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上冊:1895—1916) · 第十四章 袁世凱利用進步黨鋪平了帝制的道路
一 熊希齡組織「名流內閣」
國民黨「二次革命」前,楊士琦曾向楊度透露口風說:「辛亥年南方鬧革命時,項城(指袁)不便直接取政權於清朝,最好的打算是,利用同盟會和革命軍的力量推翻清朝;清朝推翻了,項城和同盟會的合作關係就失去了紐帶,他必將排斥同盟會而獨霸天下。現在這個時期就要到來。等到國民黨(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被他剷除了,他必將廢止內閣制的臨時約法而代之以總統制的新憲章。以後的政治趨向,總不外乎維新或守舊的兩途,維新就要起用新人才推行新政,守舊就要把從前的舊官僚找出來恢復一切舊的規章制度。你在項城的夾袋中是新人才的魁首,將來的責任很大,事前必須作好準備。」
這兩個姓楊的都是袁的爪牙。楊士琦與袁的關係更深,他的哥哥就是清朝末年繼袁之後做直隸總督和北洋大臣的楊士驤,而他本人隨袁也很久,對袁的政治作風和陰謀詭計應該懂得更多。但他對袁的認識也還是不夠的,他沒有看清楚像袁這樣一個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不可能走向所謂維新的道路,必然會走向起用舊官僚、恢復舊制度以鞏固其封建統治的道路。
楊度聽了楊士琦的一席話,就私心竊喜地以未來的「宰輔」自居。國民黨「二次革命」發生,外間果然有楊度或楊士琦組閣的空氣。但到一九一三年七月三十日,被袁挑選出來組織新內閣的,是與袁的關係並不怎麼深的熊希齡。這不但是兩楊所沒有料想到的,全國各方面也因熊內閣的突然出現而感到驚奇。
在提出熊內閣之前,袁曾派吳笈孫秘密到青島迎接徐世昌來京。這就是楊士琦所講的延攬舊官僚的朕兆。徐是個不甘寂寞的舊官僚,他在青島也不能安居[1],對老朋友的邀請當然很動心。但是那時候,他對南北戰爭還看不准誰勝誰敗,還要在一定時期內保持其前清遺老的假面目,因此裝模作樣地不答應馬上出來。同時,袁也考慮到戲法不宜變得太快,在瓦解國民黨的軍事力量以後,利用自居為中間派的進步黨作為政治工具,替他鋪平由獨裁總統走向帝制的道路,是個巧妙適宜的策略。因此,他放棄了邀請徐參加政權的意見,改提熊組織內閣。<
熊在進步黨中不算主要人物。他在唐內閣擔任過財政總長,辭職後外調熱河都統(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關於熱河行宮盜寶一案他犯有很大的嫌疑。袁生平最喜利用有弱點的人,因為有把柄抓在他的手裡,他就不怕這個人跳出他的手掌心。熊正是因為有「弱點」而被袁看中了的。
為了自高身價,熊接到組閣新命後,半推半就地不肯馬上答應。進步黨領袖梁啓超就接二連三地催他即日啟程來京。梁的政治欲很高,生平又最恨別人稱他是政論家而不是政治家,想在新閣中擔任財政總長一顯身手,又想替進步黨開闢黨費來源,所以他惟恐失去這個千載一時的機會。
此時國民黨仍然是國會中的第一大政黨。但這個第一大政黨是有名無實的,由於國民黨軍事失敗,留在北京的國民黨議員,就像孤臣孽子一樣,哪裡還有勇氣對袁進行鬥爭!他們當中有些人已經被袁收買而成為黨中奸細;有些離開了北京,有些別樹一幟;所以國會中第二政党進步黨的陣容反而比它堅強。還有一部分國民黨議員認為,進步黨雖然是一個敵對的政黨,但是進步黨內閣總比軍閥內閣好。在這些情況下,熊組閣安然取得國會的同意。
