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思福考察記 · 第十九章
廣州(居民約1600424人)
貿易統計
1897年貿易總額是關平銀49934391兩(合7100000多英鎊)。
1897年貨運總額是3718064噸,英國承運了3000571噸。
1898年12月29日,我到達廣州。廣州是廣東省的省會,坐落在珠江旁邊。
我到廣州後,當地英國商人召開了一次會議。在會中,他們呈給我一份紀要,請我轉呈給聯合商會。他們認為,只有影響商貿利益的不利因素能被消除,英國商貿在廣州的發展才有保證。
他們的紀要簡明扼要,現轉錄如下:
貝思福閣下:
領事告訴我們,閣下要來廣州考察,聽取英國商人對當前貿易的整體上看法,調查他們現在遇到的困難。
廣州商會由各國商人共同組建,英國商人在這裡設有一個總部。英國商人和各英國公司代理商在廣州的代表,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向您表達如下意見:
1.應該界定通商口岸的區域。按照《廣州條約》的最初協定,廣州城和城郊都在口岸內,其中包括河南和花地這些郊區。
然而,在托馬斯·維德先生與中國簽訂的《煙臺條約》中,第三款第一條有這樣的表述:
在不同口岸的外國租界內,免徵厘金稅。
然而,1885年7月18日,在倫敦簽訂了一個附加協議,它明確規定這事暫不實行,以後再議。
這個附加協議所帶來的問題,至今沒有解決。這極大地限制了英國公民享受《天津條約》所賦予的各種權利。
毫無疑問,如果英國商人能像在廣州城那樣,在廣州的郊區銷售貨物時,不用交厘金稅,那麼銷售額會大幅增長。
最近幾年,在廣州海關對岸停泊了一艘船,專門徵收厘金稅。所有進口貨物,報關照章納稅以後,都必須再到此船繳納厘金稅。
2.子口單。中國地方官員在關口扣留自由貿易的貨物,經過英國大使和本地領事的不懈努力,才清除了這些障礙。
希望英國政府有機會促使中國政府,發給商人能通行於廣東、廣西兩省的子口單。貨物能運往兩省的任何一個港口,且不用報關檢查。
3.海盜。最近幾個月,東江及其附近,海盜猖獗。內地商人運送絲綢、肉桂、草蓆等貨物,從不同的地方來到廣州,按約向外國商人交貨,但是他們的財產嚴重受損,多人丟了性命。內地貨船,要麼不敢在夜間航行,要麼必須由軍艦護航,這樣一來,就耽誤了貨物的運輸。
有一個好的辦法——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敦促政府保護英國公民,以及受他們僱傭的人,使他們的財產不受損失,生命不受侵害。
4.法國的勢力範圍。近來有一些報紙和出版物發布消息,說法國可能要把廣東和廣西兩省劃成自己的勢力範圍。我們這些在廣州的英國商人,反對英國政府承認這種設想。
坦白地講,多年來廣東、廣西兩省的貿易,雖然德國和美國也有參與,但主要的貿易商還是英國人。
這裡主要出口的產品是:生絲、絹紡、茶葉、肉桂等。閣下可能想知道,依據出口貨物清單(附列),法國在主要出口貨物的經營上所占的份額少到何種程度。
法國人可能會說,這裡的絲綢大部分都出口到了里昂,所以,在絲綢貿易領域,他們也占有很大比重。其實,這些絲綢貿易,不由法國人掌控。
對於法國政府劃定勢力範圍的聲明,英國政府如果不予以激烈抗議,而承認法國的聲明,那麼,此地最重要的出口貿易,非常有價值的一個進口貿易,就歸法國人掌控了。但是,這些貿易現在主要由英國主導。法國人的貿易額非常少,支持不了她的主張;參與其中的其他國家,多數也不會支持法國的主張。
5.選擇性的關稅。我們應該注意這樣一個事實:由於中國官員在稅收方面優待中國船隻,所以,在這裡和西江,英國的輪船受到的待遇不公平。如果英國受到不公正待遇,東江口岸的運輸業也不會興旺。
唐納德公司 羅威公司等
1898年12月29日
劃定一個合適的通商區域,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但遲遲不能解決,真是一件怪事。
早在簽訂《南京條約》的時候,這個問題就被提了出來,但是自1885年以來,問題還沒有解決。由於這個問題對英國的貿易有直接影響,所以我們應該花充足的時間去考慮它,還應該就區域的界限做出一些決定。
