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般守意經譯註 · 卷下
原典
《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下[1]
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2]
出息入息自覺,出息入息自知,當時為覺,以後為知。覺者,謂覺息長短;知者,謂知息生滅、粗細、遲疾也。
出息入息覺盡止[3]者,謂覺出入息欲報時為盡,亦計萬物身生復滅;止[4]者,謂意止[5]也。
見觀空者,行道得觀,不復見身,便墮空無所有者,謂意無所著。意有所著因,為有。斷六入,便得賢明。賢謂身,明謂道也。
知出何所,滅何所者,譬如念石出石,入木石便滅。五陰亦爾,出色入痛癢,出痛癢入思想,出思想入生死,出生死入識,已分別是,乃墮三十七品經[6]也。
問[7]:何等為思維無為道?
報:思為校計,惟為聽,無為不念萬物,為者如說行道;為得故,言思維無為道也。思為念,惟為分別白黑;黑為生死,白為道,道無所有;已分別無所有,便無所為,故言思維無為道。若計有所為、所著,為非思維。思亦為物,惟為解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緣事。亦謂思為念,惟為計也。
注釋
[1]「卷下」,底本為《高麗藏》本。
[2]譯者,《資》《普》作「後漢沙門安世高譯」;《磧》《南》《徑》《清》作「後漢安息國三藏法師安世高譯」。
[3]「止」,諸本作「心」,不從。
[4]「止」,諸本作「心」,不從。
[5]「止」,諸本作「心」,不從。
[6]「經」,諸本作「結」,不從。
[7]「問」,諸本作「問曰」。
譯文
所謂「出息入息自覺,出息入息自知」,當時為覺,以後為知。所謂「覺」,指覺察氣息的長短;所謂「知」,指了知氣息的生滅、粗細、快慢。
所謂「出息入息覺盡止」,覺察出息、入息即將轉換的時刻名盡,計較萬物諸身生而復滅也是「盡」;所謂「止」,「意止」的意思。
所謂「見觀空」,意思是說,行道獲得的觀念,不再見到有身,便悟入空無所有,就是說,意無有執著。意有所著作因,也即是有。斷滅眼、耳等六入,便獲得賢明。所謂賢,即指身;所謂明,即指道。
所謂「知出何所,滅何所」,譬如專念於石,便出現石;念入於木,石便熄滅。五陰也是如此,出現色而入於受;出現受而入於想;出現想而入於行;出現行而入於識。對五陰做如此分別,乃進入三十七品經中。
問:什麼是思維無為道?
答:思指比較籌算,維指聽受,無指不念想萬物,為指依佛說行道。為的是得道,所以說是思維無為道。又,思指念想,維指分別白黑;黑指生死,白指道,道無所有;已分別無所有,便無有所為,所以說是思維無為道。如果算計有所為,有所著,是為非思維。思也可以是物,維指有理解能力的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緣所做諸事。也可以說,思指念想,維指算計。
原典
斷生死得神足[1],謂意有所念為生,無所念為死。得神足者,能飛行故,言生死當斷也。
得神足有五意:一者喜,二者信,三者精進,四者定,五者通[2]也。四神足[3]念不盡力得五通[4],盡力自在向六通。為道人四神足,得五通,盡意可得六通[5]。盡意謂萬物意不欲也。
一信,二精進,三意,四定,五黠,是五事[6]為四神足念。為力者[7],凡六事也,從信為屬,四神足念。從喜、從念、精進,從定、從黠,是為屬五根也。
從喜定謂信道,從力定謂精進,從意定謂意念定,從施定謂行道也。為種故有根。
有為之事,皆為惡,便生想,不能得勝,謂得禪是因為力。亦謂惡不能勝,善意滅復起故為力。力定者,惡意欲來不能壞善意,故為力定也。
注釋
[1]神足:神,指自在無礙,隨意而行;足,譬喻禪智,據說由禪智可獲得隨意自在的神力,名神足。或作為五通、六通之一,四神足之一,此處特指三十七道品中的四神足。
[2]通:神通之略稱。
[3]四神足:後出經典多指由欲、勤、心、觀所成之禪定,本經另有解釋。
[4]五通:指五種神通,所謂如意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被認為是凡聖離欲而行四禪均可獲得的神通。「通」字,《資》作「道」。
[5]六通:上述五通增加漏盡通。被認為是唯有離凡的聖者或佛才能獲得的神通。「通」字,《資》作「道」。
[6]五事:此五事後稱五根,指令善法增長的心理條件。其中第三意,通譯為念,指憶念不忘。第五黠,即慧。然而本經對五根的解釋有異。
[7]為力者:力指令五根增長的努力,即努力促進信、精進、念、定、慧的堅定增長。本經將此力作為獨立的心理要素運用。「者」字,諸本作「至」。
譯文
所謂「斷生死,得神足」,意有所念想為生,無所念想為死;得神足的人能夠飛行,所以說生死當斷。
獲得神足有五種意:一是喜,二是信,三是精進,四是禪定,五是神通。總有四種「神足念」,其中「不盡力」的可以獲得「五通」;「盡力」而自在的可以趨向「六通」。意思是說,修道的人行「四神足念」,一般獲得「五通」,如果「盡意」,可以獲得「六通」。所謂「盡意」,即「意」不對萬物有所欲求。
一信、二精進、三意念、四定、五黠慧,此五事為四神足念。加上努力,總共六事,皆歸屬於信而作為四神足念。從喜、從念、從精進、從禪定、從黠慧,是從屬於五根。
從「喜」得定乃是信「道」,從「力」得定乃是「精進」,從「意」得定乃是「意念定」,從「施」得定乃是「行道」。因為有種,「所以有根」。
生滅變化等有為之事,都屬於惡,據此便產生觀想,令惡不能得勝。意思是說,獲得禪定,是因為有「力」;也可以說令惡不能勝,因為善意既滅能令之復起,名之為「力」。所謂從「力」得「定」,就是「惡意」欲來而不能毀壞「善意」,所以說為「力定」。
原典
道人行道未得觀,當校計得觀,在所觀意不復轉。為得觀,止惡一法;為坐禪,觀二法:有時觀身,有時觀意,有時觀喘息,有時觀有,有時觀無,在所因緣當分別觀也。
止惡一法,觀二法,惡已盡止[1]觀者,為觀道。惡未盡,不見道,惡已盡乃得觀[2]道也。止惡一法為知惡,一切能制,不著意為止。亦為得息想隨止。得息想隨止,是為止惡一法;惡已止便得觀故,為觀二法。
為得四諦,為行淨,當復作淨者。識苦棄習,知盡行道[3],如日出時,淨轉出十二門[4]故,經言:從道得脫也。
去冥見明,如日出時,譬如日出多所見,為棄諸冥,冥為苦。何以知為苦?多所罣礙,故知為苦。何等為棄習[5]?謂不作事。何等為盡證?謂無所有。道者明識苦、斷習[6]、盡證、念道。
識從苦生,不得苦亦無有識,是為苦也。盡證者,謂知人盡當老病死。證者知萬物皆當滅,是為盡證也。
譬如日出作四事:一壞冥,謂慧能壞痴;二見明,謂痴除獨慧在;三[7]見色萬物,為見身諸所有惡露;四成熟萬物,設無日月,萬物不熟,人無有慧,痴意亦不熟也。
上頭行俱行者,所行事已[8]行,不分別說,謂行五直聲,身心並得[9]行也。
注釋
[1]「止」,諸本作「為止」。
[2]「觀」,諸本作「見」。
[3]識苦棄習,知盡行道:其中苦、習、盡、道,即是上述之四諦。習後譯為集,盡後譯為滅。苦、習指世間因果,用以說明三界流轉及其性質;盡、道指出世間因果,用以說明解脫之道和最後的歸宿。此說體現了佛教的基礎教理和實踐。「習」,《磧》《普》《南》《徑》作「集」。
[4]十二門:此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聲、香、味、觸、法六境。一般稱作十二入或十二處。
[5]「習」,《磧》《普》《南》《徑》作「集」。「習」是「集」的舊譯。
[6]「習」,《磧》《普》《南》《徑》作「集」。「習」是「集」的舊譯。
[7]「三」,《南》作「不」。
[8]「已」,諸本無。
[9]「得」,《磧》《普》《南》《徑》作「俱」。
譯文
行道的人行道尚未達到觀,應當籌算達到觀,凡於所觀,意念不復轉移。為了達到觀,有止惡一法;為了坐禪,應觀二法:有時觀身,有時觀意,有時觀喘息,有時觀有,有時觀無。根據所在的因緣,應當分別觀察。
所謂止惡一法,觀二法,惡已滅盡而行止觀為的是觀道。惡未滅盡,不能見道,所以惡已滅盡始得觀道。此中止惡一法,指能知惡,且能制止一切惡;不令意有所執著,乃是止。也可以說,得息的念想,隨著專注於息而止。此得息想隨息而止,是止惡一法;由於惡已被制止,便得以觀察,即是觀二法。
為了獲得四諦,為了行淨,應當再次作淨。意思是說,認識世間人生的本質是苦,捐棄造成諸苦的習性,知道滅盡諸苦和習性的歸宿,修行達到此一歸宿的道德,則如日出時,潔淨轉而由眼耳、色聲等十二門中出離,所以佛經說:從道得解脫。
所謂「去冥見明」,如日出時,譬如日出,所見多廣,此為棄諸冥,冥即是苦。何以知其為苦?因為冥暗多所罣礙,所以知其為苦。什麼叫捐棄習性?指不造作事業。什麼叫盡證(證得滅諦)?指無所有。所謂道,就是明了識苦、斷習、盡證、念道(認識和實行四諦)。
認識從苦而生,不識得苦,也沒有對苦的認識,此乃是苦。所謂盡證(盡),就是了知凡人盡當老病死;所謂證,就是了知萬物皆當滅亡,此乃是盡證。
譬如日出,能做四件事:一、破壞暗冥,意思是說,慧能破壞愚痴;二、顯現明亮,意思是說,愚痴除盡,獨有慧在;三、明見諸色萬物,即現見身上所有惡濁腺液;四、成熟萬物,若無日月,萬物不會成熟,人若沒有智慧,破壞愚痴的意也不會成熟。
