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經譯註 · 卷四

僧伽斯那 《百喻經譯註》
65 五百歡喜丸喻 原典 昔有一婦,荒淫無度,欲情既盛,嫉惡其夫。每思方策,規①欲殘害,種種設計,不得其便。會值其夫聘使鄰國,婦密為計,造毒藥丸,欲用害夫,詐語夫言:「爾今遠使,慮有乏短。今我造作五百歡喜丸②,用為資糧,以送於爾。爾若出國至他境界,飢困之時,乃可取食。」 夫用其言,至他界已,未及食之,於夜暗中,止宿林間,畏懼惡獸,上樹避之,其歡喜丸忘置樹下。即以其夜,值五百偷賊盜彼國王五百匹馬並及寶物,來至樹下。由其逃突,盡皆饑渴,於其樹下見歡喜丸,諸賊取已,各食一丸。藥毒氣盛,五百群賊一時俱死。時樹上人至天明已,見此群賊死在樹下,詐以刀箭斫射死屍,收其鞍馬並及財寶,驅向彼國。 時彼國王多將人眾案跡來逐,會於中路值於彼王。彼王問言:「爾是何人?何處得馬?」其人答言:「我是某國人,而於道路值此群賊,共相斫射。五百群賊今皆一處死在樹下,由是之故我得此馬及以珍寶來投王國。若不見信,可遣往看賊之瘡痍殺害處所。」王時即遣親信往看,果如其言。王時欣然,嘆未曾有。既還國已,厚加爵賞,大賜珍寶,封以聚落。彼王舊臣咸生嫉妒,而白王言:「彼是遠人,未可服信。如何卒爾寵遇過厚,至於爵賞逾越舊臣?」遠人聞已,而作是言:「誰有勇健,能共我試,請於平原校其技能。」舊人愕然,無敢敵者。 後時彼國大曠野中有惡獅子,截道殺人,斷絕王路。時彼舊臣詳共議之:「彼遠人者,自謂勇健無能敵者,今復若能殺彼獅子,為國除害,真為奇特。」作是議已,便白於王。王聞是已,給賜刀杖,尋即遣之。爾時遠人既受敕已,堅強其意,向獅子所。獅子見之,奮激鳴吼,騰躍而前。遠人驚怖,即便上樹。獅子張口,仰頭向樹。其人怖急,失所捉刀,值獅子口,獅子尋死。爾時遠人歡喜踴躍,來白於王。王倍寵遇。時彼國人率爾敬服,咸皆讚嘆。 其婦人歡喜丸者,喻不淨施;王遣使者,喻善知識;至他國者,喻於諸天;殺群賊者,喻得須陀洹,強斷五欲並諸煩惱;遇彼國王者,喻遭值聖賢;國舊人等生嫉妒者,喻諸外道見有智者能斷煩惱及以五欲,便生誹謗,言無此事;遠人激厲而言舊臣無能與我共為敵者,喻於外道無敢抗衡;殺獅子者,喻破惡魔;既斷煩惱,又伏惡魔,便得無著道果封賞;每常怖怯者,喻能以弱而制於強;其施初時雖無淨心,然彼其施,遇善知識便獲勝報;不淨之施猶尚如此,況復善心歡喜布施?是故應當於福田所勤心修施。 注釋 ①規,宋、元、明三藏俱作「頻」。規,謀也。 ②歡喜丸:梵文,一種餅,用酥、面、蜜、姜、胡椒、蓽菱、葡萄、胡桃、石榴、桵子和合而成。 譯文 從前有個女人,荒淫無度,欲情既已煽旺了,就嫉惡起自己的丈夫來。時時想著辦法,計謀著要殘害他,設了種種計策,卻得不到下手的機會。恰遇上丈夫受聘出使鄰國,女人設法偷做了毒藥丸,欲用來害死丈夫,騙說道:「如今你要遠行了,恐怕有吃不上東西的時候,我做了五百個歡喜丸,用作路上的乾糧,就拿這送你吧!你若是出國進了人家的地界,餓了,就可以取出來吃。」 丈夫聽了她的話,出了國界,還沒來得及吃掉,夜暗下來了,便停在林間,準備住一宿。因為畏懼惡獸,就上樹去避,歡喜丸便忘記放在樹下。就在這一夜,五百盜賊偷了國王五百匹馬及諸多寶物,來到了樹下。逃遁的緣故,都饑渴極了,見樹下有歡喜丸,眾賊拿了,各人吃下一丸去。藥的毒力旺盛,五百個賊一時都死了。至天明,樹上人見群賊死在樹下,就以刀箭斫射死屍,偽裝了一個場面,收領了鞍馬和財寶,向國城驅趕而去。 這時國王帶了一群人馬循跡逐來,恰好在中途遇上了。那國王問道:「你是什麼人?哪裡得的馬?」這人答道:「我是某國人,在路上碰到這群賊,就與他們斫射起來。五百個賊如今都在樹下同在一處死了,這才得了馬和珍寶來投大王的都城。如若不信,可派人去查看殺賊的地方,滿目瘡痍呢!」國王即派親信前去,果如其言。國王興奮異常,嘆說不曾有、不曾有。回到都城,便厚封爵位,重加賞賜,劃了領地與他。國王的舊臣都生了嫉妒之情,進言道:「他是外方人,不可深信。對他的寵遇怎麼一下子這樣豐厚,封爵加賞竟然超過了舊臣?」外方人聽聞了,說:「誰有勇氣健力,敢與我比試一下,請到平曠之處較量一番。」舊臣愕然,沒人敢站出來。 後來這國的曠野之中有隻兇猛的獅子,截道殺人,斷絕了通路。那些舊臣就細細商議起來:「這外方人,自稱勇健無敵,如今若是又能殺了那隻獅子,為國除害,倒真是非凡的人了。」議罷,便去說給國王聽。國王旋即賜給刀杖,派他去了。外方人受了命,硬是鼓起勇氣,向獅子那兒行去。獅子見了,奮激鳴吼,騰躍而前。外方人驚怖萬分,轉身爬上樹去。獅子仰頭張口,盯著樹上。這人慌亂急促之中,落了手中捉著的刀,恰好掉進獅子口中,獅子頃刻間死了。當時外方人大喜過望,急急地來對國王講。國王倍加寵遇,國中人民頓時都敬服,讚嘆不已。 那女人的歡喜丸,譬喻以妄心求福報而行的不淨施;國王派他做使者,譬喻導引人入正道的善知識;到得另一國,譬喻進入諸天;殺了群賊,譬喻得須陀洹道,堅定地斷除了五欲及種種煩惱;遇上那位國王,譬喻遭逢聖賢;國中產生嫉妒的舊臣,譬喻諸外道見有智者斷滅了煩惱及五欲,便進行誹謗,說沒有這等事;外方人激勵地說舊臣沒人能是他的對手,譬喻外道無人敢抗衡;殺死獅子,譬喻破除惡魔;既斷滅了煩惱,又降伏了惡魔,便得到無執著於事物之念的阿羅漢道果的封賞;常常驚怖退卻,譬喻能以弱制強;那布施初先雖不存什麼淨心,然而,其布施時逢遇善知識便獲得了殊勝的果報;不淨施尚且如此,何況又是善心歡喜地行布施呢?所以應當在可以生長出果報來的福田上勤心修行布施。 66 口誦乘船法而不解用喻 原典 昔有大長者子,共諸商人入海采寶。此長者子善誦入海捉船方法,若入海水漩洑、洄流、磯激之處,當如是捉、如是正、如是住。語眾人言:「入海方法,我悉知之。」眾人聞已,深信其語。既至海中,未經幾時,船師遇病,忽然便死。時長者子即便代處,至洄洑駛流之中,唱言:「當如是捉、如是正。」船盤迴旋轉,不能前進至於寶所,舉船商人沒水而死。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少習禪法、安般數息①及不淨觀,雖誦其文,不解其義,種種方法,實無所曉,自言善解,妄授禪法,使前人迷亂失心,倒錯法相,終年累歲,空無所獲,如彼愚人,使他沒海。 注釋 ①安般數息:安般,梵文Ānāpāna,或譯安那般那,安是呼出氣息,般是吸入氣息,一心點數那氣息,勿令忘失,就叫作數息觀。 譯文 曾有一位長者的兒子與一幫商人入海去采寶。這位長者的兒子對入海駕船的方法可琅琅上口,譬如到了大海的漩渦、洄流、礁磯激濺之處,應當這樣把、這樣整、這樣停之類。他對大家說:「入海方法,我全知道。」眾人聽了,完全相信他的話。到得海中,沒過多時,船師得了病,忽然之間,死去了。長者的兒子就接替了他,航至漩洄的急流之中,大叫著:「應這樣把、這樣整。」船盤迴旋轉,不能前進到寶渚去,沒多久全船商人都沒水而死。 世人也是這樣,稍微修習了一下禪法、安般數息觀和不淨觀,雖是記誦住了文辭,卻不通其中的意思,也不了解修行的種種方法,妄自張揚說已深透地理解了,便胡亂傳授禪法,使得一意精進的人迷亂了,失了自性清淨心,顛倒錯亂了諸法的殊別之相,經年累月都毫無收穫,就像那位愚人,使得他人沒于海中。 67 夫婦食餅共為要喻 原典 昔有夫婦,有三番餅。夫婦共分,各食一餅,餘一番在,共作要①言:「若有語者,要不與餅。」既作要已,為一餅故,各不敢語。須臾有賊入家偷盜,取其財物。一切所有,盡畢賊手。夫婦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語。