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音訓小學書解 · 小學題辭標題音訓小學書解卷之一
立教第一計氏日:立教者,明三代所以教人之法也。蓋人之良心本無不善,由有生之後,氣稟所拘,物慾所蔽,任其私意妄作,而後始有不善。聖人設教,使養其良心之本善,去其私意之不善,其上者可入聖,其次者可為賢,又其次者不失為善人。此先王之時,所以民用和睦,上下無怨,而比屋可封也。又曰:小學書綱領有三:立教、明倫、敬身,內、外篇皆然。○本篇凡三十一條。
內篇子思子曰
:子者,男子之尊稱。子思作中庸。天命之謂性,天以此理命於人,無有不善,所謂仁、義、禮、智、信,五者之性是也。命,猶令也。性即理也。率性之謂道,率,循也。道,猶路也。循此理而行,便是日用常行之道。修道之謂教。修,謂品節之也。人性雖善,而氣稟不齊,則日用之閒,不能無過不及之差,故聖人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所謂教也。則天明,性與道,即上天之明命。則者,法而餞之也。遵聖法,教即聖人之成法,遵者依而行之也。述此篇,俾為師者知所以教,而弟子知所以學。教小子而不本於此,非教也;入小學而不本於此,非學也。知此,則教非徒教,而學非徒學矣。
列女傳曰:古者婦人妊子,妊娠之初,必慎所感。感於善則善,感於惡則惡。妊娠也。寢不側,側,側身而臥也。寢不側,寢,以正也。坐不邊,邊,偏身而坐也。坐不邊,坐以正也。立不蹕,蹕,足偏任也。立不蹕,立以正也。不食邪味,邪味,謂六畜之外,皆非正味,食以正也。割不正不食,割,切肉也。切肉不正,猶不食,甚言食之必以正也。席不正不坐。席,坐席也。設席不正,猶不坐,甚言坐之必以正也。目不視邪色,邪色惡紫亂朱之意,欲其視以正也。耳不聽淫聲,淫聲惡鄭聲,亂雅樂之意,欲其聽以正也。夜則令瞽誦詩,瞽盲,樂宮也。不能視者,精於聲詩,所以導情性之正。瞽誦詩,則所聞者無非正矣。道正事。道言也道正事,則所見者又無非正矣。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過人矣。上文幾一寢、一坐、一立、一食、一視一聽者,無不出於正,則子之生也,容貌自然端正,而才質亦與常人不同矣。
二
、內則曰:內則記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則。凡生子,擇於諸母與可者,諸母,眾妾也。與可者,言眾妾中或無其人,則他人有其德可為子師者,亦擇取之也。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寬裕,德量寬洪而臨事不迫也。慈惠,德性慈仁而有愛及人也。溫良,言動粹和而秉心純淑也。恭敬,容止端莊而執事有恪也,端莊而敬謹也。具此八善,只慎於事而訥於言,則婦人之全德也。使為子師。子師教子以善道者有能如此之人則可為子師司馬溫公曰子始生求乳母必擇良家婦矣注本人稍溫厚者乳母不良非惟敗亂家法兼令所飼之子子能食食教以右手此教以飲食性行亦類之之法食飯也用右手取能言男唯女俞此教以應對之法男其便也應唯取其應聲之速女俞則聲本溫公曰:子能言,教之,自柔而婉矣。注名及唱喏萬福安置。男鞶革,鞶,帶也。男之帶用革,以男鞶為盛帨巾者,非是。女鞶絲。女之帶用絲口,革取其強健,絲取其柔軟。六年教之,數與方名。此教以六藝之始也。數乃六熟之一,謂一、十、百、千、萬。方名謂本。溫公曰:始,東西、南北也。注習書字。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此教以男女之別也。不使同席而坐,同器而食,蚤其別也。八年,古人八歲入小學,則有事師爭長之道。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屍一扉,門二扉。古人設席於地,就之飲食。必後長者,行坐皆居長者之後。始教之讓。此教以六行之始也友悌乃六行之一教之讓示以廉恥也出入門戶欲其食之讓也記曰建之齒隨行兄之齒鴈行行之讓也又曰衽席之上讓而本在下觴酒豆肉讓而受惡坐與飲食之讓也注溫公曰稍有知則教之以恭敬尊長有不識尊卑長幼者則嚴訶禁之注曰古者胎教況於巳生子始生未有知固舉以禮況於已有知孔子曰幼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顏氏家訓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故在謹其始,此其理也。若夫子之初生也,使之不知尊卑長幼之禮,遂至侮詈父母,敺擊兄姊,父母不知訶禁,反笑而獎之。彼既未辨好惡,逐謂當然。及其既長,習以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複製。於是父嫉其子,子怨其父,殘忍悖逆,無所不至。此蓋父母無深識遠慮,不能防微杜漸,溺於小慈,養成其惡故也。九年,教之數日。謂朔望本與六甲注。溫公曰:始為之講解,使曉義理。十年,十歲以後,有學無教。出就外傳,外傳教學之師,出而就學。居宿於外,日之所居,夜之所宿,皆於外也。學書計,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六歲已教之數,此則備學諸筭法;巳習諸書字,此則備學諸字體。衣不帛襦袴,張子曰:襦,今奧子,袴則今袴也。不以帛則用布。舊說用帛太溫,恐傷陽氣。禮帥初,帥,循也。前已教之遜讓,但循習先曰所為,不敢變也。朝夕學幼儀。言從朝至夕,學幼事,請肄簡、諒。肄,吉也。?,謂簡易不煩;諒,長之儀,謂信實不誑。簡則易從,諒則易知。童子未能致文,故姑教之本。溫公曰:自以簡未能擇信,故且使之守信,注是以往。可。以博觀群書,然必擇其精要者而誦之,如禮記則學記、大學、中庸、樂記之類。其異端非聖賢之書傳,宜禁之,勿使妄勸,以惑亂其志。觀書皆通,始可學文辭。十有三年,學樂,樂謂六樂六藝,有六樂之目,聲音所以養其耳。誦詩、詩謂六詩,亦六藝之一。歌詠所以養其情性。舞勺,舞蹈,所以養其血脈。勺,籥也。舞籥者,文舞用羽籥。成童謂十五以上。舞象,武舞也。武舞用干戈。學射御,六藝有五射、五御之目。射可觀德,御則范以馳驅。二十而冠,曲禮:二十曰弱,六藝之正也。冠,冠加冠也。始學禮,有五禮之曰,禮,所以固其肌,冠則備服膚之會,筋骸之束也。可以衣裘帛,可以衣裘帛矣。舊說血氣強盛,故可衣裘帛。舞大夏,犬夏,禹樂,乃文武兼備之樂舞也。舞勺則有文而無武,舞象則有武而無文,至此然後舞備夏舞,兼有羽篇、干戚。惇行孝弟,八年教謹讓,十年學幼儀,則巳知孝弟之道矣,至此則益加以篤行也。惇,篤厚也。博學不教,博學廣博其所學也。不教以方,學未成,未可以教人也。內而不出。志乎內而無事乎外,有所入,無所出也。三十而有室,曲禮曰:三十曰壯,有室。室,妻也。始理男事。男事,謂正室齊家之事也。博學無方,方,猶常也。至此學無常師,惟志所好也。孫友視志。孫,順也。順於朋友,視其志意所尚也。上文博學不教,內而不出,獨善而已,至此謂博學無方,孫友視志,取諸人以為善也。取諸人以為善,則與人為善矣。四十始仕,曲禮曰:四十曰強而仕。方物出謀發遽,多,猶比也。物,猶事也。方物出謀,則謀不過物;方物發慮,則慮不過物。一事有一事之理,不過物者,所謀所慮,盡其事之理而巳。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於道有合,則服其事以從君,不合則惟有去而巳。合否在彼,有命存焉,從去在我,有義存焉。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統一官之政也。七十致事。致其事於君而告老。
女子本溫注公曰女子六歲始習女工之小者七歲誦孝經論語九歲講解論語孝經及列女傳女戒之類略晴大意注曰古之賢女無不觀圖史以自鑒如曹大家之徒皆精通經術論議明正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詩,執俗樂,殊非所宜也。○安定胡先生曰:鄭待之音,導淫以教女子,非所宜也。十年不出常居本供川程先生曰:先夫久侯氏內也。注十八歲時,誦古詩曰: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燭。自是日暮則不復出房閣。既長,好文而為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則深以為非。姆教,婉娩聽從,姆,女師也。婉娩,柔順貌。婉謂言語之柔順,娩謂容貌之柔順。聽從,謂順從女師之教也。執麻枲,麻枲謂績事。治絲繭,絲繭,謂蠶事。織經組?,織以機,任以箴。組紼,俱條也。薄闊為組,似繩為?。學女事,以共衣服。以上共衣服之事也。觀於祭祀,帝力事即當器知宗廟祭祀之禮。納酒漿,籩豆菹醢,竹曰籩,木曰五菹。醢皆豆實。菹,菜茹、醢,肉醬。周禮有七菹七醢。納謂置之於神座。禮相助奠。謂以禮相長者,而助其饋奠之事。禮相以容,助奠以力,以上共祭祀之事。
十有五年而笄,筭人,簪也。此謂應年許嫁者。女子許嫁笄,未許嫁則未笄。二十而嫁,自十五至二十,皆可嫁之年。有故。二十三年而嫁,有故,謂父母三年之喪。聘則為妻,聘,問也。婚禮有問名。妻之為言齊也。以禮聘問,則得與夫敵體也。奔則為妾。妾之為言接也,言接見於君子,不得與之敵體也。聘者自我問之,奔則不待聘問而從之者也。
三
、曲禮曰:幼子常視母誑,幼未有知,常宜示以正事,不官示以斯誑。立必正方,立必正向一方,不斜向也。不傾聽。頭容直不得,傾頭蜀聽左右國。
四
