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般守意經譯註 · 卷上
原典
《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上[1]
後漢三藏安世高譯[2]
佛在越祇國[3],舍羈瘦國[4]。亦說一名遮匿迦羅國。時佛坐行安般守意[5]九十日,佛得[6]。佛復獨坐九十日者,思維校計[7],欲度脫十方人[8]及蜎飛蠕動之類[9]。復言:我行安般守意九十日者,安般守意得自在慈念意[10],還行安般守意,以復取意行念也。
注釋
[1]卷上的底本為《金藏》廣勝寺本,即《趙城藏》。
[2]譯者,《資》《普》作後漢沙門安世高譯;《磧》《南》《徑》《清》作後漢安息國三藏法師安世高譯;《麗》作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
[3]越祇國:或為月氏國的佛典古譯。本經出時,可能在月氏的極盛期間。譯者是安息人,月氏勢力曾進入安息領域,同時占領此印度地區。
[4]舍羈瘦國:或為舍衛國的古譯。《增一阿含》卷七《安般品》稱,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5]安般守意:是安那般那守意的略稱。安那般那為梵文Ānāpāna的音譯,意譯入出息,即呼吸。安那略作安,指入息(吸),般那略作般,指出息(呼)。守意指控制思維意念活動,與後來譯為念的含義相近。所以安般守意就是念安般、持息念、數息觀等的古譯,是在中國傳播時間最長、範圍最廣的禪法之一。
[6]「佛得」,《資》《麗》無。
[7]思維校計:思維,即思考;校計,計較籌算,指縝密細緻地思考。
[8]「人」,《資》《磧》《普》《南》《徑》《清》無,不從。
[9]蜎飛蠕動之類:蜎飛蠕動,原出道家典籍,指飛蟲蛆蛹等弱小動物。此處泛指除人之外的一切有情生類。
[10]慈念意:此處念即是意,或慈念之意。慈念眾生、仁愛萬有,是慈、悲、喜、舍所謂四無量心之首。
譯文
佛在越祇國,舍羈瘦國。另有一說,此國名遮匿迦羅。那時佛在坐禪,行安般守意九十天,佛即獲得。佛之所以獨坐九十天,是在思維籌量如何度脫十方人及蜎飛蠕動等一切生類。佛然後說:我行安般守意九十天,在於通過安般守意獲取自在的慈愛萬有的意念,由此再行安般守意,將所得的慈念,運用於一切意念。
原典
安為身,般為息,守意為道。守者為禁,亦謂不犯戒。禁者亦為護,護者遍護一切,無所犯。意者,息意,亦為道也。
安為生,般為滅,意為因緣,守者為道也。
安為數[1],般為相隨[2],守意為止[3]也。
安為念道,般為解結,守意為不墮罪也。
安為避罪,般為不入罪,守意為道也。
安為定,般為莫使動搖,守意莫亂意也。安般守意名為御意,至得[4]無為[5]也。
安為有,般為無。意念有不得道,意念無不得道;亦不念有,亦不念無,是應空定,意隨道行。有者,謂萬物;無者,謂疑[6],亦為空也。
安為本因緣,般為無處所。道人知本無所從來,亦知滅無處所,是為守意也。
安為清,般為淨,守為無,意名為,是清淨無為也。無者謂活,為者謂生;不復得苦,故為活也。
安為未,般為起,已未起,便為守意;若已意起[7],便為守意。若已起意,便走,為不守,當還[8]。故佛說安般守意也。
安為受五陰[9],般為除五陰,守意為覺因緣,不隨身、口、意也。
守意者[10],無所著為守意;有所著不為守意。何以故?意起復滅故,意不復起為道,是為守意。守意莫令意生。生因有死,為不守意,莫令意死。有死因有生,意亦不死,是為道也。
注釋
[1]數:安般禪的第一步,全稱數息,默數自己的呼吸次數。此名「守意著息」。由此獲得數定,由專注於數而得定。
[2]相隨:安般禪的第二步,令意念隨從自己的呼吸運轉。所謂轉念著隨,正有二意。
[3]止:安般禪的第三步,令意念唯一地專注於自己的鼻頭。
[4]「至得」,底本作「至德」,諸本作「至得」,據諸本改。
[5]無為:借用道家術語,泛指一切無生滅現象,包括佛教所說的真如、法性以及菩提、涅槃等。此處特指「涅槃」言。
[6]疑:止、息、安、定等義。此處指一種心裡非常寧靜的狀態。
[7]「便為守意;若已意起」,《資》《磧》《普》《南》《徑》《清》無。
[8]「當還」,諸本作「當為」,不從。
[9]五陰:指色、受、想、行、識五類物理和心理現象。佛教以為,眾生是五陰的和合,由於感受五陰之報,始有人生。
[10]「守意者」,底本作「安守意」,諸本作「守意者」,據諸本改。
譯文
安,指身;般,指息;守意,指道。守的意思是禁,也稱作不犯戒。禁也有護的意思;護指普遍護持一切言行,不要犯戒。由守所護意,就是令意安息,也就是從事於道。
安,指生;般,指滅;意,指生滅的因緣條件;守,指從事於道。
安,指數息;般,指相隨;守意為止。
安,指專念於道;般,指解除煩惱諸結;守意,指不墮於罪行。
安,指避免犯罪;般,指不入罪行;守意即是從事於道。
安,指心裡安定;般,指莫使心裡動搖;守意,是令意念不擾亂。安般守意的意思,就是駕馭自己的意念,直到獲得涅槃。
安,指有;般,指無。意念有不能得道,意念無不能得道。既不念有,也不念無,才是相應於空的禪定,意隨順於道運行。所謂有,指世界萬物;所謂無,指心裡安定寧靜,也就是空。
安,指人生本原;般,指無處所;行道的人知人生本無所從來,也知人滅無處所。這就是守意。
安,指清;般,指淨;守,指無;意,指為;安般守意即是清淨無為。所謂無,意思是活;所謂為,意思是生;不再得苦,所以叫作活生。
安,指未起;般,指起畢;如果意未生起,便是守意;如果意已起畢,便是守意;如果意生起任其走動,是不守意,應當回來再守。所以佛說為安般守意。
安,為領受色、受、想、行、識五陰;般,為除滅五陰;守意指覺知受滅五陰的因緣,不隨順身、口、意的活動。
所謂守意,無所執著為守意,有所執著不是守意。為什麼?因為意起即滅,意不再起為道,此即是守意。守意在於不令意生起。有生因為有死,乃是不守意,所以莫令意死;有死因為有生,所以意也不死,此即為道。
原典
安般守意有十黠[1],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四諦,是為十黠成。謂合三十七品經[2]為行成也。守意譬如燈火,有兩因緣:一者壞冥,二者見明。守意,一者壞痴,二者見黠也。
守意,意從因緣生,當緣因緣;莫著,是守意也[3]。守意有三輩,一者守令不得生;二者以生當疾滅;三者事已行,當徙後悔,計億萬劫不復作也。
守與意各自異,護十方,一切覺對不犯,是為守意[4]。覺彼無為,是為意,是守意也[5]。
守意中有四樂:一者知要樂;二者知法樂;三者為知止樂;四者為知可樂。是為四樂。
法為行,得為道。
守意六事,為有內外。數、隨、止是為外,觀、還、淨是為內。隨道也。何以故?念息相隨,止、觀、還、淨,欲習意近道故。離是六事,便隨世間也。
數息為遮意,相隨為斂意,止為定意,觀為離意,還為一意,淨為守意[6]。用人不能制意,故行此六事耳。何以故數息?用意亂故。何以故不得?用不識故。何以故不得禪?用不棄習盡,證行道故也。
數息為地,相隨為犁,止為軛[7],觀為種,還為雨[8],淨為行,如是六事乃隨道也。
數息斷外,相隨斷內,止為止罪行,觀卻意,不受世間為還[9],念斷為淨也。意亂當數息,意定當相隨,意斷當行止,得道意當觀,不向五陰當還,無所有當為淨也。多事當數息,少事當相隨[10],家[11]中意盡當行止,畏世間當觀,不欲世間為還,念斷為淨也。
何以故數息?不欲墮五陰故。何以故相隨?欲知五陰故。何以故止?欲觀五陰故。何以故觀陰?欲知身本故。何以故知身本?欲棄苦故。何以故為還?厭生死故。何以故為淨?分別五陰不受故。便墮黠慧八種道,得莂[12],為得所願也。
行息時為墮數,相隨時為墮念,止時為墮定,觀時為墮淨,還時為墮意,淨時為墮道,亦為墮行[13]也。
注釋
[1]黠:即慧、智慧。
[2]三十七品經:亦作三十七品經法,即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所謂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種道行。
[3]「是守意也」,諸本作「是為守意也」,不從。
[4]「是為守意」,《麗》無「意」。
[5]「是為意,是守意也」,《資》《磧》《普》《南》《徑》《清》為「是為守意也」。
[6]離意,還為一意,淨為守意:離意的意,此處指與禪定相反的「散心」,或泛指世俗意識。意與守意有兩釋:一謂心不散失,即深入禪定;二謂專注於正確的佛教觀念,相當菩提心或求菩提之心,與道意同。
