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 · 第四章 安陽有計劃發掘的初期
前三章敘述了導致中國現代考古學產生和發展的有關歷史背景,特別提及中國受傳統方法教育的古物家發現甲骨文以及在中國開展田野工作的歐洲科學家全力做的示範所帶來的影響。這兩種研究活動匯合在一起,使現代考古學在中國革新的一代中很受歡迎。
1928年5月,傅斯年被任命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代理所長,當時他是廣州中山大學文學院的院長。傅是五四運動領導人之一。他對中國的古籍造詣極深,並注意批判和改革舊的教育制度。「五四」運動後他赴歐洲(1919—1926),到英國、德國學習,但他不是為獲得學位,而是貪婪學習,汲取使他感興趣的西方思想。1927年他回國。這年國民黨在南京建都。那時,中山大學是以新思想吸引青年人的學習中心。
當傅斯年接受了創建歷史語言研究所的任務時,他那敏捷機智的頭腦提出了一個後來常被同時代學者引用的口號:
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
這一口號像是七言古詩的對句。第一句引自白居易的名詩《長恨歌》。第二句是強調「體力勞動」,即「走路和活動去尋找資料」。在西歐長期學習使他認識到中國傳統教育的不足就在於人為地把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分開。他確信若不把這種障礙掃除掉,就無法得到獲取科學知識的新方法。在歐洲的初期,他在心理學系攻讀,但並沒有停留在當心理學專家上。這初步的訓練顯然足以提供給他理解體力與腦力之間複雜關係的能力。銘刻於他年輕的意識中的基本觀點是人類靈魂的根源深埋於整個人體結構內——現代醫學致力於考察人體的細部,而現代心理學則深入研究人的心理狀態。
傅去歐洲前是位著名文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他與歐洲人接觸了一段時間。他是認識到東西方文化彼此間的不同並具體設法使這兩種文化結合的中國學者的範例。他提出了上面的口號,並在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創刊號的前言中對此作了詳細解釋。此刊出版時,他仍在廣州,研究所尚處在籌建階段(1)。這口號起了作用,因為傅斯年除了有淵博的古典知識外,還有透澈的西方科學知識。在同時代的學者中,他還是最有能力的行政管理者之一。
傅的口號強調不要停留在言論上。這實際上是他創建的研究所執行了四十多年的管理研究工作的基本方針。
當研究所尚處於籌備階段時,代理所長就派董作賓到安陽對這早已聞名的刻字甲骨的產地進行初步調查。此時(1928年),以羅振玉為首的大部分金石學家認為經過三十年對甲骨文的搜集,埋藏的珍品已全部被發現,再進一步搜尋是徒勞無益的,這種嘗試也是愚蠢的。
傅斯年是了解現代考古學和科學技術的少有的幾個天才人物之一。他認為,上述看法是荒謬的。董作賓不是大學畢業生,1928年他三十歲剛出頭,是「五四」運動的天然追隨者,富有新思想並急於為自己的研究搜集資料。傅所長派董赴安陽進行初步調查有兩個簡單原因:董是河南人,這在許多方面都將有利於他的工作;再者他頭腦靈活,但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古物家。
實際上這兩位學者,無論是倡導在安陽進行田野工作的傅所長,還是因系河南人而有天才又易於接受新思想而被派到安陽的董作賓,對現代考古學都沒有任何實踐經驗。董在他的報告中說他的工作是考察遺址以查明是否還有一些甲骨值得發掘,或是否真像羅振玉及其同夥說的那樣甲骨已被挖盡。
為此目的,他於第一次正式去遺址之前,對那裡的情況進行了一次非正式的私人摸底。1928年8月12日董作賓到安陽後,先拜訪了本地一些紳士,他們之中有彰德府中學的校長,幾個古玩店的老闆,不認識甲骨文而以偽造甲骨文出名的藍葆光。通過訪問,董獲得大量關於一般情況和本地甲骨輿論趨勢的情報。第二天由一個嚮導伴同親到小屯村訪問。在那裡許多村民給他看欲出售的小塊有字甲骨,他用三個銀元買了一百多塊。村民告訴董作賓說,過去古董商到村里收購時不要這些小碎片,於是他們就撿起來存放在家裡。所以,當董第一次訪問時,村中幾乎每家都保存著一些「字骨頭」。偶爾見到一些大塊甲骨,賣主索價每塊四至五個銀元,董作賓認為價格過高。