賊見不語,即其夫前,侵略其婦。其夫眼見,亦復不語。婦便喚賊,語其夫言:「云何痴人,為一餅故,見賊不喚?」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餅,不復與爾。」世人聞之,無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為小名利故,詐現靜默,為虛假煩惱種種惡賊之所侵略,喪其善法,墜墮三塗,都不怖畏求出世道,方於五欲耽著嬉戲,雖遭大苦,不以為患,如彼愚人,等無有異。 注釋 ①要:約。 譯文 曾有一對夫婦,家有三塊餅。兩人各吃了一塊,剩下一塊,兩人約定道:「若是誰說話了,定是不給他這塊餅了。」之後,為了這一塊餅的緣故,各各不敢言語。過了一會兒,有賊入室來偷取財物,家中所有,盡入了賊手。夫婦兩人因為先前有約定,眼看著,不語。賊見他們一言不發,就在其丈夫的面前侵辱起他的妻子來。丈夫親眼見了,也依然不說。妻子便大喊有賊,對丈夫叫道:「你這愚痴的人,怎麼為了一塊餅,眼看著賊這般也不喊?」丈夫拍手笑道:「咄!蠢婢子,我得定了餅,你沒份了。」世人聽了此事,無不嗤笑。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為了小名利的緣故,硬是裝出靜默的樣子來,卻受著虛假引致的煩惱,這種種惡賊的侵侮,喪失了善法,墜墮於三塗,都毫不怖畏。也不去覓求出離生死的正道,一意在五欲中耽著嬉戲,雖是遭了大苦報,也不以為禍患。就如那個為餅失財的愚人,沒有什麼差別。 68 共相怨害喻 原典 昔有一人,共他相嗔,愁憂不樂。有人問言:「汝今何故愁悴如是?」即答之言:「有人毀我,力不能報。不知何方可得報之,是以愁耳。」有人語言:「唯有毗陀羅咒①可以害彼,但有一患,未及害彼,反自害己。」其人聞已,便大歡喜:「願但教我,雖當自害,要望傷彼。」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為嗔恚故,欲求毗陀羅咒用惱於彼,竟未害他,先為嗔恚反自惱害,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如彼愚人,等無差別。 注釋 ①毗陀羅咒:毗陀羅,梵文Vetāla,意為起屍鬼。先覓求一個全身死人,用咒語讓他站起來,將刀放在他手中,叫他去殺人。要先辦好一隻羊、一棵芭蕉樹。若是殺不了那個人的話,便回過來殺這羊、這樹。否則的話,就回過來殺作咒術的人。 譯文 曾有一人,與他人結了怨,愁憂不樂。有人問道:「你什麼事兒這麼愁苦憔悴?」他隨即答道:「有人毀謗我,我無力還擊。不知有什麼方法可以報復他,就愁成這個樣子了。」這人說道:「只有毗陀羅咒可以害他,但有一個過患,還來不及害他,卻反而先害了自己。」他聽罷,便大歡喜:「希望教會我。雖是要害及自身,只要能損害他,就行。」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出於怨恨的緣故,想覓求毗陀羅咒來害別人,終竟還沒有害成,先被這怨恨害了自己,墮於地獄、畜生、餓鬼之塗中。就如那個害人反先害己的愚人,沒有什麼差別。 源流 《經律異相》卷四十四引《譬喻經》:昔有一人於市賣毗耶鬼。欲買鬼者問索幾許。鬼主言:「二百兩金。」曰:「此鬼有何奇異,乃索爾所金耶?」曰:「此鬼甚巧,無物不為,計一日作,當百人。唯有一病,宜先防護之。」問:「為何等病?」曰:「此鬼欲使作時,晝夜使之,莫令停息。若無作者,便還害主。」主人顧金將歸,令作田種,作田種竟,便使木作,木作竟,復使治地,作屋,舂磨,炊爨,初不寧息。數年之中,乃致大富。主人有事,當行作客,忘不處分。而鬼復欲作,無有次第,取主人兒內釜中,燃火煮之。比主人還,子以爛熟。傷切懊惱,知復何言。(《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二三一至二三二頁) 《佛說四十二章經》:佛言,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污天,還污己身,逆風坌人,塵不污彼,還坌於身。(《大正藏》第十七冊第七二二頁) 69 效其祖先急速食喻 原典 昔有一人從北天竺至南天竺,住止既久,即聘其女共為夫婦。時婦為夫造設飲食,夫得急吞不避其熱。婦時怪之,語其夫言:「此中無賊劫奪人者,有何急事,匆匆乃爾,不安徐食?」夫答婦言:「有好密事,不得語汝。」婦聞其言,謂有異法,殷勤問之。良久,乃答:「我祖父已來,法常速食,我今效之,是故疾耳。」 世間凡夫亦復如是,不達正理,不知善惡,作諸邪行,不以為恥,而雲我祖父已來作如是法,至死受行,終不舍離,如彼愚人,習其速食,以為好法。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從北天竺到南天竺去,住得久了,就娶了那兒的女人做妻子。妻子給他準備了飯菜,他到手便急急地吞了下去,一點也不顧及它有多燙。妻子奇怪了,說:「這兒又沒有強盜來搶,有什麼要緊事,這般急匆匆地,不慢悠悠地細嚼徐咽?」他答道:「這裡有秘密,不能告訴你。」妻子聽了這話,以為有什麼奇異的法術,便纏著問。良久,他方才答道:「自我祖父以來,常是速咽急吞,我如今是仿效他們,就這麼快了。」 世間的凡夫也是這樣,不通達正理,不明曉善惡,做出種種邪行來,不以為恥,卻說自我祖父以來已是這樣的做法,便至死都依循著做下去,毫不舍離,就像那個愚人,效習著急吞速咽,以為是好的吃法。 解說 傳統自是有好壞的,不可一概依循不違。 70 嘗庵婆羅果喻 原典 昔有一長者遣人持錢至他園中買庵婆羅果①而欲食之,而敕之曰:「好甜美者,汝當買來。」即便持錢往買其果。果主言:「我此樹果悉皆美好,無一惡者。汝咽一果,足以知之。」買果者言:「我今當一一嘗之,然後當取。若但嘗一,何以可知?」尋即取果一一皆嘗,持來歸家。長者見已,惡而不食,便一切都棄。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聞持戒施得大富樂,身當安隱,無有諸患,不肯信之,而作是言:「布施得福,我自得時,然後可信。」目睹現世貴賤貧窮皆是先業所獲果報,不知推一以求因果,方懷不信,須己自經。一旦命終,財物喪失,如彼嘗果,一切都棄。 注釋 ①庵婆羅果:梵文Āmra,即杧果。花多而結子甚少,有兩個品種,小的一種生時青色熟時轉黃,大的卻始終是青色。 譯文 曾有一位長者,想吃庵婆羅果,便派人拿了錢到他人果園中去買,吩咐道:「很甜美的,你就買來。」他就拿錢去買果了。果園主說:「我這樹的果都很好,沒有一個壞的。你嘗一個,就知道了。」買果人說:「我要一個一個都嘗了,才買。若是只嘗了一個,怎知好壞呢?」隨即取果一一嘗了,拿回家來。長者見了,覺得厭惡,便都扔了。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聽說受持戒律、進行布施可以得到大富極樂,身體會覺得安穩怡愜,沒有煩悶狂躁之類的毛病,世人不肯相信,說:「布施得福,我真的得了,然後才可相信。」放眼望去,現世的貴賤貧富,都是先世業行所獲的果報,卻不知推一想十,以果求因,總懷著不信的心理,需自己親身經歷了方信。一旦命終了,就喪失了一切財物,如那個愚人,將果一一嘗了,只好把一切的果都丟棄了。 解說 實踐是非常必要且有效的,然而絕對的實踐主義不僅時時碰壁,而且不可能做到。也可參見本書《引言》,佛對梵志「若未泥洹,云何得知泥洹常樂?」的回答。 