聯合商會可能希望了解這個問題的更多細節。我向英國領事請教此事,得到了一些有價值的文件,我把它們轉錄在下面。它們說明:在我離開廣州之後,這件事情能進展到何種地步;儘管這個問題拖了十四年,還沒有解決,但是總督卻期望再做進一步的討論和思考。這個問題對英國貿易的發展非常關鍵,大概在這篇報告中宣傳一下,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
按照中國現在的規定,外國人,不能在廣州城內建造倉庫和商店。條約賦予了英國人一些權利,英國領事測試了一下這些權利的有效性:
駐北京英國大使致領事函
北京 1898年8月10日
先生,我完全沒有必要告訴你一些事情。你在6月21發來了第24號急件,我在回覆中講,按照條約規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權在廣州開設商店,經營業務;並且,除了條約中規定的稅收以外,其他稅收都應該被豁免。由於外國進口貨物到達口岸以後,只用交關稅,所以,如果中國官員在城市裡對這些貨物徵收厘金稅,班克洋行應該反對。
如果厘金稅的徵收與條約不符,或者天和洋行的生意受到干涉,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你應該從法律方面幫助他們,並且讓他們高度警覺,以維護條約賦予的特權。
克勞德·麥克唐納
致廣州領事R.W.曼斯菲爾德先生
領事致總督函
廣州 1898年12月12日
閣下,《南京條約》的第二和第十款規定,廣州是對外開放口岸,外國貨物應該向中國海關繳納進口稅。那麼,這些貨物交過子口稅以後,無論到哪裡,都不用再繳稅。
現在,英國的天和洋行向我申訴:他們在城裡開了一家商鋪,銷售布匹。我現在請求閣下,能不能教育一下您的下屬。因為,天和洋行的貨物,從輪船停靠的碼頭到城裡的商鋪,處處受到干涉;這些貨物已繳過關稅,但是一旦這些貨物到達口岸或者廣州城,還要被徵稅。天和洋行難道只能把貨物窩在自己手裡,或者把它們賣給自己。
就這個問題,英國大使已做過特別指示。您管轄下的任何一個官員,都不應該漠視條約賦予的權利,非法扣留貨物,向這些貨物徵收厘金或其他稅款。這些行為使英國商人持續遭受損失,官員們應該對所有損失負責。
英國領事R.W.曼斯菲爾德
致兩廣總督譚鍾麟
譚總督致領事函
1898年12月16日
先生,感謝您12日的來信,告訴我天和洋行開了一家商鋪,銷售布匹,並向我指明,我的下屬對洋行的生意有影響:天和洋行的貨物,從輪船停靠的碼頭到城裡的商鋪,處處都受到干涉;這些貨物已繳過關稅,但是一旦這些貨物到達口岸或者廣州城,還要被徵稅;天和洋行只能把貨物窩在自己手裡,或者把它們賣給自己。
我以《煙臺條約》中的第三款規定,作為對您的回覆:
依據條約規定,中國政府不應該在開放口岸對外國貨物徵收厘金稅。托馬斯·維德鼓動英國政府,允許把不同通商口岸內的租界,作為免徵厘金稅區域;中國政府隨即允許將湖北的宜昌、安徽的蕪湖、浙江的溫州和廣東的北海,作為開放口岸。
上面這段話的意思表明:以前的條約沒有明確規定,哪些地方該免徵厘金稅。因此,托馬斯·維德鼓動英國政府,允許把不同通商口岸內的租界,作為免徵厘金稅區域;中國政府隨即增加了四個通商口岸作為回應。所以,只有在租界內才免徵厘金稅,這樣的解釋沒有任何問題。
目前,英國天和洋行在城市裡開了一家商鋪。很明顯,這與條約的規定不符。因此,我必須要求你立即命令他,立刻做出行動,要麼關張,要麼搬走,以免引起衝突。這點最重要。
譚鍾麟
領事致譚總督函
廣州 1898年12月19日
閣下,很榮幸收到您16日的來信。信中談到了天和洋行的事:英國天和洋行,在城市裡開了一家商鋪。很明顯,天河洋行的行為違背了條約規定。
閣下參考了《煙臺條約》第三款內容,但是您好像不知道,在1885年7月,中英還簽訂了一個附加協議。這份附加協議講得很清楚,兩國政府暫不執行您所引用的條款,他們要做進一步的考慮,還要進一步協商這部分內容。而《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都規定,廣州城和港口都准許外國人經商,所以,現在必須執行這兩個條約的規定。
在給您回信之前,我也詢問過駐北京的英國大使。他這樣回覆:
按照條約規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權在廣州開設商店,經營業務;並且,除了條約中規定的稅收以外,其他都應該豁免。由於外國進口貨物到達口岸以後,只用交關稅,所以,如果中國官員在城市裡對這些貨物徵收厘金稅,天和洋行應該予以反對。