熊在組閣過程中仍然遇到一些麻煩,這些麻煩不是來自國會方面,而是來自袁的方面。熊準備組成全國第一流的「人才內閣」,把全國「大名流」都網羅進來,當然,這些「大名流」都是屬於進步黨或從前的君主立憲派的。這個計劃與袁的意圖不相符合。袁要把內閣的幾個重要部都抓在自己的手裡,首先就不肯把梁啓超擺在財政總長的位子上。他交給熊一張內閣閣員名單:陸軍總長段祺瑞、海軍總長劉冠雄[2]、內務總長朱啟鈐[3]、財政總長周自齊[4]、外交總長孫寶琦、交通總長楊度或楊士琦。留下來教育、司法、農商三個部由熊自己支配,而這三個部在當時都是些無事可做的冷衙門。在袁與同盟會合作時期,他曾把這些冷衙門分配給同盟會,今天用來分配給手無寸鐵的進步黨,在他看來,已算得很高的代價了。
但是進步黨不肯放棄財政一席,而袁又認為梁不適宜於出長財政。後來採取折衷辦法,由熊自兼財政總長,而將周自齊調為交通總長。這樣一來,楊度就從名單中被擠出來。熊和他本是多年的老朋友,請他「幫忙」改任教育總長,他隨口答了一句很俏皮的話:「我幫忙不幫閒」。
最後,除袁所指定的名單外,由熊自己支配的是以梁啓超為司法總長、汪大燮為教育總長、張謇為農商總長。這三個「名流」加上熊本人,這個內閣也就夠得上稱為「名流內閣」了。
有人認為,「名流內閣」除了其中某些閣員由同盟會人物換了進步黨人物外,看不出與唐紹儀的「混合內閣」有何不同之點。
二 先選總統後制憲法的倒裝戲法。國會選舉總統的一幕醜劇
袁的政治工具已經安排好,就開始演出「總統變皇帝」的戲法。這個戲法是分作幾個幕次來表演的。
第一步,由臨時總統變為正式總統。
臨時約法具有代憲法的作用。根據臨時約法,只能產生臨時總統和臨時政府,由臨時總統根據臨時參議院所制定的國會選舉法與組織法,於十個月內完成正式國會的選舉與召集,再由正式國會制定憲法,然後根據憲法產生正式總統和正式政府。這是臨時政府賴以產生和行使職權的法律根據。
袁早已不滿臨時約法,更不滿臨時總統這個名稱。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後,他就迫切地要改臨時總統為正式總統,問題在於產生正式總統沒有法律根據。選舉總統必須根據總統選舉法,而總統選舉法為憲法的一部分,在憲法未制定和公布以前,不能進行正式總統的選舉。
袁和他的黨徒終於找到一個藉口來策動先選總統。他們散布一種空氣說:「由於民國沒有正式總統,世界各國不肯承認,而由於民國未被承認,隨時都存在清朝復辟和列強瓜分的嚴重危機。因此,先選總統在今天是擁護共和、鞏固民國的重要關鍵。」
一九一三年八月五日,就有全國十九省區軍事長官聯名發表通電,主張先選總統,後制憲法。誰都知道,北洋軍是袁的政治資本,每逢重要關頭,他就搬出這個法寶來賣弄一番,以求滿足其政治野心。但是這次領銜通電的是非北洋派的軍人黎元洪,而這個軍人正是辛亥革命時他的正面敵人。利用以前的正面敵人代替他的心腹大將馮國璋、段祺瑞之流來做頭名工具,聲勢就顯得比前更大了。
隨後袁的黨徒又想出來一個倒裝戲法,這個戲法就是把總統選舉法從憲法中抽出來,由國會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提前予以制定,提前交國會通過並提前公布,以便提前進行正式總統的選舉。
這個時候,國會中又產生了一個由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所組成的公民黨。這個黨不問而知是袁的御用黨。此外,袁的半御用党進步黨對這個戲法當然不會反對。估計可能反對的只有國民黨,而國民黨議員已經變成了袁的政治俘虜,只能讓別人牽著鼻子走。有些國民黨議員認為正式憲法比臨時約法具有更大的約束力,還幻想在選舉袁為正式總統之後,迅速制定和公布憲法,用以引袁走上法治軌道。他們自己蒙蓋自己的眼睛,不肯正視現實:先選總統、後制憲法所關連的不僅是變更法律程序的問題,而更為嚴重的是獨裁者在憲法尚未產生以前,隨心所欲地玩弄國家大法。在這種情況下產生出來的憲法,只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騙局,哪裡談得上有約束力呢!