所謂「上頭行俱行」,指所當行與事已行不能分開講,也就是說,修行信等五根,是從頭到尾說下來的,身心並得修行。
原典
從諦念法,意著法中;從諦念法,意著所念,是便生是。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內外隨所[1]起意,是為念法,意著法中者。從四諦自知意,生是當得是,不生是不得是,便卻意畏不敢犯。所行所念常在道,是為意著法中也。是名為法正,從諦本起,本著意。法正者,謂道法;從諦,謂四諦。
本起著意者,謂所向生死萬事,皆從本意起,便著意,便有五陰。所起意當斷,斷本,五陰便斷。有時自斷,不念。意自起為罪,復不定在道,為罪未盡故也。
意著法中者,諦意念萬物,為墮外法中;意不念萬物,為墮道法中。五陰為生死法,三十七品經為道法。
意著法中者,謂制五陰不犯,亦謂常念道不離,是為意著法中也。
所本正者,所在外為物本,為福所在。內揔[2]為三十七品經,行道非一時端故。所本者,謂行三十七品經法,如次第隨行;意不入邪為正,故名為所本正。所本正各自異行:以無為對本,以不求為對正,以無為為對無為,以不常為對道,以無有為對亦無有所,亦無有本,亦無有正,為無所有也。
定覺受身。如是法道,說謂法定。道說者,謂說所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者,為受五陰。有入者,為入五陰中。因有生死陰者,為受正;正者,道自正。但當為自正心耳。
注釋
[1]「所」,諸本作「行」。
[2]「揔」為「總」的俗寫。
譯文
專注於念想諸法,意便著於諸法中;專注於念想諸法,意便著於所念的對象,是什麼便產生什麼。所以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不論是內是外,隨之而起意想,就是念法,意著法中。同樣,從四諦而自知的意想,產生什麼,便得什麼;不產生什麼,便不得什麼,由此除卻不合四諦的意想,令有所畏懼,不敢違犯。所行所念常住於道,這就是意著法中。此名為法正,從諦這一根本生起意想,根本即著於意中。所謂法正,就是道法。從諦的諦,就是四諦。
所謂「本起著意」,意思是說,面對的生死萬事,皆本於從意生起;便執著於意,便有五陰。所起此意,應當斷滅;斷滅根本,五陰隨之斷滅。有時也自己斷滅,不再念想。令意自起,乃是罪。又,意不定在道,是罪尚未滅盡的緣故。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意專注於念想萬物,就是墮入生死外法中;意不念想萬物,就是墮入道法中。五陰為生死法,三十七品經為道法。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制止五陰不令有犯,也可以說,經常念想道而不離開,此即是意著法中。
所謂「所本正」,在外處處為萬物之本,是福之所在,內則總攬三十七品經,因為行道不是一時之事。所本的意思,指修行三十七品經法,如其次第隨順而行;意想不入邪途即是正,所以名為所本正。所本正包括種種異行:以無為對本,以不求為對正,以無為為對無為,以不常為對道,以無有為對亦無所有,也無有本,也無有正,乃是無所有。
由禪定覺察所受之身。如此效法於道,說為依法得定。所謂道說,就是說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指受納五陰。所謂有入,指墮入五陰。所謂因有生死陰,指受納正。所謂正,指道自身是正。但應當為自身正心。
原典
人行安般守意,得數,得[1]相隨,得止[2],便歡喜。是四種,譬如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何等喜?用未得出要故也。
安般守意有十八惱,令人不隨道。一為愛欲,二為嗔恚,三為痴,四為戲樂,五為慢,六為疑,七為不受行相,八為受他人相,九為不念,十為他念,十一為不滿念,十二為過精進,十三為不及精進,十四為驚怖,十五為強制意,十六為憂,十七為忩忩[3],十八為不度意行愛,是為十八惱。不護是十八因緣,不得道,以護便得道也。
不受行相者,謂不觀三十二[4]物,不念三十七品經,是為不受行相。受他人行相者,謂未得十息便行相隨,是為受他人相。他念者,入息者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是為他念。不滿念者,謂未得一禪便念二禪,是為不滿念。強制意者,謂坐亂意不得息,當經行讀經,以亂不起,是為強制意也。精進,為黠走是六事中,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為六也。
注釋
[1]「得」,諸本無。
[2]「止」,諸本作「正」。
[3]「忩忩」,即「忽忽」。
[4]「三十二」,諸本作「三十六」。
譯文
人們修行安般守意,獲得數,獲得相隨,獲得止,便生歡喜。此四種現象,如同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的是什麼喜?因為尚未得到出離的要點。
修行安般守意,有十八種煩惱,令人不能隨順於道:一是愛欲,二是嗔恚,三是愚痴,四是戲樂,五是傲慢,六是懷疑,七是不受行相,八是受他人相,九是不念,十是他念,十一是不滿念,十二是過於精進,十三是不夠精進,十四是驚怖,十五是強制意,十六是憂,十七是匆促,十八是不度意行愛。此為十八惱。不護持自己,而受十八因緣干擾,不能得道;加以護持,便能得道。
此中不受行相,指不觀身有三十二種不淨物,不念想三十七品經,是為不受行相。所謂受他人相,指尚未達到十息,便行相隨,是為受他人相。所謂他念,指入息時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此為他念。所謂不滿念,指尚未達到一禪便想念二禪,此為不滿念。所謂強制意,指所坐散亂,意不能得息,應當依「經」而行,通過讀「經」,令散亂不得發生,此為強制意。所謂精進,指黠慧走入此六事中,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為六事。
原典
何等為喘?何等為息?何等為氣?何等為力?何等為風?喘者為意,息為命,守為[1]氣,為視聽,風為能言語,從道屈伸,力為能舉重嗔恚也。
要從守意得道。何緣得守意?從數轉得息,息轉得相隨;止、觀、還、淨亦爾也。
行道欲得止意,當知三事:一者先觀,念身本何從來?但從五陰行有,斷五陰不復生,譬如寄託,須臾耳。意不解,念九道[2]以自證。二者自當內視心中,隨息出入。三者出息入息念滅時,息出小輕念滅時。何等為知無所有?意定便知空,知空便知無所有。何以故?息不報便死,知身但氣所作,氣滅為空,覺空墮道也。
故行道有三事:一者觀身,二者念一心,三者念出入息。復有三事:一者止身痛癢,二者止口聲,三者止意念。行是六事,疾得息也。
要經言,一念謂一心,近念謂計身,多念謂一心,不離念謂不離念身。行是四事,便疾得息也。
坐禪數息即時定意,是為今福[3];遂安隱不亂,是為未來福;益久續復安定,是為過去福也。
坐禪數息不得定意,是為今罪;遂不安隱亂意起,是為當來罪;坐禪益久遂不安定,是為過去罪也。
亦有身過、意過,身直數息不得,是[4]為意過;身曲數息不得,是為身過也。
坐禪自覺得定意,意喜為亂意,不喜為道意。
坐禪念息已止便觀,觀止復行息,人行道,當以是為常法也。
注釋
[1]「為」,諸本無。
[2]九道:後譯為九孔、九漏、九竅等,指五官七竅加大小便二道。佛教以此九處為人身不淨的依據之一。
[3]「今福」,《徑》作「令」。
[4]「是」,《資》無。
譯文
什麼是喘?什麼是息?什麼是氣?什麼是力?什麼是風?所謂喘,乃是意;所謂息,乃是命;守為氣,令有視有聽;風是能言語,從屬於道而有屈伸;力為能舉重,令嗔恚移去。
要從守意得道。由什麼原因獲得守意?從數息轉而得息,內得息轉而得相隨,止、觀、還、淨也是如此。
行道要達到止意,應當知道三件事:一、首先觀想:思念此身本從何來?是隨從五陰而行才會存在,斷滅五陰便不復生,譬如寄託,是暫住之物;意若有所不解,當念想身之九竅以自證。二、自當內視心中,令意隨息出入。三、出息入息的念想滅時,息出小而輕的念想滅時。什麼是知無所有?意安定便知道空,知道空便知無所有。為什麼?因為息不回報便是死,由此知身是氣所造作,氣滅就是空。覺悟空便墮於道中。
因此,行道有三件事:一是觀察身,二是念想一心,三是意念出入息。還有三件事:一、制止身有受,二、制止口出聲,三、制止意生念。修行上述六件事,能迅疾得息。
總結佛經言,一念指一心;近念指算計身;多念指一心;不離念指不離念於身。行此四事,便會迅疾得息。
坐禪數息,即時令意安定,此為今福;從此安隱不散亂,此為未來福;更加長久持續安定,此為過去福。
坐禪數息,不能令意安定,此為今罪;從此不得安隱,令意散亂生起,此為當來罪;坐禪越久越不安定,此為過去罪。
有身的過錯,有意的過錯。身形強直,令數息不得,此是意的過錯;身形歪曲,令數息不得,此是身的過錯。
坐禪自覺意已得定,此時意喜便屬於散亂意,不喜便屬於道意。
坐禪念繫於息已經停止,便當觀想;觀想停止,還當繫念於息。人們行道,應當以此為常法。
原典
佛說有五信,一者信有佛有經,二者去家[1]下頭髮求道,三者坐行道,四者得息,五者定意所念,不念為空。
難:不念為空,何以故念息?
