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文選讀 · 癸辛雜識

呂叔湘 《筆記文選讀》
周密 周密,字公謹,號草窗,先世濟南人,南渡後僑居吳興。密淳祐中官義烏令,宋亡不仕。善為詞,有《洲漁笛譜》行世,又嘗選南宋詞人佳作為《絕妙好詞選》,復著筆記《齊東野語》《癸辛雜識》《武林舊事》等多種,皆有名,亦一時健筆之士也。《野語》多記時政,或為考證辨訂之作,《雜識》則瑣事雜言為多,體例不同,然其間亦有一事兩見者。《雜識》作於杭州之癸辛街,故以為名,非記年也。書分前、後、續、別四集,南宋人筆記往往如此,蓋當時此類書行銷已廣,作家受書賈之請屬,隨得隨刊者。刊本常見者有學津討原及津逮秘書兩種。咸多訛誤,今參校錄寫。至如「健啖」條「於役荊南」兩本皆作「均役」,殊不可解,顯由假「於」為「於」而又以形近誤為「均」,類此者即於寫錄時更正,然如「大父廉儉」條「待子弟仆甚嚴」,「仆」字上下當脫去一字,無由臆定,亦即聽之也。 健 啖 趙溫叔丞相,形體魁梧,進趨甚偉,阜陵素喜之。且聞其飲啖數倍常人。會史忠惠進玉海,可容酒三升。一日召對便殿,從容問之曰:「聞卿健啖,朕欲作小點心相請,如何?」趙悚然起謝。遂命中貴人捧玉海,賜酒至六七,皆飲釂。繼以金拌捧籠炊百枚,遂食其半。上笑曰:「卿可盡之。」於是復盡其餘。上為之一笑,其後於役荊南,暇日欲求一客伴食不可得。偶有以本州兵馬監押某人為薦者,遂召之燕飲。自早達暮,賓主各飲酒三斗,豬羊肉各五斤,蒸糊五十事;趙公已醉飽摩腹,而監押者屹不為動。公云:「君尚能飲否?」對曰:「領鈞旨。」於是再進數杓。復問之,其對如初,凡又飲斗餘乃罷。臨別忽聞其人腰腹間砉然有聲,公驚曰:「是必過飽,腹腸迸裂無疑。吾本善意,乃以飲食殺人!」終夕不自安。黎明,亟遣鈴下老兵往問,而典客已持謁白曰:「某監押見留客次謝筵。」公愕然,延之,叩以夜來所聞。跼蹐起對曰:「某不幸抱飢疾,小官俸薄,終歲未嘗得一飽,未免以革帶束之腹間。昨蒙宴賜,不覺果然,革條為之迸絕,故有聲耳。」 【註解】 趙溫叔:趙雄字溫叔,淳熙五年拜相。 阜陵:宋孝宗。 史忠惠:史浩,孝宗時為相。浩初諡文惠,寧宗時改諡忠定,此雲忠惠,殆作者誤記。 玉海:飲器大者稱「海」;玉海,蓋以玉為之者。 中貴人:宦官。 釂:飲酒盡爵曰釂,猶今言乾杯。《禮記·曲禮》:長者舉未釂,少者未敢飲。 拌:同「槃」,今作「盤」。 籠炊:即籠餅,又稱蒸餅,宋仁宗名禎,語訛近蒸,故蒸餅改稱炊餅,即今之饅頭。 荊南:趙雄罷相後知江陵府事,江陵在唐為荊南節度使治所,故習稱荊南。(宋為荊湖北路治所,荊湖南路則治潭州,今長沙。) 蒸糊:米麵之粉,以水調和曰糊;蒸糊仍即饅頭。 五十事:五十件。 鈴下:古稱將帥治事之所曰鈴閣,鈴下謂侍衛之卒,《晉書·羊祜傳》:鈴閣之下,侍衛者不過十數人。 典客:職司接待賓客者。 謁:通名請見為「謁」,通名之刺亦稱「謁」。 見:音現,今通作「現」。 跼蹐:恐懼貌。 果然:飽也。《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討論】 (1)試述一與飲食習慣有關之異事。(2)舊時習以陵寢之名為帝皇之別號,如宋仁宗稱昭陵,神宗稱裕陵,徽宗稱祐陵,高宗稱思陵,孝宗稱阜陵。此亦中國人名別稱之一種方式,不可不知。(3)鈴閣本來聯用,而「閣下」「鈴下」涵義絕不相同,此成語之所以為成語。能更舉數例否?(4)本之實為果,「果」乃名聞,「果然」則用為形容詞,「果腹」則用為動詞。此種一字數用而詞性不同之例,試更舉之。 