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中冊:1917—1921) · 第四十五章 巴黎和會對山東問題作出可恥決定

一 中日兩國代表展開對山東問題的論辯。日本公使干涉中國代表發言。中國代表公布中日密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和平會議,是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在巴黎開幕的。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政府派外交總長陸徵祥為首席代表,駐美公使顧維鈞、駐英公使施肇基、駐比公使魏宸組及已行抵美國的南方軍政府外交次長王正廷為代表,出席巴黎和會。在此以前,南方國會曾推舉孫中山、伍廷芳為特使,王正廷、伍朝樞為專使,參加這個會議;但因孫中山不願擔任,而南方軍政府為了表示對外一致,也就放棄了另派代表的主張。 巴黎和會召開前,日本政府曾在外交上大肆活動,指責中國參戰不力,沒有資格參加和會。這和西方帝國主義國家,尤其是美國要與日本爭奪中國的企圖,發生矛盾,更重要的是中國人民輿論激昂,使帝國主義者不能不有所顧慮,因此,日本的阻撓未能成功,中國代表仍然出席了會議。但是,由於日本的阻撓,中國代表團的名單一直到一九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才正式公布。 和會召開前,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美國國會發表了「保障人權」的十四項原則。這位國際權威人物的「正直」的聲音,受到了世界弱小民族的熱烈歡迎,認為人吃人的強權世界行將告終,人類平等的美好理想即將實現。中國某些天真的人們竟然幻想把幾十年來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特別是日本以軍事恫嚇手段強迫中國簽定的條約,在美國大力援助下,全部宣告廢止。當時中國代表團曾擬邀請兩個美國人充當代表團顧問,美國政府不予同意。同時,日本政府推薦久在中國擔任總統顧問的日本人有賀長雄為中國代表團顧問,中國代表團也未同意。 一月十八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時,議決由英、美、法、意、日五國各派代表二人組成「十人會」,對一切問題作出初步決定,然後提請大會表決。各國出席大會代表,規定大國為五席,小國為二席。中國代表不但沒有資格參加「十人會」,而且出席大會的代表也只有二席,和英國殖民地國家出席的名額相等。因此,在和會開幕的一瞬,就可以看出這是五大強在和平正直的偽裝下所進行的一次國際強盜的分贓會議,對世界和平不能作出公正有效的決定。 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人會」討論殖民地的分配問題,中國代表參加了這次會議。開會時,日本代表牧野提出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一案,顧維鈞要求先由中國代表陳述意見,然後進行討論。 在二十八日續開的「十人會」上,中日兩國代表展開了關於山東問題的一場舌戰。牧野解釋他的提案是以中日兩國關於膠州租借地與膠濟鐵路的成約為根據的。顧維鈞則根據日本以最後通牒威脅中國接受「二十一條」的事實據理駁斥,並稱:「後來中國對德宣戰,中德條約宣告廢止,情況已有變更,日本根據中德條約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當然不能認為有效。