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文化史述論 · 第五節 教育改革對宋學的推動
北宋教育改革的主要特點是各類學校的興建。北宋興學一共有四次,第一次是天聖、景祐時期的州縣學校大量興辦,第二次是慶曆、嘉祐時期的太學盛建,第三次是熙寧、元豐時期太學三舍法的實施,第四次是崇寧以後,三舍法由太學推廣至州縣,學校考選代替科舉成為取士的主要途徑。從總體上講經歷了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這樣兩個螺旋式上升的發展過程。其予宋學的影響,在時間斷限上大體與科舉一致。茲考辨並依次敘述如下。
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4月第一版,第343頁。 研究宋代教育史者,一般持北宋三次興學說,並把慶曆四年(1044)作為北宋興學之始。如近年出版的《中國教育史》,即仍沿用「宋的三次興學運動,首先是以范仲淹為首的仁宗慶曆四年(1044)的興學」 的觀點。這大概是受了下列一些說法的影響。
《宋史·選舉志三》曰:
慶曆四年,詔曰:「……其令州若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部屬官為教授,員不足,取於鄉里宿學有道業者。」由是州郡奉詔興學,而士有所勸矣。
這段話,前半錄自乙亥詔令的原文(詳《長編》卷一百四十七,慶曆四年三月所載乙亥詔令),後半則采自奉敕執筆起草了這一詔令的歐陽修慶曆四年作《吉州學記》時關於興學過程的敘述。其文開篇曰:
(北宋)歐陽修:《居士集》,卷三十九。 慶曆三年秋,天子開天章閣,召政事之臣八人,問治天下其要有幾,施於今者宜何先,使坐而書以對。
此即著名的慶曆新政所由始。所謂政事之臣八人,即范仲淹、韓琦、富弼等。其文繼而云:
(北宋)歐陽修:《居士集》,卷三十九。 明年三月,遂詔天下皆立學,置學官之員。然後海隅徼塞四方萬里之外,莫不皆有學。……宋興,蓋八十有四年,而天下之學,始克大立。
詳(北宋)歐陽修:《居士外集》,卷二十三,《論尹師魯墓誌》。 作為慶曆新政的健將歐陽修這番話大抵說得過於生動了一點,故後世對慶曆興學的理解,都帶有一點斷然決定、一哄而上的印象,而忽略了這位以「簡而有法」為作文宗旨的古文大家, 在這裡精心安插的「詔天下皆立學」的「皆」字,和「天下之學始克大立」的「大」字。
關於北宋興學行之有漸的情況,馬端臨撰《文獻通考》時已經注意到了。其書卷六十三《職官十七》說:
宋初有四書院,廬山白鹿洞,嵩陽書院,嶽麓書院,應天府書院,未建州學也。乾興元年,兗州守臣孫奭私建學舍,聚生徒,乞請太學助教楊光輔充本州講,從之。余鎮未置學也。景祐四年詔藩鎮始立學,他州勿聽也。寶元元年(1038)潁州守臣蔡齊請立學,時大郡始有學,而小郡猶未置也。慶曆四年(1044)詔諸路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更置縣學。於是州郡不置學者鮮矣。
《宋史》關於北宋興學之始所說的另一段話即本於此,詳其書《職官志》七「教授」條:
景祐四年,詔藩鎮始立學,他州勿聽。慶曆四年,詔諸路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更置縣學。自是州郡無不有學。
《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三。 (南宋)呂中:《宋大事記講義》,卷七,《建學》:「祥符二年二月,詔許曲阜先聖廟立學,賜應天書院額。州郡置學始此。」此處將廟學、書院這些州郡學的前身直接作為州郡置學之始,故以大中祥符二年二月為最早,存以備考。又《長編》卷七十一,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正月記事:「以孔宜子殿中丞勖知曲阜縣,兼檢校先聖廟……勖請就宣聖廟創立學舍及於齋廳講說,皆許之。」即無以為州郡興學之始。另據《嚴州圖經》卷一,早在太宗雍熙二年(985),田錫知睦州時已「即廟建學」。 《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三。 《長編》,卷九十九,乾興元年十一月庚辰條。 把乾興元年(1022)產生的兗州州學列為「私建」,作為特例而非大規模興學之始,是對的。因兗州有「以鄒魯之舊封,有周孔之遺化」 這一得天獨厚的條件,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即已奉詔立文宣王廟學, 守臣孫奭即在此基礎上予以擴大,「修建學舍四十餘區」,受納生徒「不下數百人」 。不過此年十一月賜兗州文宣王廟學田十頃,以為學糧,從此成為定製,在宋代教育史上,也是一個重要的開端。《長編》敘此事稱:「諸州給學田,蓋始此。」 敘天聖五年應天府學則曰:「自五代以來,天下學廢,興自(晏)殊始。」(詳前節所引)頗有分寸。
參《長編》,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十月記事;《宋史·范仲淹傳》附子純祐傳。 《長編》,卷一百二十,景祐四年十二月壬辰條。 不過,《文獻通考》以景祐四年為詔藩鎮立學之始,他州勿聽,仍與史實有很大的距離。以《范文正公集》為例。書中提到景祐四年以前州郡立學者即有四處之多。如景祐二年,范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見附錄《范文正公年譜》。 景祐三年,范仲淹因反對宰相呂夷簡貶知饒州,又在饒州創郡學,亦見《年譜》。明年十二月,范仲淹由饒州移知潤州, 又在潤建郡學,擬聘李覯赴任教授,見《范文正公集·尺牘》卷下《與李泰伯(覯)書一》。又《范文正公集》卷十五《代胡侍郎(則)奏乞餘杭州學名額表》載「前知州李(詔)〔諮〕在任日,重修宣聖廟,置學舍數十廈。」據清人吳廷燮所編《北宋經撫年表》卷四,李諮天聖六年正月戊午知杭州,次年十月丙戌改永興軍,明道二年四月甲子胡則再知杭州。由知天聖六年或七年,杭州也已建州學。
《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八,參《長編》卷一百零九,天聖八年十二月庚寅條。 杭州、蘇州、潤州(今江蘇鎮江)、饒州(今屬江西)並是江南都會。另一與這四處齊名而同屬東南五路經濟、文化發達之城市的江寧府(今江蘇南京),也於天聖七年建立了府學。 知府為前宰相張士遜。
在北方,天聖年間熱衷於辦學的也不少。如宰相王曾。石介《題鄆州學壁》說:
沂公(王曾)之賢,人不可及。初罷相,知青州,為青立學。移魏,為魏立學。再罷相知鄆州,為鄆立學。而罷相為三郡,建三學。
(北宋)夏竦:《文莊集》,卷二十一,《青州州學後記》即作「天聖七載,至相太原公來牧故鄉」云云。 據《北宋經撫年表》,王曾知青州(今屬山東),乃在天聖七年; 移魏(即天雄軍,今屬河北),在天聖九年;知鄆州(今屬山東),在景祐四年四月,次年卒。除鄆州外,其餘二學皆立於天聖年間。據《長編》卷一百一十,天聖九年三月,頒賜青州州學《九經》,即從王曾之請。
