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上冊:1895—1916) · 第十二章 孫黃分家的真相

一九一三年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黃興先後到達東京,國內即有「孫黃分家」之謠。到一九一五年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此項謠言愈傳愈廣,但又言人人殊。這是由於:事隔十多年,國民黨戰勝北洋軍閥取得政權後,政權由蔣介石掌握,黨權則落入陳果夫、立夫之手。二陳的叔父陳其美,正是當年煽風點火、促成「孫黃分家」的核心人物,而蔣介石又是陳其美一手提拔起來的,他們為親者諱,對於這一歷史性的重大問題,不願揭露真相。現在是歷史「求實存真」的時代,許多有關資料,均已先後發表,關於「孫黃分家」的真相,應當可以大白於天下了。 一 孫黃對戰爭失敗責任和組黨問題發生歧見。陳其美挑撥孫黃關係。國民黨內的調和派和激進派 孫黃二人再度亡命到東京後,對於戰爭失敗的責任問題,國民黨今後應如何加強整頓的問題,乃至外交策略,都存在著嚴重的分歧。他們雖同在東京,甚至不能平靜地坐下來,面對面地進行同志式的研討,而只能在往來書信上大打筆墨官司。 孫中山認為,「二次革命」失敗,非由袁氏兵力之強,而是黨人自由散漫,不肯聽黨魁的話,特別埋怨黃興自以為是,獨斷獨行,以致坐失良機,受制於人。他打算「毀黨造黨」,將國民黨改組為中華革命黨,然後致力於「三次革命」。對於「三次革命」,他認為日本為中國緊鄰,應當主動爭取日本的援助,「日助袁則袁勝,日助我則我勝」。< 黃興則認為,「二次革命」失敗並非真正的失敗,不過是金錢暴力暫時戰勝公理正義而已。他承認自辛亥革命以來,革命黨人虛矯成風,為國人所不諒,今後只要端正黨風,培養一支德才兼備的隊伍,最後就一定能夠戰勝袁世凱,沒有毀黨造黨的必要。對於孫中山的嚴厲指責,則列舉一系列的事實為自己辯白。他對孫中山始終表示忠誠,認為無論維持舊黨或組織新黨,均應推孫為領袖,但又反對採取種種足以引人誤會的形式,大搞個人崇拜,影響民主、自由。 孫黃二人的意見分歧,迅速擴大到黨員與黨員之間的相互關係。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本由興中、華興兩大革命組織合併而成[1]。其中以同鄉、私交或工作關係,孫黃二人各有一批信徒。過去孫黃二人合作無間,這種同志之間的親疏關係,並不影響黨的團結。此次孫黃有了裂痕,過去的親疏關係就成了產生黨內宗派主義的溫床。 曾任滬軍都督的陳其美,原為上海青幫頭目之一。其人素以「四捷」出名,即口齒捷、主意捷、手段捷、行動捷[2]。他原與黃興接近。「二次革命」失敗後,一九一三年十一月應孫中山之召赴東京。即有排斥黃興而躍為黨內第二號人物的野心,他對孫中山極盡吹捧之能事:當面捧孫為「世界上最偉大的人物」,「無論在中國在日本,誰都比不上你」;並說:「由你出面來領導中國革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事」[3]。他與戴季陶等包圍孫中山,極力挑撥孫黃二人的關係,成了促進孫黃分家的關鍵性人物。 國民黨元老譚人鳳、周震麟(均接近黃興)、胡漢民(接近孫中山)等和某些日本友人,深以黨的分裂為慮。他們奔走於孫黃二人之間,提出調和折衷意見,孫黃二人均表示讚賞。但由於陳其美對孫如影隨形,這種調和沒有取得效果。 當時在東京的還有一批思想較激進的中下層黨人,他們身外無長物,而孫黃二人又均無力及時救濟,因此經常處於饑寒交迫的狀態中。他們認為,「二次革命」失敗,主要由於國民黨人「知於駁人而疏於謀己,輕於作始而乏于堅持,惑於小善而懼於小嫌,沉於聲色而溺於貨利」[4]。由於黨內領袖的失和,加上自身的困窘,革命前途的渺茫,他們意識到:「異地不能久處,領袖不能長靠,革命又不可中斷,唯有自己結合組織團體,再回內地去進行革命」[5]。一九一四年一月,湘籍黨人楊王鵬、鄒永成等在東京組織了「民義社」,作為在湖南進行「三次革命」的領導機關。這是離開國民黨而另樹一幟的一種傾向。 當此之時,孫黃二人雖有隔閡,但對反袁的大目標上還是一致的。一九一四年二月,黃興在東京郊外大森創辦了軍事學校「浩然廬」,為準備「三次革命」培養軍事幹部。孫黃二人又在日本友人的贊助下,籌辦了「政法學校」,設立政治、法律、經濟等科,以培養「三次革命」的文職幹部。一九一四年三月,胡漢民向黃興建議辦一機關報來宣傳反袁鬥爭,黃興請章士釗主持其事。不久,由於黨內裂痕繼續擴大,五月十日有兩個刊物同時問世,一個是胡漢民主編的《民國》雜誌,成了孫派中華革命黨的機關報,一個是章士釗主編的《甲寅》雜誌,成了黃派「歐事研究會」的喉舌。《甲寅》第一期發表的時事述評,在抨擊袁政府頒布的「報紙條例」上,引起孫派的誤解,中華革命黨人夏重民率部搗毀了《甲寅》社[6],雙方矛盾由此越來越尖銳了。 二 孫中山制定「中華革命黨」黨章,黃興表示反對。孫中山允許黃興不入黨,但仍要求合作。