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論譯註 · 破塵品第六
原典
外曰:「應有情①,瓶等可取②故(修妒路)。今現見瓶等諸物可取故。若諸情不能取塵,當用何等取?是故知有情,能取瓶等諸物。」
內曰:「非獨色是瓶,是故瓶非現見(修妒路)。瓶中色現可見,香味等不可見。不獨色為瓶,香味等合為瓶。瓶若現可見者,香味等亦應現可見,而不可見,是故瓶非現見。」
外曰:「取分故一切取,信故(修妒路)。瓶一分可見,故瓶名現見。何以故?人見瓶,已信知我見是瓶。」
內曰:「若取分,不一切取(修妒路)。瓶一分色可見,香分等不可見,今分不作有分。若分作有分者,香等諸分亦應可見,是故瓶非盡可見。是事如《破一》《破異》中說。」
外曰:「有瓶可見,受色現見故(修妒路)。汝受色現見,故瓶亦應現見。」
內曰:「若此分現見,彼分不現見(修妒路)。汝謂色現見,是事不然。色有形故,彼分中分不現見,以此分障故,此分亦如是。
「複次,如前,若取分,不一切取,彼應答此。」
注釋
①情:六情,眼、耳、鼻、舌、身、意。指主體具有的感覺器官。
②取:對外部對象之攝取。
譯文
外道說:「應該有感覺意識的存在,因為瓶子等物能被攝取的緣故(修妒路)。通過視覺,當今顯現出的瓶子等物能被攝取,從而可證明其存在。如果眼、耳、鼻、舌、身等感官,意識不能攝取外界對象,該用什麼來獲得對外界事物的攝取?因此可知,感覺器官的作用,能獲得對瓶子等物品的認知。」
釋子答:「不是只有色就是瓶子,所以瓶子不是自然可見的(修妒路)。瓶子中的色顯現出來才能看見,但香、味等是看不見的。不僅僅色就是瓶子,香、味等和合成為瓶子。瓶子如果是自然可見的,香、味等也應該是當下可見的,但香、味是不可見的,因此,瓶子不是當下可見的。」
外道說:「如果攝取部分,也可攝取全部,這是確定無疑的(修妒路)。瓶子一部分能看到,所以瓶子叫當下可知的現見。為什麼呢?人們看到瓶子,就已確信自己看到的是瓶子。」
釋子說:「如果能攝取部分,但就不能攝取全部(修妒路)。作為瓶子一部分的色可以看到,香的部分等就不能看到,現在所知的部分,不應當看作是本身存在的部分。如果把某一部分作為其他存在的部分,香等部分也應當可以看到,因此,瓶子不是全部可見的。這事如同第三品《破一品》、第四品《破異品》中所討論的一樣。」
外道說:「有瓶子可以看到,因為感覺到事物呈現而能見到(修妒路)。你感受到事物的呈現,所以,瓶子也應該因呈現而可見。」
釋子說:「如果這一部分呈現而可見,那麼,那一部分沒有呈現就不能看見(修妒路)。你認為事物呈現而可見,這事是不對的。因為事物是有形狀的,那一部分中還有部分不能呈現出來,是由於這一部分遮蔽了它的緣故,這一部分也是如此。
「其次,如前所述,如果攝取部分而不是全部,那麼,因沒有全部攝取,而可說不能見。」
原典
外曰:「微塵①無分,故不盡破(修妒路)。微塵無分故,一切現見有何過?」
內曰:「微塵非現見(修妒路)。汝經言,微塵非現見,是故不能成現見法。若微塵亦現見,與色同破。」
外曰:「瓶應現見,世人信故(修妒路)。世人盡信瓶是現見,有用故。」
內曰:「現見無,非瓶無(修妒路)。汝謂若不現見瓶,是時無瓶者,是事不然。瓶雖不現見,非無瓶,是故瓶非現見。」
外曰:「眼合故無過(修妒路)。瓶雖現見相,眼未會時,人自不見,是瓶非不現見相。」
內曰:「如現見生無,有亦非實(修妒路)。若瓶未與眼合時,未有異相,後見時有少異相生者,當知此瓶現見相生,今實無異相生,是故現見相不生。如現見相生無,瓶有亦無。」
注釋
①微塵:極細微的不可分的原子。
譯文
外道說:「最細微的元素沒有部分,所以,因部分而可知全體的看法,是不能完全斥破的(修妒路)。因為最細微的元素沒有部分,所以可全部呈現出來,這有什麼錯誤?」