山東是儒學的故鄉,河朔在唐代也是文化發達的地區(僅次於京城長安近畿一帶),歷來有崇儒的傳統,故入宋後經濟雖已遜於東南,但興學的熱潮仍不減於南土。
為了進一步說明問題,筆者以《長編》為依據,查考了景祐元年(1034)至寶元二年(1039)州郡建學及賜學田的記載,其結果如下:
《長編》,卷一百十四,仁宗景祐元年閏六月戊午條:「賜杭州學田五頃。」如前所述,杭州學已立於天聖六年或七年。大抵先立學而後賜學田,以下重出者皆不再錄。 景祐元年,共六處:京兆府、河南府、陳州、揚州、杭州 (以上卷一百十四)、舒州(卷一百十五)。
景祐二年,共十處:亳州、秀州、濮州、鄭州、楚州(以上卷一百十六)、蔡州、蘇州、應天府、孟州(以上卷一百十七)。
景祐三年,共十七處:洪州、密州、潞州、常州、衡州、許州、潤州、真州、越州、階州、真定府、博州、郢州(以上卷一百十八)、并州、絳州、合州、江州(以上卷一百十九)。
景祐四年,共三處:宣州、福州、徐州(以上卷一百二十)。
寶元元年,共三處:鄆州、潁州(以上卷一百二十一)、襄州(卷一百二十二)。
寶元二年,共三處:明州、泉州(以上卷一百二十三)、建州(卷一百二十五)。
綜觀以上統計,景祐三年最多,達十七處。其次景祐二年,十處。景祐四年至寶元二年,每年僅三處。足見北宋州郡建學,在景祐四年之前已形成高潮,而如前所述,較早的州郡,在天聖年間就已經興辦了學校,不過為數不多。因此,儘管以景祐四年為州郡興學之始是錯誤的,但粗略地說,將「景祐」作為北宋州郡興學開始階段的標誌,還是大致不差的。宋人的許多有關記載,皆可作如是觀。如慶曆年間與賈昌朝同判國子監的田況在所著《儒林公議》卷上說:
自景祐以來,天下州郡漸皆建學,規模立矣。
哲宗朝官至宰相的蘇頌《蘇魏公文集》卷十五《議學校法》中說:
國朝自景祐以來,天下建學。
景祐(1034—1038)在慶曆(1041—1048)之前,天聖(1023—1032)又在景祐之前。然則宋籍中既有如許眾多明確之記載,緣何後世一誤再誤,總是將慶曆作為北宋興學之始呢?正如本節一開頭即指出過的,其源蓋出於《宋史·選舉志》所轉錄的《長編》慶曆四年三月乙亥詔令「其令州若縣皆立學」的記載。為了徹底弄清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將《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四有關這個詔令原始材料的著錄摘引如下:
慶曆四年三月,詔諸路府、軍、監,除舊有學外,余並各令立學。
顯而易見,假如在前引《長編》等所載「州若縣皆立學」之前補上「除舊有學外,余」等六個字,疑義也就即刻可以冰釋了。所謂舊有學者,即指天聖、景祐、寶元間已建學校的州縣而言(關於縣學的情況,限於篇幅,且從略)。
中國古代史家,為文尚簡省,宋人尤然。如歐陽修在《論尹師魯墓誌》中作為「簡而有法」的具體原則提出來的「可以互見,不必重出」,即是司馬遷以來史籍著述的一個基本方法。大抵《長編》既在前幾卷有眾多州郡立學的詳細記載,故編錄乙亥詔令時自然也就可以簡略作「其令州若縣皆立學」,以免重出了。——當然,這樣的簡省是極易引起誤解而不可取的:在作者,這無非是「承前省略」法的運用,對讀者來說,假如從頭到尾地讀《長編》,也不至於曲解。問題在於,一般使用《長編》這樣的大書,總是只找其中某一條目加以引證,輾轉傳抄者如《宋史》的編者,則更不待論了。拙著上節已論《長編》關於「道考為去留」的簡省出歧義如前,今復舉「州若縣皆立學」之啟後世以疑竇,幾誤一代教育之信史於此,以見文化史研究史料鑑別方面的重要。
後人之所以誤以慶曆為北宋興學之始,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只注意到太學的興廢而忽視了州郡學校的發展。這與對當時人的記載之理解也有很大的關係。下引歐陽修《胡(瑗)先生墓表》中的一段話是經常為論者所提到的:
慶曆四年,天子開天章閣,與大臣講天下事,始慨然詔州縣皆立學,於是建太學於京師,而有司請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為太學法。
把「於是建太學於京師」一句連下讀,州學(具體到本文是湖州州學)興在太學初建之前,十分清楚。若連上讀,則極易造成太學與州縣學同時始建的印象。因而連帶給人以太學的復振帶動了州縣學校之盛建的錯覺。其實情況恰恰相反。以下所引是前面提到過的田況《儒林公議》卷上關於這個問題的詳細敘述:
國朝以來,京都雖有國子監,為講學之地,然生徒不上三十人……自景祐以來,天下州郡漸皆建學,規模立矣。慶曆初,今賈相國昌朝判領國庠,予貳其職。時山東人石介、孫復,皆好學醇儒,為直講,力相贊和,期興庠序……講員日眾,判長奏假庠東錫慶院以廣學舍為太學,詔從之。介、復輩益喜,以為教道之可興也。
《長編》,卷三十,太宗端拱二年二月:「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國子監,在宋代既是一個主管教育的行政機構,從太宗端拱二年(989)開始,又成為一個教學單位。 這種情況與唐代國子監的只是教育行政機構不同。田況在這裡提到的「為講學之地」的「國子監」,即「國子學」,既不同於唐代的「國子監」概念,又非後文提到的「假庠東錫慶院以廣學舍為太學」的「太學」,這一點務須注意。
《宋會要輯稿·崇儒一》;《文獻通考》,卷四十二,《學校三》。 《景文集》,卷十四。 (北宋)歐陽修:《居士集》,卷二十五,《胡(瑗)先生墓表》。 田況此處所講的太學興建之前,國子監生員寥寥、門可羅雀的情況,我們還可由慶曆二年天章閣侍講王洙所上的《論國子監札子》中提到的「居常講筵無一二十人聽講者」 的情況,以及同年任國子監直講的宋祁《學舍諸生罕至或累旬依席不講愧而成詠》詩相參證。 這種情況與慶曆四年太學初建即開始興盛,「學者自遠而至,太學不能容,取旁官署以為學舍」的情況造成鮮明對照。
為什麼一前一後會發生這麼大的變化呢?原因之一是學生成分的改變。《宋史·選舉志三》曰:
凡學皆隸國子監。國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孫為之,初無定員,後以二百人為額。太學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異者為之。
據前引王洙慶曆二年《論國子監札子》,這一變化大抵即發生在慶曆新政之時。王洙之奏曰:
又:國子監除七品以上子孫許召保官試補外,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弟例不收補,以此每遇科場,多有冒稱品官子孫,難以詳別,或興詞訴。請仿唐制,立四門學,以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孫補充學生。