黃興由日赴美 孫中山一到日本,即開始籌劃重建新黨,至一九一四年春天,籌備工作基本就緒。為了純潔黨的隊伍,孫中山親自製定了新黨章程。 新黨定名為中華革命黨,以實行民權主義、民生主義為宗旨。以「掃除專制政治、建立完全民國」為目的。黨章規定:在將來革命政府成立到憲法頒布前的整個革命時期,全部國家權力都歸中華革命黨黨員所有,一切非黨員都沒有公民資格。黨員按入黨時間的先後,分為三等,在革命時期內各享有不同的政治權利:凡在「三次革命」爆發前入黨的,稱「首義黨員」,在革命時期入黨的,稱「元勛公民」,均享有一切參政、執政的優先權;凡在「三次革命」爆發後,革命政府成立前入黨的,稱「協助黨員」,在革命時期內為「有功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凡在革命政府成立後入黨的,稱「普通黨員」,在革命時期內稱「先進公民」,只享有選舉權而無被選舉權。 黨章還規定,黨員入黨,必須立下「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的誓約,並要按上指模,表示「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 孫中山擬出黨章草稿時,曾分送一份給黃興參看。黃興認為,將黨員分成等級,許以不同的利益,是「以權利相號召」,與袁世凱以金錢、地位誘人的作法相差無幾,已失去革命本旨。至於立誓約、按指模,更是培養個人專制、侮辱黨員人格。黃興建議孫中山修改黨章,不要因噎廢食,使黨分化[7]。 孫中山同意修改黨章。但陳其美、戴季陶等表示堅決擁護中華革命黨黨章,並四出拉人入黨,誰對黨章表示有意見,就攻擊誰,甚至對黃興也進行了人身攻擊。陳其美的言行激起了許多國民黨人的反感,他們都拒絕入黨。於是胡漢民提出折衷辦法,將誓約中「附從孫先生」改成「附從總理」,老同盟會員入黨可免除立誓約、打指模等手續,想以此縮小黨內的分歧,爭取黃興等人入黨。這個方案,由於孫中山反對而作罷。 陳其美等的挑撥離間,助長了孫黃關係的進一步分化。一九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孫中山致函黃興,歷數對黃興的不滿,諒解黃不入黨(中華革命黨),但要求黃興配合,讓他當真黨魁,不要加以干擾。原函如下: 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8],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何以言之?若兄當日能聽弟言,宋案發表之日,立即動兵,則海軍也,上海製造(局)也,上海也,九江也,猶未落袁氏之手。況此時動兵,大借款必無成功,則袁氏斷不能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收買報館以推翻輿論。此時之機,吾黨有百勝之道,而兄見不及此。及借款已成,大事(勢)已去,四都督已革,弟始運動第八師營長,欲冒險一發,以求一死所,又為兄所阻,不成。此等情節,則弟所不滿於兄之處也。及今圖第三次[9],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弟有所求於兄者,則望兄讓我干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以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之學。今在籌備之中。有一極要之事求兄解決者,則望禁止兄之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從無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無知少年及無飯食之亡命者耳!」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10] 黃興復函孫中山,表示癸丑年南京失守,自己應負責任,但孫的其他一些指責,則認為與當時事實不符,對此有所辯解。接著陳述了自己對中華革命黨的看法,表達了整頓國民黨的意見。最後申明決不妨礙孫中山的計劃。原函如下: 接讀復示,因來客眾多,未即裁答,殊為歉念。今請露肝膽披心腹為先生最後一言之。宋案發生以來,弟即主以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11],先生由日歸來,極為反對。即以用兵論,憶最初弟與先生曾分電湘粵兩都督,要求其同意,當得其復電,皆反覆陳其不可。今當事者俱在,可復詢及之也。後以激於感情,贛省先發,南京第八師為先生運動營長數人,勢將破壞。先生欲赴南京之夕,來弟處相談,弟即止先生不行。其實第八師兩旅長非絕對不可,不過以上海難得,致受首尾攻擊之故。且先生輕身陷陣,若八師先自相戰鬥,勝負尚不可知,不如保全全城之得計。