九月五日,參眾兩院通過了先選總統案。十月四日,憲法會議公布了匆匆製成的總統選舉法。袁迫不及待地要在民國的第二屆雙十節就任正總統,所以兩院又開快車於十月六日進行正式總統的選舉。
根據當時的情況,全國沒有一個人競選總統,進步黨竭力擁護,國民黨無力反抗,袁當選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這個做賊心虛的獨裁者,還怕大總統這顆金印從他的手指縫裡掉出去,於是他又使用他的法寶,派出幾千名便衣軍警、偵探、兵痞和流氓組成所謂公民團,在選舉的這天,把國會包圍得水泄不通,議員們只許進不許出,並且耀武揚威地大喊大叫:「今天不選出我們中意的大總統,你們就休想出院!」
這樣一來,反而激怒了部分議員不肯投袁的票。這天兩院議員共到七百五十九人。根據總統選舉法:「總統選舉以選舉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列席,用無記名投票行之。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者為當選。但兩次投票無人當選時,就第二次得票較多者二人決選之,以得票過投票人之半者為當選。」第一次開票結果,袁得四百七十一票,黎元洪得一百五十四票,此外孫文、伍廷芳各得幾票,沒有人達到投票人四分之三的規定數,因此又進行了第二次投票選舉。第二次開票結果,袁的票數增加到四百九十七,黎也增加到一百六十二,仍然沒有人當選。直到第三次就袁、黎二人決選時,袁才以五百〇七票對黎的一百七十九票當選。
這次選舉是在武力威脅國會和沒有競選對象的情況下進行的,但是,投票三次才得勉強當選,與上一年南京臨時參議院全場一致選舉袁為臨時大總統,並且稱之為「中國之華盛頓」的情形相比,就顯得冷暖大不相同了。
當議場宣布袁當選時,門外匪徒在有人指使下大呼「大總統萬歲」,才紛紛解圍討賞去了。可是兩院議員從上午八時進場投票,一直忍飢挨餓,到下午十時才得恢復自由,大家都弄得疲憊不堪。
第二天選舉副總統時,匪徒們不再來捧場了,黎元洪在七百十九票中以六百十票當選。
十月十日,袁在以前清朝皇帝登基的太和殿就職,就職後在天安門舉行閱兵典禮。即日發表國慶日授勳令,得到勛一位的是清室總管世續、前清遺老徐世昌、袁的特務頭子趙秉鈞。全國各方面都因這些傢伙取得民國最高榮典,感到十分驚訝。在同一天的授勳令中,各省都督大多得到勛二位,而各省民政長只得到勛三位或者勛四位,這是袁重武輕文的一種表現。
在袁就職的一天,俄、法、英、德、奧、意、日、比、丹、葡、荷、瑞、挪等國政府均發出照會承認中華民國,恰恰印證了袁黨所謂「民國有了正式總統,他們才肯承認」的鬼話。可是,誰也知道,這是帝國主義與封建政權早已布置好的一套雙簧。
三 袁向國會提出增修臨時約法案。袁下令解散國民黨
第二步,把立法機關變成御用機關。
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後,袁對待這個政敵的態度,只把一切責任歸在國民黨領袖和國民黨軍人身上,國民黨仍能合法存在,國民黨議員仍能照常出席國會,這在當時是一個很難理解的問題,因為袁從來不曾有過這種休休有容的風度。這個問題在總統選舉前後得到了回答:原來袁要利用國會選舉正式總統。如果過早地解散國民黨,以國民黨為多數黨的國會就會因而瓦解,而推遲在選舉總統後解散國民黨,然後再使國會「無疾而終」,這是最能適應袁的野心的一個辦法。
當憲法會議公布總統選舉法的時候,袁就很不高興,認為法律的公布權應當屬於總統,立法機關不能直接公布。當時他要利用國會選舉總統,不便提出抗議,而且他還要趕在雙十節的一天就職,更沒有足夠的時間來進行爭論,所以他採取了若無其事的態度。當總統到手後,他的態度突然轉變,以臨時約法第三十條為根據,向憲法會議提出法律的公布權問題。他在致國會的咨文中說:「大總統選舉法由憲法會議徑行公布,僅抄錄全案咨達大總統,顯然與臨時約法之規定不符,違反國家立法程序。……若長此不言,不惟使民國議會蒙破壞約法之嫌,抑且恐令全國國民開弁髦約法之漸。……其蔑視本大總統之職權關係猶小,其故違民國之根本約法影響實巨。」
這個屢次破壞約法的獨裁者,公然表現為約法的擁護者,其動機不僅在於法律的公布權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借這個問題打擊憲法會議,破壞國會威信,從而為他本人干涉制憲和解散國會提供前提條件。顯而易見,違反立法程序的正是袁本身,先選總統、後制憲法就是與臨時約法的規定不相符合的。若說公布權的問題不合程序,袁為什麼當時默而不言,甚至還要利用這個不合程序的選舉法來選舉總統,而在事後才提出異議呢?這件事情只能有一個解釋,就是獨裁者所樂於「遵守」的法律,不是法律的全部,而是某一時期可供利用或者某些有利於他的條文,遇到法律與他的切身利益相牴觸時,就加以踐踏和撕毀了。
