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利弗·克倫威爾與清教徒革命 · 第3章 長期議會 (1640—1642)

1640年11月3日,長期議會在威斯敏斯特召開。參會的大部分議員,包括奧利弗·克倫威爾,都曾經出席1640年5月的議會。而現在,他們帶著完全不同的情緒聚在一起,手握更大權力。只要蘇格蘭軍隊還駐紮在英格蘭領土上,查理一世就不敢解散議會。一個蘇格蘭人寫道:「只要紐卡斯爾的小伙子們穩坐不動,議會儘管放心開會。」 1640年11月3日的長期議會 長期議會決定解決三個問題。第一,將受迫害者從專制政府中解放出來。第二,懲罰協助查理一世建立君主專政制度的為虎作倀者。第三,修改憲法,消除日後發生獨裁統治的可能。約翰·皮姆在議會的長期經驗使他無可爭議地成為人民黨領袖。約翰·皮姆的格言是:僅僅消除表面的不滿是不夠的,必須將引發不滿的原因連根拔除。 在這段黨紀不明的時期,約翰·皮姆是一位議會戰術大師。直至去世,約翰·皮姆一直保持著領導地位。但終其一生,約翰·皮姆只是一個偉大的政黨領袖,而不是一個偉大的政治家。約翰·皮姆過於黨派化,不能切身體會反對黨的感受。約翰·皮姆還過於依賴先例和法則,無法理解新時代帶來的新問題。當需要離開原來破敗不堪的道路時,約翰·皮姆無法找到新出路。約翰·皮姆是人民黨的首席演說家和精神導師。在有條不紊地長篇論述全國人民的不滿時,約翰·皮姆總能將對專制政府的指控闡述得鏗鏘有力、令人信服。有時約翰·皮姆會用威嚴崇高的雄辯和短小精悍的語句將自己當時的感情表達出來。這些短語很快像諺語一樣流行起來。 在下議院,約翰·漢普登的威望僅次於約翰·皮姆。而在議會之外,約翰·漢普登的名聲比在議會內更響亮。造船稅早已使他名揚天下。「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他,將他當成愛國主義國父和乘風破浪的領航員。他們駕駛同一艘船在狂風驟雨、暗礁密布的海面航行。」約翰·漢普登不擅長演講,但目光敏銳,精力充沛,態度堅決。「他能自如地控制情緒」,是議會決意的風向標和行動的領頭羊。 緊隨其後的重要領導人有奧利弗·聖約翰、登齊爾·霍利斯,威廉·斯特羅德和班傑明·魯迪亞德。奧利弗·聖約翰是約翰·漢普登在造船稅案中的法律顧問,也是最得力的反對黨律師。1629年,因在議會上大膽直言,登齊爾·霍利斯和威廉·斯特羅德遭到報復。在早期議會中,班傑明·魯迪亞德就以雄辯聞名。更年輕的一代中,最引人注目的有納撒尼爾·費因斯和亨利·韋恩爵士。前面提到的這些人以進步的宗教觀點遠近聞名,而阿瑟·哈塞里格爵士和哈里·馬滕爵士則以民主觀點著稱。人民黨的總部設在理察·曼利爵士的房子裡。這所房子坐落在威斯敏斯特大廳後面的一個小院子裡,當時是約翰·皮姆的居所。在議會召開期間,約翰·皮姆、約翰·漢普登和其他幾個人共同出資,置辦了一張辦公桌。他們就坐在這張桌子邊開會,處理許多事務。毫無疑問,作為約翰·漢普登和奧利弗·聖約翰的親戚,奧利弗·克倫威爾也是參會的一員。奧利弗·克倫威爾已經參加過兩屆議會,但他在黨內只是一個沉默寡言的鄉紳。不過有跡象表明,奧利弗·克倫威爾在商業方面的能力已經小有名氣。在長期議會的第一次會議上,奧利弗·克倫威爾被特別任命為十八個委員會的委員。這還不包括專門處理東部各郡事務的委員會,因為劍橋選區的代表本來就是這些委員會的常任委員。1640年11月9日,奧利弗·克倫威爾第一次參與了議會辯論。此次會議廣泛討論全國人民的不滿情緒及飽受星室法庭和最高刑事法庭迫害的人的冤屈。奧利弗·克倫威爾站出來替囚禁在艦隊的約翰·利爾伯恩遞交了一份請願書。在回憶錄中,菲利普·華威克爵士記錄了奧利弗·克倫威爾的長相和說話方式: 威廉·斯特羅德 班傑明·魯迪亞德 納撒尼爾·費因斯 亨利·韋恩爵士 阿瑟·哈塞里格爵士 哈里·馬滕爵士 約翰·利爾伯恩 1640年11月,議會開始時,我第一次注意到了奧利弗·克倫威爾。