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 · 第五章 王陵的發現及系統發掘

李濟 《安陽》
古代世界各地有錢有勢的人精心營建墳墓的習俗無疑是一樣的。他們相信人死後到另一個世界能以一種與生前全無二致的方式繼續生活著。雖然這種習俗會因支配某一地區的社會風俗及道德規範的不同,而以不同方式表現,但基本思想卻是一致的,即人期望及信仰死後繼續存在。 至於埋葬死者的觀念始於何時,似乎尚無考古學家予以肯定的回答。但可以肯定,在新石器時代,埋葬屍體和將隨葬品與死者埋在一起已司空見慣了。 史前史的研究也證明了,在人類利用金屬,等級制和奴隸制度發展以後,對埋葬的精心安排也隨之發展起來了。當然,在不同時代的不同地區,社會組織和政治組織的階段不同,但基本思想是一致的:給靈魂或鬼或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的死者供奉享樂品和必需品,是後人的義務。 就中國來說,本書第三章中已談過安特生對新石器時代的墓葬的發現。巴爾姆格倫(Nils Palmgren)在關於甘肅瓮棺葬的專論中,對甘肅史前墓中發現的隨葬彩罐已予以詳細的描述。(1)考古學家發現的這些彩陶,無論是發掘的或收購的,都提供了最早的證據,即新石器時代的中國人與世界上其他地區新石器時代的人類一樣,相信人的雙重存在。爾後的調查也充分證明了新石器時代中國人的二元論信仰。河南、陝西、甘肅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科學發掘揭露了在遺址中墓地與居住所是分開的。(2)這些新石器遺址出土的隨葬品主要有陶容器、動物骨骼和石制用具。在質與量方面,墓與墓之間差別很大。尚不知這種差別是否為財富和權力或二者兼而有之的象徵,但它表明這種差別在史前時期的中國已存在了。這種差別隨時間的推移而擴大,直到青銅時代,當時像宮殿一樣豪華的巨大墳墓已開始營建。 早在中國先秦時,厚葬之風就受到譴責,許多哲學家特別是墨家和道家對此進行猛烈抨擊和嘲諷。關於墨子和莊子對厚葬強烈的反對是眾所周知的。但這種傳統被儒家稱之為「禮」而保存下來。「禮」被某些人解釋為「儀式」,被另一些人說成是「禮節」。但這個「禮」字的本義比「儀式」或「禮節」廣泛得多。實際上它是儒家宣揚的一種關於古代中國盛行的風俗和舉止的道德規範。一般認為,把「禮」作為法典始於周公,他是周朝創建者周武王之弟,儒家學派的偶像,傳統儒學中崇拜的聖人之一。 在前九次安陽發掘中,無論從哪一方面講也不能認為小屯的埋葬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儘管在一些未被盜墓者掘過的墓中發現了精緻的青銅觚形器和爵形器。第八次發掘(1933年)在殷墟附近的後崗首次發現大墓。在此梁思永發現了仰韶、龍山和殷商文化相疊壓的堆積。(3)第一個後崗大墓被揭開後,發現此墓幾乎被盜一空。然而這一工作第一次表明,通過系統的調查可以找到大墓,甚至王陵。1931年以後安陽田野考古工作者對他們常遇到的「夯土」的結構與外觀都很熟知了。後崗大墓揭開後證實,在營建大墓時也使用「夯土」技術,這就提供了一個指示線索。安陽考古隊通過艱苦工作和田野經驗的積累,找到了在附近地區探索殷商墓遺址的鑰匙。 同時,儘管中央政府公布了古物保存法,但盜寶的傳統仍未消戢。在安陽,雖然中央研究院的發掘由於當地政府的保護而無阻礙地進行著,但非法獵寶和盜墓仍比比皆是。