如果厘金稅的徵收與條約不符,或者天和洋行的生意受到干涉,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你應該從法律方面幫助他們,並且讓他們高度警覺,以維護條約所賦予的特權。
這就是我收到的指示。我有責任通知閣下:我已經把這個指示傳達給了天和洋行。如果中國官員向洋行徵收厘金稅,或者干涉洋行的生意,我有責任要求他們做出賠償。
領事致天和洋行函
廣州 1898年12月21日
先生,總督已給了回復。他反對您在廣州城內開商鋪。我又給他寫了一封信,告訴他,您的做法在條約規定之內。另外,英國大使也就此事做了指示。
因此,你可以自由經營您的生意。但你必須以完全善意的方式做生意,必須自己經營,不能有中國人參與,對此不要抱怨。像這件事一樣,你可以依靠我,以維護條約賦予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你的貨物,從碼頭到商鋪,再到消費者手裡,或者儲藏在商鋪中,都不用繳稅。你可以向你的客戶保證,你的貨物已經繳過所有稅款。在我提到過的地方,如果有人扣留貨物,或者強行向你的貨物徵稅,請立即向我報告。我認為,當地官員如果為了防止走私鴉片,或者查封禁運品,在貨物運送到商鋪的途中,他們有權利檢查貨物。但是,如果他們故意刁難,你要向我報告。
譚總督致領事函
1898年12月23日
先生,關於在城市中經商的問題的來信,我在19日已收到。
我發現,在《煙臺條約》的附加協議中,有這樣的條款:對《煙臺條約》第三款的第一和第二條有這樣的說明——這些內容暫不施行,需要做進一步考慮,兩國之間需要再溝通協商。
因此,這個附加協議僅僅規定:對那種安排,需要多考慮考慮。它沒有使《煙臺條約》失效,也就是說,在雙方做出決定之前,一切行事都應該以《南京條約》為依據。因此,你們自然不能把《煙臺條約》廢除掉。
另外,英國政府和前任大使簽訂附加協議,是在十幾年前。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外國商人在通商口岸的城裡占地經商。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證據,說明《煙臺條約》仍然有效。
現在,由於我們的政府還沒有對此事做出決定,所以,我不同意外國商人在租界之外經商。
我還想再說一點。由於租界已經設立,外國商人應該遵守規則,只能在租界內居住和經商。這樣做,他們能受到完全的保護,中國人和外國人也能和睦相處。
如果一個外國人居住在內地,可能會因為一件瑣事而引起爭論。為了我們兩國之間長久的友誼,我感到有義務把這件事徹底說清楚。
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我要求你命令天和洋行,要麼把設在城內的商鋪搬走,要麼關張。直到我們的政府拿出一個方案後,才可以在城內經商。
我了解麥克唐納大使,他以溫和正直而聞名。我敢保證,他的觀點和我的一樣,因此,我希望你爽快地把我的觀點傳達給他。
領事致總督函
1898年12月29日
總督您好,很榮幸收到您23日的來信。您在信中談到了外國人在城中設立經商場所的問題。
我認為,雙方政府決定,暫不執行《煙臺條約》第三款的第一條和第二條,那麼,我們就應該遵照煙臺協議之前的《南京條約》和《天津條約》,來處理這個問題。
我曾經給您講過,在處理天和洋行的事情之前,我請教過英國大使。他給的指示講得很清楚,我曾經引用過。您也知道,一名下屬,有責任執行上級指示。
如果我說不能遵守您的要求,並且已指示天和洋行照常營業,按照以前條約的規定開展業務。我相信,您不會把我的做法看作是一種不友好的行為。我請您下道指令,不准地方政府干涉天和洋行的生意。如果雙方政府經過考慮,同意執行《煙臺條約》第三款中的第一、二條,我將通知天和洋行,他們的貨物,在廣州城租界以外的地方,要繳厘金稅。
英國大使明確強調:按照條約,外國人有權在廣州城內建立商鋪。
總督聲稱:條約中沒有規定這樣的權利。
從廣州沿西江而上100英里是梧州。那裡沒有租界,也沒有外國人的定居點,但是它被看作是開放口岸,所以,在城裡和郊區都有外國人開設的商鋪。然而在廣州,中國政府僅把租界看作開放區域,並且,租界之外就要徵收厘金稅。
