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論譯註 · 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提婆 《百論譯註》
原典 外曰:「諸法非不住,有不失故,無不生故(修妒路)。有相諸法如泥團,從團底,從底腹,從腹咽,從咽口,前後為因果。種種果生時,種種因不失。若因中無果,果則不生,但因變為果,是故有諸法。」 內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修妒路)。汝言瓶果生,泥團不失,瓶即是泥團。若瓶果生,是時失泥團因故,是則無因。若泥團不失,不應分別泥團、瓶有異。今實見形、時①、力②、知③、名等有異故,有亦應失。」 外曰:「如指屈申(修妒路)。指雖屈申形異,實是一指。如是泥團形瓶形雖異,而泥不異。」 內曰:「不然。業能異故(修妒路)。屈申是指業,指是能。若業即是能者,屈時應失指。複次,屈申應一,汝經泥團即是瓶故,指喻非也。」 外曰:「如少、壯、老(修妒路)。如一人身,亦少亦壯亦老,因果亦如是。」 內曰:「不一故(修妒路)。少不作壯,壯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 「複次,若有不失,無失(修妒路)。若有不失者,泥團不應變為瓶,是則無瓶。若有不失者,無無故亦不應失,然則都無失。」 外曰:「無失有何咎(修妒路)?若常故無失,泥團不應變為瓶。無無常有何過?」 內曰:「若無無常,無罪福等(修妒路)。若無無常,罪福等悉亦當無。何以故?罪人常為罪人,不應為福人;福人常為福人,不應為罪人。罪福等者,布施、竊盜、持戒、犯戒等,如是皆無。」 注釋 ①時:有假、實二種。實時即指世間之年、月、日、春、夏、秋、冬等。假時指表示剎那生滅階段性的概念,非有時之實性,故名為假時。 ②力:力量,作用。 ③知:了了自覺。 譯文 外道說:「各種事物不是沒有存留,因為其存在沒有消失,沒有不在生成變化中(修妒路)。有相狀的各種事物,如同泥塊,從泥塊的底部,從底部到腹部,從腹部到頸部,從頸部到頭部,前後可互為因果。種種結果產生時,產生這種結果的因沒有消失。如果因中沒有果,果就不會產生,只是由因而變成果,因此,有各種事物的存在。」 釋子說:「如果因為果生成而因沒有消失,那麼因消失了,所以因果消失(修妒路)。你說瓶子這樣的結果生成時,泥塊並沒有消失,瓶子就是泥塊。如果瓶子這個結果生成,泥塊作為瓶子的因消失了,這就沒有因了。如果泥塊沒有消失,不應該分別泥塊、瓶子有不同。如今確實可見形體、時間、作用力、覺知、名稱等等都有不同,所以即使是有,也應該有消失。」 外道說:「如同手指的屈伸(修妒路)。手指彎曲伸展的形狀雖然有不同,但本質上是同一手指。如此來說,泥塊的形狀,瓶子的形狀雖然不同,但泥塊本身沒有什麼不同。」 釋子說:「不對。因為造作活動與本體是不同的(修妒路)。屈伸是手指的活動,手指是本體。如果作用就是本體的話,彎曲的時候應該沒有手指。其次,屈伸應該是同一的,如同你經中泥塊就是瓶子,所以手指的比喻不對。」 外道說:「如少年、壯年、老年(修妒路)。如同一個人的身體,既有少年之時,又有壯年老年,因與果也是這樣。」 釋子說:「不是同一的(修妒路)。少年不能是壯年,壯年不能是老年,所以你的比喻不對。 「其次,如果沒有消失,就沒有消失可言(修妒路)。如果有不消失的,泥塊不應能變成瓶子,這樣就沒有瓶子了。如果有不消失的,沒有無,所以也不應該有消失,既然這樣,那麼都沒有消失。」 外道說:「沒有消失有什麼過錯呢(修妒路)?如果恆常存在,那麼就沒有消失,泥塊不應能變成瓶子。沒有不是恆常存在的,又有什麼過錯?」 釋子說:「如果沒有不是恆常的,就沒有罪過福德等等了(修妒路)。如果沒有不是恆常,罪過福德等全部也該沒有了。為什麼呢?罪人恆常是罪人,不應該是有福的人;有福的人恆常是有福人,不應該成為罪人。罪過和福德相等,布施與盜竊,持守戒律和違犯戒律等等,這樣就都沒有了。」 原典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修妒路)。若泥中先無瓶,泥不應為瓶因。」 內曰:「若因中先有果故有果,果無故因無果(修妒路)。若泥團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應因中無果。」 外曰:「因果一故(修妒路)。