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如儀 · 第七章 不三不四
媽告訴我,婚姻就是妥協;當我嫁給一個男人時,也等於嫁給了他的家庭。雖然媽的公婆住在西部的舊金山,與我們相隔著整片美國大陸,她卻覺得他們無所不在。她會定期寄東西給公婆,並提醒爸每周至少給他們打兩次電話。要是爸說自己父母的壞話,媽就會加以責備,或是保持沉默,絕不從旁附和。
雖然我很想嫁給華人,討家人歡心,卻又十分害怕達不到婆家對我這媳婦的期望。
首先,我擔心自己根本無法像媽一樣,頭胎就生個兒子。哥哥是爸媽兩邊家裡的長孫,每個人那兒他的相片比其他任何孫兒、孫女都多。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他是第一個到這兩個家庭報到的孫子,而只比哥哥晚兩年出生的堂姐,照片就比他少得多。
其次,我從小就有太多偏好,至少一定比從不在意我們去哪個餐廳的媽要多。譬如吃比薩的時候,我總是喜歡某一家店的餡料,另一家店的外皮。媽以前對我如此挑三揀四、這麼小就有這麼強烈的好惡,感到憂心。
我曾經想:幹嗎操心?我覺得我有偏好才有個性啊。可是,我二十一歲那年到香港探親的時候,美麗的堂姐邦如也告訴過我同樣的話。她嫁給了一個有錢的牙醫,是個華人。
「當你和一位男士在一起,你要非常文靜地坐著,一句話也別說。」邦如說。她帶我到一流大飯店香格里拉飲茶,這樣我們可以認真地談話。「讓男方對你表露自己,先讓他說話,你再下決定。」
有天晚上我和以前的華裔男友亞當的父母共進晚餐時,曾經嘗試運用這個忠告,結果發現扮演文靜端莊、可能成為別人未來兒媳婦的角色,感覺很好。這種感覺真夠奇怪。我很高興亞當的家人和我相處得這麼融洽。我坐在桌前謙恭地用筷子尾端把最好的雞塊和魚片挑出來,先夾給亞當的父母和亞當,再夾給我自己。
接著,亞當的父親泛泛地發表了他對另一個兒子的太太的看法:「我絕對不和媳婦講太多話,做公公的不應該和媳婦太親近。」
一聽這話,我覺得喉嚨像被哽到一樣。對我來說,為了好玩,假扮卑躬屈膝的兒媳婦和未來太太是一回事;而要百分之百扮演這種角色,就另當別論了。
幾年以後,我有一次告訴爸媽一個我認為有趣的故事,內容與我未來公婆的特質有關。爸聽了以後說:「如果你要嫁給這個人的話,絕對不要再講對公婆不厚道的話,尤其是在我面前。這樣很不禮貌,以後別再讓這種事發生了。」
我不曉得你母親是怎麼和你談結婚道理的;不過,我結婚的時候,我母親只給我兩點忠告。
第一,一旦進了徐家的門,絕對不可以說「不」,只能說「是」。
第二,不管我丈夫和我之間發生什麼事,我都得以同樣態度對待公婆。為了表示尊敬他們,我每天早上得比他們早起,而且要向他們道早安——這是我唯一可以比他們先開口的時候——晚上也必須等他們允許我退下後,才能告退。
媽媽說這叫「晨昏定省」。我每天得一大早起床,洗臉梳頭,穿戴整齊,然後在公婆許可的時間,向他們請安。日間,除了最得體的服裝,我不敢穿得隨隨便便露臉,也從不敢披著頭髮見他們,那樣會被認為放肆。
媽媽最多就告訴我這些。那個時候,沒人談論性事或性關係。不像如今,無所不談。你們年輕人從電視和雜誌上知道很多事情。比如,我是回寶山老家時,偶然間從一個縫布鞋的智障女用人那兒得知月經這回事的。她習慣把月事帶統統丟在院子四周給雞狗聞,要不就是在院子裡揮著月事帶給每個人看。這舉動很瘋狂,卻是我發現月經的經過,我母親並沒有告訴過我。