、學記曰:古之教者,家有塾,門側之堂謂之塾。古者擇里中之道德者,坐於兩塾以教之。黨有庠,五百家為黨,在黨則名謂之庠。術有序,術讀為遂。萬二千五百家為遂,在遂則名謂之序。六鄉同六遂。國有學。國謂天子諸侯之國都,在國則名謂之本,教以人倫,亦因其固有者而導之耳。書曰:學注天敘有典,?我五典,五惇哉。此之謂也。
五
、孟子曰:人之有道也,人皆有秉彝之性。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人之常情,但欲飽暖安佚,縱其情,則何所不至。則近於禽獸。禽獸無別。今但欲飽暖安逸,不教不知義理,何以異於禽獸乎?但言近者,厚之辭也。聖人有憂之,謂堯、舜。使契為司徒,契,臣名,司徒,掌教之官。教以人倫,倫,序也。人之所以為人者,其倫有五。父子有親,父子之道,天性主恩。故父必慈,子必孝。君臣有義,君臣以義合主敬,故君必使臣以禮,臣必事君以忠。夫婦有別,男子願為之有室,女子願為之有家,因制其婚姻之禮,以成夫婦,使各有配偶而不相亂,是謂有別。長幼有序,長者尊稱,幼者卑稱。里不得十尊,尊不得陵卑,是謂有序。朋友有信。同門曰明,同志曰友,亦以說合。不誠無實,則交道離,故必有信。
六
、舜命契曰:舜,虞帝名。百姓不親,百姓所以不相親睦者。五品不遜,皆由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人倫之品,不順其序。汝作司徒,司徒堂徒眾之官也。人生而群,必明倫理以教之,故亦曰掌教之它。敬敷五教,在寬。五教謂父子則教之有親君臣則教之有義夫婦則教之有別長幼則教之有序朋友則教之有信布此五教於天下,以敬為主,而行之以寬,則優柔浸漬,以漸而入,其天性之真,蓋有自然呈露而不能自巳者矣。命夔曰:夔,舜臣名。命汝典樂,典,主也,命以主樂之事。教胄子。胄,長也。胄子,謂元子以下至公卿大夫之適子也。直而溫,直者易失之嚴,必不足於溫,故欲其溫。寬而栗,寬者易失之縱,必不足於栗,故欲其栗。此二者所以慮其偏而輔翼之也。剛而無虐,剛者易至於虐,故欲其無虐。簡而無傲,簡者易至於傲,故欲其無傲。此二者所以防其過而戒禁之也。詩言志,志者,心之所之,有所之,必形於言。歌永言,形於言,必有長短之節,故歌者所以長於言也。聲依永,聲者,五聲,宮、商、角、征、羽也。有長短,必有高下清濁之殊,故五聲因此而為之節。大抵歌聲長而蜀者為宮,以漸而清且短者為商、角、征、羽。律和聲,律謂十二律,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大呂、夾鍾、中呂、材鍾、南呂、應鐘六,為律六為呂黃鐘律最長以次而短所以和五聲八音克諧八音謂金石絲竹匏士革木以此也聲律被之於八音則無不和矣無相奪倫,不相侵亂,失其倫次。神人以和。可以奉之朝廷,薦之郊廟,而神人以和矣。
七
、周禮大司徒周禮,周公所作周官六典之書。大司徒地官卿。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物,猶事也。典,猶舉也。以三事教其萬民,教既成,則卿大夫舉其賢者、能者,以得鄉飲酒之禮、賓客之獻,其書於王,一曰六德。於心之知、仁、聖、義、忠、和。知謂達於事理,是非不惑,謂德。仁謂愛人利物,僭怛不忍;聖謂明睿通達,燭物不遺;義謂剛義果斷,制事得宜。忠謂盡己之心,主於誠實;和謂發而中節,無所乖房。注云不剛不柔是也。○人性之德有五,曰仁、義、禮、智、信而巳。此六德先言智而後言仁,先言聖而後言義者,以知為先也。聖則智之至也,知斯二者是也。忠則發己自盡,即信也。和則剛柔中節,即禮也。二曰六行,行於身之謂行。孝友、睦姻、任恤,孝謂順於父母。友謂和於兄弟,睦謂睦於宗族,姻謂親於外親任謂信於朋故恤謂周於鄰里鄉黨○人之行莫大於孝自父母而兄弟又推於宗族婚姻又推而朋友鄉黨行之序也二曰六藝、有成材謂之藝。藝雖枝能之末,而妙道精義,實在其中。禮樂、射御、書數。禮謂習於度數之節文,所以教之中也。樂謂明於聲音之高下,所以教之和也。射謂射法,驗其正鵠之中否,以觀德行也。御謂御法,銜者執轡,立於車上,欲其調習,不失驅馳之正也。書謂書字之體,可以見心畫;數謂筭敷之法,可以盡物變。以鄉八刑紏萬民。紏,割,察也。以八者之刑,糾察萬民之過,而斷割其罪也。一曰不孝之刑,罪莫大於不孝。二曰、不睦之刑,內不能睦於宗族。三曰、不姻之刑,外不能和於親戚。四曰、不弟之刑,不言不友,而言不弟,言兄不友其弟則教之,弟不恭厥兄則刑之,使少者不敢凌長也。五曰、不任之刑,謂欺誑不信也。六曰、不恤之刑,謂坐視患難,不相救恤也。七曰、造言之刑,謂訛言惑眾者。八曰、亂民之刑謂亂民攺作執左道以亂政者。
八
、王制曰:樂正崇四術,立四教,崇高也高尚其術以作教樂正樂官之長掌國子之教四作,謂下文詩、書、禮樂四者之術;四教,謂下文春、夏、秋久四時之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順,依也。造,成也。先王以此四者成就人材,教者但依此而行。春秋教之以禮樂,春學樂,樂陽也;秋學禮,陰也。冬夏教以詩書。夏誦詩,詩陽也;冬讀書,書陰也。合而言之,屬詩、樂聲,所以為陽;書禮屬事,所以為陰。○按:王制多言殷制,則所謂詩、書禮樂,非今經書之文虞矣。書巳言禮與詩、樂,而書則歷代寶之以為大訓者,自古教人,不出此四事。子所雅言詩、執禮、書,又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亦此意。
九
、弟子職曰:先生施教,言師之所以教。弟子是則。弟子當效而法之。溫恭自虛,溫和而恭敬,又以謙恭之心承之。所受是極。則其所受,無非極盡之言矣。蓋惟虛則能受人之盡言,自然說到道理極盡處。見善從之,見人之善,聽而從之,則見非徒見。聞義則服。聞人之義,服而行之,則聞非徒。聞溫柔孝弟,氣溫色柔,以吾事親事長之道而事師,則有順從而無違逆矣。母驕恃力。驕則不虛,恃力則無溫共之意。志母虛邪,立志不可虛偽,不可邪枉。行必正直。正則不邪,直則不虛。游居有常,所游以居之地,必有常所。必就有德。與正人同居並游,則聞見自然,曰於正直。顏色整齊,謂外貌之敬也。中心必式。式,有則也,謂中一之敬也。夙興夜寐,自早晨之興起,至夜分之寢寐,謂盡一日之力。衣帶必飭。飭,牢密整備也。朝益暮習,朝朝暮暮,增益而習熟之,則學業有加。小心翼翼。持心既細,愈密而愈嚴,亦敬之養於中者也。一此不懈,內外交盡,一於敬而無懈怠。是謂學則。則可以為受學之法則矣。
十
、孔子曰:弟子入則孝,為人弟子之道,入以事父母,當盡其孝。孝者,善事父母也。出則弟,出以事兄長,當盡其弟,弟者善事兄長也。謹而信,謹謂行之有常,信謂言而有實。泛愛眾而親仁,與眾人交際而無所不愛,惟於仁者之人則獨加親密也。行有餘力,行此數事,而有餘暇之日力。則以學文。即以此日力學,詩書六藝,學之文。程子曰:為弟子之職,力有餘則文,不修其職而先文,非為巳之學也。尹氏曰:德行本也,文藝末也。朱子曰:學文則有以考聖賢之成法,識事理之當然。
十一
、興於詩,興,起也。詩因人情之邪正以示勸懲,其言易曉,而諷詠之間,又有以感動而入於人心。故習於詩,則志意油然,有以興起,而去惡從善,自不能巳。立於禮,禮以恭敬辭讓為本,而有節文度數之詳,不可以毫髮僭差也。故習於禮,則德性堅定,而得所以自處之正位。成於樂。樂有五聲、六律、八音之節,而其聲氣之和,至與天地相應。故習於樂則有以存養其善心,以至於義精仁熟,而自和順於道德。
十二
、樂記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禮是恭敬之心,樂是和樂之心,斯須,是一離一合之頃也。禮、樂二者,是治身之具,不可斯須去離於身也。十三、子夏曰:賢賢易色。賢人之賢,至於變容動貌,是出於好賢之誠心也。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約言必以信是能盡誠以交於朋友也人之所以為學不過求欲能是四者耳,四者皆人倫之大,而行之必盡其誠,學求如是而巳。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故子夏言: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質之美,必其務學之至,雖或以為未嘗為學,我必謂之巳學矣。
明倫第二許氏曰:明,明之也。倫,倫理也。人之賦命於天,莫不各有當然之則,如父子之有親,君臣之有義,夫婦之有別,長幼之有序,朋友之有信,乃所謂天倫也。人而不能明人之倫理,則尊卑上下、輕重厚薄,淆亂而不可統理。其甚者至於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夫婦長幼、朋友各不居,其失婦長幼朋友之分,豈止不可統理,將見禍亂相尋,淪於禽獸而後己。此所以古之教者必以明倫為教,而學者亦必以明倫為學也。
內篇凡百七條。孟子曰
: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皆鄉學也。學即國學也。自國都以至鄉黨閭巷,莫不有學以教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之大倫有五,即五教之目也。教人之法,莫先於此矣。稽聖經,訂賢傳,賢人所述之傳,則訂而正之。述此篇以訓蒙士。述,纘也。述篇以示後學之蒙昧者。
