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上冊:1895—1916) · 第二十五章 南北「二次統一」的完成
一 段祺瑞同意推黎元洪為總統的原因。護國軍向段提出四條件。北京政府被迫恢復舊約法
袁世凱死後,北洋軍閥原擬推徐世昌、段祺瑞或馮國璋繼任總統。在三人中推戴何人,他們雖沒有取得一致,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反對北洋派以外的南方軍人黎元洪為總統。當時,西南護國軍對黎表示擁戴,他們不能不顧慮到如果黎做了總統,將倒在西南方面,對北洋派不利。
徐世昌雖是北洋派元老,究竟不是軍人出身,不便出面來爭總統。他認為:黎是個手無寸鐵的南方軍人,不足為北洋派之患;黎在北京做總統,事實上等於北洋派手中的高級政治俘虜,不可能為西南護國軍服務;北洋派必須利用西南方面所能同意的總統,推進南北統一,而南北統一正是北洋派爭取喘息時間團結內部所必需的。
馮國璋自從召集南京會議、陰謀篡奪總統以來,引起了全國各方面的重大反感,就是北洋派附屬軍頭目張勳、倪嗣沖等也都大為不滿。而且袁世凱一死,他在東南半壁「舉足輕重」的地位也隨之消失,他出任總統的客觀條件已不具備。因此,袁死後,內閣總理段祺瑞便成為北方時局的核心人物。
段不是不想做總統,他看到一手創造北洋派的袁世凱,尚且無力控制北洋派,他的威望遠不及袁,而馮國璋又在野心勃勃地競爭北洋派領袖的地位,如果他繼任總統,必然引起北洋派的更大分裂,也必然招致西南護國軍的激烈反對。他準備採取另外一種做法,就是把總統獨裁制轉變為「責任內閣制」,把黎扶在傀儡總統的位子上,自己卻以內閣總理形成另一形式的個人軍事獨裁。他估計到西南各省沒有理由反對責任內閣制,因為這個制度就是國民黨及南方各黨派所一致力爭而沒有爭到手的。利用責任內閣之名,以行軍事獨裁之實,這就是段同意推舉黎為總統的真正原因。
但是,北洋軍閥並不了解段的意圖,所以袁死後,在北京的一些軍閥頭目和軍事代表們齊集國務院,一致反對黎為總統。段花了很大工夫才把他們說服,隨即發表以黎繼任總統的公報。
公報發表後,在遠處的北洋軍閥不知底細,還發生了一件隔靴搔癢的奇聞。六月八日,全國各機關收到從四川瀘州發出的一個庚電,發電人為「滇黔軍總司令蔡松坡」、北洋軍第二路司令張敬堯和他們所屬的南北兩軍前敵將領。這個電報說,蔡鍔曾向西南獨立各省建議推舉段祺瑞為臨時總統,西南各省表示接受,張敬堯也表示贊成,因此他們聯名再向各省提出,如果大家一致同意,即請會銜發表,以促其成。這個電報非常惹人注目,因為兩個領銜人在幾天以前還是正面敵人,此時忽然聯合提出建議,表現了「南北一家」的新氣象,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懷疑。
果然,僅在幾天之後,蔡鍔通電聲明對這個電報毫無所知。本來「庚電」早就存在一些漏洞,例如:電報署名從來沒有不用本名而用別號的;並且蔡鍔所擔任的職務是雲南護國軍第一軍總司令,不是什麼「滇黔軍總司令」。蔡鍔通電否認後,人們才明白這個電報是張敬堯為擁段而捏造出來的。
黎就職後,段電請西南護國軍取消軍務院,西南各省取消獨立,以便實現統一。六月十六日,北京政府下令停戰,並著各省軍隊撤歸原防。
黎通電就職的一天(六月七日),進步黨領袖梁啓超發表虞電說:「收拾北方,惟段是賴。南方宜力予援助,毋令勢孤,更不可懷彼我成見,致生惡感。即對袁亦不妨表相當之哀悼,以示洪量而攬同情。」這個電報完全暴露了參加討袁事業的政黨領袖的妥協態度。
同樣,西南各省實力派也並不反對這個繼袁而起、以北洋派為核心的「中央」。六月十日,雲南都督唐繼堯以軍務院撫軍長的名義向北京政府提出解決時局辦法四條:(一)恢復民元約法,(二)恢復民二被非法解散的國會,(三)懲辦帝制禍首楊度等十三人,(四)召集軍事善後會議。電報聲明:此項意見如被接受,西南各省即可取消獨立,軍務院即可撤銷。隨後代理軍務院撫軍長岑春煊、廣西都督陸榮廷等還怕條件提得過火,又作了補充說明,承認段內閣為事實上之內閣,以待國會召開時予以追認。以上四個條件,前三條都是西南實力派用以結束戰爭的門面話,實際上他們所關心的只有第四條,就是舉行一次南北軍閥的分贓會議,以便穩固和擴大他們的地盤地位,並在中央政權機構內「分嘗杯羹」。