她給我的忠告後來證明很管用。既然你正值適婚年齡,我就把這套方法教給你。中國家庭是由父母掌權,因此一個女人和公婆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和婆婆之間的關係,往往比她和丈夫之間的關係來得重要。因為你是中國人,而且想要嫁中國人,所以我得糾正你兩個壞習慣。我注意到我住在你家裡,你來跟我說晚安的時候,偶爾會在我允許你離開之前就掉頭走掉。這樣很糟糕,你結婚以前一定要把這習慣改掉。
另外一個習慣是在人家問你怎麼樣的時候,你用美國人那套說「我好累」。我這輩子從沒說過自己累。我還記得嫁到徐家第一天早上的情形:雖然我前一天晚上差不多都沒睡,而且全身上下因為磕頭和婚禮的大小事情疼痛不已,可是我始終不認為自己會累得沒法子起床梳妝去見公婆。我一向知道應該對公公(家人稱他「老爺」)婆婆(家人稱她「老太太」)盡什麼義務。
當然,剛開始很難知道要怎麼討好他們。中國人不說「行」「不行」,這樣、那樣,或直接把話說清楚,所以有時候我得猜。比方說,老太太很少進廚房,因為家裡有一堆用人,公公也不像我爸爸那樣對食物特別挑剔。所以有一次老太太進廚房,我驚訝得站在她旁邊,什麼事也沒做。這時候有個待在徐家多年、知道如何討好老太太的老用人趕緊遞給我一把扇子,用同情的口氣說:「你應該讓自己有點兒用處,趁你婆婆煮東西的時候,讓她涼快涼快吧。」
後來,我學會一些小事情。硤石當地有個在春節、端午和中秋期間大家互贈禮物的習俗,贈禮的方法既複雜又傻氣,程序是這樣的:有人先送我們四份禮,我們就說,「哦,四份禮太多了」,然後收下兩份,退回兩份。接著我們也送四份禮出去,他們又退兩份給我們。老太太不喜歡浪費錢,所以我們把禮物兩兩弄成一堆,擺在一邊,等著另外兩份禮物——不管是退還的禮,還是別人送來的禮。這樣就可以再湊足四份禮送人。這套方法很麻煩,因為我們得確定沒有把禮物重複送給相同或相關的人,永遠都在為一堆堆不同的禮物做調整和窮擔心。
有一次我回家省親的時候,突發奇想決定要讓我婆婆吃驚一下,就一口氣把送給親戚和鄉親的禮物都買了。我公公每個月給我十塊或二十塊銀元,我從沒花過,所以就用四十銀元在上海耗了整整一個下午,採買火腿、鴨子和其他珍饈佳肴。
省完親後,我滿載而歸回到硤石。老太太問我全部東西花了多少錢。
我扯謊說:「二十銀元。」
老太太笑笑說:「這倒不壞。」
我說:「那好,我們乾脆直接把四份禮送給每家人,這樣就了了所有事情。」
我就是用這些小技巧設法討好老太太的。
我從沒學會像討好公婆那樣取悅我的丈夫。奇怪的是,我們在床笫之間卻很自然地成為夫妻,新婚之夜頭一次行房也是如此。我想,那是因為我們都年輕,而且在這以前,我們都不曉得男人和女人的身體長什麼樣,所以我們得互相學習。不過,我大概一下子就被操持家務、照顧公婆這些事情給絆住了,而且在鄉下地方,女人是不准跨出合院一步的。所以,徐志摩清早出門時,我不得隨行。剛結婚幾個星期,徐志摩就離家求學,先是到天津北洋大學,後來又到北京大學。所以你瞧,這是件很悲哀的事,我打從開始就沒法子了解我丈夫。
北京大學是當時最負盛名的大學,主要由一群歸國學人(也就是那些到西方留過學,再把所學帶回中國的人)治校。在寫給公婆的家書里,徐志摩給我們講述了他的精彩生活。大學期間,二哥把他介紹給了梁啓超,後者收他為弟子。