當時他以斯文氣派的年輕紳士自居。我們這些人總是因為身上的華服而自命不凡。一天早晨,我穿戴整齊地來到下議院,看見一位先生在講話,但我不認識他。他的穿著很普通。那是一套簡單的西裝,像是出自鄉下蹩腳的裁縫之手。他的衣服不僅很普通,也不太乾淨。我記得他的領帶[1]上有一兩個血點兒,領帶比衣領大不了多少,帽子也沒有帽圈。他身材魁梧,佩劍緊貼著身體掛著。他的面龐紅潤,聲音尖銳刺耳。他的發言充滿熱情。他代表威廉·白蘭先生的一個僕人發言,而發言主題不太理性。這個僕人散布了有關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跳舞的誹謗言論和對類似無傷大雅的體育運動的不當言辭。在會議桌前,他極力誇大這個僕人被監禁的事,讓人以為因為這件事整個政府都無藥可救了。老實說,因為大委員會採納了他的說法,反而大大降低了我對大委員會的尊敬。 長期議會聽取了全國人民的不滿,將受迫害個體的請願書提交給委員會,開始著手懲罰查理一世的大臣們。議會沒有提及查理一世本人的過錯,仍然保留他作為國王的尊嚴,只是將他看作一個被邪惡顧問蒙蔽視聽的國王。班傑明·魯迪亞德認為,為了國王和臣民的利益,必須清除和懲罰這群逆臣。正如《聖經》所說:「除去君主身邊的惡人,王位將因此穩固。」 1640年11月11日,當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正著手指控議會領袖煽動並協助蘇格蘭入侵的叛國罪時,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遭到議會的逮捕和彈劾。一個月後,繼威廉·勞德後,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被關進倫敦塔。同樣受到指控的還有國務秘書弗朗西斯·溫德班克和掌璽大臣諾丁漢伯爵赫尼奇·芬奇,但他們很快逃亡海外。還有兩名主教和六名法官被彈劾和監禁。所有支持專制者的人士都被驅逐出下議院。這簡直就是「末日審判」[2]。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是第一個被指控的。他的審判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弗朗西斯·溫德班克 諾丁漢伯爵赫尼奇·芬奇 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不僅被指控為「英格蘭最大的變節者」「英屬愛爾蘭殖民地的壓迫者」,還被指控是發動對蘇格蘭人進行非正義戰爭的精神支持者。所有這些指控都表示: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試圖通過語言、行動和勸告的形式顛覆英格蘭和愛爾蘭的基本法,引入一個獨裁專制的政府。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似乎是獨裁統治的化身,而議會則致力於恢復法治。約翰·皮姆討伐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演說自始至終都充滿著對法律統治的頌揚。約翰·皮姆說:「當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時,好的法律,不,即使是最好的法律,也沒有任何價值。」所有危害國家的惡行都包含在叛國罪中。 法律是用來區分善惡,辨別正義與非正義的。如果廢掉法律,萬事都將陷入混亂,每個人都會自己制定法律。當人性墮落時,必然產生暴行。欲望會成為法律,嫉妒會成為法律,貪婪和野心也會成為法律。這樣會帶來什麼?