[7]「軛」,《資》作「犖」,《磧》作「橯」,《普》《南》作「撈」,《徑》《清》作「」,皆誤。
[8]「還為雨」,底本作「還為兩」,現據諸本改。
[9]「不受世間為還」,底本作「不受世間還」,現據諸本改。
[10]此句中的「多事」和「少事」,指心裡思慮事情的多少及焦慮的程度輕重。
[11]家:泛指世間三界,特指家庭、家族。
[12]莂:契約合同,是「授記」一詞的古譯。指未來必定成佛。此處指必得所希望的理想。
[13]行:此處指八正道。下文即稱八正道為「八行」。
譯文
「安般守意」有十慧,即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以及苦、集、滅、道四諦。由此十慧成就安般守意。意思是說,要結合修行三十七品經才能成功。守意譬如燈火,有兩種功能:一是壞滅黑暗,二是現顯光明。守意的功能,一是壞滅痴暗,二是現顯明智。
所謂守意,意從種種因緣條件生起;應當把這些因緣條件作為觀察的對象而不執著,此即是守意。守意有三種人:一種是堅守不亂,令意不得生起;第二種是一旦生起,應當立即滅伏;第三種是已經起意行事,應當轉向懺悔,決心億萬劫不再這樣做。
守與意的含義各不相同。護持十方,面對一切、覺知一切而不犯戒,此乃是守;覺知十方一切本性空寂無為,此乃是意。合此二種差異,是守意。
守意中有四種樂:一是了知道理之綱要為樂;二是了知佛所說法為樂;三是了知專注於一境為樂;四是了知行禪的恰當程度為樂。此乃是四樂。
佛法為行,得以成就為道。(所以行道的意思,就是獲得佛法;或者說,得法即是行道。)
守意有六事,所謂數、隨、止、觀、還、淨。此六事有內有外,數、隨、止為外;觀、還、淨為內,都是為了隨順於道。為什麼?因為念與息相隨追,為「止、觀、還、淨」創造條件,為的是訓練意志,令「意」親近於「道」。如果離開此六事,便是隨逐世間。
數息,為的是遮止意的躁亂;相隨,為的是聚斂意於專注;止,是令意定住於一境;觀,為的是脫離世間意識的支配;還,為了迴轉唯一的「道意」;「淨」,為的是堅守「道意」不動搖。因為人們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活動,所以才修行此等六事。為什麼數息?因為意念躁亂。為什麼不得?因為尚不認識。為什麼不得禪定?因為沒有拋棄積習,為證得寂滅而行道。
數息,譬如是土地;相隨,譬喻是犁;止,譬如是軛;則觀是種;還是雨;淨是收穫等行。修行此等六事,就是隨順於道。
數息,是為斷除外界的干擾;相隨,是為斷除內心的干擾;止,是為制止種種罪行;觀,為的是卻除世間意念;不受世間左右,即名為還;意念全斷名之為淨。意念躁亂,應當數息;意念專注,當求於相隨;意念斷除,當行於止;若想獲得道意,則應當觀;不趣向五陰(世間人生),應當修「還」;令世間意念全無所有,應當修「淨」。意念事多,應當修「數息」;意念事少,應當修「相隨」;要滅盡三界意念,應當修「止」;畏懼世間應當修「觀」;不希求世間是「還」;念想全斷是「淨」。
為什麼「數息」?因為不希望墮於五陰。為什麼「相隨」?因為希望認知五陰的道理。為什麼「止」?因為希望觀察五陰的種種性相。為什麼要觀察五陰?因為希望認知人身本原。為什麼要認知人身本原?因為希望擯棄痛苦。為什麼修「還」?因為厭惡生死。為什麼修「淨」?因為分別五陰而不領受。由此便進入智慧之八正道,必得佛果和自己所願望的理想。
呼吸時要隨順於數;相隨時是隨順於念(專注);止時為進入定;觀時為隨順於淨;還時為隨順於「道意」;「淨」時為隨順於「道」,也就是隨順修行八正道。
原典
數息為四意止[1],相隨為四意斷[2],止為四神足[3]念,觀為五根[4]、五力[5],還為七覺意[6],淨為八行[7]也。
得息不相隨,不為守意;得相隨不止,不為守意;得止不觀,不為守意;得觀不還,不為守意;得還不淨,不為守意;得淨復淨,乃為守意也。
已念息,惡不生。複數者,為共遮意,不隨六衰[8]故。行相隨,為欲離六衰;行止,為欲卻六衰;行觀為欲斷六衰;行還,不欲[9]受六衰;行淨,為欲滅六衰。已滅盡,便墮道也。
數息欲遮意,息中有長短,當復遮是長短意也。何以故?守意欲止惡故。惡亦可守,亦不可守。何以故?惡已盡,不當復守也。
數息有三事:一者當坐行;二者見色當念非常、不淨;三者當曉嗔恚、疑[10]、嫉[11],令過去[12]也。
數息亂者,當識因緣所從起,當知是內意。一息亂者,是外意過,息從外入故;二息亂者,是內意過,息從中出故。三、五、七、九屬外意,四、六、八、十屬內意。嫉、嗔恚、疑是三意在內;煞(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13]是七意及餘事屬外也。得息為外,不得息為內,息從意生,念息合為一數。息至盡,數為一,亦非一,意在外息未盡故。譬如數錢,意在五數為一[14]也。
數息所以先數入者,外有七惡,內有三惡。用少不能勝多,故名[15]先數入也。
數息不得者,失其本意故。本意謂非常、苦、空、非身[16];失是意墮顛倒故,亦為失師。師者,初坐時,第一入息得身安,便次第行。為失其本意,故不得息也。數息意常當念非常、苦、空、非身,計息出亦滅,入亦滅,已知是得道,疾當持非常恐意[17],得是意即得息也。
注釋
[1]四意止:亦譯作四念處、四念住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指在禪定中,依靠特定的教理,分別觀察身、受、心、法的性相,從而獲得相應的認識。一般來說,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非常,觀法無我。由此對治常、樂、我、淨的世俗觀念。
[2]四意斷:也譯作四意念斷、四正勤、四正斷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是用以止惡修善的禪法。一般來說,指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但本經的解釋不同,前後文也有差別。
[3]四神足:亦譯作四如意足。三十七道品之一。據說能引發神通,達到隨意而行的一種禪定。一般按追求神通的禪觀性質分類,所謂欲、勤、心、觀。本經則按得神通的部位分類,所謂身、口、意、道。
[4]五根:指信根、能根(進根)、識根(念根)、定根、黠根(慧根),通稱五根。由於此五種法具有令信等增長的意義,所以稱其為信等的根。三十七道品之一。
[5]五力:由五根增長出來的五種力量: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合稱五力。被認為是推動佛教信仰不斷鞏固、發展的動力。三十七道品之一。
[6]七覺意:亦譯作七菩提分、七覺支,三十七道品之一。據安世高譯《陰持入經》(上),七覺意的名稱順序是念、法、精進、愛可、猗、定、護。後亦譯作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
[7]八行:亦稱八直行,後譯為八正道、八聖道等,指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三十七道品之一。
[8]六衰:指六識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法。佛教認為此六種境,能驅使眾生隨逐,令善性衰滅,故名。
[9]「不欲」,諸本作「為欲不」,不從。
[10]「疑」,《資》《磧》《普》《南》《徑》《清》作「痴」。
[11]嗔恚、疑、嫉:嗔恚,憤怒、憎恨。疑,懷疑、猶豫不決;後文十惡中亦作痴,痴即無明,指缺乏智慧,愚暗。嫉,對他人成功的嫉妒。此三者均屬煩惱範圍,是佛教修持需要斷滅的心理情緒。又,嫉,《頻伽》作嬈。
[12]「令過去」,《麗》作「念過去」。
[13]煞(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殺,指殺生。盜,指偷盜,亦名不與取。淫,或謂邪淫,一般指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兩舌,亦名離間語,即挑撥離間的話。惡口,亦名粗惡語,下流的語言。妄言,亦名虛妄語,虛妄的謊言。綺語,亦名雜穢語,指邪淫的語言。此七項加上嗔恚、疑、嫉,被稱為十惡、十惡業、十惡道、十不善等。據說,行此十惡者,當墮入地獄等諸惡趣中。反其道而行之名十善,能得世間人天等諸善果報。