釋子答:「最細微的元素不是現前可見出來的(修妒路)。你的經典說,最細微的元素不是現前可見的,因此,不能夠成就現前可見的事物。如果最微小的元素也是現前可見,和事物一樣有部分存在,那你的觀點也不會成立了。」
外道說:「瓶子應當是現前可見的,世上的人相信是這樣(修妒路)。世上的人都相信瓶子是現前可見,因為有其用故。」
釋子說:「現前可見的不存在,不是瓶子不存在(修妒路)。你認為,如果瓶子不是現前可見,這時就沒有瓶子,這事是不對的。瓶子雖然不是現前可見的,但不是沒有瓶子,因此,瓶子不是現前可見的。」
外道說:「眼睛看到的與事實存在的一致,所以沒有錯誤(修妒路)。瓶子雖然是現前可見的相狀,眼睛與瓶子沒有會合時,人自然不能看到,這瓶子不是沒有現前可見的相狀。」
釋子說:「如此現前可見的產生是沒有的,有也不是實在的(修妒路)。如果瓶子沒有和眼睛和合時,沒有不同的相狀,以後看到時有少許的不同的相狀產生,應當知道,這個瓶子現前可見的相狀已有生起,但現在實際上沒有不同的相狀的產生,因此,沒有現前可見的相狀的產生。沒有如此現前可見的相狀生起,瓶子雖然存在,也沒有現前可見的相狀。」
原典
外曰:「五身一分破,余有(修妒路)。五身是瓶,汝破一色,不破香等。今香等不破,故應有塵。」
內曰:「若不一切觸,云何色等合(修妒路)?汝言五身為瓶,是語不然。何以故?色等一分是觸①,余分非觸,云何觸不觸合?是故非五身為瓶。」
外曰:「瓶合故(修妒路)。色分等各各不合,而色分等與瓶合。」
內曰:「異除,云何瓶觸合(修妒路)?若瓶與觸異者,瓶則非觸,非觸云何與觸合?若除色等,更無瓶法,若無瓶法,云何觸與瓶合?」
注釋
①觸:對外部事物現象的一切作用。
譯文
外道說:「五個部分之整體,雖一個部分不能成立,但剩下的卻是存在的(修妒路)。五個部分合起來是瓶子,你說明了全體的部分之一色的不能成立,但沒有使香等不成立。如今香等部分沒有被動搖,所以應當有其存在。」
釋子說:「如果不是對其全部而有感知,怎麼能說色等和合了呢(修妒路)?你說五個部分之整體是瓶子,這話不對。為什麼呢?色等部分是因感而起的作用,餘下的部分沒有能起作用,怎麼能說有感而有作用與無感的相和合?因此,不是五個部分之整體成為瓶子。」
外道說:「因為瓶子使各部分和合(修妒路)。色等部分雖各自不能和合,但部分卻可以和合於瓶子。」
釋子說:「取消了差別,怎麼能說感知作用和合於瓶子(修妒路)?如果瓶子和因其而起的作用不同,瓶子就不是起作用者,不是可起作用者,怎麼能說和瓶子和合?如果取消了色等,更不會有瓶子這一物品,如果沒有瓶子這一物品,怎麼能說所起的作用和瓶子和合?」
原典
外曰:「色應現見,信經故(修妒路)。汝經言,色名四大,及四大造。造色分中色入所攝,是現見。汝云何言無現見色?」
內曰:「四大非眼見,云何生現見(修妒路)?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是四大非眼見者,此所造應非現見。」
外曰:「身根①取,故四大有(修妒路)。今身根取四大,故四大有,是故火等諸物四大所造,亦應有。」
內曰:「火中一切熱故(修妒路)。四大中但火是熱相,余非熱相。今火中四大都是熱相,是故火不為四身。若余不熱,不名為火,是故火不為四身。地堅相,水濕相,風動相亦如是。」
注釋
①身根:眼、耳、鼻、舌、身五根之一。由根而生識,故可看見外界事物,聽到聲音、嗅到氣味、嘗到滋味、感觸事物。
譯文
外道說:「事物應該現前可見,這是確實無疑的經教(修妒路)。你的經典中說,事物是指地、水、火、風四大,以及由四大所造作產生的。造作的諸事物之中,所含攝的包括色等事物,這是現前可見。你怎麼能說沒有現前可見的事物?」
釋子答:「地、水、火、風四大不是眼睛所能夠見的,怎麼能說產生了直接感知的事物呢(修妒路)?地的相狀是堅實,水的相狀是濕潤,火的相狀是熾熱,風的相狀是運動,這四大如果不是眼睛所能夠見的話,由四大所造作的事物,不應該現前可見。」