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變為果,更無異法。是故不應因中無果。」 內曰:「若因果一,無未來①(修妒路)。如泥團現在,瓶為未來,若因果一,則無未來。無未來故,亦無現在。無現在故,亦無過去,如是三世亂。」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修妒路)。更無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隨時異。如一泥團為瓶,瓶破為瓮,瓮破還為泥,如是都無去來,瓶甕安在?但隨時得名,其實無異。」 內曰:「若爾,無果(修妒路)。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注釋 ①未來:又叫當來。謂事物之作用,眾生之果報等當來而沒有出現。 譯文 外道說:「因中先就包含有果,那是由於因而有的緣故(修妒路)。如果泥塊中先沒有瓶子,泥塊就不應該是瓶子的因。」 釋子說:「如果因中事先就包含有果,由因而有果;如果沒有果的話,則說明因不包含果(修妒路)。如果泥塊做成瓶子,因為泥塊沒有消失,所以因中包含有果,這個瓶子如果碎了,這應該是因中不包含果。」 外道說:「因與果是同一的(修妒路)。如同土是因,泥塊是果,泥塊是因,瓶子是果。因變成果,更沒有不同的事物,因此,不應該說因中沒有果。」 釋子說:「如果因與果是同一的,就沒有果之實現(修妒路)。如同泥塊是現在之存在,瓶子是將來之生起,如果因與果是同一的,那麼就沒有未來了。因為沒有未來,所以也沒有現在。沒有現在,所以也就沒有過去,這樣,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發生混亂。」 外道說:「一個名稱等消失了,但另一名稱又生起了(修妒路)。從根本上看是沒有新的事物的,而過去的事物也沒有消失,只是名稱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不同。如同一塊泥變成瓶子,瓶子碎了做成瓮,瓮打破了又變成泥塊,像這樣都沒有去和來,又哪裡有瓶子和瓮呢?只是因時效不同,才有不同的名稱,其實沒有質的差別。」 釋子說:「如果這樣,因中沒有果(修妒路)。如果一個名稱消失的同時,又有另一名稱的生起,這個名稱事先沒有,而以後才有,所以因中沒有果。如果名稱先有,可以說泥塊就是瓶子,因此可知不是先有果的。」 原典 外曰:「不定故(修妒路)。泥團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 內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修妒路)。若泥團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外曰:「微形有故(修妒路)。泥團中瓶形微,故難知,陶師力故,是時明了。泥中瓶雖不可知,當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種不可知,或無故不知;或有以因緣故不知。 「因緣有八,何等八?遠故不知,如遠國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壞故不知,如聾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亂。微細故不知,如微塵。障故不知,如壁外事。勝故不知,如大水少鹽。相似故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米中。如是泥團中瓶,眼雖不見,要不從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內曰:「若先有微瓶,因無果(修妒路)。若瓶未生時,泥中有微形,後粗時可知者,是則因中無果。何以故?本無粗相,後乃生故。是以因中無果。」 譯文 外道說:「因為因與果是不確定的(修妒路)。泥塊中不能固定捏出一個器皿,因此泥塊中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名稱。」 釋子說:「如果泥塊不是固定的,那其產生的結果也是不固定的(修妒路)。如果泥塊中瓶子不是一定產生,你說的因中有果也是不確定的。」 