詳《長編》,卷一百三十九,慶曆三年二月辛酉條。 詳《長編》,卷一百四十八,慶曆四年四月壬子條;《長編》,卷一百五十三,慶曆四年十一月戊午條;《宋史·選舉三》;《宋會要輯稿·崇儒一》;《文獻通考》,卷四十二,《學校三》;《玉海》,卷一百十二,《學校·慶曆太學》。 唐制:國子學,生員300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孫為之;太學,生員500人,以五品以上子孫為之;四門學及律、書、算等,方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孫。故王洙奏議中有「請仿唐制」云云。這一建議次年二月即被採納施行, 慶曆四年又改稱「太學」。
如前節所論北宋下層知識分子隨著生產關係的變化所引起的社會地位的變化一樣,北宋中期太學生源的擴大,將唐代地位低下的四門學升格為太學,對宋學的產生和發展所帶來的社會影響,無疑是十分重大的。而這一重大變化,就教育制度自身內部來說,起始也就來自州縣學校蓬勃發展的推動。因為州縣學校的生源,主要是下級品官及庶人之子孫,他們中的學業優秀者的進一步深造的迫切要求和社會需要,自然也就打開了冷落多年的全國最高學府的大門。
《河南程氏文集》,卷七,《回禮部取問狀》,《二程集》,第568頁。 原因之二是教官素質的變化。慶曆二年以前的國學教官,大抵以科舉考試中得高第的文學之士充任,如上文提到的以「累旬依席不講」為愧的宋祁。慶曆四年太學興建之後情況就不同了。就在當年,即有詔下湖州,取胡瑗在湖州州學中的教育法以為太學法。胡瑗本人隨後也於皇祐末年來太學任教授。在胡瑗充國子博士之前,太學教官中聲名最著者為孫復。程頤說:「往年胡博士瑗講《易》,常有外來請聽者,多或至千數人;孫殿丞復說《春秋》,初講旬日間,來者莫知其數,堂上不容,然後謝之,立聽戶外者甚眾,當時《春秋》之學,為之一盛,至今數十年,傳為美事。」 孫復之外,還有范仲淹極力推薦的李覯。最早的則是《儒林公議》提到的石介。石介是歐陽修、田況的同年進士,景祐年間曾與王洙同任過南京府學的教職,孫復、李覯在來太學之前,也均在地方上講學多年。這一事實的本身,就說明了太學之興,從師資的改善到教學法的建立,均由州縣學校之盛建中得到有力的促進。
除此之外還可以舉出一個十分重要而且饒有趣味的事實,即在上面提到的太學初期四位著名的先生胡瑗、石介、孫復、李覯之中,除石介之外,其餘三人皆由屢試不第的白衣人出身。關於孫復舉進士不第、李覯應制舉不中,《宋史》本傳皆已明載。由胡瑗的傳記則看不出他是否應過舉。《宋史·儒林一》只說他因范仲淹之薦,於景祐初奉詔進京參加更定雅樂的時候,猶以「白衣對崇政殿」。今考《長編》卷一百十八,「景祐三年二月丙辰,湖州鄉貢進士胡瑗召對崇政殿」。又同書卷一百十九,景祐三年九月壬辰,以鄉貢進士胡瑗試校書郎,賞其定樂之勞而遣之。是為胡瑗曾預鄉薦,終以布衣入仕之證。
詳《李覯集》,卷二十七,《上范待制書》。 詳《李覯集》,附錄,《直講李先生年譜》。 《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九。 《徂徠石先生文集》,卷九,《明隱》。 李覯景祐四年鄉舉即不錄。 應試茂材異等科下第乃在慶曆二年(1042)七月。 其失利原因據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七載(詳見拙稿第三章第四節所引),原因是閣試由《孟子注》出題而李覯「全不記所出」。李覯治學不重註疏,「皆自大處起議論」 ,《孟子》註疏全不記出處,很有可能。孫復五十歲之前,「凡四舉進士」,「四舉而不得一官」 。其在《上范天章書》等文章中痛斥科場專守漢唐註疏之弊,即有感於中。可知三人之應舉落第,雖然可以從多方面去尋找原因,學術上走在時代的前面而與慶曆改制之前的科舉考試內容之衝突,乃是最重要的一點。
《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正月己卯條。 《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七月記事。 《宋元學案》,卷六,《士劉諸儒學案》引《西浙名賢錄》。 在北宋中期,像胡璦、孫復、李覯這樣以科場中落魄之士而成為學校中的優秀教師的學者,是很多的。如福州進士陳烈,「慶曆初預鄉薦,黜於禮部,遂不復踐場屋」 ,回鄉後教授儒業於里中,從學者數百人,熙寧間侍神宗經筵的福建學者陳襄,嘗「延見」而「尊以師禮」 。又如錢塘學者吳師仁,「嘗肄業太學,名聞縉紳,應舉不第,退居田裡,甘貧守道,每授學者以誠明義理之學,而不為異端之說,士習為之向風」 。另外還可以舉出拙稿下章第一節將要提到的仁宗皇祐年間進士,應制舉黜落歸而講學鄉里,開永嘉理學之先的王開祖等等。
在上述諸人中,教學水平最高的是胡瑗。據歐陽修《胡先生墓表》,慶曆年間,「其在湖州之學,弟子去來,常數百人,各以其經轉相傳授,其教學之法最備」,「禮部貢舉歲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當時」。為什麼先生自己在青年時代應舉不第,後來經他教出來的學生,卻有一半左右得中禮部之選?聯繫到上節所論慶曆前後北宋科舉的劃時代性變化,宋學草創時期之與北宋中期社會文化背景之間,儒學復興與科舉改革、教育改革之間互相影響、互相促進的關係,正可一目了然。胡瑗、孫復、李覯、陳烈、吳師仁、王開祖諸人,皆宋學初期著名之學者,彼等不遇於前而開一代學風於後,充分地說明了這一問題。
當然,正如一個好的語文教師並不一定自己就能寫一手好文章一樣,應舉與教書兩方面的才能,有時候不會完全一致,這裡面還牽涉到教學方法等方面的問題。但這一點恰恰與宋學的開創也有著密切的關係。即以上文提到的「其教學之法最備」的胡瑗為例,慶曆新政時被採用為太學法的湖學之法,據《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引北宋李廌記,大要是分經義、治事(治道)兩齋。經義齋的具體教學方法是「時召之使論其所學,為定其理,或自出一義使人人以對,為可否之;當時政事俾之折衷」;治事齋的具體做法是「學者有欲明治道者,講之於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數之類」。這些方法,與漢唐註疏之學之唯以章句、訓詁為務,區別十分明顯。宋學重議論、貴實用之時代精神的得以興起,義理之學的終於取代訓詁之學、文章之學,與此即有密切的關係。