袁提出上項咨文後僅隔兩天,沒有等待回答,就進一步地向眾議院提出「增修約法案」,要把以責任內閣制為實質的臨時約法修改為施行總統制的約法。他提出臨時約法有應修正者三條,有應追加者二條。應修正者,是把臨時約法所規定的「大總統得制定官制、官規,得任命國務員及外交使節,得宣戰、媾和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均須提交參議院議決或取得參議院之同意」等條文,取消但書,使大總統無須取得國會決議或同意就能行使這些權力。應追加者是:「大總統為保持公安、防禦災患,於國會閉會時,得制定與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大總統遇有緊急需用,得以教令為臨時財政處分。」這個提案所爭者不僅是法律的公布權問題,而是要擴大總統的權力到最大限度,並且假口「緊急措施」,總統有權變更法律或制定另一形式的法律。這是中外古今一切獨裁者慣於採取的玩弄法律的一種手段。
此時國會制憲已進入到三讀會,國會認為正式憲法即將完成,臨時約法即將廢止,沒有增修臨時約法的必要。十月十八日,袁沒有等待國會的回答,忽派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余棨昌八人代表他列席憲法會議。他在咨文中強詞奪理地說:「本大總統既為代表政府、總攬政務之國家元首,於關係治亂興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議法者知所折衷,則由國家根本大法所發生之危險,勢必醞釀於無形,甚或挽救無術。因此,特飭國務院派遣委員八人列席憲法會議,代達本大總統之意見。」
此時國會已經成為袁的附屬品,袁欲如何便如何,憲法會議對擴大總統權力是可以接受並且正在準備接受的。進步黨以及國民黨的「俘虜們」所求於袁者,只是維持國會的外貌尊嚴,維持議員的個人地位,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一部可以供袁利用的憲法。但是袁竟然派員直接干涉制憲,這就牽涉到國會的尊嚴問題,使國會沒有接受的餘地。由於國會拒不接待八代表,袁怒不可遏地提前採取了取締國民黨和破壞國會的另一步驟。
十月二十五日,袁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說:「憲法起草委員會由國民黨議員操縱把持,憲法草案侵犯政府特權,消滅行政獨立,形成國會專制。……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利害與共,未便知而不言。務望逐條研究,共抒讜論,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復,以憑採選。」
早在袁就職的第二天,安徽都督倪嗣沖就已通電主張解散國民黨,「凡該黨身居要津者,均驅之回籍」。自袁通電啟示後,那些狐群狗黨就紛紛發表他們的「讜論」。辮子軍大帥張勳痛斥「憲法草案荒謬絕倫」,並自告奮勇地說:「勛雖不才,誅鋤叛逆,以身許國,萬死不辭。」淮軍老將薑桂題罵國會議員為「國民公敵」「少年新進」,提出了「取消黨會,掃除機關」的建議。還有人主張解散國會而以法制局為制憲機關。這些一竅不通的老粗們,完全抹煞了這件事實:他們所擁戴的正式大總統,就是由這個以「國民公敵」為多數黨的「叛逆機關」所產生的。
時局發展到這一步,即使是甘於為袁工具的進步黨人,也覺得事情有些不妙。雖然進步黨是反對國民黨的,但是此時國民黨已經不足為患,對國民黨議員的過分打擊,不能不引起進步黨議員的「兔死狐悲」。雖然進步黨是願意擁戴袁為獨裁元首的,但是他們還盼望袁做得體面些,盼望他保存民主共和的外殼,使進步黨能夠以合法政黨的地位為袁服務。他們眼見得由袁自己策動而一批婁羅隨聲附和的宣布國民黨為非法團體的一幕惡劇,即將公演,這樣,國會就將因不足法定人數而斷絕生機,進步黨就將失去其根據地而不能立足於政治舞台。因此,該黨議員與部分國民黨議員忽又聯合起來組成了一個「擁護民主、擁護憲法草案」的民憲社,主張國會議員除名應由國會自行決定,不受外力干涉。