青島、膠州租借地、膠濟鐵路及其附屬財產,都應交還中國。」牧野答辯稱:「一九一八年中日續約及其換文,乃是一九一五年中日條約的引申,此時已在中德宣戰以後,本席認為中國代表所稱情況已有變更一語,殊屬費解。」於是威爾遜起而質問:「此項成約,可否在會議上提出。」牧野答以須向本國政府請示。顧維鈞則稱中國願意將此項密約公開。 這一天,中日兩國代表的辯論,主要在於「自願」與「被迫」的分歧。顯而易見,世界上不論哪一個國家,斷然沒有不經外力壓迫而願以領土主權拱手讓之敵人的道理,所以中國代表的論點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的同情,日本代表強詞奪理受到了普遍的譴責。日本政府惱羞成怒。二月二日,新任日本駐華公使小幡向北京政府提出抗議稱:「中國代表未與日本代表接洽,竟向新聞記者宣稱,中國隨時可將一九一八年中日密約發表。此舉殊屬漠視日本,違反國際通例,頗予日本以不快之感,並足以影響日本之國際地位。茲奉本國政府訓令,提請中國政府並電知中國代表注意,日本並非不欲發表中日密約,但中國代表之行動,不合手續。」同時,小幡還在口頭上警告外交次長陳籙:「山東問題須由中日兩國直接交涉,中國政府應立即訓令中國代表團,一切問題,非經日本同意,不得在巴黎和會提出。」陳籙答稱:「本國總統素極重視中日邦交,早囑外交部電令中國代表團在和會上避免使用偏激言詞。貴公使所提各節,本政府自當深切注意。」隨後小幡在談話中百般恫嚇,說道:「日本陸軍有精兵百萬,而海軍也有五十萬噸,現在無地用武。中日近在毗鄰,那些遠隔重洋的國家想要過問遠東問題,是力不從心的。」他堅囑陳籙對此次會談內容保守秘密,以免引起誤解。 小幡提出交涉後,段祺瑞主張接受日本的要求,制止中國代表發表「傷害日本感情」的言論。 不料小幡的談話首先被美國人所辦的《華北明星報》如實揭出。接著,英國人所辦的《英文導報》著論要求日本政府撤換這個不禮貌的公使。美國公使館也發布消息,聲明他們遵守威爾遜總統的「十四項原則」,決定支持中國,鼓勵中國政府切勿氣餒。同時,全國人民看到報上消息,一致痛斥日本在和會舉行之際,竟敢幹涉中國代表的發言,中國人民斷然不能容忍。 在各方面的嚴重指責下,小幡不免情虛膽怯,只得發表談話,閃爍其詞地否認接有日本政府的訓令,並稱談話內容應由他個人負責。他又埋怨陳籙不應泄露談話秘密,因為當天並無旁人在座,如果不是陳籙有意識地泄露出來,外面是不會知道這件事情的。在小幡的責難下,外交部無恥地曲從日本的意旨,公布談話內容,卻在公布文件中竭力掩蓋事實的真相,否認日本進行恫嚇。 但是,這種「掩耳盜鈴」的作法是騙不了任何人的,全國人民對這一文件一致表示憤慨,西方三國也都譴責北京政府對日外交懦葸無能。二月十二日北京政府不得不再度發表聲明稱:「各國代表在巴黎會議上,顧本國之利益,為正確之主張,此乃獨立國家應有之義,他國絕無干涉之理。……中日兩國現正謀親善之實現,更不應有所誤解。盼我兩國代表在會場中勿生何等之誤會。」 北京外交部在小幡提出抗議後,曾電令中國代表不得發表中日密約。由於受到國內外的壓力,隨後又補發一個電令,發表密約與否,可「就近斟酌辦理」。二月十二日,中國代表在和會上公布了中日密約。 這次日本干涉中國代表發言,並不是一件突如其來的事情。以前段內閣時期,關於中日交涉,中國百依百順,甚至中國辦理交涉的人員可以由日本指定,中國答覆日本的回文可以由日本代擬。在國際事務上,日本久已視中國為其保護國,凡一切有關中國的問題,都必須在日本參加或者取得日本的同意後才能認為有效,西方國家對此早經默認。