這樣的法律會產生什麼後果?看看愛爾蘭政府就知道了。 以專製取代法律,受害的不僅僅是臣民。 這對國王的人身安全是危險的,對王權也是有危害的。如果我們重蹈東方國家的覆轍,任由君主們按照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荒唐原則管理國家事務,一意孤行,不受任何國家制度管轄,必將頻陷戰亂漩渦,被殺被弒,不得善終。 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竭力證明,在法律上,針對他的控訴並不構成叛國罪。議會通過了《剝奪公民權提案》,以此回應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說法。為了國家的安全,必須將這些行為列為叛國行為。約翰·皮姆說:「改變政府的既定框架和憲法在任何國家都是叛國行為。如果在國家的其他地區都共同遵守的法律,在某個地方卻不能自我保護和存續,這樣的法律是無效的、有缺陷的。」 對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審判過程中,查理一世急於救助,但他的魯莽干預最終失敗。查理一世密謀派人占領倫敦塔,並將英格蘭軍隊從約克郡調集過來,以震懾議會。這一密謀很快被發現。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命運也因此塵埃落定。查理一世受到上下兩院施壓和倫敦的暴動威脅,只好同意簽署《剝奪公民權提案》。1641年5月12日,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被送上斷頭台。 審判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 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被送上斷頭台 在起訴查理一世的邪惡顧問的同時,議會開始著手為將來對抗專制政府做準備。作為壓迫手段的特殊法庭被完全清除,星室法庭、高級委員會、北方議會、威爾斯議會和邊界法庭都在此列。《噸稅和磅稅法案》宣布,自生效之日起,未經議會批准的徵稅是違法行為。同時,議會禁止皇家森林的擴張,取消對騎士的罰款,宣布造船稅非法。《噸稅和磅稅法案》頒布後,在沒有議會許可的情況下,國王不僅不能徵稅,就連執政也變得不可能了。1641年2月15日,查理一世通過了《三年法案》。該法案要求國王每三年召集一次議會,並為議會的召開提供機制,以防國王未在指定時間召集議會。1641年5月1日,查理一世又同意了一項法案,該法案禁止國王解散現有的議會,甚至禁止國王在未經議會許可的情況下休會。 奧利弗·克倫威爾既不是演說家,也不是律師,因此沒有參與對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的起訴。然而,一項憲法改革與他密切相關。《三年法案》的簽訂起因於威廉·斯特羅德的一條提案。在提案中,威廉·斯特羅德建議復興愛德華三世時期的一條舊法。根據舊法,議會必須每年召開一次。1640年12月3日,奧利弗·克倫威爾修改了這條提案的二讀[3]。最後,作為委員會成員之一,奧利弗·克倫威爾參與審議,通過了該提案。依據該提案的規定,每三年召集一次議會。在教會事務中,奧利弗·克倫威爾的作用更明顯。在憲法問題上,人民黨的意見幾乎一致。但在宗教問題上,人民黨的意見很難統一。人民黨領導人的總目標是讓由議會代表的國家控制教會,而不是讓國王作為教會的「最高統治者」。一些人希望廢除《祈禱書》,使教會的教義更符合加爾文主義,而另一些人只希望廢除一些令人反感的規定和儀式。在教會管理方面,同樣也是意見不一。