十一月四日袁下令解散國民黨之前,進步黨首領梁啓超匆匆忙忙地跑到公府想加以勸阻。公府侍衛攔阻他說:「總統正在討論要緊的公事,請總長明天來見。」梁發急地說:「我正是有最要緊的公事,要和總統商量。」等了好大一會,侍衛才放他進去。他向袁說明了來意,袁只淡淡地答了一句:「晚了,命令已經發下去了。」
解散國民黨的命令,以完全出自捏造的「亂黨首魁與亂黨議員潛相構煽」的假情報為理由,規定:「自湖口倡亂之日起,凡國會議員之籍隸該黨者,一律追繳議員證書、徽章,一面由內務總長從速令行各該選舉監督暨初選監督,分別査取本屆合法之參眾兩院候選人,如額遞補。」同時還有一道命令指出:「廣東、湖南為該黨之根據地,暴民專制,土匪橫行。……嗣後如有再以黨之名義演說、開會及發布傳單者,均屬亂黨,一律拿辦。」
命令發表的當天,袁採取了雷厲風行的手段,派軍瞥三百多人包圍順治門外彰儀門大街國民黨北京支部,第二天又包圍參眾兩院,甚至半夜裡跑到國民黨議員的家裡,像捉賊搜贓一樣,共計繳獲國民黨議員的證書、徽章三百多件。
這還不能滿足袁的要求。他的目的不僅要解散國民黨,還要附帶地使國會不能存在,這是「一箭雙鵰」的毒計。在收繳國民黨議員三百多件證書、徽章後,他計算兩院議員仍足法定人數,仍可繼續開會,他就不惜違反自己所發布的命令,指使軍警繼續追繳湖口之役以前已經聲明脫離國民黨的議員以及跨黨分子的證書、徽章,又有八十多件。合計起來共有四百三十八件。這樣,國會就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不能開會了。
十一月五日兩院開會時,大批軍警把守議場入口,對進入會場的議員就像盤查江洋大盜一樣,態度十分粗暴。當然,被追繳證書、徽章的議員是不能入場的,有些能夠入場的非國民黨議員,也被這些凶神惡煞嚇走了。
這種赤裸裸的無法無天的強盜行為,其目的不僅在於消滅國民黨,而且還牽涉到進步黨的生死存亡。當國務院舉行秘密會議討論這個問題時,梁啓超因解散國民黨的命令未經國務會議通過,主張內閣總辭職以示抗議。但是,那個坐在總理位子上的熊希齡默不作聲,大家也就啞口無言了。
進步黨的另外一個領袖、眾議院議長湯化龍對這個問題表示更大的憤慨。他認為:議員資格應由國會本身來解決,外力干涉是不合法的;如果政府認為某些議員有附亂嫌疑,應當提出確實證據,請國會依法處理。他對眾議院職員作出指示,不論對任何黨派的議員,以後本會的開會通知書仍然照常投送。他又鼓起勇氣跑到公府直接向袁交涉,請求發還「未附亂」議員的證書、徽章以免國會流會。當袁不作任何回答而只是向他輕蔑地瞟了一眼時,他就無精打采地退了出來。
進步黨還不甘心從此罷手。他們搬出一個有力的大人物來,就是名義上為進步黨的領袖而此時仍然以副總統而兼湖北都督的黎元洪(黎此時尚未內調)。他們請他打電報來挽救這個局勢,但是沒有得到回答。
十一月十日,也就是下令解散國民黨的第六天,憲法起草委員會宣布解散。在國會陷於彌留狀態的時期,所有非國民黨的國會議員仍然捨不得這塊冷豬肉,他們開會不成,便又改開所謂兩院聯合談話會,想研究一個起死回生之道。由於他們喋喋不休,內閣總理熊希齡害怕引起袁大總統大動肝火,乃於十一月十二日派員示意他們莫再開會。那些議員正在忿無可泄,就把目標轉移到內閣來,聯合多人向熊提出最嚴厲的質問。而熊也就不服氣,卸下了「名流內閣」的假招牌,用卑鄙無恥的公函回答兩院議長說道:「大總統於危急存亡之秋,為拯溺救焚之計,是非心跡,昭然天壤。事關國家治亂,何能執常例以相繩!」
十一月十四日,袁下令痛斥曾向政府提出過質問案的國民黨議員的「罪行」。被追繳證書、徽章的議員離京時要覓具五人以上保結,擔保離京後不作反對政府的言論及行動。
此時袁還不敢直截了當地下一道解散國會的命令。根據他的命令,在解散國民黨以後,議員缺額應由各省候選人遞補。這是袁用以欺騙全國人民的障眼法,他明明知道,當第一屆國會進行選舉的時候,國民黨在全國廣大地區內占有很大的優勢,該黨黨員不僅在當選議員中占了多數,在候選人中也占了多數,如果以候選人遞補,國民黨將仍然是國會中的多數黨;如果取消國民黨候選人的遞補資格,就將造成無人遞補的現象。因此,袁暗中指示各省當局毋庸完成遞補手續,而使國會沒有借屍還魂的可能。到十一月二十六日,他就假口國會本身無法存在,而召集所謂政治會議、約法會議來篡奪國會的職權了。
關於解散國民黨的問題,有一家報紙批評得最為尖銳。它的大意說:「解散國民黨的命令,是以攻克湖口炮台時所得的證據為其根據。事情經過數月,政府為何置而不問,遲至今日始行宣布?現任總統是由這些謀叛議員選舉而產生的,議員資格既被停止,總統資格是否仍應存在?」