[14]五數為一:指漢武帝至隋唐發行的五銖錢,以五銖作為一個貨幣單位。譬如數息,以十次呼吸為一個單位。
[15]「故名」,《資》《磧》《普》《南》《徑》《清》無,《麗》作「故」。
[16]非常、苦、空、非身:是四諦中的苦諦內容,也是一般佛教對世間人生的基本觀念。非常,亦作無常,指生滅迅速,人生苦短,不能常在。苦,是對人生本性的判斷。空,指人生畢竟無所有。非身,指身無所主,非我所有,後譯無我。
[17]持非常恐意:安般禪的功能之一,在證知人身脆危,人命繫於呼吸間,故上文說「計息出亦滅,入亦滅」,是人生非常的見證。由此能產生恐懼的危機感,以促進修習「出世間道」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譯文
數息是四意止,相隨是四意斷,止是四神足,觀是五根、五力,還是七覺意,淨是八正道。(所以安般守意就是行三十七道品。)
已得數息效應而不行相隨,不是守意;已得相隨效應而不行止,不是守意;已得止的效應而不行觀,不是守意;雖已得觀而不行還,不是守意;雖已得還而不行淨,不是守意;得淨而堅持淨,乃是守意。
既已繫念於呼吸,惡即不生。其所以還要數,為的是共同防止意,令其不隨逐色、聲、香、味、觸、法六衰運轉。修行相隨,為的是遠離六衰;修行止,為的是除卻六衰;修行觀,為的是切斷六衰;修行還,為的是不領受六衰;修行淨,為的是滅掉六衰。六衰消滅淨盡,便是入道。
數息是為了阻遮意的縱任。呼吸有長有短,也應當阻遮長短的意念。為什麼?因為守意是為了止惡。惡既可以守護不犯,也可以不守護。為什麼?因為惡已滅盡,不應當再去守護。
數息有三件事:一、應當坐行;二、見諸色身應當念想非常、不潔淨;三、應當通曉憤怒、猶豫、嫉妒等心理,令諸過去除。
數息發生錯亂,應當認識其原因,應當知道這是內意的問題。(但也可以分內外)一息(吸)錯亂的,是意向外的過錯,因為息是從外吸入;二息(呼)錯亂的,是意向內的過錯,因為息是從內呼出。因此,(在十次數息中)三、五、七、九息屬於外意,四、六、八、十息屬於內意。嫉妒、憤怒、猶豫三意在內;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七意及其相應的諸事,屬於外。意得到息是外,得不到息是內。數息隨意念生起,意念與息合為一數。息至於終了,與意是一也不是一,因為意在外而息尚未盡。譬如數錢,意在五銖而單位數是一。
數息之所以先數入息(吸),是因為外有殺、盜等七惡,內有嗔恚等三惡。少不能勝多,所以先數入息以制之。
數息達不到預期的效用,是因為失其本意。所謂「本意」,指佛教所說「非常、苦、空、非身」等有關人生的根本觀念;所謂「失」,指所行之意與此根本觀念相顛倒,也是失卻師教。所謂師,初坐禪時,從第一次數入息得到身體安適,便按次第修行,因為失卻「本意」,所以數息達不到預期效用。數息之意,應當經常念想「非常、苦、空、非身」這些根本觀念,思維息出也是滅失,息入也是滅失,由此知是得道,迅疾即當執持人生「非常」的恐懼觀念。獲得這種對「非常」的恐懼觀念,就達到了數息的預期效用。
原典
入息出息所以異者,出息為生死陰,入息為思想陰;有時出息為痛癢陰[1],入息為識陰。用是異,道人當分別是意也。入息者為不受罪,出息者為除罪,守意者為離罪;入息者為受因緣,出息者為到因緣,守意者為不離因緣也。
數息不得,有三因緣:一者[2]罪到,二者行不守[3],三者不精進也。
入息短,出息長,無所從念為道,意有所念為罪。罪惡[4]在外,不在內也。數息時,有離意,為喘息長,得息為喘息短。不安行息為長,定為短。念萬物為長,息無所念為短。息未至十息壞,復更數為長息,得十息為短息。得息為短,何以故?止不複數故。得息亦為長,何以故?息不休故為長也。喘息長自知,喘息短自知。謂意所在,為自知長短。意覺長短為自知,意不覺長短,為不自知也。
注釋
[1]此處的生死陰、思想陰、痛癢陰依次是五陰中的行陰、想陰、受陰的古譯。行陰之行,主要含義是意識的造作與流轉功能,造作屬業,流轉屬報,業報是生死的特徵,故譯行為生死。想陰之想,主要含義為取相與施設名言,相當表象和概念。佛教一般把思作為行的一種功能,與想不同。受陰之受,指帶有倫理性質的主觀感受,所謂苦、樂、不苦不樂等;痛、癢等更偏重於生理方面的感受。
[2]「一者」,底本作「者一」,據諸本改。
[3]「行不守」,底本作「行不手」,《資》《磧》《普》《南》《徑》《清》作「工」,《麗》作「不互」。現據前後文意改。
[4]「惡」,《資》《磧》《普》《南》《徑》《清》作「要」,不從。
譯文
入息和出息之所以有差異,在於出息屬五陰中的生死陰(行陰),入息屬五陰中的思想陰(想陰);有時出息屬五陰中的痛癢陰(受陰),入息屬五陰中的識陰。因此,入出息有差異,行道的人應當分別這些觀念。又,所謂入息,為的是不接受罪;所謂出息,為的是除滅罪;所謂守意,為的是遠離罪。入息是領受佛說因緣觀,出息是掌握因緣觀,守意是不離因緣觀。
數息達不到預期效用有三個原因:其一是罪的到來;二是行念而不守其念;三是不努力精進。
入息短,出息長,直到無有所念,此即是「道」,意有所念則是罪。罪惡在念外而不在內。數息時,若意離息,是喘息長;若意得息,是喘息短。心緒不安行息是長,心緒安定行息是短。意念萬物是長息,無有所念是短息。數息未到十息而壞亂,重新另數是長息;恰得十息是短息,為什麼?因為數到十為止,不須再數。有時得息也是長,為什麼?因為息不休止,所以是長。喘息長自知,喘息短自知。意思是說,意念於息,自知長短。意念覺知長短,就是自知;意念不去覺知長短,就是不自知。
原典
道人行安般守意,欲止意。當何因緣得止意?聽說安般守意。何等為安?何等為般?安名為入息,般名為出息,念息不離,是名為安般。
守意者,欲得止[1]意。在行者、新學者,有四種安般守意行。除兩惡、十六勝即時自知,乃安般守意行,令得止意。何等為四種?一為數,二為相隨,三為止,四為觀。何等為兩惡?莫過十息,莫減十數。何等為十六勝即時自知[2]?喘息長即自知;喘息短即自知;喘息動身即自知;喘息微即自知;喘息快即自知;喘息不快即自知;喘息止即自知;喘息不止即自知;喘息歡即自知;喘息不歡[3]即自知;內心念萬物已去,不可復得,喘息自知;內無所復思喘息自知;棄捐所思喘息自知;不棄捐所思喘息自知[4];放棄軀命喘息自知;不放棄軀命喘息自知。是為十六即時自知也。
問:何等為莫過十數,莫減十數?
報:息以盡未數是為過,息未盡便數是為減。失數亦惡,不及亦惡,是為兩惡。
至二息亂為短息,至九息亂為長息,得十息為快息,相隨為微。意在長,便轉意:我何以故念長?意在短即時覺,不得令意止,止為著。放棄軀命者,謂行息,得道意,便放棄軀命。未得道意,常愛身故,不放棄軀命也。息細微為道,長為生死,短息動為生死。長於道為短,何以故?不得道意,無知見[5],故為短也。
注釋
[1]「止」,《麗》作「上」。
[2]十六勝即時自知:通稱十六特勝,又譯作十六勝行。是反映數息念中由數息引生的心理專注、生理變化、觀想活動以及它們相互作用同體驗某些佛理的一系列運作過程,十六個次第。但有關這十六勝的具體內容,佛教各家說法不盡相同。本經強調,在數息全過程中,都要「即時自知」。表明它把這一禪定過程,始終置於覺察明晰的心理狀態中。
[3]「歡」,與前句「歡」字,《徑》《清》均作「觀」,不從。
[4]「不棄捐所思喘息自知」一句,底本無,據《麗》本補。
[5]「知見」,《資》《磧》《普》《南》《徑》《清》作「所知」。
譯文
行道的人行安般守意,目的在於止意。如何才能獲得止意?要聽講安般守意。什麼是安?什麼是般?安的意思是入息,般的意思是出息;意念與息不相分離,即名安般。
所謂守意,目的在於止意。對於現行者和新學者來說,有四種安般守意行法。除兩惡、十六勝即時自知,就是安般守意行法,能令達到止意。是哪四種呢?一是數,二是相隨,三是止,四是觀。什麼是兩惡?呼吸計數不要超過十次,也不要少於十次。什麼是十六勝即時自知?喘息長即時自知;喘息短即時自知;喘息動身即時自知;喘息微細即時自知;喘息快即時自知;喘息不快即時自知;喘息止即時自知;喘息不止即時自知;喘息得歡喜心即時自知;喘息得不歡喜心即時自知;內心念想萬物已成過去,不可復得,於喘息中自知;內心不再有所思念,於喘息中自知;棄捐所思對象,於喘息中自知;不棄捐所思對象,於喘息中自知;放棄身軀性命,於喘息中自知;不放棄身軀性命,於喘息中自知。這就是「十六即時自知」。
問:莫過十數,莫減十數是什麼意思?