北宋教育改革對宋學形成與發展的推動,到熙寧年間第三次興學高潮掀起之時,又進一步表現在教學內容的改革方面。前此胡瑗改革教學法,以義理之學代替傳統的記誦先儒經傳,之所以首先在蘇湖之學試驗取得成功而漸次才能推廣到國子監與太學,主要原因便是國子監作為朝廷控制的候補士官教育的中央機構,在課程設置、教科書的採用等方面遠不如地方學校那麼自由而富於彈性。孫復明道、景祐年間,上書范仲淹,呼籲修改九經(即官定學校科舉之書),同樣反映了這一方面的問題,這也是國子經筵對學生沒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困學紀聞》,卷八,《經說》:「古之講經者,執卷而口說,未嘗有講義也。元豐間,陸農師在經筵,始進講義。自時厥後,上而經筵,下而學校,皆為支離曼衍之詞。說者徒以資口耳,聽者不復相問難,道愈散而習愈薄矣。」 太學盛建,石介、孫復、胡瑗、李覯等相繼來太學任教官之後,漢唐註疏已逐漸被義理之學所代替,但新的統編教材一時又沒有形成。從原則上講,此時國子監、太學與州縣學校的法定教科書,只是儒家經典的原文。至於解釋,則隨教官之所見,無一定之教材。有的話,也只是根據學生聽課記錄整理的「口義」,以及神宗時期開始出現的由教演者本人事先寫成的「講義」之類(據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八,講義自陸佃始 )。如胡瑗有《周易口義》十二卷(門人倪天隱整理)、《春秋口義》五卷、《洪範口義》二卷,石介有《易口義》十卷,孫復有《易說》六十四篇,晁說之有《論語講義》五卷,曾肇有《書講義》八卷,江與山有《周禮秋官講義》一卷等。這些當時大抵都是教授學者們自編的臨時教材。用個人的專著當教材,自然也就難免要出現「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異論紛然」的局面了。
《宋史·選舉志三》引神宗語。 鑒於這種「今談經者人人殊」 的現狀,宋神宗令王安石主持編定《三經義》,於神宗熙寧八年頒於學官,其主要意義也就在於宋學興起之後,第一次使各級學校有了統一的教材。而如前節所述,這是宋學家自儒學復興之初即具有的理想。《宋史·王安石傳》論《三經義》之行,有云:
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
「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對於章句訓詁之說,自然是一個最沉重的打擊,拙稿以熙寧變法為宋學取得徹底勝利的標誌,除了科舉考試的「務通義理,不須盡用註疏」的寫進法令之外,亦有見及於此。
《長編》,卷二百二十一,熙寧四年三月庚寅條。 《長編》,卷二百二十七,熙寧四年十月戊辰、己卯記事;《文獻通考》,卷四十二,《學校三》;《宋史·選舉三》。 作為北宋第三次興學的高潮,熙寧時期王安石新法關於學校的改革還有四項重要的措施,並於熙寧四年(1071)開始實行。關於地方學校,是年三月嘗下令「諸路置學官,州給田十頃為學糧,元有學田不及者益之,多者聽如故」 。關於太學,共三項。第一是盡以錫慶院及朝集院兩廡建講書堂四;第二是增置太學專職教員——直講為十員(元豐三年改稱太學博士);第三是正式在太學推行三舍法,由外舍、內舍逐漸升至上舍,學行卓然優異者可以通過考選直接除官。
《長編》,卷一百四十八,慶曆四年四月壬子,判國子監王拱辰、田況、王洙、余靖奏以錫慶院為太學,從之。又同書,卷一百五十四,慶曆五年正月己巳,詔復以太學為錫慶院如故。 學田的普遍給置,使第二次興學時已大規模建立的州學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太學方面,第一項擴大校舍本是慶曆興學的壯舉之一,可惜錫慶院被借用八個月之後便隨著范仲淹改革的失敗而被收回。 熙寧興學,使北宋太學從此有了固定而寬裕的校址。
第三項「三舍法」,本來也是仁宗年間已經醞釀過的意見(詳歐陽修《奏議集》卷十六《議學狀》,嘉祐元年作),作為通向科舉改革的第二步也是最根本的措施——學校考選取士制的橋樑,三舍法使太學具有免試入仕的推薦權,從而大大提高了它的地位,再加上擁有獨立的校舍和專職的教授,太學到此時實已由附庸蔚為大國,勢傾國子監本身了。
熙寧興學作為北宋教育改革中最成功也最關鍵的一次,其主要意義,其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即在於《三經義》作為法定教科書的頒發,再加上太學校舍擴大、教員增加、教學制度完善之後,最終結束了從前國子學時代中央高等學府不景氣的狀況,一變而真正成為全國教育事業的中心,反過來對地方學校施加影響和進行領導。從時間斷限上講,北宋太學的這一變化與宋學的進入朝廷並占據全國思想文化之主導位置的時間大致相仿。從文化社會網絡之間的相互影響來說,前者的成功無疑是對後者的巨大推動。正如熙寧期間的科舉改革,確定了「義理之學」的法律地位,這一次教育改革,為宋學的創造、傳授與傳播,提供了一個中心基地,同樣是制度方面的保證。
另一方面,宋學崛起並走向繁榮之後,也反過來給教育事業以積極的影響。到北宋第四次興學,其推動作用,表現得也就更為明顯了。
《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十。 按:本文末註:徐(必達)本、呂(留良)本全文後有註:「熙寧元年上,時為監察御史里行。」今考《宋史·神宗紀》:「熙寧二年八月辛酉,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並為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又「熙寧三年四月己卯,監察御史里行程顥罷為京西路同提點刑獄。」上注「元年」當是「二年」或「三年」之誤刊。 第四次興學的主要改革措施是在熙寧新制的基礎上,宋徽宗於崇寧三年(1104)下詔將神宗朝的「三舍法」由京畿推廣到地方,「並罷州郡發解及省試法,其取士並由學校升貢」 。本次興學運動,由於得力於當時的權相蔡京,歷來遭到不好的評價。其實,就事論事,作為北宋興學的第四個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這次興學實是熙、豐學校改革的深入與繼續。它不僅使王安石生前未能實現的理想付諸實踐,而且使太學的事業達到了極盛。而從本質上講,這次興學所實施的,實際上是宋學繁榮期新儒家們的理想之所寄託。「三舍法」與學校取士本於王安石已如前述,逐級考選、州縣升貢的辦法也早見於熙寧二年(1069)程顥所上的《請修學校尊師儒取士札子》 :
漸自太學及州郡之學,擇其道業之成,可為人師者,使教於縣之學,如州郡之制。異日則十室之鄉,達於黨、遂,皆當修其庠序之制,為之立師,學者以次而察焉。縣令每歲與學之師,以鄉飲之禮會其鄉老。學者眾推經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於州之學,以觀其實。學荒行虧者,罷歸而罪其吏與師;其升於州而當者,復其家之役。郡守又歲與學之師,行鄉飲酒之禮,大會郡士,以經義、性行、材能三物賓興其士於太學,太學又聚而教之,其學不明、行不修與材之下者,罷歸以為郡守學師之罪。升於太學者,亦聽其以時還鄉里,復來於學。
曾鞏於神宗元豐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所上的《請令州縣特舉士札子》,也提出過同樣的建議:
《曾鞏集》,卷三十。 誠令州縣有好文學、厲名節、孝悌謹順、出入無悖者所聞,令佐升諸州學,州謹察其可者上太學。以州大小為歲及人數之差,太學一歲,謹察其可者上禮部,禮部謹察其可者籍奏。自州學至禮部,皆取課試,通一藝以上,御試與否,取自聖裁。