與西方國家一樣,東方獵寶的傳統也無視法律和宗教:只要哪裡埋有珍寶,獵寶者就像奪金子似地衝過去。 早在北宋時,安陽就以出青銅器聞名。(4)科學發掘一開始,立即引起一些外國報紙的關注。《倫敦圖畫新聞》以較多的篇幅刊載安陽發掘情況,遂引起世界上對此廣泛注意。(5)這種宣傳的惡果之一是慫恿私人挖寶,甚至很快蔓延到在中國的傳教士中。非法的獵寶活動遍布華北各地,在安陽每當我們的有組織的發掘一結束,非法的獵寶者立即活動起來。侯家莊王陵正是由於這種獵寶活動而被首次知曉的。這一發現的細節資料已完全失落。但東京根津藝術博物館的三個分別高為71.2公分、72.1公分、73.2公分的器形奇特的盉,深深印在每個參觀者的腦海里。儘管水野清一在他的殷墟青銅器編目中沒有提到它們(6),但眾人都說這是安陽出土的器物。安陽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 大約早在1933年,侯家莊附近私人挖掘出大量青銅器和其他珍品,最為有名的是三件不知形狀、體積很大的青銅器,它們隨即在古玩市場上被賣掉,使主要挖掘者成了暴發戶。雖不知詳細情況,但分贓者決不會像贓主那樣守口如瓶。因而,發不義之財的消息不脛而走,廣為流傳,不僅附近村莊婦孺皆知,而且安陽市里也紛紛傳說。研究院的一些工作人員在很短時間內就了解到不少關於這次「幸運挖掘」的情況。田野隊的年輕考古學家行動起來,把這消息向發掘隊的負責人做了匯報。時間是1934年10月,此時梁思永領導的第十次安陽發掘正在籌備中。 第十次發掘,原計劃與前三次一樣繼續尋找殷商時期的建築基礎,並對洹河河谷一帶進行全面考察。當梁思永聽到近來青銅時代墓葬被盜的故事,並得知墓葬位置大約靠近侯家莊,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調動人員集中一切力量,在他指揮下調查是否真有墓地可供發掘。這確實是個極重要的決策。 在這次發掘中,協助梁的是五位富有經驗的年輕考古家:石璋如、劉燿、祁延霈、胡福林和尹煥章。這幾位在田野技術上都經過良好的訓練,對竭力找到墓地的確切地點熱心十足。他們成功地找到了墓地的位置——侯家莊西北一處微凸的土崗,本地人稱「西北崗」。於是,田野考古隊開始試掘,揭露出一些大墓。這令人高興的發現促使梁進一步集中一切可利用的人力和財力,考察這特殊遺址的全部範圍。三個月(10月3日至12月30日)發掘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一條土路把遺址分成相距百餘米的兩部分,路西稱西區,路東為東區。後來,發掘出的地下墓葬的分布表明,分開這兩部分很便於實用。 侯家莊墓地第一次發掘結束時,所獲比預期的更使人興奮。重要的發現是:(1)西區4座大墓,東區63座小墓;(2)埋葬的軀體呈不同姿勢(俯身、仰身、屈肢、只有頭骨等);(3)小墓中出土了許多保存完好的青銅器;(4)大墓中出土的刻紋石器,有高達36厘米的;(5)大量的玉飾品、花骨和白陶等。總的來說,這些製品比小屯的精緻,而保存得也好;但很顯然,這是與有字甲骨同時代的殷商文化的一部分。發掘者多少有些拿不準的是,第十次發掘臨近結束時才部分揭開的西區大墓,能肯定是統治殷商王朝的最有權勢者的一組王室墓葬嗎? 侯家莊西北崗第二次(即安陽第十一次)田野發掘計劃,表現了梁思永非凡的遠見卓識和對實地情況的全面了解。我完全支持他,但也遇到了一些經濟困難。