故弟願以身代先生赴南京,實重愛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此當時之實在情形也[12]。南京事敗,弟負責任,萬惡所歸,亦所甘受,先生之責,固所宜然。但弟自抵日以來,外察國勢,內顧黨情,鑒失敗之主因,思方來之艱巨,以為此次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試翻中外之歷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義不伸者,是最後之勝利,終歸之吾黨。今吾黨既握有此勝算,若從根本上做去,本吾黨素來所抱之主義發揮而光大之,不為小暴動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駭流俗,披心剖腹,將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盡披露於國民之前,庶吾黨之信用漸次可以恢復。又宜寬宏其量,受壤納流,使異黨之有愛國心者有所歸向。夫然後合吾黨堅毅不拔之士,學識優秀之才,歷百變而不渝者,組織幹部,計劃久遠,分道進行,事有不統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為治,慕袁氏之所為,竊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後,況更以權利相號召者乎。數月來,弟之不能贊成先生者以此。今先生於弟之不入會以滿足許我,雖對於前途為不幸,而於弟個人為幸已多,當不勝感激者也。惟先生欲弟讓先生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為期,如過期不成,即讓弟獨辦,等語。弟竊思以後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個人之天職,非為一公司之權利可相讓度可能包辦者比,以後請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機會,當盡我責任為之,可斷言與先生之進行決無妨礙。 六月三日,孫中山復函黃興,仍堅持自己的主張,希望黃「靜養兩年」,並與黃相約今後只論私交,不談公事。原函如下: 長函誦悉,甚感盛情。然弟終以為欲建設一完善民國,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見既異,不肯附從,以再圖第三次之革命,則弟甚望兄能靜養兩年,俾弟一試吾法。若兄分途並進,以行暗殺,則殊礙吾事也。蓋吾甚利袁之生而撲之,如兄計畫成功,袁死於旦夕,則吾之計畫必壞。果爾,則弟從此亦不再聞國事矣。是兄不肯讓弟以二年之時間,則弟只有於兄計畫成功之日,讓兄而已。此復。又,此後彼此可不談公事,但私交上兄實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間之也。幸甚[13]。 六月二十二日,中華革命黨在東京召開第一次大會,到會代表僅八省,孫中山當選為總理。黃興因自己一心護黨,反受毀傷,很覺灰心,此時如再留在東京,恐同志間誤會更多,遂決定離開日本。六月二十七日,他在寓所宴請孫中山話別,席間「未談國事」。孫中山集成語贈以一聯:「安危他日終須仗,甘苦來時再共嘗」。從孫黃分手的情況看來,兩人均有依依惜別,黯然神傷之感。 六月三十日,黃興由李書城、石陶鈞陪同,乘船前往美國。 七月八日,中華革命黨在東京築地精養軒正式成立。孫中山宣誓就職,以陳其美為總務部長,居正為黨務部長,張靜江、廖仲愷為財政部正副部長,許崇智、鄧鏗為軍務部正副部長,胡漢民、楊庶堪為政治部正副部長。孫中山在總理之下特設協理一席以待黃興。不過黃興直到逝世前始終沒有入黨,而終中華革命黨之世,協理的位置也一直空著,沒有另推人擔任。 孫中山下令原國民黨的國內外支部、分部、交通部,一律改組為中華革命黨,黨員一律按規定手續重新入黨,並作了海外支部負責籌款、國內支部從事武力討袁的分工。不久又任命了一批各省支部長,如廣東夏重民,江西劉士毅,吉林陳楷,湖南陳家鼐(後改覃振)等。 中華革命黨自誕生之日起,就一直處於困難的境地,國內外支部的改組工作,進展得均不順利,籌款工作也收效不大。後來雖然黃派的覃振離開「歐事研究會」加入了中華革命黨,原先因反對立誓約、按指模而拒絕入黨的朱執信也改變態度宣誓入黨,但中華革命黨仍無多大起色。 三 黃派組織「歐事研究會」,主張暫停討袁,團結一致對外。孫中山命陳其美函邀黃興早日回到反袁陣營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在東京的黃興派國民黨人李根源等,於一九一四年八月發起組織「歐事研究會」,以集合同人討論歐戰對中國局勢的影響,探求救時的良策為目的。入會的有李根源、胡瑛、李烈鈞、熊克武、殷汝驪、林虎、程潛、程子楷、陳炯明、李書城、沈鈞儒、陳獨秀、章士釗、張耀曾等。黃興此時在美國,事前並未與聞,九月三日才復函同意加入該會。 