六月九日,由日本回到上海的孫中山再次發表宣言,指出「袁氏未去,當與國民共任討賊之事;袁氏既死,當與國民共荷監督之責,不使謀危害民國者復生於國內。」這個意見沒有受到各方的重視。儘管國民黨兩派、進步黨、西南實力派對收拾時局的目的各有不同,但在恢復舊約法和恢復國會的問題上卻有共同之點。關於約法問題,舊約法是國民黨當權時期制定的,而新約法則是袁世凱一手製造的,帝制既經推翻,叛國者的工具當然不能繼續有效,所以進步黨和西南實力派對這個問題都不能另有主張。關於國會問題,國民黨雖號稱為國會中的第一大政黨,但此時已有名無實,進步黨企圖利用討袁戰爭時期所取得的政治影響,聯合國民黨之一部,在國會中取得壟斷地位。西南實力派也想利用國會以限制北洋軍閥「獨占中央」,所以他們都不反對恢復國會。
西南護國軍所提的四個條件,看起來並不是高調,但與段的意見有一定程度的距離,因而軍務院的撤銷和西南各省的取消獨立,不能很快實現。
首先是約法問題上的分歧。六月六日由段代擬的袁的遺令,乃是根據「約法」第二十九條,以副總統黎元洪繼任大總統。這個約法指的不是舊約法而是新約法。這一措施立刻在全國引起了激烈反對,孫中山、黃興、唐紹儀、湯化龍、孫洪伊等紛紛發表通電,一致贊成由黎繼任總統,但是堅決反對以新約法為黎繼任總統的法律根據。在上海自行集會的國會議員二百九十九人發表通電說:「現在黎大總統繼任,實根據民國二年十月國會所制定的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之規定,應繼承本任總統袁世凱之任期至民國七年十月為止。袁世凱遺命及段祺瑞通告所稱,依約法第二十九條由副總統代理之說,系根據袁世凱民國三年私造之約法,萬難承認。」
事實上,以新約法為黎繼任總統的法律根據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以舊約法為基礎的總統選舉法,規定大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以新約法為基礎的總統選舉法,則規定大總統出缺時,由副總統「代理」,應在三天內在金匱石屋中啟示前大總統所預先推薦的三人名單,組織總統選舉會,在三人中選定一人為總統。此時既無選舉機關[1],長期代理又無根據,因此引用新約法第二十九條來處理總統問題,是不對頭的。
在全國一致反對新約法的呼聲中,段向各省軍民長官發出漾電(六月二十三日)說:「民三約法,履行已久,歷經依據,以為行政之准。一語抹煞,則國中一切政令,均將因而動搖,不惟國際條約關係至重,不容不再三審慎,而國內公債以及法庭判決,將無不可一翻前案。」他在通電中極力解釋他對新舊約法毫無成見,只是以命令變更法律,不敢隨聲附和。他所提出的理由是:「今日命令復之,明日命令廢之,將視法律為何物?且甲氏命令復之,乙氏又何不可命令廢之?可施之於約法者,又何不可施之於憲法?如是則元首每有更代,法律隨為轉移,人民將何所遵循?」他發出這個電報,其目的是想仿照民國元年召集南京參議院的辦法,由各省軍民長官各派代表三人到北京組織「修正約法委員會」,在新舊約法之外產生另一約法,也就是完全合乎他的要求的新新約法。另一方面,他又想仿照袁世凱的辦法,利用北洋軍閥為其應聲蟲,以求實現其毀法造法的個人野心。但是,由於他的威望遠不及袁,就在北洋軍閥集團內部也有江蘇將軍馮國璋、河南將軍趙倜,主張恢復舊約法,和他的步調並不一致。西南各省的反對就更不用說了。