四 袁召集政治會議並下令解散國會。「名流內閣」倒台
第三步,把失去效用的「名流內閣」趕下政治舞台。
政治會議是由總統派十人、國務院派四人、各部每部派一人、各省每省派二人組成的。袁所派的是李經羲、梁敦彥、樊增祥、蔡鍔、寶熙、楊度、趙惟熙、饒漢祥、楊士琦、馬良。
袁本已指定楊度為政治會議議長,顧鰲為秘書長。正當政治會議將要召開的時候,袁的一位老朋友來到北京,這人就是清朝末年各省督撫聯名奏請提前立憲並召開國會的領銜人、雲貴總督李經羲。袁自已是清朝督撫出身,對做過清朝督撫的人看得最重,因此改派李為政治會議議長。
十二月十五日,政治會議議員六十九人在新華門集合,由內閣總理熊希齡、內務總長朱啟鈐導入中南海居仁堂恭謁袁大總統。當天下午,政治會議在北海團城承光殿舉行開幕典禮。議長李經羲在開幕詞中說得倒也坦率,他承認政治會議議員不是人民代表,政治會議在性質上只能是一個諮詢機關。
在政治會議開幕之前,袁又嗾使十九省軍民長官聯名發表一個主張解散國會的電報,這個電報的領銜人仍然是「民國元勛」黎元洪。
袁向政治會議首先提出所謂救國大計案。該案包含資遣國會議員回籍案和增修約法案兩個內容。他假口國會因人數不足,自身不能行使職權,而增修約法案前已提交國會,乃國會擱置不議,因此提交政治會議討論解決。他希望這個御用機關對以上兩案作出決定來,作為他推行總統獨裁制的法律根據。
然而,即使是袁自己所創造的御用機關,也不敢然以立法機關自居而作出荒謬絕倫的決定來。十二月二十九日政治會議舉行第一次會議討論「救國大計案」,大家面面相覷地提不出意見來。最後決定成立十五人審查會,推蔡鍔為審査長,孫毓筠等為審查員,於一九一四年一月二日開會,提供初步意見,聽候大會解決。
在審査會開會的過程中,大家仍然認為這兩個難題目很難做出好文章來,但又不能交白卷,因此決定建議政府對增修約法的問題,另設「造法機關」進行討論,這是一個「往外推」的辦法;對解散國會的問題,決定建議政府,國會議員應即停職,給資與否由政府自決,回籍與否由議員自決。
一月十日,政治會議根據審查會的意見,呈請袁採納施行。
就在同一天,袁根據政治會議的第二個答案,下令解散國會。這是自民國成立以來北洋軍閥以非法手段解散國會的第一次。當然,這個國會並不能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但是袁始而以暴力威脅國會選舉他為正式總統,繼而連這個在形式上號稱為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也被他一腳踢倒,共和制度已經到了最危急的時期,不能不引起全國人民的極端憤慨。而解散國會的命令是由「名流內閣」副署的,所謂名流竟然墮落到這一地步,也就不能不受到全國人民的唾棄。
如果做獨裁者的工具能夠保全自己的地位,那還可以恬不知恥地用「好官自為」的一句話來聊以解嘲。但是獨裁者是最不講「信義」的,當他要進步黨作為他在國會中的「友黨」,要「名流內閣」替他裝點門面,幫助他進行選舉總統、推翻約法、解散國民黨和解散國會的時候,當他要利用一個工具來欺騙人民而避免獨居惡名的時候,進步黨和「名流內閣」是可以站得住腳的,而當這些工作已經完成,進步黨已經失去其工具作用的時候,它就成為獨裁者的一個贅物,因此袁決心把他們趕下政治舞台。
熊內閣從上台的一天起,關於財政總長的人選就與袁的意見相左。袁雖允許熊自兼財政總長,暗中卻指使交通系首領梁士詒在財政上掣他的肘。由於各省軍閥聲勢洶洶地向內閣討索軍餉,熊沒有方法應付,就建議大舉裁兵節省財政開支,全國陸軍以二十師為限。這個建議立刻受到陸軍總長段祺瑞的堅決反對,甚至在國務會議上拍案大罵,使熊置身無地。
熊是個鄉土觀念極重的人。他和湖南都督譚延闓私交極深而且以前同為君主立憲派。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後,譚到北京來聽候處分,熊沒有力量替他幫忙。熊知道北洋軍的紀律很壞,當譚延闓撤職一事無可挽回的時候,他建議調任雲南都督蔡鍔為湖南都督,以免北洋軍開入湖南。蔡不僅是湖南人,而且又是進步黨首領梁啓超的得意門生。熊向袁極力保證蔡是擁護「中央」的,「國民黨在湖南的力量已經消滅,就沒有派中央軍到湖南的必要。中央軍到湖南,只能引起湖南人的排外感,有害於湖南而無利於中央。」他所說的「中央」是指袁,「中央軍」就是北洋軍。