歐事研究會對中華革命黨所採取的態度,與會者後來的說法並不一致,有的說取名為「會」,就是為了「避免發生和中華革命黨對立的誤會」[14];有的說,組會的目的就是要別樹一幟,與孫中山大異其趣[15];有的則說這是一種「祛除黨見,集中人材」的作法[16]。 歐事研究會在對付袁世凱和「二十一條」等問題上,與中華革命黨存在明顯的分歧。不管歐事研究會諸人的主觀願望如何,該會的成立,在客觀上標誌著國民黨已經從思想上的分歧進一步發展成組織上的分裂。 中華革命黨在《宣言》中指出:「列強因歐戰無力東顧,世界金融已經紊亂。袁政府財源已竭,餉糈自空,正是進行革命倒袁的大好時機」。歐事研究會則認為:「二次革命」後,「國民黨在國內的軍政勢力損失殆盡,袁氏氣焰正熾,若無歐戰,討袁幾無從下手。今乘歐戰之機,方可從事討袁的準備工作。必待袁氏倒行逆施,橫加誅求,引起民怨沸騰,才能舉事倒袁」。「如僅憑少數人一時之激烈心理,搞些暗殺和暴動,只能損失革命實力,而絕無成功的希望」[17]。 黃派的這種觀點,孫派指為取媚袁世凱,阻礙革命的進行。 日本向袁政府提出「二十一條」後,歐事研究會主張,在外有異種入侵,內有專制政府的非常情況下,當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放在第一位,暫時停止國內的一切反袁活動,使袁政府能集中精力,一心對外,達到團結禦侮的目的。一九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李根源、林虎、程潛、熊克武、張孝准等十一人發表通電說:「吾人第一主見,乃先國家而後政治,先政治而後黨派。國苟不存,政於何有?政苟有成,何分於黨?故吾人反對政府,非有惡於其人,而有不足於其政;雖欲大革其政,而決不敢有危於國。矢心如此,自信可告國人。此次外交受侮[18],舉國驚懼,雖由國之積弱,而亦中央失政所招,能發能收,責在當局。吾徒屏居海外,修學待時,無力使之加良,亦何忍使之加惡。至如反對政府,全然別為一事。試問何國政治,不容反對黨之生存?又吾國現勢觀之,是否宜施改革?吾人所持此見,今雖無地容其發展,而決不以政府意向與為變遷。政府苟能推誠修政,舉國傾心,即吾人客死異邦,亦所甚願。」 半月之後(二月二十五日),黃興、陳炯明、柏文蔚、鈕永建、李烈鈞等又聯名發表了「有電」,進一步闡述了他們的觀點。此電首先自承國民黨在南北議和之後,對於袁政府「誠有所抨彈牽掣」,「吾黨叫囂凌厲之氣,亦誠不免」,應向國人表示引罪。接著表明「二次革命」是因國政不修被迫舉行的。當時「可戰之卒且復累萬,可據之地何止一省」,因「不欲以驟難克敵之師,重生靈塗炭之禍」,「不肯負固以困民生」,所以「一擊不中,即復戢兵」。哪怕「從此受同志之責,居恇怯之名」,也在所不顧。今天,我們手中「無尺土一兵,安敢妄言激進」。 電文接著申述:「竊覽世界諸邦,莫不以民族立國,一族以內之事,縱為萬惡,亦惟族人自堇理之。倚賴他族,國必不保,殷鑑不遠,即在平西。」[19]隨後鄭重宣布:「自後非有社會真切之要求,決不輕言國事」,甚至「國政是否必由革命始獲更新,亦願追隨國人,瞻其效果」。 「有」電的下半段,對袁世凱的專制獨裁有所抨擊。電文說:「惟革命之有無,非可求之革命自身,而當求之政家良惡。故辛亥之役,乃滿洲政府成之,非革命黨所能自為力也。今者政治清濁,事業興廢,士氣盛衰之度,較之滿洲何如?此俱國人所聞見。當興等隨國人後與聞政事,當局者每藉口大權未一,強飾其非。此中是非,無取辯說。但今日之失政,何與於昨日之爭權?興等蔽罪以去,則新治宜呈矣。胡乃詆誹異己,甲乙無擇,生心害政,益益有加,至今空屍共和之名,有過專制之實?一語反詰,真相立明。年來內政荒蕪,國情愈惡,民困愈滋。一言蔽之,只知有私,不知有國。權氛所至,自非化女為男,易男為女,此外蓋無不能。又輒借詞內亂未已,政力不專,其為欺謾,尤不待詞。」 「竊論外交受逼,雖有時勢因緣,而政治組織不良,乃其最易取侮之道。蓋一人政治,近世已經絕跡,非其不能,實乃未可。良以社會之質善於一人,團體之力厚於分子,此乃政治通義,背之不祥。」「興等流離在外,無力回天,遇有大事與吾徒有關者,亦惟謹守繩墨,使不危及邦家而已」。 歐事研究會的成員大多為國民黨的高級軍人,文事非其所長,所有文電,包括以上兩電,均由《甲寅》主編章士釗執筆。兩電顛倒錯亂,矛盾百出。(如論政治與國家的關係)更使人難於諒解的是,袁氏何人,同他講團結禦侮,豈非與虎謀皮?此時黃興在美國進行反袁活動,與「有電」的論點正是背道而馳。有人認為,黃興為了團結國民黨人,且已列名於歐事研究會,不得不勉從眾議。不論怎樣,這不能不是黃興一生中最大的一次失策。 袁氏當然不會因敵黨的兩個通電而放棄其做皇帝的野心,停止其投降賣國活動。不久他就接受了亡國條約。以交換日本不干涉中國改行帝制。五月中旬,亡國條約簽定後,黃興、李根源等十七人才又發表另一通電,痛罵袁世凱喪權辱國的罪行。 由於孫黃二人分道揚鑣,中華革命黨的組黨、籌款等工作受到很大的阻力。孫中山認為有團結黃派之必要,乃於一九一五年二月四日,命陳其美自東京寫信給黃興,邀請他早日回來,共同致力於討袁鬥爭。