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哲學課 · 陳酒中釀出新味來
古代希臘哲人說,悲劇能淨化人們的靈魂。我看,懷舊也同樣能淨化人們的靈魂。這一種淨化的形式,比悲劇更深刻,更深入靈魂。
——季羨林 曾任北京大學教授、系主任、副校長
政治哲學的新發展
◎君主必須像狐狸一樣狡猾
伴隨著文藝復興,近代思想也在義大利興起了。15世紀,近代思想普及了宗教和世俗領域的大部分人群,但直到17世紀,一批重要的改革派人物才開始主張尊重科學。
由於這個原因,他們當中很多人還依然崇敬古人的威信。15世紀的義大利,幾乎任何一種思想都可以從古人或教會那裡找到依據。
文藝復興沒有產生重要的理論哲學家,卻在政治哲學領域造就了一位卓越人物,他就是馬基雅維利。
馬基雅維利是佛羅倫薩人,1498年時在當地政府擔任一個很不起眼的職務,但卻經常履行重要的外交使命。14年後,由於和美第奇家族為敵,馬基雅維利被捕,後來被准許在佛羅倫薩的鄉下隱居。
從那時起,馬基雅維利開始著書立說。一年後,他寫出了《君主論》,這是一部旨在討得美第奇家族好感的著作。與此同時,他還寫出了帶有顯著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色彩的《論李維》。然而,《君主論》並沒能幫助他博得美第奇家族的歡心,他只得繼續隱居著述,一直到文藝復興運動壽終正寢的那一年才死去。
馬基雅維利的政治哲學是科學性的經驗哲學,並不談論目的是善意的還是邪惡的,只說明為達到目的應該採用的手段。在當時,人們普遍讚嘆這種利用高超的手段贏得聲譽的行為,尤其在馬基雅維利生活的義大利,這種讚嘆幾乎是空前絕後的。儘管崇尚手段和希望義大利統一這兩件事並存於馬基雅維利心中,但它們並未合二為一。他認為,承擔祖國統一大業是出於對權勢和名望的熱愛之心。
何為英明的君主?馬基雅維利認為:「人們對於君主的愛戴是基於自己的意志,而對於君主的敬畏則基於君主的意志。因此,英明的君主應當確保自己立足於自己意志的基礎上,而不是立足於他人意志的基礎上。只是,君主必須努力避免被人憎恨。」
在《君主論》一書里,馬基雅維利否定了公認的一般道德,他認為君主必須像狐狸一樣狡猾,像獅子一樣兇猛,如果太善良是要滅亡的。書中還說,有時候君主必須不守信用,只有在守信用有好處時才能守信用。
《論李維》的語調與《君主論》大不相同,在這部著作里,馬基雅維利在道德上將歷史人物分為七級,其中,級別最高的是宗教的創始人,其次是國家的奠定者,再次是知識分子。這三個級別的人是「好人」,而宗教破壞分子、國家的顛覆者、不尊重道德和知識的人都是「壞人」。這樣一來,包括愷撒在內的建立專制政權的人都是「壞人」,而殺死愷撒的布魯圖斯則是「好人」。
《論李維》對教皇權力的論述特點是如此的詳盡和真誠,書中還闡述了「制約與均衡說」,認為只有在憲法中體現了君主、貴族和平民三者的利益,那麼他們才會彼此互相制約。他認為,民族獨立、安全和有序的政治結構是最重要的。在君主、貴族和平民之間按實際力量的大小分配權利是最好的,這種結構之下的革命最難以成功,國家也因此最接近於穩定。為國家的穩定而給予平民一定的權利是明智之舉。說到底,不論是什麼政治目的,各種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他還說:大多數的文明人是不擇手段的利己主義者。
和大部分古代人一樣,馬基雅維利的政治思想在某個方面顯得膚淺,不考慮社會的實情,就想創立一個完整的社會。但與過去的世界相比,現在的世界更接近於馬基雅維利的世界了,誰企圖駁倒馬基雅維利的哲學思想,就必須進行一場超越19世紀的深思。
◎君主論(節選)
除了偉大的事業和作出卓越的範例,世上沒有任何事情能夠使君主贏得人們崇高的尊敬。
在當代,阿拉岡國王費爾迪南多,即今天的西班牙國王,就是一個範例。他憑藉自己的聲望與光榮,從一個弱小的君主,一躍而成為基督教世界中獨一無二的國王,因此他幾乎可以被稱為一位新的君主。
如果注意觀察他的行為,就會看到他的所有一切都是最偉大的,其中有些甚至是非凡卓越的。在他統治初期,他進攻格拉納達,這項事業就為他的國家奠定了基礎。
一開始,他從容不迫,並且對任何阻礙都毫不害怕。他使卡斯蒂利亞貴族們的精神都關注在這項事業上面,只考慮那場戰爭而不考慮革新,同時,在不知不覺中他贏得盛名和駕馭貴族的統治權。他用教會和人民的金錢來維持他的軍隊,並且通過長期的戰爭,為他的武裝力量奠定基礎,而這支武裝力量一直讓他引以為榮。
此外,為了更好地實現他那更偉大的計劃,他常常以宗教為藉口,乞靈於宗教上的殘酷,把馬拉尼人從他的王國驅逐出去,並且把他們劫掠一空。在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個更悲慘和罕見的事例了。他在同樣的宗教外衣下進攻非洲,然後侵犯義大利,最終進攻法國。這樣,他常常在完成了一件大事後又計劃另一件大事,通過這些大事使他的臣民們始終心神不寧,同時他們又驚嘆不已地關注著這些事情的結果。而他的這些行動都是一個接一個地實施的,在這一行動和另一行動之間沒有一點空隙,使人們無法從容不迫地開展反對他的活動。
另外,一位君主,假如像關於米蘭的貝爾納博的傳說那樣去做,每當遇到任何人在社會生活中做出非同一般的事情,無論這些事情是好事還是壞事,他都會抓住機會在內政管理方面做出罕見的範例,選擇人們必定非常重視的關於給予獎勵或懲罰的辦法。這對君主是很有好處的。而最重要的是,一位君主必須依靠他的行動去贏得作為一個偉大人物或具有非凡才智的聲譽。
當一位君主是一個人的真正朋友或真正敵人時,就是說,假如他公開表示自己支持某方而反對另一方的話,這位君主也會受到尊重。他這樣做總是比保持中立更有利,因為假如你的兩個強大的鄰國互相打起來時,情況肯定是這樣:當它們中的一國取勝的時候,你或者會害怕這個戰勝國,或者你不害怕。
在這兩種情況之中,無論將來出現的情況是哪一種,你公開表態並且勇敢參戰總是要好得多。因為在前一種情況之下,假如你不公開表態,你將來就可能成為勝利者的戰利品,而那個失敗者會因此感到高興和滿意,而且你還沒有任何理由為自己辯護,也無法使人庇護你,因為勝利者不會需要在自己處於逆境時不援助自己的朋友,而失敗者當然更不會庇護你,因為你過去不願拿起武器與他共同戰鬥。
安蒂奧科應埃托利亞的請求,進入希臘驅逐羅馬人,他派遣使節到羅馬人的朋友阿凱亞人那裡,希望他們保持中立。而另一方面,羅馬人卻勸說阿凱亞人拿起武器保衛他們。阿凱亞人在會議上對此事進行審議。安蒂奧科的使者在那裡勸說他們保持中立,對此羅馬的使者這樣回答:「要求你們不介入戰爭,這與你們的利益相距甚遠,假如失去友誼和尊重,你們肯定會成為勝利者的戰利品。」
事情就是這樣:他與你假如不是朋友,就要求你保持中立;假如他是你的朋友,他就會要求你拿起武器公開表態。但是優柔寡斷的君主,為了躲避面臨的危難,常常選擇中立的道路,而最終也常常因此被人消滅。而當君主明確表態支持一方時,如果和你聯合的一方取得勝利,雖然勝利者很強大,你必須聽他支配,但是他仍然對你有一種義務,因為他已經同你建立了友誼,而且他們也絕不會忘恩負義地壓迫你。
再說,勝利從來不會徹底地讓勝利者不需要有任何顧慮,特別是對於正義的顧慮。即使你支持的一方失敗了,你也會受到他的感激,一旦他有能力的時候,就會幫助你,變成你可能東山再起的命運的同伴。
真信仰是一種愚痴
文藝復興在西歐其他國家開始的時間比義大利晚,後來還和宗教改革糾纏在了一起。與義大利相比,這些國家的文藝復興有很多不同之處,它不僅井然有序,而且還與道德緊密相連,儘管它不如義大利的先驅們那般輝煌,但卻比較堅固。
這一時期文藝復興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伊拉斯謨。伊拉斯謨出生在鹿特丹的,在他尚未成年時,他的父母就先後死去了,他的監護人誘騙他在修道院做了修士。1493年,伊拉斯謨做了康布雷地方主教的秘書,這使得他有了遊歷各地的機會。
1499年,伊拉斯謨第一次訪問英國,在那裡認識了莫爾和約翰·柯列特。他接受莫爾和柯列特的建議,開始著手研究實際的工作。伊拉斯謨還從柯列特講授《聖經》課程的經歷,認識到學習希臘語的重要。於是,在離開英國後,他就開始自學希臘語,兩年後便熟練掌握了希臘語。1506年,伊拉斯謨抵達了義大利,很快他發現這裡沒有值得學習的東西,於是開始選編聖傑羅姆的著作,還計劃著編著一本希臘文聖經新約。十年後,他終於完成了這些工作,從義大利前往英國,這是他第二次訪問英國,在那兒他停留了五年之久。在這段時間裡,他對激發英國的人文主義產生了巨大影響。
現在還有人讀的唯一一本伊拉斯謨的著作是《愚人頌》。在這本書里,「愚人」興致勃勃地發表自白,這些自白涉及人生的各個領域、職業和階級:如果沒有他,人類就會滅亡;最幸福的人是拋棄理性的近乎畜類的人,因為建立在幻想上的幸福的代價最低,因此是最高的幸福。的確如此,想像當國王比實際當國王要容易得多。