71 為二婦故喪其兩目喻 原典 昔有一人,聘取二婦,若近其一,為一所嗔,不能裁斷,便在二婦中間正身仰臥。值天大雨,屋舍淋漏,水土俱下,墮其眼中。以先有要,不敢起避,遂令二目俱失其明。 世間凡夫亦復如是,親近邪友,習行非法,造作結業,墮三惡道,長處生死,喪其慧眼,如彼愚夫,為二婦故,二眼俱失。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娶了兩位妻子,若是親近其中的一位,另一位就生氣了,決斷不下,便在兩位妻子中間直端端地仰臥著。正值天下大雨,屋舍淋漏,水土俱下,墮落在他的眼中。因先有約定,不敢起身躲避,便使得雙目都失明了。 世間的凡夫也是這樣,親近壞朋友,習行非法的事,迷惑了身心,造作出惡業,墮於三惡道中,長處生死輪迴,喪失掉慧眼,就好像那個愚人,為了兩個妻子的緣故,使雙目都失明了。 源流 《經律異相》卷四十四引《十卷譬喻經》卷三:昔有一人作兩業,有二婦。適詣小婦,小婦語言:「我年少,婿年老,我不樂住,可往大婦處作居。」其婿拔去白髮。適至大婦處,大婦語言:「我年老,頭已白。婿頭黑,宜去。」於是拔黑作白,如是不止,頭遂禿盡。二婦惡之,便各捨去,坐愁致死。過去世時,作寺中狗。水東一寺,水西一寺。聞犍捶鳴,狗便往得食。後日兩寺同時鳴磬,狗浮水欲渡,適欲至西,復恐東寺食好;向東,復恐西寺食好。如是猶豫,溺死水中。(《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二三一頁) 72 唵米決口喻 原典 昔有一人至婦家舍,見其搗米,便往其所偷米唵之。婦來見夫,欲共其語,滿口中米,都不應和,羞其婦故,不肯棄之,是以不語。婦怪不語,以手摸看,謂其口腫,語其父言:「我夫始來,卒得口腫,都不能語。」其父即便喚醫治之。時醫言曰:「此病最重,以刀決之,可得差耳。」即便以刀決破其口,米從中出,其事彰露。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作諸惡行,犯於淨戒,覆藏其過,不肯發露,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如彼愚人,以小羞故,不肯吐米,以刀決口,乃顯其過。 譯文 曾有一人到丈母娘家去,見她在家搗米,就去那兒偷了一把米含在嘴裡。妻子來見丈夫,想跟他說話,而他滿口含著米,唔唔地不應答,因為在妻子面前怕難為情,不肯吐棄出來,也就不說話了。妻子見他不說話,奇怪了,抬手摸看,以為他口腫了,便對父親說:「我丈夫剛來,忽然患了口腫,都不能說話了。」她父親隨即叫來醫生替他治療。醫生說:「這病極重,開了刀,方可治好。」就用刀決破了他的口,米從中瀉了出來,事情敗露了。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做了種種惡行,毀犯了清淨的戒律,就把過錯覆藏起來,不肯發露,墮入於地獄、畜生、餓鬼這類惡道中。就好比那個愚人,出於小小的難為情,不肯吐出米來,以刀決口,方顯露出他的過失來。 73 詐言馬死喻 原典 昔有一人騎一黑馬入陣擊賊,以其怖故,不能戰鬥,便以血污塗其面目,詐現死相,臥死人中。其所乘馬為他所奪,軍眾既去,便欲還家,即截他人白馬尾來。既到舍已,有人問言:「汝所乘馬今為所在?何以不乘?」答言:「我馬已死,遂持尾來。」傍人語言:「汝馬本黑,尾何以白?」默然無對,為人所笑。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自言善好,修行慈心,不食酒肉,然殺害眾生,加諸楚毒,妄自稱善,無惡不造,如彼愚人,詐言馬死。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騎著一匹黑馬入陣與敵作戰,由於恐懼害怕,不敢戰鬥了,便用血污塗在面孔上,裝出死的模樣來,臥在死人中間。所騎的馬便被別人奪走了,軍隊離去後,便想回家,就截了人家的白馬尾回來。到了家,有人問他:「你騎的那匹馬如今在哪裡?為何不騎呢?」他答道:「我的馬已死了,就拿了尾巴回來。」旁人說道:「你的馬原本是黑的,尾巴怎麼是白的呢?」他默然無答,遭到眾人的嗤笑。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說自己積善行好,修行慈心,不食酒肉,然而卻殺害眾生,鞭捶棒打,虛妄地自稱行善,其實無惡不作,就像那個愚人,騙說馬死了。 74 出家凡夫貪利養喻 原典 昔有國王,設於教法:諸有婆羅門等在我國內製抑①洗淨,不洗淨者,驅令策使種種苦役。有婆羅門空捉澡罐,詐言洗淨。人為著水,即便瀉棄,便作是言:「我不洗淨,王自洗之!」為王意故,用避王役,妄言洗淨,實不洗之。 出家凡夫亦復如是,剃頭染衣②,內實毀禁;詐現持戒,望求利養,復避王役;外似沙門,內實虛欺,如捉空瓶,但有外相。 注釋 ①制抑:制,束縛;抑,壓;意為必須。 ②染衣:僧衣,以木蘭等色染之,故名染衣。古印度平民一般身著白衣。 譯文 從前有位國王,設立了一條教法:凡是婆羅門等教徒居住在我國內必須將身體洗淨,若不洗淨,則驅使他做種種苦役。有位婆羅門空提著澡罐,謊說洗淨了。別人替他注了水,他隨即就瀉棄掉,說:「我不洗淨,國王自己洗身去吧!」迫於國王的命令,為了避開苦役,就妄說洗淨了,其實並沒有洗。 出家的凡夫也是如此,剃了頭,穿了緇衣,內心其實毀了禁戒;裝出持戒的樣子來,企望得到利養,又避去國王的勞役。外形雖似沙門,內心其實充滿了虛假和欺騙,就如提著空瓶一樣,只有外相而已。 75 駝瓮俱失喻 原典 昔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駱駝入頭瓮中食谷,後不得出。既不得出,以為憂惱。有一老人來語之言:「汝莫愁也!我教汝出,汝用我語,必得速出。汝當斬頭,自得出之。」即用其語,以刀斬頭。既復殺駝,而復破瓮,如此之人,世間所笑。 凡夫愚人亦復如是,悕心菩提,志求三乘,宜持禁戒,防護諸惡,然為五欲,毀破淨戒。既犯禁已,舍離三乘,縱心極意,無惡不造。乘及淨戒,二俱捐舍,如彼愚人,駝瓮俱失。 譯文 從前有個人,先是在瓮中盛了穀子。駱駝伸頭進瓮中吃穀子,過後伸不出來了。如此,這人很是憂惱。有一位老人來對他說:「你不要愁啊!我教你怎樣弄出來,你聽我的話,必定能快快弄出。你應斬掉它的頭,自然可出來了。」就採用了他的話,以刀斬頭。既殺了駱駝,又破了瓮,如此愚人,世間所笑。 凡夫愚人也是這樣,一意嚮往正覺,志在求得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果,那麼,就應該受持禁戒,防止種種惡行,然而為了財、色、名、食、睡這五欲的享受,毀破了淨戒。既犯了戒,又舍離三乘,縱心極意,無惡不作。三乘和淨戒,兩樣都喪失了,如那個愚人一樣,駱駝和瓮都失掉了。 76 田夫思王女喻 原典 昔有田夫,遊行城邑,見國王女顏貌端正,世所希有,晝夜想念,情不能已。思與交通,無由可遂,顏色瘀黃,即成重病。諸所親里便問其人何故如是,答親里言:「我昨見王女,顏貌端正,思與交通,不能得故,是以病耳。我若不得,必死無疑。」諸親語言:「我當為汝作好方便,使汝得之,勿得愁也。」後日見之,便語之言:「我等為汝便為是得,唯王女不欲。」田夫聞之,欣然而笑,謂呼必得。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不別時節春、夏、秋、冬,便於冬時擲種土中,望得果實,徒喪其功,空無所獲,芽、莖、枝、葉一切都失。