曾鞏是王安石的少年朋友,熙寧變法之時則政見不同。程顥從熙寧二年開始,即已經是王安石的對頭了。但諸人在以學校取士這一點上,是如此的一致。以這些設想同《文獻通考》等所記載的崇寧以後取代科舉取士而推行的縣學、州郡學、太學三級通過淘汰制篩選的辦法互相參看,可知這種以學校代替科舉的努力,正是儒學復興之後宋學成長的必然結果。
北宋教育之盛,除了前面述論的從中央到地方的官辦學校之四次大規模興建之外,還表現在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即書院和私學的勃興。
(東漢)班固:《兩都賦》,詳(梁代)蕭統:《昭明文選》,卷一。 歐陽修談到唐宋五代以來儒家文化之頹勢時說:「五代之亂極矣,干戈興,學校廢而禮義衰」。這裡將「學校廢」與「禮義衰」連舉,並以前者為後者的原因,充分表現了儒學復興之後宋學家對學校教育的重現和對五代儒家傳統文化之傳播陷入衰廢的現象的批評。不過學校毀壞的現象,從安史之亂以來即然。如唐代宗時士人即有「弦誦之地,寂寥無幾,函丈之間,殆將不掃」之嘆。這一現象之所以出現,從政治上尋找原因,自然與8世紀中期以來中國社會的動亂直接有關。但即使在盛唐時期,兩漢那種「四海之內,學校如林,庠序盈門」 的盛況,也未能再度出現,這究竟又是什麼因素在起作用呢?依我看,學校興廢的問題,正好反映了一定歷史時期的文化變遷。
(東漢)班固:《漢書·儒林列傳》。 (唐)韓愈:《韓昌黎文集》,卷一,《師說》。 漢、唐兩代文化,在北宋以前,雖然並列為儒家傳統文化的兩個重要代表時期,但前者以章句訓詁為主要形態,與儒家經典之學貼得較近,後者以詩賦、文章為主要形式,與經典的關係,相對來說也就遠了一點。要而言之,漢儒以傳經為職業,傳經之學,務需師授;唐人以辭章為學問,辭章之學,貴在自得。務需師授,故學校興;貴在自得,故師道廢。漢代傳經,嚴師弟授受之法,如西漢孟喜從田王孫學《易》,因改師法,遂不得進太學當博士。 唐代「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云者,則群聚而笑之」 ,以稱人師為可恥。學校興廢消長繫於世運之變,即此可以窺其文化演進之根源。
《武夷新集》,卷十七,《代人轉對論太學狀》:「貢部以鄉舉為先,諸生以兩館為恥。」此處「太學」即指國子監所設弘文、崇文兩館(從唐制),非北宋仁宗慶曆之後新興的以唐代四門學生員為對象的太學。 韓愈曾兩度擔任過國子博士,他在《師說》中提到的這種情況,在北宋沿襲唐制,重聲律、科舉之式的初期,依然存在。即如擅長四六之體的楊億,代人作《轉對論太學狀》,也以當時朝廷只重視鄉試,士大夫子弟率以入國子學為恥的風氣為患。 文辭既適於自學,只要家中有書就行了,而這一點,當時一般士大夫的家庭就已經完全可以做到了(說詳下)。
(南宋)呂祖謙:《東萊集》,卷六,《白鹿洞書院記》;(南宋)王應麟:《玉海》,卷一百七十六。 關於宋初四書院,(南宋)王應麟:《玉海》,卷一百七十六亦有嵩陽而無石鼓,似即據呂祖謙《白鹿洞書院記》。又(南宋)呂中:《宋大事記講義》,卷十,《州縣院》有「五書院」之目,依次作嵩陽書院、石鼓書院、嶽麓書院、應天書院、白鹿書院。似兼兩說而綜合之。 《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二。 《長編》,卷七十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庚戌條。 另一方面,孤寒之士要在科場取得同勢家子弟角逐的勝利,卻迫切需要一個可以提供圖籍與師資的讀書場所。於是私人學校應運而生。如天聖元年(1023)應知兗州孫奭之聘而成為北宋第一個州學教授的楊光輔,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二記載,前此即曾居山聚徒講學三十餘年。南宋學問家呂祖謙說:「國初,斯民新脫五季鋒鏑之厄,學者尚寡,海內向平,文風日起,儒先往往依山林,即閒曠以講授,大師多至數十百人,嵩陽、嶽麓、睢陽及是洞(白鹿洞)為尤著,今所謂四書院者也。」 可知像這類私人傳授的形式,在州縣官學興起之前,已很普遍。最有代表性的即所謂宋初四大書院。《文獻通考》卷四十六《學校七》所載略有不同,它們依次是:廬山白鹿洞書院,太平興國二年賜額;衡陽石鼓書院,太平興國二年賜額;南京應天府書院,大中祥符二年賜額;潭州嶽麓書院,大中祥符八年賜額。主要區別是有「石鼓」而無「嵩陽」。 同書同卷載:「兩京嵩陽書院,至道二年(996)賜額。」此外還有:「江寧府茅山書院,天聖二年(1024)賜額。」這些書院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除校舍之外,都設有一個規模可觀的圖書館,供學習者使用。以應天府書院為例,據《宋史·隱逸上》,宋初處士戚同文嘗「築室聚徒,請益之人不遠千里而至」。同文死後,府民曹誠「出家財即同文舊舍建學舍百五十間,聚書千五百餘卷」 ,「博延生徒,講習甚盛」 。像應天府書院這樣有名的書院是如此,其他聲名稍遜而未列入「宋初四大書院」的如洪州(今江西南昌)華林書院,也是如此。
「華林書院」之稱,見於北宋王禹偁《小畜集》卷十《寄題義門胡氏華林書院》詩題,其詩有聯云:
力田歲取千箱稻,好事家藏萬卷書。
詳《小畜集》,卷十九,《諸朝賢寄題洪州義門胡氏華林書齋序》。 《宋史·孝義·胡仲堯傳》載:「胡仲堯,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至數百口。構學舍於華林山別墅,聚書萬卷,大設廚廩,以延四方遊學之士。」其言可征。王禹偁寄題華林書院詩作於淳化五年(994)十月, 可知在太宗之朝,已有華林書院之名。「聚書萬卷」,規模實不小於應天書院。據《長編》卷十九、《玉海》卷五十二,建隆初,三館(昭文館、史館、集賢院)所藏書僅一萬兩千餘卷。就藏書量言,華林書院一家之蓄,已達到宋初皇家圖書館的水平。
皮錫瑞談到兩漢經學為什麼只能採取記誦的方式而形成訓詁之學的原因時說:
《經學歷史》,第131頁。 漢人無無師之學,訓詁句讀皆由口授,非若後世之書,音訓備具,可視簡而誦也。書皆竹簡,得之甚難,若不從師,無從寫錄,非若後世之書,購買極易,可兼而載也。
近世出土了大量的秦漢簡策,這些漢學盛行時代上古中國的書籍形式,是用刀刻在竹片上,再用牛皮繩子捆在一起的,不唯傳刻不易,工本極高,而且翻閱、流通、保存也均不方便。一般士人家中,是無法置備的。皮氏此言,洵為的見。由此可知,漢儒所謂幼童守一藝,白首而後能言,並非鑽研之深,實緣當時物質條件所限,無法「視簡而誦」,而只能依靠口頭授受,故進展至慢。至於當時的所謂精舍,從形式上看,似乎已像宋代的書院。其實區別甚大。主要之點便是後者有一個收藏豐富的圖書館可供學生自己閱讀並展開討論,前者則只是教師有書,學生基本上是無書的聽眾。自己可以直接讀書和與同學討論,故「出以己意」、「好議論」之宋學精神興。學者無書而僅靠口耳相傳,故拘拘於章句、訓詁記誦之學而不敢越一家、一經之定見。一經且不能越,要匯通百家,出以義理,豈不難哉!