與此同時,董在小屯村里雇了一個青年人為嚮導,領他到一個挖出甲骨的地方。這青年人指的地方是凸起的沙堆。董的第一個印象是這個沙堆與羅振玉1915年訪問時描述的相反。羅日記中寫的和董從市中學校長那裡得到的情報,一致認為甲骨可能埋藏在耕種的棉田裡。洹河邊的沙堆是不耕種的。但當對沙堆西邊靠近棉田的一特定地點進行考查時,董發現幾個新填上的坑,這些坑很顯然是最近挖的;而且在三個被填坑中的一個坑旁,他撿到一片無字甲骨。在此處撿到這片甲骨的證據和村民們賣的以及董從本地搜集的情況,使他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即小屯埋藏的有字甲骨不像羅振玉及其同夥講的那樣已被挖盡。第一次初訪小屯後,董作賓認為此遺址仍值得發掘。所以,他立即寫了報告,並擬定了試發掘計劃。
讀了董作賓第一次初訪安陽的報告後,傅所長毫不猶豫,馬上採取措施,準備在小屯進行初步發掘。這新的計劃雖不用花大量經費,但沒有預算;經過和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多次磋商,傅斯年終於得了必要的經費,總數為1000銀元,在那時這不是個小數目。有了這點經費,野外工作者還得為購置全部設備,包括測量儀器和攝影工具及其他必需的資料花一筆錢。董組織了一個由六人組成的工作隊,這六個隊員(有的是志願人員,有的是雇用的)從不同方面與他合作,共同完成了第一發掘季度的任務(1928年10月7日—10月31日)(2)。1928年10月董作賓領導的這次試發掘,通常稱為安陽第一次發掘。
1928年10月7日,董作賓帶著南京中央政府和開封的省政府的官方證件到達安陽。河南省政府為便利董的工作,選派兩名人員伴隨他同到安陽。董的第一次正式的安陽調查的全部報告在冬季於開封石印出版,後又在四卷本的《安陽發掘報告》(1929年12月—1933年6月)上作為第一篇文章重新刊載(3)。董第一次正式發掘後的報告不僅結束了舊的古玩愛好者「安樂椅上研究」的博古家時代,更重要的是為有組織地發掘這一著名廢墟鋪平了道路。
摘錄一些第一次試發掘的具體結果和一些參加者發表的看法是極有益的,而且是有歷史意義的。首先,我們看一下在這著名遺址的實驗性考察中做了些什麼。主要是:
(1)這個隊進行了第一次發掘工作。
(2)選擇了三個實際發掘地點,兩個(第Ⅰ、Ⅱ區)在小屯村東北洹河西岸的一塊農田裡,此河有一段圍繞著該村的部分農田。另一處(第Ⅲ區)在村中。
(3)出土了784片有字甲骨,其中555片是龜殼,229片為牛肩胛骨。此外還有千餘片無字骨頭。
(4)除了甲骨,其他出土物包括:
(5)發掘的範圍和可擴展部分,可能包括村北和村東北的整片農田及村中,也可能擴展至村南。
(6)殷墟似形成於這個地區遇到幾次大洪水之後;根據董作賓的解釋,洪水源於黃河,即那時黃河河道很接近於小屯。
(7)從三個試掘地點的坑裡出土了刻字甲骨:
董手抄有字甲骨392片,並作了不少考釋,這與他的報告一起發表於《安陽發掘報告》上。(圖4)
圖4 董作賓畫的第一幅草圖
在董作賓領導的試發掘後,筆者繼在安陽發掘中擔任領導工作,連續了將近九年。因此,下面的敘述有些帶有自傳性。
我在1928年才見到傅斯年,那時他已因「五四」運動而成了國內的名人。1918—1923年,我在美國留學,專心攻讀幾門社會科學——心理學、社會學和人類學。五年後回國,在天津新建立的南開大學任教。我在那裡工作了兩年(1923—1925年)。
因自清朝以來我就住在北京,所以在天津任教時,經常來往於京津二地。在那時的大學所設課程中,人類學是個十分新穎的學科,因而這兩個城市的一些學術界人士對我產生了幾分好奇,常邀請我參加兩市的學術會議和一些社交活動。進入社交界時間不長,我就與許多長期以來我所敬佩的專家建立了友誼。很快我就被介紹給丁文江、翁文灝和胡適,並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正式會員。作為這個學會的一員,我自然有充分的機會認識許多國內地質學家和外國的科學家——地理學家、古生物學家和考古學家等等。
丁文江這時已不在地質調查所擔任領導,正在管理一個總部設在天津的煤礦公司。他對人類學的濃厚興趣使他對我的工作很關心,他建議我千萬不要失去到田野收集資料的機會。所以,當新鄭發現青銅器的消息在報紙上公布後,他鼓勵我去新鄭發掘,並資助二百元(中國國內通用的銀元)作為田野費用。(4)
於是我親赴新鄭發掘。但發掘的結果並不怎麼令人滿意;我僅發現一些人骨,青銅器和玉器早已被全部掠走。這最初的發掘經歷沒能真正把我吸引到考古科學上去,但它卻給了我一個教訓:做這種工作一定要非常注意現實的政治和社會狀況。