送 刺 節序交賀之禮,不能親至者,每以束刺僉名於上,使一仆遍投之,俗以為常。余表舅吳四丈,性滑稽。適節日無仆可出,徘徊門首,恰友人沈子公僕送刺至。漫取視之,類皆親故。於是酌之以酒,陰以己刺盡易之。沈仆不悟,因往遍投之,悉吳刺也。異日合併,因出沈刺大束,相與一笑。鄉曲相傳,以為笑談。然《類說》載陶谷易刺之事,正與此相類,恐吳效之為戲耳。又雜說載司馬公自在台閣時,不送門狀,曰:「不誠之事,不可為之。」滎陽呂公亦言:「送門狀習以成風,既勞作偽,且疏拙露見可笑。」則知此事由來久矣。 今時風俗轉薄之甚,昔日投門狀有大狀、小狀;大狀則全紙,小狀則半紙。今時之刺,大不盈掌,足見禮之薄矣。 【註解】 刺:通名之帖;古無紙,削竹木為之,故曰刺。 鄉曲:鄉里。 類說:曾慥編,摘錄漢晉以來雜書小說為之,凡六十卷。 陶谷:五代末宋初人。 雜說:泛稱小說筆記,非書名。 門狀:即名刺。 台閣:台謂御史台,閣謂諸殿閣學士。 滎陽呂公:呂希哲,北宋名儒,哲宗、徽宗時人。 【討論】 (1)名刺本作何用?(2)名刺大不盈掌,作者已致慨嘆,今則更小,才寬二三指耳。大抵取其便利,未必即為風俗轉薄之證。正如昔日長袍,今多短服,亦因求行路作事之方便,不得不爾,豈亦得謂為風俗轉薄?試就今昔風尚不同之一事作一短文。(3)詮釋「節序」「滑稽」「親故」「異日」「合併」諸詞語。 故都戲事 余垂齠時,隨先君子故都,嘗見戲事數端,有可喜者。自後則不復有之,姑書於此,以資談柄雲。 呈水嬉者,以髹漆大斛滿貯水,以小銅鑼為節,凡龜鱉鰍魚皆以名呼之,則浮水面,戴戲具而舞,舞罷即沈。別復呼其他,次第呈伎焉。此非禽獸可以教習,可謂異也。 又王尹生者,善端視。每設大輪盤,徑四五尺,畫器物、花鳥、人物凡千餘事。必預定第一箭中某物,次中某物,次中某物。既而運輪如飛,俾客隨意施箭,與預定無少差,或以數箭俾其自射,命之以欲中某物,如花須、柳眼、魚鬣、燕翅之類,雖極微藐,無不中之。其精妙入神如此。然未見能傳其技者。 又太廟前有戴生者,善捕蛇。凡有異蛇,必使捕之。至於赤手拾取,如鰍鱔然。或為毒蝮所齧,一指腫脹如椽,旋於笈中取少藥糝之,即化黃水流出,平復如初。然十指所存亦僅四耳。或欲捕之蛇藏匿不可尋,則以小葦管吹之,其蛇則隨呼而至,此為尤異。其家所蓄異蛇凡數十種:鋸齒、毛身、白質、赤章;或連錢,或紺碧,或四足,或兩首;或僅如秤衡而首大數倍,謂之飯揪頭,雲此種最毒。其一最大者如殿楹,長數尺,呼之為蛇王。各隨小大以筠籃貯之,日啖以肉。每呼之使之旋轉升降,皆能如意。其家衣食頗贍,無他生產,凡所資命惟視吾蛇尚存耳。亦可彷彿豢龍之技矣。 又嘗侍先子觀潮。有道人負一簏自隨,啟而視之,皆枯蟹也。多至百餘種:如惠文冠,如皮弁,如箕,如瓢,如虎,如龜,如蟻,如蝟;或赤,或黑,或紺,或斑如玳瑁,或粲如茜錦;其一上有金銀絲,皆平日目所未睹。信海涵萬類,無所不有。昔聞有好事者,居海瀕,為蟹圖,未知視此為何如也。 杜門追想往事,戲書。 【註解】 垂齠:「齠」同「髫」;垂髫謂垂髮為飾,即童年。 先君子:古時對人自稱其父,存曰「家君」「家尊」,沒曰「先君」「先子」。今普通稱「家嚴」與「先嚴」。 故都:此書作於入元之後,故稱杭州為故都。 談柄:談話之資料。 節:節拍;此處謂以鑼聲指揮。 連錢:如錢之相連,即連環形。 秤衡:秤之杆。 視吾蛇尚存:柳宗元《捕蛇者說》:「吾恂恂而起,視其缶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 豢龍:《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昔有颺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以服事帝舜,帝舜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 觀潮:錢塘江入海處為兩岸山勢所逼,潮勢甚大,八月中旬尤甚,遠近來觀。 