世間愚人修習少福,謂為具足,便謂菩提已可證得,如彼田夫悕望王女。 譯文 曾有一個農夫,至京城遊玩,見國王的女兒顏貌端正,世所稀有,便晝夜想念,情不能已。渴望與她接近,又沒有路徑可以達到,便思念得面色瘀黃,遂即成了重病。親友鄰里便問他為什麼會這樣,他答道:「我往日見及國王的女兒,顏貌端正,渴想著與她接近,不能辦到的緣故,這就病了。我若是得不到,必死無疑。」親友說道:「我們會替你想好辦法的,讓你得到她,先不要愁呵!」大家日後見了他,對他說:「我們為你想的辦法以為是可以得到的,只是公主不肯。」田夫聽了,欣然而笑,高呼著必可得到的,必可得到的。 世上的愚人也是這樣,不分別春、夏、秋、冬的時節,便在冬天將種子擲撒土中,祈望得到果實,卻是白白浪費功夫,一無所獲,芽、莖、枝、葉之類都不會有。世間的愚人修習了一點點福業,便以為圓滿具足了,菩提道果已可證得,就像那位渴望得到公主的田夫一樣。 77 構驢乳喻 原典 昔邊國人不識於驢,聞他說言驢乳甚美,都無識者。爾時諸人得一父驢,欲構其乳,爭共捉之。其中有捉頭者,有捉耳者,有捉尾者,有捉腳者,復有捉器者,各欲先得,於前飲之。中捉驢根,謂呼是乳,即便構之,望得其乳。眾人疲厭,都無所得。徒自勞苦,空無所獲,為一切世人之所嗤笑。 外道凡夫亦復如是,聞說於道,不應求處,妄生想念,起種種邪見。裸形自餓,投岩赴火,以是邪見,墮於惡道,如彼愚人妄求於乳。 譯文 從前,邊遠國家的人不認得驢,聽說驢乳甚美,也都沒有嘗到過。當時一些人得了一頭公驢,想捋擠它的乳來嘗嘗,便爭著將它捉住。其中有捉頭的,有捉耳的,有捉尾的,有捉腳的,又有捉生殖器的,各人都想先得,就上前去,吮吸了一番。其中有捉住驢鞭的,叫道,啊哈!這是乳了,隨即捋擠起來,祈望得到乳汁。眾人一無所得,疲厭了。徒然地勞苦了一番,毫無結果,遭到世人的嗤笑。 外道凡夫也是這樣,耳聞了修道的方法,卻不知道怎樣實行,在不應修求的地方,妄生出迷念來,形成種種邪見。於是裸露身體,自忍飢餓,投身懸崖,赴於火中,以為可以得道,由於這種邪見,便墮落於三惡道之中,如那些在公驢身上妄求乳汁的愚人一樣。 源流 《大智度論》卷二十三:所求不以道,不識事緣,如角求乳,無明覆故。(《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二三二頁) 78 與兒期早行喻 原典 昔有一人夜語兒言:「明當共汝至彼聚落,有所取索。」兒聞其語已,至明清旦,竟不問父,獨往詣彼。既至彼已,身體疲極,空無所獲,又不得食,饑渴欲死。尋復回還,來見其父。父見子來,深責之言:「汝大愚痴,無有智慧,何不待我?空自往來,徒受其苦,為一切世人之所嗤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設得出家,即剃鬚發,服三法衣①,不求明師諮受道法,失諸禪定道品功德,沙門妙果一切都失。如彼愚人虛作往返,徒自疲勞,形似沙門,實無所得。 注釋 ①三法衣:一是僧伽胝,梵文,系三衣中最大的,所以稱為大衣。此衣由許多布條縫合而成,所以又稱雜碎衣、復衣。凡入王宮、乞食、說法時,須穿僧伽胝。二是郁多羅僧,梵文,系上衣,由七條布製成,所以又稱七條衣。三是安陀會,梵文Artanvāsaka,系下衣或內衣,又稱五條衣。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夜中對兒子說:「明日與你一道到那村落去,有些東西想去索取。」兒子聽了,至次日清晨,竟不問父親索取什麼,獨自直奔那兒去了。到了那地方,身體疲憊極了,卻一無所獲,又吃不著東西,饑渴得要命。隨即又往回跑,來見父親。父親見兒子回來,訓責道:「你這愚痴的人,沒有智慧,為何不等等我?空空地來回跑,白白地受飢苦,被眾人嗤笑!」 凡夫俗子也是這樣,倘若得以出家,就剃除鬚髮,穿上三類法衣,卻不向明師諮詢道法,失掉了種種禪定道品的功德,沙門應有的妙果都失掉了。就如那個愚人一樣,空佬佬來回跑,徒然受疲勞,外形雖似沙門,其實一無所得。 79 為王負杌喻 原典 昔有一王,欲入無憂園中歡娛受樂,敕一臣言:「汝捉一杌,持至彼園,我用坐息。」時彼使人羞不肯捉,而白王言:「我不能捉,我願擔之。」時王便以三十六杌置其背上,驅使擔之,至於園中。如是愚人,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若見女人一發在地,自言持戒,不肯捉之。後為煩惱所惑,三十六物①發毛、爪齒、屎尿不淨,不以為丑,三十六物一時都捉,不生慚愧,至死不舍,如彼愚人擔負於杌。 注釋 ①三十六物:外相十二,發毛、爪齒、屎尿之類;身器十二,皮血之類;內含十二,赤痰、白痰之類。 譯文 從前有一位國王,想入無憂園中歡娛嬉樂,吩咐一個臣子道:「你拿一張矮凳子來,放到園中去,我好用作休息。」當時那人羞於拿著一張凳子,便對國王說:「我不能拿,我願背著。」國王便把三十六張凳子放在他背上,叫他擔負到園中去。這樣的愚人,遭世人嗤笑。 凡夫俗子也是這樣,若是見到女人的一根頭髮在地上,便說自己持著禁戒呢,不肯去撿。後來受到煩惱的迷惑,三十六種不淨之物如發毛、爪齒、屎尿之類無一不拿,不覺得什麼骯髒,也沒有什麼慚愧,至死都不肯捨棄,就像那個背著凳子的愚人一樣。 80 倒灌喻 原典 昔有一人,患下部病。醫言:「當須倒灌,乃可瘥耳。」便集灌具,欲以灌之。醫未至頃,便取服之。腹脹欲死,不能自勝。醫既來至,怪其所以,即便問之:「何故如是?」即答醫言:「向時灌藥,我取服之,是故欲死。」醫聞是語,深責之言:「汝大愚人,不解方便。」即更①以余藥服之,方得吐下,爾乃得瘥。如是愚人,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欲修學禪觀種種方法,應觀不淨,反觀數息,應數息者,反觀六界②。顛倒上下,無有根本,徒喪身命,為其所困。不諮良師,顛倒禪法,如彼愚人,飲服不淨。 注釋 ①「更」,《麗藏》作「便」,今據宋、元、明三藏改。 ②六界:又叫六大,地(骨肉)、水(血)、火(暖熱)、風(呼吸)、空(耳鼻之孔空)、識(苦、樂)這六大假合起來,構成身體。 譯文 曾有一個人腹部患病了。醫生說:「需灌一下腸,才會好。」便去把各種灌具拿攏來,準備給他洗腸。醫生離去的那會兒,這人取藥吃了下去,結果腹脹得要命,無法忍受。醫生回來一見,奇怪了,就問:「為什麼會這樣?」他答道:「剛才的灌藥,我吃下去了,所以難受得要死。」醫生聽罷,狠狠責備道:「你這大愚人,不懂用法,從肛門灌的,哪是口服的!」隨即又用另外的藥給他吃了下去,方才吐了出來,病才好。這樣的愚人,遭世人的嗤笑。 凡夫俗子也是這樣,想修學禪觀的種種方法,應觀不淨的,反而觀數息,應觀數息的,反而觀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的不淨和假合。這樣顛倒了上下,不了解其中的根本意義,就白白地把生命的大好時光無謂地耗費掉了,到頭來還要被它困擾住。不諮詢良師,顛倒了禪法,盲修瞎練,就像那個愚人飲服灌藥一樣。 81 為熊所齧喻 原典 昔有父子與伴共行。其子入林為熊所齧,爪壞身體,困急出林,還至伴邊。父見其子身體傷壞,怪問之言:「汝今何故被此瘡害?」子報父言:「有一種物,身毛耽毿①,來毀害我。」父執弓箭,往到林間,見一仙人,毛髮深長,便欲射之。傍人語言:「何故射之?此人無害,當治有過。」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為彼雖著法服無道行者之所罵辱,而濫害良善有德之人,喻如彼父,熊傷其子,而枉加神仙。 