1924—1925年,即我在南開教學的第二年,在北京見到了畢士博(Carl Whiting Bishop),他正在那裡代表弗利爾藝術館尋找機會在中國搞些科學發掘。很快我們成了朋友。在這一學年,畢士博寫信問我是否願意參加他們的田野隊搞些考古發掘。經認真考慮和徵求朋友的意見後,我答應了他的要求,並提出我認為重要的兩個條件:第一,如果我決然參加他們的活動,則應與一個中國學術團體合作並在它的主持下進行工作;第二,我沒有任何義務向國外輸出發掘所得的遺物——我的暗示是應在中國研究這些發現物。(5)
很長時間我沒有得到答覆。後來在一次社交活動中與畢士博巧遇,他熱情並很有禮貌地走近我,再次談他的意見。在這次非正式會談中,他對我講弗利爾藝術館不要求我干我認為是不愛國的任何事。政治和社會狀況變化如此急速,為什麼不在實驗性基礎上一道工作呢?畢士博是我印象中在北京的幾個友好真誠的美國人之一,因為他的建議適合於我對學術研究的看法,我同意了「在實驗性基礎上」接受這項工作。這事發生在1925年春天,當時安特生的史前發現已成為北京、天津學術界談論的話題。
是年初,清華大學建立了一個研究「國學」的中心。「國學」相當於現代英語的「漢學研究」。我榮幸地被新創立的清華國學研究院聘請為講師,與梁啓超、王國維、陳寅恪、趙元任等著名學者在一起。我的任務是講授人類學。大約與此同時,弗利爾藝術館通過它的田野發掘代表畢士博也在上面提到的諒解的基礎上同意聘用我為在中國的田野發掘隊隊員。
1925年冬,弗利爾藝術館和清華研究院共同派遣我搞些田野發掘,並給我任意選擇發掘地點的權力。清華大學的高年資教授梁啓超是個非常熱心於田野考古的人,他主動把我推薦給山西模範省長閻錫山,那裡的政治管理最為聞名,治安長期穩定。我和熟悉中國現實政治和社會狀況的朋友認真商量後,選擇了山西省為我的第一個考古發掘地點。
袁復禮——曾參與安特生在仰韶發掘的地質學家,聽到我將去山西考古而自願與我同行,這對我來說真是太幸運了。地質調查所和弗利爾藝術館都贊同。袁和我在1925年至1926年冬季離開北京去山西。在途中,我們擬定了考察的路線。在那時,政治家和一般民眾都還不了解科學,更談不上科學考古了。所以,在第一次旅行中,我不得不用很多時間和一些行政官員及當地居民談判。我享有的任何社會和政治的有利條件,大部分是由我的高年資同事提供的,或全憑個人幸運。
我和袁決定,到太原後主要沿汾河河谷南行,直到山西省南邊界的黃河北岸探尋考古的可能性。這裡已有一條鋪平的路,可利用的交通工具是騾子、駱駝椅、人力車和騾車等。我們從平陽府(臨汾)開始向南仔細勘查。在這個地方,我們每人雇一頭騾子馱運行李、測量照相儀器和人。山西運輸的騾子以耐力著稱,能馱重300多磅,以每天25英里的穩定速度在崎嶇不平的山路上行走。這正是我們需要的。
我和袁騎騾子從臨汾出發,向南漫行約一個月。在日常觀察中,主要發現三個有彩陶的史前遺址,另有許多有重大考古價值的歷史遺址。我把考查的詳細情況特別是新的發現向清華研究院及華盛頓弗利爾藝術館作了匯報後,又奉命到山西搞發掘工作。清華研究院和弗利爾藝術館都同意由我選擇第一個發掘地點。因兩個合作機構都很滿意袁的幫助,所以我們倆於1926年秋又去山西。拿到必要的官方證件和介紹信後,我和袁一致同意選擇西陰村為第一個具體發掘點。西陰村位於夏縣,是我們考察時發現有彩陶的三個史前遺址之一。我們這樣抉擇有以下幾個原因:
(1)史前遺址不含任何金屬品,可以避免挖寶的懷疑。
(2)發掘的是過去不知名的埋葬,所以很少引人注目,可以減少公眾反對挖墓的意見。
(3)仰韶文化的發現已排除了對史前文化重要性的懷疑。
另外,我的同事地質學家袁先生已在他調查過的仰韶遺址中取得了許多田野發掘經驗。
我以為不必更多介紹第一次發掘西陰村史前遺址的情況,因這些已用英文和中文報導過了。在該遺址收集的遺物中最著名的是一個人工切割的蠶繭,這被史密森研究院的一個專家鑑定為家蠶(Bombyx Mori)的繭。(6)
西陰村史前遺址的發掘,在政治革命高潮時的中國雖未引起特別注意,卻成就了我個人的名聲——工作方法現代化的、興趣超越歷史時代界限的中國第一個考古學家。弗利爾藝術館的館長知道了我的事跡後,通過畢士博表示希望會見我,並邀請我去華盛頓。
1928年夏我去華盛頓,與洛奇(John E. Lodge)館長愉快會見。交談後他答應繼續支持中國學術機構與弗利爾藝術館之間在任何考古新項目方面更進一步合作的努力。
我經歐洲、埃及和印度返回中國。當有生第一次到香港時,我急於遊覽過去從未去過的廣州。1928年這個城市是各種革命活動的中心。據我所乘去上海的半島—東方公司郵輪的時刻表,在香港要停三天,這樣我可在有限的時間內從容地觀光廣州,我這樣做了。