惠文冠:漢代武官之冠,貂尾為飾,惠文之名本於戰國趙惠文王。 弁:皮弁,亦武人之冠。 茜錦:茜草可染紅色。 杜門:杜,塞也;言閉戶不出。 【討論】 (1)試即兒時所見戲事為短文。(2)「談柄」與「話柄」有何異同?比亦成語各具個性之一例也。(3)此篇「視吾蛇尚存」句出於柳文(見注釋),而柳文又隱取張儀問其妻「視吾舌尚在不?」之語(見《史記·張儀傳》)。昔人作文,以此相尚,其甚者謂當無一語無來歷。居今日讀古人文字,此事不可不知,卻不必仿效。蓋偶一為之,似若可喜,句句蹈襲,未必為文章生色,徒自苦耳。 大父廉儉 大父少傅素廉儉。僑居吳興城西之鐵佛寺,既又移寓天聖佛剎者,幾二十年,杜門蕭然,未嘗有毛髮至官府。時楊伯子長孺守湖,嘗投謁造門,至不容五馬車,伯子下車,顧問曰:「此豈侍郎後門乎?」為之歆嘆而去。 時寓公皆得自釀,以供賓祭。大父雖食醋亦取之官庫。一日與客持螯,醯味頗異常時。因扣從來,蓋先姑婆乳母所為斗許,以備不時之需者,遂命亟去之。曰:「畢竟是官司禁物,私家豈可有耶?」其自慎若此! 待子弟仆甚嚴。雖甚暑未始去背子、鞋、襪。 【註解】 大父:祖父。 吳興:今浙江吳興縣。 毛髮:即絲毫之意。 楊長孺:字伯子,楊萬里子。守湖州,有治績,後制撫廣東福建等路。 守湖:吳興縣屬湖州。 五馬車:古時載車以四馬為常,惟太守出則增一馬,故以五馬為太守之美稱,此是漢代之制,宋世未必仍用五馬,然太守之車自當較民間所用為大。 寓公:仕宦之寄寓他鄉者。 賓祭:賓客與祭祀。 官庫:宋世酒醋皆由政府專賣,禁民自釀。 持螯:食蟹。 醯:醋。 扣:詞叩,問也。 背子:今稱背心。 【討論】 (1)儉是美德,不獨物產艱難,不容浪費,亦因惟能儉始能廉,廉者,非義弗取,就個人言,乃立身處世之大綱大則,就社會言,穩定秩序之重要因素。於今時尚奢靡,流弊昭彰,在人耳目。試就此意為文論之。(2)「楊伯子長孺」,稱人兼字與名,文言中習見。或先字後名,如此處之例;或先名後字,如薛福成敘曾文正幕府賓僚:「……郭公嵩濤筠仙,劉公蓉霞軒,李元度次青……」共八十三人,皆用比例。 文山書為北人所重 平江趙升卿之侄總管號中山者云:近有親朋過河間府,因憩道傍,燒餅主人延入其家,內有小低閣,壁帖四詩,乃文宋瑞筆也。漫云:「此字寫得也好,以兩貫鈔換兩幅與我,如何?」主人笑曰:「此吾傳家寶也,雖一錠鈔一幅亦不可博。咱們祖上亦是宋民,流落在此。趙家三百年天下,只有這一個官人,豈可輕易把與人邪?文丞相前年過此與我寫的,真是寶物也。」斯人樸直可敬如此。所謂公論在野人也。 【註解】 平江:宋平江府,今吳縣。 總管:宋制諸州府有兵馬總管。 河間府:今河北省河間縣。 帖:今通作「貼」。古時無論名詞動詞皆作「帖」。 文宋瑞:文天祥字宋瑞,號文山。 漫:隨便,不經意,似有意似無意。 博:換取。 兩貫鈔,一錠鈔:元代行交鈔,初發中統鈔自十文至二貫,分十種,以一貫鈔淮錢一千,值銀一兩;以五十貫為一錠鈔,銀一錠重五十兩也。其後鈔濫物貴,改發至元鈔,新鈔一貫抵舊鈔五貫,十貫遂為一錠。(貫與錠皆借為本位,事實上不得兌換。) 【討論】 (1)試述文天祥之事跡,乃得人崇敬之故。(2)「公論在野人,」是否謂士大夫昧於真是非?讀書所以明理,何以讀書人反不如村店野人?試說此中有何道理。(3)此篇所記兩人對語,為語錄體之白話,有白話成分,亦有文言成分,唐宋人筆記中常見。