報曰:息中無五色,貪淫、嗔恚、愚痴、愛欲,是亦為空也。
可守身中意者,謂意在身觀,是為身中意。人不能制意,故令數息,以黠能制意,不複數息也。
問:何等為自知?何等為自證?
報:謂能分別五陰,是為自知;不疑道,是為自證也。
問曰:何等為無為?
報:無為有二輩,有外無為,有內無為,眼不觀[2]色,耳不聽聲,鼻不受香,口不味味,身不貪細滑,意不志念[3],是為外無為。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為內無為也。
問:現有所念,何以為無為?
報:身口為戒,意向道行,雖有所念,本趣無為也。
問:何等為無?何等名為?
報:無者,謂不念萬物;為者,隨經行。指事稱名,故言無為也。
注釋
[1]「去家」,諸本作「出家」。
[2]「觀」,諸本作「視」。
[3]「志念」,諸本作「妄念」,不從。
譯文
佛說有五信:一、信有佛有經典,二、出家剃髮求道,三、坐而行道,四、得息,五、定意所念,不念為空。
有疑難問:所謂不念為空,為什麼要念息?
回答說:息中沒有五色,沒有貪淫、嗔恚、愚痴、愛欲,此也是空。
所謂可守身中意,意繫於身的觀想,名為身中意。有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所以令其數息;由於黠慧能控制意念,所以可以不再數息。
問:什麼是自知?什麼是自證?
答:能分別知道五陰,此為自知;於道不生懷疑,此為自證。
問:什麼是無為?
答:無為有兩類,有外無為,有內無為。眼不見色,耳不聽聲,鼻不受香,口不嘗味,身不貪細滑,意不執著,此為外無為;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為內無為。
問:其表現是有所念,為什麼是無為?
答:若身、口持戒,意想向道進行,雖有所念,本意則趨向無為。
問:什麼是無?什麼叫為?
答:所謂無,就是不念想萬物;所謂為,就是隨經教而行。為指謂「事」而給以相稱的「名」,所以說為「無為」。
原典
問:設使宿命對來到,當何以卻?
報: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三十七品經能卻。
難:宿命對不可卻,數息、行三十七品經何以故能卻?
報[1]:用念道故消惡,設使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不能滅惡,世間人皆不得道。用消惡故得道。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三十七品經尚得作佛,何況罪對。在十方積如山,精進行道不與罪會。
問曰:經言作是,何以故不會?
報:用作是故也。
注釋
[1]「報」,《資》《磧》《普》《南》作「服」,誤。
譯文
問:假設宿命果報來到,應當如何除卻?
答:修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想三十七品經,能夠除卻。
有疑難問:宿命果報是不可除卻的,為什麼數息、修持三十七品經能夠除卻?
答:因為念道可以消惡。假設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不能滅惡,則世間都不可能得道;由於能夠消惡,所以才能得道。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三十七品經尚得做佛,何況免除罪的果報。即使在十方積(罪)如山,精進行道也不會與罪相會。
問:經言如此,但為什麼不與罪相會?
答:因為依經而作的緣故。
原典
數息為墮十二品,何謂十二品?數息時墮四意止;息不亂時為墮四意念斷;得十息有時為墮四神足,是為墮十二品也。
問:何等為念三十七品經?
報: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是六事,是為念三十七品經也。行數息亦為行三十七品經。
問:何以故為行三十七品經?
報:數息為墮四意止。何以故?為四意止亦墮四意斷,用不待念故,為四意斷。亦墮四神足,用從信故,為神足也。
數息為墮信根,用信佛意喜故生信根。亦墮能根,用坐行故,為墮能根;亦墮識根[1],用知諦故,為識根;亦墮定根,用意安故,為定根;亦墮黠根,用離痴意解結故,為黠根[2]也。
數息亦墮信力,用不疑故,為信力;亦墮進力,用精進故,為進力[3];亦墮念力,用余意不能攘故,為念力;亦墮定力,用一心故為定力;亦墮黠力[4],用前分別四意止、斷、神足故,為黠力也。
數息亦墮覺意,用識苦故,為覺意;亦墮法識覺意,用知道因緣故,為法[5]覺意;亦墮力覺意,用棄惡故,為覺意[6];亦墮愛覺意,用貪樂道故,為愛覺意;亦墮息意覺,用意止故,為息意覺;亦墮定覺意,用不念故,為定覺意;亦墮守覺意,用行不離故,為守覺意也。[7]
數息亦墮八行。用意正,故入八行。定意、慈心念淨法,是為「直身」[8];至誠語、軟語、直語、不還語,是為「直語」;黠在意,信在意,忍辱在意,是為「直心」。所謂以聲息[9],是為十善,墮道[10]行也。數息亦墮直見,用諦觀,故為「直見」;亦墮直行,用向道,故為「直行」;亦墮直治,用行三十七品經,故為「直治」;亦墮直意,用念諦,故為「直意」;亦墮直定,用意白淨,壞魔兵,故為「直定」。是為八行。何等為魔兵?謂色、聲、香、味、細滑,是為魔兵;不受是為壞魔兵。
注釋
[1]識根:後譯作念根,五根之一。
[2]黠根:後譯作慧根,五根之一。
[3]進力:後譯作精進力,五力之一。
[4]黠力:後譯作慧力,五力之一。
[5]「法」,諸本作「法識」。
[6]「覺意」,《大正》作「力覺意」。
[7]此處所說的覺意、法識覺意、力覺意、愛覺意、息覺意、定覺意、守覺意,通稱七覺意,亦譯作七菩提分、七覺支,三十七道品之一。被認為是獲得菩提覺悟的七種因素,本經則作為對某種教理和修持的自覺。至於所覺的內容,以及對各支的具體解釋,佛家各派也不盡相同,本經是中國佛教中最早的一種詮釋。
[8]直身:相當於正命;其後的直語相當正語;直心相當於正思維;直見相當於正見;直行相當正業;直治相當正精進;直意相當正念;直定相當正定。本經的譯名與釋義,與後出的經籍有較大的差別,而本經的前後解釋,也不全同。
[9]「息」,《資》作「息心息」,《磧》《普》《南》《徑》《清》作「身心息」。
[10]「道」,諸本作「善」。
譯文
數息是為了悟入十二品。什麼叫十二品?數息時進入四意止;息不亂時進入四意念斷;獲得十息有時進入四神足,隨行此三個「四」,就是悟入十二品。
問:什麼叫作念三十七品經?
答:即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修行此六件事,就是念三十七品經。行持數息,也是修行三十七品經。
問:為什麼說是為了修行三十七品經?