伊拉斯謨認為,真信仰是一種愚痴——關於愚痴,《愚人頌》里通篇只有受到嘲諷的頌揚和受到真心的頌揚兩種。其中,後者的那類愚痴是從基督徒淳樸的性格中顯露出來的。伊拉斯謨厭惡這種頌揚,根據這一見解,他認為神學全部是多餘的,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發於情的。
他寫過一本名叫《基督教騎士手冊》的書,在書里,他奉勸沒受過教育的軍人讀讀《聖經》和柏拉圖、奧古斯丁等人的著作。為了普及拉丁語的用法和習慣,他還編著了一部內容豐富的拉丁語格言書。此外,他還編著了一本名叫《對話》的書,教導人們用拉丁語談論日常生活和事物。
那時候,舊教和新教兩派都極力拉攏他,但他都不為所動。在宗教改革運動興起的1518年,他曾猛烈抨擊教會的弊端和教皇的罪惡,創作並發表了諷刺教皇尤利烏斯二世進天國未果的作品——《吃閉門羹的尤利烏斯》。由於討厭馬丁·路德蠻橫的作風和對鬥爭的憎恨,伊拉斯謨最終還是投進了舊教的懷抱。
1524年,伊拉斯謨發表了一部旨在維護自由意識的著作,與否定自由意識的馬丁·路德展開了辯論。結果,馬丁·路德的兇狠答辯迫使伊拉斯謨進一步走向反動,地位也日漸衰落,最終脫離了時代。
最低級的奴隸也能享有自由
◎註定的名人
莫爾與伊拉斯謨私交很好,兩個人都有淵博的學問,都瞧不起經院哲學,都主張教會的變革應從內部開始——可是當變革真正發生時,又都悲痛不已。
莫爾出生在英國倫敦一個不太顯赫的富有家庭,幼年喪母,由父親帶大。他的父親曾擔任過皇家高等法院的法官,是一位勤儉持家、正直明達的人,對兒子要求極為嚴格,這對莫爾一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莫爾13歲時,父親將他寄住在坎特布雷大主教、紅衣大主教莫頓的家中做少年侍衛,在那裡莫爾得到了很多有益的影響。這位主教對聰明好學的莫爾極為賞識,常對朋友誇獎說:「我的這個孩子,將來一定會成為一位名人。」
在牛津大學讀書時,莫爾對希臘語很感興趣,這被認為是對義大利的「不信者」表示好感。因為這個原因,他被學校開除了。之後,莫爾迷上了卡爾圖斯教團,並打算加入這個教團。就在此時,他認識了伊拉斯謨,在伊拉斯謨的影響下,他放棄了這個打算。
莫爾是一個虛心而真誠的人文主義者。由於父親是法律家,他還決定從事法律這個行業。1504年,身為國會下院議員的莫爾帶頭反對亨利七世增稅的決定,雖然他最終取得了勝利,但憤怒的亨利七世卻把他的父親關進倫敦塔,囚禁了一段時間。
亨利八世即位後,莫爾不僅得以重操舊業,還被委以重任,五年後被封為爵士。儘管亨利八世對莫爾寵信有加,但他卻並不對這位國王抱有幻想,他認為,亨利八世很可能會因為一座城池的好處而犧牲他。果然,不久莫爾便因反對亨利八世為迎娶安·布琳而與凱薩林離婚而失寵。失寵之後的莫爾於1532年辭去公職,可惜他與亨利八世的鬥爭並沒有就此結束。最終,莫爾被亨利八世判處死刑。
◎莫爾的「烏托邦」
人們記得莫爾還有一個原因——他寫了著名的《烏托邦》。
《烏托邦》跟柏拉圖的《理想國》描寫的相似——所有東西都歸公有,主張沒有共產制度就沒有平等。但他本人又反對說,共產制度會讓人變得懶散,還會破壞民眾對長官的尊敬。
在烏托邦的國度里,所有居民衣著統一且一成不變,但有男人、女人、已婚者和未婚者之別。人們每天只在午飯前和午飯後各工作三個小時,晚飯後娛樂一個小時,晚上8點準時上床睡覺。如果長官發現生產出的物品還有剩餘,就可以暫時縮短工作時間。
烏托邦的福利設施非常完善,有醫院、吃飯的會堂——當然,人們也可以在家裡做飯,只是規矩比較煩瑣。在婚姻方面的規矩也不比吃飯簡單。按照規定,不論男女,如果結婚時不是純潔之身,就要受到嚴厲的懲罰;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犯有通姦或其他不能容忍的罪行,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有罪的一方不能再次結婚;如果夫妻雙方願意,也可以無條件離婚;破壞他人婚姻的人會被貶為奴隸。
這裡生活的居民認為快樂即是福,他們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們不禁慾,能包容一切宗教,幾乎人人都信仰神和永生,無信仰者無權參加政治生活。
《烏托邦》一書的很多觀點帶有驚人的進步性,這主要體現在它關於戰爭、宗教自由、反對殺害動物和贊成寬大刑罰方面。不過,烏托邦里的生活好像也很單調和枯燥。這恐怕是一切計劃性制度的共同缺陷。
英國唯物主義哲學的創始
◎知識就是力量
培根出生於貴族之家,他的父親和姨媽都是爵士。23歲時,培根便成為一名國會下院議員,並且做了艾塞克斯伯爵的顧問。後來,艾塞克斯伯爵因發動政變倒台,培根又在起訴艾塞克斯伯爵的過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這一經歷使培根飽受非議。總體來說,伊麗莎白女王當政時期,培根的仕途並不順利。詹姆斯一世即位以後,他才時來運轉。
1617年,培根獲任他父親曾經擔任的掌璽大臣一職,一年後便升任大法官。在當了兩年大法官後,培根因接受訴訟人的賄賂而受到懲罰。他不僅被罷免了公職,還被處以罰款和監禁。不過,這份判決並沒有完全執行——他只被監禁了四天,也沒有人強迫他繳納罰款。此後,培根遠離官場。他認為:「除了知識和學問之外,世上沒有其他任何力量能在人們的精神和心靈中,在人的思想、想像、見解和信仰中建立起統治和權威。」於是專注於著書立說。
實用性是培根哲學的基礎,具體表現為利用科學技術,使人類發現或發明能夠控制自然的力量。培根信仰傳統宗教,主張哲學和神學應該分離,雖然他認為從理性出發也能證明確實存在神靈,但在他看來,除此之外的神學都是憑藉啟示認識的。
他認為是經院哲學阻礙了當代科學的發展,因此他極力批判經院哲學和神學權威。他還進一步揭露了人類認識產生謬誤的根源,提出了著名的「四假相說」:種族的假相、洞穴的假相、市場的假相和劇場的假相。他指出,經院哲學家就是利用四種假相來抹殺真理、製造謬誤,從而給予了經院哲學沉重的打擊。
但是培根的「四假相說」滲透了培根哲學的經驗主義傾向,未能對理智的本性與唯心主義的虛妄加以嚴格區別。他認為,科學必須追求自然界事物的原因和規律。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以感官經驗為依據。他提出了唯物主義經驗論的原則,認為知識和觀念起源於感性世界,感覺經驗是一切知識的源泉。要獲得自然的科學知識,就必須把認識建築在感覺經驗的基礎上。他還提出了經驗歸納法,主張以實驗和觀察材料為基礎,經過分析、比較、選擇、排除,最後得出正確的結論。
也許是認為數學的可實驗性不強,培根很輕視數學。同時,他也不喜歡亞里士多德,但對德謨克里特的評價卻很高。他認為,任何事物都是致效因產生的必然結果。他不否認世間萬物都遵從神的旨意,但反對在具體研究中夾雜功利之心。
培根一生成就很大,在邏輯學、美學、教育學等方面都提出了許多思想,著作頗豐,最終成為中世紀英國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的創始者,馬克思稱其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
◎論說文集(節選)
彼拉多曾這樣笑著問周圍的人:「真理是什麼?」他並不期望能得到任何答案。世人的心態大多會隨著外界環境變化而變化,他們覺得堅持一種信念就相當於給自己戴上一副枷鎖,會讓思想與行為無法自行其是。
儘管這類學派的哲學家們都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是這個世上仍有一些偏好誇誇其談的才子,這是與那些先賢一脈相承的,與古人相比僅僅是少了些血性,多了些狂妄而已。
然而謊言之所以會博得人們的歡心,並不完全是因為人們在發現真理的過程中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這就需要付出努力;也並不完全是在於,一旦找到真理它就會對人們的思想產生影響,而是同時,人們對謊言自身有一種天生的、幾乎接近墮落的愛。
曾經,希臘後期有一位哲學家探討過這個問題,他不明白,為何那些欺世的謊言會如此迷人,雖然它們不像詩歌那樣清新,也不像經商那樣會讓人致富。但我不能妄下這結論,因為真理是未加修飾的日光,如果要想使這世間的各種假面舞會、化裝演出和勝利慶典顯得優雅高貴,那麼這種光是比不上燈燭之光的。
要是想把那些狂妄的見解、喜人的希望、虛假的評價、肆意的想像等從人們的大腦里清除出去,那麼在有些人大腦里所剩的東西也就屈指可數了,會充滿憂鬱和厭惡的,那些表情莊重的神甫曾非常嚴苛地把詩歌稱為「魔鬼之酒」。