段的漾電招致了全國各方面的堅決反對。廣東政客集團中的唐紹儀、梁啓超、伍廷芳等回電反駁說:「三年約法絕對不能視為法律。此次宣言恢復(指舊約法),絕對不能視為變更。今大總統之繼任及國務院之成立,均根據於元年約法。一法不能兩容,三年約法若合法,則元年約法為非法。然三年約法,不特國人均不認其為法,即今大總統及國務院之地位,皆必先不認為法,而始能存在也。」這個電報不僅提及總統繼任問題的法律根據,同時還涉及國務院成立問題的法律根據。因為在新約法的條文上,根本就沒有國務院這個組織機構,如果新約法應當視為有效,國務院本身就將成為一個非法機關。
其次是對國會問題的分歧。這是段與西南方面最根本的分歧。由於這個問題隱藏在約法問題的後面,因此並不顯得突出。其實,國會問題與約法問題是一個問題的兩面:舊約法是袁以非法命令廢止了的,而國會也是袁以非法命令解散了的,如果舊約法應當恢復,國會同樣應當恢復。根據當時的內幕消息,段的內心並不支持新約法,因為新約法以總統制為其主要內容,並不符合於他所採取的責任內閣制的要求,而舊約法則以責任內閣制為其主要內容,對他反為有利。但是,伴隨著舊約法的恢復,國會也將得到恢復,段所顧慮的就是這個以國民黨為多數黨的國會,將會成為他推行個人軍事獨裁的一大障礙,因此寧可保持新約法而不願恢復舊約法。
關於恢復國會的問題,當時也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國會議員任期規定為三年。從一九一三年四月八日召集國會之日起,到一九一六年四月八日,任期已經屆滿。但在一九一四年一月十日,國會被袁以非法手段解散,所以主張恢復國會者認為應當補足國會議員兩年多的任期。另一方面,反對恢復國會者認為,人民的意志是有時間性的,久未改選的國會,已經不能代表人民,沒有補足任期的必要。
那時,除北洋軍閥外,各省軍人、政客和政黨「名流」,一致認為北京政府如不恢復舊約法和國會,就不承認它是合法政府,和平統一就沒有實現的可能。段的威望既不及袁,而北京政府的根基又不穩固,因此段對來自各方面的強大壓力不能無動於衷。
由於約法和國會問題久未解決,新的事態發生了。
六月二十五日,駐滬海軍總司令李鼎新、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聯合發表宣言,因擁護舊約法而向北京政府宣告獨立。宣言說:「……今黎大總統雖已就職,北京政府仍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以遺令公布,又豈能取信天下,饜足人心,其為帝黨從中挾持,不問可知。我大總統陷於孤立,不克自由發表意見,即此可以類推。是則大難未已,後患方殷。……今率海軍將士加入護國軍,以擁護今大總統、保障共和為目的。非俟恢復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後,北京海軍部之命令,概不承受。」
海軍的獨立,使段感到事態日益嚴重和自身日益陷於孤立。
當時,中國海軍共有三個艦隊,笫一艦隊是海軍的主力。只有第二艦隊未加入護國軍[2]。海軍力量雖不雄厚,但一向掌握在北洋軍閥的手裡,在國民黨反袁戰爭時期,曾經幫助袁起過很大的作用,在護國戰爭時期,袁又經常利用它運兵南下,威脅沿海各獨立省區。這次海軍的獨立,卻是另外一種獨立,是高舉「護法」旗幟、反對段而不反對黎的一種獨立。海軍的獨立,不僅嚴重威脅北洋派勢力下的東南沿海各省,而且護國軍很有可能利用海軍運兵北上,北方地區也將受到威脅。在此情況下,段終於被迫放棄其不肯恢復舊約法和國會的成見。
六月二十九日,北京政府公布恢復民元約法。命令說:「共和國體,首重民意。民意所寄,厥惟憲法。憲法之成,專待國會。我中華民國國會自三年一月十日停止以後,時越兩載,迄未召復,以至開國五年,憲法未定,大本不立,庶政無由進行。亟應召集國會,速定憲法,以協民志而固國本。憲法未定以前,仍遵行中華民國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之臨時約法,至憲法成立為止。其二年十月五日宣布之大總統選舉法,系憲法之一部,仍應有效。」同日發布命令,定於八月一日召集國會復會。