內則曰:子事父母,本溫公曰:孫事,注祖父母同。雞初鳴,謂未辨色之時。咸盥漱,咸,皆也。盥謂盥手,漱謂漱口,致其絜也。櫛繼䈂,總,櫛,梳也。紲,黑繒韜發而結之也。並簪屬,橫施於髻中,以固髻也。總,裂練繒以束髮也。拂髦,拂,振去塵也。髦用發為之,象幼時著子,生三月,則剪其胎髮為春,帶之於首,男左女右。迨其笄冠也,則彩飾之加於冠。謂之髦者,不忘父母生育之恩也。父母喪則徹也。冠?纓,纓者,結之頷下,以固冠,結之。余者散而下垂,謂之?。端?、紳,端,玄端,士服,庶人深衣。韞蔽滕也。以韋為之,與裳同色,上系之革帶。紳,大帶也。搢笏,搢,猶投也。初笏於本溫,紳笏所以記事。注公曰:人用帽子衫帶。左右佩用紛帨刀礪觿燧之屬備尊者使令也紛帨謂五色紛繡以飾帨巾刀礪小刀及礱石也小觿能小結也觸狀如雖以象骨為之金燧取火於日木燧鑽火也。逼,屨著綦。逼,行縢也,以逼束具脛也。綦,屨系也。屨頭施系,以為行戒。婦。事舅姑如事父母。本溫公曰:孫注婦亦同。雞初鳴,咸盥漱,見前。櫛縱笄總,吉笄,今簪也。女子笄尺二寸。衣紳,左右佩用佩同前。右增佩箴管、線、纊之屬。箴貯以管,線財以纊。衿纓、綦屨,衿,猶結也。婦人有纓,示系屬。本。溫公曰:今用也。注冠子、背子。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即寢室。顏之推曰:由命士之上,父母異宮。及所,下氣怡聲,怡,悅也。下氣則不暴,怡聲則不厲。問衣燠寒、問衣燠,將徹之使清也。問衣之寒,將加之使溫也。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苛,疥也。抑,按也。搔,摩也。疾本溫公:痛則抑按,苛癢則搔爬。注曰:丈夫唱喏,婦人道萬福。問侍者:夜來安否何如?侍者曰:安。乃退。其或不安節,則侍者以告。此即禮之晨省也。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當先而先,當後而後,隨時所便。進盥,少者奉盤,盤承盥水者,奉盤者勞,故少者以之。長者奉水,奉水者逸,故長者以之。請沃盥。以水沃之而盥之。盥卒,授巾。巾以帨手。問所欲而敬進之,所欲如?粥、酒醴、飲食之類。柔色以溫之。溫,籍也。承尊者必和顏色。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本溫注公曰:父母、舅姑起,子供藥物,婦具晨羞,尊長舉著,子婦乃各退就食。注曰:藥物乃關身之切務,人子當親自檢數,調煮供進,不可但委婢僕。脫若有誤,即其禍不測。晨羞,俗謂黜心。易曰:在中饋。詩云:惟酒食是議。凡烹調飲膳,婦人之職也。近年婦女驕倨,皆不肯入庖廚。今縱不親執刁七,亦當檢校監視,務令清潔。男女未冠笄者。男未成人,女未許嫁。雞初鳴,咸盥漱,櫛縱,拂髦,並同上。總角、總角,收髮結之詩,所謂總角礦兮是也。衿纓,未筭,非許嫁之纓,此纓以屬物而巳。皆佩容臭。容臭,香物也。以纓佩之。香物若蘭、茝之屬,不佩用,而止佩容臭者,示未能即事也。迫近尊者,恐身有穢氣觸之,故佩香物也。陸氏曰:不言綦屨,童子不屨約。昩爽而朝,昧爽則辨色矣,後成人也。問何食飲矣。若巳食則退,古者昧爽巳食,見具餅之早。若未食,則佐長者視具。具謂餌具,視所具之饌,亦所以習之也。
二
、凡內外,此總論子婦之外,仆隸之等。愚謂內外恐兼婢僕言之。雞初鳴,咸盥漱,見上衣服仆詩賤,故不致詳。斂枕簟,斂枕篋簟,收而藏之。灑掃室堂及庭。古者寢室之制,外有門塾,自門而入,則庭也。左右有堂塗,自東階而後升堂,堂之中有戶,而後至正寢之室,又自東房北階而入,則為中。庭,亦有堂及室,此即燕寢之室也。灑掃則用水,以斂塵而掃去之。室堂及庭,則自內以及外也。布席,設坐席於地。各從其事。各從其所職之事,如男事於外,女服於內之類也。
三
、父母舅姑將坐,就坐而坐,即跪也,以無加雨足之上曰坐,伸兩膝危坐曰跪。奉席請何鄉,席,謂坐席也。請何鄉,順尊者所安也。將衽,衽,臥席也。將衽謂更臥處。長者奉席請何趾,此席謂臥席也。請何趾,欲止何鄉也。不敢斥言其首,敬之至也。少者執床與坐,說文云:床,安身之坐者。至於恭坐則席也。御者舉兒,侍御之人奉幾以進,使憑之。斂席與簟,見前。縣衾縣衾,斂,倉而懸之。篋枕,篋枕,斂枕而篋之。斂簟而襡之。獨謂以襡韜之,須臥更鋪之也。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傳移也。謂奠者之服御,不敢移動出。杖屨,祇敬之,勿敢近。杖屨服御之重者,彌須恭敬,勿敢迫近。敦牟巵匜,敦,今杯盂也。牟,士釜也。今以木為器,象土釜之形,皆盛黍稷器。巵,酒器也。匜,盛酒漿之器。非餕莫敢用餞食,尊者余也。與。恆飲食,與,及也。恆,常也。旦夕之常食也。非餕莫之敢飲食。非尊者所賜,飲余則不敢當尊者之奉也。
四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唯應之速。進退周旋,慎齊周旋者,周回而旋轉也。齊,莊也。進者則趨而進也,退者則去父母舅姑之側也。周旋在進退之間,周回而旋轉也。慎齊則無不敬矣。升降,出入揖游,揖抑也游揚也升者講階而入於堂上降則降階而出矣。升階,其容俯,故若抑下然;降則漸遠尊者,其氣舒,故若掦噦起然。不敢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胃受疾而為噦,心受疾而為噫,肺受疾而為咳,氣行十而為定,志疲則欠,體疲跛則仲倚,側足而倚。睇視,傾目而視也。不敢唾洟,垂口,唾洟鼻汁。寒不敢襲,雖寒,不敢重衣。癢不敢搔雖廣,不敢搔犯。方氏曰:子之於親也,衣。之,寒燠則問之。體之苛,癢則搔之,於已則寒不敢襲,痩不敢搔,愛敬之至,不有敬事,不敢袒裼。裼,露骨也。袒而有衣曰也裼,言尊長之前,有敬事方敢祖視,非敬事則不敢以勞倦袒裼。古人執事必以敬,故曰敬事。不涉不撅。授揭衣不因涉水,不敢揭衣。○記云:勞母袒,暑母褰。裳亦此意。非敬事,雖勞,亦不敢暑祖,非涉水,雖盛亦不敢褰裳。褻衣衾不見里,見里為其可穢。父母唾洟不見,輒刷去之。父母之垂洟,則刷去之,使不見,而己之唾洟則不敢。敬親之心,可謂至矣。冠帶垢,和灰請漱;和,漬也。手曰漱。冠帶尊,以手剌之,用力淺也。衣裳垢,和灰請澣。足曰澣衣裳卑,以足澣之,用力深也。衣裳綻裂,總箴請補綴。紵,猶解也。以線通箴,請補而完之。少事長,少謂子弟。賤事貴,賤謂仆隸之屬。共帥時。共,猶皆也。帥,循也。時,是也。言禮皆如此也。
五
、曲禮曰: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冬寒則溫被,夏暑則扇枕。昏定而晨省,定,安其床衽也。本溫公曰:父母、舅姑將寢,丈肩問其安否也。註:夫唱喏,婦人道:萬福安置。此即禮之昏定也。出必告,告而後出。反必面,反言面從外來,宜知親之顏色安否也。愚謂面如面君之面。告以言告親,面以面覲親也。所游必有常,游,必有常所,不敢妄踐,非禮之北。所習必有業,學必有正業,不敢妄觀非聖之書。恆言不稱老。廣,敬也。老是尊稱,稱老是自尊也。○黃氏曰:父母之年衰暮,人子是懼。此教人子對父母常言,須避諱老字,二則傷父母之心,一則孝子不忍斥言,非謂自身稱老也。
六
、禮記曰: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愛根於心之深則其動於氣也,必溫和而不粗厲。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氣既溫和,則見於顏色也,必怡悅矣。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色既溫和,則形於容貌之間,必婉順矣。孝子如執玉,恐墜。如奉盈,恐傾。洞洞屬屬然,如弗勝,如將失之。洞洞,質愨貌。屬屬,專一貌。如不能勝其重滿,或至墜覆也。上言愛,此言敬,故曰愛敬盡於事親。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嚴謂嚴肅,威謂威重,儼謂儼正,恪謂恪敬。言四者容貌,非事親之射也。事親當和順卑柔。○或問:愛敬盡於事親,嚴威儼恪亦敬也。饒氏曰:執玉奉盈,以卑承尊之敬;嚴威儼恪,以上臨下之敬,敬親當如執王奉盈。
七
、曲禮曰:凡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室中西南隅謂之奧,不主奧者所居,不敢當尊處。京山程氏補註曰:古人室東南隅開門,東北隅突,西北隅屋漏,西南隅奧。入門,先見東北隅,次到西北隅,然後到西南隅。坐不中席,席四人坐席端為上非惟不可上亦不可中或曰共坐則席端為上獨坐則席中為尊故卑者坐不得居,行不中道。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中也。路各有中,尊者當行,中道立。不中門。門中有闐,兩傍有根,中門本溫公曰:有謂根闐之中,尊者所行也。注賓客不敢坐於正聽,無書院,則坐於曰之傍側。升隆不敢由東階上下。馬不敢當氣,凡事不敢自擬於其父。食饗不為槩,槩,量也。待賓客饌具,必請之尊長,而制其多少之節。熊氏曰:此為傳家事任子孫者,若不傳家事,則子孫無待賓客之事。祭祀不為屍,屍代尊者之處,為其失子道,然則屍丨筮無父者。饒氏曰:不為屍,謂不主祭者之子。按禮,孫可以為王父屍,若其父主祭,則父不拜;子非其父主祭,則無妨。聽於無聲,常若親之將有所教,一傾耳不敢忘父母也。視於無形,常若親之將有所使,一舉目不敢忘父母也。方氏曰:無聲猶且聽之,況於聞親之聲乎?則召之無諾,從可知矣。無形猶且視之,況於視親之形乎?則顏之無犯,從可知矣。不登高,不臨深,為其近危,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也。不苟訾,不苟笑。為其近辱人之情不欲見毀不欲見笑二出言不敢忘父母也
八