因為想像都被詩歌占據了,而詩歌僅僅是充滿謊言的幻象而已。對人有害的並不是大腦里瞬間即逝的錯覺,而是那種沉入心底並盤踞心中的假象。
但儘管這些假象深深地紮根於世人墮落的觀念和情感之中,只受自身評判的真理仍然會教導我們去追求真理、認識真理並相信真理。追求真理就是要向它表示愛慕,並向它求婚,認識真理就是要和它相依相隨,而相信真理就是要享受真理的快樂,這就是人類天性中最真最善的東西。
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的時候,創造出來的首樣東西就是感覺,末樣東西是理性。而從那之後,他在安息日裡所做的工作,就是以他的聖靈昭示世間的人們。
他先是把光灑在物質,也可以說是混沌的表面上,然後又把光芒映射到每個人的臉上。現在他仍然用光照耀著他的選民,讓他的選民們享用這些陽光。
感性主義哲學在很多方面是膚淺的,但有一位詩人卻因對真理的不懈追求而載入史冊。
他說過這樣一句話:「居高臨下遠觀那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航進的船是一件快樂的事情,站在堡壘中巡視激戰中的戰場也是一件快樂的事,但這些都不能和向真理的高峰攀登,俯視塵世中的各種謬誤和迷障、煙霧和曲折的那種快樂相提並論!」——只要這個俯瞰的人不驕傲自滿。
這些話說得非常好。的確,一個人要是在心中充滿了對人類的大愛,那麼他的行為就會遵循崇高的道德準則,永遠只圍繞真理的樞軸而轉動,也就是說,他雖然生活在人間,但其實也就等於已經步入了天堂。
君主擁護者
◎人生沉浮
霍布斯自小遍覽古典著作,14時歲便翻譯了歐里庇得斯的《美狄亞》,15歲時進入牛津大學學習經院派邏輯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然而,在晚年時,他卻認為這段大學經歷沒有給他帶來任何收益,因為經院派邏輯和亞里士多德哲學成了他憎惡的怪物。
1610年,22歲的霍布斯擔任哈德威克男爵之子,也就是後來的德文郡公爵威廉的家庭教師。這使得他得以跟隨威廉週遊世界。就在這時,霍布斯了解到了克卜勒和伽利略,這兩個人和他們的學說影響了霍布斯的一生。1636年,霍布斯拜訪了伽利略。
作為哲學家,霍布斯很欣賞數學方法在哲學中的應用,在伽利略的影響下,他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見解。
在巴黎時,霍布斯得到笛卡兒等許多知名科學家的歡迎。但是,他在1651年發表的《利維坦》給他招來了災難——《利維坦》宣揚的理性主義惹惱了在法國的英國流亡者,而對舊教的尖銳抨擊又得罪了法國政府。霍布斯只好再次逃回英國,並退出一切政治活動。
霍布斯的一生是忙碌的一生。他曾與布蘭霍爾主教就自由意志問題展開論戰;他幻想自己發現了怎樣「化圓為方」,並與牛津大學的幾何學教授瓦里斯就此展開辯論;王政復辟時期,霍布斯受到王黨人士的抬舉,他的肖像甚至被國王掛在了自己的寢宮內。
然而,大法官和國會卻對霍布斯這個無神論者得到此等恩寵感到不滿。後來,國會下院下令檢查包括霍布斯的著作在內的所有無神論書籍,這帶來的結果是幾乎他所有著作都不得在英國出版。
◎專政下的自由
毋庸置疑,霍布斯的聲望主要是通過《利維坦》獲得的。在這本書的開篇,他就表示自己信仰徹底唯物論。他認為,生命是四肢的運動,機器人的生命是人造的。國家,即利維坦,是人的技巧創造的,是一個模造的人,主權是它的靈魂。在結尾部分,霍布斯說,這本書有趣而易讀,希望主權者也可以看到這本書,以便成為一個絕對的主權者。
儘管霍布斯很欽佩克卜勒和伽利略,但他卻始終沒能正確領悟如何使用歸納法求得普遍定律。與柏拉圖相反的是,霍布斯認為理性是靠後天的勤奮得來的。然後,霍布斯開始探討各種激情,認為意識的趨向就是欲望,反之就是厭惡。意識只是考慮再三後剩餘的欲望或厭惡,是衝突中最強烈的欲望或厭惡。
與大多數專政擁護者不同的是,霍布斯認為人人生而平等。在沒有誕生任何政治制度之時,人們都希望自身自由,同時又希望能控制他人。這兩種期望都源自保持自身自由的衝動,一切人類之間的戰爭也都是因此而發生的。
霍布斯說,人類約束自己,是為了在因希望自身自由和控制別人而引起的戰爭中保護自己。關於為什麼人不能像螞蟻、蜜蜂那樣互相合作的問題,霍布斯認為,螞蟻、蜜蜂的合作是天生的本性,而人類的合作卻是契約的產物。為保證合作正常進行,人類要把權力集中給一個人或一個組織。毫無疑問,霍布斯喜歡君主制,他的抽象的觀點也適用於這樣的政體。
與前輩政治理論家相比,霍布斯有著顯而易見的高明,他的觀點清晰合理,人民也完全可以理解他在倫理學上的見解。除了見識更為狹隘的馬基雅維利,霍布斯是第一個闡述政治理論的近代著述家。即使他有錯誤,也不是因為他的思想基礎不現實,而是由於太簡單。
我思故我在
◎戴面具的哲學家
法國哲學家、近代哲學的創始人笛卡兒,以發現者和探索者的身份寫哲學,文筆平易近人,異常出色,對近代哲學而言,這種令人敬佩的文學感是值得慶幸的。
笛卡兒的父親是一位擁有大量地產的地方議員,他死後,笛卡兒賣了這些地產,轉而投資商業,每年能夠獲得六七千法郎的收入。在1612年之前,他有八年的時間在一所耶穌會學校讀書,在這裡,他獲得了比一些大學生還要好的數學教育。這之後,他隱居在巴黎郊區,在那裡潛心研究幾何學。後來,他的朋友們擾亂了他的生活,於是他躲進了荷蘭軍隊之中。
在軍營里的頭兩年,笛卡兒依然過著不受干擾的沉思生活,後來他參加了巴伐利亞軍。在巴伐利亞,由於天氣寒冷,他經常躲在一個火爐邊思考。他自己說,他的一半哲學思想就是在那時形成的——蘇格拉底有在雪地里沉思的習慣,而笛卡兒的大腦似乎在覺得暖和時才能思考。
1625年,笛卡兒在巴黎定居。他的朋友們經常在一大早就來拜訪他,而此時的笛卡兒還沒有起床,這讓他苦惱不已。於是,在1628年時,他再次參軍。之後,他在荷蘭住了20年,因為17世紀的荷蘭是當時世界上唯一有思想自由的國家。
有段時間,笛卡兒與瑞典女王有了信件聯繫。笛卡兒贈給了她一篇關於愛情的論述,還送她一篇論靈魂的文章。為了答謝笛卡兒,女王邀請笛卡兒到她的王宮裡居住。但是,除了笛卡兒睡意正濃的凌晨5點,女王再也抽不出任何時間聽笛卡兒給她講解哲學。所以,對於體質一向孱弱的笛卡兒而言,在冬日裡早起,實在不是一件好事。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笛卡兒終於一病不起,於1650年2月逝世。
笛卡兒的哲學帶有主觀主義傾向,他認為物質是只有從對於精神的所知出發,並通過推理才能認識的東西。歐洲後來的唯心論者以此為榮,而英國經驗論者卻恰恰相反。近代哲學很多提出問題的方法都源自笛卡兒,只是他提出的解答沒有被接受。
對於「我思故我在」這一命題,笛卡兒說,已被證明存在的「我」是由「我思」推知的,因此在「我思」——甚至是只有在「我思」時,我才存在。如果停止了「我思」,我便沒有存在的根據。這個觀點,是笛卡兒所追求的哲學的第一條真理,也是他認識論的核心,包含了其哲學思想中最重要的內容。
由上面這個觀點他還得出這樣的結論:靈魂與肉體完全不同,不過比肉體更容易認識,即使不存在肉體,靈魂也會保持原狀。於是,笛卡兒又得出這樣一種一般準則:能想像得清楚明白的事物都是真的。但困難的是,要分清楚哪個才是真的事物。
笛卡兒常感嘆自己無知,他說知識越是淵博越是深感自己知識的不足。有人曾對此大惑不解,問他:「您具有如此淵博的知識,為什麼總是感嘆自己無知呢?」
他答道:「哲學家芝諾用圓圈來表示知識的範圍,圓圈裡是已知的知識,圓圈外是未知的知識,知識範圍越多,圓圈越大,圓周也越長,圓圈的邊沿與外界空白的接觸面也就越大,因而未知部分當然也就更多了。」
笛卡兒不是一個勤奮的人,他很少讀書,工作時間也很短。他的成就仿佛都是在短暫的精神集中時取得的。《方法論》《沉思錄》《哲學原理》等記載著笛卡兒的大部分科學觀點,都是他最重要的著作。
笛卡兒是第一個擁有高超的哲學能力並接受了新物理學和新天文學影響的人。他另起爐灶,創造了一個完整的哲學體系。這是自亞里士多德以後從未有過的,是給科學帶來新的自信的標誌。
◎哲學原理(節選)
我們有一個自由的意識,可用來否定可疑的事物,由此來避免錯誤。可是,不管給我們生命的是誰,不管他如何有力,如何欺騙人,我們仍然感受到自己有一種自由,使我們藉以質疑各種不確定、不明顯的事物,並由此防止受騙。
我們在質疑的時候,不能質疑自己的存在,並且我們在按此類推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所能得到的第一認識。我們既然如此地排斥了稍有懷疑的一切事物,甚至幻想它們是虛假的,那麼我們真的很容易假設,既沒有上帝,也沒有老天,更沒有物體;也很容易假設我們自己甚至沒有手足,最後竟然連身體都沒有。可是我們在質疑這些事物真實性的同時,我們卻不能同樣假設我們是不存在的。因為要幻想一種有思想的事物是不存在的,那是一種矛盾。所以,「我思故我在」的這種認知,是一個有合理根據和邏輯能力的人所能最先體會到的、確定的知識。