正像以前唐內閣建議調任王芝祥為直隸都督的情形一樣,袁對熊的意見表示可以接受。但袁從來就是口是心非的人,他把湖南看作國民黨的重要根據地之一,為了貫徹他的武力統一政策,他派北洋軍到湖南的決心是不可動搖的。而且蔡鍔也正是他所疑忌的一個對象。不久他就派湯薌銘為湖南都督,並且把蔡鍔調到北京來加以軟禁。
湯薌銘迎合袁的心理,在湖南大興黨獄,殺人如麻。北洋軍把湖南當作他們的征服地,燒殺淫擄,無所不為。湖南人民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旅京湖南同鄉經常向熊控訴北洋軍無法無天的暴行,請他以內閣總理的地位「為三千萬湖南人請命」,但他無能為力。他最怕別人罵他「賣省求榮」,而他恰恰扮演了這樣一個可恥的角色。
但是儘管如此,「名流內閣」還是不肯下台,還在百依百順地為袁服務。到一九一四年年初,袁不僅不需要這個工具,甚至十分厭惡這個工具了,就授意黨徒把熱河行宮盜寶一案登在報上,藉以打擊熊的威信。熊函請內務部轉知警察廳查究其事,警察廳竟將原信照轉到地方檢察廳,地方檢察廳竟在信上批了「飭具訴狀,原件卻回」八個字。在官權極重和官官相護的時代,對現任內閣總理如此不留情面,這是前所未聞的一件怪事。很明顯,沒有袁的指使,是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怪事的。
直到山窮水盡的時候,熊才稱病請假,到二月十二日才解除職務。袁派孫寶琦代理內閣總理。「名流內閣」從一九一三年九月十一日成立到一九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時間不到半年。「名流內閣」做了許多虧心事,嘔了許多齷齪氣,最後贏得全國人民的唾罵,退出政治舞台。「名流內閣」倒台後,除張謇留任農商總長外,熊得到全國煤油督辦,梁啓超得到幣制局總裁,都是有官無職的空頭銜。
五 袁召集約法會議修改約法。推行總統制的新約法公布
第四步,把內閣制的臨時約法變成了總統制的新約法。
袁把增修約法案提交政治會議討論,其目的是要這個御用機關替他擔負起改造約法的責任,以便作為他推行總統獨裁制的法律根據。政治會議不敢把這個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嚴重政治責任擔負起來,於是採取了往外推的辦法,請袁「另設造法機關」承擔其事。袁自然不會滿意這個答案。他在接到政治會議呈文的當天(一九一四年一月十日),發表命令責成政治會議作出明確具體的答案來。
命令說:「政治會議全體議決特設造法機關,按諸法美先例,既屬同符,准以吾國政情,尤為切中。惟造法機關應如何組織,用何種名稱,其職權範圍及議員選派方法應如何妥慎訂定,特再諮詢該會,勊日議決具復,以便公布施行。」
由於無可再推,政治會議乃於一月二十六日再回答袁,造法機關應即定名為「約法會議」,其職權以討論大總統交議的增修約法案為限。約法會議議員的名額分配,京師四人,二十二行省每省各二人,蒙、藏、青海共計八人,全國商會聯合會四人,全國共計六十人。議員由選舉產生。選舉人必須曾任高級官吏或舉人以上出身或高等學校畢業或擁有財產一萬元以上者。被選舉人由政府編制名冊,當選人以在名冊內者為限。
就在這一天,袁公布了約法會議組織條例。
約法會議議員名為由選舉產生,事實上都是袁所指派或由別人保薦而經過他的同意的。其中包括前清遺老、民國新貴、大地主和大紳士形形色色的人物,而絕大部分都是行將就木的老古董。三月十八日約法會議開幕,約法會議議員到會者四十四人,首先選舉議長,孫毓筠以四十四票當選為正議長,施愚以三十八票當選為副議長。袁指派總統府機要秘書王式通為秘書長。孫毓筠是被袁收買的國民黨變節黨員,袁挑選他來主持約法會議,而不用自己的私黨充當這個職務,也是利用以前的政敵充當他今天的工具的一種作法。
約法會議是政治會議的化身,它的性質仍然是諮詢機關。總統得派員出席會議並發表意見,但不得參加表決。約法會議的決議,經總統同意,得公布成為正式法律。事實上袁所交議的案件,約法會議從來不敢討價還價,表決起來都是全場一致。全國人民都十分清楚地看出,這是由總統變皇帝的整套戲法中的一支插曲。
三月二十日,袁向約法會議提出增修約法案。他在這個提案中把「建設民國」分作兩個時期,前一時期為增修約法時期,後一時期為制定憲法時期。從這個提案看出:他既要撕毀臨時約法,又不願產生一部憲法,而想用自已創造出來的「新約法」作為君主獨裁制的催生劑。他在提案中列舉七個增修大綱:(一)總統得宣戰媾和,與外國締結條約,毋庸經參議院之同意;(二)總統得制定官制官規,任用國務員及駐外使節,無庸經參議院之同意;(三)實行總統制;(四)憲法由國會以外之國民會議制定,憲法起草權屬於總統及參政院,憲法制定後由總統公布之;(五)關於公民權力之褫奪與恢復,總統得自由行之;(六)總統有公布緊急命令之權;(七)總統有緊急處分財產之權。