同日下令裁撤參政院。
關於約法問題和國會問題,段雖被迫屈服,但是懲辦帝制禍首問題還是段與西南各省相互爭執的另一焦點。
二 成立七省軍事攻守同盟的第一次徐州會議。張勳公開包庇帝制禍首
袁死後,著名辮子軍大帥張勳在徐州主演了一冪「群英會」,對時局前途投下了一道極其暗淡的陰影。
張勳不是效忠於袁的帝制派,而是自命為效忠於清室的復辟派。袁死之前,江蘇將軍馮國璋在南京召集會議,企圖利用袁與護國軍對抗的局勢,造成第三種力量,從而取得臨時總統。袁得到這個消息,就採取「以毒攻毒」的策略,任命張勳督理安徽軍務,指使他驅逐馮而以督理江蘇軍務一職為餌。因此,張勳和袁的死黨倪嗣沖串通一氣地搗亂南京會議,使馮的總統做不成,南京會議無結果而散。不久袁死了,張勳把參加南京會議的各省軍閥代表邀往徐州開會,參加者有奉、吉、黑、直、豫、晉、皖七省代表,川、湘、鄂、贛、魯五省代表則因志趣不同沒有參加,福建代表也沒有及時趕到。當七省代表到徐州的一天,張勳發表了「保境衛民」的虞電(六月七日)。同一天,張向各省代表高談闊論地講到「大清朝的深仁厚澤」,各省代表洗耳恭聽,不置可否。
徐州會議自六月九日開始。張勳派參謀長萬繩栻宣布「會議要綱」十條,以「固結團體,鞏衛中央」作為煙幕,骨子裡卻是想組織北洋軍閥的各省軍事攻守同盟,用以挾制北京政府,對抗西南護國軍,保全他們的權力地位。參加會議的各省軍閥代表正因袁世凱之死感到前路茫茫,對北洋派的解體和西南護國軍的聲勢感到憂慮,自然樂於接受這個計劃,而張勳也正是要利用這個形勢來取得北洋派領袖和「各路諸侯大盟主」的地位的。
此時,外間有徐州會議討論復辟問題的謠言。因此,在會議進行的第二天,張勳有蒸電(六月十日)給北京陸軍部次長田中玉、巡警廳總監吳炳湘說:「勛在前清受恩深重,而袁大總統二十年知遇之感,尤非恆泛,故居常對人言,君恩不可忘,知遇之感不可負。第此純系私感。至大勢所趨,則勛素以國家為重,萬不肯以一毫私見羼於其間。今者國家多故,變出非常,適勛邀集各省代表在徐集會,並有謠傳謂勛主張復辟,業於昨開會時當眾宣言,實無其事。」
徐州會議議決十條:(一)尊重清室優待條件;(二)保全袁大總統家屬生命財產及其身後一切榮譽;(三)要求政府依據正當選舉手續,速行組織國會,施行完全憲政;(四)電勸獨立八省取消獨立,否則準備以武力對待;(五)絕對抵制迭次倡亂的一般「暴烈分子」(指國民黨員)參預政權;(六)嚴整兵衛,保全地方;(七)抱定正當宗旨,維持國家秩序,設有用兵之處,所需軍旅餉項,仍當通力合籌;(八)擬俟國事稍定,聯名電請政府罷除苛細雜捐,以蘇民困;(九)嗣後中央設有弊政足為民害者,務當合力電爭,以盡忠告之義;(十)中央實行減政,固結團體,遇事籌商,對於國家前途,務取同一態度。其實,所謂徐州會議事實上只是辮子軍大帥的「單人舞」,各省軍閥代表洗耳恭聽,既未引起爭論,也未交換意見。這十條都是根據張勳的「會議要綱」照寫下來的。
段祺瑞得知徐州會議的消息,馬上派段芝貴秘密到徐州進行活動。段是一個以北洋派正統自居的人物,從來看不起自命為北洋派大將而實際是雜牌軍出身的張勳[3]。但是,他此時繼承了北洋派領袖的地位,對於北洋派附屬軍也必須加以拉攏,以壯大自己的聲威。對於張勳,既可用以牽制馮國璋,又可用以對付護國軍,對他說來,當然更有拉攏的必要了。
張勳卻是個妄自尊大的老粗,他對袁尚且不買賬,當然不會把段放在眼下。但是,此時段已經成為北洋派的新主人,而他與馮國璋不睦,也感到有聯段制馮的必要。
徐州會議結束後,張勳公然發出哿電(六月二十日),反對懲辦帝制禍首。電報說:「君主民主,主張各有不同,無非各抒己見。罪魁功首,豈能以成敗為衡。……近日南方各省堅執前言,操之彌急,如果相持不下,則南北勢成冰炭,仇釁相尋,責難無已,萬一戰端再啟,外人從而干涉,竊恐瓜分之禍,不在帝制發生之日,而在共和再造之時,律以誤國之愆,必有屍其咎者!匪特公論自在人心,即勛一人亦斷不承認。而報紙訛傳,竟謂勛曾電政府,亦以懲辦禍首為請,實系妄相揣測。不知勛素持公道,屢有宣言,定不隨聲附和,自相矛盾。且落井下石,既非大丈夫所為,而止沸揚湯,究與大局何益。」