一到廣州,我即被領去見傅斯年,那時他也正期望能與我一見。見面後他問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我是否能任他正籌組的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的負責人。他告訴我董作賓在安陽的發現,我也對他講了我與弗利爾藝術館的協定。意見看來沒有多大分歧,因為弗利爾藝術館館長剛批准在實驗性的基礎上進行這種合作。
這樣,於1928年至1929年冬我就開始擬定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的計劃。這自然要求我儘量去了解安陽殷墟遺址。回到北平後,我迫切的任務是赴開封與從未見過面的董作賓協商。當然關於任命我的事,傅斯年所長已通知了他。在開封我了解了所有董作賓能告訴我的關於小屯遺址的現狀及他試掘的結果。直到現在,我與這位富有魅力、令人敬佩的同事第一次會見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他的頭腦機智靈活,富有實踐知識。他的主要學術興趣和最近的成功使他相信仍有埋藏的甲骨值得發掘。
在開封與董作賓非正式會見後,我倆都同意舊曆新年後到安陽再搞一次試掘。我們還達成一項諒解:董研究契刻文字,而我負責所有其他遺物。實踐證明這一諒解對我們的個人關係與合作是重要的。作為考察這個遺址的第一位先鋒,董作賓應該有機會研究這批最重要的科學發現物,而有字甲骨是安陽發掘的關鍵珍品。另外,董的古文字學研究能力是無容懷疑的。
在與董作賓個人接觸及閱讀了他寫的報告的基礎上,我獲得了有關遺址現狀的一般知識。基於這一般的認識,我認為:
(1)小屯遺址明顯是殷商的最後一個都城。
(2)雖遺址的範圍未確定,但有字甲骨出土的地方一定是都城遺址的一個重要中心。
(3)在地下堆積中與有字甲骨共存的可能還有其他類遺物。這些遺物的時代可能與有字甲骨同時,或者較早或較晚,當然要視埋藏處多種因素而定。
根據這三個假設,我制定了1929年春季由我首次負責在安陽的田野工作,即第二次小屯發掘計劃。因為弗利爾藝術館同意並支持我在中國學術機構領導下的田野工作,所以經費沒問題。與董作賓商量後,決定具體工作採取以下步驟:
(1)聘用一個稱職的測量員對遺址進行測繪,以便準確繪出以小屯為中心的詳細地形圖。
(2)繼續在遺址內若干地點以挖探溝的方法進行試掘,主要目的是清楚了解地表下地層情況,以便找到包含未觸動過的甲骨的堆積特徵。
(3)系統地記錄和登記發掘出的每件遺物的確切出土地點、時間、周圍堆積情況和層次等。
(4)每個參加發掘的工作人員堅持寫關於個人觀察到的及田野工作中發生的情況的日記。
1929年春季發掘按計劃完成。在小屯村發現了更多的甲骨(685片)。對三個不同地點村南、村中、村北的麥地和棉田分別進行了地下情況的調查。這次發掘結束,我們把大量出土物裝箱包好運往北平研究。此時歷史語言研究所已將所址遷至北平。傅斯年所長決定向公眾發布初步發掘報告。我寫的第一篇文章是《小屯地面下情形分析初步》(7),文中我根據春天的發掘和觀察得出一重要結論,即地下堆積分三層:(1)殷商時期主要文化堆積;(2)覆蓋其上的是分散而眾多的隋唐墓葬(8);(3)覆蓋這些墓葬的是現代堆積層。我們還發現許多地下窖穴,其中填塞的主要是殷商遺物,包含陶片、石器、動物骨骸,偶爾有些斷裂的玉塊或玉片等。這些遺物及時登記註冊後全部運到北平所址進行研究。在這次發現的遺物中最重要的仍是一批有字甲骨,這是在村內發掘點出土的,此處距董作賓第一次發掘出甲骨的地點很近。
在第二次考察安陽期間,開始測量以小屯為中心的這重要遺址的地形。因無人確知遺址的大小,所以我們暫將測量工作限制在發掘出甲骨之處或傳說過去挖出甲骨的地方。第一個地形圖是張蔚然測繪的,完成於1929年秋季第三次安陽發掘(圖5)。我領導的第二次田野發掘的另一項任務是堅持系統地記錄收集到的陶器;在連續十四次安陽發掘中,這一艱巨任務從未間斷地堅持下來,但正如預料的那樣,記錄方法和分類標準卻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
圖5 小屯及其鄰近地區圖
沒人能推測出小屯村東北麥地、棉田現在表面的情況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殷商時期的面貌。然而準確地繪出現在的地表圖是田野工作者的任務。