答:數呼吸十次完畢而尚未再數,是為過;數呼吸尚未十次完畢而再數,是為減。忘記計數是惡,數而不到也是惡,這就是兩惡。
數到二息而錯亂為短息;達到九息而錯亂為長息;達到第十息為快息;數與息相隨順為微。意若專注於長,便轉而意想:我為什麼專念於長?若意專注於短,也應即時覺察,不得令意止,止就是執著。所謂放棄身軀性命,意思是:由行息而獲得道意(知身軀性命無常),便會放棄,不再愛著;未得道意,常愛己身,執著不放。息出入微細是道,息長則是生死,息短躁動也是生死。長相對於道乃是短。為什麼?因為不得道意,沒有知見,所以是短。
原典
數息為單,相隨為復,止為[1]一意,觀為[2]知意,還為行道,淨為入道也。
數時為念,至十息為持[3],是為外禪;念身不淨,隨空,是為內禪。禪法惡來不受,是名為棄。
閇[4]口數息,隨氣出入,知氣發[5]何所,滅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數;息有遲疾大小,亦不得數;耳聞聲亂,亦不得數也。數息意在息數,為不工[6]。行意在意[7],乃為止。數息意但在息,是為不工[8],當知意所從起,氣所滅,是乃應數。因緣盡便得定意也。
守意者,念出入息已,念息不生惡故,為守意。息見因緣生,無因緣滅,因緣斷,息止也。數息[9]為至誠,息不亂為忍辱。數息氣微,不復覺出入,如是當守一念,止也[10]。息在身,亦在外,得因緣息生,罪未盡,故有息;斷因緣,息不復生。
數息以為墮第二禪。何以故?用不待念,故為墮第二禪也。數息為不守意,念息乃為守意。息從外入,息未盡,息在入意,在盡識在數也。
十息有十意,為十絆。相隨有二意,為二絆;止為一意,為一絆。不得息數為惡,意不可絆。惡意止,乃得數。是為和調,可意絆也。
已得息,棄息;已得相隨,棄相隨;已得止,棄止;已得觀,棄觀,莫復還。莫復還者,莫複數。
息亦使意,意亦使息。有所念為息使意,無所念為意使息也。
息有四事:一為風,二為氣,三為息,四為喘。有聲為風,無聲為氣,出入為息,氣出入不盡為喘也。
注釋
[1]「為」,《資》《磧》《普》《南》作「而」。
[2]「為」,《資》《磧》《普》《南》作「而」。
[3]「持」,《資》《磧》《普》《南》《徑》《清》作「待」,不從。
[4]閇:「閉」之俗字。
[5]「知氣發」,底本作「法氣知」,諸本作「知氣發」,據改。
[6]「工」,底本作「手」,《資》《普》《南》《徑》《清》作「工」,據改。
[7]「在意」,《資》《磧》《普》《南》《徑》《清》無。
[8]「工」,底本作「手」,《資》《普》《南》《徑》《清》作「工」,據改。
[9]「數息」,《徑》作「故息」。
[10]「止也」,《資》《磧》《普》《南》《徑》《清》作「也止」,不從。
譯文
數息是單一,相隨是複合,止是唯有一意,觀是認識意,還是行道,淨是入道。
數的時候為念,數至十息為持,此是外禪;念身為不淨,隨順於空,此是內禪。禪法的功能是惡來不受,此名為棄。
閉口數息次數,息隨氣出入。知氣發自何處,滅於何處。意若別有念想,不得數息;息有快慢大小,也不得數;耳聽到聲音噪雜,也不得數。數息若意專注於息的次數,此為不工巧。行意於意自身,乃可以止。數息若意只專注於息,此為不工巧,還應當知道意從何處生起,氣滅於何所,此乃是息數相應。由此因緣條件滅盡,便是獲得「定意」了。
所謂守意,指念想出入息終了,念繫於息不生惡,所以是守意。見息有因緣而生,無因緣而滅;因緣斷除,息即停止。數息屬「至誠」,息不亂屬「忍辱」。數息至於氣細微,不再感覺氣息出入;如此,應當守護一念,這就是「止」。息在身內,也在身外,獲得因緣息即發生,罪未滅盡,所以有息;斷滅因緣,息即不復再生。
數息為的是進入第二禪。為什麼?因為不必依賴念想的功能,所以是進入第二禪。數息的次數,尚不算守意,念繫於息乃是守意。息從外吸入,息未終了,息入於意中,在於滅盡識之為數所使。
十息有十種意念,為十系縛。其中相隨有二種意念,為二系縛;只有一種意念,為一系縛。得不到息的次數為惡意,是意念與數不相系縛。惡意停止,乃得為數。由此和調,可以用意念系縛。
已成就息,即遺棄息;已成就相隨,即遺棄相隨;已成就止,即遺棄止;已成就觀,即遺棄觀,莫復還。所謂莫復還,就是不要再回頭數息。
息也支使意念,意念也支使息。心有所念為息支使意,心無所念為意支使息。
息由四件事構成:一是風,二是氣,三是息,四是喘。有聲是風,無聲是氣,有出有入是息,氣出入不儘是喘。
原典
數息斷外,相隨斷內。數從外入,為斷外,亦欲離外因緣;數從中出,為欲離內因緣。外為身離,內為意離。身離、意離,是為相隨,出入息是為二事也。
數息為欲斷內外因緣。何等為內外?謂眼、耳、鼻、口、身、意為內,色、聲、香、味、細滑、念為外也。
行息為使意向空,但欲止余意。何以為向空?息中無所為故也。
數息意走不即時覺者,罪重意輕。罪引意去疾故,不覺也。行道已得息,自厭息,意欲轉[1],不復欲數。如是為得息。相隨、止、觀亦爾也。
知出入息滅,滅為得息相;知生死不復用,為得生死相。已,得四禪,但念空為種道栽[2]。
注釋
[1]「息,意欲轉」,諸本作此,本經作「息,欲輕」。這裡取前者。
[2]「道栽」,底本作「道哉」,《資》《磧》《普》《南》《徑》《清》作「道也」,《麗》作「道栽」。這裡取後者。
譯文
數息在於斷外;相隨在於斷內。若數隨從外來的入息,即是斷外,也是為了脫離外在的因緣;若數隨從身內的呼出,那是為了離卻內在的因緣。斷外,指身離因緣;斷內,指意離因緣。身離、意離,即是相隨,出息、入息乃是兩件事。
數息為的是斷除內外因緣。什麼是內外?所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內,色、聲、香、味、觸、念六境為外。
行息是為了令意念趨向於空,目的僅在制止其餘的意念活動。為什麼行息能做到趨向於空?因為息中無所作為。
數息時意念走離而不即時覺察,乃是罪重意輕。由於罪牽引意念迅疾走去,所以不能覺察。行道的人已經得息,就會自厭於息,意念希望轉離,不再想數。這樣做就是得息。相隨、止、觀也是如此。
知道出息入息滅,滅是得息的特徵;知道生死不再起用,是把握了生死的特徵。至此,達到四禪,但念想空,為道栽種。
原典
行息以得定,不復覺氣出入,便可觀。一當觀五十五[1]事;二當觀身中十二因緣也。
問:息出入寧有處不?
報:息入時是其處,出息時是其處。
數息身坐,痛癢、思想、生死、識止不行,是為坐也。
念息得道,復校計者,用息無所知故。
問:念息得道,何以為無所知?
報:意知息,息不知意,是為無所知。人不能得校計意,便令數息,欲令意定;雖數息,但不生惡,無有黠智。當何等行得黠慧?從一至十,分別定亂,識對行藥已,得定意,便隨黠慧,得校計,為墮觀也。
問:何等為數?
報:數者,謂事。譬如人有事便[2]求,是為數罪;道人數福。何以故?正為十,一意起為一,二意起為二,數終於十,至十為竟,故言十數為福。復有罪者,用不能壞息,故為罪。亦謂意生死不滅,墮世間已,不斷世間事,為罪也。六情為六事,痛癢、思想、生死、識,合為十事,應內十息;殺[3]、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嫉妒、嗔恚、痴,應外十息,謂止不行也。
注釋
[1]五十五:出自安世高譯《道地經·五十五觀章》:「行道者,當為五十五因緣自觀身,是身為譬,如沫不能捉;是身為譬,如大海不厭不足五樂……」指觀身五十五事,以認知身之不淨、非常、苦、空等。
[2]「便」,《麗》作「更」。
[3]「殺」,原文作「煞」。
譯文
由行息達到心定,不再覺知氣息的出入,便可進入觀察。其一應當觀察五十五事,二當觀察身中十二因緣。
問:氣息出入是不是有處所?
答:息吸入時即是它的處所,息呼出時即是它的處所。
數息時身坐。受、想、行、識等心理活動停止不行,即所謂坐。
念繫於息,已是得道。之所以還要再行思維觀察,是因為息無所知。
問:既然念繫於息,已是得道,為什麼是無所知?
答:意了知息,息不了知意,此即為無所知。人們不能獲得思維觀察的意念,便令其數息,目的是令其意念安定;雖然已經數息,但只能不令生惡,卻沒有智慧。應當怎樣修行獲得智慧?從一息數到十息,分別何者是安定,何者是躁亂,認識有針對性地行藥治療,最後獲得定意,便隨順智慧,得以思維觀察,這就進入了觀。
問:什麼是數?
答:所謂數,就是辦事。譬如人有事便去求索,這是數罪;修道的人是數福。為什麼?正確的數是十,第一意念生起為一,第二意念生起為二,數終了於十,至十為完畢,所以說十數是福。另外,所謂有罪,是因為不能將息壞滅,所以是罪。也就是說,意念生死而不滅壞,墮於世間,而且不斷世間事,此即為罪。眼、耳、鼻、舌、身、意六情為六事,與受、想、行、識四陰合為十事,相應於內十息;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嫉妒、嗔恚、痴十惡,相應於外十息,都應該止而不行。
原典
問:何等為十六事?
報:十六事[1]者,謂數至十;六者,謂數、相隨、止、觀、還、淨。是[2]十六事,為行不離[3],為墮道也。
問:數息念風為墮色[4],何以應道?
報:行意在[5]數不念色。氣盡便滅,墮非常,知非常為道也。
道人慾得道要,當知坐行二事:一者為坐,二者為行。
問:坐與行為同不同?