答:數息是為了進入四意止。為什麼?因為為了四意止,也進入四意斷,由於不待念想,所以為四意斷。也進入四神足,由於信而得,所以為神足。
數息為的是隨順信根,因為信佛令意喜歡,所以令信生長。信根也隨順能根(精進根),因為坐禪而行,所以是隨順於能根;也是隨順識根(念根),因為已認識四諦,所以名為識根;也是隨順定根,因為意識安寧,所以名為定根;也是隨順黠根,因為脫離愚痴,意識從諸結縛中得到解脫,所以說為黠根。
數息也能隨順信力,因為無有疑惑,所以成為信力;也隨順進力,因為不斷精進,所以成為進力;也隨順念力,因為其餘的意念不能排斥此念,所以成為念力;也隨順定力,因為唯是一心(非是多心),所以成為定力;也隨順黠力,因為此前分別了知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所以成為黠力。
數息也能隨順覺意,因為已經認識了苦,所以成為有覺悟的意識;也隨順法識覺意,因為了知「道」的因緣,所以成為對法有覺悟的意識;也隨順力覺意,因為捐棄諸惡,所以成為不斷精進的覺悟;也隨順愛覺意,因為貪樂於道,所以成為自覺愛道的意識;也隨順息意覺,因為意念停止了,所以意念休息成為自覺;也隨順定覺意,因為無有念想,成為心裡安定的自覺意識;也隨順守覺意,因為所行不離道法,所以守護戒律成為自覺。
數息也隨順八行。因為意想正直,所以悟入八行。以禪定的意、慈愛的心念想潔淨的法,此為「直身」;用至誠語、和氣語、正直語、不報復語說話,此為「直語」;黠慧留在意中,誠信留在意中,忍辱留在意中,此為「直心」。所謂以聲息(除惡),乃是十善,由此而進入道行。數息也隨順直見,因為以四諦觀察,所以是「直見」;也隨順直行,因為意之所行趨向於道,所以是「直行」;也隨順直治,因為修行三十七品經,所以是「直治」;也隨順直意,因為念想四諦,所以是「直意」;也隨順直定,因為意想白淨無垢,毀壞魔兵,所以是「直定」。以上總為八行。什麼叫作魔兵?所謂色、聲、香、味、觸五塵叫作魔兵;不去感受五塵,叫作壞魔兵。
原典
三十七品應斂。
設自觀身、觀他人身,止淫,不亂意,止余意;自觀痛癢,觀他人痛癢,止嗔恚;自觀意、觀他人意,止痴;自觀法、觀他人法,得道。是名為四意止也。
避身為避色,避痛癢為避五樂,避意為避念,避法不墮願業治生,是名為四意念斷也。
識苦者,本為苦,為苦者,為有身。從苦為因緣起者,所見萬物,苦習者,本為苦;從苦為因緣生盡者,萬物皆當敗壞。為增苦習,復當為墮八道[1]中。道人當念是八道,是名為四為、四收苦[2],得四神足念也。
信佛意喜,是名為信根,為自守行法;從諦身意受,是名能根,為精進;從諦念遂諦,是名識[3]根,為守意[4];從諦一意,從諦一意止,是名定根,為正意;從諦觀諦,是名黠根,為道意。是名為五根也。
從諦信不復疑,是名信力;棄貪行道,從諦自精進,惡意不能敗精進,是名進力;惡意欲起,當即時滅,從諦是意,無有能壞意,是名念力;內外觀,從諦以定,惡意不能壞善意,是名定力;念四禪[5],從諦得黠,惡意不能壞黠意,是名黠力。念出入盡復生,是名為五力也。
從諦念諦,是名覺意,得道意;從諦觀諦,是名法,名法識覺意,得生死意;從諦身意持,是名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從諦足喜諦,是名愛覺意,貪道法行道;行道法[6]從諦,意得休息,是名息意覺[7];已息安隱,從諦一念意,是名定覺意;自[8]知意以安定,從諦自在,意在所行從觀,是名守意覺。從四諦觀意,是名為七覺意也。
從諦守諦,是名直信道;從諦直從行諦,是為直從行念道。從諦身意持,是名直治法;不欲墮四惡[9]者,謂四顛倒[10]。從諦念諦,是名直意;不亂意,從諦一心意,是名直定。為一心上頭,為三法意行,俱行以聲、身、心。如是[11]佛弟子八行,是名四禪,為四意斷也。
第一行為直念,屬心,常念道。第二行為直語,屬口,斷四意。第三行為直觀,屬身,觀身內外[12]。第四行為直見,信道。第五行為直行,不隨四惡,謂四顛倒。第六行為直治,斷余意。第七行為直[13],不墮貪慾。第八行為直定,正心。是為八行佛。辟支佛、阿羅漢[14]所不行也。
注釋
[1]八道:此處指上述的四意止、四意念斷。
[2]四為、四收苦:是四意止、四意念斷的別稱。「四收」,諸本作「四枝」。
[3]「識」,諸本作「諦」。
[4]「意」,諸本作「意名」。
[5]四禪:全稱四禪那(梵文Caturtha-dhyāna),意譯四靜慮,或稱四禪定,是佛教諸禪定中體現禪定結構和禪定過程最典範的一種。它由所謂對治支、利益支、自性支三支構成。以「心一境性」注意力集中於一境為自性支,四禪皆是;而以思維形式的差別分為四類,作為對治支的內容,當成區劃四禪的標準之一;又以主觀感受的差別分為四類,作為利益支的內容,當成區劃四禪的另一類標準。此禪的特點,在於脫離了欲界(貪慾的干擾),成為色界的思維和感受活動。此中的主觀感受和思維形式,對任何行禪者都是一樣的,但思維的對象和由此得到的觀念,可以有很大的不同。本經前邊說到的一禪、二禪等,就是此四禪中的第一、第二禪。
[6]「道;行道法」,諸本作「道;法行道」,不從。
[7]「息意覺」,諸本作「意覺意」。
[8]「自」,諸本作「息」。
[9]「惡」,諸本作「惡四惡」。
[10]四顛倒:身本不淨反以為淨,受本是苦反以為樂,心本無常反以為常,法本無我反以為有我。佛教一般稱此世間的常、樂、我、淨為四顛倒,略稱四倒。
[11]「如是」,諸本作「猶如」。
[12]「外」,諸本作「外八」。
[13]「直」,諸本作「直意」。
[14]辟支佛、阿羅漢:辟支佛(梵文Pratyeka-buddha),意譯緣覺、獨覺。指自覺不從他聞,悟十二因緣之理而歸於涅槃的佛弟子。阿羅漢(梵文Arhat),略稱羅漢,意譯不生、無學果、殺賊等,指遵循佛之原始教旨而得涅槃的佛弟子。後人一般稱此二種修持為二乘。本經以為八正道屬於佛乘,而非二乘,是比較特殊的見解。
譯文
三十七品經應集中來談。
假設觀想自己的身相,觀想他人的身相,制止淫邪,此意不亂而制止其餘的意念;觀想自己的痛癢感受,觀想他人的痛癢感受,制止嗔恚;觀想自己的意,觀想他人的意,制止愚痴;觀想自己的所有法,觀想他人的所有法,由此得道。總名為四意止。
避免執著於身見,為的是避免色慾;避免執著於痛癢,為的是避免五樂;避免執著於意,為的是避免念想;避免執著於法見,為的是不隨逐個人業力的牽引去謀取不正當的生計。總名為四意念斷。
認識苦,從本以來就是苦。其所以成為苦,是因為有身。以苦為因緣而起念,所見的萬物,都是苦的習積所成,其本為苦;以苦為因緣,而令生念滅盡,所見萬物皆當敗壞。為了增加對苦的習積的(認識),應當繼續隨順上述之八種道行。修道的人應當念想這八種道行,此稱為四意止、四意念斷,並獲得四神足念。
信佛而心意感到喜悅,此名信根,做到自覺守意行法;從四諦觀身、觀意而順受,此名能根,起精進功用;從四諦念想達到四諦,此名識根,起守意的功用;從四諦集為一意,從四諦集為一意而止住,此名定根,起正意的功用;從四諦觀四諦,此名黠根,即是道意。總名為五根。
從四諦得信,不再有疑惑,此名信力;捐棄貪慾而行道,從四諦自覺精進,惡意不能敗壞精進,此名進力;惡意欲起,當即時滅除,由四諦規範意,無有能敗壞其意,此名念力;內觀外觀,從四諦得以安定,惡意不能壞其善意,此名定力;意念住於四禪,從四諦獲得黠意,惡意不能壞其黠意,此名黠力。此等意念有出有入,結束後又重新生起,總名為五力。
從四諦念想四諦,此名為覺意,獲得道意;從四諦觀察四諦,是借「名」知「法」,名為法識覺意,獲得生死意;從四諦觀身、觀意,堅持不懈,此名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從四諦完備,心喜四諦,此名愛覺意,貪愛道法而行道;修行道法而歸從四諦,意即獲得休息,此名息覺意;已經休息安隱,歸從四諦而為一念之意,此名定覺意;自知意已得安定,從四諦而得自在,凡意所行處,都能順從所觀之理,此名守覺意。從四諦觀意,總名為七覺意。
從四諦堅守四諦,此名直信道;從四諦得直,從行於四諦,此為直從行念道。從四諦觀身、觀意,堅持不懈,此名直治法;所謂不欲墮四惡,四惡指常、樂、我、淨四顛倒。從四諦念想四諦,此名直意;不散亂之意,歸從四諦為一心之意,此名直定。在一心上頭,做三種合於佛法的行為,即聲(語)、身、心三種行為俱時而作。佛弟子如此八行,乃名四禪,是為四意斷。
第一行是直念,屬於心,心常念道。第二行是直語,屬於口,斷除善不欲行、惡不欲斷等四意。第三行是直觀,屬於身,觀察自身內外。第四行是直見,歸信於道。第五行為直行,不追隨四惡,所謂四顛倒。第六行為直治,斷除道意之外的其他諸意。第七行是直意,不墮落於貪慾。第八行是直定,正心無邪。總名「八行佛」,是辟支佛、阿羅漢所不行的。
原典
第一行為直念,何等為直念?謂不念萬物,意不墮是中,是為直念。念萬物,意墮中,為不直念也。
四意止者,一意止為身念息;二意止為念痛癢;三意止為念意息出入;四意止為念法因緣。是為四意止也。
道人當念是四意止:一者,為我前世愛身,故不得脫;二者,今有[1]劇怨家。何以故?所欲者愛生,當斷已斷,為外身觀止也。
四意止者,意止者,意不在身為止,意不在痛癢為[2]止,意不在意為止,意不在法為止。意[3]隨色誠便生,是為不止也。
問:人何以故不墮四意止?