注釋 ①耽毿:毛極長貌。 譯文 曾有父子倆與夥伴同行。兒子入林,被熊咬了,抓傷了身體,急忽忽逃出森林來,回到夥伴們身邊。父親見兒子身體受了傷,驚訝地問:「你怎麼會遭受這種傷害?」兒子告訴父親:「有一種東西,身上的毛長長的,來毀害我。」父親便執取弓箭,到林間去,見及一位仙人,毛髮長長的,便挽弓欲射。旁人說道:「為何射他呢?這人從不傷害任何眾生,應該去懲治那傷人的。」 世上的蠢人也是這樣,受了那雖身著法服而沒有道行的人的辱罵,便去濫害善良而有德行的人。就好比那位父親,熊咬傷了他的兒子,而去隨意加害於仙人。 82 比種田喻 原典 昔有野人,來至田裡,見好麥苗,生長郁茂,問麥主言:「云何能令是麥茂好?」其主答言:「平治其地,兼加糞水,故得如是。」彼人即便依法用之,即以水糞調和其田,下種於地。畏其自腳蹋地令堅其麥不生,我當坐一床上使人輿之於上散種,爾乃好耳。即使四人,人擎一腳至田散種。地堅愈甚,為人嗤笑。恐己二足,更增八足。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既修戒田,善芽將生,應當師諮受行教誡,令法芽生,而反違犯,多作諸惡,便使戒芽不生,喻如彼人畏其二足,倒加其八。 譯文 從前有位農夫,來到一塊田邊,只見一片好麥苗,生長郁茂,便問主人道:「怎麼能使這麥子長勢旺盛?」主人答道:「把地整治得平平松松,又施上糞水,就這樣旺了。」這人就依照著方法來用,將糞水均勻地施在田裡,要撒下種子,卻怕自己的腳蹋在田地里會使它堅硬,而使麥子長不出來,想著,我應坐在坐床上,叫人抬著,我在上面撒種,這才好呢。就讓四個人每人擎起坐床的一腳,到田裡撒種去。地踩得更板實了,為人嗤笑。怕自己兩足把地踩實了,更添上八足以防止堅硬。 凡夫俗子也是這樣,既修行了禁戒這塊田地,善芽即將萌生,應當諮詢良師,以便受行他的教誡,讓法芽生長旺盛,卻反而違犯了禁戒,多做了許多惡行,使得戒芽無法生長。就如那人怕自己的兩隻腳會把地踩硬,反倒添了八隻。 83 獼猴喻 原典 昔有一獼猴,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兒。 凡夫愚人亦復如是,先所嗔人,代謝不停,滅在過去。乃於相續後生之法,謂是前者,妄生嗔念,毒恚彌深,如彼痴猴,為大人所打,反嗔小兒。 譯文 曾有一頭獼猴,被大人打了,沒有辦法,反而把怨氣出在小兒身上。 凡夫愚人也是這樣,先前所嗔怨的人,歲月更迭不停之中,已在過去死了。對於相續後生者,以為是前人的延伸,就憑空生出嗔怒之念來,惡毒的憤恚之氣轉而愈加深濃了,就像那隻痴猴,被大人打了,反而泄怒在小兒身上。 84 月蝕打狗喻 原典 昔阿修羅①王見日月明淨,以手障之。無智常人,狗無罪咎,橫加於惡。 凡夫亦爾,貪嗔愚痴,橫苦其身,臥棘刺上,五熱炙身②,如彼月蝕,枉橫打狗。 注釋 ①阿修羅:六道之一、八部眾之一、十界之一。印度最古諸神之一,系屬戰鬥一類之鬼神,經常被視為惡神,而與帝釋天爭鬥不休,致出現修羅場、修羅戰等名詞。 ②五熱炙身:古印度外道苦行之一。即曝曬於烈日之下,而於身體四方燃火之苦行。行此苦行之外道,即稱五熱炙身外道。 譯文 從前阿修羅王見日月明淨,就伸手將它遮障住,於是日月就蝕了。無知的人以為是天狗把月吃了去,出於直覺的反應,就逐狗而打,其實狗沒有罪咎,是人把惡橫加在它身上。 凡夫也是這樣,貪慾、嗔恚、愚痴,卻讓自己的身體平白地受苦行的折磨,臥在荊棘的刺上,身體用火來烤,就好像月亮蝕了,平白無故地打狗一樣。 源流 《樓炭經》卷五:阿修倫天王名羅呼,其體高二萬八千里,以月十五日立海中央,海水裁(才)至其(肚臍),低頭窺須彌羅寶泰山及四方上鎮,以指覆日月,天下晦暝,或覆日,以晝為夜,所謂日月蝕,時厄光明也。 《長阿含經》卷二十:有大阿修羅王名曰羅呵……月十五日入海中央化其形體,下水著,上窺須彌,指覆日月。日月天子見其丑形,皆大恐懼,無復光明。游矚之時,有自然風,吹門開閉,吹地令淨,吹華分散……忽自念言:我有威德神力如是,而置忉利王及日月諸天行我頭上。誓取日月,以為耳璫。漸大嗔忿,加欲捶之。(參見《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二三八至二三九頁) 85 婦女患眼痛喻 原典 昔有一女人極患眼痛。有知識女人問言:「汝眼痛耶?」答言:「眼痛!」彼女復言:「有眼必痛。我雖未痛,並欲挑眼,恐其後痛。」傍人語言:「眼若在者,或痛、不痛;眼若無者,終身長痛。」 凡愚之人亦復如是,聞富貴者衰患之本,畏,不布施,恐後得報,財物殷溢,重受苦惱。有人語言:「汝若施者,或苦或樂;若不施者,貧窮大苦。」如彼女人,不忍近痛,便欲去眼,乃為長痛。 譯文 曾有一個女人,眼痛得厲害。一位自認有知識的女人問道:「你眼睛痛嗎?」她答道:「眼痛呵!」那女人又說:「有眼必定要痛。我如今雖然不痛,卻想把眼都挑了,以防止它以後痛。」旁人說道:「眼若是在嘛,或痛,或不痛;眼若是沒有了,便會終身長痛。」 凡夫愚人也是這樣,聽說富貴是衰敗患難的源頭,就畏懼了,索性就不布施了。害怕若是布施的話,以後得了果報,財物越發殷實豐裕起來,那麼衰敗患難的源頭也越發活活而來,肯定更重地受苦惱了。有人說道:「你若是布施的話,或苦或樂;若是不布施的話,則貧窮大苦。」就像那個女人忍不了短暫的痛,便想挑掉雙眼,那才是長痛了。 86 父取兒耳璫喻 原典 昔有父子二人緣事共行,路賊卒起,欲來剝之。其兒耳中有真金璫,其父見賊卒發,畏失耳璫,即便以手挽之,耳不時決,為耳璫故,便斬兒頭。須臾之間,賊便棄去。還以兒頭著以肩上,不可平復。如是愚人,為世間所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為名利故,造作戲論,言二世有二世無,中陰①有中陰無,心數法有心數法無,種種妄想,不得法實。他人以如法論破其所論,便言我論中都無是說。如是愚人,為小名利,便故妄語,喪沙門道果,身壞命終,墮三惡道,如彼愚人,為少利故,斬其兒頭。 注釋 ①中陰:梵語Antarā-bhava,又譯作中有、中蘊、中陰有。指人自死亡至再次受生期間之識身。據《俱舍論》卷十載,「中有」,即前世死之瞬間(死有)至次世受生之剎那(生有)的中間時期。此「中有身」即「識身」之存在,乃由意所生之化生身,非由精血等外緣所成,故又稱為意生身;且專食香以資養其身,故稱健達縛;又常希求、尋察次世當生之處,故稱為求生;又因其為本有壞後,於次生之間暫時而起,故又稱為起。中有之身,唯於欲、色二界受生者有之,於無色界受生者則無此身。 又據《俱舍論》卷九載,中有身由極微細之物質所構成,其當生之趣由業所引,故其形量與所趣之本有的形狀相似。此中,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歲之小兒,然諸根明利;菩薩之中有如盛年時,其形量周圓具諸相好,若入胎時,照百俱胝之四大洲等;色界中有之形量,則圓滿如本有,且由慚愧心之故,與衣俱生。菩薩之中有亦與衣俱生。又此中有身因極細微,故僅同類可相見,然若修得極淨天眼者亦能得見。 譯文 從前有父子二人因事同行,攔路搶劫的強盜突然出現了,想來奪取他們的財物。兒子耳中戴著真金耳環,父親見強盜飆忽而來,怕失了耳環,就用手去牽拉它,耳朵一時拉斷不了。為了耳環的緣故,就斬下了兒子的頭。須臾之間,強盜離棄而去了。回去把兒子的頭重新安到肩上去,但已無法接平復原了。這樣的愚人,被世人嗤笑。