報:有時同,有時不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六事有時為坐,有時為行。何以故?數息意定[6]是為坐;意隨法,是為行。已起意不離為行,亦為坐也。
坐禪法,一不數二,二不數一。一數二者,謂數一息未竟便言二,是為一數二。如是為過精進。二數一者,謂息已入[7],甫言一,是為二數一。如是為不及精進。從三至四,五至六,七至八,九至十,各自有分部,當分別所屬,在一數一,在二數二,是為法行,便墮精進也。
有三坐墮道:一為數息坐,二為誦經坐,三為聞經喜坐。是為三也。
坐有三品:一為味合坐,二為淨坐,三為無有結[8]坐。何等為味合坐?謂意著行不離,是為味合[9]坐。何謂為淨坐?謂不念為淨坐。何等為無有結坐?謂結已盡,為無有結坐也。
息有三輩[10]:一為雜息,二為淨息,三為道息。不行道是為雜息。數至十息不亂,是為淨息。已得道,是為道息也。
息有三輩: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語,謂[11]大息止;念道,中息止;得四禪,微息止也。
注釋
[1]「十六事」,底本作「十事」,《資》《磧》《普》《南》《徑》《清》作「十六事」,據改。
[2]「是」,《麗》作「是為」。
[3]「不離」,《磧》《普》《南》《清》作「已亦」。
[4]數息念風為墮色:息指呼吸之氣息,佛教分類屬於風;風為地、水、火、風四大之一,屬於色法,所以念風相當於念色。
[5]「在」,《資》《磧》《普》《南》《徑》《清》作「在道」。
[6]「定」,底本作「走」,諸本作「定」,據改。
[7]「入」,諸本作「入二」。
[8]結:煩惱的異名之一,起系縛作用,令不得解脫的煩惱,特名為結。
[9]「合」,《普》作「結」。
[10]「三輩」,《普》作「二輩」。
[11]「謂」,底本無,現據《麗》本改。
譯文
問:什麼是十六事?
答:所謂十事,指數息到十;所謂六事,指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十六事行而不離,那就進於道了。
問:數息的意念在風,念風當墮於色中,如何能相應於道?
答:意念運行於數息而不是意念於色。氣息既盡,人便死滅,墮進「非常」,知道「非常」的道理,那就是道。
修道的人要想獲得道的綱要,應當知道坐與行二件事,即一為坐,二為行。
問:坐與行是相同還是不相同?
答:有時相同,有時不相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六事有時為坐,有時為行。為什麼?數息意念安定,此為坐;意念隨順於法,此為行。已經生起道意而不相離是行,也屬於坐。
坐禪的方法是,當數一不數二,當數二不數一。所謂當數一而數二,指數第一息未完便數二,此為一數二。這種數法,是過於精進。所謂當數二而數一,指息已進入第二次,才剛剛數一,此為二數一。這種數法,是精進不夠。從三到四,從五到六,從七到八,從九到十,各有各的位置,應當分別它們的歸屬,處於一息數一,在二息數二,此為隨法而行,便是進入精進的範圍。
有三種坐隨順於道:一是數息坐,二是誦經坐,三是聞經喜坐。此為三種。
坐有三種品類:一是味合坐,二是淨坐,三是無有結坐。什麼叫味合坐?指意專注於行而不相離,即是味合坐。什麼叫淨坐?指不作念想,即是淨坐。什麼叫無有結坐?指煩惱系縛已經斷盡,即是無有結坐。
息有三類:一為雜息,二為淨息,三為道息。但行息而不行道,即是雜息。數息到第十息而無錯亂,即是淨息。已經得道,即是道息。
息有三類: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言,為大息止;念想於道,為中息止;獲得四禪,為微息止。
原典
問:佛何以教人數息守意?
報:有四因緣:一者用不欲痛故;二者用避亂意故;三者用閉因緣,不欲與生死會故;四者用欲得泥洹道故也。
譬喻說日,無光明者有四因緣:一者用有雲故,二者用有塵故,三者用有大風故,四者用有煙故。數息不得,亦有四因緣:一者用念生死校計故,二者用飲食多故,三者用疲極故,四者用坐不得更罪地故。此四事來,皆有相:坐數息,忽念他事,失[1]息意,是為念校計相;骨節盡痛,不能久坐,是為食多相;身重意瞪懵,但欲睡眠,是為疲極相;四面[2]坐不得一息,是為罪地相。以知罪,當經行;若讀經文坐,意不習[3]罪,亦禍消[4]也。
注釋
[1]「失」,《普》作「夫」。
[2]「面」,《資》《磧》《普》《南》《徑》《清》作「徒」。
[3]「不習」,底本作「習」,現據諸本改。
[4]「禍消」,《資》《磧》《普》《南》《徑》《清》作「稍稍消」。
譯文
問:佛為什麼教人數息守意?
答:有四個原因:一、為的是不欲受苦;二、為的是避免意念躁亂;三、為的是閉塞因緣,不與生死流轉會合;四、為的是獲得入於涅槃之道。
譬喻說日,沒有光明有四個原因:一是因為有雲,二是因為有塵,三是因為有大風,四是因為有煙。數息達不到預期的效用,也有四個原因:一是因為意念生死,籌算計較;二是因為飲食多;三是因為極度疲倦;四是因為坐非其地,不便於除罪。此四因導致的結果,都有相狀可知:坐禪數息,忽然念想他事,失去守息的意念,這是意念轉向籌算計較的相狀;骨節盡痛,不能久坐,這是飲食多的相狀;身沉重,意懵懂,但欲睡眠,這是極疲倦的相狀;輾轉四面坐而不得一息,這是罪地的相狀。由於認識了罪過,應當依「經」而行;若讀「經文」又坐,意想不習於罪過,禍也可以消除。
原典
道人行道,當念本。何等為本?謂心、意、識是為本。是三事皆不見,已生便滅,本意不復生,得是意為道意。本意已滅,無為[1]痛更因緣,生便斷也。
定意日勝,日勝為定意。有時從息得定意,有時從相隨得定意,有時從止得定意,有時從觀得定意。隨得定因緣直行也。
行息亦墮貪,何以故?意以定便喜故。便當計出入息[2],念滅時,息生身生,息滅身滅,尚未脫生死苦。何以故?喜已計,如是便貪止也。
數息欲疾,相隨欲遲。有時數息當安徐,相隨時當為疾。何以故?數息意不亂當安徐,數亂當為疾。相隨亦同如是也。第一數亦相隨,所念異,雖數息[3],當知氣出入,意著在數也。
數息復行相隨、止、觀者,謂不得息。前世有習在相隨、止、觀,雖得相隨、止、觀,當還從數息起也。
數息意不離,是為法;離為非法。數息意不墮罪;意在世間,便墮罪也。
數息為不欲亂意,故意以不亂,復行相隨者,證上次意知為止。止與觀同,還與淨同也。
行道得微意,當倒意者,謂當更數息。若讀經已,乃復行禪微意者,謂不數息反行相隨也。
注釋
[1]「為」,《資》《磧》《普》《南》《徑》《清》作「有」。
[2]「出入息」,《麗》作「出息入息」。
[3]「雖數息」,底本作「數雜息」,諸本作「雖數息」,據改。
譯文
行道的人行道,應當念本。什麼是本?所謂心、意、識,這就是本。此三事都不著見,已生執著,立即滅除,令本的意念不再發生。達到這種程度的意,就是道意。此本意已經滅除,不再成為受苦不斷的因緣,生便斷滅。
定意日益勝進,日益勝進為了定意。有時從數息獲得定意,有時從相隨獲得定意,有時從止獲得定意,有時從觀獲得定意。隨著得定的因緣照直而行。
行息也會墮於貪。為什麼?因為意想得定便生喜心。由此便當思察出入息和念滅時,息生身即生,息滅身即滅,尚未解脫生死之苦。為什麼?喜的性質既經思察,如此便能制止貪。
數息要快,相隨要慢。有時數息應當安徐,相隨應當加快。為什麼?數息時意不錯亂,當會安徐;數亂時,定是加快。相隨也同樣如此。第一數息也相隨,但所念有差別,雖然數息,當知氣息的出入,意念繫於數。
數息之所以還要再行相隨、止、觀,是因為不得息。有前世的舊因遺留在相隨、止、觀上,雖已獲得相隨、止、觀,也仍然應當從數息開始。
數息的意念不離散,此即是法;離散則是非法。數息時的意念不墮於罪;意在世間,便墮於罪。
數息為的是不要擾亂意念。意念由於不亂而還要再行相隨,是要證得上次的意念,知其為止。止與觀相同,還與淨相同。
行道若已達到微細的意念,當再行倒意。意思是說,當重新數息。如果讀經已畢,仍然行禪達到微細的意念,乃是不數息反而修行相隨了。
原典
佛有六潔意,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六事能制無形也。
息亦是意,亦非意。何以故?數時意在息為是;不數時意息各自行,是為非意。從意[1]生息已,止,無有[2]意也。
人不使意,意使人[3]。使意者,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三十七品經,是為[4]使意。人不行道,貪求隨欲,是為意使人也。
息有垢,息不去垢,不得息。何等為息垢?謂三冥中最劇者,是為息垢。何等為三冥?謂三毒起時身中正冥,故言三冥。三毒[5]者,一為貪淫,二為嗔恚,三為愚痴。人皆坐是三事死,故言毒也。
數息時意在數,息未數時有三意:有善意,有惡意,有不善不惡意。欲知人得息相者,當觀萬物及諸[6]好色,意不復著,是為得息相。意復著,是為未得,當更精進。
行家中意欲盡者,謂六情[7]為意家,貪愛萬物皆為意家也。
相隨者,謂行善法,從是[8]得脫,當與相隨。亦謂不隨五陰六入[9],息[10]與意相隨也。
注釋
[1]「從意」,《資》《磧》《普》《南》《徑》《清》作「從息」。
[2]「無有」,底本作「有」,諸本作「無有」,據改。
[3]「人」,《資》《磧》《普》《南》《徑》《清》作「人人」。
[4]「為」,《磧》《普》《南》《徑》《清》作「為人」。
[5]「三毒」,《普》作「一毒」。
[6]「諸」,底本作「謂」,諸本作「諸」,這裡取後者。
[7]六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認識機能,通稱六根。因六根能取六境,成為情慾產生的根基,故名六情。
[8]「從是」,底本作「從」,諸本作「從是」。這裡取後者。
[9]六入:亦譯作六處。有內、外二類。內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入指色、聲、香、味、觸、法六境。本經意指內六入。
[10]「息」,底本作「自」,諸本作「息」。這裡取後者。
譯文
佛有六種潔淨的意念,即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六潔淨事能控制無形的意。
息既是意,也不是意。為什麼?數息時意專注於息,息即是意;不數時,意與息各自運行,息則為非意。從息產生意念,即停止了息,無有意的狀態。
如果人不支使意念,意念即支使人。所謂「使意」,就是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想三十七品經,此為「使意」。如果人不行道,貪求隨欲,此為「意使人」。
息有垢污,若息不去掉垢污即不得息。什麼叫息垢?三冥中最劇烈的部分,乃是息垢。什麼是三冥?指三毒生起時,身體正處在冥頑愚昧的狀態,所以說為三冥。所謂三毒,一是貪慾,二是嗔恚,三是愚痴。人都因此三事致死,所以名之為毒。
數息時,意念繫於數。息未數時,意有三種:有善意,有惡意,有不善不惡意。
要想知道人們得息的特徵,應當觀察萬物及種種姣好美色,如果意念不再染著,就是得息的特徵。如果意念依然染著,那是未得,應當更加努力精進。
欲令「行家中意」斷盡。眼、耳、鼻、舌、身、意六情為意家,六情貪愛萬物,都是意家。
所謂相隨,指修行善法,並從行善法中獲得解脫,應當與之相隨。也可以說,不隨逐五陰、六入,而是息與意相隨順。
原典
問:第三止,何以故正[1]在鼻頭?