報:用不念苦、空、非身、不淨故,不墮四意止。若人意常念苦、空、非身、不淨行道者,常念是四事不離,便疾得四意止也。
問:何等為身意止?謂念老、病、死,是為身意止。何等為痛癢意止?謂所不可意,是為痛癢意止。何等為意意止?謂已念復念,是為意意止。何等為法意止?謂往[4]時為行,還報為法,亦謂作是得是,是為法意止也。
四意止有四輩:一者念非常意止,二者念苦身意止,三者念空有意止,四者念不淨、樂意止,是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皆墮身、痛癢、墮法[5],都盧[6]不過是四事也。
四意止者,一者,但念息不邪念;二者,但念善不念惡;三者,自念身非我所,萬物皆非我所,便不復向;四者,眼不視色,意在法中,是名為四意止也。
道人當行四意止,一者眼、色,當校計身中惡露;二者意歡喜念樂,當念痛癢[7]苦;三者我意嗔,他人意亦嗔,我意轉,他人意亦轉,便不復轉意;四意[8]者,我意嫉,他人意亦嫉,我念他人惡,他人亦念我惡,便不復念,是為法也。
身意止者,自觀身,觀他人身。何等為身?欲言痛癢是身,痛[9]無有數;欲言意是身,復非身,有過去意[10]、未來意;欲言法是身,復非身,有過去、未來法;欲言行[11]是身,行無有形,知為非身。得是計,為四意止也。
意不墮色念,識亦不生。耳、鼻、口、身亦爾。意不在身為心[12];意不在痛癢,意不在念,意不在法為心[13]也。
注釋
[1]「今有」,《資》作「念有」,《磧》《普》《南》《徑》《清》作「念有身」。
[2]「為」,諸本無。
[3]「意」,《資》作「自」,《磧》《普》《南》《徑》《清》作「目」。
[4]「往」,諸本作「住」。
[5]「墮法」,疑為「意、法」之誤,諸本作「隨意隨法」。
[6]都盧:即統統、一概如此。
[7]「癢」,諸本無。
[8]「意」,諸本無。
[9]「痛」,疑為「痛癢」。
[10]「意」,諸本無。
[11]行:此處指五陰中的行陰,即具有意志、造作等功能的心理。所以下文說行無有形。
[12]「心」,《磧》《普》《南》《徑》《清》作「止」。
[13]「心」,《磧》《普》《南》《徑》《清》作「止」。
譯文
第一行是直念。什麼叫作直念?意思是說,不念想萬物,意想不墮於萬物之中,此為直念;念想萬物,意想墮於其中,即是不直念。
所謂「四意止」,其第一意止是令身的觀念熄滅;第二意止是念想痛癢等感受的性質;第三意止是念想意隨氣息出入;第四意止是念想諸法因緣。此總為四意止。
行道的人應當念想此四意止。其一當念:我前世由於愛身,所以今世不得解脫;其二當念:現今這身有如極厲害的怨家迫害著我。為什麼要如此念想?如此所貪慾的由愛而生,應當斷除,就可以斷除,此為外身觀止。
所謂「四意止」,意止的意,是,意不執著於身為「止」,意不執著於痛癢感受為「止」,意不執著於意為「止」,意不執著於法為「止」。意完全隨色等產生的觀念,乃是「不止」。
問:世人為什麼不隨順四意止?
答:因為不念想苦、空、非身、不淨,所以不隨順四意止。如果人們的意識經常念想苦、空、非身、不淨而行道,經常念想此四事而不分離,便會迅疾獲得四意止。
問:什麼是身意止?所謂念想老、病、死,此為身意止。什麼是痛癢意止?所謂(一切感受)皆所不可意,此為痛癢意止。什麼是意意止?所謂已經念想,重複念想(念念生滅),此為意意止。什麼是法意止?所謂往時所作為行,由此還報為法,也就是說,作是(業)得是(果),此為法意止。
四意止有四類:一念想非常意止;二念想苦身意止;三念想空、有意止;四念想不淨、樂意止。此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都處在身、痛癢、意、法的範圍,統統不過此四事。
所謂「四意止」,一是但繫念於息而不邪念;二是但念想善而不念想惡;三當自念想:此身非我所有,萬物非我所有,由此便不再趨向;四是眼不視色,意繫於法中。此即名為四意止。
修道的人應當修行四意止。一、對於眼與色,應當比較計算身中種種惡濁腺液;二、對於意所歡喜、念想為樂,應當念想痛癢等感受為苦;三、我意嗔怒,他人意也會嗔怒,我意轉變,他人意也會轉變,如此意想,便不再轉起意念;四、關於意,我意嫉妒,他人意也會嫉妒,我念他人惡,他人也會念我惡,如此意想,便不再起念,此即是法。
所謂「身意止」,指自觀己身,觀他人身。什麼是身?如果說痛癢是身,則痛癢多到無數;如果說意是身,則也是非身,因為有過去意、未來意;如果說法是身,則也是非身,因為有過去法、未來法;如果說心行是身,則此行無有形狀,知為非身。達到這樣的思考,就是四意止。
意若不墮於有色的念想,關於色的識也不會發生。耳、鼻、口、身四識,也是如此。應該以意不執著於身為心;同樣,應該以意不執著於痛癢,意不執著於念想,意不執著於法為心。
原典
問:誰主知身、意、痛癢者?
報:有身,身意知;痛癢,痛癢意知;意意,意意知[1];有飢,飢意知;有渴,渴意知;有寒,寒意知;有熱,熱意知。以是分別知也。身意起身意,痛癢意起痛癢意,意意起意意,法意起法意。
四意止謂意念惡,制使不起,是為止也。
四意止亦隨四禪[2],亦隨四意止。隨四意止為近道,不著惡便善意生。四禪為四意定,為止[3]意也。
行道有四因緣,一止身,二止痛癢,三止意,四止法。止身者,謂見色念不淨;止痛癢者,謂不自貢高;止意者,謂止不嗔恚;止法者,謂不疑道。
人行四意止,意[4]起念生,即時識對行藥[5]。得一意止,便得四意止也。
四意定,一者,自觀身,亦復觀他人身;二者,自觀痛癢,亦復觀他人痛癢;三者,自觀心,亦復觀他人心;四者,自觀法因緣,亦復觀他人法因緣。如是身,一切觀內外因緣成敗之事,當念我身亦當成敗如是,是為四意定也。
人慾止四意,棄為外,攝為內。已攝意,為外棄為內也。
觀他人身,謂自觀身不離他[6],便為觀他人身。若[7]觀他人身,為非。痛癢、意、法亦爾也。自貪身當觀他人身,念他人身便自觀身,如是為意止。
問:意見行何以為止?
報:意以自觀身貪,便使觀他人身,為意從貪轉故應止。若意貪他人身,當還自觀身也。
注釋
[1]「意意,意意知」,疑為「意,意意知」,諸本作「意意知」,不從。
[2]「四禪」,疑下缺「四禪」。
[3]「止」,諸本作「正」。
[4]「意」,諸本無。
[5]「藥」,諸本作「樂」。
[6]「離他」,諸本作「離意」。
[7]「若」,底本為「苦」,疑為「若」之誤。
譯文
問:誰是主宰感知身、意、痛癢者?