最使商人們感到擔心的事,是西江及其附近水域,最近海盜猖獗。
我通過英國領事以及其他途徑,完全了解了我在廣州這段時間內海盜的活動狀況。這些狀況說明,海盜對商貿極為有害。商人們告訴我,這個地區現在的海盜比以往更壞,並且廣州周圍海盜的數量還在迅速增長。去年大家都知道的海盜事件有41起。但是實際發生的事件更多,因為有許多漁民遭到了海盜的報復,不敢向官府報案。這樣一來,負責運輸貨物的中國人,就不敢在夜裡航行,從而也就耽誤了貨物的行程。
上述事例清楚地表明,商業企業的經營和發展,缺少安全保障。在整個中國,都沒有真正的安全保障。關於此事,可以參閱「中國的陸軍和海軍」一章。
商人們一致強調,他們堅決反對「勢力範圍」政策。我注意到,英國貿易在廣東和廣西兩省的出口貿易中,具絕對優勢。下面這份從1897到1898年5月間的貨運清單,支持了我的看法。
生絲
出口總額是墨西哥銀19417450元;共計29873擔,每擔合銀650元;共計37341包。
英商的貨物,波斯人承運了1674擔,沒有包括在表內。
絹紡
出口 擔數 比重
英國洋行 20627 [1] 77.23%
德國洋行 6084 22.77%
法國洋行 0
茶葉——英國商人完全掌握了茶葉生意
雜貨
這是1897年從廣州出口到歐洲和美國的雜貨清單。雖然波斯人承運了許多,但是沒有包括在清單內。
絲綢
英國 德國 法國
480箱 950箱 0
英國商人認為,這裡的貿易幾乎都在英國人手裡,因此,法國把這兩個省劃為自己的勢力範圍,對這裡的貿易非常不利。他們請我注意,馬達加斯加和東加納成為法國的勢力範圍後,對英國貿易所產生的影響。他們推測,如果英國政府同意法國的行為,相似的結果會出現在廣東和廣西。
商人們請我向聯合商會說明情況,讓商會確信,門戶開放和貿易機會均等政策,對於英國貿易在中國南部的持續發展,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他們就中國官員對中外船隻的徵稅有差別,英國輪船需多繳稅這件事,徵求我的意見。我告訴他們,我會把此事報告給聯合商會。
我在廣州時,譚鍾麟總督病得很嚴重。他年事已高,有82歲了。他讓副職桂雲代表他來拜訪我,並向我說明,他因病不能親自接見我。桂雲還給我帶來一個信息:總督知道我來中國考察英國的商貿,他希望知道我需要什麼幫助。
我問桂雲,能否參觀炮台、兵工廠和火藥工廠。總督回覆:聽到我的提議,他很高興,並要求我在參觀後,提點兒建議。他還說,要派一艘軍艦供我使用,為我的參觀提供便利。
就英國商貿的安全問題,我和桂雲,還有其他高官,會談了很久。桂雲告訴我,他不擔心暴亂。
當我指出海盜猖獗,嚴重危害貿易時,桂雲說,總督也認為該制服他們,但是做起來非常困難,因為此地港汊密布,海盜容易藏身。
我告訴他,英國有一句格言——「有志者事竟成。」我說,因為海盜損害了英國的貿易利益,所以,我不得不把這件事寫到報告裡,並且,報告會呈給聯合商會。他說他會慎重地告訴總督,英國商人非常關心這件事。
我詢問了一下這個省的礦產資源情況。桂雲說,此省礦產豐富,中國人正打算在北海附近開一個煤礦。我又問他,此省的財政狀況,是否比我訪問過的其他省份要好。他回答說,廣東的財政收入,應付日常開支綽綽有餘。
在和桂雲第二次會晤時,我請他注意,中國持續不斷的暴亂事件,對貿易造成了致命的影響;而在廣東省,這樣的暴亂也很常見。我還指出,與中國做生意的國家,希望有安全保證,所以,中國必須重組軍隊,交由外國軍官訓練。
我還說,如果暴亂事件持續發生,而中國政府又不能平息它,那麼,中國必定會破裂。因為,各國為了保護自己的貿易利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會採取勢力範圍政策。
桂雲也明白這個道理,他說會把我的意見呈報給總督。在重組中國陸軍問題上,我一無所獲。我問他很多問題,他總是說,要把這些問題匯報給總督。所以,這次會晤沒有任何收穫,因為所有問題的決定權在總督那裡,桂雲自然不能表達自己的觀點。
他說,廣東省有2000士兵,裝備的是毛瑟步槍,但是他們從來沒有受過訓練。
註解:
[1] 不包括波斯人承運的6775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