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為了名利的緣故,寫出一些不能增進善法而無意義的論來,肆口說現世、後世這二世有或二世無;前世死的剎那至再次受生的剎那,這中間時期的有或無;受想思等法有或無,種種妄想的論調,無法探得佛法的真實。別人以按照佛陀所說的教法來破斥他的戲論,便說我論中都沒有這等觀念。這樣的愚人,為了小名利,就特意說妄語,喪失沙門應修證的道果,身壞命終之後,墮於三惡道中。就像那個愚人,為了一點點利,就斬去了兒子的頭。 源流 《三慧經》:山中揭鳥,尾有長毛,毛有所著,便不敢復去,愛之恐拔,覆為獵者所得,身為分散,而為一毛故。(《大正藏》第十七冊第七〇三頁) 87 劫盜分財喻 原典 昔有群賊共行劫盜,多取財物,即共分之。等以為分,唯有鹿野欽婆羅①色不純好,以為下分,與最劣者。下劣者得之恚恨,謂呼大失。至城賣之,諸貴長者多與其價,一人所得倍於眾伴,方乃歡喜,踴悅無量。 猶如世人不知布施有報無報,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無量樂,方更悔恨,悔不廣施,如欽婆羅後得大價,乃生歡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爾乃自慶,恨不益為。 注釋 ①欽婆羅:梵文Kambala,是細羊毛織的衣服,一般為外道所穿。 譯文 從前有群賊一道行劫,搶來許多財物,就共同分了。其他都是多少一樣地平分,只有鹿野出的欽婆羅衣顏色不是很好,就列為下等物,給最劣的賊。那下劣者得了,恚恨不已,嘆說道不公平、不合算。拿到城裡去賣,許多富貴長者給了他很高的價錢,一人所得數倍於其他夥伴,方才大歡喜。 就好比世人不知道布施到底是有報還是無報,便稍稍行了點布施,結果得以生於天上,享受到無量的歡樂,方才悔恨起來,後悔不廣行布施,猶如欽婆羅衣後來賣得大價錢,才開始高興起來。布施也是這樣,少施多得,方自我慶幸起來,後又悔恨不多做一點。 源流 《眾經撰雜譬喻經》卷下第二十八則:昔有導師入海采寶。時有五百人追之共行。導師謂曰:「海中有五難:一者激流,二者洄波,三者大魚,四者女鬼,五者醉果。能度此難,乃可共行。」眾人要訖,乘風入海,到寶渚,各行采寶。一人不勝果香,食之,一醉七日。眾人寶足,帆風已到,欲嚴還出,鳴鼓集人,一人不滿,四布求之,見臥樹下,醉未曾醒。共扶來還,折樹枝拄之,共歸還國。 家門聞喜,悉來迎逆。醉者見無所得,獨甚愁戚。醉人不樂,拄杖入市,市人求價,乃至二萬兩金,其人與之。問:「杖有何德?」曰:「此為樹寶,搗燒此杖,熏諸瓦石,悉成珍寶。」(《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三八頁) 《諸經中要事》:昔有貧寒孤獨老公,家無自業,遇市一斧,是眾寶之英,而不識之,持行斫株,賣之以供微命。用斧欲盡,會見外國治生大估客,名曰薩薄,見斧識之,便問老公:「賣此斧不?」老公言:「我仰此斧活,不賣。」薩薄復言:「與公絹百匹,何以不賣?」公不應和。薩薄復言:「與公二百匹。」公便悵然不樂。薩薄復言:「嫌少當益,公何以不樂?與五百匹。」公便大啼哭。薩薄復問公:「絹少當益,何以啼哭?」公言:「我不恨絹少,恨我愚痴。此斧本長尺半,斫地以盡,余有五寸,猶得五百匹絹,是以為恨耳。」薩薄復言:「勿有遺恨,今與公千匹絹。」即便破券持去,薪火燒之,盡成貴寶。(轉引自《經律異相》卷四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二三三頁) 88 獼猴把豆喻 原典 昔有一獼猴,持一把豆,誤落一豆在地,便舍手中豆,欲覓其一。未得一豆,先所舍者,雞鴨食盡。 凡夫出家亦復如是,初毀一戒而不能悔,以不悔故,放逸滋蔓,一切都舍,如彼獼猴,失其一豆,一切都棄。 譯文 曾有一隻獼猴,手持一把豆,誤落一豆在地,便舍下手中豆,想找到失落的那一粒豆。那一粒豆沒找到,先前舍下的,都被雞鴨吃光了。 凡夫出家也有相類似的情形,初先破毀了一戒,卻不加以懺悔,不懺悔的緣故,便放逸了,破毀就滋蔓開來,一切戒律都捨棄了,就像那隻獼猴一樣,失了一粒豆,便捨棄了一把。 源流 《舊雜譬喻經》卷上:昔有婦人,富有金銀,與男子交通,盡取金銀、衣物相逐俱去。到一急水河邊,男子語言:「汝持財物來,我先度之,當還迎汝。」男子度已,便走不還。婦人獨住水邊,憂苦無人可救。唯見一野狐,捕得一鷹,復見河魚,舍鷹拾魚。魚既不得,復失本鷹。婦語狐曰:「汝何太痴,貪捕其兩,不得其一。」狐言:「我痴尚可,汝痴劇我也。」(《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一四頁) 89 得金鼠狼喻 原典 昔有一人,在路而行,道中得一金鼠狼,心生喜踴,持置懷中,涉道而進。至水欲渡,脫衣置地,尋時金鼠變為毒蛇。此人深思,寧為毒蛇螫殺,要當懷去。心至冥感,還化為金。傍邊愚人見其毒蛇變成真寶,謂為恆爾,復取毒蛇內著懷裡,即為毒蛇之所蜇螫,喪身殞命。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見善獲利,內無真心,但為利養來附於法,命終之後,墮於惡處,如捉毒蛇,被螫而死。 譯文 曾有一人,走在路上,途中拾得一隻金鼠狼,興奮不已,放在懷中,繼續跋涉前行。到了水邊,想渡過去,脫下衣來,置於地上,轉眼間金鼠狼變成了毒蛇。這人考慮了好一會兒,決定寧可讓毒蛇螫殺,也要懷它渡河。精誠所至,冥冥中有了感應,毒蛇又化為金鼠狼。旁邊的愚人見毒蛇變成了真寶,以為是必然的事實,也拿了毒蛇放在懷裡,立即就被毒蛇咬了,喪身殞命。 世間的愚人就是這樣,見行善獲得果報,就只為了利養,來依附於正法,內中並不具真心,命終之後,便墮入於惡道,如捉了毒蛇,被咬而死一樣。 90 地得金錢喻 原典 昔有貧人,在路而行,道中偶得一囊金錢,心大喜躍,即便數之。數未能周,金主忽至,盡還奪錢。其人當時悔不疾去,懊惱之情,甚為極苦。 遇佛法者亦復如是,雖得值遇三寶福田,不勤方便修行善業,忽爾命終,墮三惡道,如彼愚人,還為其主奪錢而去。如偈所說: 今日營此業,明日造彼事, 樂著不觀苦,不覺死賊至。 匆匆營眾務,凡人無不爾, 如彼數金錢,其事亦如是。 譯文 曾有一個窮人,在路上走著,路途中偶然拾得一囊金錢,心中大喜,隨即一一點數起來。還沒能數完,失主忽然尋找過來,把錢全都奪了回去。這人當時後悔沒有快快離去,懊惱的心情,使他十分痛苦不堪承受。 值遇上佛法的人也是這樣,雖是遇見了三寶福田,然而不精勤方便修行善業的話,有朝一日忽然命終了,便墮入於三惡道中,就像那個愚人一樣,還被失主奪了錢去。如偈所說: 今日造這個業,明日做那樁事, 執著於快樂不思索一下苦,不知不覺死賊來搶了命去。 急匆匆做這做那,凡夫眾生人人這樣, 就像那愚人埋頭數金錢,空歡喜一場,所得到的金錢轉眼間又失去了。 91 貧人慾與富者等財物喻 原典 昔有一貧人,少有財物,見大富者,意欲共等。不能等故,雖有少財,欲棄水中。傍人語言:「此物雖鮮,可得延君性命數日,何故捨棄擲著水中?」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雖得出家,少得利養,心有希望,常懷不足,不能得與高德者等獲其利養,見他宿舊有德之人素有多聞,多眾供養,意欲等之。不能等故,心懷憂苦,便欲罷道,如彼愚人慾等富者,自棄己財。 譯文 從前有個窮人,稍微有點財物,見了大富翁,便想與他們的財產一樣多。由於做不到這點,雖是有那麼一點財產,也想丟棄到水中去。旁人說道:「這些財物雖少,也可養活你數日,為何無端端要捨棄扔到水中去呢?」 