、孔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遠遊則去就遠而為日久,定省曠而音問疏,不惟已之思親不置,亦恐親之念我不忘也。遊必有方。如已告詣甲,則不敢詣乙,欲親必知己之所在而無憂,召則必至而無失也。蓋子能以父母之心為心,則孝矣。
九
、曲禮曰:父母存,不許友以死,此身當服勤至死以事父母,許友則忘親矣。死謂相衛,非報仇讎也。口呂氏曰:先儒謂許報仇,雖父母歿亦不可。戰國遊俠以氣相許,結私交,報仇怨,流俗尚之,此先王之所必誅而無赦者也。
十
、禮記曰:父母在,不敢有其身,有,猶專也。身,非我之身,父母之身也。不敢私其財,財非我之財,父母之財也。示民有上下也。身及財皆統於所尊,則必無許身報仇之事也。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連馬家物之重者,自此遺彼曰饋,自下獻上曰獻。示民不敢專也。當稟命於父母,不敢擅以授人。
十一
、內則曰: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孝者敬者父母必愛之,恃其愛,則於尊者命之,或至違逆懈怠,則傷其平日慈愛之心也。唯孝故於命勿逆,惟敬故於命勿怠。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言尊者以飲食與已,後雖不嗜愛,必且嘗之,而待尊者命令已去之而後撤之。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言尊者以衣服與已,待後命而後藏去之。加之事人代之。已雖不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後復之。姑,且也。言尊者以事授已,而又使人代已之勞,雖不敬其妨巳業,且使代已者為之,且與之事,待其休解,而後複本事業於巳身,遠懟怨於勞事也。
十二
、子婦無私貨,無私貿易。無私蓄,無私藏蓄。無私器,無私置什器。不敢私假,家事統於尊,不私假借於人。不敢私與。亦不私本。溫公曰:俸祿及田宅,給與人注所入,盡歸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言婦家或有私親兄弟,賜與之茝蘭香物也。則受而獻諸舅姑。不敢私受舅姑受之則喜,猶己受之。如新受賜。新當作親。若反賜之,則辭,或舅姑不受,反令婦受之,則當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舅姑不見許,則是舅姑重賜之也。藏以待乏。藏,以待舅姑之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婦或有饋遺於私親兄弟。則必復請其故賜而後與之。舅姑有舊所賜物,必更請本。溫公曰:夫於舅姑而後與私親兄弟。註:人子之身,父母之身也。身且不敢自有,況敢有私財乎?若父子異財,互相假借,則是有子富而父母貧者,父母既而子飽者,賈誼所謂借父耰?,慮有德色;母取箕篇,立而誶語。不孝不義,孰甚於此!
十三
、曲禮曰:父召無諾,稱諾則其辭寬緩而似驕慢,父命宜急趨。先生召無諾,與父命同。唯而起。唯諾,皆應辭,唯恭於諾。
十四
、士相見禮曰:凡與大人言,始視面,始觀其顏色,可傳言未也。中視抱,客其思之,且為敬也。卒視面察其納言與否。也。母攺謂應對之間當正容體以待之母自變動,嫌懈惰也。眾皆若是。謂同在此者。若父子於父主恩。則游目,母上於面,母下於帶。所視差廣也。若不言,立則視足,伺其行。坐則視膝。伺其起。古者以尻著跖而坐,則膝居前,故視膝。
十五
、禮記曰:父命呼,唯而不諾。又有呼召,急應之,不敢稱諾,恐其緩也。手執業則投之,不暇習也。食在口則吐之,不暇食也。走而不趨。趨緩而走速。親老,出不易方,為其不信已所處也。復不過時。如期而反。親濟,父母有疾。色容不盛,發氣滿容,為盛色。此孝子之疏節也。疏節言未足為至孝也。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存焉爾。父所閱之書,猶有手之餘潤存焉。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爾。圈,屈木為之,巵匝之屬,謂母所嘗之器,猶有口之餘潤存焉。言孝子見親之器物,哀惻不忍用十也。
十六
、丙則曰: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孫,方氏曰:婢子,婢之子也,與禮自稱曰婢子異,蓋賤者之子若庶子、庶孫,謂庶母所生之子孫。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以父母之所甚愛,故終身敬之。子有二妾,父母愛一人焉,子愛一人焉。或父母愛其一,則子所愛,不敢自擬於父母所愛。曰:衣服飲食,由執事,凡所與之衣服飲食,與其所授之勞事。母敢視父母所愛,皆不敢以父母所愛之人為此。雖父母沒不衰。義母雖死,猶敬之不衰,然與父母所愛之子異,不必沒身可也。
十七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宜,猶善也。雖妻甚善於其夫,而不見悅於其親,寧出妻以順父母之意。蓋娶妻為養父母,義母不悅,故當出之。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父母喜其能事我,雖不相宜,亦當順父母之意,以能事父母為重也。沒身不衰。敬父母之心,終身不衰,則其得妻亦終身不衰。
十八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養親以養志為先。樂其心,謂順適其心,使之樂而無憂也。志則心發動,有所欲矣,故又當先其意而迎承之,使無違中也。怡聲以問,所以樂其耳也;柔色以溫,所以樂其目也。安其寢處,昏定,所以安其寢也;晨省,所以安其處也。以其飲食忠養之。言忠養之,嫌或偽也。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父母所畜愛之大馬,猶不敢輕賤之,況父母所愛敬之人乎?
十九
、內則曰:舅沒則姑老。謂傳家事於長婦也。蒙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冢婦,長婦也。雖家事傳之於長婦,然有姑在,凡事必稟命而不敢自專也。介婦請於蒙婦。介婦,眾婦也。眾婦則當請命於長婦。舅姑使蒙婦母怠,不友,無禮於介婦。友當作敢,字之誤也。言舅姑所使之事已敢惰,亦不不敢恃舅姑之命而無禮於眾婦。舅姑若使介婦,毋敢敵耦於蒙婦,眾婦雖得舅姑之意,然不敢恃此八與冢婦敵體也。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同教令之命。不敢。並坐。凡婦不命適私舍,不敢退。婦侍舅姑,必待命而後敢退,處私室。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不敢事行。
二十
、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婦適子、適母之子、庶子、妾母之子宗子,謂諸侯別子,自立宗者,是為太宗,百世不遷。繼高曾祖禰為小宗。雖富貴,不敢以貴富入。宗子之家,不敢以此驕之也。雖眾,車徒舍於外,以寡約入,車謂所乘之車,徒謂從行者。不敢以貴富加於父兄宗族。不特不敢以貴富加之於宗子,凡父兄宗族皆不敢以此加之。
廿一
、曾子曰:父母愛之,喜而弗忘;愛則必喜,不忘喜之深也。父母惡之,懼而無怨。惡則或不免於怨懟,故以無怨為難。父母有過,諫若不逆。有過當諫諫者易至於有犯,故以不逆為難。
廿二
、內則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皆言和也。諫易至於犯,故氣容、色容、聲容皆貴於和。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諫不見聽,益加孝敬之誠,所謂見志不從,又敬不違也。說則復東,俟父母有喜意,則復進。其言不說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犯顏而諫,使父母不悅,其罪輕;畏懼不諫,使父母得罪於鄉黨州閭,其罪重。孰諫,謂純孰而諫也。孰諫則不暴。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撻之至於流血,怒之甚矣,而孝敬之心,有加無已,所謂勞而不怨也。
廿三
、曲禮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至親無去道,在感動之,故號泣而巳。
廿四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冠必梳櫛,疾不暇也。行不翔,行容如鳥翔翼,憂不為容也。言不惰,憂不在利好。琴瑟少御,憂不為樂。食肉不至變味,憂不在味。飲酒不至變貌,憂不至醉。笑不至矧,齒本曰矧,不笑則見,憂在心,喜難變也。怒不至詈,詈,惡聲也。所在心怒,難變也。疾止復故。如常夲也。註:溫公日: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婦無故不離,則親調嘗樂餌以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蒲容,不戲笑,不宴遊,舍置餘事,專以迎醫、檢方合藥為務,疾已復初。○顏氏家訓曰:父母有疾,子拜醫以求藥,蓋以醫者親之,存亡所戲,豈可傲忽乎?