張勳公然把包庇帝制禍首說成是「公論」「公道」,把南方反對帝制說成是「南北之爭」,並且用「瓜分」「誤國」這類危詞嚇唬人,這可以想見當年北方軍閥猖獗到何等程度。
但是,張勳敢於發出這種議論,並不足以說明他是「素持公道」的「大丈夫」。從袁世凱死亡的一天起,段政府就在各方面竭其所能地推崇袁,在命令中把袁說成是一個「贊助共和、奠定大局」的大人物,這些措施被張勳看在眼裡,才敢於說出這些「漂亮」的話,表現他在北洋派中是個有血性有氣魄的好漢。
徐州會議結束後,各省軍閥代表還到彰德參加了六月二十九日的袁世凱的葬禮。
三 陝西、四川、廣東三省取消獨立。陳宧在四川內訌中兵敗逃亡。龍濟光向段內閣乞援
軍務院未撤銷前,獨立各省相約暫不取消獨立,要等待北京政府接受西南所提的各項條件後,採取一致行動。但不久就有三個省的軍事當局脫離了這個互相制約的共同軌道,響應了北京政府的號召,首先取消獨立。
最早取消獨立的是陝西都督陳樹藩(六月七日),他在通電中公然強調指出:「袁大總統之薨逝,實在未退位以前。依其職權,究屬中華共戴之尊,溯其勳勞,尤為民國不祧之祖。所有飾終典禮,擬請格外從豐,並議定優待家屬條件,以表我國民未盡之思」。
這個電報引起了北洋派以外全國各方面的極大憤慨。于右任[4]打電報質問他:「閱公陽電,使人髮指。陝西獨立,取名護國,自當與西南首義諸省取一致行動。今袁氏朝死,暮即取消獨立,且殷殷推袁為共戴之尊,不祧之祖,是則陝西何必獨立,獨立豈非叛祖?尤異者,請對袁氏飾終典禮從豐而外,又請定優待家屬條件。試問袁氏遺產豈少,何待越俎代謀?軍興以來,戰地人民死者不下數百萬,此等家屬,更誰恤之而誰憐之?」
儘管陳樹藩受到陝西和全國人士的嚴厲指責,段對這個鸚鵡學舌的軍人卻感到十分滿意,六月十日發表命令,任命他為漢武將軍,督理陝西軍務。從此這個非北洋派軍人被列為北洋附屬軍的將領之一。
第二個取消獨立的是四川都督陳宧(六月八日)。袁死後,陳宧接到黎元洪的策士蔣作賓、金永炎、哈漢章三人發來的密電說,現在的大總統是湖北人,我們大家都是湖北人,湖北人應該替湖北人爭一點面子。你如果取消獨立以為西南各省之倡,對大總統表示忠誠,對你也有好處。陳宧以為現在的大總統不但是他的老鄉親,而且是他的老上司。在袁政府時代,黎一度掛名為參謀總長,而在參謀部負實際責任的,正是當時的參謀次長陳宧。為了與新總統建立良好關係,陳宧沒有取得軍務院和蔡鍔的同意,通電取消獨立。
陳宧本是個善於為自己打算的人。以前他在宣布獨立的通電中親筆加了「與袁氏個人斷絕關係」的一句話,他認為袁大勢已去,與袁斷絕關係對他沒有害處,但他與北洋派的關係仍然存在。不料段祺瑞對「公」「私」關係卻另有一種看法,認為凡是受過袁的私恩的人,由於「公」的關係,反對帝制是可以的,但在私的關係上不能反對袁個人,反對袁個人就是「忘恩負義」,就是背叛「禮教」,也就是北洋派的叛徒。段抱有這樣一種觀念:「你現在與袁斷絕關係,將來又何嘗不可以與我斷絕關係?」此外,根據當時北洋派的一種傳說,是陳宧的電報把袁活活氣死了的,因此,段對陳宧非常不滿[5]。
段不滿陳宧還有其他的一些因素。陳宧取消獨立不是響應內閣總理的號召,而是受了總統策士的指使。對總統表示忠誠,顯然與段置總統於無權無勇之地位的意圖不合。此外,段正在與馮國璋競爭北洋派領袖的地位,陳宧與段的關係較淺,而與馮的關係較深。四川未獨立前,陳宧派有代表到南京接洽;他手下的旅長馮玉祥曾派代表向蔡鍔建議倒袁擁馮[6];陳宧本人也曾秘密向蔡建議,在推翻袁政權之後採行聯邦制,推舉馮為聯邦總統[7]。這些作法都是與段的個人利益相矛盾的。
由於這些複雜因素,在陳宧宣布取消獨立後,段對待他就與對待陳樹藩兩樣,並不給以「將軍」和「督理軍務」的名義。陳宧因取消獨立而不能再稱為「四川都督」,又不能歸入北洋派的系統內,成了一個兩面落空的「將軍」。