但陳在信中繼續醜詆黃興,大有咄咄逼人之勢。原函如下: 克強我兄足下:美猥以菲材,從諸公後,奔走國事,於茲有年,每懷德音,誼逾骨肉。去夏征颿東發,美正養疴在院,滿擬力疾走別,握手傾愫,乃莫獲我心,足下行期定矣,復以事先日就道,卒無從一面商榷區區之意於足下,緣何慳也。日者晤日友宮崎君,述及近狀益眷眷國事,彌令美動榛苓彼美、風雨君子之思矣。溯自辛亥以前,二三同志如譚宋輩過滬上時,談及吾黨健者,必交推足下,以為孫氏理想,黃氏實行。夫謂足下為革命實行家,則海內無賢無愚,莫不異口同聲,於足下無所增損。惟謂中山先生傾於理想,此語一入吾人腦際,遂使中山先生一切政見不易見諸施行,迨至今日,猶有持此言以反對中山先生者也。然而征諸過去之事實,則吾黨重大之失敗,果由中山先生之理想誤之耶,抑認中山先生之理想為誤而反對之致於失敗耶?惟其前日認中山先生之理想為誤,皆致失敗,則於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張,不宜輕以為理想而不從,再貽他日之悔。此美所以追懷往事而欲痛滌吾非者也。爰臚昔日反對中山先生其歷致失敗之點之有負中山先生者數事以告,足下其亦樂聞之否耶?當中山先生之就職總統也,海內風雲,擾攘未已,中山先生政見一未實行,而經濟支絀,更足以掣其肘。俄國借款,經臨時參議院之極端反對,海內士大夫更藉口喪失利權,引為垢病。究其實實交九七,年息五厘,即有擔保,利權不礙,視後日袁氏五國財團借款之實交八二,鹽稅作抵,不足。復益以四省地丁,且予以監督財政全權者,孰利孰害,孰得孰失,豈可同年語耶?乃群焉不察,經受經濟影響,致妨政府行動。中山先生既束手無策,國家更瀕於阽危,固執偏見,貽誤大局,有負於中山先生者此其一。及南北議和以後,袁氏當選臨時總統,中山先生當時最要之主張,約有三事。一則袁氏須就職南京也。中山先生意謂南北聲氣未見調和,雙方舉動時生誤會,於共和民國統一前途,深恐多生障故,除此障故,非袁氏就職南京不為功,蓋所以聯絡南北感情,以堅袁氏對於民黨之信用,而祛民黨對於袁氏之嫌疑也。二則民國須遷都南京也。北京為兩代所都,帝王痴夢,自由之鐘所不能醒,官僚遺毒,江河之水所不能湔,必使失所憑藉,方足鏟鋤專制遺孽,遷地為良,庶可蕩滌一般瑕穢耳。三則不能以清帝退位之詔全權授袁氏組織共和政府也,夫中華民國乃根據臨時約法,取決人民代表之公意而後構成,非清帝袁氏所得私相授受也。袁氏之臨時總統,乃得國民公選之參議院議員推舉之,非清帝所得任意予之也。故中山先生於此尤再三加之意焉。此三事者,皆中山先生當日最為適法之主張,而不惜以死力爭之者也。乃竟聽袁氏食其就職南京取決人民公意之前言,以演成弁髦約法推翻共和之後患者,則非中山先生當日主張政見格而不行有以致之耶?試問中山先生主張政見之所以格而不行,情形雖複雜,而其重要原因,非由黨人當日識未及此,不表同意有以致之耶?有負於中山先生者此其二。其後中山先生退職矣,欲率同志為純粹在野黨,專從事擴張教育,振興實業,以立民國國家百年根本之大計,而盡讓政權於袁氏,吾人又以為空涉理想而反對之,且時有干涉政府用人行政之態度,卒至朝野冰炭,政黨水火,既惹袁氏之忌,更起天下之疑,而中山先生謀國之苦衷,經世之碩畫,轉不能表白於天下而一收其效。有負於中山先生者此其三。然以上諸事,猶可曰一般黨人之無識,非美與足下之過也。獨在宋案發生,中山先生其時適歸滬上,知袁氏將撥專制之死灰而負民國之付託也,於是誓必去之。所定計劃,厥有兩端:一曰聯日。聯日之舉,蓋所以孤袁氏之援而厚吾黨之勢也。「日國亞東,於我為鄰,親與善鄰,乃我之福,日助我則我勝,日助袁則袁勝」,此中山先生之言也。在中山先生認聯日為重要問題,決意親往接洽,而我等竟漠然視之,力尼其行,若深怪其輕身者。卒使袁氏伸其腕臂,孫寶琦、李盛鐸東使,胥不出中山先生所料,我則失所與矣[20],二曰速戰。中山先生以為袁氏手握大權,發號施令,遣兵調將,行動極稱自由,在我惟有出其不意,攻其無備,迅雷不及掩耳,先發始足制人。且謂宋案證據既已確鑿,人心激昂,民氣憤張,正可及時利用,否則時機一縱即逝,後悔終嗟無及。此亦中山先生之言也。乃吾人遲鈍,又不之信,必欲靜待法律之解決,不為宣戰之預備。豈知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法律以遷延而失效,人心以積久而灰冷,時機坐失,計劃不成,事欲求全,適得其反。設吾人初料及此,何致自貽伊戚耶?有負於中山先生者此其四。無何,刺宋之案,牽於袁趙之蔑視國法,遲遲未結,五國借款,又不經國會承認,違法成立。斯時反對之聲,舉國若狂,乃吾人又以為有國會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爭在,袁氏終當屈服於此數者而取消之。在中山先生則以為國會乃口舌之爭,法律無抵抗之力,各省都督又多仰袁鼻息,莫敢堅持,均不足以戢予智自雄擁兵自衛之野心家,欲求解決之方,惟有訴諸武力而已矣。其主張辦法,一方面速興問罪之師,一方面表示全國人民不承認借款之公意於五國財團。五國財團經中山先生之忠告,已允於二星期內停止付款矣,中山先生乃電令廣東獨立,而廣東不聽;欲躬親赴粵主持其事,吾人又力尼之,亦不之聽。