廿五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嘗者,度其所堪也。瑿不三世,不服其藥。慎物齊也。三世,言其傳授之久,必慎於物齊,不苟於用藥也。
廿六
、孔子曰:父在觀其志,父在子不得自專,而志則可知。父沒觀其行,父沒,然後其行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然又必能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乃見其孝,不然,則所行雖善,亦不得為孝矣。曰:年無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然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廿七
、內則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為善則立身揚名,以顯父母。以此思之,必勇於從善。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為惡則辱及其親。以此思之,必憚於為惡。
廿八
、祭義曰:霜露既降,上脫秋字。此成物之時。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念父母成我之恩,則愴然而哀心生焉,非為其寒也。春雨露既濡,此生物之時。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念父母生我之恩,則惕然而愛心生焉,如見其生存。
廿九
、祭統曰: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主祭之宗子、宗婦當躬親主祭,眾子婦相之,各執其事。所以備內外之官也。內官眾婦任之,外官眾子任之。官備則具備。職既備,則事亦無闕矣。
三十
、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吾不與祭而不祭。有故謂居宮或適以他事在外。則使人可也。則不得巳使人代巳也
卅一
、祭義曰:致齊於內,致齊,居內寢,專精慮,以一交於神明也。散齊於外,散齊,居外寢,不御,不樂,不吊。齊之日,思其居處,居處即其地之所處,思即其人而言,笑,而言其笑語,語猶在外也。思其志意,志意則在內。思其所樂,即志意之,思其所耆,即志意之矣。所安也,所欲也。齊三曰乃見其所為齊者。真如見其人,不但思也。祭之日入,室祭必於廟寢之室,優然必有見乎其位,?然微見貌,如見親之在神位。周還出戶,謂薦饌時也。室交乎堂,出也必由戶,室地狹,僅可轉身。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容身疑動。出戶而聽,謂薦畢作有聲,闔戶時也。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形於嘆息而為聲,則又甚聲於是容矣。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親之色常在吾目聲。不絕乎耳;親之聲常在吾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親之志憶嗜欲常在吾心。致愛則存,致,極也。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在。致愨則著,愨誠一貌,極言敬親之心,則若親之顯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此心常若親之著存,安得而不起敬?今人惟先有死其親之心,故親之音容志意,若滅若沒,無復存於念慮間,所以敬親之心無自而生也。
卅二
、曲禮曰:君子雖貧不粥祭器,粥,賣也。祭器所以薦鬼神,不當顧已之貧而賣之。雖寒不衣祭服,祭報所以交鬼神,不當顧已之寒而服之。為宮室,不斬於丘木。丘木所以蔽墳隴,不當顧已之安而伐之。
卅三
、王制曰:大夫祭器不假,大夫田祿足以備祭器,不當假於人。祭器,未成不造燕器。先神而後已也。
卅四
、孔子謂曾子曰:身體髣膚,受之父母,身體言其大,髮膚言莫小。不敢毀傷,生而全之,必全而歸之。孝之始也。孝以愛身為先。立身行道,愛身不過不虧其體而巳立身則不虧其行也人能以一身自立於天地乏間,而所行者又比聖賢之正道,則一言語、一動作,必無忝辱其親矣。揚名於後也,以顯父母,國人稱道: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孝之終也。孝以能立身為終事。夫孝始於事親,即上文孝之始也。中於事君,本移孝為忠。終於立身。即上文孝之終也。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推愛親之心,當無所不愛,何敢惡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推敬親之心,當無所不愛,何敢慢人。愛敬盡於事親,即上文愛親敬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即上文不敢惡人慢人。刑於四海,刑,儀,法也,謂上行下效。此天子之孝也。天子有天下,故言四海。舊分為天子章。在上不驕,高而不危,位高而驕則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祿滿而奢則溢。制節,每事制為之節,謹度不越法度也。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此諸侯之孝也。諸侯立社,故言社稷。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法度之服,則妖服也,我則不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法度之言,則邪說也,我則不言。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非先王正德之行,則詖行也,我則不行。然後能保其宗廟。此卿大夫之孝也。大夫立宗,故言宗廟。以孝事君則忠,移事親之孝,事君則穗。以敬事長則順,移事親之敬,事長則順矣。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守其祭祀。此士之孝也。士有廟,故言祭祀。用天之道,春耕秋獲。因地之利,高宜黍稷,下宜稻麥。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謹身則無過,不近兵刑;節用則不乏,以供甘旨。能此二者,養道盡矣。此庶人之孝也。庶人止於能養而已。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終始即上文孝之始孝之終不能盡始終之道者必及於禍患天子不孝不能保四海諸侯不孝不能保社稷卿大夫不孝不能保宗廟。壬不孝,不能守祭祀;庶人不孝,不能保其身,即所謂禍患之及也。
卅五
、孔子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上繼祖考,下傳子孫。君親臨之,厚莫重焉。饒氏曰:君,猶家人有嚴君之君。君取其義,親取其慈,愛敬之道兼之,以此臨我,厚之至矣。是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愛莫先於愛親,至於仁民愛物,皆愛之推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則失人之序矣。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敬莫大於敬親,至於敬長尊賢,皆此敬之推也。不敬其親而敬他人,則失禮之序矣。悖,亂也。
卅六
、孝子之事親,居則致,其敬致者,推而至於極盡處,養則致其樂,養非敬,即夔夔齊栗之意。止於口體,必有以病,則致其憂,病能盡其憂,則所以樂親之志,視疾者無所不至矣。喪則致其哀,喪能盡其哀,則所以送死者必誠必信矣。祭則致其嚴盡其嚴恭,則積誠之極,見其所為齊者矣。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在上位,不凌下。為下不亂,在下位,不僭上。在丑不爭。丑,類也,謂已之等夷居同類,不校競。居上而驕則亡,驕則有取亡之道。為下而亂則刑,亂則有刑戮之及。在丑而爭則兵。爭而不巳,必以兵刃相加。此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三牲,生羊、豕,太牢也。
卅七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世俗舉其粗者而言。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游惰則不務生業,無以為養。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博奕則無所用心,沈湎則失身敗事,甚於游惰者。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私利之心重,則但知有巳,不知有親,又甚於博飲者。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聲色之害人最深,不知戒而縱之,則流蕩忘返,辱必及親,又非特不顧養而已。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好勇而至斗很,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危又重於辱矣。
卅八
、層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子之身,即父母一體而分,不特保此身體,不敢毀傷,凡我之一舉一動,皆所以奉父母之遺體而行之者也。居處不莊,非孝也;如執玉奉盈,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之類。事君不忠,非孝也;苔父一也。蒞官不敬,非孝也;居官猶居家。朋友不信,非孝也;不獲於朋友,則不悅其親矣。戰陳無勇,非孝也。雖死於戰陣,得正而斃,亦所以全父母之身。五者不遂,災及其親,敢不敬乎?遂決辭。五者行之,必以其誠,則不為親之美辱,否則取禍患之道也。再言敢不敬乎!慎之至也。
卅九
、孔子曰:五刑之屬三十,呂刑:墨刑千,剌刑千,荊刑五百,宮刑三百,大辟二百,共三千條。而罪莫大於不孝。不孝無親其罪最大周禮鄉八刑二曰不孝之刑
右明父子之親三十九條
禮記曰:將適公所,謂公宿,謂前期也。將,朝也。宿,齊戒。祀之時。齊戒居外,所以積誠以交神。此亦齊外寢、正寢。戒居外者,將積誠以見君也。居,外寢也。燕寢在內,正寢在外。
沐浴致其絜也。史進,象笏史掌文書,笏以記事也。書思對命,陸氏曰:書所思,對所命。蓋受君之命,必有對辭。舊說謂思、對、命為三事。既服著朝服巳竟。習容觀,玉聲習容貌,為將有觀之者。玉聲,佩玉之聲。習王聲,為將有聽之者。乃出。乃朝公所。
二
、曲禮曰:凡為君使者,人臣受命出使。巳受命,君言不宿於家。聘禮:既受命,遂行,舍於郊。君言至,謂命有所問於其臣。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出迎使者於門外,言屈辱尊者之命來也。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送使者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謂臣有所告請於其君。則必朝服而命之。敬其事也。使者反,得而歸,則必下堂而受命。去不下送,反而下迎者,尊君命也。不出門,已使,卑於君使也。不言拜,從上可知。