早在陳宧宣布獨立時,袁世凱用「借刀殺人計」,於五月二十五日提升川軍第一師長周駿為重武將軍、督理四川軍務,嗾使他進攻成都,驅逐陳宧。此時袁雖死亡,段又授意北洋軍駐川統帥曹錕暗中支援周駿,叫他繼續進兵成都,取陳而代。因此,周駿派兵進占永川、隆昌、內江之線,並派旅長王陵基率兵五營抵資中,截斷成都與敘州的聯絡線。周駿提出「四川人不打四川人」的口號,用以誘惑護國軍方面的四川將領劉存厚、熊克武等。
以前陳宧宣布獨立時,曾取得蔡鍔的保證,護國軍方面承認維持他的都督地位,必要時並可派兵協助他應付來自各方面的敵人。因此陳宧接二連三地向蔡告急。其實,陳宧既然沒有取得護國軍的同意,單獨取消獨立,蔡鍔在道義上就沒有出兵援助的義務了,但是周駿在四川停戰時期打著袁世凱所任命的重武將軍的旗幟,發動了為個人爭地位的不義戰爭,並且利用地方排外性的口號挑撥川滇軍的感情,蔡鍔在責任上又不能置之不理。
此時蔡鍔患有嚴重的喉結核病。他是個事必躬親的人,在以前艱苦作戰時期,不但忙於指揮軍事,還要親理文書,因此病情日益惡化。直到此時為止,他手中還只有那支久戰疲勞和餉械兩絀的孤軍。此時袁氏雖死,北洋軍尚未撤退,四川的局勢仍然十分嚴重。他電請唐繼堯「將滇省可用之兵,悉數編成作戰部隊出發,每槍補足千發子彈,速解前線」。唐繼堯仍然置之不理。他憤慨地質問唐:「迭電哀懇,迄未照辦,同胞將士,深滋疑慮。」[8]當他接到陳宧萬急請援的電報後,只能十分勉強地抽派劉雲峰一個梯團由敘州開赴自流井,等候兵力集結後,再向內江、資中出發。
陳宧自己統率的北洋軍三個混成旅,在重慶的李炳之旅長已被曹錕扣留,在成都的伍禎祥、馮玉祥兩旅也都不肯賣力。他向馮玉祥「一再哀懇」[9],馮才答應派兵出城抵擋一陣。他只得派新編楊志澄一旅到簡陽布置外圍防線。這個新編旅沒有經過戰鬥就自行潰散了,對方王陵基的軍隊一路無阻地由龍泉驛直逼成都,陳宧被迫向周駿乞和,約定一星期內獻出成都。周駿限他三天內繳械投降,否則將用大炮轟城。
這時,唐繼堯派兩個梯團兼程開到四川,歸蔡鍔指揮。六月二十五日,蔡鍔派羅佩金率領新到的顧品珍梯團往援成都,一面電請北京政府制止周駿攻城。但陳宧已經無力支持,二十六日離開成都,作了北洋派的第一個「逃將軍」。
第三個取消獨立的是廣東都督龍濟光(六月九日)。龍以前是在廣西護國軍和廣東各地民軍的四面包圍下被迫宣布獨立的。宣布獨立時,他取得了袁世凱的秘密指示和深切諒解,而宣布獨立後,他仍然與袁有密電往來,請袁飛調北洋軍由海道開到廣東以解救他的危機。袁死了,他又與繼承袁的段祺瑞取得了密切聯繫。他是用「詐降計」緩和護國軍與民軍對廣州的攻勢,爭取時間以待北洋軍的來援的。
軍務院在肇慶成立時,代理撫軍長岑春煊和廣西都督陸榮廷曾電請雲南護國軍第二軍總司令李烈鈞取道廣西、廣東向江西進兵。李烈鈞率領張開儒、方聲濤兩個梯團於五月十二日開到肇慶。那時袁世凱尚未死亡,龍濟光自己既不願出兵北伐,又拒絕滇軍通過廣州,他所假借的理由是說害怕引起主客軍的誤會和衝突。陸榮廷也正害怕在廣東境內引起這種衝突[10],因而主張對龍妥協,與龍商定滇軍假道廣東的路線,由肇慶經三水到琶江口,轉乘火車到韶關,避免經過廣州。六月七日張開儒梯團到達韶關的時候,龍電令韶連鎮守使朱福全閉城不納,迫使滇軍露宿城外,朱軍又在城上架炮轟擊,因此爆發了北江戰爭。
龍不就近向軍務院請示而擅自取消獨立,其用意是在擺脫軍務院的管束,完全倒向北京政府的一面。他是個盲目崇拜北洋派的地方軍閥,認為北洋派是全國最強大的軍事力量,有了北洋派做靠山,他就能夠驅逐廣東境內的滇軍、桂軍,恢復他在廣東的獨占勢力。他在取消獨立的同時,秘密電請段內閣三路出兵「援粵」,除由海道運北洋軍來粵外,並令江西、福建兩省的北洋軍由陸路開進廣東,幫助他夾攻滇軍,然後再幫助他驅逐桂軍。
廣東內部發生軍事衝突和龍濟光擅自取消獨立,正符合段內閣分化西南的要求。因此,北京政府發表命令對龍大加表揚,說他「具有世界之眼光」。六月二十一日,又派他兼任廣東巡按使以酬其功。段內閣的三路援龍計劃也在加緊布署中。