一些人希望保留現在的主教制,一些人希望完全廢除主教制,大多數人則希望在限制主教權力的情況下保留主教職位。因此大主教詹姆斯·厄謝爾提出的有限主教制大受歡迎。詹姆斯·厄謝爾提出,每個主教都要得到教區牧師委員會的協助和控制。及至此時,議會中還沒有一個黨派提議引入長老會或獨立教派,但很多人希望徹底剷除主教制度。在下議院,納撒尼爾·費因斯和亨利·韋恩爵士贊成廢除主教制,「連根帶葉,徹底廢除」。後來約翰·漢普登也加入此行列。奧利弗·克倫威爾是這些「徹底派」中的一員。在長期議會期間的眾多討論議題中,奧利弗·克倫威爾更專注於對教會的申討。他在這段時間內寫的唯一一封信表露了他對宗教問題的關注。這是寫給一個書商的信,要求對方提供一份關於「蘇格蘭人希望實施宗教統一理由」的印刷材料副本。奧利弗·克倫威爾寫道:「我要細讀一下。辯論馬上開始,我希望贏得辯論。」 詹姆斯·厄謝爾 1641年2月9日,奧利弗·克倫威爾發表了一次演講。這是他有記錄的演講中唯一一場討論教會問題的演講。演講前,一萬五千名倫敦市民簽署了一份要求徹底廢除主教制的請願書。奧利弗·克倫威爾就這件事發表演講,討論是否要將這份請願書提交給委員會通過。 一名議員極力反對,他認為主教是國家階層之一,也是憲法的一部分。教會的平權會帶來國家的平等。奧利弗·克倫威爾站出來直截了當地否定了這名議員的推論和假設。「有人打斷了奧利弗·克倫威爾,要審查他的發言資格。」多虧約翰·皮姆和登齊爾·霍利斯支持,他可以繼續演講。記錄上寫著: 他不明白,為什麼剛才發言的那位紳士會做出從教會平權到國家平權的推論,也不明白主教為什麼要占用國家大量稅收。他越發覺得有必要調查主教的違規行為。因為就像羅馬的宗教等級制度一樣,主教們不會讓自己接受審判。 1641年5月,奧利弗·克倫威爾又一次攻擊主教。下議院通過了一項提案,禁止神職人員以法官、議員或上議院議員的身份擔任世俗職務,而上議院堅決不予通過。作為回應,「徹底派」擬了一條提案,要求完全廢除主教制。他們說服著名的演說家愛德華·德林爵士提出這條提案。隨後愛德華·德林爵士後悔了,他解釋說:「這條提案是阿瑟·哈塞里格爵士塞給我的,而阿瑟·哈塞里格爵士的提案則是亨利·韋恩爵士和奧利弗·克倫威爾先生塞給他的。」 愛德華·德林爵士 雖然議會沒有通過「徹底派」的提案,但這個提案的提出進一步加劇了人民黨內部的分歧。由愛德華·海德和福克蘭子爵盧修斯·卡里領導的一部分人宣布與之前的同僚決裂。他們天性保守,滿足於當前的改革成果,更願意相信查理一世會遵守憲法,而不相信議會會保留國家教會。在這次會議結束前,愛德華·海德與查理一世進行了溝通。一個基於保護教會的保王派正在形成。查理一世同樣決心維護教會,正想方設法重新奪回權力。想到可能會獲得下議院內部的支持,查理一世對勝利前景信心倍增。1641年8月,查理一世動身前往蘇格蘭。查理一世希望贏得蘇格蘭貴族的支持,用一個王國對抗另一個王國。 福克蘭子爵盧修斯·卡里 1641年10月,在長期議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後,事態發生重大變化。人民黨在宗教問題上的分歧削弱了它自身的力量,而宗教分歧迅速蔓延全國。與此同時,隨著蘇格蘭軍隊撤軍,議會領導人失去賴以保護自己的軍事力量。來自蘇格蘭的消息證實,對查理一世發動政變的擔心絕不是空穴來風。有傳言說,在查理一世的批准下,一群保王派士兵密謀刺殺漢密爾頓侯爵詹姆斯·漢密爾頓和阿蓋爾侯爵阿奇博德·坎貝爾。兩人匆忙逃出愛丁堡才幸免於難。最重要的消息是,愛爾蘭發生了叛亂。有人企圖襲擊都柏林城堡[4],還有人在阿爾斯特地區屠殺英格蘭殖民者。叛亂每天都在蔓延,謀殺和搶劫四起。衣衫襤褸的逃亡者逃到都柏林,講述各自經歷的屠殺和掠奪。英格蘭群情激憤。人們相信,總共有五萬英格蘭人被野蠻殺害,也有人說是十五萬。 阿蓋爾侯爵阿奇博德·坎貝爾 都柏林城堡 在現代歷史學家看來,愛爾蘭的叛亂只是英格蘭殖民愛爾蘭的必然結果。