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人心和身體的差距,或是能將思考的事物與物質的事物區別開來。這就是發現人心本性的最好辦法,也是發現人心與身體差距的最好辦法。既然我們假設除了我們的思想,沒有任何事物真的存在,那麼我們在審視自己的時候,分明就看到我們的身體是如此的龐大、形象,可以變換位置,以及其他類似的都不屬於我們的本性,除了思想。
所以,我們對自己心的認識,是在我們對所有事物具有認識之前就存在的,而且是比較確定的,因為我們在認知自己的思想時,還在懷疑身體是否存在……
如何才能認知自己的心比認知自己的身體還明確?要想讓人知道,我們對於心的認知比對於身體的認知更先、更確定、更明白,那麼我們必須說,各種性質不可能是虛無的,而是按照一定的良知可以明確看到的一個道理。所以,不管我們在哪裡看到什麼性質,在那地方一定有一種事物或實體是他們的依託。
這種良知還指導我們,在一種事物或實體發現的性質越多,我們就越明白該事物或實體。但是我們看到的性質分明就比在別的事物中看到的多,無論什麼場合,我們在認知一種事物時,必然要更先認知我們的心。比如,我們因為接觸著地球,看見地球,就判斷地球是存在的,那我可以因同樣的理由和更大的根據相信我的心是存在的。因為即使我認為自己是觸著地球的,可是它或許就是不存在的;而我既然如此判斷,那這樣判斷的心,當然就不能不存在。
關於如何呈現我們內心的一切物象,我們都可以這樣說。
被罵名包圍的哲學家
從性情方面講,斯賓諾莎可算是最高尚、最溫和的一位哲學家了,有些人的才華也許能超越他,但在道德方面卻絕對沒有人能超越他。
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即使是在他死後,他都被視為壞得可怕的人。
他的經歷簡單而平凡。早年時,為躲避異端審判所的迫害,斯賓諾莎一家從西班牙(一說葡萄牙)遷居到了荷蘭。因為漠視錢財,物質生活簡單,只有很少的人認識他,但即使是不贊成他的哲學觀點的人也很擁護他。在45歲時,斯賓諾莎因肺癆死去。
斯賓諾莎對科學很感興趣,但他最關心的還是宗教和道德問題。作為一名猶太人,他卻被猶太教驅逐;基督教對他也是恨之入骨;「神」的觀念充斥著他的哲學思想,正統信徒卻斥責他為無神論者。
他接受了源自笛卡兒時代的一套唯物主義和決定論的物理學,並以此為基礎,試圖要給虔誠的信念和獻身於「善」的生活尋找一塊棲身之所。這一宏偉的舉動得到了幾乎所有人的肯定和欽佩。斯賓諾莎還繼承了巴門尼德所創造的形上學體系,認為只有「神即自然」這一個實體,除此之外任何有限事物都不能獨立存在;對神的全能關係之外,分別由思維和延伸性限定的精神和物質也可以獨立存在。在斯賓諾莎看來,神處處都是無限的,思維和延伸性也是神的屬性。
斯賓諾莎視時間為非實在的東西,他在自己的決定論里解釋說,正因為我們無知,所以我們才覺得我們能改變未來,其實該發生的總會發生,未來和過去一樣不可改變。希望和恐懼的產生都是因為缺乏智慧。
此外,斯賓諾莎還反對過分的熱情,認為神不被任何情感打動,因為任何事情都是神的一部分,「神不會敬愛任何人」與「神只敬愛他自己」沒有矛盾。神只敬愛自己這件事很容易辦到,更何況以理智表達敬愛畢竟是一種很特殊的愛。
除了能說出基督徒該說的話,斯賓諾莎還能說出一些令人頗感意外的話。
在他看來,一切罪惡皆源於無知。他建議要聯繫原因分析這罪惡,把這罪惡視為自然力的組成部分,這樣就能理解罪惡了。他還說,即使遇到天大的災難,也不要讓自己孤獨地遊蕩在悲傷的世界裡。如果按照災難的實質看待災難,把它當做起於時間開端、止於時間結尾的因果一環來看,你就會發現,這災難並不是針對整個宇宙的災難,它只是針對你的災難。對宇宙而言,這場災難不過是為了加強最後的和聲而出現的暫時的雜音罷了。
大致說來,斯賓諾莎的哲學學說雜糅了霍布斯的政治學說。也許這些思想還不能發展成為宗教信仰,但是在這充滿苦難的人世間,它們倒也是一股促使我們清醒的助力,也是一劑醫治絕望和麻木不仁的良藥。
《神學政治論》是一部融會了《聖經》批評和政治理論的奇妙著作。在對《聖經》的批評方面,斯賓諾莎為一部分現代觀點開了先河。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一呼百應的哲學家
英國經驗論的代表人之一約翰·洛克,對政治哲學的影響重大而深遠,他不僅是認識論中經驗主義的奠基者,還是哲學自由主義的鼻祖。
洛克在牛津大學讀書時,牛津大學講授的仍舊是經院哲學,但是洛克受笛卡兒影響很深,因此憎恨經院哲學和獨立教會的狂熱。後來,洛克做了一名私人醫生,1682年洛克逃往荷蘭。1688年「光榮革命」之後,洛克回到英國,在商業部任職。
「光榮革命」之前,洛克沒有冒險參與政治,而是靜心創作了他這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人類理解論》,該書完稿於「光榮革命」前一年,出版於1690年。此外,洛克的大部分著作:《論寬容》《政府論》《論教育》等都是在革命之後的幾年內發表的,這些著作如實地表達了這次革命的精神。
在《人類理解論》的第一卷,洛克就論述了沒有「天生的觀念」的原則。他認為,人類的所有觀念來自感覺作用和對自身心靈活動的知覺。人們不會先於經驗獲得任何知識,因為不僅我們的思考要藉助觀念,而且人們也是通過經驗獲得所有觀念的。
洛克認為,知覺作用可以被稱為「走向認識的第一步和第一階段」。對於洛克而言,「認識要依賴知覺作用」這種徹底經驗主義的觀點是帶有革命性質的。從柏拉圖時代到笛卡兒和萊布尼茨,在這漫長的時期里,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認為,許多可以被我們人類稱為「最寶貴的知識」的東西不是由經驗得來的。
在18世紀的法國,洛克具有極大的感召力,哲學家和穩健派改革家都信奉他。當時,在形上學中占統治地位的是「實體」的概念,洛克卻認為「實體」沒有任何用處。不過,洛克也承認,形上學中證明存在神的種種證據都是正確的。
同時,洛克是一個虛心的人,也是一個熱誠的基督教徒。他認為,在行為上,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所有人,必定永遠會被一種欲望驅使,這種欲望是每個人追求個人幸福或快樂的本能。他給整個自由主義運動傳下了「少獨斷」的精神。顯然,這種精神與宗教寬容、議會民主政治、自由放任主義及自由主義的整套準則有關。洛克說,給予一個主張多少的同意,應當取決於支持它的機率的多少。
關於道德和法律,洛克認為,某些道德規矩是神制定下的,如果能嚴格恪守這些規矩,就能進天堂,否則就很可能進地獄。之後,他又指出,法律和社會制度的任務,是協調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因此,既要允許人們追求個人利益,也要要求他們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負擔一些公眾利益。
自由主義的一個特色就是強調遠慮。洛克認為,公私利益不一定能一致,但長期來看卻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就是,人可以沒有近憂,但一定應該有遠慮。由於一切失德都是失於遠慮,因此唯一需要繼續倡導的美德就是遠慮。如果社會上的公民都是虔誠而有遠慮的,那麼即使很早給予他們自由,他們也會按照公眾利益的要求做事。能這樣的話,人間法律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因為這樣已經夠好了。
洛克是最幸運的哲學家,他的祖國的政權由與他政見一致的人掌握,這使得他可以順利地完成自己的理論哲學著作。經孟德斯鳩發展的洛克政治學說深深地留在了美國憲法裡,英國和法國的憲法同樣也受過他的政治學說的影響。
◎政府論(節選)
有權指導怎樣運用國家的力量,保障這個社會及其成員的權力就是立法權。那些必須長期執行和總是具有持久不變之效力的法律是在短時間內製定的,正因為如此,所以立法機關不會經常有工作可做,因而就沒有經常存在的必要。
另外,假如一些人同時具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力,那麼將對人們的弱點形成極大的誘惑,以致他們動不動就想攫取權力,使他們自己不需要服從他們制定的法律,而在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時候,使法律有利於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這樣他們就有了和社會的其他成員迥然不同的利益,從而違背了社會的目的也違背了政府的目的。