三
、論語曰:君召使擯,主國之君使之出接賓。色勃如也,勃如,變色貌。足躩如也。嬰,如盤,辟貌,皆敬君命也。揖所與立,左右手,所與立,謂同為擯者,擯用命數之半,皆西向立,以次傳命。如上公九命,擯五人,侯伯七命,擯四人,子男五命,擯三人。揖左人則左其手,揖右人則右其手。衣前後襜如也,襜,整貌,言衣之前後皆齊一也。趨進翼如也。疾趨而進,張拱端好,如烏張翼。賓退,必復命,曰:送賓出門,復命於君。賓不顧矣。紆,君,敬也。
四
、入公門,謂君門。鞠躬如也,如不容。鞠躬,曲身也。公門高大,入如不容,敬之至也。立不中門,謂棖閒之中,君出入處也。立中門則當尊。詳見此篇第七條。行不履閾,閾,門限也。禮士大夫出入君門,由闐右,不履閾。過位,君之虛位,謂門屏之間,人君寧立之處。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言似不足,不敢肆也。言君雖不在,過之必敬,不敢以虛位慢之也。攝齊升堂,攝,樞也。齊,衣下縫也。禮將升堂,兩手樞衣,使去地尺,恐躡之而傾跌失容也。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屏,藏也。息,鼻氣之出入者,近至尊,氣容肅也。出,降一等,達顏色怡怡如也。逞,放也。軿遠所尊,舒氣解顏,怡怡和悅也。沒階,沒階,下盡階也。趨翼如也,趨,還,就位也。俗本作趨進。陸氏釋文云:古本無進字,今從之。復其位,復其所處之位。踧踖如也。踧踖,恭敬不寧之貌,敬之餘也。
五
、禮記曰:君賜車馬,乘以拜賜,拜賜於君,必乘此以往。衣服服以拜賜。拜賜於君,必服此以往,皆敬君惠也。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謂君雖賜之,卻未嘗命之乘命服,亦弗敢即乘服也。君未有命,不敢即服者,若後世三品雖應服紫,五品雖應服紺,必君賜而後方敢服,亦其遺意。
六
、曲禮曰:賜果於君前,木實曰果。其有核者懷其核。敬君之賜,不敢褻也。
七
、御食於君,勸伯曰:御食。君賜余君若賜,飾余之食。器之漑者不寫,漑,謂陶梓之器,可滌絜者。其餘皆寫。其餘謂不可既者,如萑竹之器,寫者傳巳,器中乃食,不敢污君之器也。
八
、論語曰:君賜食,食謂熟食。必正席先嘗之。如對君恐或?余,或不以薦言先嘗,則余當以分賜矣。君賜腥腥謂生肉。必熟而薦之。孰而薦之祖考,榮君賜也。君賜生生謂生牲。必畜之,畜之者,仁君之惠,無故不敢殺也。
九
、侍食於君,君祭先飯。君祭,則巳不祭而先飯矣,若為君嘗食然,不敢當客禮也。
十
、疾君視之東首。疾者當處北牗下,為君來視疾,暫時遷向南牖下,東首,令君得以南面視巳也。加朝服拖紳。病臥不能著衣束帶,又不可以蕤服見君,故加朝服於身,而又引大帶於其上。
十一
、君命召,不俟駕行矣。急趨君命,行出而駕車隨之。
十二
、吉月吉,月,日朔也。必朝服而朝。孔子在魯雖致仕必不廢朝禮。
十三
、孔子曰:君子事君,進思盡忠,進於君前,必思盡口之忠。退思補過,退朝之後,必思有以補君之過。將順其美。將者,有若引道之也。先意承志之意。君有善,則先意而順之也,盡忠之事也。匡救其惡,君有不善,則必有以匡正之,而止其惡,補已過之事也。故上下能相親。下以忠事上,上以義接下,故能相親。
十四
、君使臣以禮,君之於臣,必致敬盡禮,以求於下。臣事君以忠。臣之於君,必委身盡忠以報其上,二者各盡其道而巳。
十五
、大臣以道事君,以正道事君,不從君之欲也。不可則止。言不聽,諫不從,則去之。
十六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事君以忠,則不欺其本也。而犯之。犯謂犯顏諫諍人臣進言於君先積誠意以感動之雖犯顏直諫人君亦未有不亮其忠誠
十七
、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鄙夫庸而從之者也十惡陋劣之稱與哉重設疑辭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未仕甚言其不可事君也之時惟恐具不能得仕。既得之,患失之;巳得之仕,則惟恐失祿位。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小則吮癰舐壽,大則弒父與君,皆上於患失而已。
十八
、孟子曰:責難於君,謂之恭;人臣以難事責於君,如伊尹,使其君為堯舜之君,如孟子,非堯、舜之道不敢陳於王前者,尊君之大也。陳善閉邪謂之敬,開陳善道,以禁閉君之邪心,唯恐其若或陷於有過之地者,敬君之至也。吾君不能謂之賊。謂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其若者,賊害其君之甚者也。
十九
、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以官為守者,必當盡職,職有所不得為,則不當居其守;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以言為責者,必當盡言,言有所不見聽,則不當仕其責。
二十
、王躅曰:忠臣不事二君,委質為臣,而有二心,則非忠臣矣。烈女不更二夫。婦人從世而終,夫死更嫁,則非列女矣。
右明君臣之義凡二十條
曲禮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媒者,所以往來傳婚姻之言,行媒始通姓名,禮有問名是也。非受幣,不交不親。幣,謂聘之玄?束帛也。重別有禮,乃相纏固。故日月以告君,書取婦之年月日時,以告國君也。周禮:凡取判妻入子者,媒氏書之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昏禮:凡受女,皆於廟為神席,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會賓客也。以厚其別也。厚,重,慎也。取妻不取同姓,為其近禽獸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妾賤,或時非媵,取之賤者,世無本系。卜者卜吉凶,既不知姓,但卜吉則
二
、士昏禮曰:父醮子,父命子親迎之,取時,以酒醮子也,命之曰:往迎爾相,爾相,謂婦也,相夫子者也。承我宗事,承我宗廟之事。勗帥以敬先妣之祀,晶,勉也。勉帥道。好以敬者,重先妣之繼也。若則有常。若汝也有常,則謹敬如始,行之有常也。子曰:諾。唯恐弗堪,謙以承之。不敢忘命。記父母也。父送女,女之歸,其父亦醮女而送之。命之曰:戒之敬之,重致其戒也。夙夜無違命。早起夜臥,無逆舅姑之命。母施衿結帨,施衿謂結帶,帨,謂佩巾。曰:勉之敬之,亦重致其戒也。夙夜無違宮事。宮事,謂閫內之事也。庶母及門,內庶母,父之妾也。施鞶,鞶囊也,所以盛帨巾。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尊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夙夜不可有過。視諸衿鞶。衿鞶,即上文施砂、施鞶,皆記戒使之識也。
三
、禮記曰:夫昏禮,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附遠,厚別也。異姓本疏遠,昏則有親附之道焉。男女有別,聖人制禮,非異姓不昏,所以重其別也。幣必誠,將弊必以實,非飾虛儀也。辭無不腆,腆,厚也。致辭必以厚,非飾虛文也。告之以直信,直,猶正也,所以教婦正信也。信,事人也。信,婦德也。幣之誠辭之腆皆信也。直信者與大信也。凡事人必以信,婦道猶貴乎貞信。壹與之齊,終身不攺。故夫死不嫁。妻之言齊也,與之為儷,則托體以終其身,更不池適。
男子親迎,親往女家迎之而歸。男先於女,男道而女從。剛柔之義也。陽先倡而陰隨之也。天先於地,天施而後地生,天陽而地陰也。君先乎臣,君令而後臣行,君陽而臣陰也。其義一也。天地君臣之義,一而巳矣。執摯以相見,摯,謂所奠應也。親迎之禮,有奠鴈。敬章別也。不敢相褻也。章,明也。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有夫婦而後有父子。父子親然後義生,父子之大倫既正,則親親之義著矣。義生然後禮作,禮緣義而起。禮作然後萬物安。物得其序,故安。無別無義,禽獸之道也。禽獸,謂聚塵亂類也。
四
、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取婦有代父母之漸如舅姑饗婦畢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之類此等處皆使以悁幼故古人制禮不以為樂田嗣親也。重世變也。
五
、昏禮不賀,昏禮之文,不言賀者。人之序也。序,猶代也。吉慶則賀,昏姻之禮,所以著代。三曰不舉樂,思嗣親,方感愴之不暇,又何賀乎?
六
、內則曰:禮始於謹夫婦,男女有別,切之大端,不可不謹。為宮室,辨內外。外為正寢之室,男子居之;內為燕寢之室,女子居之,各有堂庭。男子居外,男正位乎外。女子居內,女正位乎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閽,掌守中門之禁者也。寺,掌內人之禁令者也。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椸枷,竿謂之椸,枷,謂衣架也。不敢縣於夫之揮椸,植曰揮,橫曰椸。不敢藏於夫之篋笥,篋笥皆藏器。不敢共湢浴。湢,俗室也。夫不在,斂枕篋簟,獨枕斂於篋,簟斂於獨。器而藏之。器重而慎藏之。少事長,賤事貴,咸如之。不特妻之事夫,凡少之事長,賤之事貴,皆如此。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謂少事長也婢妾,同類之中,亦讓其長者。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謂賤事貴也,辟女君之御日。
七
、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男女不相授受,惟祭嚴喪遽,授器不嫌。其相授,則女授以篚;雖相授,猶不以手。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跪而停其器於地,然後取之。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湢浴之室,不共一處也。不通寢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不通,則一器一物亦不相授受,寢席衣裳,則尤近而褻矣。男子入內,不嘯不指。不作叱吒之聲,不作指畫之狀。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不露見顏。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地道尊右,男女異路。
八