但在當時的英格蘭人看來,這簡直是晴天霹靂。在過去的六十年,愛爾蘭人民被沒收土地並飽受痛苦和貧窮,而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準備在康諾特建立種植園的計劃更是讓他們憤怒和恐懼。對天主教的徹底鎮壓曾經只是停留在口頭威脅階段,但現在清教徒掌權,鎮壓行動迫在眉睫、不可避免。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和親信顧問已經下台,他們建立起來的強大政府也陷入癱瘓。軍隊的解散使這個國家到處都是訓練有素的武裝人員。起義成功的機會終於來了。毫無疑問,愛爾蘭人抓住了這個機會。1641年10月,愛爾蘭人發動了起義,意在收復被占用的土地。阿爾斯特的六個郡首先爆發了起義。在詹姆斯一世統治期間,這幾個郡被占為種植園。接著,最近的種植園威克洛也爆發了叛亂。儘管叛亂十分血腥野蠻,叛亂者卻沒有策劃或實施大規模屠殺。叛亂分子的首要目標只是將殖民者趕出家園。在驅逐過程中,有些殖民者被殺,而所有的殖民者都被掠奪。在叛亂最初的一兩個月,大約有四千人被殺,而死於苦難和貧困的人則可能翻倍。 在英格蘭清教徒看來,教皇制是這一叛亂的罪魁禍首。1641年12月4日,長期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堅決不允許在愛爾蘭或其他任何英格蘭王國的領土上容忍教皇制宗教。同樣致命的是,議會還通過第二項決議,要重新沒收愛爾蘭的土地,並重新分配沒收來的兩百五十萬英畝[5]土地,用以補償那些為重新占領愛爾蘭而提供戰爭資金的人。就這樣,第一次投票將局部的起義變成全面的叛亂,第二次投票則使叛亂演變成自相殘殺的戰爭。 議會兩黨批准了這兩項投票,開始發起公開募捐。議會議員和倫敦商人都自願捐款。奧利弗·克倫威爾不了解愛爾蘭歷史,認為這個計劃相當明智公正。奧利弗·克倫威爾捐了五百英鎊,而這相當於他一年的收入。和當時的大部分人一樣,奧利弗·克倫威爾對叛亂的起因一無所知,卻對關於大屠殺的誇大之詞深信不疑。1650年3月21日,奧利弗·克倫威爾對愛爾蘭神職人員說: 愛爾蘭曾經與英格蘭聯合。在愛爾蘭,英格蘭人擁有的財產有很多是他們和他們的祖先從你們和你們的祖先手裡買來的。長期以來,英格蘭人從愛爾蘭人手中租用土地,蓄養牲畜。英格蘭人自己出資建房子,開墾種植園,與你們一起和平共處。在利益保護方面,英格蘭對英格蘭人與你們一視同仁。在法律上,你們與英格蘭人一樣享有平等正義。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出於國家安全考慮,國家才對那些有叛亂傾向的人施以法律的懲罰。而你們打破了這個聯盟,無端屠殺英格蘭人,不問性別、不分年齡,野蠻程度普天之下聞所未聞。這一切竟然在愛爾蘭的完全和平時期發生了。 如果要重新征服愛爾蘭,就必須立即召集軍隊,而議會領導人不可能再任由查理一世控制軍隊。1641年5月,查理一世剛策劃了一次政變,召集軍隊威懾議會。最近在前往蘇格蘭的途中,查理一世又一次擅自調遣了這支剛被議會解散了的軍隊。如果這次再給查理一世一支新的軍隊,誰能保證他不會像六個月前那樣利用軍隊反過來鎮壓議會?約翰·皮姆對此深信不疑。1641年11月6日,約翰·皮姆發表了一篇演講,聲稱除非查理一世任用議會批准的政府大臣,「否則議會就自行採取措施保護愛爾蘭,同時保護自己」。約翰·皮姆提議讓議會掌握愛爾蘭的行政權,而奧利弗·克倫威爾提議要同時抓住英格蘭的行政權。奧利弗·克倫威爾提出了一項提案,要求上議院和下議院授權埃塞克斯伯爵羅伯特·德弗羅指揮特倫特河以南的所有民兵,直到議會做出下一步指示。1641年12月,阿瑟·哈塞里格爵士提出了一項民兵提案。這項提案規定由議會指定一位將軍擔任英格蘭所有民兵的總指揮。