報:用數息、相隨、止、觀、還、淨皆從鼻出入,意習故處,亦為易識,以是故著鼻頭也。
惡意來者,斷為禪。有時在鼻頭止,有時在心中止。在所著為止。邪來亂人意,直觀一事,諸惡來心不當動,心為不畏[2]之哉也。
止有四:一為數止,二為相隨止,三為[3]鼻頭止,四為息心止。止者,謂五樂[4]、六入[5]當制[6]之也。
入息至盡鼻頭止,謂惡不復入,至鼻頭止。出息至盡著鼻頭,謂意不復離身行向惡,故著鼻頭。亦謂息初入時,便一念向不復轉,息出入亦不復覺,是為止也。
止者如,如[7]出息入息,覺知前意出,不覺後意出。覺前為意意相觀,便察出入息,見敗,便受相,畏生死便[8]卻意,便隨道意相也。
莫為相隨者,但念著鼻頭,五陰因緣不復念,罪斷意滅,亦不喘息,是為止也。
莫為相隨者,謂莫復意念出入,隨五陰因緣,不復喘息也。
注釋
[1]「正」,《資》《磧》《南》《麗》作「止」。
[2]「畏」,《磧》《普》《南》《徑》《清》作「動」。
[3]「為」,《資》《磧》《普》《南》《徑》作「者」。
[4]五樂:指眼、耳、鼻、舌、身五種官能對應於色、聲、香、味、觸五境之欲樂。
[5]六入:又作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為內六入,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為外六入,總稱十二入,亦作十二處。
[6]「制」,諸本作「制止」。
[7]「如」,底本無,現據《麗》本補上。
[8]「便」,《資》《磧》《普》《南》《徑》《清》無。
譯文
問:第三止,為什麼要止在鼻頭?
答:因為數息、相隨、止、觀、還、淨,都是從鼻子出入,意念習慣於舊的地方,也因為此處易於識別,所以專注於鼻頭。
惡意若來,斷滅就是禪。有時在鼻頭止,有時在心中止。專注於所著為止。如果有邪念來擾亂人意,即直觀想一事,諸惡來時心不當動,心成為無所畏懼的了。
止有四種:一是數止,二是相隨止,三是鼻頭止,四是息心止。所謂止,意思是說,五樂、六入當加以制止。
所謂入息至盡鼻頭止,意思是說,惡不再能繼續進入到了鼻頭就止住了。所謂出息至盡著鼻頭,意思是說,意念不再離散,而令身行向惡,所以專注於鼻頭。也可以這樣說:息初吸入時,便專心一念對向它不再轉移。至於息是出是入也不復覺察,那就是止。
所謂止,就是如,如出息、入息。若覺知前意出,不覺後意出,其覺前的觀想名「意意相觀」,因此便會覺察出入息表現的敗壞,接受這種敗壞相,畏懼生死無常,便會除卻隨逐於息的意念,而隨順於道意。
所謂莫為相隨,指但念著鼻頭,不再意念五陰等因緣,由此罪斷意滅,也不知喘息,此即為止。
所謂莫為相隨,指不要再去意念息的出入,追隨五陰等因緣,由此也不再感到喘息。
原典
第四觀者,觀息敗時,與觀身體異。息見因緣生,無因緣滅也。
心、意受相者,謂意欲有所得,心計因緣會,當復滅,便斷所欲,不復向是,為心、意受相也。
以識因緣為俱相觀者,謂識知五陰因緣,出息亦觀,入息亦觀。觀者,謂觀五陰,是為俱觀。亦應意意相觀,為兩因緣,在內斷惡念道也。
觀出息異,入息異者,謂出息為生死陰,入息為思想因[1];有時出息為痛癢陰,入息為識陰。隨因緣起便受陰,意所向無有常用,是故為異。道人當分別知是。亦謂出息滅,入息生;入息滅,出息生也。
無有故者,謂人意及萬物。意起已滅,物生復死,是為無有故也。
出息[2]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謂出息時意不念入息,入息時意不念出息;所念異故,言非也。
中信者,謂入道中,見道因緣,信道,是為中信也。
注釋
[1]「因」,《大正》作「陰」。
[2]「出息」,諸本作「非出息」,不從。
譯文
第四,所謂觀,觀息敗滅時,與觀身體不同。息表現為有因緣而生,無因緣即滅。
所謂「心、意受相」,意思是說,當意欲有所得時,心即籌算,因緣會合,必當復滅,由此斷除所欲,不再嚮往此等所欲,這就是心、意受相(心意受用道意的相狀)。
所謂「以識因緣為俱相觀」,意思是說,識了知五陰產生的因緣,出息也觀,入息也觀想。所謂觀,就是觀想五陰;(出息觀、入息觀)就是俱(相)觀。也應該意意相觀(以後意觀前意),這是在內斷除惡念的途徑。總之,乃是兩種因緣。
所謂「觀出息異,入息異」,意思是說,出息為五陰中的行陰,入息為想陰;有時出息為受陰,入息為識陰。隨著因緣條件生起的不同而受用諸陰,意念所向,無有永恆不變的功用,所以說之為異。修道的人應當分別了知這個道理。所謂異,也可以說出息滅,入息生;入息滅,出息生。
所謂「無有故」,指人、意以及萬物。意起既畢,即趨泯滅,萬物生而復死,(古不至今)此名之為無有故。
所謂「出息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指出息時意不念想入息,入息時意不念想出息;所念想的對象不同,所以說其為非。
所謂「中信」,指在悟入佛道中,由於以見道為因緣而歸信於道,所以叫中信。
原典
第五還棄結者,謂棄身七惡[1]。第六淨棄結者,為棄意三惡[2]。是名為還。
還者,為意不復起惡;惡者,是為不還也。還身者,謂還惡得第五還。尚有身,亦無身,何以故?有意有身、無意無身,意為人種,是名為還。
還者,謂意不復起惡;起惡者,是為不還。亦謂前助身,後助意。不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是為[3]助身;不嫉、嗔恚、痴,是為助意也。
還五陰者,譬如買金得石,便棄捐地不用。人皆貪愛五陰,得苦痛便不欲,是為還五陰也。
何等為便見滅盡處?謂無所有,是為滅處。
問:以無所有,何以故為處者?無所有處有四處:一者飛鳥以空中為處,二者羅漢以泥洹為處[4],三者道以無有為處[5],四者法在觀處也。
出息入息受五陰相者,謂意邪念疾轉[6]還正,以生覺斷,為受五陰相。言受者,謂受不受相也。
注釋
[1]身七惡:指十惡中屬於身業的七惡,即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
[2]意三惡:指十惡中屬於意業的三惡,即貪慾、嗔恚、疑(或作痴)。
[3]「為」,《徑》作「謂」。
[4]羅漢以泥洹為處:羅漢,為阿羅漢之略稱,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修持所得的最高果位。泥洹,即涅槃,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理想,也是阿羅漢的最終歸宿。
[5]道以無有為處:此「無有」,意謂不受特定時空的局限,不為諸「有」所沾染。
[6]「轉」,底本作「輒」,諸本作「轉」,這裡取後者。
譯文
所謂「第五還棄結」,指捐棄由身體發動的殺、盜等七惡;所謂「第六淨棄結」,指捐棄由意識發動的憤怒等三惡。這兩種棄結,總名為還。
所謂「還」,指意不再起惡;而惡,即為不還。所謂「還身」,指捐棄之惡,可以獲得第五還(棄身七惡)。此時尚有身,也無有身。為什麼?有意即有身,無意即無身,因為意是人的種子,這就是還。
所謂「還」,指意不再起惡;起惡,即是不還。也可以說,前(第五還棄結)助身(棄惡),後(第六淨棄結)助意(棄惡)。不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是為助身;不嫉、嗔恚、痴,是為助意。
所謂「還五陰」,譬如買金得石,便拋棄地上不用。人人貪愛五陰,由此受得苦痛,便不再欲求,此即為還五陰。
什麼叫作便見滅盡處?所謂無所有,乃為滅處。