、孔子曰:婦人伏於人也,婦之義,欲其屈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之義;夫制命而婦聽從,不敢專也。有三從之道,在家從父,適人從夫,夫死從子,父與大皆尊,固當從命。子雖卑母,亦無專制之義,陰當從陽也。無所敢自遂也。無所往而敢專行也。教令不出閨門,閨門,謂中庭之門,婦人言不出捆。事在饋食之間而巳矣。婦上中饋,惟酒食是議。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內,及曰,猶言終日。不百里而奔喪。男子奔喪,曰:行百里,暮而止。婦人則否。事無擅為,擅為,謂不稟命而行也。行無獨成,成則為之而有成矣,不敢專居其成功也。參知而後動,一舉一動,必使人參知之。可驗而後言。一話一言,必有可證驗處。畫不游庭,此庭謂中庭也。堂室之後,有中庭,而後至燕寢。夜行以火,所以正婦德也。德雖根於心,上文所言,皆為之法,使之有所據守,以匡其德也。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為其逆德也。亂家子不取,為其亂人倫也。世有刑人不取,為其棄於人也世有惡疾不取,為其棄於天也。喪父長子不取。父者,本或作婦,今依大戴作父。為其無所受命也。○饒氏曰:長子,長女也。無父而有兄猶可,既曰長,則又無兄,故云無所受命。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娶妻為養。無子,去為其絕世也。淫,去為其亂族也。妒,去為其亂家也。有惡疾,去為其不可與其粢盛也。多言,去為其離間也。竊盜去。為其反義也。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饒氏曰:其嫁有所受命,後無父兄,無所歸之地。與更三年喪不去,服父母三年之喪。前貧賤,後富貴,不去。糟糠之妻不下堂。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重婚姻之始也。際謂交際之道;始謂正始之義。
九
、曲禮曰:寡婦之子,寡婦之家,當避嫌,與其子弟交遊,亦不可不慎。非有見焉,弗與為友。有見謂有奇才卓然眾人所知
右明夫婦之別凡九條。
孟子曰:孩提之童,孩提知孩,笑,可提抱者也。無不知愛其親,愛出天性。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稍長則知有所尊,皆良知也。
二
、徐行後長者謂之弟,徐步緩行而遜居長者之後,則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疾速矣,趨而躁,居長者之先,則不謂之弟。
三
、曲禮曰:見父之執,父鼎,謂父同志之友。不謂之進,不敢進,命之進,則進。不謂之退,不敢退,命之退,則退。不問不敢對。有問則答。
四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謂年二十於四十者,有父道。十年以長,則兄事之;謂年二十於三十者,有兄道。五年以長則肩隨之並行差退
五
、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几杖皆優老之具坐有幾所以憑之也行有杖所以策之也從就也欲有謀焉則就之長者問,少當問長,今長者又有問,則當起敬。不辭讓而對,非禮也。辭者無所受於巳,讓者有所旄於人。若曾子之謝不敏,所謂辭也。子路率爾而對,則不讓矣。
六
、從於先生,孔氏日:先生,師也。亦通父兄而言,蓋年德俱高,又能教道於幼者之稱也。不越路而與人言。一其敬也。遭先生於道,謂道路相遇時。趨而進,正立拱手。疾趨而就之,聽教聽役而巳,故正立拱手以待。先生與之言則對,有問則對,不敢先舉。引氏曰:若問已之事,則辭讓而後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為其不與已並行也。馬氏曰:尊者射舒,卑者體蹙,進退必趨者,卑以自牧也。從長者而上丘陵,高阜曰丘,大阜曰陵。則必鄉長者所視。為長者遠視不察,有所問。
七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習扶持尊者。呂氏曰:以尊者之憶,不可不承出。負劍辟咀詔之,呂氏曰古之背劍者挾之於旁負劍即佩劍也童子之幼者或旁挾之如負劍然鄭氏日辟㖇詔之,謂傾頭與語。陸氏日口耳之間曰㖇。則掩口而對。習其卿尊者,屏氣也。氣之逼,逼人人人,人或惡之。
八
、凡為長者糞之禮,掃席前前曰糞。必加帚於箕上,謂初執而往時也。加帚箕上,將兩手奉箕,恭也。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謂掃時也。袂,衣袖也。以袂擁帚之前掃而卻行之。以箕自鄉而投之。極讀曰吸,謂收糞時也。箕去棄物,以鄉尊者,則不恭。
九
、將即席,謂見長者初就席時。容無忭。張子曰:作漸,惟也。動中禮節,即無惟也。兩手摳衣,去齊尺。樞,提,挈也。齊,謂裳下緝也。令去地一尺,恐衣長,轉足躡履之。衣母撥,收敏之,不使發動旁觸。足母蹶。不忽遽使之蹈也。○此三者,行容也。先生書策,琴瑟在前,書策琴瑟,先生之所常御者,或當巳前。坐而遷之,戒勿越。坐,亦跪也,跪而遷移之,戒勿得逾越。坐必安,凡坐好自搖動,故戒之令安靜。執爾顏。久坐好異,謂久坐顏貌與初坐之時不同,故戒之令執守。長者不及,母儳言;呂氏曰:儳言,日乘人所未及而言之也。事長者必思所以下之,乘其不及而儀言,是欲勝也。○朱子曰:按說文云:傷,互不齊也。傍言傳長者之先而言也。正爾容,容貌且端莊,故戒之令正。聽必恭。敬長者之教,不敢慢也。母勦說,語當稱師友,無得㧛人說以為已語。○胡氏曰:勦,猶抄也,謂抄引人之說也。母雷同,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之,人之言當各猶巳不當然也。必則古昔,稱先王。言有依據,以所見言,故曰則,以所聞言,故曰稱。
十
、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約則對,不敢錯業,亂尊者之言。請,業則起,業,謂所學於先生者,如詩、書、禮樂之類,有所請,必起敬業也。漢法:弟子受學,必樞衣前進。請益則起。益謂受說不子,欲師更明說之,冀少進也。
十二
、尊客之前,不叱狗,叱狗,嫌若風去之。孔氏曰:卑客亦當然,舉尊為甚。讓食不唾。嫌有穢惡。○呂氏曰:讓食之際,不敢陲者,嫌若訾主人食,亦不敬也。侍坐於君子,呂氏曰賢者謂之君子古之貴者皆賢故貴者亦稱君子。君子欠伸,志疲則欠,體疲則伸,皆倦意。撰杖屨,胡氏曰:撰謂數視也。升堂則杖屨在側,欲起則撰數其在亡。舊註:撰猶持也,倦則自撰持之。視日蚤莫,瞻視庭影,皆是坐出禮。卑者賤者,謂尊者欲起之漸。侍者請矣,進不請退,退由尊者,尊者意倦,故可請,不倦不敢請。
十二
、侍坐於君子,君子問更端臾端,更,別事也。則起而對。離席而對,敬異事也。君子必令復坐。
十三
、侍坐於君子,若有告者曰:或他人來白事。少閒,閒,謂間隙也,俟事之間隙而言之也。願有復也。復白也,欲有所白。則左右屏而待。屏,猶退也,隱也。少閒,願有復,則事之欲密者也,故屏退而自隱。既屏退而又待者,且防君子之有所召也。
十四
、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長者將取酒,受之,故降席。拜受於尊所。尊,所謂陳尊之處。諸侯燕禮,設尊在東楹之西。鄉創酒及卿大夫燕,則設尊於房戶之間。此燕禮文不具。近尊向長者,故往於尊所向長者而拜。長者辭,止少者之起。少者反席而飲。以爵復就席坐飲。長者舉未釂,盡爵曰釂。少者不敢飲。待長者飲未釂,少者不敢飲。燕禮:受賜爵者以爵就席。生公卒爵,然後飲。
十五
、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少謂幼稚,賤謂幢仆之屬。辭讓之禮,行於賓主之際,蓋敵者禮亢而有辭,少者賤者不敢也。○呂氏曰:所謂不敢辭者,亦義所可受者也。若義不當受,雖尊者之賜亦辭。如子思辭魯繆公之鼎肉,孟子辭齊之兼金百鎰是也。
十六
、御同於長者,侍食長者,饌俱與長者同。雖貳不辭。貳,謂重殽膳也。辭之為長者嫌,蓋此饌之多,本為長者設也。偶坐不辭,彼為他客設饌,召巳往嫓共食,則待他家辭之,巳不假辭。○按:鄭注謂偶坐盛薩不為已。孔踴謂與他人俱生,則巳不假辭。以主人意不在巳也。此義未當。黃氏曰:偶坐有成,饌懼妨尊客,已不敢辭,待尊者辭之可也。若從疏義之說,食人之食而不為此言,已有傷亡義而違禮教矣。
十七
、侍於君子。侍坐於君子,有答問之時。不顧望而對,非禮也。顧顧自巳望望君子即視面即視抱禮尚嫌,不顧望,如子路率爾而對。○一說:不顧望是說君子不顧望我而言,而我不對之,非禮也。
十八
、少儀曰:內則十年所逾學之幼儀也。尊長於己逾等,等父兄黨也。不敢問其年。問年,則己恭敬之心不全。
燕見私燕而見,不用賓主之正禮,若子弟然。不將命,不使擯者,將傳其命。遇於道,見則面,不請所之。若逢尊長於道路,可隱則隱,不敢煩動,雖見不敢問尊者何往。侍坐弗使,不執琴瑟,不畫地,若侍尊長之坐,尊長或使彈琴指畫,則為之可也。琴瑟雖常御之樂,非尊長使之,亦不敢執。巳者席地而半,故云畫地。手無容,不翣也。翣,扇也。手必有容。深衣云:舉手以為谷,玉藻云:手容重。言雖或無容,當暑亦不可行翣也。寢則坐而將命。生,跪也。命有傳辭。若尊者臥,而侍者傳辭,當跪前,不可以立,恐臨尊者。侍射則約矢,矢箭也凡射必計耦先設箭在中庭上耦前取一次下耦又進取一如是更進各得四箭而升堂插三於腰而手執一若卑者制射則不敢更拾進取但一時並取四矢,故云約矢也。侍投則擁矢,投,投壺也。擁,抱也。矢,投壺,箭也。尊者委四矢於地,一一取以投,卑者不敢委於地,牙執之。勝則洗而以請。射及投壺竟,司射命配而勝者弟子酬酒,不勝者飲之。卑者與尊者為耦而射及投壺,若已勝而司射命酌,則不敢使化弟子配酒以罰尊者,必自洗爵而請行觴。若耦勝,則亦不敢煩他弟子酌而飲已,必自洗爵而請自飲也。
十九
、王制曰:父之齒隨行,年與父相若者,父之齒也。隨行,謂直從而後也。曲禮曰:陪年以長,則父事之,是也。兄之齒鴈行,年與兄相若者,兄之齒也。鴈行,謂序行而漸退也。曲禮曰:十年以長,則兄事之,是也。朋友不相逾,各以其等,不相逾越。輕任並,負輕則並與少者。重任分。負重則分與少者。頒白者不提挈。頒與班同,謂年老者、二毛者也。凡提挈,皆少者代之。君子耆老不徒行,貴人年老,行必有車。庶人耆老不徒食。賤者年老,食必有肉。
二十
、論語曰:鄉人飲酒,鄉飲之禮,所以序長幼。杖者出材者,老人也。八十材於鄉。斯出矣。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後。
右明長幼之序二十條。
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講學以會友,則道益明;取友以輔仁,則道日進。
二
、孔子曰:朋友切切??,切切,懇到也。??,詳勉也。朋友以義合,故責善之道,貴乎懇切而詳盡。兄弟怡怡怡怡,和悅也。兄弟則親親之情重,故辭色之間責於和。
三
、孟子曰:責善,朋友之道也。人所為有不善,則責之以善道,朋友不貴乎諛說,故惟責善,乃朋友所當盡之道也。
四
、子貢問友,孔子曰:忠告而善道之。友,所以輔仁,故盡其心以告之,以善,其語以道之。不可則止,然以義合者也,故不可則止。母自辱焉。數。見疏則自取辱矣。
五
、孔子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大夫而賢,乃德爵之可尊者,故當尊而事之。賢以事言。友其士之仁者,亡而志於仁,則當親而友之人。邦國有當事仁以德言,君子處之者,有當友之者。不如是,則無所稟畏切磋以成其德也。
六
、益者三友友而善,則從容啟沃,習之而善,故足以為我之損者三友,友而不善,則薰蒸銷錄,亦習之裨益而不善,故足以為我之虧損。友直與直者為友,則可聞過矣。友諒,諒,信實也。與信實之人為友,則可道於誠矣。友多聞,與多聞之人為友,則可進於明矣。益矣;此三者皆益友也。友便辟,便,習熟也,謂習於威儀而不直。友善柔,工於婿說而不誠。友便佞,習於口語,而無聞見之實。損矣。此三者皆損友也。
七
、孟子曰:不挾長,杖者兼有而恃之之稱。挾長則恃其年高而卑人。不挾貴,挾貴則恃其位高而輕人。不挾兄弟而友。挾兄弟,謂恃已有兄弟之屬,而無所復資於人。友也者,友其德也,將資人之善,以輔巳之德。不可以有挾也。若挾此三者,則我之心亦有所恃而驕,雖彼有善,足以為我之益,亦豈能復受之乎?