不得已令美先以上海獨立,吾人又以上海彈丸地,難與之抗,更不聽之。當此之時,海軍尚來接洽,自願宣告獨立,中山先生力贊其成。吾人以堅持海陸軍同時並起之說,不欲為海軍先發之計。尋而北軍來滬,美擬邀擊海上,不使登陸,中山先生以為然矣,足下又以為非計。其後海軍奉袁之命開赴煙臺,中山先生聞而欲止之曰:「海軍助我則我勝,海軍助袁則袁勝,欲為我助,則宜留之,開赴煙臺,恐將生變,」美與足下則以海軍既表同意於先,斷不中變於後,均不聽之。海軍北上入袁氏牢籠矣,嗣又有吳淞炮台炮擊兵艦之舉,以生其疑而激之變,於是海軍全部遂不為我用矣。且中山先生當時屢促南京獨立,某等猶以下級軍官未能一致諉,及運動成熟,中山先生決擬親赴南京宣告獨立,二三同志咸以軍旅之事乃足下所長,於是足下遂有南京之役。夫中山先生此次主張政見,皆為破壞借款推倒袁氏計也,乃遷延時日,逡巡不進,坐誤時機,卒鮮寸效。公理見屈於武力,勝算卒敗於金錢,信用不孚於外人,國法不加於袁氏。袁氏乃借欺人之語,舉二千五百萬磅之外債,不用之為善後政費,而用之為購軍械,充兵餉,買議員,賞奸細,以蹂躪南方,屠戮民黨,攫取總統之資矣。設當日能信中山先生之言,即時獨立,勝負之數,尚未可知也。蓋其時聯軍十萬,擁地數省,李純未至江西,(段)芝貴不聞南下,率我銳師,鼓其朝氣,以之聲討國賊,爭衡天下無難矣。惜乎粵湘諸省不獨立於借款成立之初,李柏諸公不發難於都督取銷之際,逮借款成立,外人助袁,都督變更,北兵四布,始起而討之,蓋亦晚矣。有負於中山先生者此其五。夫以中山先生之智識,遇事燭照無遺,先幾洞若觀火,而美於其時貿貿然反對之,而於足下主張政見,則贊成之惟恐不及,非美之感情故分(厚)薄於其間,亦以識不過人,智暗慮物,泥於孫氏理想一語之成見而已。蓋以中山先生所提議者,胥不免遠於事實,故懷挾成見,自與足下為近。豈知拘守尺寸,動失尋丈,貽誤國事,罔不由此乎?雖然,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前車已覆,來軫方遒,亡羊補牢,時猶未晚,見兔顧犬,機尚不失。美之所見如此,未悉足下以為何如?自今而後,竊願與足下共勉之耳。夫人之才識,與時並進,知昨非而今未必是,能取善斯不厭從人。鄙見以為理想者事實之母也,中山先生之提倡革命,播因於二十年前,當時反對之者,舉國士夫,殆將一致,乃經二十年後,卒能見諸實行者,理想之結果也。使吾人於二十年前即贊成其說,安見所懸理想,必遲至二十年之久始得收效;抑使吾人於二十年後猶反對之,則中山先生之理想,不知何時始克形諸事實,或且終不成效果,至於靡有窮期者,亦難逆料也。故中山先生之理想能否證實,全在吾人之視察能否了解,能否贊同,以奉行不悖是已。夫觀於既往,可驗將來,此就中山先生言之也;東隅之失,桑榆之收,此就美等言之也。足下明敏,勝美萬萬,當鑒及此,何待美之喋喋。然美更有不容已於言者。中山先生之意,謂革命事業,旦暮可期,必不遠待五年以後者,誠以民困之不蘇,匪亂之不靖,軍隊之驕橫,執政之荒淫,有一於此,足以亂國,兼而有之,其何能淑。剝極必復,否極必泰,循環之理,不間毫髮。乘機而起,積極進行,撥亂反正,殆如運掌。美雖愚暗,願竭棉薄,庶乎中山先生之理想即見實行,不至如推倒滿清之必待二十年以後。故中華革命黨之組織,亦時勢有以迫之也。顧自斯黨成立以來,舊日同志頗滋訾議,以為多事變更,予人瑕隙,計之左者。不知同盟結會於秘密時代,辛亥以後,一變而為國民黨,自形式上言之,範圍日見擴張,勢力固徵膨脹,而自精神上言之,面目全非,分子複雜,熏蕕同器,良莠不齊,腐敗官僚,既朝秦而暮楚,齷齪敗類,更覆雨而翻雲,發言盈庭,誰執其咎,操戈同室,人則何尤。是故欲免敗群,須去害馬,欲事更張,必貴改弦。二三同志亦有以諒中山先生慘澹經營機關改組之苦衷否耶?至於所定誓約有附從先生服從命令等語,此中山先生深有鑒於前此致敗之故,多由於少數無識黨人誤會平等自由之真意。蓋自辛亥光復以後,國民未享平等自由之幸福,臨於其上者,個人先有緬規越矩之行為,權利則狺狺以爭,義務則望望以去,彼此不相統攝,何能收臂指相使之功,上下自為從違,更難達精神一貫之旨,所謂既不能令又不受命者,是耶非耶?故中山先生於此欲相率同志納於軌物,庶以統一事權,非強制同志屍厥官肢,盡失自由行動。美以為此後欲達革命目的,當重視中山先生主張,必如眾星之拱北辰,而後星躔不亂其度數,必如江漢之宗東海,而後流派不至於紛歧。懸目的以為之赴,而視力乃不分,有指車以示之方,而航程得其向。不然,苟有黨員如吾人昔日之反對中山先生者,以反對於將來,則中山先生之政見,又將誤於毫釐千里之差,一國三公之手,故遵守誓約,服從命令,美認為當然天職而絕無疑義者,足下其許為同志而降心相從否耶?竊維美與足下,共負大局安危之責,實為多年患難之交,意見稍或差池,宗旨務求一貫,惟以情睽地隔,傳聞不無異詞,緩進急行,舉動輒多誤會,相析疑義,道故班荊,望足下之重來,有如望歲。迢迢水闊,懷人思長,嚶嚶鳥鳴,求友聲切。務祈足下克日命駕言旋,共肩艱巨。歲寒松柏,至老彌堅,天半雲霞,縈情獨苦,陰霾四塞,相期攜手同仇,滄海橫流,端賴和衷共濟。