外道說:「身根具有感知攝取事物的屬性,所以四大存在(修妒路)。如今身體的屬性可攝取四大,可見四大是存在的,因此,由四大造作生成的火等諸事物,也應該是有。」
釋子說:「在火中的一切都是熱(修妒路)。但四大中只有熱是火的相狀,剩下的都不具有熱的相狀。今火中的地、水、火、風都是熱的相狀,因此火不是四種成分。如果剩下的不熱,不能叫作火。因此,火不具有四種成分。地的相狀是堅實,水的相狀是濕潤,風的相狀是運動也是如此。」
原典
外曰:「色應可見,現在①時有故(修妒路)。以眼情等,現在取塵故,是名現在時。若眼情等不能取色塵等,則無現在時,今實有現在時,是故色可見。」
內曰:「若法後故,初亦故(修妒路)。若法後故相現,是相非故時生,初生時已隨有,微故不知,故相轉現,是時可知②。如人著屐,初已微故隨之,不覺不知,久則相現。若初無,故後亦無,是應常新。若然者故相不應生,是以初微故隨之,後則相現。今諸法不住故,則無住時。若無住時,無取塵處。」
外曰:「受新故故,有現在時(修妒路)。汝受新相故相,觀生時名為新,觀異時名為故,是二相非過去時可取,亦非未來時可取。以現在時故,新故相可取。」
內曰:「不然。生故新,異故故(修妒路)。若法久生,新相已過,是新相異新則名故。若故相生,故則為新。是新是故但有言說,第一義③中無新無中無故。」
外曰:「若爾得何利?」
內曰:「得永離(修妒路)。若新不作中,中不作故,如種子芽莖節壞,華實等各各不合。各各不合故,諸法不住,不住故遠離,遠離故不可得取。」
注釋
①現在:事物正呈現作用之階段,猶今存在之義。
②知:原作如,據《大正藏》改。
③第一義:指最根本的真理,因其至高無上,故稱第一,又因其深有理由,故稱義。這是聖智自覺的體現。
譯文
外道說:「事物應該可以看見,因其現今存在的階段是有的(修妒路)。由於眼根等可在現在存在時攝取外部對象,所以這叫現在時。如果眼根等不能攝取外部對象等,就沒有現在時,如今確實有現在時,所以事物是可以看到的。」
釋子說:「如果事物是後起的,開始生起也是這樣(修妒路)。如果事物是後起的,所以其相狀可見,這種相狀不是過去產生,開始生起時已經有了,由於太微小而不可知,所以其相狀隨著生成過程得以呈現,在這時才可以知道。如同人穿鞋子一樣,開始穿總是很小的,但隨著鞋子完全穿上,歷久其相狀就顯現了。如果開始沒有,以後也就不會有,這應該是恆常而新的。如果這樣,過去的相狀就不應該生起,正是因為起初微小,但可與這種微小的相狀相伴隨,在後來就有明顯的相狀得以呈現。如今各種事物不能常存不去,那麼它就沒有不變化的時候。如果沒有不變化的時候,就沒有能夠可以攝取這樣對象的環境。」
外道說:「因為感受到新與舊,所以有現在存在之時(修妒路)。你感覺到新的相狀、舊的相狀,看到有生起,這時叫作新,看到有不同的存在時叫作舊,這兩種相狀不是在過去存在時可以攝取,也不是在未來存在時可以攝取。因為是現在存在的緣故(修妒路),所以新舊相狀可以攝取。」
釋子答:「不對。有產生所以有新,有不同所以有舊(修妒路)。如果事物在長久的過程中生起,新生成的相狀已經成為過去,失去了作為新的相狀的條件,不同於新的相狀就叫作舊。如果舊的相狀生起,舊的相狀那麼就是新的相狀。這樣的新與舊只是有其言說,在最高的真理中沒有新起,沒有中途,沒有陳舊。」
外道問:「如果這樣有什麼利益可以獲得?」
釋子答:「獲得永遠超脫六道輪迴(修妒路)。如果新不生成中,中不生成舊,如同種子發芽生莖長出枝幹,以至凋落,花與果實各自不一致,各部分各階段都不相同,所以各事物不是恆常永存的,因為不是恆常永存的,所以離開自身很遠,因為它離開得很遠所以不能攝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