答:有身,由身的意感知;痛癢,由痛癢的意感知;意,由意的意感知;有飢,由飢的意感知;有渴,由渴的意感知;有寒,由寒的意感知;有熱,由熱的意感知。因此,是分別地感知。意思是說,身的意念生起身的意念,痛癢的意念生起痛癢的意念,意的意念生起意的意念,法的意念生起法的意念。
所謂四意止,意思是說,意若念惡,控制使其不起,即是止。
四意止也隨從四禪;四禪也隨從四意止。隨從四意止是為了接近道,不沾染惡便是善意生。四禪就是四意定,為的是控制意的運行。
行道有四種因緣,一是止身,二是止痛癢,三是止意,四是止法。所謂止身,指遇見色身念想不淨;所謂止痛癢,指不自高自大;所謂止意,指制怒不嗔恚;所謂止法,指不懷疑道。
人們修行四意止,當意起念生時,應即時識別,對症下藥。若獲得一意止,便能達到四意止。
所謂四意定,一是自觀己身,也觀察他人身;二是既觀自己的痛癢,也觀察他人的痛癢;三是既觀自心,也觀察他人心;四是既觀自法因緣,也觀察他人法因緣。如此觀身,觀察一切內外因緣成敗等事,應當思念:我身也必然會如此成敗。此為四意定。
人若想制止四意的活動,應棄其外向,而攝之為內。已經收心攝意,就是棄外為內。
所謂觀他人身,自觀己身而不離他人身,便是觀他人身。如果觀他人身,則非。觀他人痛癢、意、法,也是這個意思。自貪己身,應當觀察他人身;念想他人身,便當自觀己身。如此觀想,名為意止。
問:意正在運行,如何加以制止?
答:意由自觀己身而生貪愛,便令其觀察他人身,為的是令意從貪愛中轉變,並加以制止。如果意是貪愛他人身,則應當回過來自觀己身。
原典
有時自身觀,不觀他人身;有時當觀他人身,不當自觀身;有時可自觀身,亦可觀他人身;有時不可自觀身,亦不可觀他人身。
自觀身者,為校計觀他人身意不止,須自念身為著,便轉著他人身。
觀他人身,為見色肥白,黛眉赤唇。見肥當念死人脹,見白當念死人骨,見眉黑當念死人正黑,見朱唇當念血[1]正赤。校計身諸所有,以得是意,便轉不復愛身也。
觀有內外,嫉、恚、疑[2]當內觀;貪淫當外觀。貪當念非常敗,淫當念對所有惡露,如自觀身淫[3],當念四斷意也。
觀有兩輩:一者觀外,二者觀內。觀身有三十六物[4],一切有對,皆屬外;觀無所有為道,是為內觀也。
觀有三事:一者觀身四色,謂黑、青、赤、白[5];二者觀生死;三者觀九道。觀白見黑為不淨。
當前聞以學後得道,未得道為聞,得別為證。得,為知也。
觀有四種:一者身觀,二者意觀,三者行觀,四者道觀,是為四觀。譬如人守物,盜來便舍物視[6]盜;人已得觀,便捨身觀物也。
觀有二事:一者觀外諸所有色,二者觀內謂無所有。觀空已,得四禪。觀空無所有,有意、無意無所有,是為空。亦謂四棄,得四禪也。
注釋
[1]「血」,《資》作「面」,《磧》《普》《南》《徑》《清》作「面血」,皆不從。
[2]「疑」,諸本作「痴」。
[3]「淫」,《磧》《普》《南》《徑》《清》作「疾」。
[4]三十六物: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中說,人身有三十六種不潔淨物,如皮、肉、骨、筋、涎、痰、膿、血等。是觀身不淨的禪定中觀想的對象。
[5]黑、青、赤、白:指人體骨骼的四種顏色,也是觀身不淨的禪定中觀想的對象和出現的幻象。後來一般作青、黃、赤、白。
[6]「視」,《資》《磧》《普》《南》《徑》作「觀」。
譯文
有時自觀己身,不觀察他人身;有時應當觀察他人身,不應當觀察自身;有時可以自觀己身,也可以觀察他人身;有時不可以自觀己身,也不可以觀察他人身。
所謂「自觀己身」,由於反覆算計觀察他人身,其意不能止於他人身上,則必須自念己身,令意專注於己身,由此再轉移注意力到他人身上。
所謂「觀他人身」,就是見他人身色肥白,黛眉紅唇。見肥應當念想死人的腫脹相,見白應當念想死人的骨骼相,見眉黑應當念想死人正在變黑,見紅唇應當念想流血正紅。這樣較量算計身體的諸所有,由此獲得這樣的意想,便會轉變成不再愛己身。
觀有內有外。對於嫉妒、嗔恚、疑惑,應當內觀;對於貪愛、邪淫,應當外觀。對於貪愛,應當念想非(無)常、敗壞;對於邪淫,應當有針對性地念想所有惡濁腺液,如自觀己身邪淫,應當念想四斷意。
觀有兩類:一是觀外,二是觀內。觀察身有三十六種不淨之物,從及一切可見之物,都屬於觀外;觀無所有是道,乃是觀內。
所謂觀有三件事:一是觀想身的四種顏色,所謂黑、青、赤、白;二是觀想生死非(無)常;三是觀想身之七竅、二便等「九道」。觀想白色(骨)而現見黑色,是為不淨。
應當首先聽聞正法,然後學習,最後得道。尚未得道,屬於「聞」的階段,得道別稱「證」,「得」就是知。
觀有四種:一是身觀(觀身),二是意觀(觀意),三是行觀(觀行),四是道觀(觀道),是為四觀。譬如有人看守物品,盜賊來了,便捨棄物品監視盜賊;人已觀察得到身,便捨棄其觀身而觀物了。
觀有二件事:一是觀察外在的所有色相,無所有;二是觀察內在本質,無所有。觀空已畢,達到四禪。觀空無所有,有意、無意也無所有,此乃是空。也稱之為四棄,即得到了四禪。
原典
欲斷世間事,當行四意止;欲除四意止,當行四意斷。
人墮貪[1],貪故,行四神足飛。
但有五根,無有五力,不能制。但有五力,無有五根,不生得四神足。尚轉五力,能制上次十二品。
四意斷不作現在罪,但畢故罪,是為四意斷也。畢故不受新,為四意止。故畢新止為[2]四意斷。故竟新[3]斷為四神足。
知足不復求守意,意為畢,生為新,老為故,死為身體壞敗,為盡也。
四意斷,謂常念道,善念生[4]便惡念斷,故為斷惡[5]道。善念止便惡念生,故為不斷也。
四意斷者,意自不欲向惡,是為斷,亦謂不念罪斷[6]也。
注釋
[1]墮貪:「墮」,《磧》《普》《南》《徑》《清》作「除」。按:此「貪」應是「欲」的別譯,指追求神足的強烈願望,所謂欲增上故得三摩地,一般歸為四神足中的第一神足。
[2]「止為」,諸本作「止為止為」。
[3]「竟新」,《資》《磧》作「意新」,《普》《南》《徑》《清》作「意斷」。「竟」與「畢」同義,「故竟新斷」與上文「故畢新止」的含義相同。
[4]「生」,諸本無。
[5]「惡」,底本作「息」,諸本作「惡」,據改。諸本在「為斷惡道」下為「念善念止便惡念念生」,不從。
[6]「斷」,諸本作「為斷」。
譯文
要想斷除世間事,應當修行四意止;要想除卻四意止,應當修行四意斷。
有人墮於強烈的貪慾,由於這種貪慾,所以修行四神足飛行。
但有信等五根,而沒有信等五力,不能制意。但有信等五力,而沒有信等五根,不能產生、獲得四神足。如果再能轉為信等五力,就能控制上述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等所謂十二品。
所謂「四意斷」,指不做現在罪,但是完結過去罪,此為四意斷。完結過去罪不再順受新罪,乃是四意止。舊罪完畢,新罪止犯,乃是四意斷。舊罪結束,新罪斷除,乃是四神足。
知足即不再守意,其意為畢(完畢);生名為新,老為故(舊),死為身體壞敗,就是終盡。
所謂「四意斷」,意思是說,經常念想道,善的念想生起,便是惡的念想斷除,所以是斷惡道。善的念想停下來,惡的念想便即生起,所以是不斷(惡道)。
所謂「四意斷」,指意自身不欲趨向於惡,此為斷,也叫作不念罪斷。
原典
四神足,一者身神足,二者口神足,三者意神足,四者道神足。念飛,念不欲滅,不隨道也。
四伊提缽,四為數,伊提為止,缽為神足。欲飛便飛,有時精進坐七日便得,或七月[1],或七歲也。
得神[2]足可久在世間,不死有藥:一者意不轉,二者信,三者念,四者有諦[3],五者有黠,是為神足藥也。
得四神足,不久在世間,有三個因緣:一者自厭其身臰[4]惡故去;二者無有人能從受經道故去;三者恐惡[5]人誹謗得罪,故去也。
神足九輩,謂乘車馬、步疾走,亦為神足;外戒堅亦為神足,至誠亦為神足,忍辱亦為神足也。
行神足,當飛意。問:何為飛意?報:有四因緣:一者信,二者精進,三者定,四者不轉意。
何等為信?信飛行。何等為精進?飛行。何等[6]定?[7]何等為不轉意?謂著飛行不轉意也。
身不欲行道,意欲[8]便行,神足如是,意欲飛即能飛也。
注釋
[1]「七月」,底本為「七日」,諸本作「七月」,據改。
[2]「神」,諸本作「四神」。
[3]有諦:此諦,為審視義,有留意專心的意思,指注意力集中。劉勰《新論·專學篇》:「心不在學而強諷誦,雖入於耳而不諦於心。」