現在國際形勢變了,中國對日本這種露骨的侵略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日本的老一套辦法不能行之有效,這是日本所沒有料到的事情。 二 日本代表發表與西方國家簽訂的關於中國問題的密約。威爾遜的退卻。三「巨頭」決定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 從一月二十八日中日兩國代表展開一場舌戰以後,和會沒有繼續討論山東問題。二月十五日,中國代表向大會提出廢止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中日密約的說帖和關於山東問題的說帖,建議戰前德國在山東所享有的權利,由德國直接交還中國。三月上旬,繼續提出關於對德和約的說帖。四月中旬,又提出廢止各國在華特權的說帖,包括放棄各國在華勢力範圍,撤退外國軍警,裁撤外國郵電機關,撤銷領事裁判權,歸還租界和租借地,修正關稅協定等。在此時期,除二月中旬威爾遜曾向顧維鈞談及願意協助中國改訂關稅外,各國代表藉口忙於起草對德和約,無暇討論遠東問題。到四月中旬,歐洲分贓基本上完成了,和會重心才又轉移到山東問題上[1]。 三月二十四日,「十人會」停開,由美國總統威爾遜、法國總理克里孟梭、英國首相路易喬治[2]、意國首相奧蘭多組成「四人會」,稱為最高會議,操縱處理和會的一切問題。這是排斥日本,由西方四個大國壟斷大會的一項措施。由於日本提出抗議,二十八日又在「四人會」下面加設一個「五人會」,由美國國務卿蘭辛、英國外長巴爾福、法國外長畢勛、意國外長桑理諾、日本全權代表牧野組成。其餘各國代表須受邀請始得列席「四人會」或者「五人會」,但是「四人會」討論遠東問題時,日本代表不待邀請亦得列席。 四月十六日「四人會」討論山東問題時,威爾遜建議德國在山東的權利先交和會接收,俟中國將山東重要地區闢為商埠後交還中國。牧野表示反對,英、法、意三國代表也不支持美國的建議。 二十一日,牧野單獨謁見威爾遜,仍然堅持日本應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威爾遜提出折衷建議,擬將德國在太平洋區域的利益交與協約國及參戰國「公平分配」,同時各國放棄在華的勢力範圍。牧野認為,如果各國願意放棄在華的勢力範圍,日本亦可放棄,但山東問題必須按照日本的意圖處理。同日下午,威爾遜在「四人會」上報告與日本代表接觸的經過,路易喬治建議將德國在山東的租借地讓予國聯,由國聯以委任統治地的方式接收管理。 二十二日上午續開「四人會」,此時意國代表因為爭奪阜姆問題未達目的,忿而退出會議,「四人會」實際上成為「三人會」,西方帝國主義陣線發生了很大的裂痕。日本代表的態度便乘機強硬起來,堅決反對國聯代管,並稱奉到本國政府訓令,如果山東問題不能滿意解決,日本即不簽字對德和約,必要時日本代表可以退出會議。同時,日本代表將一九一七年日本與英、法、意等國所訂的有關山東問題的密約公布出來。這是日本用以挾制英、法等國的有力武器,不啻警告它們,「你們在密約中早已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此時只有履行條約的義務,不能跟著美國走」。在此以前,四月上旬日本代表曾提出人種平等一案作為陪襯[3],以交換美國對山東問題的讓步。不難理解,如果日本繼意國之後退出和會,和會便會瓦解,整個帝國主義聯合陣線也會隨之瓦解,帝國主義的共同利益便會受到嚴重的損害。日本代表的這套手法,對西方國家起了深刻的影響。 同日下午續開「四人會」(實際上是三人會),中國代表陸徴祥、顧維鈞被邀列席。他們已經知道山東問題凶多吉少,還幻想那位中國的「親密友人」,那位在國際上享有盛譽被認為是主持「正義」與「公道」的美國總統,能夠出面來仗義執言,為弱者鳴不平,向中國伸出援助之手。