北宋政和間進士、南宋紹興時中書舍人朱翌的《猗覺寮雜記》卷下載:「雕印文字,唐以前無之。唐末益州始有墨版。後唐方鏤九經,悉收人間所收經史,以鏤版為正。見《兩朝國史》。」此事可參見(北宋)王溥:《五代會要》,卷八,後唐長興三年(932)記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二百九十一,《後周紀二》,後周太祖廣順三年(953)五月記事;(南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南宋)邵博:《邵氏聞見後錄》,卷五;(南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八,《經說》。 到唐代,雖然紙張的使用已很普遍,但書籍的流通,基本上仍靠手工抄寫,後來雖然發明了雕板印刷的技術,但未及大規模推廣。 文字傳寫之不易,書籍購求之困難,直到唐末五代依然存在。景德二年(1005)真宗視察國子監圖書館,問國子祭酒邢昺書板多少,邢昺說:
《長編》,卷五十九,景德二年五月戊申朔條。 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餘萬,經史正義皆具。臣少時業儒,觀學徒能具經疏者百無一二,蓋傳寫不給。今板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時之幸也。
邢昺(932—1010)生於後唐明宗長興三年(932),「少時業儒」當指五代。可知雕板印刷雖昉於唐,但到五代時,刻書尚寥寥,文人學子讀書仍靠手抄。所謂傳寫不給,也就是無力承擔傳寫書籍所應付出的巨大勞動和昂貴費用。這是當時知識分子讀書少、藏書少的主要原因。
關於抄書的費用與後來雕板印刷工本的差異,缺乏詳細的史料證明,但我們仍然可以根據《長編》卷一百零二,仁宗天聖二年十月辛巳條,記當時刑部開始採用摹印(鏤版摹印)的方式頒行赦書之事的夾注中找到有關的記載。據《長編》本條引王子融之言云,寇準前此曾建議模印赦書以頒四方,眾以為不可而止,至是宰相王曾始用之。「舊制,歲募書寫費三百千,今模印,止三十千。」由知手工抄寫的工本,與早期雕板印刷相比,猶是後者的十倍,一般家庭自然無力負擔。難怪邢昺少年從學之時,生徒能自備教科書(自具經疏)者,百人裡頭沒有一二個。
(南宋)洪邁:《容齋隨筆》,卷三,《進士試題》。 《宋史·趙普傳》。 關於文人學子因為「傳寫不給」而讀書少、藏書少的情況,直到宋初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如前節提到,太宗淳化三年(992)御試禮部所貢士,賦題為《卮言日出》,狀元孫何以下皆不知所出,相率叩殿檻乞太宗告訴他們出處後方能下筆。 宋初開國首相趙普,終其生,書篋中僅藏一部《論語》。 這從主觀方面固然反映了當時讀書的風氣尚未形成,但從客觀方面講,書籍工本高,購求之不易,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上引邢昺這番話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五月說的。所謂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餘萬而板本大備,所作的比較,當指趙宋開國之初與真宗朝,其比例是1:30左右。可知真宗朝乃北宋刻本印書激增之始。這一點我們還可以舉出別的史料加以旁證。如《長編》又載有大中祥符三年宋真宗與資政殿大學士向敏中的一段對話:
《長編》,卷七十四,大中祥符三年十一月壬辰條。 (真宗皇帝)謂(向)敏中曰:「今學者易得書籍。」敏中曰:「國初惟張昭家有三史。太祖克定四方,太宗崇尚儒學,繼以陛下稽古好文,今三史、《三國志》、《晉書》皆鏤板,士大夫不勞力而家有舊典,此實千齡之盛也。」
由這段對話,我們不僅可以知道11世紀初期北宋雕板印刷驟盛的一般情況,而且了解到除經書之外,歷代史籍也大量刻印,實是漢唐以來千年之中未曾有過的盛事。
(南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引(北宋)邵伯溫:《易學辨惑》。 到仁宗之世,不僅官家刻書,連民間私人刻書業都很快發展起來,並形成了杭州、開封、成都和閩中等四個中心。作為北宋政治與文化的中心,仁宗時開封聚集了大批從事刻售圖書業的商人,其中也包括文人學者。如北宋較早寫作古文的穆修(979—1032)天聖間年老多病,向親友貸款募工鏤板,印韓柳文集數百帙,在京師相國寺設肆發售以為生計。 又如治平年間,程頤兄弟隨父珦赴漢州任所,在成都街上碰見一個箍桶匠,發現他隨身帶有一本《易經》。於是兄弟兩人當場便同他討論起學術問題來。足見到仁、英之際,不僅士大夫不勞力而家有舊典,連一般平民也藏得起經史子集了。洪州胡氏既然有「歲取千箱稻」的財力,其好儒而「家藏萬卷書」,也就很容易做到了。
正像真宗大中祥符年間因東南五路特大旱災而有福建占城稻的大規模推廣,水稻產值超過早先一直居於領先地位的小麥而躍居第一,因而促成了11世紀初期中國社會生產力的重大變化,導致北宋中期經濟之空前繁榮一樣,真、仁之際雕板印刷的大規模推廣,對於中國儒家傳統文化的復興和宋學的產生及其發展所帶來的影響,遠不止於書院之勃興這一點,也不只限於前文提到的文化傳授方式由口耳相傳的記誦之學變為講論學問的義理之學這一方面,其他還有諸如為知識分子的文化創造活動提供了較前代遠為豐富的物質條件,以及文化傳承形式的多樣化發展和文化傳播速度的革命性變化等等多方面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這裡暫不展開論述,且就本節的主題繼續述論私學自宋初以來的發展。
《蘇軾文集》,卷十四。 (南宋)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十二引(北宋)張師正:《倦遊雜錄》。 (北宋)魏泰:《東軒筆錄》,卷十四;《范文正公集·范文正公尺牘》,卷下,《睢陽戚寺丞》。 《宋史·胡仲堯傳》提到來華林書院讀書的有「四方遊學之士」。這一點與州縣官學開辦初期,只限於以本鄉本土的生徒為對象不同(事實上隨著學校教育的向縱深發展,官學的這一限制也被打破),它對於促成社會文化的流動,促成宋學自由議論精神的生成,均有一定的積極影響。那麼,這些為書院圖籍收藏的豐富而被吸收過來的「四方遊學之士」究竟是些什麼人呢?華林書院因留下的史料太少,無法統計。就應天書院講,宋學初期的著名文人學者范仲淹、孫復、石介、張方平等青少年時代都在這裡讀過書。據《范文正公年譜》引范仲淹遺事,范大中祥符年間嘗在南都學舍(應天府稱南京,故應天府書院別名南都學舍)苦學五年,往往 粥不充,日晏始食。蘇軾《張文定(方平)墓志銘》說,張方平「年十三,入應天府學」 。按:當作入應天府書院。以應天府書院為應天府學,乃在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辛巳,詳《長編》卷一百十七。張方平(1007—1091)天禧三年(1019)十三歲,其時尚無應天府學,東坡記事偶誤。蘇軾之銘又說,張方平「家貧無書,嘗就人借三史」。石介天聖八年(1030)應舉之前,亦曾寄讀南都學舍,「其固窮苦學,世無比者」 。而孫復天聖五年來南京索游上謁之時,「老母無以養」,因范仲淹的資助和推薦方入書院就讀。 范仲淹原籍江蘇吳縣(今蘇州),石介兗州奉符(今山東泰安)人,孫復晉州平陽(今山西臨汾)人,只有張方平為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本籍。這些寄讀私人書院的學生,不唯來自四方,而且都是家貧而無力購置圖書的下層士庶子弟。這與慶曆改制之前,高級官僚子弟有入國子監讀書的特權而並不認真去聽講的情況,適成鮮明之對比。