[4]臰,「臭」的俗字。
[5]「惡」,諸本無「㤪」。按:「㤪」疑為「怨」和「」的異體字,即「怨」。
[6]「何等」,諸本作「何等為」。
[7]「何等定?」,其後《大正》有「飛行」二字。
[8]「意欲」,其後《大正》有「行」字。
譯文
所謂「四神足」,一為身神足,二為口神足,三為意神足,四為道神足。念想飛行,念想不欲滅卻,不隨順於道。
所謂「四伊提缽」,四是數,伊提譯為止,缽譯為神足。想飛便飛,有時精進坐禪,七日便能獲得,或者七月,或者七歲。
獲得神足,可以長久住在世間。不死有藥:一是意專一而不轉移,二是堅信,三是念想,四是有專一的心理,五是有黠慧,此為神足藥。
獲得四神足,而不長久住在世間,有三個原因:一是自厭其身,以身是臭惡的緣故,所以從世間離去;二是無有人能從其聽受佛經之道,所以從世間離去;三是擔心一些怨惡的人誹謗得罪,所以從世間離去。
神足有九類,所謂乘車馬,步疾走,也屬於神足;外戒堅定也是神足,信仰至誠也是神足,忍辱也是神足。
修行神足,應當有飛的意念。問:什麼是飛的意念?答:有四種因緣;一是信,二是精進,三是定,四是不轉意。
什麼是信?堅信飛行。什麼是精進?飛行。什麼是定?飛行。什麼是不轉意?專注于飛行而不轉變意念。
身並沒有行道的欲望,意想行道便能行道。神足也是如此,意想飛行,即能飛行。
原典
五根譬如種物,堅乃生根,不堅無有根。
信為水雨,不轉意為力。所見萬物為根,制意為力也。
信根中有三陰,一為痛癢,二為思想,三為識陰。
定根中有一陰,謂識陰也。
五根、五力、七覺意,中有一陰者,中有二陰者,中有三陰者,有[1]四陰者,皆有陰。
問:是道行何緣有陰?報:以泥洹無陰,余皆有陰也。
七覺意上三覺屬口,中三覺屬身,下一覺屬意。何等為覺?念念為覺,念念為得,覺得是意,便隨道也。
外七覺意為墮生死,內七覺意為隨道。內七覺意者,謂三十七品經;外七覺意者,謂萬物也。
覺者,為識事便隨覺意也。有覺意便隨道。覺有覺意,墮罪,覺三十七品經便正意,是為隨道。覺善惡是為墮罪也。
問:何等為從諦身、意持?
報:謂身持七戒,意持三戒[2],是為身、意持也。
從諦意得休息,從四諦意因緣休。休者為止息,為思得道,為受思[3]也。貪樂道法,常行道為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覺意;已得十息,身安隱為息覺意;自知已安為定覺意。身意持[4]意不走,為持。
從諦自在,意在所[5]行,謂得四諦。亦可念四意止,亦可四意斷,亦可四神足,亦可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是為自在意在所行。從諦觀者,為觀[6]三十七品經要,是為守意。覺者,謂覺諦[7],不復受罪也。
注釋
[1]「有」,諸本作「中有」。
[2]身持七戒,意持三戒:即不行十惡而行十善。其中不貪、不嗔、不痴,為意持三戒;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妄語、不惡口、不綺語,為身持七戒。
[3]「受思」,《資》作「受恩」。
[4]「意持」,諸本作「持意」。
[5]「在所」,諸本作「在意在所」。
[6]「為觀」,底本無「觀」,諸本均有,據改。
[7]「覺諦」,底本無「覺」,諸本均有,據改。
譯文
信等五根,譬如植物種子,堅實才能生根,不堅則沒有根。
信譬如雨水,不轉意則是力。所見萬物為根,控制意念為力。
信根中有五陰中的三陰:一是痛癢(感受陰),二是思想(想陰),三是識陰。
定根中有五陰中的一陰,所謂識陰是。
所謂五根、五力、七覺意,其中有五陰中一陰的,其中有二陰的,其中有三陰的,其中有四陰的,都有陰的存在。
問:此(五根、五力、七覺意)乃是道行,為什麼會有「陰」的存在?答:因為唯有泥洹(涅槃)完全無陰,其餘一切都有陰。
七覺意中上三覺屬於口,中三覺屬於身,下一覺屬於意。什麼是覺?念念為覺,念念為得,覺得此意,(念念不離此意)便隨順於道。
外七覺意,是墮於生死流轉,內七覺意是隨順於道。所謂內七覺意,即三十七品經;所謂外七覺意,即萬物。
所謂覺,指識別事物便隨而覺悟的意,有覺悟的意,便隨順於道。覺有(生死)的覺意,墮於罪,覺三十七品經便是正意,此乃隨順於道。覺有善惡的覺意是為墮於罪。
問:什麼是從諦身、意持?
答:所謂身持七戒,意持三戒,乃是身、意持。
所謂從諦意得休息,就是從四諦的意令因緣休。所謂休,指止息(休歇),因為從思維得道,所以是受思。由貪樂道法而常行道,是愛覺意;持道而不失,是力覺意;已經獲得十息,身得安隱,是息覺意;自知已得安定,是定覺意。身與意堅持覺意而不走失,是持。
所謂從諦得自在,意在所行,意思是說,獲得四諦;也可以念想四意止,也可以行四意斷,也可以念四神足,也可以修五根以及五力、七覺意、八行。此即稱自在意在所行。所謂從諦觀,指觀察三十七品經的綱要,此即為守意。所謂覺,就是覺知四諦,不再受罪。
原典
八行有內外,身為殺、盜、淫;聲為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為嫉妒、嗔恚[1]、痴。是上頭三法為十事在外,五道[2]在內也。
從諦守諦,從為神守,為護,謂護法[3]不犯罪。
諦為道,知非常、苦、空、非身、不淨為直見。非常人計為常,思苦為樂,空計為有,非身用作身,不淨計為淨,是為不直見也。
何等為直見?信本因緣,知從宿命有,是名直見。
何等為直治?分別思維,能到[4]善意,是[5]為直治。
何等為直語?守善言,不犯法,如應受言,是名為直語也。
何等為直業?身應行,不犯行,是名為直業也。
何等為直業治[6]?隨得道者教戒行,是名為直業治[7]也。
何等為直精進行?行無為,晝夜不中止,不舍方便,是名為直精進方便也。
何等為直念?常向經戒,是名為直念。
何等為直定?意不惑亦不舍行,是名為直定。
如是行,令賢者八業行[8]具,已行具足,便行道也。
八直有治、有行。行八直乃得出要。身不犯戒,是為直治。慧、信、忍辱是為行。身意持是名直治,謂無所念為直,有所念為不直也。
注釋
[1]「嗔恚」,底本無,諸本均有,據改。
[2]「五道」,諸本作「五直」。此處之「五道」,與十惡相對而稱之為內,當是三界五道的五道,即由外行十不善,則內不得出離世間的意思。
[3]「護法」,底本無「護」,諸本均有,據改。
[4]「到」,諸本作「致」。
[5]「是」,諸本作「是名」。
[6]「直業治」,底本作「直治」,諸本作「直業治」,據改。
[7]「直業治」,底本作「直治」,諸本作「直業治」,據改。
[8]八業行:後稱八直,即直見、直治、直語、直業、直業治、直精進、直念、直定,也就是八正道。但不論名稱與釋義,都與上文所說不全相同。
譯文
八行有內有外。身行為殺、盜、淫;聲行為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行為嫉妒、嗔恚、愚痴。以上三種法總為十事,在外。人、天、畜生、地獄、餓鬼五道,在內。
從四諦堅守四諦,從為神足而守,此乃為護,指護法不犯罪行。
以四諦為道,認知非(無)常、苦、空、非身、不淨,此為直見。非(無)常而人們執以為常,以及思苦為樂,空執以為有,非身認作有身,不淨執以為淨,此為不直見。
什麼是直見?相信一切本於因緣,知道從宿命而有,此名為直見。
什麼是直治?分別思維,能成就善意,此為直治。
什麼是直語?遵守善言,不犯法,如此相應受納言語,此名為直語。
什麼是直業?身應隨法而行,不犯法而行,此名為直業。
什麼是直業治?追隨得道者的教戒而行,此名為直業治。
什麼是直精進行?修行無為,晝夜不中止,也不捨棄方便,此名為直精進方便。
什麼是直念?經常趨向經戒,此名為直念。
什麼是直定?意不惑亂,也不捨棄修行,此名為直定。
如此修行,令賢者具備八種業行,業行既經具足,便是行道。
以上八直,有對治的,有實行的。實行八直,乃獲得出離世間的要領。身不犯戒,乃是直治。慧、信、忍辱,是為行。身與意持戒持法,名為直治,意思是說,無所念想為直,有所念想為不直。
原典
十二部經[1]都皆墮三十七品經中,譬如萬川四流,皆歸大海。
三十七品經為外,思維為內。思維生道,故為內。道人行道,分別三十七品經,是為拜佛也。