發掘團開展田野工作後,首先映入我們眼帘的是小屯村坐落於一塊微平的土地上,村東北麥棉田面積約180000平方公尺,向北向東逐漸升高。精確的測量表明地面高起約3—4公尺。最高處是在東邊靠近洹河岸的一個地方。北邊臨洹河岸處,有一塊比村子高出2—3公尺的台地,但一條凹地把它與東邊的高地分開。這凹地可能是在雨季時把水泄入洹河的。北崗西面在1929年有條長長的深溝,此溝從花園莊幾乎直通北面的洹河,而且它也像是小屯村麥棉田的邊界線。村民稱之為「水溝」。根據小屯村民的傳說,此溝似也是甲骨珍品堆積的西部界線。據了解堆積地點的人說,所有的「字骨頭」都是在水溝東部的地方發現的。測量以後我們發現,水溝最低處實際上並不比小屯村的地面低多少。
比村子地面高約2—3公尺的兩個土崗和村東北麥棉地西部邊界的「水溝」是初訪小屯村時大體的表面跡象。這初步的觀察與測量有助於我制定1929年10月開始的第三次發掘計劃。由深受舊的挖寶傳統影響的河南省政府組織和支持的另一個發掘隊,使我們第三次發掘中斷了三個星期。雖然這場政治性干擾很快就解決了,但挖寶的傳統觀念頑固得很。為此我們當中許多人積極活動,要求中央政府制定一個古物保護法,包括保護遺址和有歷史價值的遺蹟措施,以及國家珍品出口規章和管理科學發掘的條例。此法的第一條,是我們提議而被採納的:政府明確宣布所有地下古物都是國家的財產,任何個人和私家團體無權發掘。在廣泛討論了幾年後,立法院在1930年6月終於通過了這個保護法。其中包括管理正式發掘的規則,這是過一段時間後補充的。需要提一下,內務部和教育部於1935年春聯合向中央研究院發出批准允許發掘的第一號執照,而當時安陽發掘已進行到第十一次了。(9)
這個保護法的內容與安陽田野工作的進步有密切關係,因在我們發掘期間,田野考古工作者除面臨複雜技術問題外,還有某些非技術性的、社會和政治方面的艱難障礙。在中國這樣一個受傳統束縛的國家裡,進行田野發掘經常會遇到這些障礙。
通過行政磋商和建立友好關係,撫慰了省政府的競爭隊,我們於1929年11月15日恢復發掘。這一季發掘開始時我的田野計劃是對整個遺址進行全面揭露,即用我稱之為「捲地毯」的方法。由於省政府組織支持的發掘隊的干擾,我只好採用便於情況允許時加以調整的方法。於是,我又重新開始制定了更系統的在小屯村東北麥棉田裡開「探溝」的發掘計劃。
在這塊地的西半部,我計劃挖一條南北向的長縱溝和六條平行的東西向的橫溝,進而探索農田下整個遺址的主要堆積的分布情況。至於村中的地下情況,在春季已進行了初步調查。
儘管第三次田野工作被干擾了三個多星期,但出土物仍是較原預想的更鼓舞人心。結果充分證明,殷商文化遺蹟重要的中心區在村東北麥棉地下某個地方,位於村西北溝與東、北部的洹河河谷邊界之間。
南北向的縱溝揭露了地下一般堆積的剖面,六個平行探溝相距各15公尺,通過縱溝向東,這些溝肯定開在中心地區。在溝H13和H13.5之間,靠近縱溝處,我們發現了一個未曾動過的堆積,事實證明這是殷商文化最重要的堆積。此處就是後來有名的「大連坑」。
第一次發現和這次發掘範圍逐步擴大的細節,已有專論在《安陽發掘報告》上發表(10)。在此,我總結一下這遺址的重要新發現及其與我們在這個遺址的田野考古工作進程的關係。必須明確,第三次發掘的成就決不只限於發現「大連坑」。所以,下面的總結包括整個發掘時期的豐碩成果。
對我們工作隊來說似乎頭等重要的是清楚地顯示了地下的分層順序。把一個隋墓之上的地層斷面與「大連坑」的未觸動的地層比較研究一下是有意義的。殷商文化堆積之上有一保護層,土色從褐到黑,質堅固,厚度1—2公尺不等,這層常常是沒有任何文化遺物,甚至連陶片也沒有。至於說在3公尺多深處發現的隋唐墓,其上的回填土常呈現與前面敘述的保護層完全不同的層次。
具有更多意義的當然是這次發現的遺蹟和遺物。因我親自指揮「大連坑」的發掘,所以我能以親身感受來敘述這一重要的堆積依次揭露的各階段的情況。
「大連坑」位於洹河西岸高地的西南約50公尺處,它揭露的是橫溝H13及其向北的擴展部分。表土一揭去,即表明此處的堆積未被擾過。以下列田野記錄(從表層依次向下)為例闡述田野登記的方法:
(1)表層,0—0.4公尺,混合土,內有一網硾。
(2)第二層,0.4—0.87公尺,土黃黑色,僅出土一石刀。
(3)第三層,0.87—1.4公尺,土呈褐色,無任何遺物。
(4)第四層,1.4—1.85公尺,土色同上,但土質堅硬較難挖,有煉渣和貝一個。
(5)第五層,1.85—2.1公尺,土色逐漸變黑,質堅硬;發現幾塊陶片、煉渣和一塊雕刻花紋的砂石。
(6)第六層,2.1—2.4公尺,土黑而硬,在東北角有夾有黃沙的淤土、許多紅燒土塊,並有煉渣。
