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 · 二

福克納 《八月之光》
拜倫·邦奇記得三年前一個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幹活的幾個工人抬起頭來,看見一個陌生人站在那兒觀望。他們不知道他站在那兒多久了,他看上去像個流浪漢,但仔細看來又不像。他的鞋沾滿塵土,褲子也弄髒了,但褲子卻是嗶嘰料子縫的,褲縫筆挺;襯衣髒了,但原是件白襯衣。他結著一條領帶,一頂還挺新的硬邊草帽歪斜地戴在頭上,面部毫無表情,顯得既傲慢又邪惡。儘管他一身流浪漢的打扮,卻不像個地道的流浪漢;他的神態清楚表明,他無根無基,行蹤靡定,任何城鎮都不是他的家園,沒有一條街、一堵牆、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總是像打旗號似的顯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無根又無基,帶著一種嚴峻而又冷漠的、幾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們後來說的那樣:「他好像剛走了霉運,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懶得去管應該如何爬起來。」他年輕。拜倫瞧他站在那兒,兩眼盯著大汗淋漓、工裝濕透的工人,嘴角叼著根香菸,面部晦暗陰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著避開紙菸冒出的煙氣。過了一會兒,他連手也不抬便將叼在嘴上的紙菸一口吐掉,轉身往工廠辦公室走去;身穿又髒又舊的工裝的工人都帶著困惑不解的憤懣神情望著他的背影。「咱們應該把他推進刨床去,」工頭說,「說不定那會刨掉他臉上那股子神氣。」 拜倫輪流地打量著兩人的面孔,問道:「真的嗎?他們真那麼幹嗎?」 「唔,你總算平生第一次講了真話,」穆尼說,「就是說,講了一半的真話。你要不要我湊近你耳朵對你說出另一半?」 這就是人們在刨木廠最後一次見到他的情形。拜倫現在知道了也記得那輛新車(很快就有一兩塊擋泥板給撞彎了)在城裡漫無目的地不停亂轉,布朗懶洋洋地扶著方向盤,那副吊兒郎當、自鳴得意、無所事事的神氣並不顯得很高明。偶爾克里斯默斯會坐在他旁邊,但不多見。現在他們在幹什麼勾當已經不再是秘密了。年輕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見布朗,多半就能買上威士忌。鎮裡的人等著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著他伸手從雨衣下掏出酒來賣給密探。可是人們還不能斷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與這事有關,不過沒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單槍匹馬地賺錢,即使是搞販私酒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塊兒住在伯頓那兒的小木屋裡。但即便是這些人也不清楚伯頓小姐是不是知道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會告訴她。她是個中年女人,獨自住在那幢大屋子裡。雖然她有生以來一直住在那兒,卻仍然是個陌生人,一位外鄉人,她的先輩是在南北戰爭後的南方重建時期從北方遷來的。她是個北方佬,一個寵愛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鎮上還有人談論她與鎮裡鎮外的黑人之間稀奇古怪的往來關係,儘管現在離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經六十個年頭了——一個從前的奴隸主在廣場上把他們殺了,因為他們支持黑人參加州政府的選舉活動。可是時至今日,往昔的陰影依然籠罩著她和她的住處:一種令人感到陰森可怕的怪異的陰影,雖然她只不過是個女人,只不過是曾經被鎮裡人的先輩頗有理由地(或者他們自認為有理由)憎恨和懼怕過的人的後代。往日的影響至今猶存:雙方都是前輩的後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關係,他們之間還聳立著當初流血犧牲的幽靈,還游弋著往日的憎惡、憤怒和恐懼。 如果曾經有過愛情,無論女人男人都會說,拜倫·邦奇已經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這麼回事:她(指愛情)把他忘了。這個矮小的男人已經滿了三十歲,在這家刨木廠幹了七個年頭,往刨床里餵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獨自在廠里幹活,而別的工人都穿上禮服、系上領帶進城去恣意玩耍,毫無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勞動者的閒暇。 「也許誰去了?」 「兩個名叫喬的人,住在那個方向的某個地方。喬·克里斯默斯和喬·布朗。」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聽得津津有味,安詳極了。他倆的情景像是那種在安息日的下午,穿節日禮服、坐在鄉村農舍前的綠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夥伴的名字也叫喬?」 她注視著他,面孔仍然沉靜,但此刻變得很嚴肅,目光炯炯,全神貫注。「他在和另一個人幹些啥?」 「我說的不是克里斯默斯。」 他不敢抬頭望她。來不及挽救了,他坐在木板堆上,恨不得早把舌頭咬成了兩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