果然那位「偉大人物」開口說話了。但他說的是什麼呢?他像法官宣判一般十分嚴肅地說道:「我們參加這次世界戰爭,主要目的就是要維持條約的神聖。中日兩國既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的中日協定於前,又有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的中日換文於後。英法等國與日本所訂的條約,又有維持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利的義務。在這些情況下,山東問題沒有變更的餘地!」 顧維鈞說:「一九一五年的中日條約,中國政府是在日本提出最後通牒後被迫接受的,而一九一八年的續約,是以前約為根據而產生的。」 威爾遜說:「可是,一九一八年九月間,協約國在軍事上已經處於絕對優勢,日本決不能再以武力恫嚇中國,為什麼中國在換文上有『欣然同意』的一句話?」 顧說:「當時日本在山東不撤兵,地方備受擾害,民情異常激昂。中國政府為了避免激起事變,所以才承認簽訂這個續約。」 路易喬治若有歉意地說:「英國和日本簽訂密約時,地中海以東地區局勢異常緊張,英國不能不依靠日本的協力。現在感覺到,當時付予日本的代價未免稍昂,但條約究竟是條約,不能作為廢紙。」 於是威爾遜神色不安地說:「美國和歐洲國家並非不願主持公道,無奈受到以前各項條約的拘束,對中國無能為力。好在國聯成立後,將來如再有以強力加之於中國的,國聯會員國自有援助中國的義務。」 喬治跟著說:「我可以明告中國,世界各國對於中國大多抱有好感,問題在於受到條約的約束。如果日本對中國的目的範圍超過以前德國在山東的權利,英國即無支持日本的義務。如果以後日本再欺負中國,本國一定給中國以助力。」 接著,大會主席、法國總理克里孟梭發言,同意喬治的意見[4]。 二十四日,中國代表向「四人會」提出另一說帖,內容分為四項:(一)德國在山東的權利,可先移交五強,將來由五強交還中國;(二)日本於簽訂對德和約一年後完全退出山東;(三)中國願償還日本攻占青島的戰費,其數目由四強規定之;(四)中國願將膠州灣全部闢為商埠,並劃出一定區域供外人居住。這是中國代表對山東問題表示讓步的一個新方案,其目的在於迎合美國意旨,反對日本獨占,同意暫時性的國際共管,企圖以此獲得美國的支援。就在這一天,意國代表團正式撤退回國,和會危機嚴重,西方三國更傾向於討好日本,對這個新方案感到難於接受。 以後「三人會」續開數次,到二十九日,國際三「巨頭」作出最後決定,同意將德國在山東及膠州灣的所有權利讓予日本,然後由日本自動交還中國,但在交還後,日本仍得享受以前所有的經濟權利。這就是說,西方三國在「道義上」認為日本必須將山東權利交還中國,日本是否願意交還及何時交還,則留待中日兩國自行解決。這個決定,事前並未徵求中國代表的同意,不讓中國代表再有機會表達意見,甚至會議記錄以及和約草案也不發交中國代表過目。五月一日,英國外長巴爾福代表三國將上項決定通知中國代表。四日,中國代表向「三人會」提出抗議,也竟然沒有下文。到了這個時候,關於山東問題,列為戰勝國之一的中國,竟和戰敗國一樣,受到慘痛的處分而告結束。 五月十四日,和會議長克里孟梭通告中國代表:「中國代表送來說帖,不能認為屬於和會討論範圍內,應俟國聯行政部成立時,請其注意。」 三「巨頭」對山東問題作出的可恥決定,是對公理、正義的有力諷刺,是威爾遜「十四項原則」的徹底破產。他們一方面自知理屈情虧,不得不做出偽善的姿態,對中國表示歉意;另一方面卻又堅持所謂「條約神聖」,認為一切問題必須根據條約辦理。