開支預算總數達二至三萬銀圓,這大大超過按規定撥給研究所的有限資金。這時,我既負責考古組的工作,又代理傅斯年的所長職務。幸運的是丁文江博士這時擔任研究院的總幹事。丁是個知識淵博的人,過去就曾對田野考古表現了極大的熱忱。現在他處在能給我們以實際幫助的地位,即幫助實現梁的宏偉計劃。丁提出一個及時的建議,即請國立中央博物院參加這項事業進行投資。雙方的具體協定是:博物院分擔侯家莊田野發掘的部分經費,出土的器物待我們研究結束後,送到博物院永久保存;當時的博物院正在首都興建一座用英庚款基金建造的大樓。 1935年春的第十一次安陽發掘是我們田野工作的高潮。雖然經費開支大,但重要的是收穫豐富。這次發掘是最完善的組織工作和最高的行政效率的典範。特別是對一般公眾來說,這些成就有力地證實科學考古不僅能促進書本知識的發展,而且能提供一個找到埋葬的珍品的可行方法,並對之給以法律保護。 第十一次發掘持續了97天(1935年3月10日至6月15日)。梁指導下有七位來自考古組的助手。另外,清華大學派一名研究生夏鼐在他去英國留學前到安陽見習田野考古。 西北崗墓地的第二次發掘面積約8000平方公尺。清理了西區4座大墓,揭開了東區411個小墓。大墓深12—13公尺。小墓肯定是犧牲的埋葬;不少小墓中只有頭骨或無頭軀幹,這顯然為「人牲」提供了確鑿證據。在大墓的發掘過程中,我們逐漸看清這些墓過去不止一次被盜,所以還沒清理到墓底我們就知道不會找到完整的珍品。但我們在隱蔽的角落裡發掘出的以前盜墓者沒注意的遺物,就足以使人驚異了。特別珍貴的是那些易腐爛的竹、木纖維等留下的精細痕跡,只有受過訓練的考古學家才能描繪出它的輪廓。較有價值的遺物如雕刻的大理石、許多體積大的青銅器和精緻的玉器等,這些都不是在原處而是在被盜後墓道的填土中發現的。這次發掘中有不少著名學者來訪,其中有傅斯年所長陪同來的伯希和(Paul Pelliot)教授,他是來侯家莊特訪的尊貴客人。(圖7) 圖7 傅斯年、伯希和、梁思永在侯家莊大墓工地上 西北崗的發掘又持續了一次(1935年秋),規模比上次還大,每天雇用500名工人,這是到那時為止中國田野考古史上僱人最多的。發掘面積達9600平方公尺。在西區有更多的大墓被揭開,除一個未清理完的大坑外共發掘7座正規的大墓(圖8)。東區清理了近800個小墓。這次發掘的結果再次表明,與前兩次揭開的墓一樣,這些大墓不止一次被盜。最早盜墓約始於周朝,起碼發生在東漢以前,因在回填的被盜墓的頂端發現一東漢墓。不過,也正如前幾次發掘一樣,發現的遺物還是豐富的,有許多是出乎意料的。所以,除了關於大墓的複雜結構和殷商工程技術的大量詳細知識外,這個朝代的物質文化的出土乃是真正的新發現。 圖8 侯家莊西區7座大墓和1個坑 高去尋教授用下面的話總結了侯家莊西北崗的三次發掘工作(7): 在侯家莊北西北崗王陵的三次發掘中,揭開1267個墓。……在這些揭開的墓中……有1232個為殷商時期的墓(高后來指出一些小墓可能屬於稍晚時期,雖然它們在文化上是屬於商),這些殷商墓有秩序地埋在地下,但地面上沒有土丘或其他顯而易見的標誌,以表示它們的存在。…… 在1232個殷商墓中,有10個的地下建築結構規模大,而這10個之中有1個明顯是未建成的,因為墓中沒有像前9個那樣的任何墓道。……其餘的1221個小墓明顯是以這種方式或那種方式與大墓有聯繫。 10個大墓中,7個在西北崗王陵的西區,3個在東區。……它們都是南北向的,北部帶一個稍向東偏幾度的通道。……至於1221個小墓,在西區發現的僅104個,其餘1117個都在東區。