所以,在組織比較完善的國家,全體人的福利都應得到應有的關注,具有立法權的這些人定期集會,掌握制定法律的權力,他們或者同其他人聯合,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出來以後,他們又重新解散,自己也受他們制定的法律的約束。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新的和切身的約束,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能夠使他們注意為公眾謀福利。
可是,因為那些一時或在短期內製定的法律,長期持續有效,需要不斷得到執行和注意,所以需要一個持續不斷存在的權力,負責執行被制定的並繼續有效的法律。因此,立法權和執法權通常是分立的。
每個國家還有另一種可以被稱為自然權力的權力。它相似於人們加入社會以前每個人根據自然而具有的權力。因為在一個國家裡,就其成員相互之間的關係而言,儘管他們是不同的個人,並因此為社會的法律所統治,然而,就他們與其他的人類的關係而言,他們構成一個整體,這個整體與其他的人類處於同一種自然狀態之中,就像它的每個成員在加入社會以前一樣。所以,社會的每一成員與他之外的其他人之間的糾紛,是通過公眾進行解決的。造成他們全體中的任何一員的損害,都會使全體同要求賠償有關。因此,從這個社會與其他所有國家或該社會以外的人們的關係方面考慮,整個社會是處於自然狀態的一個整體。
所以,這裡有一種權力,倘若同意的話,可以稱之為對外權,包括戰爭與和平、聯合與結盟,以及同國外的任何人士或社會進行任何事務的權力。只要能夠理解這些,名稱對我來講是無所謂的。
執行權和對外權,雖然這兩種權力本身確有區別,但是它們幾乎總是聯繫在一起的,前者包括社會內部對其所有成員執行該社會的國內法,對外處理有關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事務則是後者所指,所有可能得到的利益或受到的損害都包括在內。比起執行權來,雖然這種對外權力是否行使適當,對於國家有重大影響,然而它遠不能為原來規定的、持續有效的成文法的指導,因此有必要讓掌控這種權力的人們根據其長遠的考慮,為了謀取公共福利來行使該權力。至於有關臣民彼此之間的關係的法律,因為指導他們的行動是它們的目的,所以可以預先制定。然而,對於外國人應該如何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行動以及計劃和興趣的變化,這就取決於擁有這種權力的人們的謀略,依靠他們的才能為國家謀利益。
雖然任何一個社會的執行權和對外權本身確是有區別的,但是就像我所說的那樣,很難將它們分開並讓它們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這兩種權力的行使都需要社會的力量,既然如此,那麼,幾乎不可能把國家的力量交給不同的並互不隸屬的人們。倘若執行權和對外權分別由可以各自行動的人掌握,便會使公共的力量受到不同的支配,總有一天將導致禍亂和災難。
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
萊布尼茨,出生在德國萊比錫一個倫理學教授之家,20歲就獲得了阿爾特道夫大學的博士學位,堪稱前無古人的大智者。但他拒絕了留校任教的機會,來到美茵茨大主教手下工作。後來,他受命遊說法國皇帝路易十四放棄進軍埃及,但沒有成功。
他具備勤勞、儉樸、誠實和有節制等優秀品質,但卻缺少斯賓諾莎的那些崇高的哲學品質,因為他發表的都是一些刻意討好王公貴族的觀點,而把最精彩的思想束之高閣——它們並不能給他帶來聲望。
結果,人們發現了兩個代表萊布尼茨的哲學體系,一個是他公開宣揚的,這個體系樂觀、正統卻淺薄;另一個是後人從他的手稿中總結出來的,這個體系深奧而又有驚人的邏輯性。
1672年,萊布尼茨到了巴黎,在那裡度過了大約四年時間。當時,巴黎在哲學和數學領域都先於世界,這段經歷對萊布尼茨才華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那段時間裡,他發現了無窮小算法,這後來引發了他和牛頓的之間關於發現優先權的爭論。
在德國,萊布尼茨又學到了一種新經院主義的亞里士多德哲學,但在接觸到笛卡兒以後,他就放棄了經院哲學。對他的哲學觀念產生重大影響的最後一位學者是斯賓諾莎。1676年,萊布尼茨見到了斯賓諾莎,與斯賓諾莎探討哲學達一個月之久,甚至還得到了斯賓諾莎的部分原稿。然而,在他的晚年,為了附和眾人對斯賓諾莎的聲討,他又極力掩蓋這段經歷。
萊布尼茨的哲學是建立在實體的基礎之上的,他認為,實體不具有拓展性,因為拓展性含有繁複之意,只能體現在由若干個實體組成的事物上。同時,萊布尼茨繼承了笛卡兒學派主張的「各實體不能相互作用」的觀點。他認為,兩個單子之間不能存在因果關係,但這帶來了動力學和知覺兩方面的難點——從動力學角度講,在碰撞現象中物體間似乎有影響;從知覺方面講,知覺似乎是外界對知覺者產生的作用。
萊布尼茨有高超的邏輯技巧,發展了存在神的各種形上學的證明,他的敘述比以往任何人的都要高明。他這些論證共有本體論、宇宙論、永恆真理說、前定和諧說四項。
顯然,宇宙論論證和本體論論證不無關係。如果必須用必然的「有」的存在來證明世界的存在,那麼這個「有」的本質必然也包含存在。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理性足以規定這樣的「有」,它的存在也可以由本體論論證得出。
大體來說,永恆真理說的這個論證有時是真的,有時是假的,不過也有個標準:但凡和本質相關的命題,要麼永遠是真的,要麼永遠是假的,比方「二加二等於四」永遠都是真的。「永恆真理」指的就是永遠真的命題,是永恆精神的一部分,反之就是「偶然真理」。
前定和諧說論證的內容是,由於在毫無因果的相互作用之下,所有的「鍾」都保持一致的步調,那麼它們一定是被一個獨立的外因校正過了。
萊布尼茨堅信,邏輯在本門範圍和當做形上學的基礎時都很重要。如果當初他發表了對數理邏輯的研究成果,那麼他會成為這門學科的鼻祖,讓它提前一個多世紀問世。但是,由於他懷疑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學說的一些成果是錯誤的,再加上他不敢相信他崇拜的亞里士多德會出錯,所以他就以為是自己錯了,沒有發表他的成果。
在現在看來,萊布尼茨比以前的任何時代都更偉大,這一點在數學、數理邏輯、哲學和物理學等多個領域都有所體現。
帝國的路線取道西方
愛爾蘭人喬治·貝克萊,是英國經驗論的主要代表之一,由於持「物質並不存在」的主張而在哲學界獲得了重要的地位。
與其他哲學家不同的是,他最優秀的著作都是在很年輕的時候寫的。寫《視覺新論》時,他24歲;寫《人類認識原理》時,他25歲;寫《海拉和菲倫諾的三篇對話》時,他28歲。這以後,他的著作就不是特別重要了。
早在22歲時,貝克萊就做了都柏林大學的特別研究員。後來,他懷揣著在百慕達群島建立一所學院的夢想前往美國,但卻沒有成功。在羅德艾蘭住了三年之後,他離開美國回到了歐洲。
在美國期間,他寫下了著名的詩句「帝國的路線取道西方」,就因為這一句詩,加利福尼亞州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座城市。1734年,他擔任了克洛因的主教。晚年時,他放棄研究哲學,轉而研究他認為有種種神奇藥性的焦油水。
貝克萊的觀點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的主題說,我們只是感知到了顏色、聲音等性質,並沒有感知到物質實體。第二個方面說,所有感知到的都屬於心或在心中。
貝克萊關於第一個說理完全可以說服任何人,但第二個方面的說理就有些毛病了,因為「屬於心」的說法沒有任何定義。
他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觀點,主要是因為他認為所有事物必定是物質或心靈的。在哲學領域,這是一種習以為常的見解。
有一次,貝克萊與一位朋友在花園裡散步,這位朋友一不小心腳踢在一塊石頭上。朋友馬上對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觀點提出了疑問:「我剛才沒有注意到這塊石頭,那麼這塊被我踢了一腳的石頭是否存在呢?」
貝克萊略加思索後說道:「當你的腳感覺到痛了,石頭就是存在的;而如果你的腳沒有感覺到痛,石頭當然就不存在。」可見,在認識論里,貝克萊的做法和大多數哲學家的做法一樣,是從所依據的對科學的信賴的知識出發的,並不是從已完成的科學出發的。