約法會議根據這個大綱制定了一個適合獨裁者需要的新約法,內容共計有十章六十八條。臨時約法關於國家的統治權問題,規定由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共同行使(臨時約法第一章第四條),新約法改為「大總統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新約法第十四條)。在新約法中,國會沒有彈劾總統的權力,相反地總統卻有解散立法院的權力。約法會議特別提出「春秋著大一統之義,盂子垂定於一之訓」兩句話,作為實行總統制的論據。
新約法規定:「大總統為行政首長,置國務卿一人贊襄之。大總統得頒給爵位、勳章。」這些規定不僅取消了國務院和內閣總理,使代替內閣總理的國務卿成為附屬於總統府的一個工作人員,並且還具有移花接木的另一作用。「國務卿」這個名稱是從美國官制中搬過來的。這是一個由日本人翻譯出來的詞不達意的名稱。袁正要利用這個名稱來進行「總統變皇帝」的戲法,因為「卿」之上必有皇帝,先把「卿」規定在官制里,將來出現「皇帝」就不感到突然了。總統有封爵之權也是一個玩弄手腕的規定。自從民國成立以來,沿襲清朝的舊制度,對滿蒙各族首腦仍然頒授爵位,但對漢族是不適用的。新約法對此沒有加以解釋。如果封爵範圍推廣到漢族,那麼將來出現「皇帝」,不僅不感到突然,而且也是理所當然的了。
新約法還規定立法機關採取一院制。除立法院外,另設「參政院」為總統的諮詢機關。立法院組織法和立法院議員選舉法均由約法會議制定。立法院未成立前,由參政院代行其職權。關於憲法問題,參政院成立後,推舉參政十人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完成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經參政院全體會議審定後,由總統提交國民會議議決後公布之。參政院、國民會議組織法均由約法會議制定。參政院參政由總統直接任命。國民會議由總統召集及解散之。
根據以上規定,就顯然看得出,袁所需要的是由他一手指派的政治工具組成一個御用機關,而不願採行代議制,即使是由包辦選舉而產生的立法機關,他也認為是礙手礙腳的。因此,他把立法院的組織與成立推遲到遙遙無期,而由參政院長期地代行立法院的職權。後來雖於這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立法院組織法與選舉法,但是終袁之世,立法院沒有組織起來。
在討論新約法的過程中,滿場唯唯諾諾,只有一個議員提出唯一的不同意見,那就是張其鍠所提的反對總統有頒給爵位之權。他是從表面看問題,認為這樣一來,總統就太像皇帝了,而皇帝在民國是不能存在的。他的意見一經提出,就受到全場一致的反對,他沒有提出辭職就負氣地跑回南方去了。這一舉嚇得他的保舉人李經羲上呈自請處分,袁在呈文上批了「追趕回京,交部議處」八個字。
新約法於五月一日公布,袁當天就下令撤銷國務院,在總統府內設立「政事堂」,派徐世昌為國務卿,並以孫寶琦為外交總長、朱啟鈐為內務總長、周自齊為財政總長、段祺瑞為陸軍總長、劉冠雄為海軍總長、章宗祥為司法總長、梁敦彥為交通總長、湯化龍為教育總長、張謇為農商總長。這個名單的主要各部仍然是前內閣的原班人馬,但留出兩個冷衙門來安置進步黨人物,這仍然是袁想利用他們來裝點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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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國膠州總督假青島大學宴客,徐世昌把一口釅痰吐在地衣上,有人把這件事寫在《桃園夢》小說上,青島人士引為笑談。
[2] 劉冠雄請袁用其師嚴復為海軍總長而願自居其次,袁批:「斷不准行」。
[3] 朱啟鈐字桂辛,貴州開縣人,舉人出身,曾拜徐世昌為義父。
[4] 周自齊字子廙,山東單縣人,副貢出身。因生長於廣東,與粵系財閥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