……(圖9) 圖9 侯家莊西北崗東區墓地 梁的計劃是在侯家莊王陵的三次發掘後,田野發掘暫停一段時間,來審查一下這些驚人的不尋常的出土物,以便深思熟慮地制定下一步發掘計劃。可是誰能料到,這安排卻被1937年日本的突然侵略中止了。 對來自這些發掘的科學貢獻作一總括的說明,這對於我們認識古代中國的文化和早期中國歷史當然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在《侯家莊報告集》第二本的序中,我通過下列評論指出以下幾點為其最顯著的特點: 序文中應該介紹的為侯家莊發掘所得對於中國上古史的幾點重要貢獻。這似乎是不能用數目字估計的一件事;以下排列的次序只能代表我們對於這一工作成績各方面的認識之先後而已。……可以概括地列舉如下: (1)版築在殷商建築中所占的地位。 (2)由一個「陵墓」的經營(如本報告所描寫的HPKM1001)所看出的殷商時代的埋葬制度及對於人工組織的力量。 (3)殺人殉葬的真實性與它的規模。 (4)物質文化之發展階段及統治階級之享受程度。 (5)石雕的發現及裝飾藝術的成就。 (6)青銅業的代表產品。(8) 我在序言中還寫道,在以上的種種成績中,有些認識的開始雖說遠在侯家莊發掘以前,但由於西北崗的發掘才給這些新的知識奠定了一個堅固的基礎。現在我想用某些例證來詳細闡述這些條目。 也許最好是先在王陵西區全部揭開的七座大墓中選某一座墓的主要特徵概述一下。西區東部的四座與西部的兩座,每個墓的墓道有疊壓關係,明確地顯示了它們之間的建造順序。HPKM1003在西區中部,它與一個未建成的墓坑在一起,它和其他六座墓無任何結構上的聯繫。 西區墓葬東部的HPKM1004可作一個例子來說明侯家莊發現的王陵的規模及一般的結構。關於此墓發掘的詳細報告已發表在《中國考古報告集》之三上,是高去尋教授根據梁思永的原稿編輯增補的。(9) 讓我們先看看此墓的結構的基本特徵。 位置、規模和構造 HPKM1004在墓地西區東部,確切位置在HPKM1001的西北,它的東墓道打破HPKM1001的北墓道;它的南墓道則被HPKM1002的北墓道打破。這種打破關係明顯表明HPKM1004的建造比HPKM1001晚,而早於HPKM1002。 至於其規模、各中線的量度見表5: 表 5 根據上面的測量,僅墓坑內就有近2000立方公尺的實土需在清理時挖出。發掘時很快就看出了所有大墓在現代盜墓者之前已遭到不止一次的盜掘。過去的盜掘是那樣的徹底,最早的盜掘者明顯已進入木槨,並掠走他們能看見的一切隨葬珍品,但他們沒有注意墓道里的隨葬品。墓道中的那些隨葬品被盜較晚,有些可能是最近才被盜的。根據現代考古學的嘗試,清理回填的大墓確實是件艱苦的工作,但不是完全沒有收穫。第一,研究墓的結構本身就是重要的。第二,盜坑回填土中常有一些珍品,這是較早的無知盜墓者辨認不清的物品。一般說來,事實上無論現在和過去的盜墓者根本不考慮做徹底的清理工作,所以常有一些偏僻的角落被忽略。侯家莊的發掘再次說明了這個規律。 HPKM1004墓坑的橫剖面近似方形,但南北比東西略長一點。隨著墓室深度的增加,墓坑逐漸收縮,在地表向下深12至12.2公尺的底部,其尺寸收縮到15.2 × 16.3公尺。若按比例繪出圖,整個大坑看起來像中國用來量米和麥的方斗。墓坑的底部有一木槨。HPKM1004的木槨保存完好,可以復原。四條傾斜的墓道從四個不同方向通到墓室底部的木槨。這四條墓道有的有台階,有的僅是斜坡形的。