其中白話詞語亦有與現代用法略異者,如「換兩幅與我」「把與人」「與我寫的」之「與」今皆作「給」,「把與人」之「把」今作「拿」。 梨 酒 仲賓又云:向其家有梨園,其樹之大者每株收梨二車。忽一歲盛生,觸處皆然,數倍常年,以此不可售,甚至用以飼豬,其賤可知。有所謂山梨者,味極佳,意頗惜之。漫用大瓮儲數百枚,以缶蓋而泥其口,意欲久藏,旋取食之。久則忘之,及半歲後,因至園中,忽聞酒氣熏人。疑守舍者釀熟,因索之,則無有也。因啟觀所藏梨,則化而為水,清冷可愛:湛然甘美,真佳醞也,飲之輒醉。回回國葡萄酒,止用葡萄釀之,初不雜以他物。始知梨可釀,前所未聞也。 【註解】 觸處:到處。 旋:隨時,臨時。今作「現」,如雲「現做」「現賣」。 初不:並不。 【討論】 (1)梨化為酒,與米麥高梁之可釀酒,其理有何異同?(2)「不可售」應作「賣不了」講,若作「不能賣」講,句意便不可通。通常說「售」作「賣」講,實則應講「賣出」。文言詞語與白話詞語,往往貌似相當,實不相等,皆如此例。 白 蠟 江浙之地舊無白蠟。十餘年間,有道人自淮間帶白蠟蟲子來求售,狀如小芡實,價以升計。其法以盆桎樹(原註:桎字未詳),樹葉類茱萸葉,生水旁,可扦而活,三年成大樹。每以芒種前,以黃草布作小囊,貯蟲子十餘枚,遍掛之樹間。至五月,則每一子中出蟲數百,細若蠛蠓,遺白糞於枝梗間——此即白蠟——則不復見矣。至八月中,始剝而取之,用沸湯煎之,即成蠟矣(其法與煎黃蠟同)。又遺子於樹枝間,初甚細,至來春則漸大。二三月仍收其子,如前法散育之。或聞細葉冬青樹亦可用。其利甚博,與育蠶之利相上下,白蠟之價比黃蠟常高數倍也。 【註解】 白蠟:亦曰蟲白蠟,為蠟蟲之分泌物,用以澆燭。 芡實:俗稱「雞頭」。 扦:即插枝法。 芒種:二十四節之一,在夏至前半月。 黃蠟:蜜蠟粗製者色黃,故稱黃蠟。 【討論】 (1)蠟蟲有兩種:一棲水蠟樹上,即此處所記;一棲女貞樹上,即此處所謂細葉冬青樹也。蠟蟲雌無翅而雄有翅,雄蟲交尾後即死,雌蟲以所分泌蠟質塗其身以度冬,後亦死。此處所云「細若蠛蠓」及「則不見矣」皆指雄蟲,至於狀如小芡實之蟲子,實即已塗蠟質之雌蟲也。五六月間,雌蟲遺體中之卵孵化而出,故曰「一子中出蟲數百」。(2)以一種昆蟲之生活史為題作小記。 魚 苗 江州等處,水濱產魚苗,地主至於夏皆取之出售,以此為利。販子輳集,多至建昌,次至福、建、衢、婺。其法作竹器似桶,以竹絲為之,內糊以漆紙,貯魚種於中。細若針芒,戢戢莫知其數。著水不多,但陸路而行,每遇陂塘,必汲新水,日換數度。別有小籃,制度如前,加其上以盛養魚之具。又有口圓底為尖罩籬之狀,覆之以布,納器中.去其水之盈者,以小碗。又擇其稍大而黑鱗者則去之;不去則傷其眾,故去之。終日奔馳,夜亦不得息,或欲少憩,則專以一人時加動搖;蓋水不定則魚洋洋然無異江湖,反是則水定魚死,亦可謂勤矣。至家,用大布兜於廣水中,以竹掛其四角,布之四邊出水面尺餘;盡縱苗魚於布兜中。其魚苗時見風波微動,則為陣順水旋轉而遊戲焉。養之一月半月,不覺漸大,而貨之。或曰:初養之際,以油炒糠飼之,後並不育子。 【註解】 江州:今江西省九江縣。 建昌:今江西省南城縣。 福、建、衢、婺:福州,今福建省會;建州,今福建省建甌縣;衢州,今浙江省衢縣;婺州,今浙江省金華縣。 【討論】 (1)前篇及此篇皆寫微物細物,看似易為,實則難工,為練習寫作之重要途徑。試以「養魚」「養蜂」「養雞」等為題,仿作短文。(2)詮釋「輳集」「戢戢」「陂塘」等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