宋初以來書院的興起,不僅促成了「四方游士」的跨區域流動,體現了社會貧富等級變化所帶來的精神文化方面的要求,為新興的一代知識分子提供了復振儒家傳統文化的物質條件,而且也為天聖、景祐年間州縣建學熱潮的到來開闢了道路。
(南宋)洪邁:《容齋隨筆·三筆》,卷五。 據《文獻通考》卷四十六《學校七》,州縣開始建學之後,書院仍不斷湧現,「而其田土之賜、教養之規,往往過於州縣學」。這大概指的是南宋的情況。就北宋而言,書院大抵只盛於第一次興學高潮即州郡學盛建之前。州郡官學大成之後,書院或改組或歸併,絕大多數成了府學或州學的前身。洪邁所說「慶曆中詔諸路州郡皆立學,設官教授,則所謂書院者當合而為一」 ,指的正是這種情況。《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神宗熙寧七年四月己巳條,還載有朝廷對此的明確規定:
詔州學已差教授處,管下有書院並縣學舊有錢糧者,並撥入本學,補試生員,選差職掌,余官毋得干預。從國子監請也。
其實早在熙寧、慶曆之前,這種歸併就已經在進行了。最有名的例子便是應天府書院於景祐二年(1035)的改作應天府學。
《徂徠石先生文集》卷二十載有《移府學諸生》文,其中概述南京應天府學之校史的一段云:
南京學立於故大諫戚公,成於今留守夏公。大諫為建學宮,學之有取無不給,唯養士具之未稱;留守從天子請田千畝,以食於學,養士之具又稱……自大諫至留守三十年矣,而學乃成。
《宋會要輯稿·崇儒》,二之二。 《文獻通考》,卷四十六,《學校七》。 《長編》,卷一百零六,天聖六年十二月癸未條。 《長編》,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十一月辛巳條。 《徂徠石先生文集》,卷二十,《上南京夏尚書啟》:「介頃由學官,登於幕府,天與其幸,會公之來。」 大諫戚公指戚綸,戚綸卒贈左諫議大夫。南京應天府書院最早其實應當從戚綸之父戚同文的岳丈宋城楚丘人楊愨私人辦的學舍開始,事詳《宋史·隱逸上·戚同文傳》。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府民曹誠出資即同文舊宅擴建為書院,並請「以學捨入官」、「召明經藝者講習」 ,得到准許,詔賜額「應天府書院」,而且「仍令本府幕職官提舉,以誠為府助教」 。仁宗天聖六年十二月詔免應天府書院地基稅錢, 逐步由私學變成半官方性質。景祐二年十一月,仁宗下詔以應天府書院為應天府學,仍給田十頃 ,則變為完全的官學了。石介《移府學諸生》所謂成於今留守夏公,指的正是景祐二年南京府學的得到正式批准。夏公即夏竦,北宋王珪《華陽集》卷三《夏文莊公(竦)神道碑》「景祐元年(竦)徙青州,明年徙應天府,兼南京留守」可證。石介所云「請田千畝」,千畝即十頃。據前引《長編》卷一百十七,這一請求得到了批准。當時石介正在南京留守推官任上,併兼任學官。
綜上可知,大中祥符二年(1009)、景祐二年(1035)並是南京學校史中兩個有代表意義的重要時期,但只有後者,才是應天府書院變作應天府學即成為州郡官學的標誌。南宋呂中《大事記講義》以及洪邁《容齋隨筆·三筆》卷五,皆根據前者以大中祥符二年為北宋州郡置學之始,實混二者而言之。如前所述,這一混淆,自蘇軾《張文定(方平)墓志銘》已開始了。
孫復景祐元年下第事,詳《范文正公集·范文正公尺牘》卷下《與孫明復書》:「正初奉邀,東門之別……至桐廬,聞足下失意。」《長編》,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丙辰,「詔仲淹知睦州」,是則范仲淹至桐廬(睦州屬縣)聞孫復下第正在景祐元年。 宋初書院之建,不僅為天聖、景祐之間掀起的州郡建學熱潮打下了物質基礎,而且將民間私人講學時所積累的「教養之規」帶到官辦學校的教學組織中來。為了方便起見,仍以石介為例。石介提舉南京府學教官之前,不僅曾在它的前身應天府書院寓學,而且前此一年,還有在家鄉奉符籌辦泰山書院的經驗,詳《徂徠石先生文集》卷二《贈孫先生》和《乙亥冬,富春先生以老儒醇師,居我東齊,濟北張泂明遠、楚丘李縕仲淵,皆服道就義,與介同執弟子之禮,北面受其業,因作百八十二言相勉》。石介天聖八年(1030)庚午與歐陽修等同中進士,至乙亥冬,入仕已五年,而景祐元年(1034)孫復依舊是個落第進士, 石介為他構屋泰山,折節拜他為師,其目的已超出了一般投師受業以求仕進的功利考慮,而在於弘揚師道,為重振儒家禮義而以身作則。據當時人王辟之記載:
(南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引《澠水燕談錄》,《徂徠石先生文集》附錄四《事跡、評論》已收錄,今本王辟之《澠水燕談錄》無此條。 徂徠石守道(介)常語學者曰:「古之學者急於求師。孔子,大聖人也,猶學禮於老聃,學官於郯子,學琴於師襄,矧其下者乎!後世恥於求師,學者之大蔽也。」乃為《師說》,以喻學者。是時孫明復先生居泰山之陽,道純德備,深於《春秋》。守道率張〔泂〕北面而師之,訪問講解,日夕不怠。明復行,則從;升降拜起,則執杖屨以侍。二人者,久為魯人所高,因二人而明復之道愈尊。於是學者始知有師弟子之禮。
歐陽修嘗謂師道廢久矣,明道、景祐以來,學者有師,自胡瑗、孫復、石介三人始(詳下章所引《居士集》卷二十五《胡先生墓表》)。可知石介景祐元年的這一番舉動,在北宋文化史上實有深遠之意義。而師道之振作,實由書院開始貫徹到州縣學校,逐漸由下而上,進入太學等文化中樞。從後來的影響看,則以善於教學的胡瑗為最巨。據歐陽修《胡先生墓表》,由蘇、湖到太學,胡瑗的學生或踞高位,或散在四方,「隨其人賢愚,皆循循雅飾。其言談舉止,遇之不問可知為先生弟子」。儼然一個風格相同的學術團體。