以上三省不聽軍務院的命令,單獨取消獨立,說明護國軍內部是不團結的,那些打著護國軍旗幟的投機軍閥,當他們不需要這面旗幟的時候,就隨時把它拋在一旁。同時也說明段內閣並無與護國軍真誠合作的願望,只是採取了分化政策與陰謀手腕,以求達到北洋派專政與排斥異己的目的。
四 懲辦帝制禍首令發表。軍務院撤銷。國會重開後,通過內閣總理的同意案
關於帝制禍首的問題,西南方面,除雲南所提的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所謂「六君子」和朱啟鈐、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張鎮芳、雷震春、袁乃寬所謂「七凶」外(合起來稱為十三太保),沒有人提出更多的名單。事實上,參加帝制活動的豈止「十三太保」,除了不計其數的政治流氓稱臣勸進的而外,還有為袁家皇帝搖旗吶喊的各省北洋軍閥在內。西南方面,認為如果牽涉面過廣,可能會影響到與北方的和平解決,但對這樣一個重大問題又不能避而不談,因此希望北京政府「象徵地」懲辦一下,以便對全國人民有所交代。在這個問題上,雙方並不存在討價還價,爭多論少的問題。
但是,儘管護國軍並不苛求,在這個問題上,段與護國軍之間也仍然存在分歧。段本人與不少帝制禍首具有血肉相聯的關係,而且一般帝制派也都是他所尊敬的袁世凱的「謀臣勇士」,他既繼承了北洋派領袖的地位,袁的私黨就是他的私黨,自然不願對他們有所傷害,只是由於西南提出了這個要求,不能不相應地處理一下。
毫無疑問,所謂十三太保不但是雲南護國軍指出的「內亂重要罪犯」,應當「明正典刑以謝天下」,而且也是通國皆知的洪憲王朝的罪魁禍首,絕對沒有逃避罪行的餘地。但在北京政府研究這批禍首名單的時候,首先袁克定由彰德打來急電為雷震春、張鎮芳乞情,這兩個人就從名單中剔出來了;隨後馮國璋為段芝貴乞情,李經羲又力保嚴復、劉師培是「當代不可多得的人才」,名單中又剔出了這三個人;黎元洪認為李燮和、胡瑛都是老同盟會會員,為了對國民黨表示善意,通緝禍首的名單中不宜羅列與國民黨有關的人物,因此這兩個國民黨變節分子也可逍遙法外了;袁乃寬因與袁世凱有同族之誼,段也把他的名字剔出了。這樣,「六君子」剩下「兩君子」,「七凶」剩下「三凶」,合起來「十三太保」只剩下了「五太保」。
此外,還有人替梁士詒乞情,說他與銀行界具有深切關係,留著他替政府籌款也是好的。但是黎元洪大不以為然,他說:「那麼,我們不如不下這道命令倒還好些」。因此,梁「財神」仍然榜上有名。
由於禍首的人數越研究越少,北京政府自己也覺得交代不下,才又補進了並非首要分子的顧鰲、夏壽田、薛大可三人,於七月十四日以大總統名義發表命令說:「自變更國體之議興,全國擾攘,幾陷淪亡,始禍諸人,實屍其咎。楊度、孫毓筠、顧鰲、梁士詒、夏壽田、朱啟鈐、周自齊、薛大可均著拿交法庭,詳確訊鞫,嚴行懲辦,為後世戒。其餘一律寬免。」
這道命令在下筆的時候是費了一番推敲的,因為六月七日發表的命令,還說袁是奠定共和的開國元勛,對他背叛民國一字不提,似乎以前並沒有發生過民國中斷和推行帝政的事情,那麼,在命令中把被通緝的人說成是帝制首犯,就顯得非常突兀。因此,在命令中不提帝制而只說「變更國體」,不提帝制行動而只說有「變更國體之議」,這是當時的「秘書人才」舞文弄墨、避重就輕的一種「特長」。主要策動帝制的袁「太子」不但沒有列入名單,還有資格代人乞情。主要幫凶倪嗣沖、段芝貴、曹錕、張敬堯、張作霖、吳炳湘、雷震春等也都未被列入。甚至與北洋派具有密切關係的政客也沒有一個在內,僅僅拿了幾個與北洋派淵源較淺的投機政客開刀。不但如此,在懲辦令發表前,北京政府還預先示意榜上有名的人趕快離開北京,因此,楊度、孫毓筠、梁士詒等從容不迫地由北京搬到天津。不久,這批禍首有的由天津南下到上海、香港一帶,有的則被張勳召往徐州禮為上賓。北京法庭沒有捉到一個禍首,在北京政府勢力下的各地軍警和偵察機關,也從來沒有進行過認真的緝捕。而那些不在名單之內的洪憲忠臣、帝制健將,由於命令中特別附加了「其餘一律寬免」的一句話,就仍然聲勢煊赫地做著民國的大官,甚至還敢於在北洋派這塊招牌下進行下一次的顛復民國的陰謀活動。