南墓道長31.4公尺,是四條墓道中最長的。它由地面直達墓室底部的南口,而東、西、北三條墓道都還不到南墓道的一半長,當然都比南墓道為陡。 木槨 木槨的地板仍有部分可見的痕跡,明顯是由直徑約20-30公分的長木材構成。四壁約3公尺高。木槨的頂端是否也用木料覆蓋並不十分清楚,但毫無疑問木槨一定有頂,而且一定還有一朝南開的直通南墓道的門。有證據表明,木槨的內壁有彩繪、雕刻或鑲嵌甚至粉刷等精心裝飾,可能與宮殿的內壁一樣華麗。墓室的四壁一般較光滑,而且塗有灰泥。木槨比墓室底部的尺寸小得多,墓室壁與木槨壁之間明顯有一段距離,這空間用土層層夯實。 高去尋教授繪了一個HPKM1004木槨的復原圖(圖10)。墓室底面為13.2 × 10公尺。復原的木槨底部最大面積9 × 8.5公尺(包括木槨的各邊),因此墓室壁與木槨壁之間有平均1公尺多寬的距離。這空間在整個墓覆蓋之前,除木槨的南門外,要用層層土夯實直到木槨的頂端。無疑夯土一定是在墓封閉很久之前就進行的。同時,也有理由確信這一部分填土工程可能是造墓的最後工程,也是木槨竣工後的最後工序。填土結束後,按照葬例把王棺運進木槨,然後埋葬,但這種方法還不能完全肯定。死者的運送可能用特製的馬車或牛車。 圖10 HPKM1004大墓木槨圖 死者放進木槨後,殺牲儀式遂即開始,這大概是肯定無疑的。整個葬禮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從不尋常的隨葬品數量和「人牲」的總數來判斷,這一定是件很耗費時間的作業。此外,根據先秦的傳說,後嗣服喪期為三年的習俗始於殷商,儘管不少史學家可能仍對此持懷疑態度。 早期盜掘 在HPKM1004墓打開時,考古學家發現早在現代挖寶者對這群王墓垂涎三尺之前很久,墓已不止一次被盜掘。至於HPKM1004,肯定兩次被盜。早期的盜墓,其挖掘很明顯是有條不紊地進行的。早期盜掘的痕跡往下達12公尺深,比現在的水平線低得多。盜墓者清楚地知道埋葬珍品的確切位置,他們把盜坑幾乎正好挖在木槨的頂端,在HPKM1004上挖的盜坑稍偏北。所以第一次盜掘(以HPKM1004為例),隨葬珍品就有近90%被掠走,剩下的是他們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 從某種意義上說,被填回土的盜坑對現代考古學家的探尋也是有益的。認真考查早期盜掘和回填的盜坑的痕跡,可以了解盜墓者的盜掘技術,更重要的是可獲得一些判斷盜掘約發生於何時的資料。由於某些原因,HPKM1004上盜掘者挖的盜坑稍偏北,故靠墓坑南壁有一小塊地方未被擾動。結果有兩件大型青銅方鼎留下來了,直到1934年我們考古隊重新發掘此墓時才被發現。(圖11) 圖11 HPKM1004大墓發現的兩個方形大鼎 祭品和「人牲」 在東、西區所有大墓被回填的墓道中,我們發現了不少重要遺物。但因它們不是在原處,所以不能肯定它們原來是否屬於被發現處的那個墓。如上所述,所幸在一些早期盜掘者忽視的偏僻的未被擾動的地方,偶爾有少量遺留物,像HPKM1004中兩件青銅方鼎一樣,仍在原處被發現。 據HPKM1004原始報告介紹,這兩件青銅方鼎的準確位置是在此墓墓室南側,靠近南墓道的入口處,距現在地面8.1公尺,在木槨上方近2公尺處。這兩件青銅方鼎是在這未擾動過的包含有隨葬品的土層內的第四層。