嗚乎,長蛇封豕,列強方逞薦食之謀,社鼠城狐,內賊愈肆穿墉之技,飄搖予室,綢繆不忘未雨之思,邪許同舟,慷慨應擊中流之楫。望風懷想,不盡依依,敬掬微忱,耑求指示。寒氣尚重,諸維為國珍攝,言不罄意。陳其美頓首。 此信對黃迎頭痛擊,不為稍留餘地,黃置之不復。於是孫中山又於是年三月親自函黃,促其早日歸來。原函如下: 前由英士瀝陳近況,遲遲未得還雲,其悵甚悵。文關懷祖國,見於政府之專制,政治之不良,清夜自思,每用痛心。癸丑之役,文主之最力,所以失敗者,非袁氏兵力之強,實同黨人心之渙。猶意鈍初死後之五日,英士、覺生(居正)等在公寓所討論國事及鈍初刺死之由。公謂民國已經成立,法律非無效力,對此問題宜持以冷靜態度,而待正當之解決。時天仇(戴季陶)在側,力持不可。公非難之至再,以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發難,必致大局糜爛。文當時頗以公言為不然。公不之聽。及其後也,烈武(柏文蔚)、協和(李烈鈞)等相繼被黜,靜山(孫道仁)觀望於八閩,組安(譚延闓)反覆於三湘,介人(朱瑞)復盤據兩浙而分南方之勢,以掣我肘。文不勝一朝之忿,乃飭英士奮起滬濱,更檄章梓(江蘇軍第一師師長)倡義金陵。文於此時,本擬親統六師,觀兵建康,公忽投袂而起,以為文不善戎伍,措置稍乖,遺禍匪淺。文雅不欲於兵戈擾攘之秋,啟兄弟同室之鬩,乃退而任公。公去幾日,馮(國璋)、張(勛)之兵聯翩而下。夫以金陵帝王之都,龍蟠虎踞,苟得效死以守,則大江以北,決不致聞風瓦解,而英士、鐵生(鈕永建)亦豈至一蹶不振。乃公以餉絀之故,貿然一走,三軍無主,卒以失敗,堯卿(孫武)、海鳴(何海鳴)難為善後,而如火如荼之民氣,於是殲滅無遺。推原其故,文之非歟?公之咎歟?固不待智者而後知之矣。東渡以來,日夕共謀,非欲雪癸丑之恥,實欲竟辛亥之功。而公又與英士等互相齟齬,溥泉(張繼)、海鳴復從而煽之,公不維始終之義,遂作中道之棄。離日以後,深虞失援。英士明達,復以函問,而公又置不與復,是公不復以同志為念耶!二十年間,文與公奔走海外,流離播遷,同氣之應,匪伊朝夕。癸丑之不利,非戰之罪也。且世之所謂英雄者,不以挫抑而灰心,不以失敗而退怯,廣州、萍醴幾經危難,以公未嘗一變厥志者,豈必至今日而反退縮不前乎!中國當此外患侵逼,內政紊亂之秋,正我輩奮戈飲彈,碎肉喋血之時。公革命之健者,正宜同心一致,乘機以起。若公以徘徊為知機,以觀望為識時,以緩進為穩健,以萬全為商榷,則文雖至愚,不知其可。臨紙神馳,祈公即日言旋!慎勿以文為孟浪而菲薄之。斯則革命前途之幸。 此函黃亦未得復。 四 袁頒布黨人自首特赦令和《懲辦國賊條例》。袁派叛徒蔣士立到東京設立招降辦事處。胡瑛變節投敵 袁世凱得悉「孫黃分家」的情報,不覺喜不自勝,他立即使出種種惡劣手段,企圖徹底分化國民黨而消滅之。 一九一五年元旦,袁政府頒布了《亂黨自首特赦令》,規定凡在一九一五年年底以前犯有「附和亂黨罪」而能自首者,均可受到特赦。還可量才錄用,給以官職。 袁世凱不斷派遣特務潛往海外,伺機暗殺革命黨人,同時還迫令流亡黨人在國內的親友寫信到國外勸降。 袁又開動宣傳機器,肆意造謠污衊,以敗壞革命黨人的聲譽。如鈕永建早在一九一四年三月離開日本到英美去了,袁方報紙卻無中生有地報道說,一九一五年一月十七日,鈕在橫濱致電馮國璋,表示自首投誠。袁政府污衊革命黨領袖窮途末路,竟至效法吳三桂,勾引日本,侵略中國。 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袁政府拋出了《懲辦國賊條例》,同時又授意爪牙炮製了專門攻擊孫中山的書,對孫中山進行了惡毒的污衊。 袁世凱最厲害的一招,是用金錢收買變節黨人。他派同盟會叛徒蔣士立攜巨款五十萬到東京,與駐日公使陸宗輿配合,進行收買活動。蔣士立公然設立辦事處,凡國民黨人不論孫派、黃派,只要前來辦理自首手續,一律按質論價,或補給留日官費,多少不等;或資遣回國,予以官職;或厚饋款項,送往歐美休養。當時亡命黨人麕集東京,大多生活困難,因而墮志喪節者不乏其人。 在東京的中華革命黨人深以袁世凱的銀彈為慮。於是,湖南支部長覃振[21]召集湘西同鄉開會,決定暗殺蔣士立以除害群之馬。當指派刺客時,覃振的外甥吳先梅毛遂自薦。當場被批准入黨。 吳化裝來到蔣宅,自稱是叛徒周鰲山之弟,有要事需面見蔣士立。蔣出面接待時,吳對準他連放兩槍,即返身逃出。蔣受傷未死,但也嚇得要命,從此消聲匿跡,這個自首辦事處也就關門大吉。 袁世凱在派蔣士立公開招降的同時,又派另一同盟會叛徒彭淵恂前往東京秘密收買革命黨領導人物,把黃派胡瑛拖下了水。胡自卸任山東都督後,袁世凱任他為有名無實的青海屯墾使。「二次革命」前,胡在日本考察墾政,其後也未參加討袁,袁也沒有撤他的職。不久,孫黃二人流亡到東京,胡也陪同留下,不再返國,後來又加入了「歐事研究會」。 彭淵恂誘惑胡瑛說,你未參加「二次革命」,又未罷職丟官,回國復職有何不可。胡對革命前途早已失去信心,又厭倦艱苦的亡命生活,就信以為真,決定回國投袁。胡到北京後,袁根本不把他放在眼下。