其實,中日條約是中國在日本武力威脅下的城下之盟;日本與英、法等國私訂密約,出賣中國而中國自己卻蒙在鼓裡。以上這些條約,有的是帝國主義強加於弱者身上的一套鎖鏈,有的是帝國主義相互之間進行秘密交易而不讓當事人過問的片面決定。究竟這些條約的「神聖」之處何在呢?帝國主義認為,它的神聖就在於通過條約的形式,肯定了人吃人的帝國主義侵略體系,保障了它們的共同利益,而使弱小國家遭受宰割,永遠不得翻身。 此外還有另一國際陰謀。西方三國在處理山東問題的時候,為了利用日本作為「反蘇反共」的東方前哨,必須付出新的代價,把山東權利許給日本。對他們說來,這究竟不是挖自己的肉,也就樂得慷他人之慨了。 三 四國新銀團的醞釀。美國奪取中國路權的嘗試。北京政客集團對鐵路問題的派系鬥爭 巴黎和會與上海和會召開的前後,美國政府在中國進行了金元外交活動,企圖奪取日本在中國已占有的經濟陣地。 早在一九一八年五月第一次世界大戰接近尾聲的時候,威爾遜總統曾向英、法、日三國建議組織一個對中國共同投資的國際聯合機構,以代替久失時效的五國銀行團[5],並提出三個要點:(一)投資中國包括政治借款及經濟借款;(二)以中國中央政府為對象;(三)各國在華所取得的借款優先權,均須讓渡於新銀行團。對此,英、法兩國均表示同意。七月九日,美國政府即將美國銀行三十一家組成美國銀行團,準備參加國際對華投資機構的事件通告英、法、日三國及北京政府。這個建議中的國際聯合機構,就是旨在壟斷對華政治經濟借款,扼殺中國民族經濟的美、英、法、日四國銀行團。原來美國自從退出五國銀行團以來,一直在等待機會,準備捲土重來,當歐戰快要結束的時候,它對中國的野心就迫不及待而躍躍欲試了。 日本對華借款的大部分是以路權為抵押品的,而美國正是要控制中國的交通命脈,以便進而控制中國的整個經濟命脈。在這個問題上,英、美兩國打成一夥向日本展開了尖銳的鬥爭。首先由中英銀公司[6]代表梅爾思(S. F. Mayers)於一九一九年一月發表統一管理中國鐵路的意見,在中國的英、美報紙曾經加以熱烈鼓吹,隨後中國交通部美國顧問貝克(Earl Baker)提出「統一中國鐵路」說帖,與之互相呼應。說帖內容包括統一運輸,統一材料,統一會計,統一車輛,統一語文,統一行政等。其辦法是由新成立的四國銀行團向中國提供一筆巨大借款,用以贖回以路權為抵押品的各項借款,然後由四國銀行團組織中國鐵路總公司,共同管理中國鐵路。這個計劃並不新奇,實際上就是從前美國國務卿諾克斯所提出的「世界鐵路大計劃」的翻版,但比諾克斯計劃又進了一步,在中國境內的鐵路,無論已成未成,國有民有,有債無債,都包括在內。根據這個計劃,四國銀行團不但完全控制中國的路權,而且還有監督中國財政和其他事務的特定權利。這個計劃是美國政府多年來處心積慮想取消各國在華特權和勢力範圍,改一國獨占為國際共管的核心部分。 徐世昌上台後,曾聘請一批「名流」組織外交委員會,作為北京政府關於外交問題的諮詢機關。被聘者多為研究系和新舊交通系的骨幹分子,會長為研究系「名流」汪大燮。徐世昌之所以採取這一步驟,目的在於取得美國借款,由於外交部控制在安福系的手裡,他想撇開外交部而以這個機構作為外交問題的決策中心。 關於組織四國銀行團和統一鐵路的問題,中國親美派非常感興趣。外交委員會委員、研究系分子汪大燮、熊希齡、林長民[7]以及舊交通系分子周自齊等一致認為:鐵路問題是列強在華劃分勢力範圍的基本內容,而在本國軍閥割據與內戰不停的局勢下,鐵路忙於運兵,路款經常被軍閥提去,弄得四分五裂,只有由四國共同管理,才能對外打破勢力範圍,對內打破軍事控制,從而達到維持貨運,增加收入。在此時期,屬於舊交通系的交通部特派員王景春,曾到美國接洽與統一鐵路有關的問題。 隨後,外交委員會議決接受國際投資,組織一個中外混合委員會,下設中央路政管理局,第一步贖回全國各路借款,第二步實行鐵路統一管理。