世上的愚人也是這樣,雖然出了家,得了一點利養,可是心中常存著奢望,對不能與年高德重的人獲得同樣的利養,覺得不滿足;見那些宿舊有德的人學問修養很好,得到眾多的供養,便想與他們等同。因為做不到,心中就懷著憂苦,打算不再修持佛法了,就像那個愚人無法與富翁相比,便想丟棄自己的財物。 92 小兒得歡喜丸喻 原典 昔有一乳母抱兒涉路,行道疲極,眠睡不覺。時有一人持歡喜丸授與小兒。小兒得已,貪其美味,不顧身物。此人即時解其鉗瓔珞衣物,都盡持去。 比丘亦爾,樂在眾務憒鬧之處貪少利養,為煩惱賊奪其功德、戒寶、瓔珞,如彼小兒貪少味故,一切所有,賊盡持去。 譯文 從前有一個乳母抱著小兒趕路,走得累極了,沉沉地睡去。這時有人拿歡喜丸送給小兒。小兒伸手接住,貪著它的美味,對身上的東西就不管了。這人立即把小孩所掛的項圈、瓔珞、衣物都解下拿走了。 比丘也是這樣,喜歡在熙攘熱鬧的地方貪得一點兒利養,被煩惱賊奪走了他原有的功德、戒寶、瓔珞,就如那個小兒貪著一點兒美味的緣故,身上一切都被賊拿去了。 源流 《佛說四十二章經》: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甜不足一食之美,然有截舌之患也。(《大正藏》第十七冊第七二三頁) 《無明羅剎經》:如蠅墮蜜,得味甚寡,所失甚多。(《大正藏》第十六冊第八五四頁) 《大莊嚴經論》卷七:譬如嬰孩者,捉火欲食之,如魚吞鉤餌,如鳥網所覆,諸獸墜阱陷,皆由貪味故。(《中華大藏經》第二十九冊第六六四頁) 93 老母捉熊喻 原典 昔有一老母在樹下臥,熊欲來搏。爾時老母繞樹走避,熊尋後逐,一手抱樹,欲捉老母。老母得急,即時合樹捺熊兩手,熊不得動。更有異人來至其所,老母語言:「汝共我捉,殺分其肉。」時彼人者信老母語,即時共捉。既捉之已,老母即便舍熊而走。其人於後為熊所困。如是愚人,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此,作諸異論,既不善好,文辭繁重,多有諸病,竟不成訖,便舍終亡。後人捉之,欲為解釋,不達其意,反為所困,如彼愚人代他捉熊反自被害。 譯文 曾有一位老婦在樹下臥息,一頭熊想來抓搏她。這時老婦繞樹逃避,熊隨即在後面追逐,並且一手抱住樹,另一手去捉老婦。老婦急了,趕忙緣樹撳住那隻伸過來的手,與原先抱著的那隻一道都按捺在樹上,熊就這樣合抱著樹,動彈不了。又有另外一個人來到這兒,老婦說道:「你幫我一道捉住它,殺了,肉大家平分。」那人信了老婦的話,就上來幫著捉住。待捉定了,老婦即刻舍熊而走,那人後來就被熊困住了。這樣的愚人,遭到世人的嗤笑。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作了一些不合正理的論說,並不完善周密,文辭也煩冗重贅,有著諸多毛病,還沒寫完殺青,便舍下死去了。後人閱讀了,想替它作解釋,卻無法明達它的意旨,反而被這論說困住了,就如那個愚人代別人捉熊自己反被殃害一樣。 94 摩尼水竇喻 原典 昔有一人,與他婦通。交通未竟,夫從外來,即便覺之,住於門外,伺其出時,便欲殺害。婦語人言:「我夫已覺,更無出處,唯有摩尼①可以得出。」欲令其人從水竇出。其人錯解謂摩尼珠,所在求覓,而不知處。即作是言:「不見摩尼珠,我終不去。」須臾之間,為其所殺。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有人語言:「生死之中,無常苦空無我,離斷、常二邊,處於中道,於此中道,可得解脫。」凡夫錯解,便求世界有邊無邊及以眾生有我無我,竟不能觀中道之理,忽然命終,為於無常之所殺害,墮三惡道,如彼愚人推求摩尼,為他所害。 注釋 ①摩尼:《麗藏》原註:「摩尼者,齊雲水竇孔也。」除了水竇孔這一意義之外,還是珠的一種名稱,這種寶珠出自龍王的腦中,人若是得了這珠,毒就不能害,入火也不怕燒。那人顯然理解作後面這一種意義,想憑恃此珠免害,所以說不見此終不去。 譯文 曾有一人,與他人妻子私通。奸事未畢,丈夫從外面回來,隨即察覺了,便停在門外,準備候他出來之際,一下殺了他。婦人便對他說:「我丈夫已察覺了,再沒有別的出處好走,只有摩尼才可以出得去。」這是叫他從水洞中鑽出去。這人誤解為摩尼珠,就到處尋覓,卻毫無蹤影。就說:「找不到摩尼珠,我終究無法離去的。」不一會兒,就被那丈夫殺了。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有人說:「生死輪迴之中,沒有永恆的實體存在。身心遭受煩惱的纏縛,一切事物都依賴於因緣而存在,自身並沒有本質的恆常性,因而人也沒有起著主宰作用的自我或靈魂。也就是說,無常是苦,而苦是空、無我的,所以應離棄絕對斷滅不續、絕對永恆不變這兩種片面性,處於不斷不常的中道。在這中道中,就能得到解脫,不受生死的纏縛。」凡夫誤解了這話,便推求世界有邊際還是無邊際,眾生有我還是無我,始終不能繫念思察中道之理,忽然命終了,遭了無常的殺害,墮於三惡道中,就像那個愚人,四處推求摩尼珠,被他人殺害一樣。 95 二鴿喻 原典 昔有雄雌二鴿,共同一巢。秋果熟時,取果滿巢。於其後時,果乾減少,唯半巢在。雄嗔雌言:「取果勤苦,汝獨食之,唯有半在。」雌鴿答言:「我不獨食,果自減少。」雄鴿不信,嗔恚而言:「非汝獨食,何由減少?」即便以觜啄雌鴿殺。未經幾日,天降大雨,果得濕潤,還復如故。雄鴿見已,方生悔恨:「彼實不食,我妄殺他。」即悲鳴命喚雌鴿:「汝何處去?」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顛倒在懷,妄取欲樂,不觀無常,犯於重禁,悔之於後,竟何所及,後唯悲嘆,如彼愚鴿。 譯文 曾有雌雄兩隻鴿子,同住在一個巢里。秋天果子熟時,叼取了滿滿一巢。後來,果子乾縮,只成半巢了。雄鴿訓責雌鴿道:「叼來果子,辛勤勞苦,你獨自偷吃,只剩一半。」雌鴿答道:「我沒偷吃,果子自己減少下去的。」雄鴿不信,怒道:「不是你獨自吃了,怎麼會減少?」就啄殺了雌鴿。沒過幾日,天降大雨,果子受了濕潤,又恢復到原先的一巢。雄鴿見了,方悔恨起來:「她的確沒吃,我錯殺了她。」便悲鳴著叫喚雌鴿:「你哪兒去了?」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心中存著是非顛倒的觀念,迷執地追求五欲的快樂,不繫心思觀察事物的流動變遷,犯了殺、盜、淫、妄之類重大禁戒,後來悔恨了,畢竟已無可挽回,只有悲嘆不已,如那隻愚鴿一般。 96 詐稱眼盲喻 原典 昔有工匠師,為王作務,不堪其苦,詐言眼盲,便得脫苦。有餘作師聞之,便欲自壞其目,用避苦役。有人語言:「汝何以自毀,徒受其苦?」如是愚人,為世人所笑。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為少名譽及以利養,便故妄語,毀壞淨戒,身死命終墮三惡道,如彼愚人,為少利故,自壞其目。 譯文 從前有位工匠師傅,為國王做勞務,不能堪忍其苦,便謊稱眼盲,就推掉了這份苦差役。其他的工匠聽說了,便想把自己的眼睛弄壞,來避開苦役。有人說:「你們何必自毀呢?白白地受眼瞎的苦。」這樣的愚人,為世人所笑。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為了一點點名譽及利養,便有意說謊,毀壞了淨戒,身死命終後,墮於三惡道中,就像那些愚人,為了一點點益處,便想毀壞自己的眼睛。 97 為惡賊所劫失喻 原典 昔有二人為伴共行曠野。一人被一領,中路為賊所剝,一人逃避,走入草中。