貝克萊說:「我們感知到的只是物質的性質,並不是物質的實體,而且,我們也沒有認定『常識認為屬於同一個東西的各種性質,一定是在一個與它們都有區別的實體裡』這一說法的理由。」他認為,不具有意義的命題也是無法驗證的。曾有個學生在課堂上問他誰是當代最傑出的哲學家?貝克萊遲疑片刻,便面帶難色地回答道:「我是一位很謙虛的人,所以我很難說出這位哲學家的名字,但作為真理的追求者,我又不能不說真話。這回你應當知道他是誰了吧?」
貝克萊的確是一位偉大的哲學家,他與洛克和休謨被認為是英國近代經驗主義哲學家的三位代表人物。
探索人性的奧秘
◎信念並非合理的東西
把洛克和貝克萊的經驗主義哲學發展到邏輯終點的,是休謨。
休謨,是英國唯心主義哲學家,同時也是一位經濟學家、歷史學家。在法國居住時,他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主要的哲學著作《人性論》。當時的他還很年輕,才二十多歲,沒有什麼名氣,所以,他雖然發表了所有學派都不喜歡的觀點,但自己還是信心滿懷地希望引起別人的注意。然而,他失算了,當時甚至連個抨擊他的人都沒有。
此後休謨轉而寫作散文,很快就出版了一部散文集。1744年,他打算在愛丁堡大學謀得教職,也遭遇了失敗。這之後,他先後擔任了社會上流人士的家庭教師和秘書,藉以提高自己的名氣。當他有了一定的名聲之後,他又投身到了對哲學的研究之中。
他精簡了《人性論》的內容,重新以《人類理智研究》為名出版此書,結果取得了比《人性論》好得多的成功。1763年,休謨訪問巴黎,得到了法國哲學界的賞識,而且還結識了盧梭。但是在休謨看來,認識盧梭也許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事了。
起初,他和盧梭很要好,後來,兩人發生了矛盾,最後,患有被害妄想症的盧梭提出跟休謨斷絕來往。兩人最終鬧得不歡而散。
《人性論》共三卷,分別討論理智、情感和道德方面的問題。其中,休謨哲學中最新穎和最重要的觀點都集中在第一卷。
在這一卷里,休謨首先探討了印象和觀念的區別。休謨認為,印象和觀念都是知覺;其中,印象因為帶有更多的力量而具有猛烈性,而單純情況下的觀念與印象相似,只是較為模糊。但是複雜情況下的觀念就不是這樣了,比如,雖然我們沒有見過帶翅膀的馬,但是卻想像得出帶翅膀的馬,只不過構成這個複雜觀念的要素全都來自印象罷了。在各種觀念里,保持很大程度的原印象的是記憶,其他觀念則是想像。
休謨還區分出了七種哲學關係,簡單來說,這七種哲學關係分別是類似、相反、同一、因果關係、時間和地點關係、量或數的比率、任一性質的程度。之後,休謨表示,這七種關係又可以進一步分為僅存於觀念的關係和能使觀念改變的關係兩類。
休謨在最初進行工作時,抱有這樣一個信念:通過科學的方法可以得到全部真理,而且只能得到真理。然而,到了最後,他卻又堅信這樣一個信念:信念並非合理的東西,因為我們一無所知。在提出支持懷疑主義的所有依據以後,他停止了對它們的駁斥,反而幻想通過盲目輕信的天性來接受這些依據。
儘管懷疑論是休謨的重要哲學主張,但他也並不總是以此為中心,比如在《人性論》的後半部分,他就把根本懷疑全都忘到了腦後。在自己的懷疑里,他用上了他推崇的「不關心、不留意」的原則。由於休謨不在實踐中堅持懷疑主義,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抱有的是一種不真誠的懷疑主義。這種懷疑主義產生的一種後果會讓人覺得非常尷尬,即讓證明一種方針優於其他方針的所有企圖統統落空。
其實,對於整個18世紀的重理精神而言,休謨和洛克一樣,起初懷有明事理、重經驗、不輕信的精神,參與到追求由經驗和觀察得到的一切知識的潮流中。但休謨有一個很明顯的優點,即智力比洛克高,因此分析問題很敏銳。不過,休謨也有顯著的缺點,他度量小,即使是無可厚非的矛盾,他也接受不了。
休謨最引人注目的成就,是把經驗主義哲學研究到了前後一致的程度。這意味著,因為他的努力,經驗主義哲學已經成了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科學,也就是說,從某種意義上看,他已經走到了路的盡頭,在他之後的人已經無法踏著他的足跡前進了。
◎人性論(節選)
財產權關係,就是那個被認為是最密切,並且在其他所有關係中最易於產生驕傲情感的關係。我在鑽研正義與其他道德上的德之前,無法詳盡闡述這種關係。我們在目前的情形下,只是這麼說就夠了,即我們可以給財產權下定義為:在與正義的法則和道德上的公平不相違背的範圍之內,容許一個人不受限制地使用並且占有一個物品,並且不容許其他任何人如此使用和占有這個物品的那樣一種人與物之間的關係。所以,倘若正義是一種在人類心靈上發揮著自然的與原始的影響的德,那麼我們可以將財產權看做一種特殊的因果關係;無論我們是考慮它所賦予所有主有那種任意處置物品的自由,還是考慮他從這個物品而得到的利益。倘若按照某些哲學家們的體系將正義當做一種不是自然的而是人為的德,情形依然如此。由於此時,自然的良心就被榮譽感、習慣以及民法所取代,而在某種程度上就產生了相同的效果。
這一點在這裡是確定的:一提到財產權便使我們自然地想到所有主,一提到所有主也便使我們自然地想到財產權;這就足以證明這裡有一種絕對的觀念關係,這是我們此時的目的所需要的全部。印象間的關係與觀念間的關係結合在一起,即產生感情之間的推移;所以,每逢任意快樂或者痛苦是由一個因為財產權與我們發生關係的對象產生時,我們就能夠斷定,這兩種關係的結合必定會產生驕傲或者謙卑,倘若前面的理論體系實在是滿意的話。到底是不是這樣,我們只要稍微觀察一下人生,就能立即感到滿足。
世界上最好的東西就是愛虛榮的人所擁有的每一件東西。在他自負的心目中,他認為他的房屋、設備、家具、服裝、犬馬,都是超過其他所有人的;我們輕而易舉地發現,他從這些東西中任意一個很小的優點,就能夠得到一個驕傲與虛榮的新對象。倘若你願意信賴他的話,他的酒比其他任何酒都具有一種更美的味道,其烹調亦是更加精美,其餐桌更加整潔,其奴僕更加機靈,其住處的空氣更是利於健康,其耕種的土壤更加肥沃,其水果成熟得更早、並且質量亦更好。
家中某種物體因其古老而令人注目,另一種物體則因其新奇而值得嘆賞。這一種物體是一個著名藝術家的作品,另一種物體曾有一段時間屬於某個偉人或者王子。總之,任何是有用的、漂亮的或者令人詫異的對象,或者與這些對象相關的對象,憑藉財產權都能夠產生這種驕傲情感。這些東西除了能夠產生快樂之外,再也不存在其他共同點。這些對象所共有的就僅有這一點,所以也就必定是產生這種情感的那種性質,由於這種情感是它們所共有的效果。既然各個新的例子全是一個新的論證,而這裡的例子又是數不勝數的,因此我敢大膽地說,大概沒有其他體系可以如我在此所提出的這個體系一樣被經驗充分地證明。
政治上的美德
◎自由與法律
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還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
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卻影響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還有《波斯人信札》和《羅馬盛衰原因論》。
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鳩在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出生,他自幼受過良好教育。19歲便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出任律師,25歲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博學多才的孟德斯鳩,對法學、史學、哲學和自然科學都有很深的造詣,沒多久便繼承了他祖父、伯父一直擔任的職務——波爾多法院院長,並獲得男爵封號。
之後他遷居巴黎,專心於寫作和研究。同時,也漫遊了歐洲許多國家,特別是在英國待了兩年多,考察了英國的政治制度,認真學習了早期啟蒙思想家的著作,還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