二月八日,國務院根據這一決定,電令陸徵祥向巴黎和會提出統一鐵路案:「凡外資、外債、已成、未成或已訂立合同而未開工之各鐵路,其資本及債務合為一總債,以各路為共同抵押品,聘用外國專家協助中國人員經理之,俟中國還清總債之日為止。各路行政及運輸事宜,仍須遵守中國法律,概由交通部指揮。」外交委員會還提出說帖解釋贊成國際投資的理由:「吾國鐵路大多成於外資。但其中大別有三,一曰借款路,二曰合辦路,三曰國有路。借款路小別有三,一曰單純借款路,二曰混合借款路,三曰附屬借款路。概言之,則商業性質與政治性質二者而已。今商業性質之路,不生何種變化,其變化最速者莫如合辦鐵路。本會提案主旨,在變更政治性質之路為商業性質之路,改變一國單獨壟斷之政策為本國完全之基礎。」 這一措施首先受到新交通系首領曹汝霖的激烈反對。他說他身居交通總長,鐵路事業屬於交通部的專管範圍,不能讓一個諮詢機關越俎代庖。他提出七個理由來反對這個方案:(一)中國海關、鹽政、郵政的自主權業已喪失,不能再將交通行政權讓予外人;(二)外人管理路政,不會考慮國防需要,因而也將影響國防線的施工建築;(三)鐵路協定運費,將與協定關稅事同一例,只能便利外貨運輸,而使國貨蒙其不利;(四)路局收入將歸外國銀行掌握;(五)本國軍運將引起困難;(六)影響中國人才的出路;(七)影響本國材料的充分利用。他還說此案未經國務會議通過,國務院發出的電報是不合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 曹汝霖所提的理由都是無可非議的,問題在於這位全國知名的賣國賊忽然以「愛國者」的高姿態出現,乃是別有用心。他一面提出抗議,一面與日本秘密接洽,企圖將高徐、順濟兩路及滿蒙鐵路借款草案改為正式合同,以便成為定局。由此可見,他是替自己的權利地位說話,替他的主子日本帝國主義說話,根本談不到什麼愛國動機。 隨著曹汝霖的抗議,與新交通系分家已久的舊交通系首領梁士詒也出面來猛烈反對國際投資共管鐵路的計劃。原來,以前交通系並無新舊之分。梁士詒、周自齊等因為參與洪憲帝制被緝逃亡後,曹汝霖以段內閣的交通總長地位經手賣國借款,繼承梁士詒取得了銀行、鐵路事業的壟斷權,才有新交通系這個名稱出現。後來梁士詒等恢復政治權利,從此新舊交通系在政治上處於對立,舊交通系分子成為徐世昌的助手,新交通系分子則與安福系沆瀣一氣同為段祺瑞的爪牙。但是,現在周自齊等都贊成統一鐵路案,而屬於同一系的梁士詒,忽然與曹汝霖結合起來反對此案,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梁士詒之所以反對此案,就是因為外交委員會這個機構掌握在研究系的手裡,他不願在研究系手下充當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因此,他在鐵路協會大聲疾呼地反對鐵路共管,認為組織一個「中外混合委員會」來管理鐵路,就無異於變相的「總鐵路司」,這個「總鐵路司」比「總稅務司」的危害性更大,而鐵路共管也就是斷送國家主權的亡國政策。他迅速組織了「鐵路救亡會」為反對鐵路共管的宣傳鼓動機關。 在新舊交通系合流和安福系的高壓下,徐世昌不得不吩咐國務院補發一個電報,命陸徵祥等暫緩向巴黎和會提出此案。二月十八日,徐在公府春耦齋召集全體閣員與外交委員會委員重行討論統一鐵路問題。會議決定推梁士詒、曹汝霖二人另擬折衷方案,改期進行討論。 不久,這個方案提出來,主要內容分為四點:(一)不承認各國相互之間私相授受的關於支配中國路權的密約;(二)對外資築成的南滿、中東、膠濟、滇越各路,建議向國際銀行團借款贖回;(三)對借債已成之路,一概不動;(四)對借債未成或尚未開工之路,由中國資本家組織銀行團,吸收外國銀行團投資合辦。 