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義書 · 第三章

佚名 《奧義書》
一 兩隻鳥兒結伴為友, 棲息在同一棵樹上, 一隻鳥品嘗畢缽果, 另一隻鳥不吃,觀看。(1) 註:這首頌詩見《梨俱吠陀》1.164.20。 在同一棵樹上,這個人消沉, 不能自主,陷入愚痴而憂愁; 一旦看到那個神主受到崇拜, 崇高偉大,他也就擺脫憂愁。(2) 見到這位金色的創造者, 神主,原人,梵的源泉, 見者成為知者,擺脫罪惡, 消除污染,直達這至高者。(3) 它是生命,在一切眾生中閃耀, 知道它,便成為知者,不再多說; 遊戲自我,熱愛自我,有所作為, 由此,他成為最優秀的知梵者。(4) 獲得這自我,永遠依靠 真理、苦行、正知和梵行; 它在身體中,光輝,純潔, 無垢的苦行者能看到。(5) 真理無往不勝,而非謊言, 神道依靠真理之路展現; 仙人們由此前往,實現願望, 到達至高的真理蘊藏地。(6) 神聖偉大,形象不可思議, 卻又顯得比微小更微小, 在見者眼中,比遠處更遠, 卻又在附近,藏在洞穴中。(7) 把握它,不依靠眼睛,不依靠語言, 也不依靠其他天神、苦行和作業; 唯有依靠智慧恩寵,心地純潔, 沉思入定,才能看到這位無分者。(8) 註:「其他天神」喻指感官。「無分者」指不可分割為部分的完整者。 應該憑藉思想知道這微妙的自我, 生命分成五種氣息進入它之中; 眾生的整個思想與這些氣息交織, 只有思想得到淨化,這自我才顯現。(9) 只要心地純潔,他無論心中嚮往 什麼世界,也無論懷有什麼願望, 這些世界和願望都能實現,因此, 渴望繁榮者應該崇拜知道自我者。(10) 二 他知道這梵的至高居處, 世界一切安置其中而閃光; 那些智者已經擺脫貪慾, 崇拜原人,得以超越精子。(1) 註:「超越精子」即擺脫生死輪迴,不再出生。 懷有願望,念念不忘願望, 依照願望,出生這裡那裡, 一旦願望實現,自我實現, 就在這世,一切願望消逝。(2) 獲得這自我,不依靠言教, 不依靠智力,不依靠博聞, 那是依靠自我選中而獲得, 自我向他展示自己的性質。(3) 註:這頌見《伽陀奧義書》1.2.23。 缺乏力量,懈怠放逸,修煉 無謂的苦行,不能獲得自我, 而智者努力運用那些方法, 他的自我進入梵的居處。(4) 仙人們獲得它,智慧滿足, 自我實現,無欲而平靜; 智者們獲得遍及一切的它, 把握自我,進入一切之中。(5) 苦行者們通曉吠檀多知識, 實施遁世瑜伽,心地純潔, 他們在最終時刻,升入梵界, 達到至高永恆而徹底解脫。(6) 註:「吠檀多知識」指關於吠陀的終極知識,也就是奧義書。 十五分都返回自己的根基, 所有天神返回相應的天神, 各種業和充滿知識的自我, 一切與至高的不變者合一。(7) 註:「十五分」指生命、信仰、空、風、光、水、地和感官等。參閱《疑問奧義書》6.4中提到的十六分。「所有天神」喻指各種感官。「返回相應的天神」,參閱《大森林奧義書》3.2.13。 猶如條條江河流入大海,拋棄 自己名稱和形態,消失不見, 知者也擺脫自己的名稱和形態, 到達比至高更高的神聖原人。(8) 註:參閱《歌者奧義書》6.10.1,《疑問奧義書》6.5。 知道這至高的梵,他便成為梵。他的家族中也不會出生不知梵者。他超越憂愁,超越罪惡,擺脫洞穴中的縛結,達到永恆。(9) 這正如梨俱頌詩所說: 有所作為,通曉吠陀,立足梵, 懷著信仰,親自祭供唯一仙人, 按照規則,履行「頭頂誓言」, 應該向這些人宣講這種梵學。(10) 註:「唯一仙人」指祭火。「頭頂誓言」指發誓將火舉在頭頂上。 這便是從前安吉羅娑宣講的真理。不履行誓言的人不能學習它。向至高的仙人致敬!向至高的仙人致敬!(11) 蛙氏奧義書 唵(Om)這個音節是所有這一切。