他在比丘尼中授禪的情況,皎書則語焉未詳。《比丘尼傳》有關此禪師的記載,正可補其不足。 卷二〈法辯尼傳〉載:法辯曾「從道林寺外國沙門畺良耶舍,諮稟禪觀,如法修行。」卷四〈曇暉尼傳〉載畺良耶舍還西去蜀地援禪,「元嘉九年,有外國禪師畺良耶捨入蜀,大弘禪觀」。 《比丘尼傳》還列有諸傳乏載的禪師,如隱、審二法師,尼傳有多處載其行跡。如卷四〈僧述尼傳〉雲僧述「從隱、審二法師,諮受秘觀,遍三昧門」。卷三〈僧蓋尼傳〉言其「受業於隱、審二禪師,禪師皆嘆其易悟」。卷三〈慧緒尼傳〉又載有玄暢禪師從蜀下荊授禪之事。此皆足補史傳之闕。 齊梁時禪師《高僧傳.習禪篇》未載,道宣之《續僧傳》也列之甚少,《比丘尼傳》所記其時授禪情況,為中土禪學史研究提供了信而有徵的資料。 第三、提供了六朝時寺廟情況的新材料 兩晉和宋、齊、梁、陳的寺院如雨後春筍,據唐法琳《辯正論》和道世《法苑珠林》載,西晉兩京有寺一百八十所,東晉建寺一千七百六十八所,宋有寺一千九百一十三所,齊有寺二千零十五所,梁有寺二千八百四十六所。對於如此龐大的寺院群,若想知其詳、究其極是相當困難的。 梁曇宗《京師塔寺記》、慧皎《高僧傳》、唐許嵩《建康實錄》,都有這方面的記載,但只是極小的一部分。《比丘尼傳》出現了大量的寺廟記載,許多寺廟冥然未見於諸傳之中,尤其關於尼寺源流的交待,更在中國寺院考辨中具有突出的價值。 《比丘尼傳》記載了二十五座新建尼寺,對其建寺的時間、人物、規模乃至名稱原委等均有程度不同的交待,其中晉七座、宋五座、齊十座、梁三座。 晉七尼寺分別是:號稱中國尼寺之祖的淨檢等二十四人共立之竹林寺、安令首尼所建的建賢寺、司空何充為康明感所建的建福寺、晉穆帝何皇后為曇備所建的北永安寺(又稱何後寺,乃晉世著名尼寺) 、晉康帝褚皇后為僧基尼所建的延興寺、晉明帝為道容尼所立的新林寺、大傅司馬道子為妙音尼所立的簡靜寺。其中建福寺、北永安寺等是影響較大、持續時間較長的著名尼寺。 在宋世的六個新建尼寺中,有景福寺、南永安寺、菩提寺、青園寺、竹園寺、禪林寺等,其中景福寺,曇宗《京師塔寺記》有載,但極為簡略。《比丘尼傳》則將所建時間、地址、源由、人物以及百年左右此寺中尼僧活動情況詳加記載。宋著名尼僧慧果、法辯,齊淨虔、僧猛均居於此寺,開庭講法,篤念修行,社會名流也常出入此寺,蔚為一時之盛事。 青園寺也是南朝名寺,宋後廢帝和大臣常親臨此寺,曇宗《京師塔寺記》謂此寺為王景深為業首尼所建;《比丘尼傳》則更相擴展,謂:「元嘉三年,王景深母範氏,以王坦之故祠堂地,施首起立寺舍,名日青園。齊肅徒眾,甚有風規。潘貴妃嘆曰:『首尼弘振佛法,甚可敬重。』以元嘉十五年,為首更廣寺西,創立佛殿。復拓寺北,造立僧房。賑給所須,寺業興顯,眾二百人,法事不絕。」這段敘述遠較曇宗所記為詳,成了後世了解這所著名尼寺的重要材料來源。 齊時,尼傳共錄新建尼寺有:眾造寺、齊明寺、東青園寺、西青園寺、法音寺、福田寺、集善寺、王國寺、齊興寺、竹園寺等十所。至梁時,又共記新建尼寺有閒居寺、頂山寺兩座。這些尼寺的記載也頗具史料價值,為後世研治六朝寺院及其沿革洞開了一條途徑。 如青園寺又有東西二寺之分,二者孰先孰後?又何以分為二寺?前人對此多付闕如,而觀乎〈法全尼傳〉則曉然覺悟。其文云:「寺(青園寺)既廣大,閱理為難。泰始三年,眾議欲分為二寺。時寶嬰尼求於東面起立禪房,更構靈塔,於是始分為東青園寺。」 這段記載雖字數不多,卻將「分為二寺」的理由、時間、人物一一交待出來,同時,它又與〈業首尼傳〉中有關青園寺的記載有互見之妙,對探究青園寺的沿革極具史料價值。 《比丘尼傳》中,對諸尼寺的雕刻造像等有所記載,它是研究中國佛教藝術史的有用材料。茲舉一例以明之。卷二〈道瑗尼傳〉載: 「以元嘉八年,大造形像,處處安置。彭城寺金像二軀,帳座宛具;瓦官寺彌勒行像一軀,寶蓋瓔珞;南建興寺金像二軀,雜事幡蓋;於建福寺造臥像並堂,又制晉賢行像。供養之具,靡不精麗。又以元嘉十五年,造金無量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