其失者先於頭裹一金錢,便語賊言:「此衣適可直一枚金錢,我今求以一枚金錢而用贖之。」賊言:「金錢今在何處?」即便頭解取示之,而語賊言:「此是真金,若不信我語,今此草中有好金師,可往問之。」賊既見之,復取其衣。如是愚人,與金錢,一切都失,自失其利,復使彼失。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修行道品,作諸功德,為煩惱賊之所劫掠,失其善法,喪諸功德,不但自失其利,復使餘人失其道業,身壞命終墮三惡道,如彼愚人,彼此都失。 譯文 曾有兩人結伴共行於曠野之中。一人穿著一件木棉布衣,途中被劫賊搶剝掉了,另一人逃開,躲入了草叢中。那被搶者先前曾在衣領里裹藏了一枚金錢,便對賊說:「這衣裳恰好值一枚金錢,我現在想用一枚金錢來贖回去。」賊問:「金錢在哪兒?」這人就從衣領中解取出來給他看,並說:「這是真金,你若是不信我說的,如今這草中有位好金匠,可去問他。」賊見了草叢中的人,也把那人的衣裳搶去了。這種愚人,衣裳和金錢都失卻了,還讓別人也遭劫。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修行各類道法,做種種功德,一旦遭到煩惱賊的劫掠,喪失了善法和種種功德,不但自身失掉了功德利益,還使他人也失掉了道業,身壞命終後墮於三惡道中,如那愚人一樣,使得大家都遭致劫掠。 98 小兒得大龜喻 原典 昔有一小兒,陸地遊戲,得一大龜,意欲殺之,不知方便,而問人言:「云何得殺?」有人語言:「汝但擲置水中,即時可殺。」爾時小兒信其語故,即擲水中。龜得水已,即便走去。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欲守護六根,修諸功德,不解方便,而問人言:「作何因緣而得解脫?」邪見外道、天魔波旬①及惡知識而語之言:「汝但極意六塵,恣情五欲,如我語者,必得解脫。」如是愚人,不諦思維,便用其語,身壞命終墮三惡道,如彼小兒擲龜水中。 注釋 ①波旬:惡魔名,是欲界第六天的魔王。波旬意譯為殺者、惡者,因為他常想斷滅人尋求佛法的智慧之命,勸人作惡棄善。 譯文 曾有一個小兒,在陸地遊戲,得了一隻大龜,想殺掉它,卻不知怎樣下手,便問人道:「怎麼才能殺掉呢?」有人告訴他:「你只要擲入水中去,立刻就可殺死。」當時小兒信了他的話,就擲入水中。龜得了水,便遊走而去。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想守護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修行種種功德,不知如何入手,便問人道:「做什麼樣相生相助的事情才能解脫呢?」邪見外道、天魔波旬及壞朋友惡導師就對他說:「你只要縱意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恣情於財、色、名、食、睡五欲,照我的話去做,必定能得解脫。」不好好想想,就依了他的話去施行,這樣的愚人身壞命終後就墮於三惡道,就像那小兒將龜擲於水中一般,殺不死,反而跑了,這愚人縱意恣情,得不了解脫,反墮入惡塗。 解說 持因中無果的斷見,在修行實踐中形成截然相異的兩派,一是苦行,坐臥於荊棘之上,盛夏之日,五熱炙身;冬節,凍冰親體。另一便是恣情極意地行樂,以順世論派為代表。十一世紀克里希那彌濕羅的《覺月初升》一劇對此有生動的表現,今摘引如下,以便讀者了解《百喻經》所反對的思想的一些背景,其中遮伐加(Carvaka)是順世論派的倡導人。 (大痴王率隨從前呼後擁上) 大痴王:(笑)啊!這些愚蠢的人真是荒唐啊! 離開身體有靈魂, 另一世界去享福; 好比盼望空中樹, 開花結果甜蜜蜜。 這個世界就是被那些騙子用自己捏造的東西欺騙了。 多少信徒滿嘴胡說不存在的東西, 責備講真話的不信者,畢竟是枉然;肉體毀滅後, 變化出來的純精神的靈魂再單獨出現,有誰真的看見? (想一想,用稱讚口氣)唯有順世派才算是經典理論。 他們只承認感覺是知識的來源,地、水、火、風是元素, 利和欲是人生的目的,只有元素起意識作用, 沒有另一世界,死亡就是解脫。 我們的這種意思,由於主編訂了傳給遮伐加,他又傳給了一代又一代弟子,成為在世間廣泛傳播的經典。 (遮伐加率弟子上) 遮伐加:孩子!你要知道,只有政治(刑法)才是學問;其中包括了經濟(利論)。三部《吠陀》經典是騙子的胡說八道,並沒有升天的特殊方法。 若說殺掉的牲畜死了能夠上天庭, 那麼為何祭祀者不肯去殺他父親? 假如死去的人能由祭品得飽餐, 那麼滅了的燈加油還能冒火焰? 弟子:老師!如果吃喝就是一個人的最高目的,那麼這些修道聖賢為什麼要放棄世間樂趣,用種種極嚴厲的苦行,如十二天絕食,三日一餐,吃牛糞、牛尿、牛奶、酸牛奶的拌合物等來折磨自己呢? 遮伐加:這些被騙子編造的經典所迷惑的傻瓜,妄想用希望中的甜食獲得飽餐啊! 弟子:老師!聖賢們還說,世間歡樂都混雜著苦惱,所以應當放棄。 遮伐加:(笑)啊!這正是那些畜牲的愚蠢的表現。 人們接觸外界對象產生的歡樂, 因為連繫著痛苦就應當拋去, 這是蠢人的考慮。 請問有哪個求利益的人, 會因為有殼子和灰塵, 願把滿裝白米的稻穀放棄? (引自金克木的《印度文化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三年,一六二—一六四頁) 順世派所攻擊的主要是苦行派和婆羅門的思想。 偈頌 原典 此論我所造,和合喜笑語。 多①損正實說,觀義應不應。 如似苦毒②藥,和合於石蜜, 藥為破壞病,此論亦如是。 正法中戲笑,譬如彼狂藥, 佛正法寂定,明照於世間; 如服吐下藥,以酥潤體中, 我今以此義,顯法於寂定。 如阿伽陀③藥,樹葉而裹之, 取藥塗毒竟,樹葉還棄之; 戲笑如葉裹,實義在其中, 智者取正義,戲笑便應棄。 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華鬘》竟。 注釋 ①多:有助益。 ②毒:極、很,修飾前面的苦。 ③阿伽陀:梵文Agada,意為普去(眾疾),又意為無價,是說這藥功效好,去眾病,價值無量。 譯文 這部論是我所作的,和合了好笑的故事。 故事對正義實義的宣說是有益還是有損, 這要看它與正義實義是相應還是不相應。 就好比是極苦的藥,和合了甜蜜的乳糖, 藥用來除去壞毛病,這部論也派上用場。 正法中摻和的戲笑,譬如令人搖揚的藥, 佛的正法卻是寂定,靜寧之火明照世間; 又譬如服吐穢的藥,過後用酥潤調體中, 我如今也用這方法,寂定時方顯示真理。 好比阿伽陀萬靈藥,先用樹葉來包裹好, 取藥塗在毒瘡上後,樹葉就可以拋棄了; 戲笑如裹藥的樹葉,實義妙藥就在其中, 有智者吸取了正義,戲笑便應該拋捨去。 尊者僧伽斯那《痴人痴事喻道故事集》編集畢。 解說 此偈頌述說了好笑的故事的作用和人們對之應持的態度。《百喻經》大抵從攻擊、反對的立場來立論,是用來破除壞病的。為了使這藥易於入口,便和合了一連串引人入勝的故事,讀者品嘗了,不免哈哈大笑,心意散亂搖揚開來。然而此經的意圖是要人們脫離妄心妄想,專靜於一,繫心思察其中的道理,靜定的燈火,方照物瞭然。 又,說了這些痴人痴事,一如將腹中致病的敗物吐了出來,為了調理身體,就需要用酥、用真理來滋補一下。當然,這是在寂定之時,在心如明鏡之際,滋補最為有效,真理顯現得最為清晰。好笑的故事終究是權,是方便,是向彼岸行進的筏,一旦目的達到,即應捨棄,不可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