這樣一來就出現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國家武裝力量的最高指揮權應該在國王手裡還是在議會手裡。 埃塞克斯伯爵羅伯特·德弗羅 1641年11月,長期議會呼籲全國人民支持議會。《大諫章》列舉了查理一世統治的十五年里英格蘭遭受的所有苦難。議會在過去十二個月里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消除這些苦難。《大諫章》指出議會在消除苦難時遇到的障礙,並宣布未來的打算,認為造成苦難的罪惡根源在於查理一世對英格蘭基本法律和原則的顛覆。而這些法律和原則恰恰是英格蘭王國的宗教和正義的根源。只有「剷除惡黨」,才能完成教會和國家的改革。《大諫章》還請求國人判斷自己選出的代表是否值得信任,並請求他們繼續保持信任。《大諫章》使戰爭不可避免,不是因為對查理一世的間接控訴,而是因為在最後幾條中提出的教會政策將國家分成了兩個陣營。在隨後幾項條文中,下議院宣布將接手教會改革工作,並要求召集宗教全體會議來幫助完成這項改革。1641年11月22日,關於《大諫章》的以上條款,議會經歷了漫長而激烈的爭論。最終《大諫章》以十一票的微弱優勢獲得通過。在多數派提議將《大諫章》交付印刷時,內戰似乎就要在下議院當場爆發。議員們抗議呼喊,大聲咆哮,揮舞著帽子,有些議員手中劍已出鞘,好像就等著一聲令下。一個目擊者說:「我感覺我們是坐在死神降臨的山谷里。我們就像《聖經》里的青年約押和押尼珥,彼此相扣,將刀插進對方肚子裡。」[6] 騷亂平息後,議員們動身回家。奧利弗·克倫威爾對福克蘭子爵盧修斯·卡里低聲說的幾句話,表明當晚的決定意義重大。奧利弗·克倫威爾說:「如果《大諫章》被否決,第二天一早我就將所有的東西都賣掉,再也不回英格蘭了。我知道有許多忠誠之士抱著同樣的決心。」 白廳 在《大諫章》通過後的第三天,查理一世回到白廳[7]。查理一世決心擺脫議會領導人以法律形式強加給他的控制,並不再做出任何讓步。在查理一世看來,在最近這次戰爭中,議會領導人與蘇格蘭人的關係、對國王權力的攻擊及試圖改變憲法的做法,都足以證明議會領導人犯有叛國罪。查理一世要做的第一步是撤掉下議院周圍的警衛,第二步是取悅倫敦,第三步是派一名親信去控制倫敦塔。下議院請求恢復警衛時,查理一世回覆說,作為國王,保護議會的安全不受暴力威脅對他來說就像保護孩子一樣重要。就在下議院收到這一答覆的當天,查理一世指派司法大臣彈劾五名議員[8],並派一支保安隊前往逮捕。下議院拒絕放人。1642年1月4日,查理一世帶著四百名武裝人員,親自到下議院執行逮捕,卻發現這五人跑了。隨逮捕而去的是議會對查理一世的信任。下議院撤到倫敦,倫敦也拒絕交出查理一世指控的議員。成千上萬的請願者從全國各地湧來支持各自的議會代表。很明顯,國民大多支持議會。查理一世的政變徹底失敗。1642年1月11日,下議院返回威斯敏斯特。為避免目睹議會的勝利,查理一世離開了倫敦。 查理一世並不認為自己背信棄義。相反,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完全合法。但議會領袖拒絕再信任他,堅決要求控制軍隊。奧利弗·克倫威爾與議會領導人的觀點一致。回到威斯敏斯特三天後,即1642年1月4日,奧利弗·克倫威爾提議成立一個委員會,在英格蘭全國實行戒嚴。這個提議有些為時過早。約翰·皮姆認為議會兩院應該聯合行動,而上議院遲遲不肯回應。於是約翰·皮姆警告上議院,要求上議院必須與下議院一起行動起來,否則下議院將自行行動拯救王國。上議院迫不得已做出讓步。1642年2月,上議院通過了驅逐主教法案,聯合下議院提出控制民兵的要求。1642年3月,上下議院聯合投票,決定動用兩院的權威讓英格蘭王國處於防禦狀態。 