八
、曲禮曰:君子不盡人之歡,君子盡已之截以待人,若人施於我者有未盡,則不必責人以盡情。不竭人之忠,君子盡已之忠以及人,若人之輸誠於我者有未盡,則不必責人以盡情。以全交也。責已重以周,責人輕以紅,則可以全交道也。四。一說不盡不竭,常使有餘之意。盡歡則無餘者矣,竭忠則無餘忠矣。不盡不竭,所以全交也。
九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鄭氏曰:敵者迎於大門外,士冠、士昏、鄉射、主人迎賓於大門外是也。敵以下則迎於大門之內,聘禮公皮弁迎賓於大門之內是也。呂氏曰:每門遜於客門,不一也。有大門,有寢門,若行禮於廟,則有廟門。主人讓不先入,自謙下敬於賓也。客辭而後主人先。客至於寢門,寢門,內門也。主人請入為席,為席,敷席也。客至內門,方請先入。敷席重慎,更宜視之。然後出迎客。客固辭,禮有三辭:初辭曰禮辭,再辭曰固辭,三辭曰終辭。主人肅客而入。客已再辭故肅進道之呂氏曰肅客謂俯手以揖之也周官大祈九拜所謂肅拜也胡氏曰春秋傳敢肅使者杜預云:肅手至地。鄭注謂肅進道之,其義未盡。主人入門而右,自外入,則門之東為右。客入門而左。自外入,則門之西為左。生人就東階,謂阼階。客就西階。謂賓階。客若降等,降等,卑下之客也。鄭註:謂大夫於君,士於大夫也。則就主人之階。卑統於尊,不敢亢禮。主人固辭,與主共階,則以卑從尊,故辭。然後客復就西階。就西階,則敵禮矣。主人與客讓登,主人不先登,讓賓也。主人先登,客辭而後主人先登以道之。客從之,客後登。拾級聚足,拾當為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涉等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後足從之並。○呂氏曰:拾,更也。拾級者,左右足更上。射有拾撥,投壺有拾投,皆更為之義。連步以上。連步,謂足相隨,不相過重蹉跌也。上於東階,則先右足,鄉,賓也。上於西階,則先左足。鄉,主也。
十
、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賓主雖貴賤,不相隅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有賢德可尊,則主人雖貴,必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主有賢德可尊,則客雖貴,必先拜主人。
十一
、主人不問客自外來,主人宜問其安否、無恙,及所為來故。客,不先舉。客不可以先問。
右明朋友之交十條
孔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孝弟百行之源。事親既盡其孝,則可移為事君之忠。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事兄既盡其悌,則可移為事長之順。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家者,國與天下之本,家道既齊,則可移為居官之治。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有孝弟居家之實,則不患其名不立於後世也。
二
、天子有字臣七人,天下至大,萬機至重,故置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巳雖無道,能聽人之諫,亦可自保。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諸侯有一國責,故次於天之。大夫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大夫有二家,故次於諸侯。士有爭友,士無臣,故以友爭。則身不離於令名;能聽朋友責善之言,則有令德之實矣,豈患無其名平。父有爭子,父有過,子不可以不諫。通上下而言,天下國家皆然。則身不陷於不義。乂能聽子之爭,則不至陷身於不義之域。故當不義,不義,即無道也。言臣子身當其時。則子不可以弗爭於父,父有過,子當爭。臣不可以弗爭於君。君有過,臣當爭。
三
、禮記曰:事親有隱而無犯,事父母主恩。有隱者,恐傷親意,情有不盡也。無犯者,不犯顏而諫也。語曰:事父母幾諫。左右就養無方,言或左或右,無一定之方。子之於父,事事當盡,不分職守。服勤至死,服勞役之事,以至於死。致喪三年。子生曰年,然後免於又母之懷,故服喪三年以報之。致極盡之意。凡此以恩為制。事君有犯而無隱,事君主義當盡諫,無有所隱也。左右就養有方,言左不得越右,右不得越左,有二定之方。臣之事君,當各盡其職守,故曰有方。服勤至死,事君能致其身,服勞事亦當至死。方喪三年。方,猶比也。此父母之喪亦三年。凡此以義為制。事師無犯無隱,事師則兼主乎恩義,故雖盡情以諫,其言猶微而婉也。左右就養無方。事師如事父,服勤至死,心喪三年,戚容如父母,故皆無方而無服。幾此以恩義之間為制
四
、欒共子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右者,男子二十受田於君。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君則無以得食,雖生無以養我。此生也。非教不知。非師則無以開示教訓,雖生而不知所以俱生之道,與禽獸何異?生之族也,族,類也,謂君之養、師之教,與生我之恩同類也。故壹事之,唯其所在,則致死焉。在父為父,在師為師,在君為君。報生以死,生我則以死報之。報賜以力,賜我則以力報之。人之道也。人之所以為人,當如此也。
五
、晏子曰:君分臣共,君所以出令也,臣所以行君之令也。父慈子孝。為人父止於慈,為人子止於兄愛弟敬,為人兄者當愛其弟;夫孝,為人弟者,當敬其兄。夫和妻柔道陽,故有和之理。妻道陰,姑之待婦,猶從陽者也,故有柔之理。姑慈婦聽,父之待子也,故皆以慈言之。姑,禮之常經,有命婦當聽從之禮也,當如是也。君令而不違,君雖出令,然不可惟已。臣共而不貳,臣雖共行,意之適,當從理而行君之令,然於事主不可有二心。父慈而教,父知慈不知教,是敗子也。子孝而箴,箴,諫也。子知孝,不知幾,詩之道,是性父也。兄愛而友,友則友朋友切磋之道。愛而不能友,則無以訓弟矣。弟敬而順,弟知敬兄而不能順,則禮勝而離,反無以盡兄弟和治之情。夫和而義,夫雖和,必以正義而帥其妻。妻柔而正,妻雖柔,必以貞潔而事其夫。姑慈而從,姑雖慈,必有所從受,不敢自事也。婦聽而婉。婦雖惟姑之命,必婉順以歸於而。正,禮之善物也,物,事也。如此則不從禮而己,而又以善自其禮之事也。
六
、曾子曰:親戚不說,不敢外交。親而至疏,親謂巳族,以至母族、妻族,推而至於朋友故舊、鄉黨州閭,近者不親不。敢求遠自近而至遠,近謂一家,遠則自國而達於天下矣。小者不審,不敢言大。自小而至大,小謂家庭纖悉微細之事,大則無所不偏矣。故人之生也,百歲之中,有疾病焉,有老幼焉,不得常康寧而病生焉,不得常少壯而老至焉。故君子思其不可復者而先施焉。及親年康強之時,必盡吾奉親之道。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老者且死,雖欲養親,而親不逮矣;年既耆艾,雖欲悌,誰為悌?壯者且老,雖欲喜兄,而兄故孝有不及。曾子曰:樹欲盡而風不不存矣。寧子欲養而親不逮,此孝有不刀之謂也。悌有不時,唐李?為姊煮粥火焚其須姊辭曰豈為無人耶顧姊年老,?亦老,欲數為姊煮粥,得乎?此悌有不時之謂也。其此之謂與!
七
、官怠於宦成,政成則怠而不戒,故致隳弛。病加於小愈,病癒則忽而不治,反致增處。禍生於懈惰,一息不謹,亂亡之階。孝衰於妻子。妻子具孝衰,於親愛有所分也。察此四者,慎終如始。事親居官,防患巳疾,皆不可不慎。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事初而善,少有克終。
八
、荀子曰: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長。祥,善也。長者,齒之所當尊也。賤而不肯事貴,貴者爵之所當尊也。不肖立不肯事賢,賢者德之所當尊也。是人之三不祥也。天下有達尊三,德也、齒也、爵也,而皆不肯事之,則不科孰大於是者。
九
、無用之辯,非適用之言則不辯。不急之察,斗當急之務,則不必空。棄而不治。不必辯而辯,虛辯也;不必察而察,苛察也。皆屏棄勿理可也。若夫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別,人之倫有五,而言其三。蓋三綱乃五典之大者也。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則日切磋而不舍也。既切而復嗟也。蓋省察克治,皆欲致其精也。
右通論凡九條。
小學書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