問:既是「無所有」,為什麼還成為「處」?無所有處有四處:一、飛鳥以空中為其處;二、阿羅漢以涅槃為其處;三、道以無有為其處;四、法存在於觀想「處」。
所謂「出息入息受五陰相」,意思是說,意若流入邪念,應當迅疾回到正念上去,用生起的覺悟斷滅,此即為「受五陰相」。此處所言「受」,就是受「不受相」。
原典
以受五陰相,知起何所,滅何所。滅者為[1]十二因緣[2]。人從十二因緣生,亦從十二因緣死。不念者,為不念五陰也。知起何所,滅何所,謂善惡因緣起,便復滅。亦謂身,亦謂氣生滅。念便生,不念便死,意與身同等,是為斷生死道。在是生死間[3],一切惡事皆從意來也。
今不為前,前不為今者,謂前所念已滅,今念非前念。亦謂前世[4]所作,今世所作,各自得福。亦謂今所行善,非前所行惡。亦謂今息非前息,前息非今息也。
為生死分別者,為意念生[5]即生,念滅即滅。故言生死,當分別萬物及身,過去、未來福為索盡。何以故盡?以生便滅,滅便盡,以知盡當盡力求也。
觀上頭[6]無所從來者,謂人無所從來,意起為人。亦謂人不自作來者,為有所從來。人自作自得,是為無所從來也。
生死當分別者,謂知分別五陰。亦謂知分別意生死,人意為常,知無有常,亦為分別也。
後觀[7]無處所者,為念[8]現在,不見罪人,在生死會,當得無有脫於罪故,言後觀[9]無有處所。
未得道跡[10],不得中命盡,謂已得十五意[11],不得中死;要當得十五意,使墮[12]道,亦轉上至阿羅漢也。中得道[13],亦不得中命盡,為息、意、身凡三事。謂善惡意要當得道跡,亦復中壞;息死復生,善意起復滅;身亦不得中死也。
注釋
[1]「為」,諸本作「為受」。
[2]十二因緣: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中最基本的「緣起」理論,是眾生本原及其流轉三世因果,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3]「間」,《資》《磧》《普》《南》《徑》《清》作「聞」。
[4]「前世」,底本為「前」,《資》《磧》《普》《南》《徑》《麗》作「前世」,現據改。
[5]「念生」,底本為「念」,諸本作「念生」,這裡取後者。
[6]上頭:相當「前際」,這裡指人生的開端、本原。
[7]「觀」,諸本作「視」。
[8]「念」,諸本作「今」。
[9]「觀」,原本作「視」,疑誤,故改為「觀」。
[10]道跡:道是菩提的舊譯,跡為軌跡,即菩提之道。
[11]十五意:是指見道苦法忍等「十五心」。此十五心在全部修習中屬於「見道」範圍。
[12]「使墮」,諸本作「便隨」。
[13]「道」,《資》《磧》《普》《南》《徑》《清》作「道跡」。
譯文
由於此「受五陰相」,就會知道五陰起於何所,滅於何所。所謂「滅」,指十二因緣。人從十二因緣生,也從十二因緣死。所謂「不念」,就是不念想五陰。所謂「知起何所,滅何所」,意思是說,善惡的因緣生起,便復滅除。也可以說是「身」,也可以說是「氣」的生滅。有念即生,無念便死,意與身是同等的,(所以不念五陰)就是斷絕流轉生死的道路。在此生死流轉之間的一切惡事,都是從意想中來的。
所謂「今不為前,前不為今」,意思是說,先前所念已經熄滅,現在所念不是先前所念。也可以說,前世所作(善),今世所作(善),各得各的福。也可以說,現在所行善,不是先前所行惡。也可以說,現在的氣息不是先前的氣息,先前的氣息不是現在的氣息。
所謂「為生死分別」,指「意」若念生即生,若念滅即滅。所以名為生死,由此當分別萬物及自身,過去、未來福為消盡。為什麼會盡?因為有生便有滅,有滅便有盡。由於知盡,便當盡力求道。
所謂「觀上頭無所從來」,意思是說,人無所從來,「意」起為人。也有一說,人不是由於自作才來的,而是有所從來。人是自作自得,所以為無所從來。
所謂「生死當分別」,意思是說,應當知道分別五陰。也可以說,知道分別意的生死,人以「意」為常,知無有常,也是分別。
所謂「後觀無處所」,指念想現在,不要產生罪人的觀念,因為在生死合會中,當知沒有能從罪中解脫出來的,據此說「後觀無處所」。
沒有走上「道」的軌跡,不得中途命盡。意思是說,修持已經達到「十五意」,不得中間死去;必須達到「十五意」,使之悟「道」,並輾轉上進至於阿羅漢。中間得道,也不得中途命盡,指息、意、身三件事。也就是說,屬於善惡的意念,既要進入「道」的軌跡,也要中途壞滅;「息」死而復生,善意起而復滅;身則不得中途死去。
原典
何等為淨?謂諸所貪慾為不淨,除去貪慾是為淨。
何等為五陰相?譬喻火為陰,薪為相也。
從息至淨,是皆為觀,謂觀身、相隨、止、觀、還、淨,本為無有。
內意數息,外意斷惡因緣,是為二意也。
問:何以故不先內外觀身體[1],反先數息、相隨、止、觀、還、淨?
報:用意不淨故,不見身;意已淨,便悉見身內外。
道行[2]有十九行[3],用人有十九病[4]故,亦有十九藥。觀身念惡露[5],是[6]止貪淫藥;念四等心[7],是為止嗔恚藥;自計本何因緣有,是為止愚痴藥;安般守意,是為多念藥也。
內外自觀身體,何等為身?何等為體?骨肉為身,六情合為體也。何等為六情?謂眼合色,耳受聲,鼻向香,口欲味,細滑為身,衰意[8]為種,栽[9]為痴[10],為有生物也。
內外身體所以重出者何?謂人貪求有大小,有前後,謂所欲得當分別觀。觀者見為念,念因見觀者為知也。
身觀止者,坐念起,起念意不離,在所行意,所著為識,是為身觀止也。
出息入息念滅時,何等為念滅時?謂念出入氣盡時,意息滅。出息入息念滅時,譬如畫空中無有處[11],生死意、道意俱爾也。出息入息念滅時,亦不說息意息[12]。說滅時,出息入息念滅時,初從[13]因緣生,斷本為滅時也。
注釋
[1]內外觀身體:指觀身不淨的不淨觀,屬四念住之一,與安般禪並為二甘露門。
[2]「道行」,《資》《磧》《普》《南》《徑》《清》作「道所」。
[3]十九行:指觀身,即不淨觀;念四等心,即慈、悲、喜、舍的慈悲觀;本何因緣有,即因緣觀中的十二有支;安般守意,即數息觀,此處將吸、呼二息作二行,總為十九行,亦即下文之十九藥。
[4]十九病:見《修行道地經》:「觀察人情凡十九輩……一曰貪淫,二曰嗔恚,三曰愚痴,四曰淫怒,五曰淫痴,六曰痴恚,七曰淫怒愚痴,八曰口清意淫,九曰言柔心剛,十曰口慧心痴,十一者言美而懷三毒,十二者言粗心和,十三者惡口心剛,十四者言粗心痴,十五者口粗而懷三毒,十六者口痴心淫,十七者口痴懷怒,十八者心口俱痴,十九者口痴心懷三毒。」
[5]惡露:指人體種種排泄物和腺體。佛教一般認為,人身有三十六種不淨物,大都屬於「惡露」。
[6]「是」,《大正》作「是為」。
[7]四等心:即四無量禪,十二門禪之一。以慈、悲、喜、舍的觀念觀察無量眾生。
[8]衰意:據康僧會序,即是邪念、溢盪的心,是孳有萬億的種子。
[9]「栽」,《磧》《普》作「裁」,《南》作「載」,不從。
[10]痴:即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播種、栽植,令種子得以滋長的原因。此處是用衰意與痴,解釋六情中的意與法。
[11]「處」,《資》《磧》《普》《南》《徑》《清》作「是處」。
[12]「息」,《資》《磧》《普》《南》《徑》《清》作「自」。
[13]「初從」,諸本作「物從」。
譯文
什麼是淨?此處指一切貪慾是不淨,除去貪慾就是淨。
什麼是五陰的相狀?譬如火是陰,則薪就是它的相狀。
從息到淨,都屬於觀。意思是說,觀身、相隨、止、觀、還、淨,本為無有。
內意專注於數息,外意專注於斷惡,此二因緣,即是二意。
問:為什麼不先內外觀身體,反而先數息、相隨、止、觀、還、淨?