徐志摩也見到了胡適。胡適因為在《新青年》雜誌發表了一篇呼籲大家摒棄以文言文所寫的舊文學,開創反映大眾情感、以白話文寫成的新文學的文章而聲名大噪。徐志摩留洋之後成為詩人,就是用這種白話文寫詩,而且把白話文帶入新的表現層次。
聽老爺大聲宣讀徐志摩家書的時候,我好羨慕我丈夫的自由自在。起先我以為我也可以回學校念書,就寫信給母校詢問我是否可以回去。校方說我必須重讀一年,因為我已經錯過了一學期。這表示我兩年之後不能畢業,而我認為剛結婚的我不可能離開公婆這麼久。我是徐志摩的太太,也是鎮上首富人家的兒媳婦,鎮上的鄉親已經覺得我太新潮了,而且都嘲笑我有雙大腳。結婚之初,因為寂寞的關係,我差不多每個月都回上海娘家一次,鄉親們就問:這個媳婦幹嗎這麼常去上海?雖然徐家老爺在上海有生意,可是他媳婦幹嗎這麼常去?難道她脾氣不好?和老太太處不來?他們都偷偷笑我腳大、脾氣大。
和大家都有生意往來的老爺說,這種閒話不好聽,叫我應該設法節制一點兒,不要這麼常出門。我出身於城市,不習慣成天坐在合院裡,被人家禁止出門給自己買買東西或是看看親朋好友。但我順從了。我知道寄宿學校的事情是免談了。可是,你能想像你十五歲就結婚,從此不再學東西、不再求新知的情形嗎?我後來當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的時候,在辦公室聘了一位私人教師,就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已懂的事情是這麼的少。要一個人在十五歲的時候就終止學習是很難的。
除了整天和老太太坐在一起之外,我無所事事。我們會坐在女眷室裡面為家人縫好幾個鐘頭的鞋子。以前在寶山娘家,所有鞋子都是由那個瘋掉的女用人縫的,在這裡,就算我們家境富裕,還是自己動手。對老太太而言,我們的鞋子很特別。我們先把一片厚厚的鞋底縫在一塊粗粗的黑布上做成鞋子,然後用真絲線穿在一根精細的繡花針上,繡出裝飾每隻鞋尖的細緻花紋。有的鞋上繡著層層相疊的積雲紋,老太太走路的時候,那花紋就微微發亮。有的鞋上繡著「壽」字,每走一步都明明白白道出繡鞋者的用意。我給老太太縫鞋的時候,針腳縫得小巧細膩;替自己縫鞋的時候,就粗心大意亂縫一通,因為對我來講,穿什麼鞋都無所謂。總而言之,我從沒跨出過大門一步,而且在從歐洲回國以前,連徐家擁有的地方都沒看過。我歸國以後,許多風俗的限制已經放寬,而且我在西方住了五年,也不在乎鎮上人的想法了。
用人都說老爺是個精明的人,知道怎麼樣抓著錢不放。他不在家中養小老婆,卻在鎮上交女朋友,人數多得沒法子從中挑選,而且東西南北每個方向各有一個。有好多個晚上我都給老爺等門到深夜兩三點,所以才知道這些實情。我照著媽媽的指示,對公婆晨昏定省。這對我真是件難事啊!因為老太太是個早起的人,而老爺是個晚睡的。
用人還說,在老爺夜晚流連的茶室里,許多裹腳的姑娘會在桌上跳舞,誘惑男人偷瞥她們僅僅被裹腳布和花哨的絲鞋包住的腳背。這些連走出房門一步都不可能的姑娘,用她們細碎的步子把老老少少的男子迷得神魂顛倒。參加拼酒比賽擊敗眾家的男人,會把一隻玲瓏繡花鞋裡裝的最後一杯酒飲下,那鞋子的主人就躺在茶室的頂樓等他。兩人在她房裡親熱的時候,她會解開腳上的布條,把腳露給他看。當天晚上,在激情纏綿的最後一刻,他會把她鬆了綁的小腳舉到肩上,再塞入口中吸吮。