外道說:「細微的形體也是有(修妒路)。由於泥塊中瓶子的形體太細微,所以不容易知道,有陶匠的作用的緣故,在這一時間就很清楚了。雖然不能知道泥塊中的瓶子,但能知道泥塊中一定隱藏著極細微的形體。有兩種不能知道的情況,其一是因為沒有,所以不能知道;其一雖然有,但因其內在根據與外部條件的關係太複雜,所以也不能知道。 「所謂內在根據與外部條件有八種,是哪八種呢?因為遠而不可知,像有的國家在很遠的地方。因為近而不能知,像眼睛邊的睫毛,太近而看不見。又感官機能喪失而不能知,像耳朵聾和眼睛瞎,心不澄靜而不能知,像人心煩意亂。太細小而不能知,像特別微小的元素。遮住了相狀而不能知道,像被牆壁擋住了的外面的事情。因比例太懸殊而不能知,像在許多水中放入一點點鹽。因相似而不能知道,例如把一粒米扔到一堆米中。像這樣,泥塊中的瓶子,眼睛雖然看不見,概要言之,它是不會從蒲草中產生的,因此,微小的瓶子一定在泥中。」 釋子說:「如果先有了微小的形體,那是有因而沒有果(修妒路)。如果瓶子沒有生成時,泥塊中有細小的瓶形,以後變大了而可以知道,這就是因中沒有果。為什麼呢?原本沒有大的相狀,以後才生起的緣故,因此因中沒有果。」 原典 外曰:「因中應有果,各取因故(修妒路)。因中應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無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①成器,堪受燒故,是以因中有果。」 內曰:「若當有有,若當無無(修妒路)。汝言泥中當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應當無果,是以因中無果。」 外曰:「生、住、壞次第有,故無過(修妒路)。瓶中雖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後破。何以故?未生無破故。」 內曰:「若先生非後,無果同(修妒路)。若泥中有瓶生住壞者,何故要先生後壞,不先壞後生?汝言未生故無破,如是瓶未生時,無住無壞。此二先無後有,故因中無果。」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斷過(修妒路)。若因中有果為非者,應因中無果,若因中無果,則墮斷滅②。」 內曰:「續故不斷,壞故不常(修妒路)。汝不知耶?從穀子芽等相續故不斷,穀子等因壞故不常。如是諸佛說十二分因緣③生法,離因中有果、無果。故不著斷常,行中道,入涅槃也。」 注釋 ①埏埴:埏,以水和土、揉土。埴,黏土。 ②斷滅:斷指事物沒有聯繫,均是孤立的;滅指沒有生起、變化等現象,謂世界為空寂的存在。 ③十二分因緣:即十二因緣,(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總括對宇宙人生的認識。 譯文 外道說:「因中應該有果,各自從其因中實現(修妒路)。因中應該先孕含著果。為什麼呢?製作瓶子使用泥而不使用蒲草。如果因中沒有果的話,也就可以使用蒲草。然而人們確實知道,泥塊能夠生成瓶子,用水和土做成泥,製成器皿,所以它可經得起燒烤,因此因中有果。」 釋子說:「這就如同因有而有,因無而無(修妒路)。你說泥中會有瓶子出現,所以因中先有果。如今瓶子破碎了,所以應當沒有這樣的果,因此因中沒有果。」 外道說:「產生、存留、滅亡漸次存在,所以沒有過失(修妒路)。瓶子雖然有破碎的相狀,這也需要先生成,其次存留,然後破碎。為什麼呢?因為沒有產生就沒有壞滅。」 釋子說:「如果產生在先而不是後,如同沒有果(修妒路)。如果泥中有瓶子的產生、存留、壞滅的話,為什麼還需要先產生後壞滅呢?而不是先壞滅而後產生?你說沒有生成所以沒有壞滅;像這樣,瓶子沒有生成時,沒有存留和壞滅。這兩者是先沒有而後來生成的,所以因中沒有果。」 外道說:「你責難因中有果,所以有斷滅的過失(修妒路)。如果因中有果是錯誤的,應該因中沒有果;如果因中沒有果,則陷於沉寂孤立。」 釋子說:「相續所以不是中斷,壞滅所以不是恆常(修妒路)。你不知道嗎?由穀子生出芽等,因其持續無間,所以沒有中斷,穀子等物的因有壞滅,所以不是恆常。諸佛這樣宣諭十二因緣生成萬物的道理,因為他可超越因中有果、因中沒有果等妄執,所以不落入中斷、恆常的迷惑,中道而行,達到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