答:因為意不淨,所以不見身(的本質);意若是已淨,便能普遍見到身內身外(的本質)。
循道所行有「十九行」,因為人有十九種病,也有十九種藥。觀察身,念想身內充滿惡濁的液體,是制止貪淫的藥;念想慈、悲、喜、舍四種平等心理,是制止憤怒的藥;自計念此身體是從十二因緣而有,是為制止愚痴的藥;安般守意則是制止念想太多的藥。
所謂「內外自觀身體」,什麼是「身」?什麼是「體」?骨肉為身,與六情和合是體。什麼是六情?眼迎合色,耳受納聲,鼻追隨香,口欲求味,以細滑等觸覺為身,衰頹的意是種子,栽植(而成萬物)就是痴,由此六情而為有生之物。
此內外身體之所以一再解釋,是因為人的貪求有大有小,有前有後。意思是說,對於貪慾的對象,應當分別觀察。觀察所見為「念」,「念」因所見而觀察的叫作「知」。
所謂「身觀止」,坐禪時,(身不淨之)念生起,起念後,意不離散,所在皆行此「意」,所執著皆以(此念)識別,這就是「身觀止」。
所謂「出息、入息念滅時」,什麼叫念滅時?念想出氣、入氣盡了的時候,也就是說,繫念於息的意想滅。出息入息的意念滅的時候,譬如畫空,無有處所,不論「生死意」,還是「道意」,都是如此。出息入息的意念熄滅時,也不說是息(滅),還是系息的意(滅)。說滅時,就是出息入息的意念熄滅時,開初從因緣生起,斷除根本稱為「滅時」。
原典
內外痛癢見觀者[1],為見痛癢所從起,便觀,是為見觀也。內外痛癢者,謂外好物為外癢,外惡物為外痛;內可意為內癢[2],內不可意為內痛。在內為內法,在外[3]外因緣為外法。亦謂目為內,色為外;耳為內,聲為外;鼻為內,香為外;口為內,味為外;心為內,念為外。見好細滑意欲得,是為癢;見粗惡意不用,是為痛。俱墮罪也。
痛癢觀止者,若人臂[4]痛,意不作痛,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以意不在痛為止。痛亦可念,亦不可念。念痛無所著;自愛身當觀他人身;意愛他人身,當自觀身,亦為止也。
內外痛癢所以重出者何?謂人見[5]色,愛有其薄厚,意[6]不等觀,多與少異故。重分別觀道,當內觀有痴,當外觀以自證也。
身心痛癢各自異,得寒熱、刀杖痛極,是為身痛;得美飯、載車、好衣,身諸所便,是為身癢。心痛者,身自憂,復憂他人及萬事,是為心痛;心得所好及諸歡喜,是為心癢也。
注釋
[1]內外痛癢見觀者:即觀受是苦,屬四念住之一。痛、癢是苦、樂的古譯。
[2]「內癢」,《磧》《南》作「痛癢」。
[3]「外」,諸本無此字。
[4]「臂」,《資》《磧》《普》《南》《徑》《清》無此字。
[5]「見」,《資》作「俱」。
[6]「有其薄厚,意」,諸本作「有薄厚,其意」。
譯文
所謂「內外痛癢見觀」(即觀受陰),為見痛癢等感受產生的緣由,便觀此痛癢,這就是見觀。所謂「內外痛癢」,外在的美好物為外癢,外在的粗惡物為外痛;內在的可意感為內癢,內在的不可意感為內痛。在內的是內法;在外的外因緣是外法。也可以說,眼是內,色是外;耳是內,聲是外;鼻是內,香是外;口是內,味是外;心是內,念是外。見到美好細滑之物,意欲享得,此為癢;見到粗惡之物,意所不用,此為痛。痛、癢都屬於罪過範圍。
所謂「痛癢觀止」,意思是說,如果人感到臂痛苦,「意」不以痛苦,反而念想其他一切人身的痛苦,如此以「意」不執著於自己的痛苦,即是「止」。痛,既可以念想,也不可以念想。念想痛苦而無所執著;自愛己身,也當觀他人之身;以「意」愛於他人之身,也當自觀己身,也屬於「止」。
此「內外痛癢」之所以一再解釋,是因為人見物色,而愛有厚有薄,其意不能平等觀待,有多有少的差別。重新分別觀察之道,在於內觀有痴,外觀以自證(平等之理)。
身、心的痛癢各有不同。受到寒熱、刀杖等痛楚之極,此為「身痛」;獲得美飯、車騎、好衣等令身便利,此為「身癢」。所謂「心痛」,指自身既已憂苦,又憂苦他人及萬事,此為「心痛」;內心所得喜好和感受種種歡喜,此為「心癢」。
原典
意相觀者,有兩因緣,在內斷惡念道,一者謂五樂、六衰[1],當制斷之。觀者自觀身,身不知粗細,以得乃覺,是為意意相觀。意意相觀,息亦是意,數亦是意,數時觀息為意意相觀也。
意觀[2]止者,欲淫,制不為;欲嗔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貪,制不求。諸惡事一切不向,是為觀止,亦謂以知三十七品經,常念不離,為止也。
出息入息盡、定便觀者,盡謂罪盡,定謂息止意,定觀者謂觀止[3]還淨也。盡止者,謂我能說是,更見是[4]曉是,遍更是,是為盡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滅[7],更意念耶?向習罪行亦無數,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隨,他人亦爾。已[9]知覺當斷,已[10]斷,為內外意意觀止也。
內外法法者,內法謂身,外法謂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為內外法法[11]也。
內法謂行黠不離三十七品經,一切餘事意不墮中,行道得道,是為內法;外法謂墮生死,謂[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脫。一切當斷已斷,為內外法觀止也。
法觀止者,一切人皆自身為身,諦校計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無所見,亦有色無所應,身如是。但有識亦非身,何以故?識無有形,亦無所輕止。如是計眼,耳、鼻、舌[14]、身、意亦爾。得是計為法觀止,亦謂不念惡為止,念惡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釋
[1]「一者謂五樂、六衰」,疑為「一者謂五樂,二者六衰」。
[2]「意觀」,底本作「觀」,諸本作「意觀」,據諸本改。
[3]「觀止」,底本作「止」,諸本作「觀止」,據諸本改。
[4]「更見是」,《麗》無。
[5]「所起息」,疑為「所起意」之誤。
[6]「作福」,底本為「作禮」,諸本作「作福」,據諸本改。
[7]「已起便滅」,底本為「以起便滅」,《頻伽》作「已起便滅」,據改。
[8]「世」,《南》《徑》《清》作「更」。
[9]「已」,底本均為「以」,《頻伽》作「已」,據改。
[10]「已」,底本均為「以」,《頻伽》作「已」,據改。
[11]「法法」,《磧》《普》《南》《徑》《清》作「法」。
[12]「謂」,《磧》《普》《南》《徑》《清》作「隨」。
[13]「人已死」,底本為「人以死」,《頻伽》作「人已死」,據改。
[14]「舌」,底本為「口」,《麗》作「舌」,據改。
譯文
所謂「意相觀」,有兩種因緣,在內斷除惡念的途徑,一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對五境的欲樂,二是色、聲、香、味、觸、法六種衰敗道意的塵境,應當加以制止斷滅。所謂「觀」,指自觀其身。身本身並不知道是粗是細,由於受得,始能覺察,這就是「意意相觀」。此意意相觀,息也是意,數也是意,數息同時觀息,就是意意相觀。
所謂「意觀止」,意思是說,淫慾生起,制其不為;即欲嗔恚,制其不怒;即欲行痴,制其不作;即欲貪婪,制其不求。凡諸惡事,一切不趨向,此為「觀止」,也可以說,已經認知三十七品經,經常念想而不脫離,此即是「止」。
所謂「出息入息盡、定便觀」,其中盡指罪盡,定指以息止住意(的散亂),「定觀」的意思是觀止而還於「淨」。「盡止」的意思是我能說此道理,更能見此道理,曉此道理,普遍貫徹,這就是「盡止」。
由「盡止」所起之「意」,如果用於布施作福及一切善法,則此意已起便滅,還是要再做意念?一向習於罪行不可計數,過去、現在意不與道相隨,他人也是如此。既已知覺,應當斷除;已經斷除,就是內外意意觀止。
所謂「內外法法」,內法指身,外法指他人。又,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也是內外法法。
內法的意思是運行智慧不離三十七品經,其餘一切,意想不隨,行道得道,此為內法;外法指墮落於生死流轉,意思是說,由於有生死諸行,便得在生死流轉中不得解脫。此等一切應當斷除的均已斷除,就是內外法觀止。
所謂「法觀止」,一切人都把自身看作是身;真實思維觀察,自身非我身。為什麼?如人有眼有色,眼非身,色也非身。為什麼?如人已死,即使有眼,也無所見,有色也無所反映,身就是如此。然而,但有識也非身,為什麼?因為識無形狀,也沒有輕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樣,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達到這種認識,就是法觀止,也可以說,不意念惡為「止」,意念惡為「不止」。為什麼?因為「止」與「不止」是隨「意」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