在其下一層,我們的考古學家在9.6—9.85公尺深處發現一捆青銅矛頭,有360件(圖12);此層下的第二層內出土青銅盔,據後來統計是141個,此層內還有矛頭和戟;底層,即第一層,距現在地面近12公尺深處,這一層中發現由易朽材料做成的物品,不過發掘時它們幾乎完全消失了。但我們的田野考古工作者仍清理出四件器物。從留在土裡的花紋痕跡,即顏料和銅銹在土上留下的深深的印記來判斷,它們顯然是一輛馬車的零件。 圖12 HPKM1004大墓發現的大量矛頭 上面談的發現物是較稀少的,但在東、西區的每座大墓中幾乎常有發現。至於小的埋「犧牲」的墓,當我們考古隊開始有組織發掘時,許多墓依然未動過。 小墓(主要分布在西北崗墓地東區)中有439個未被早期盜墓者染指,419個被部分破壞,其餘的全被盜墓者擾亂。全部小墓中僅有104個在西區,絕大多數(1117個)在東區。 在揭開的1046個小墓中有643個可以據其內容和其他特徵分類,即(10): 對上列項目的初步考查,充分說明這些小墓實際上是犧牲坑。在已發掘出的400多座墓中的死者葬前肯定已被砍頭(上列分類的I類c、d、e項)。這明確證實了殷商王朝時已使用「人牲」。正如我們的考古家所做的那樣,可以推論這些小墓都是犧牲墓。 1935年我們在清理HPKM1001時,於木槨地板下即深陷坑的底部發現了九個未被擾動的人牲坑,這是殘暴野蠻習俗的鐵證之一。木地板保存得很好,這足以說明早期的盜掘者沒有觸動地板下面的地方。地板下的九個坑分別位於中間和四個角,田野考古學家推論這是埋在那裡保護死去的主人以防地下魔鬼的衛士的骨架。對考古學者來說更重要的是九個坑的具體情況:(1)特定的位置——一個坑位於木槨地板下的中央,四角的每個角上有兩個坑;(2)所有軀體或屈肢,或俯身,或側身;(3)每具軀體旁有一狗骨架;(4)每個坑裡有一戟形武器——戈,這是標準的中國武器。最值得注意的是,四角的坑裡發現的都是青銅戈,唯獨中央的坑是石戈。(11) 特別使人驚異的發現是,在所有大墓的木槨上面的墓室內和墓道中,有一組組、一層層砍掉頭的骨架和頭骨埋葬在一層一層的夯土中。弄清每座王陵中被屠殺的犧牲數目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在我們清理前,這些墓已遭不止一次的盜掘,不少犧牲者的骨架已被毀壞。 重要發現物 在侯家莊墓地遺址發現的大量各式各樣遺物中,奇特而引人注目的是一組既有現實主義型的,又有神話想像型的石刻,諸如龜、蛙、人像、虎頭、鷹頭和兩面獸等。比較大的石刻多出自HPKM1001,但遺憾的是都出在盜坑的填土中,所以不能準確地說出它們在墓中的原位置,甚至難以判斷這些精巧的石刻是不是原墓中的遺物。因為有理由相信,許多墓是在同一時間內被盜,各墓的土混在一起後,又回填於墓中。這些墓的專題報告中的許多實例表明,一件物品的碎片,可分布於幾個不同墓中的回填堆積里。(12) HPKM1001等墓中出土的一系列石刻中,對職業考古學家來說,最重要的一例是從HPKM1004的盜坑回填土中發現的一個跪坐著的人體殘部,酷似一個現代日本人坐在家中「榻榻米」上的習慣姿勢(圖13)。 圖13 出土的跪坐姿勢的人體殘部復原圖 幾年後我親自對這特殊的人形進行了專門研究,發現這石人殘體的姿勢在日語中歷史上稱為「正(サムき)」,但它原先的漢字是「正坐」,特別在中國的禮儀場合,如帝王接見官員時出現的。在中國古代這正坐的姿勢一直持續到漢末,而日本的「正」是通過朝鮮的影響,僅能追溯到公元14世紀中期。 另一重要的遺物是一組用鮮紅色和別的顏色印在土上的,有時被色石和貝殼嵌入的痕跡,這些都是由易腐的材料組成的,像麻與絲的織物,竹、木框架,特別是漆過的木器等。