(7)第七層,2.4—2.65公尺,土色、質同上;但在東北角深2.65公尺以下處,土色變淺灰,質稍鬆軟;開始發現較多的陶片和有字甲骨的碎片,還有人頭蓋骨碎片。
(8)第八層,2.65—2.8公尺,灰黃色土,東北角的土呈深黃色;陶片種類有:紅、黑色繩紋陶,黑、紅色方格紋及其他類的陶片。許多陶片上刻有紋飾。其他遺物有:刻字甲骨、蚌片、石刀、礫石、鹿角、人骨碎片、陶范、石斧及碎石等。
(9)第九層,2.8—2.95公尺,土為灰色,陶片同上;另外還有刻字甲骨、刻花骨、刻紋石器、象牙雕器等,出土物極多。
(10)第十層,2.95—3.2公尺,土呈灰黃色,但在接近該層底部3.1公尺處出現黃土,黃土南邊發現一堆黑炭,混有灰陶、紅陶和黑陶等,陶片上有刻紋和繩紋等;另外還有人頭蓋骨、陶范、礫石、骨錐、石制工具、有字或無字的卜骨及綠松石等。
(11)第十一層,3.2—3.3公尺,黑土與黃土混合在一起,出土物很少。3.3公尺深處以下,除東南角(《安陽發掘報告》第2期第232頁作西南角。——譯者)有半圓形黑土遺蹟外,其餘部分似已到底。
第十一層以下,即距現在地面3.3公尺以下,有一個層面被一層位於清晰的黃沙土上的黑土覆蓋著,看來未被動過,這是很有意義的觀察結果。這顯然是用作居住址或貯藏穴的地面。更加振奮人心的是在3.3公尺處下,還有一個地下堆積,即一個深陷的圓穴,從「大連坑」底部向下深陷3公尺多。在這直徑近2公尺的圓穴底部,發現一堆甲骨,其中有些是全刻字甲,後來董作賓在一篇專論中闡明了它的重要性。(11)
這個圓穴和另一靠近它西邊的長方形窖,是「大連坑」下的一對地下窖穴,我們在此發現了這次發掘中最豐富的埋藏珍品。這些發現物中的多數過去無人知曉。「大連坑」的出土物及其下面兩個窖穴中的堆積共同確鑿地證明下列出土的遺物和有字甲骨顯然是同一時代的:(1)無字骨和幾乎完整的刻字龜版;(2)各類動物骨頭;(3)多種類型的陶器:白陶、釉陶、紅陶和灰陶;(4)雕刻的骨器和石器;(5)象牙雕刻;(6)距地面約10餘公尺深的地下窖;(7)石工具和青銅工具共存;(8)鑄青銅器的范;(9)其他出土物。
地下情況一弄清,這些單件或成批的出土物的同時出現的重要性立即被廣泛認識到。這對我們繼續在安陽發掘是有益的。
在這些新的出土物中,釉陶、白陶和銅範不僅使國際上廣為注意,而且也引起了世界範圍的討論。特別是彩陶片的發現更是獨一無二的,爾後的發掘從未見到與此相同的,這陶片使中國的歷史學家和考古學家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簡言之,爭論的焦點是在小屯堆積中揭露的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與青銅時代的殷商文化之間的關係。討論持續多年,因它涉及到中國早期文化起源這個基本問題。(12)
1930年,當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的田野考古移向山東省時,安陽發掘停止了一年。在靠近山東省城濟南的一個地方,吳金鼎發現了一個新的新石器文化——黑陶龍山文化。吳是我指導的清華國學研究院的畢業生。考古組的田野工作人員到濟南對城子崖遺址進行了一個季度的發掘。華北首次發現的黑陶文化,不僅打動了那些對古代中國有濃厚興趣的學者,而且鼓舞了新一代的田野考古學家,特別是那些一直密切注視安陽出土物及發掘情況的人。
同時,1930年也發生了另一些影響田野工作的組織和小屯遺址發掘計劃進程的事件。特別與我有關的是,歷史語言研究所和弗利爾藝術館未能就在華北繼續進行考古發掘問題達成協議。當這停止合作的不幸事件發生時,很明顯我的工作很難維持。所以,在完成了分派給我的一切田野工作後,我辭去了弗利爾藝術館的工作。從1925至1930年,按前面講的協議我連續工作了五年,並希望通過中國研究機構和華盛頓弗利爾藝術館達成的協議,促進考古科學的發展和增強中美在學術研究中的友誼。這失敗當然使我非常沮喪。
一些欣賞我的田野工作的朋友向我伸出援助之手,積極請求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給予經費資助安陽發掘,這不久就實現了。1930年初秋,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聘任我為中國考古學研究教授,這是一個特意捐贈給歷史語言研究所的講座。另外,三年里每年撥1萬銀元作為研究所的田野工作費用。