其實,梁、曹二人提出這個方案,除了合謀推翻統一鐵路案而外,彼此又有不同的目的:曹汝霖明知在外力控制下的南滿等四路決不是國際銀行團所能過問的,想利用這個難題目使國際銀行團知難而退,藉以維持原狀;梁士詒則利用「保障國權」之名,迫使外國資本對他讓步,從而打通中國官僚資本與帝國主義資本相結合的出路。這個方案提出不久,梁迅速組成了中華銀公司[8],他的陰謀就全部暴露出來了。 鐵路問題是中國親日、親美兩派爭權奪利的反映,實質上是目本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爭奪中國的反映。中國方面,開始是研究系、舊交通系聯合起來反對安福系、新交通系的鬥爭,隨後轉化為新舊交通系重行聯合反對研究系的鬥爭。帝國主義除竭力支持它們的工具而外,本身也直接投入了這場鬥爭。一月二十六日,美國公使芮恩施曾設宴招待外交委員會委員汪大燮、熊希齡、林長民、周自齊、陸宗輿、曹汝霖等,親自解釋統一鐵路案,「管理運輸之權完全屬於中國,只是為了投資安全,才有聘用稽核洋員之必要;關於採購材料,採取公平投標的方法,中國方面不會吃虧」。芮恩施還和英國公使朱爾典先後會見梁士詒,竭力勸他放棄反對的成見。 在鬥爭的過程中,外交團曾撥關稅餘款一千二百萬元維持北京政府,但又相約在中國未統一以前,各國不得單獨借款,即已有成約的借款也必須停止付款。它們的目的,一方面制止日本對親日集團繼續提供財政援助,另一方面壓迫北京政府結束內戰,接受以美國為首的國際投資,通過國際投資來實現國際共管,掌握中國的經濟命脈。 三月一日,美國摩根財團代表阿卜脫到上海時[9],英國駐滬總領事陪同他訪問南北議和總代表。阿卜脫此行就是為接洽四國銀行團與投資鐵路問題而來的。 五月一日,陸徵祥報告北京政府,中英銀公司代表梅爾思已向和會提出統一中國鐵路說帖,據稱所擬辦法,系由英、美兩國駐華公使與中國代表一人共同商定者。北京政府命陸否認其事。 在統一鐵路問題上,英、美兩國雖然打伙兒對付日本,但是兩國之間也存在著矛盾。五月上旬,北京政府向美國進行溫杭鐵路借款合同的談判,英國公使根據一九〇五年香港條約提出抗議。北京政府因此項借款早已償還,拒不接受。 這一時期,由於軍閥內戰迄未停止,不久全國各地又爆發了轟轟烈烈的人民愛國運動,局勢動盪不定,所以統一鐵路問題暫告停頓,西方國家轉而加速四國銀行團的組織工作。 * * * [1] 本章一、二兩節資料來源:劉彥《近三十年中國外交史》、張忠紱《中華民國外交史》、梁啓超《歐遊心影錄》及上海《新聞報》。 [2] 即戴維·勞合·喬治(David Lloyd George)。——編者注 [3] 此案主要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排斥日本移民的問題。 [4] 參考陸徵祥致北京政府的電報。 [5] 1910年,美、英、德、法四國組織對華投資的四國銀行團,1912年加入日、俄兩國成為六國銀行團。1913年美國宣布退出,因此縮小為五國銀行團。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戰敗,俄國發生革命,因此又有四國銀行團的醞釀。 [6] 中英銀公司是英國財團投資中國鐵路的一個機構。 [7] 林長民,字宗孟,福建閩侯人,舊君主立憲派,曾任段內閣的司法總長。 [8] 梁士詒召集中國銀行團開會,認足股本一千萬元,於4月12日成立中華銀公司。 [9] 阿卜脫曾任美國駐日公使,此行除訪問中國外,還到東京接洽日本加入四國銀行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