然而,直到現在,查理一世和議會都無意刀兵相向:查理一世努力爭取時間以積蓄力量,而議會仍然希望查理一世能批准他們要求的安全。因此,接下來的六個月間,他們不斷地爭論談判,雙方通過一輪又一輪的宣言和反宣言呼籲全國,尋求支持。這些小摩擦引發了真正的敵對行動。查理一世有兩項交替實行的政策,每一項都需要時間才能成功。一項是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和朝臣的政策,另一項是愛德華·海德和保王派的政策。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的政策是:積極為不可避免的戰爭做準備,而不必顧忌任何礙事的憲法教條。他們可向法蘭西、丹麥和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9]尋求幫助,並占據一個港口,讓外國軍隊登陸。愛德華·海德的政策是:查理一世應該保持被動,「讓自己完全置於法律羽翼之下」,批准任何法律要求批准的事,否決任何法律允許否決的事,堅持任何作為國王不應做出讓步的事。愛德華·海德說:「到最後,國王和法律就已足夠強大,能從容應對事態的發展變化。」 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 查理一世的性格和地位都不允許他採取前後一致的政策。查理一世不得不做出一些讓步,一方面是為安撫公眾輿論,另一方面是為備戰爭取時間。查理一世撤銷對五名議員的彈劾,撤掉倫敦塔的總督,對《民兵提案》臨時妥協,甚至同意將主教驅逐出上議院。最後一條讓查理一世的良心備受煎熬,但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堅持要他讓步。為了能讓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順利抵達歐洲大陸,查理一世只好屈服。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帶了一批王室珠寶前往荷蘭,準備抵押換取武器彈藥。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啟航後,查理一世前往約克郡,準備與支持者會合,以占領這個不可缺少的港口。在查理一世向北進發時,一個議會代表團在紐馬克特與他相遇,再次請願讓議會控制民兵。但這時查理一世認為已沒有必要讓步了,他甚至拒絕臨時授權。查理一世叫道:「即使只有一個小時我也不會同意!你們提出的這個要求從沒有人向國王提過。在這件事上我甚至不會授權我的妻子和兒女。」 亨利埃塔·瑪麗亞 到達約克郡後,查理一世立即採取行動,試圖占領赫爾。赫爾不僅為荷蘭和丹麥的救援物資登陸提供最為便利的港口,而且是一個大軍火庫所在地。這裡存放了之前為蘇格蘭戰爭準備的武器彈藥。1642年4月23日,查理一世帶著三百名騎兵出現在赫爾,要求入城。然而,守城總督約翰·霍薩姆爵士拉起了吊橋,站在城牆上拒絕讓查理一世入城。查理一世宣布他是叛徒,然後策馬離開。 約翰·霍薩姆爵士 雖然王后亨利埃塔·瑪麗亞的政策失敗了,但愛德華·海德的政策為查理一世吸引了一批擁護者。輿論轉向支持查理一世。這種變化主要歸咎於議會的教會政策。對英格蘭國教心懷感情的人擔心教會的禮拜儀式和管理權落入簡單粗暴的清教主義議會和宗教大會手中。毫無疑問,愛德華·海德嫻熟的辯護才能大大激發了這種擔憂。愛德華·海德為查理一世寫的宣言行文流暢,辭藻華麗,再加上幽默諷刺的語調,遠比議會發表的枯燥冗長的法律論據有效得多。更重要的是,愛德華·海德將查理一世描繪成憲法的守護者,而議會則是憲法的破壞者。約翰·皮姆對法律的頌揚反而被對方利用來攻擊自己。查理一世成為「現有的國家法律」的擁護者,而革命者則企圖將國王和臣民長期以來享有的權利置於下議院的投票之下。