於是,1931年春開始第四次安陽發掘。考古組從1929年冬停止在小屯發掘到這時已一年多了。第四次田野發掘隊是在新的基礎上組織起來的,包括更多的考古工作者。帶著一些新觀點和對遺址性質更多的了解,我又走向田野。在隊員中我有許多經過較好訓練的新助手。
第四次發掘一開始,我們就在1929年測量的遺址上分五個區,每區由一位受過訓練有經驗的考古工作者指導進行發掘,每人有幾名年輕的助手和受過訓練的發掘工人協助。大多數隊員在參加城子崖發掘中都收益很大,那裡出土的遺物包括重要的卜骨標本,這些卜骨是用肩胛骨做的但沒刻字。城子崖遺址周圍有一圈已坍塌的牆,此牆是用夯土建的。仔細審查夯土使人們回憶起前三次在小屯發掘中出現的地層與此驚人地相似;當時董作賓和張蔚然解釋這為洪水沉澱層。
所以,城子崖遺址的發掘為重新解釋過去我們在安陽遇到的問題,提供了一些全新的觀念,這對安陽田野工作的發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貢獻。就我個人而言,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的聘任和城子崖龍山文化的發現使我受到極大的鼓勵,因我在發掘中負主要責任。
在山東田野工作中獲得的新經驗使我開始設想,用肩胛骨占卜不僅存在於華北的史前時期,其範圍更為廣泛。在古代傳說中關於商朝早期歷史的記載,確實提到商朝建立後曾五次遷都,這些都城的具體位置是研究中國古史的學者最感興趣的問題。我認為新發現的龍山文化有可能是商文明的直接前身。至少用肩胛骨占卜明顯地說明了商文明與早於它的華北史前文化之間的關係。
有了這些新的認識,又有了加強的隊伍,使我更有信心地安排組織擴大的安陽第四次田野發掘。我與考古組的成員及所長認真商議後,決定採用「捲地毯」的方法全面發掘小屯遺址。我確信已找到了關鍵所在,通過繪製夯土地區圖的方法,可以追尋出殷墟中殷商王朝的建築基礎。
田野工作人員有老隊員(前三次發掘參加者)——董作賓、郭寶鈞、王湘和李濟,還有新隊員——梁思永、李光宇、吳金鼎、劉嶼霞。石璋如和劉燿作為學員也參加了這次發掘。
這次找遺址(特別是尋找沒擾動過的夯土地區)的方法之一,石璋如已在他1952年出版的《考古年表》中作了介紹(13)。
這次發掘將遺址分為五個區,即A、B、C、D、E。五個區的具體位置如下(參看圖6):
圖6 小屯發掘的各區(據日譯本)
A區,在1929年(第三次發掘時)挖的縱溝的西面。
B區,在縱溝東面,橫溝11與14之間。
C區,位於橫溝11的南面。
D區,在「大連坑」的東面。
E區,位於橫溝14的北面。
這次發掘結束時,發現A區大部分被動過,H13與H14之間的地區過去多次被挖掘。相比起來,B區卻保存了大量夯土面,這種情況在A區沒有發現。這一區的發掘使所有田野工作者相信我們早期把夯土解釋為洪水沉積是錯誤的。C區是過去村民從不注意挖掘的地方,我們在這裡也發現有明顯的大量夯土,與B區發現的相同;D區也是如此。
E區有所不同,在此我們發現了兩個未擾動過的地下貯藏窖,我們將其分別命名為E16和E10。E16中填滿了青銅武器和有字卜骨。E10中出土了大量動物骨頭,包括一個鯨的肩胛骨和脊椎骨,更有意思的是在這批遺物中發現一個象的下顎骨。石璋如在總結這次發掘時寫道:
占地約一千四百餘平方公尺。……有版築土多處,長方窖、圓窖、大灰坑等25處;墓葬等18處。窖壁不但整齊光滑,而且有相對之腳窩。E16圓井為本次的重要發現。遺物有戈、矛、銅範、花骨、白陶……及有字甲骨781片。
第四次發掘的新方法證明不僅可行而且是成功的;從發現物和「捲地毯」的方法所取得的成果,都證明了兩個月艱苦工作的良好成績。這次發掘結束時,我與同事們下了決心:無論經費上會有什麼困難,探尋殷商王朝建築基礎的新觀念一定要堅持下去,直到能為這個幾乎被人們遺忘的朝代的建築復原取得堅實的基礎。對已發現的大面積夯土區進行全面研究和繼續探尋其擴展部分這一基本方針,證明是正確的。要知道,探尋夯土的新過程是耗費時間的,這不僅需要耐心和一定的技術經驗,而且也要有極豐富的想像力認識這長期計劃的意義,即經長期工作之後證明它的永久價值。
這次除在小屯村遺址發掘外,同時,還派人去考察洹河河谷其他預定的發掘遺址,梁思永、吳金鼎和劉燿共同在後崗發掘。後崗是非常靠近鐵路的一個土丘。吳和李光宇還負責小屯以西四盤磨的田野發掘。在梁思永領導下,後崗持續了幾個發掘季,並證明是很重要的;它第一次揭露了彩陶、黑陶和安陽文化以一定的順序疊壓著。在以後幾次發掘中,曾到西邊的同樂寨進行試掘,在那裡發現了純粹的黑陶文化遺址。更重要的發現是在第九個發掘季(1934年)在侯家莊發現與小屯殷商文化關係密切的堆積,這裡是洹河北岸。在安陽發掘的過程中,這裡是小屯村以外第一次發現刻字甲骨的地方。