45歲時,孟德斯鳩發表了《羅馬盛衰原因論》一書,借古羅馬的歷史資料來闡明自己的政治主張。之前,他曾化名「波爾·馬多」發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這部書同樣是通過兩個波斯人漫遊法國的故事,揭露和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惡,用諷刺的筆調勾畫出法國上流社會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當時受到了普遍歡迎。
孟德斯鳩的學術造詣很深,最重要、影響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內瓦出版的《論法的精神》。在這部巨著中,他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哲學和社會政治學說。
除了在學術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孟德斯鳩還得到了很高的榮譽。他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
1755年1月,孟德斯鳩在旅途中感染熱病,同年2月逝世。臨終前,他承認上帝是偉大的,人是渺小的。
孟德斯鳩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他既不是無神論者,也不是唯物主義者,而是一名自然神論者。
他在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彆強調法的功能,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他還提倡資產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要受法律的制約,政治自由並不是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他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不僅如此,他還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學者。因此,孟德斯鳩被認為是「從否定方面將中國列入一種世界模式的第一人……為法國和歐洲提供了與以往不同的中國形象」。雖然他的有些見解不免偏頗,但相對於同時代的人,他的觀點還是較為接近事實的,也豐富了《論法的精神》的素材。
孟德斯鳩對後世思想家們理論的形成是有重大影響的,尤其是他關於法制、三權分立、君主立憲等方面的思想,更為一些資產階級國家所直接採用。
◎論法的精神(節選)
法,從廣義上來說,就是由萬物的本性衍生出來的必然關係:在該意義上,一切實體都有自己的法;神有神的法,禽獸有禽獸的法,人有人的法,在人之上的天使有天使的法,物質世界有物質世界的法。
有人說,有一種無目的性的命運產生了我們現在所見到的世界上的一切結果,這種說法是非常荒謬的——從一種盲目的命運竟然能產生出有理智的實體,那不是天大的謬論嗎?
所以,存在一種原始的理。法,就是這種理和各種不同實體之間以及這些不同實體彼此之間的關係。
既然我們見到,這個由物質運動造成的、並沒有理智的世界是永恆存在的,那麼它的運動就一定有某些常住不變的法則;如果我們能夠在這個世界以外想像另一個世界的話,那麼那個世界也會有一些不變的法則,否則它就會毀滅。
因而,創世活動雖然看上去像是一種隨意的行為,但它卻要以一些無神論者所說的命運常住不變的法則為前提。那些說創世主沒有這些法則也能統治世界的說法,是荒謬的,因為如果世界沒有這些法則是無法存在的。
這些法是一種固定不會改變的關係。從一個運動的物體到另一個運動的物體之間,一切運動都是按照質量與速度的關係取得、增加、減少或喪失的;每一種特殊情況都有齊一性,每一種變化都有恆定性。
有理智的特別的實體可以自己制定自己的法,此外,還有不是自己制定的法。在理智實體存在之前,它們可能是理智實體,所以它們有著可能的關係、有著可能的法。制定的法產生之前,它們就已經有可能的公道關係了。說在制定的法或禁止之外,根本不存在什麼公道不公道,就等於是在說人們在畫出圓形以前,所有的半徑都不相等一樣。
所以,必須承認,公道關係是先於這些制定法所確定的關係。比方,如果有了人類社會,遵守這些社會的法才算是公道的;如果有某些理智的實體接受了另一實體的恩惠,那麼他們就應對他感恩;如果有一個理智實體創造了另一個理智實體,被創造者就應當始終保持著自己的從屬地位;如果一個理智實體對另一個理智實體作了惡,那就應當接受同樣的惡;諸如此類。
人生的價值由自己決定
◎浪漫主義運動之父
盧梭被稱為「浪漫主義運動之父」,他發明了與傳統君主專制對立的偽民主獨裁的政治哲學,還開創了從人的情感角度出發推斷人類範圍以外事實的思想體系。盧梭之後,自稱改革家的人們分成了兩派,一派追隨洛克,另一派就一直追隨盧梭。
生於日內瓦的盧梭,全名為讓·雅克·盧梭,父親是一個鐘錶匠,母親在他出生後不久便離開了人世。之後,父親也被放逐,離開了日內瓦。孤苦伶仃的盧梭是跟著姑母長大的,從小受的是正統加爾文派教育。12歲時,盧梭停止了在學校的學習生活,開始在很多行業當學徒,但對於這些行業,他沒有不憎恨的。
16歲時,他離家出走,獨自一人到了薩瓦。當時,他沒有經濟來源,衣食無著,只好來到一個天主教神甫家裡,撒謊說他要改宗。後來,他在都靈的一個公教要理授講所正式舉行了改宗儀式。其間,還發生了幾段浪漫趣事。
盧梭曾受到一名美麗貴婦——德·華倫夫人的接濟,他在她家中住了將近十年。德·華倫夫人成為他情婦的同時,還是他的義母……1743年,在另一位貴婦的幫助下,盧梭成為了當時法國駐威尼斯大使的秘書。兩年後他開始同旅館中的用人黛蕾絲·勒·瓦色同居。兩人一共育有5個孩子,卻一直到盧梭56歲時才得以完婚。
1760年,盧梭迎來了生命中的作品多產期,這一年他出版了小說《新愛洛綺斯》,兩年後,出版了《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這兩本書給他帶來了名氣的同時,也讓他陷入了困境。因為他同時惹怒了新舊兩教,最後不得不離開法國。
之後的幾年裡,盧梭顛沛流離,因休謨曾說過願為他效勞,所以他決定前往英國。在英國生活的最初階段,盧梭非常得志,他整日與休謨見面,但他卻患上了被害妄想症,把休謨當成了要害他的人,這種精神病最終將他逼瘋。
在一些領域內,盧梭的地位非常重要。他在哲學方面的學說主要分為兩部分:神學與政治學。
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他認為在理性與感性中選擇感性,這不是一種進步。在實際中,若是理性與宗教是在一起的,誰也不會拋棄理性選擇感性,但在盧梭所處的時期,理性是與宗教對立的。
在政治學上,盧梭主張自由平等,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堅持社會契約論;反對大私有制及其壓迫,並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制和暴政。
他在自己的名作《社會契約論》中,不斷誇讚民主政治,他認為小國家適合民主制,中等國家適合貴族制,而大國家則適合君主制。書中曾多次提到了斯巴達,每當提到普魯塔克筆下的斯巴達,他都抑制不住讚美之詞。不過,在他的學說中也隱含著對集權主義國家的辯護。他說,主權者的職責便是制定法律,政府以及各種形式的政府部門是主權者與國民之間聯繫的中轉站。他還認為政府部門是一個組織,這個組織也有自己的利益和總意志,並且他們的利益和總意志同社會的利益以及總意志多半是對立的。
盧梭的學說在後來俄國、德國的獨裁統治中也都有所體現。這些學說對未來還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誰也不知道,也沒有人敢猜測。
◎社會契約論(節選)
主權是不可轉讓的,所以,基於同樣的理由,主權也是不可分割的。
意志,要麼是公共的,要麼不是;要麼是人民的共同意志,要麼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在第一種情況下,這種意志一旦宣告出來,就將成為一種主權行為,同時構成法律。在第二種情況下,它只是個別的個體意志,或是一種行政行為,最多也只能是一道命令而已。
不過我們的政治家們卻不能從原則上區別主權,於是轉而從對象上區別:他們將主權區分為強力和意志,區分為立法權和行政權,區分為稅收權、司法權和戰爭權,區分為內政權和外交權。有時候他們將這些混為一談,有時候他們又將它們拆開。主權者被他們弄成一個支離破碎的怪物,就像是他們隨意用幾個人的身體部位拼湊起來的人的樣子。一個有眼睛,一個有手臂,一個有腳,此外再無他物。
傳說日本的幻術家能在眾人面前將一個孩子肢解,然後把他的肢體一一拋上天空,隨後就會在掉下來一個全新、活著的孩子……