這些小腳的故事都是從用人那兒聽來的,它們充斥著我的耳膜。比方說,小腳是一個女人珍貴的財產,是她嫁妝的一部分,也是有錢的岳父饋贈給合適女婿的禮物。古時候有位相公在一個村子的街上行走的時候,撫弄了一位騎馬姑娘的小腳,害得她差點兒名節受辱。
我聽小腳的故事聽得太仔細了,以至我覺得自己的大腳失去了原來的魔力。我以為它們把我變新潮了,沒想到它們反而成了我的敵人。它們不能在村裡的街上行走,不能讓我受教育,也不能教我丈夫關心我。
徐志摩放假回家以後,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之外,對我不理不睬。就連履行婚姻義務這種事,他也只是遵從父母抱孫子的願望罷了。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對我不聞不問,特別是我哥哥還是他的朋友,他顯然也對我娘家很滿意,可是他為何如此待我?
有時候,他伸著腿坐在院中長椅上讀書,我就和他坐在一起縫東西。他會對某個用人說:「給我拿這個。」對另外一個用人說:「抓抓我這裡。」可是從不與我交談。當時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要怎麼樣應對,所以我就保持沉默。我想,如果他不想和我說話,我也可以好幾天不言不語。我對婚姻所求為何?我不求愛情(至少眼下還沒這樣要求),也不求浪漫,可是我所求的東西肯定比我現在擁有的——缺乏容忍和漠不關心——要來得多。徐志摩從沒正眼瞧過我,他的眼光只是從我身上掠過,好像我不存在似的。我一輩子都和像他一樣有學問的男人——我的父親和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們從沒這樣對待過我。唯獨我丈夫如此。
有些日子的早上,尤其是碰到好天氣時,徐志摩沒交代一聲,就不見人影。我從一個用人口裡得知,他乘著轎子去徐家在東山上的一棟房子了。雖然我從沒上過那兒,可是我曉得從那山頂可以望見一座女石像。根據當地的傳說,有個婦人的丈夫到海外經商後一去不復返,她登上一座可以眺望大海的小山盯著海面瞧。她守候丈夫的時間太長了,被淚水沾濕的身子最後變成了堅硬的岩石。當地人就給那座山取名叫「望夫山」。所以我假想我到過山上那處所在。
這時候,我才了解阿嬤說的「不三不四」是什麼意思。我本該是個有雙大腳的新式女子,徐志摩卻當我纏過腳似的對待我。他認為我觀念守舊,沒受過教育,所以不喜歡我。然而,對老太太來說,我又不夠傳統。有雙小腳的她每天待在女眷室就心滿意足了,而我卻想到硤石街上一探究竟。阿嬤和媽媽對我許過種種願望,可是我既不像媽媽夢想我會變成的太陽姐妹中的一個,也不像阿嬤想要我變成的月亮姐妹中的一個。
徐志摩回家以後那幾個星期,老太太一直緊盯著我。有一天吃午飯的時候,我沒有胃口,她就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然後以肯定的語氣說:「你有喜了。」
她會比我先知道這件事,可真奇怪!可是結果被她料中了。懷胎頭三個月,我害喜相當厲害。但從第四個月起,我能感覺到孩子在動的時候,就開始盼望肚子裡是個男孩。
我已經告訴過你,中國的女人是一文不值的,現在我要告訴你為什麼。人死的時候,是從陽世轉到陰世。女人、陰性、月亮,以及所有被動和幽深的東西,都屬於陰界;男人、陽性、太陽,以及所有強勢和崇高的東西,都屬於陽界。