這些物品大概是用鮮艷的礦物顏料彩繪的,所以在墓葬土裡比原器物的本體物質保存得還好。田野考古工作者把這痕跡稱為「花土」。HPKM1001中這種花土很多,其他大墓中也有。田野工作人員小心地切下這些土塊,並將其裝在特製的木箱裡運回研究所去研究。一些印在土裡的圖案仍清晰、鮮艷,為研究這時期裝飾藝術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在此還應提一下在HPKM1217的西墓道中發現的完整無損的在原處的一面鼓和一塊石磬的原始痕跡(參看本書第十四章中的圖56、57)(13)。腐朽和碎裂了的鼓連同蛇皮紋的鼓面仍保留著原形。石磐雖然製作得不太完美,但保存得很好。 總的說來,許多青銅容器和武器保存得很好,當然原來製造得也精緻。眾所周知,這些發現物只是在過去有組織和徹底的盜掘後留下的部分倖存物。由此我們可以想像這些精心設計的埋葬是多麼奢侈、豪華,且不提為營建這些壯觀的陵墓所耗費的大批勞力。 ———————————————————— (1) 尼·巴爾姆格倫:《甘肅隨葬陶器:半山組和馬廠組》,載《古生物志》,丁種第三號第一冊(1934年)。 (2) 石興邦等:《西安半坡》,載《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考古學專刊》,丁種第十四號,北京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又見安志敏:《廟底溝與三里橋》,載《考古學專刊》,丁種第九號。 (3) 石璋如:《河南安陽後崗的殷墓》,載《史語所集刊》,第十三本(1948年),第21-28頁。 (4) 參看《博古圖錄》1:25,鄴郡(彰德)出土之饕餮鼎。 (5) 參看《倫敦圖畫新聞》1930年6月21日和1931年8月8日,各附有全版圖片。 (6) 水野清一編:《根津藝術博物館藏品圖錄》第六卷《中國青銅器》,東京根津藝術博物館1942年版,圖版1至8。 (7) 高去尋:《安陽殷代王陵》,載《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刊》第十三、十四期合刊(1959年11月),第1-9頁(英文)。 (8) 李濟:《〈侯家莊·第二本·一〇〇一號大墓〉序》(1962年)。 (9) 梁思永未完稿,高去尋輯補:《第一〇〇四號大墓》,即《中國考古報告集》之三《侯家莊》第五本(1970年)。 (10) 參看高去尋:《安陽殷代王陵》,載《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刊》第十三、十四期合刊(1959年11月),第6頁(英文)。 (11) 參看梁思永未完稿,高去尋輯補:《第一〇〇一號大墓》,即《中國考古報告集》之三《侯家莊》第二本下冊(1962年)圖版16。 (12) 參看梁思永未完稿,高去尋輯補:《第一〇〇一號大墓》。此文中所示雕像系由若干斷片拼成,其中一些斷片在一二一七號大墓發現,另一些在一〇〇四號大墓發現。 (13) 鼓的復原圖見梁思永未完稿,高去尋輯補:《第一二一七號大墓》,即《中國考古報告集》之三《侯家莊》第六本,(1968年)圖9(第26頁)。該書圖版14至16顯示鼓的碎片在發掘時的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