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呂本傳
呂本,鳳陽府壽州人,懿文太子次妃之父。曾在元朝為官,為元帥府都事。後投奔太祖,授中書省令史。洪武五年(1372)任吏部尚書。六年改為太常司卿。七年四月,御史台奏稱他「奉職不勤謹」。於是下詔免其官爵,罰他到功臣廟去服勞役。其後赦免,調任北平按察司僉事。太祖召見本及同時受命的楊基、答祿與權,告諭他們說:「監察官之設,目的在整肅綱紀,澄清吏治,不是專門處理刑罰事務。爾等去要克盡職守,務要明白大體,不要像一般官吏那樣拘於執法行刑的具體事務。好事雖然小,若不斷做下去,將積成大德;犯的過失雖小,若長期犯過,將成為元兇。你難道沒看見上沖雲霄的樓台是由寸土堆積而成,燎原之火由一個小火星燃起來的嗎?必須謹慎!」本等叩頭受命。不久又任本為太常司卿,兩年後去世,無子,賜葬於鐘山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