第五至九次發掘主要集中於小屯,發掘的宗旨仍是探尋殷商王朝的建築基礎。這五次連續發掘是從1931年10月到1934年3月底,田野工作隊的成員和領導人經常變動(見表4)。
表 4
第五次發掘時在B區和E區發現了更明顯的夯土區。E區發現的一個夯土區是由純黃土做成的台基。這個台基橫斷面呈方形,方位向北,但下方遭到後來的破壞。當時我認為這很重要,所以隨後的第六次發掘由我負責。這次發掘中又一個重要發現是有關建築工程的,即發現幾排未加工的大小適度的礫石沿夯土邊緣規則地排列著。這些明顯是用作支撐柱子的基石。這種遺蹟常被發現。(14)
這一發現使我們認識到在前幾次發掘中常遇到類似的大小不同的礫石可能也是建築上用的。這樣看來,探尋工作自然越做越富有意義。
從第七至第九次,董作賓與郭寶鈞兩人輪流領導田野發掘,主要目的仍是繼續探尋建築基礎,當然也考察其他地下建築。這幾次發掘季更集中努力深入研究「版築法」(即夯土築法)發展的不同階段。很明顯,掌握這技術對殷商時期土木工程來說是最基本的要求。在研究中,我們的田野工作人員學到了許多在中國已應用了三千餘年的土木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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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裡引用的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其第一本於1928年10月在廣州出版,刊載了八篇論文和傅斯年所長寫的前言,他詳細闡述了創辦研究所的理由。本刊為季刊,每年刊出四分為一本,已連續出刊46年,現為第46本和第47本。
(2) 董作賓和考古隊於10月7日抵達安陽,13日開始發掘。據董自述,發掘時間從13日至30日,共18天。
(3) 《安陽發掘報告》有計劃地刊載安陽田野發掘及其材料研究的情況。1929年在北平創刊,只發行了四期,第四期於1933年在上海出版,當時史語所所址正向南京搬遷。這個刊物後來先後以《田野考古報告》和《中國考古學報》的名稱刊行。
(4) 當時中國報刊上有不少關於新鄭青銅器的報導。畢士博(Carl Whiting Bishop)所寫的《新鄭銅器》一文(載《中國科學藝術雜誌》1925年第3期)對此重要發現作了一個很好的簡介。
(5) 據我所知,畢士博與我之間的全部公事信件完整保存在弗利爾藝術館的專門檔案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專函索閱。
(6) 李濟:《西陰村史前的遺存》,載《清華學校研究院叢書》第三種(1927年)。當時在美國留學的梁思永後曾回到國內對這一史前遺址出土的陶片進行研究,梁後來根據這些材料寫了他的碩士論文。
(7) 李濟:《小屯地面下情形分析初步》,載《安陽發掘報告》第一期(1929年),第37—48頁。
(8) 小屯發掘出的隋唐墓總數為148座。其中三座有方形石制或磚制墓志銘,或刻或用紅筆或墨筆書寫。全部墓志銘上都註明為隋唐年代——開皇七年(公元587年)、仁壽三年(公元603年),另一塊注有開皇字樣(公元581—600年期間),但年份已漫漶無存,無法辨認。總之,從小屯十二次發掘(1928—1937年)中出土的148座墓中的俑像、瓷器、偶見的墓碑以及其他金屬等遺物上判斷,墓葬時代為隋或隋唐之際。
(9) 發給正式的許可發掘證是在立法院通過古物保存法大約五年之後,這主要是由於經營出口古玩的古董商人施加政治影響之故。
(10) 李濟:《小屯地面下情形分析初步》,載《安陽發掘報告》第一期(1929年),第37—48頁。
(11) 董作賓:《大龜四版考釋》,載《安陽發掘報告》第三期(1931年)。
(12) 考古家和史學家都參加了這場討論。一些文章發表在《安陽發掘報告》和《史語所集刊》上,可以說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13) 石璋如:《考古年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52年版。
(14) 這組重要遺存的最早發現是1932年6月在E區,有照片顯示當時一些考古人員站在一排礎石前邊指點礎石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