你可能覺得這麼分有失公平,可是中國人認為,只有男性——兒子、孫子、曾孫,還有永無止境的後繼者——身上才有陽界祭奉陰界祖先的適當成分。好好敬奉祖先,並且維持陰陽界平衡是很要緊的事,要不然死者會離開陰界,變成孤魂野鬼侵犯陽界。而我們女人只有依靠為夫家生育子嗣,才能保住在陰陽兩界的地位。
這就是中國人喜歡男孩,尤其是長子的原因了。記得我聽說過,鄉下地方有個小老婆生了個女孩以後,非常擔心自己在家裡的地位,就要產婆立誓保密,把女兒打扮得像個男孩,一直到事情再也無法隱瞞為止,中間經過了十五個年頭。你能想像這種事情嗎?雖然我也想要個兒子,可是隨著懷孕的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對自己發誓,如果我生的是個女娃兒,我不會那樣對待她;也不會把她的八字別在襁褓上,然後把她丟在田野里,讓發現她的人把她當童養媳馬上嫁掉;更不會把她的腳纏起來和限制她求學。
媽媽依照新娘的母親應該遵守的禮俗,在我懷胎最後幾個星期來看我。自從婚禮之後,她就沒再來過硤石,這是她僅有的幾次能來的機會。她帶著一捆嬰兒衣服來到我床邊,我動作飛快地把那捆衣服從床上抖過,想讓整捆衣服自行鬆開,飛散到床上。
結果衣服並沒有散開。媽媽搖搖頭說:「啊,好吧!你生的時候會痛很久。」
我抱怨說:「是你沒把它綁對嘛!拿來我瞧瞧。」
媽媽就說:「不要強辯。」然後示意用人拿個托盤來我床上,盤子上有一大碗特別準備的白飯,媽媽在白飯下面的碗底交替擺了一圈肉丸子和水煮蛋。我拿起媽媽遞給我的筷子戳到碗底,結果筷子那頭帶起一顆肉丸。
媽媽皺著臉說:「唉,是個女孩,不是男孩。」
我抬起頭看著她說:「要是你給我普通竹筷子的話,說不定就有好結果。可是你給我的是象牙筷子,它們滑溜溜的,一戳就戳到肉丸,戳不到蛋呀!」
媽媽說:「別嘴硬,認命吧!是女孩。」
我頑固地說:「我不是嘴硬,我是說象牙太滑了。我們等著瞧吧!看看是不是男孩。」
生產的時候,我暈了過去,可是沒人叫醒我,他們懶得叫。後來我是因為生下兒子,產婆尖叫「是個男孩」才醒轉過來。通常,以前鄉下人不會這樣子,因為他們不想讓神明知道家裡生了男孩,否則神明會把他帶走。
我公婆極為激動。他們送了一堆紅蛋出去,向大家宣布徐家的新生子嗣來人間報到的消息。我躺在床上聽他們慶祝,覺得大為寬心。能把一個健健康康的兒子帶到這世上,真是有福氣!我一見他就很疼愛,祈求他會在我老的時候善盡孝道,讓我安享晚年。
子嗣的問題既然解決,徐志摩就得到父母許可負笈海外了。1918年夏天,我們的兒子出生還沒多久,他便離家前往位於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渥塞斯特(Worcester)的克拉克大學(Clark University)攻讀銀行學和社會學。他和大多數初為人父者一樣,好像一方面覺得得意,一方面又有點兒害怕自己的兒子。然而,他對我的態度還是一樣。當我向他告別的時候,他仿佛早已遠去。說不定,他從來就沒待在那兒。
此處遵英文版,台灣智庫版對此部分進行了詳細描述:「這次面談以後,徐志摩寫了封措辭謙卑的信函給梁啓超,表達他的敬意和熱愛,後來梁啓超就收徐志摩為弟子。徐志摩在家書的結尾引用了一本著名小說(譯註:指《紅樓夢》)里一句話說:「弟子的也該燒了。」他認為自己的文章和梁啓超的一比,就變得一文不值了。——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