對它說明如下: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只是唵(Om)這個音節。超越這三時的其他一切也只是唵(Om)這個音節。(1) 註:唵(Om)這個音節原本是在吟誦吠陀時,用於開頭和結束的感嘆詞,這裡將它視為神聖的音響符號,象徵宇宙、自我和梵以及這三者的同一。 因為所有這一切是梵。這自我是梵。這自我有四足。(2) 註:「四足」,或譯四部分,也就是下面所說的四種精神意識狀態:覺醒狀態、夢中狀態、熟睡狀態和第四狀態。《歌者奧義書》3.18和4.5—8提到「梵有四足」,但所指與這裡不同,可參閱。 覺醒狀態,認知外在,有七支,十九嘴,享受粗食,這是「一切人」(Vaiśvānara),第一足。(3) 註:在覺醒狀態,自我認知外在對象。「七支」不詳。《歌者奧義書》5.18.2中提到自我有十一支:頭、眼睛、呼吸、軀體、膀胱、腳、胸、頭髮、心、意和嘴。「十九嘴」指五知根——眼、耳、鼻、舌和身,五作根——語言、手、腳、肛門和生殖器,五氣——元氣、行氣、下氣、中氣和上氣,意、覺、我慢(「自我意識」)和心。「一切人」是火的稱號,見《大森林奧義書》1.1.1和5.9.1。 夢中狀態,認知內在,有七支,十九嘴,享受細食,這是「光明」(Taijasa),第二足。(4) 註:在夢中狀態,自我認知內在對象。 入睡後,無所欲,無所夢,這是熟睡。熟睡狀態,合為一體,智慧密集,充滿歡喜,享受歡喜,以心為嘴,這是「具慧」(Prājña),第三足。(5) 註:在熟睡狀態,內外合為一體。 他是一切之主。他是全知者。他是內在控制者。他是一切之子宮。因為他是眾生的生和滅。(6) 不認知內在,不認知外在,不認知內在和外在這兩者。不是智慧密集,不是認知,也不是不認知。不可目睹,不可言說,不可執取,無特徵,不可思議,不可名狀,以確信唯一自我為本質,滅寂戲論,平靜,吉祥,不二。這被認為是「第四」(Caturtha)。這是自我。這是應知者。(7) 註:「第四」狀態是對以上三種狀態的綜合和超越。「戲論」(prapañca)指對世界現象的虛妄認識。「不二」(advaita)指唯一、同一,超越雙重或對立。 這自我,就音節而言,就是唵(Om)這個音節。就音素而言,足是音素,音素是足,即阿音(a)、烏音(u)和摩音(m)。(8) 註:Om這個音節由a、u和m這三個音素組成。 覺醒狀態即「一切人」,是阿音(a),第一音素,或出於獲取(āpti),或出於位居第一(ādimattva)。知道這樣,他就會獲得一切願望,成為第一。(9) 註:「獲取」(āpti)和「位居第一」(ādimattva)的詞頭是阿音(a)。 夢中狀態即「光明」,是烏音(u),第二音素,或出於提高(utkarṣa),或出於雙重性(ubhayatva)。知道這樣,他就會不斷提高智慧,成為平等者,不知梵者不會出生在他的家族。(10) 註:「提高」(utkarṣa)和「雙重性」(ubhayatva)的詞頭是烏音(u)。「雙重性」含義不詳。或可理解為居於覺醒和熟睡兩者之間。「平等者」指平等對待一切,對萬物一視同仁。 熟睡狀態即「具慧」,是摩音(m),第三音素,或出於建立(miti),或出於淹沒(apīti)。知道這樣,他就會建立這一切,又淹沒這一切。(11) 註:建立(miti)的詞頭是摩音(m)。 無音素,「第四」(狀態),不可言說,滅寂戲論,吉祥,不二。這樣,唵(Om)這個音節是自我。知道這樣,他就會自己進入自我。(12) 註:前三種狀態的音素分別是a、u和m,而第四種狀態無音素,意謂對前三種狀態的超越,即自我與梵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