胡已上了賊船,欲罷不能,只得跟著楊度發起了籌安會,為袁世凱稱帝搖旗吶喊,從一個革命者墮落成為受人唾罵的帝制犯。 五 黃興在美國的反袁活動。黃興回滬 黃興自同盟會成立以來,赤膽忠心,抵制來自黨內外的分裂活動,捍衛孫中山的領導地位。辛亥革命後,南北議和成立,同盟會上層惑於西方國家的議會政治,在國會競選方面獲得重大勝利,在軍事上則因軍費不足而大舉裁兵,以致形成了「北強南弱」之局。這是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的根本原因。 一九一三年宋案發生後,袁決心以武力平定南方,國民黨內部主戰主和,意見不一。其實,大錯鑄成,補苴乏術,和固不成,戰亦無幸。國民黨理應採取機動戰術,集中力量向西南大後方轉移,然後待機反攻。乃黃興不此之圖,提出所謂「政治解決」,「法律解決」,誠為痴人說夢,而孫中山的孤注一擲的軍事冒險計劃,亦非策之善者。黃興不願苟同孫中山的廢黨組黨計劃,又不能留在日本與孫唱對台戲,當然只有遠走高飛之一途。 黃興離日赴美時,袁政府請求美國拒其入境,美國置之不理。迨黃等一行到達美國西海岸時,袁政府又請將他引渡回國,也被美國拒絕。相反,美總統威爾遜命美國官方對黃興熱情招待並妥為保護,因此登岸時未受人身檢查,在美國各地進行反袁宣傳也未受到干擾[22]。 黃興赴美後,國民黨軍人陳炯明、李烈鈞、柏文蔚、熊克武、林虎等奉原討袁軍大元帥岑春煊為領袖,一九一五年在新加坡成立「中華水利促成社」作為反袁鬥爭的掩蔽體。當時中華革命黨總部在東京,「水利社」在南洋,因此有「東洋派」「南洋派」之稱。 在此時期,國民黨元老周震麟、譚人鳳、劉承烈等經常奔走商談孫黃合作問題,孫黃二人均表示讚賞,只因黨的問題無法解決,合作成為空談。 黃在美國時,除在言論上反袁外,行動上也有所表現,其最成功之一舉,就是派出多人協助蔡鍔脫離北京,安抵昆明。發動護國討袁之師。與此同時,黃又命其長子黃一歐赴東京面見孫中山,告以「第三次」[23]即將發動,請其及時配合進行。此時孫黃二人雖仍不談黨務,但對國事已完全恢複合作了。 一九一六年年初,孫中山、蔡鍔等紛紛電促黃興回國。是年四月二十二日,黃由舊金山啟程,五月九日到了東京。此時孫中山已先期歸國,約黃在滬相見。七月八日,黃由日本啟程回國。他與孫中山戰友重逢,悲喜交集,從此和好如初。 黃回國後,富貴功名逼人而來,北京政府授以勛一位,黎元洪聘為總統府高等顧問,湖南省議會舉為湖南督軍,黃均堅辭不受。黃在「二次革命」的討袁通電中曾經慷慨激昂地說道「興一無能力,尚有心肝,此行如得死所,乃所尸祝。若賴祖宗之靈,民賊一去,興即解甲歸田,國中政事,悉讓賢者。如有權利之想,神明殛之。」此番海外歸來,他又發表了「不入政界」的宣言。 黃奔走國事,操勞過度,又因飲食無節,曾患胃出血症。十月十日他在上海舊疾復發,三十一日在福開森路(今武康路)逝世,年僅四十二歲。 蔡鍔討袁勝利後,因病赴日就醫,過滬時曾與黃氏父子相見。十一月八日,蔡也病逝於日本福岡醫科大學病院,年僅三十五歲。旬日之間,雙星隕落,國人追念賢勞,悲悼同深。北京政府先後下令予以國葬。黃蔡二人生前本為好友,死後長眠於長沙城外湘江對岸之嶽麓山,從此馨香俎豆,永垂不朽。 一九一九年,孫中山取消了中華革命黨,恢復了國民黨的名稱。原國民黨軍人及一般黨員均復歸於孫。 * * * [1] 同盟會原由興中、華興、光復三會合併組成,但成立不久,光復會即分離出去。 [2] 見程潛:《護國之役前後回憶》。 [3] 見《宮崎滔天全集》。 [4] 見《民義社發起詞》。按,後來黃興離日赴美,民義社員又集體加入了中華革命黨,但與陳其美仍有矛盾,因此他們保持一定的獨立性。 [5] 見楊思義:《二次革命失敗後國民黨人的形形色色》。 [6] 見章士釗:《歐事研究會拾遺》。 [7] 黃興的目的,是要修改國民黨的黨章,不是要廢黨組黨。 [8] 第二次、第三次指「二次革命」「三次革命」。 [9] 第二次、第三次指「二次革命」「三次革命」。 [10] 原件藏中國歷史博物館。轉引自《黃興集》。 [11] 指以暗殺對付暗殺。 [12] 此段詞意模糊,須參看本章下文。 [13] 見《黃興集》。 [14] 見程潛:《護國之役前後回憶》。 [15] 見章士釗:《歐事研究會拾遺》。 [16] 第三種說法,黃興曾公開表示過。 [17] 見黃興:《致譚人鳳等函》1914年9月12日。 [18] 指「二十一條」。 [19] 平西指吳三桂。 [20] 後來,孫中山在此處批示云:「文按:民黨向主聯日者,以彼能發奮為雄,變弱小而為強大,我當親之師之以圖中國之富強也。不圖彼國政府目光如豆,深忌中國之強,尤畏民黨得志而礙其蠶食之謀,故屢助官僚以抑民黨,必期中國永久愚弱,以遂彼野心。彼武人政策,其橫暴可恨,其愚昧亦可憫也。倘長此不改,則亞東永無寧日,而日本亦終無以倖免矣。東鄰志士,其有感於世運起而正之者乎?」 [21] 覃振字理鳴,湖南桃源縣人。桃源屬湘西。 [22] 見薛君度:《黃興與中國革命》中文版。 [23] 指「三次革命」,即反對袁世凱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