這倒很像我們政治家玩的遊戲了,他們使用的,不過是一種江湖幻術,把社會共同體肢解了,然後又隨意地將各個部分拼湊到一起。這樣的錯誤,主要是由於正確的概念沒能形成主權權威,由於僅僅是把主權權威派生出來的東西錯誤地當做主權權威的構成部分。這就好比,人們把宣戰和媾和的行為認做是主權行為一樣。
事實上卻並不是這樣,因為這些行為都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應用,是決定法律狀況的一種個別行為。只要我們將法律這一詞所蘊涵的所有觀念確定下來,就會很顯然地明確這一點。同樣的,在考察其他分類時,我們會發現,每當人們認為自己看出了主權分立時,就要犯錯誤;而那些被人們認做是主權各個部分的權利,都只是從屬於主權而已,並且要永遠以最高的意志為前提,這些權利都只是在執行至高無上的意志……
誠實是智謀的基本條件
作為德國唯心論的奠基者,康德雖然寫了若干關於政治問題的有趣文章,但他在政治上取得的成就遠沒有哲學上重要。
康德生於1724年,家人都是虔誠的新教徒,他先後經歷了「七年戰爭」、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當政的初期,雖然整個社會的大環境是動亂的,但他個人的生活環境卻是平穩而有規律的、學院式的。
1740年,康德進入哥尼斯堡大學學習。最初,他接受的是萊布尼茨的哲學,由伍爾夫派傳授,可是對他產生深刻影響的卻不是萊布尼茨,而是盧梭和休謨。從1746年起,康德去了一個鄉間貴族家庭擔任家庭教師,之後又重返哥尼斯堡大學繼續完成大學學業,取得編外講師資格。1770年,他被任命為邏輯和形上學教授,後升任為哥尼斯堡大學校長,此後一直都沒有離開過哥尼斯堡。
康德的生活十分有規律,每天早上5點起床,然後頭戴睡帽、身穿長袍在書桌前工作到7點,晚上10點準時就寢。每當他去上課時都要換上莊重的外衣,然後下課回家後就立刻穿上他的長袍繼續工作。
每天午餐後他一定要堅持散步。他的生活規律就如同鐘擺一樣準確無誤,無論遇到什麼特殊情況,這種生活規律都不會改變。當地的居民都在他每天下午3點半散步經過時,來核對鐘錶。只有一次,鄰居們沒有準時看到他出現,都為他擔心。當時他沉浸在盧梭的《愛彌兒》中,以至於忘了時間,忘了自己,不過,在數十年間,這是他唯一一次沒有準時出現。
或許正是因為這種有規律的生活方式,康德很少受到疾病的折磨。同時,他還十分健談,是一個非常好交際的人,經常邀請客人與他共進晚餐。
康德早期的著作很少涉及哲學,主要以科學的居多,後期則主要研究哲學。從1781年開始的九年里,康德先後出版了一系列涉及領域廣闊、有獨創性的偉大著作,給當時的哲學思想帶來了一場革命,主要包括《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三大批判」分別探討了認識論、倫理學以及美學,它們的出版標誌著康德哲學體系的完成。
雖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學,他本人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理論。康德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透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掌握的知識雖然不能超越經驗,但與經驗一樣,有一部分知識也是先天的,並非由經驗按歸納方式推斷而來。
此外他也認為經驗必須來自心靈以外。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圍的世界,但永遠無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為知識的產生需要時間、空間與範疇三個要件。他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指出,沒有人可以想像一個存在於沒有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的物體。也就是說,沒有時間與空間,經驗就是不可能的,這兩者先於一切經驗。
倫理學方面,康德認為,一個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並不取決於行為的後果,而是採取該行為的動機。他說:「只有當我們遵守道德法則時,我們才是自由的,因為我們遵守的是我們自己制定的道德準則,而如果只是因為自己想做而做,則沒有自由可言,因為你就成為各種事物的奴隸。」在1785年出版的《道德形上學原理》里,康德記述的倫理體系有很大的歷史意義,他指出,借錢不對,因為如果人人打算借錢,最後就會無錢可借……
康德關於美學的觀點豐富而複雜,晦澀而難解,他主要研究的是美感的問題,即《判斷力批判》中所說的鑑賞判斷問題。康德認為人的美感發生的最主要特徵有兩大點:其一就是它不是知識判斷,而是情感判斷,它不具有知識概念性,只有情感的感受與態度。如「花是美的」,在美感中,並不去追求它是何種花等知識性問題,只有一種覺得對象給人美的愉悅感受,是一種純情感和感性的心理活動,沒有思維概念運動。
最大的幸福原則
功利主義哲學創立者邊沁,同時也是一位法理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改革者。在英國,他還是激進主義者的公認領袖。有意思的是,1748年,邊沁出生在倫敦東城區的一個保守黨律師家庭,直到60歲時,他才成了激進主義者。
從小,邊沁便被視為「神童」,因為他剛學會走路,就開始在父親的書桌旁閱讀卷帙浩繁的英格蘭歷史,而且3歲就開始學習拉丁文。1760年,邊沁開始在牛津大學的女王學院學習,並在1763年和1766年先後取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之後,他還獲得了律師資格,但他很快就厭倦了。
在得到父親的允許和幫助以後,邊沁開始研究法律,最初,邊沁的成績並不顯著,只能說是他一個人的孤軍奮戰而已,直到他投入社會政策和政府的實際工作以後,情況才大為改觀。
在當時的英國,許多犯了小罪的人都可能遭到死刑的審判,這使得陪審員們都覺得判罰太重。因此,邊沁主張,除了對罪大惡極之人能判處死刑外,應該對其他所有的罪犯免予死刑的判決。
邊沁有一個偉大的夢想,那就是建立一種完善、全面的法律體系。他大力鞭笞自然法和普通法,因為在他眼中,英國法律是就事論事,主觀武斷,缺乏理性基礎。自然法與普通法的許多邏輯結構,不過是神話而已。他認為必須藉助徹底的法律改革,才能建設真正理性的法律秩序。但邊沁不僅僅提議了很多法律和社會改革,更闡明了這些法律所基於的潛在的道德原則。
邊沁的全部哲學以「最大幸福原理」和「聯想原理」為基礎,在他最著名的《道德與立法原則導論》中有詳細的闡述。
邊沁的倫理價值判斷是基於一種唯樂主義的功利原則,及這種道德觀點是否能立足於實踐。而他的功利原則就是,「善」最大地增加了幸福的總量,並且引起最少的痛楚;「惡」則反之。而這種快樂和痛楚,邊沁將它們同時定義為在肉體上和精神上的。
基於這種價值判斷,他以功利原則的價值判斷為基石,認為:快樂就是好的,痛苦就是壞的,因為人的行為都趨利避害。因此,任何正確的行動和政治方針都必須做到產生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並且將痛苦縮減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況下可以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這就是著名的「最大的幸福原則」。
他承認觀點和語言的聯合、觀念與觀念的聯合,並想以此原理為精神現象作出決定論的說明。他把「聯想原理」當做心理學的基本原理,提出「效用原則」,即把功利主義看做社會生活的基礎和道德的最高原則。
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對英國的立法和政策影響極大。不過,如果追溯歷史的話,這並不是一種新觀點,邊沁的功勞是把這個學說應用到了各種實際問題的解決上。在他看來,訂立民法應該包含生存、富裕、安全和平等這四個基本原則。邊沁不僅不提倡自由,而且還非常輕蔑人權。他認為,絕對的人權是純粹的胡扯。
邊沁的主要著作有《義務學》《懲罰原理》《政府片論》等,儘管他寫了很多著作,但除了因朋友善意盜竊而發表的之外,他再也沒有發表過任何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