《長編》,卷三,建隆三年九月記事,《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之二;(南宋)羅從彥:《豫章文集》,卷一。 《長編》,卷一百八十六,嘉祐二年十一月末記事。 《文獻通考》,卷四十二,《學校三》;《靖康要錄》,卷六。 自古文人儒士,最喜結成群體,如戰國之百家爭鳴,東漢之處士橫議,魏晉之竹林七賢,中唐之牛李黨爭。趙宋建國伊始,即禁及第舉子呼知舉官為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 正出於防止黨爭重演之企圖。隨著書院、學校之興而帶來的師道重振,使知識分子群體意識大大復甦。政治上,自慶曆經元祐,黨議迭起,以迄北宋之亡。學術上,從皇祐末嘉祐初胡瑗、孫復「在太學常相避」 開始,至靖康元年洛學傳人、國子祭酒楊時之請毀王安石配饗之像、劈《三經》版和指蘇軾為邪學,以及以中齋葉生為首的「王學之黨」和以止善齋沈生為首的「蘇氏之黨」兩者之間的鬥爭, 越演越烈。文學上,自宋初三詩派(白體、昆體、晚唐體)至北宋後期的江西詩派,與前代相比,已有明確的結社意識,等等。這些派別鬥爭之所以形成,當然有複雜的社會背景,從文化方面考慮,除了佛教的宗派意識之引進等原因外(關於佛教、佛學與宋學的關係,拙稿後文將列專章述論),師道復興引起的門戶之見,恐怕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長編》,卷二百七十五,熙寧九年十月丙午條;又《宋史·陸佃傳》。 詳《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九。 毫無疑問,學術上的歧異與政治上的紛爭,常常會交織在一起而互為表里,但在宋學繁盛之後,政治態度的不同並不能割斷學問上的師生之誼。如王學門人陸佃,在王安石當政之時,並不贊成新法,後預修《神宗實錄》,仍能據理力爭,使安石得免舊黨史官之謗。 又如前揭楊時,因同鄉的關係,受蔡京提拔官至諫議大夫。蔡京在北宋末年因政爭的需要大力提倡王學,楊時卻恪守師說而不變。再如前文提到的元祐初年太學生要為王安石致奠而盡師弟子之禮,受到舊黨劉摯、王陶等人的同情和寬容。可知到北宋後期,學術上的師承,和宋學家們所提倡的「道統」一起,已逐漸形成了一股某種程度上超越政治權力的文化力量。溯其淵源,則以真、仁之際鄉黨之學興而「學者始知有師弟子之禮」為始。程朱之徒,念念不忘胡瑗、孫復、石介「三先生」, 實有所自。
《范文正公集》,卷七。 從書院到州縣學校到太學,北宋教育對於宋學的推動,還包括促進了宋學時代精神如議論精神、批判精神、懷疑精神和實用精神等等的形成。上文已經介紹過胡瑗分經義、治事兩齋教養學生的做法。治事齋之富於實用精神,由其課程設置(治兵、治民、水利、算數之類)和名稱,一望便知。經義齋由其所採取的「論其所學」,講論經書之義理而即當時政事以折衷的課堂教學法看,與漢學之徒以訓詁、記誦為務,亦大異其趣。范仲淹天聖五年所撰的《南京書院題名記》說:「魯堂章甫如星,縫掖如雲。講議乎經,詠思乎文。經以明道,若太陽之御六合焉;文以通理,若四時之妙萬物焉。」 《宋史·范仲淹傳》介紹范氏在南京應天府書院講學的情景時說:「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所謂講議乎經、感激論天下事,與湖學之強調議論與實用,完全一致,而這兩者,正是宋學最重要的時代精神。
胡瑗在湖學的教育法,慶曆年間是被取為太學法的,范仲淹則是慶曆時期教育改革的首席主持人。關於書院與地方學校教學實踐中所貫徹的議論精神和實用精神之影響太學,並進而影響到隨著太學盛建而進入中央的義理之學,不待言而後明。另外我們還可以舉出一個更加直接的例子。從天聖年間應天府書院的學生,到景祐元年提舉應天府書院的學官,到景祐二年以南京留守推官而兼任應天府學的教職,到慶曆三年升任國子監直講,慶曆四年成為北宋太學初興的第一任教授,在石介短短的一生中經歷了從書院到州學到國子監到太學的全過程,而其前後敢於議論、敢於批判的精神一直不變。
《徂徠石先生文集》,卷十九,《去二畫本記》。 《徂徠石先生文集》,卷十三,《上劉工部書》。 (北宋)田況:《儒林公議》,卷上。 景祐元年,石介初蒞南京,即利用職權,在學生中發動了一場去掉佛、老畫像,而要求在圖書館(書庫)中獨供孔子之像的鬥爭, 而不惜與當時的頂頭上司南京留守劉隨針鋒相對。 慶曆三年,石介供職國子監這當時的全國最高學府期間,「好議都省時事,雖朝之權貴,皆譽訾之」 。而在他的帶動下,如來自四川的學生何群,「嗜古學,喜激揚論議」,以公開焚毀平生所為賦八百篇的過激行動向有關當局示威,被同舍目為「白衣御史」,已如上節所述。至於宋學始於應天府書院時期的懷疑精神,則由與石介同時擔任國子監直講的孫復執教太學期間「講說多異先儒」而帶進決定文化導向的全國最高學府。到此,私學、官學,州郡、太學,學校、學術,已融為一體,蔚為富於11世紀時代色彩的宋學之精神。
《宋史·張載傳》。 (北宋)陸佃:《陶山集》,卷十五,《傅(明孺)府君墓誌》。 《朱子語類》,卷一百,《邵子之書》。 詳張立文:《宋明理學研究》,笫276頁,引河南鞏縣程村現存南宋紹興丙子(1156)程晟所刻石碑文。 《陶山集》,卷一,《依韻和李知剛黃安見示》。 不過值得指出的是,書院歸併於州郡之學以後,宋學家所開創的私人講學風氣,卻依然存在,並向學術性更強的方向發展。如仁宗嘉祐初年張載來京師坐虎皮說《易》,聽從者甚眾,而二程亦與; 英宗治平年間王安石在金陵設帳授徒,講性命之理; 神宗熙寧年間邵雍在洛陽講演「先天之圖」,二程與張載相約去聽講; 元豐五年程頤受文彥博饋贈,於伊闕南鳴皋鎮得莊田十頃,建伊皋書院(伊川書院),著書講學其中,「從游之徒,歸門甚盛」 。可知在北宋幾次興學之後,官辦學校雖已大備,私人講學仍有很強的吸引力。陸佃回憶治平年間王安石居喪金陵開門授徒的盛況時,曾有「諸生橫經飽餘論,宛若茂草生陵阿」,「余初聞風裹糧走,願就秦扁醫沉疴」 之句,程頤論學校選擇教師之重要時舉出來的例子,也是私學:
《河南程氏文集》,卷七,《回禮部取問狀》,《二程集》,第564—565頁。 如胡太常瑗、張著作載、邵推官雍之輩,所居之鄉,學者不遠千里而至,願一識其面,一聞其言,以為楷模。
王安石、胡瑗、張載、邵雍,都是一代宋學之大家,顯而易見,學生之所以這樣不顧一切地尋找上述諸人,乃出於對名師的追求。這種現象,在當時十分普遍。如熙寧元年知制誥宋敏求因轉對上言,就將它作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向朝廷提出。他的分析正是:
《宋會要輯稿·崇儒》,一之三十,引《山堂考索》。 州縣有學舍而無學官,四方之士輕去鄉里,以求師也。
至徽宗朝,這一現象愈益加劇。許多真正有學問的學者紛紛跑到私人的書院中去執教:
(南宋)陳傅良:《止齋文集》,卷三十九,《潭州重修嶽麓書院記》。 崇寧以後,舍法加密,由是文具勝而利祿之意多,老師宿儒,盡向之書院。
書院一度冷落之後的重新振起,即與知識社會這種求訪名師的價值取向緊密相關。這一價值取向,反映了北宋書院制度和私人講學風氣對於社會流動和文化傳播的積極促進,正是一種自然選擇的規律在起作用,其結果不僅加強了宋學自由議論之風的發展,而且助長了眾多學派的形成和競爭。
下章我們即從宋學的總體出發,分階段概述一下宋學的歷史發展及其時代精神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