儘管北京政府只下了一道「通而不緝」的命令,西南方面也認為問題得到解決,「護國」任務已經勝利完成。根據軍務院組織時的宣言,軍務院應當在國務院成立並經國會同意後解除其職權。梁啓超之流力求更早地實現南北和平,極力慫恿唐繼堯以撫軍長名義,於北京政府發表懲辦帝制禍首令的一天,宣布撤銷軍務院。唐繼堯事前未與軍務院各撫軍進行協商,獨斷獨行地發出了這個通電,而軍務院各撫軍也都默不作聲,於是南北「統一」就告完成了。
早在北京政府下令恢復舊約法的一天,袁政府時期頒布的爵位條例、懲治國賊條例、亂黨自首條例均告廢止,參政院、肅政廳、北京軍政執法處等機關均行裁撤。黎任命段祺瑞為國務總理,並發表唐紹儀為外交總長、許世英為內務總長、陳錦濤為財政總長、段祺瑞兼陸軍總長、程璧光為海軍總長、張耀曾為司法總長、孫洪伊為教育總長、張國淦為農商總長、汪大燮為交通總長。唐紹儀未到任前,派陳錦濤兼代外交總長。七月十二日調任孫洪伊為內務總長、范源濂為教育總長、許世英為交通總長。七日三十一日改派谷鍾秀為農商總長。
這個內閣有國民黨人,有原來屬於君主立憲派而後來轉入國民黨的投機政客,有進步黨分子,其中有些是國會議員。這個內閣也算得是混合內閣,但比起袁世凱時代的「混合內閣」來,所吸收的南方官僚政客更多,這是由於段的聲望和實力都不及袁,不能不多拉攏幾個南方政客來裝飾新內閣的門面。
這時,國民黨已經解體,其中孫中山所組織的中華革命黨原是一個秘密團體,此外也沒有建立起一個統一的組織機構。進步黨領袖梁啓超、湯化龍標榜所謂不黨主義,實則企圖廢棄進步黨的舊名而另組一個新黨。進步黨與國民黨都是傾向於與北洋派妥協的,他們之間很難找出一個明顯的界限來。他們所關心的只是個人的權利地位和小集團的政治分贓問題。在此情況下,國會中有人主張把國民、進步兩黨合併起來組成一個大黨,只因缺少一個雙方同意的領袖,這個建議未能實現。
八月一日國會重行開幕,原來國會中兩黨對峙的局面轉變為小黨林立的局面。當追認國務總理案提交到國會時,八月二十一日眾議院以四百零七票對七票,八月二十三日參議院以一百八十七票對五票獲得極大多數的同意通過。因此,內閣與國會之間,北洋派與南方各政黨之間,似乎表現出一種袁世凱時期從來未有過的融洽合作的氣氛。
但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段是袁的一個化身,當他取得了合法地位並且穩定了北方局勢以後,他必然要循著袁的道路前進,因此西南軍閥和政客官僚對段所採取的和平妥協政策,換得來的也仍然是短期的和平和虛偽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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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會已被解散,袁所設立的代行立法院「參政院」亦已停止職權,因此沒有選舉總統的機關。
[2] 海軍第二艦隊分布長江流域,其艦隊司令饒懷文與北洋軍閥關係甚深,沒有參加獨立。
[3] 段祺瑞素來看不起張勳、張作霖等人,經常罵他們是冒牌北洋派。
[4] 于右任是陝西人,當時屬於中華革命黨,與陝西民軍有關。
[5] 以上由胡鄂公提供。胡也是湖北人。
[6] 蔡鍔曾將此事通報西南各省,但他本人並未表示意見。
[7] 見蔡鍔通報。
[8] 見《松波遺墨》。
[9] 引用陳宧告急電的原文。
[10] 袁未死前,陸榮廷力求避免廣東內部的衝突,袁死後,他又利用這個衝突坐收漁人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