三十七品經亦墮世間,亦應道。諷經口說,是為世間;意念是為應道。
持戒為制身,禪為制意[2]。行道所向意不離,意至佛,意不還也。
亦有從次第行得道,亦有不從次第行[3]得道。謂行四意止、斷、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是為從次第;畏世間、惡身,便一念從是得道,是為不從次第。道人[4]能得三十七品行意,可不順從數息、相隨、止也。
身、口七事,心、意、識各有十事,故為三十七品。四意止、斷、神足屬外;五根、五力屬內;七覺意、八行得道也。
注釋
[1]十二部經:亦稱十二分教,指佛教經典的構成形式,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論議。或者說,是佛陀說法的十二種經典形式。一般用以代表全部佛典。
[2]「制意」,底本作「散意」,疑為「制意」之誤。
[3]「次第行」,底本為「次行」,諸本作「次第行」,據改。
[4]「人」,諸本作「入」。
譯文
佛說十二部經都反映在三十七品經中,譬如萬川四流,皆歸大海。
三十七品經為外,自心思維為內。由於思維才能產生「道」心,所以為內。修道的人行道,思維分別三十七品經,就是拜佛。
三十七品經能墮於世間,也能悟入道中。誦經口說,是為世間;意識念想,乃是相應於道。
持戒在於控制身,行禪在於控制意。所行隨從其願,其願也隨從所行。行道所嚮往的意念,不能離失,意念至於佛,意即不再退還。
也有循序按次第修行得道,也有不循序按次第修行得道。也就是說,修行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此是按次第;由於畏懼世間,厭惡生身,便一念之間從此得道,此是不按次第。修道的人能獲得三十七品所行的意止,可以不順從數息、相隨、止。
屬於身、口的有七事,屬於心、意、識的各有十事,所以總為三十七品。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屬於外;五根、五力屬於內;七覺意、八行由此得道。
原典
泥洹有四十輩[1],謂三十七品經並三向[2]。凡四十事,皆為泥洹。
問:數息為泥洹非?
報:數息、相隨,鼻頭止意,有所著,不為泥洹。
問:泥洹為有不?
報:泥洹為無有,但為苦滅,一名意盡。
難:泥洹為滅。
報:但善惡滅耳。[3]
知行者,有時可行四意止,有時可行四意斷,有時可行四神足,有時可行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諦者,為知定、亂。定為知行,亂為不知行也。
問:何以故正有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報:人有五根,道有五根;人有五力[4],道有五力;人有七使[5],道有七覺意;行有八直[6],應道八種。隨病說藥,因緣相應。
眼受色,耳聞聲,鼻向香,口欲味,身貪細滑,是為五根。何以故名為根?已受,當復生故,名為根。
不受色、聲、香、味、細滑,是為力;不墮七使,為覺意;已八直,為應道行。
五根堅意,五力為不轉意,七覺為正意,八行為直意也。
問:何等為善意?何等為道意?
報:謂四意止斷、神足、五根、五力,是為善意。七覺意、八行,是為道意。有道善,有世間善。從四意止至五根、五力,是為道善;不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嗔、痴,是為世間善。
諦見者,知萬物皆當滅,是為諦;見萬物壞敗,身當死,以不用為憂,是為諦觀。
意橫、意走,便責對,得制,是為除罪[7]。諸來惡不受為禪。
一心內意十二事:智慧[8],七為數,八為相隨,九為止,十為觀,十一為還,十二為淨,是為內十二事。外復十二事:一為目,二為色,三為耳,四為聲,五為鼻,六為香,七為口,八為味,九為身,十為細滑,十一為意,十二為愛欲,是為外十二事也。
術闍[9]者為智,凡有三智[10]:一者,知無數世父母、兄弟、妻子;二者,知無數世白黑、長短,知他人心中所念;三者,毒以斷。是為三也。
所謂沙羅惰怠者[11],為六通智[12]:一為神足,二為徹聽,三為知他人意,四為知本所從來,五為知往生何所,六為知索漏[13]盡,是為六也。
注釋
[1]「輩」,諸本作「事」。
[2]三向:《磧》《普》《南》《徑》《清》作「三空」。三向,指阿羅漢前的三種向道,即預流向、一來向、不還向。若作「三空」,當指三解脫門,所謂空、無相、無願。
[3]「難:泥洹為滅。報:但善惡滅耳」,《頻伽》作「難泥洹為且滅,惡善但報滅」,不通。
[4]人有五力:指眼、耳、鼻、舌、身等具有識別和感受的能力。
[5]人有七使:使謂驅使、支使,是煩惱的異名。此處指中國傳統上所說的七情。
[6]行有八直:即上述直見、直治、直語等八直行。
[7]「除罪」,《資》作「陰罪」。
[8]「智慧」,疑為「六慧」之誤。
[9]術闍:疑是梵文jñāna的古代音譯,意譯智。
[10]三智:即三達、三明:(一)宿命智;(二)生死智(天眼智);(三)漏盡智。
[11]沙羅惰怠者:沙羅,疑為沙彌(梵文的古譯)。泛指初學佛教的人。沙羅惰怠者,即沙彌惰怠者,指樂於神通而不繼續深修佛道智慧的學者。謝敷的《安般守意經序》有對這種學徒的專門批評,謂其將「輪迴五趣,億劫難拔」。
[12]六通智:即六通,六種神通。
[13]索漏:諸本作「素漏」。索即纏、縛義,與漏義同,皆指煩惱。
譯文
泥洹有四十類,即三十七品經及三向。此四十事都是為了泥洹。
問:數息是泥洹不?
答:數息、相隨,念系鼻頭,制止意想,都有所執著,不是泥洹。
問:泥洹為「有」不?
答:泥洹為「無有」。唯是苦的滅盡,另有一名叫意盡。
問:有置難於「泥洹為滅」的說法。
答:但指滅除善惡的(分別)。
所謂「知行」,有時可行四意止,有時可行四意斷,有時可行四神足,有時可行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所謂「諦」,就是了知定與亂。定是知行,亂是不知行。
問:為什麼恰巧有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答:因為人有眼等五根,道有信等五根;人有眼等五種感知能力,道便有信等五種能力;人有七情驅使,道有七覺意;修行有直見等八直,即相應於道的八種。隨病說藥,因緣相應。
眼受色,耳聞聲,鼻向香,口欲味,身貪細滑,此是五根。為什麼名之為根?因為已經受納完了,還要繼續發生,所以名根。
不受納色、聲、香、味、細滑,此即是力;不為七情驅使,此即是覺意;已行八直,即是相應於道的修行。
五根是堅定的意,五力是不可轉移的意,七覺是正確的意,八行是正直的意。
問:什麼是善意?什麼是道意?
答: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乃是善意。七覺意、八行,乃是道意。有道善,有世間善。從四意止到五根、五力,乃是道善;不邪淫,不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以至不貪、嗔、痴,乃是世間善。
所謂「諦見」,知道萬物皆當滅亡,此為諦;見到萬物壞敗,身當死滅,由此不再憂慮,此為諦觀。
意念橫流,意念走失,立即追究應對,得以控制,此為除罪。諸種罪過來時不受納,是為禪。
一心之中,內意有十二事: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智慧,七為數息,八為相隨,九為止,十為觀,十一為還,十二為淨。此為內十二事。外也有十二事:一為眼,二為色,三為耳,四為聲,五為鼻,六為香,七為口,八為味,九為身,十為細滑,十一為意,十二為愛欲。此為外十二事。
所謂「術闍」,是智。總有三種智:一、了知無數世父母、兄弟、妻子;二、了知無數世白黑、短長,了知他人心中所念;三、煩惱諸毒斷盡。此為三智。
所謂「沙羅惰怠」,為六通智:一為神足,二為能聽到一切,三為知道他人的心意,四為知道本從何所來生,五為知道死後往生何處,六為知道諸煩惱索、漏滅盡。此為六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