查理一世被樹立成「古老、平等、快樂、自成一體、完美無缺的憲法」的捍衛者,革命者則嘗試引入「新宗教和烏托邦政府」。 議會要求新的權力,而國王維護舊的權力。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而議會很難證明其要求的必要性。議會不信任查理一世的心理可以說是出於「恐懼和猜忌」,而他們不信任查理一世的真實理由只能靠推測的證據支持,雖然後來的歷史學家充分論證了這些證據。 僅靠一次嘴皮上的勝利並不能解決英格蘭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爭論的焦點不再是法律是否賦予國王或議會某些權力,而是主權應該是在國王還是議會手裡。議會下了最後通牒。在議會的十九項主張中,議會要求主權的所有分支均屬議會,包括外交政策、教會政策、陸軍和海軍的控制權,以及大臣、議員和法官的任命、懲罰和赦免權。簡而言之,政府將由議會選出的人來管理,而不是由國王任命的人來管理。從此以後,國王可以統治國家,但不能管理國家。 從某種意義上說,查理一世充分理解了這十九項主張。他回覆說: 這些主張一旦通過,我們將一無所有。我們可以繼續保留王室風格的吻手禮,議會兩院宣稱的國王權威可能仍然是你們熟悉的樣子。我們仍然可以保留王室儀仗,准許國王頭戴王冠,手執權杖,但關於切切實實的權力,我們只能徒有其表,只有一個國王的樣子和符號。 然而,議會中的一方認為,他們當初構想這些要求的意圖與其說是攻擊性的,不如說是防禦性的。他們認為,沒有主權的轉移,他們就不可能將先輩傳下來的自治政權傳給後代。埃德蒙·勒德洛說: 埃德蒙·勒德洛 在我看來,我們和保王派之間存在的爭議是,應該允許國王像上帝那樣憑個人意志統治,視國民如螻蟻,還是讓人民按照自己制定的法律要求進行自我管理,生活在自己批准的政府之下。 唯有劍能裁決一切。1642年7月4日,議會建立了安全委員會。1642年7月6日,議會決定徵召一萬士兵。1642年7月9日,議會任命埃塞克斯伯爵羅伯特·德弗羅為將軍。1642年8月22日,查理一世在諾丁漢豎起王旗。 註解: [1] 領帶,指從衣領前面垂下的兩條帶子,是牧師、學者或律師等人服裝的一部分。——譯者注 [2] 末日審判,根據基督教一些教派的說法,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會經歷一段磨難時期,對世上的所有罪惡進行一次末日審判。——譯者注 [3] 二讀,在英國的威斯敏斯特立法體系中,一項提案在正式立法前,立法機構通常要對該提案進行三次正式或非正式的辯論,這被稱為提案宣讀。——譯者注 [4] 都柏林城堡,位於愛爾蘭都柏林的聖母街,此時是英格蘭駐愛爾蘭總督的政府所在地。——譯者注 [5] 英畝,英美制面積單位,一英畝約等於四千平方米。——譯者注 [6] 約押是大衛王的妹妹洗魯雅的兒子。大衛王立他為將軍。約押有兩個兄弟,亞比篩和亞撒黑。亞撒黑在戰場上被押尼珥殺了,約押伏擊殺押尼珥,為弟弟復仇。——譯者注 [7] 白廳,亨利八世至威廉三世期間的國王宮殿。1698年被大火燒毀。——譯者注 [8] 查理一世所擬的「五名議員」分別是約翰·皮姆、約翰·漢普登、登齊爾·霍利斯、阿瑟·哈塞里格爵士和威廉·斯特羅德。——原注 [9] 1641年5月2日,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迎娶查理一世的女兒瑪麗長公主;1647年,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成為尼德蘭聯合省總督,本書第十二章有提及。他們唯一的孩子威廉三世在光榮革命後成為英格蘭國王。——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