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思奇講稿選 · 第13章 關於」五九班」學習歷史唯物主義討論的總結 (1962.04)
【1962年4月,中央高級黨校59班學習歷史唯物主義課程結束,艾思奇參加了該班全體學員的課堂討論,針對學員討論中提出的問題,作了總結髮言,回答了大家所提的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這裡是按當時速記稿整理,整理時只刪去了關於人民公社及自留地問題,其餘均保持講述速記的原意,只作了文字、標點和段落的加工。】
(一九六二年四月十日、十一日)
我們今天結束歷史唯物主義的學習。以前我講了引言,現在再來講結束語。有些問題再說一說我的意見。
首先,對這次學習中大家討論的情況作一個估計。這次討論得很好,主要的是大家都能結合現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實際,把理論方面的問題深入一步。和我講的引言比較起來,大家討論的內容豐富多了,我的引言只能是拋磚引玉。參加大家的討論後得到許多啟發,我現在才可以對許多問題作比較深入的說明。在討論中大家也涉及到一些辯證唯物主義的問題,有些也可以講一講。現在先講歷史唯物主義的問題,有關辯證唯物主義的問題留在後面再講。
01.關於歷史唯物主義的核心問題
大家提這個問題的意思就是希望能像辯證唯物主義一樣抓住一個核心來談。辯證唯物主義的核心是矛盾統一的規律,歷史唯物主義的核心是什麼呢?這個問題在馬、恩、列、斯的著作里還沒有找到明確的根據,沒有明確的講這個問題。因此需要我們自己來考慮。當然還是要根據經典著作的精神來考慮的。這個問題是有必要解決的。歷史唯物主義的中心在哪裡?貫穿一切的問題是什麼?就這個問題來談談我的意見。
貫穿歷史唯物主義的核心問題是兩個基本矛盾問題: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這是解決歷史唯物主義各方面問題的核心。
也可能有人這樣說: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係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核心。我認為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係問題只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出發點,是講歷史唯物主義的起碼條件和起碼原則。劃清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的界限,首先是看怎麼處理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係,首先肯定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人類社會是不依賴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的,因為社會歷史有它自己固有的客觀規律,這是歷史唯物主義最根本的出發點。這個出發點也可以說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整個核心,因為它是最根本的原則。但是單單這樣一個原則還不能解決社會本身的具體規律問題。如果僅僅承認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不進一步研究社會存在是什麼東西,社會意識是什麼東西,還不能具體掌握社會發展規律,不能把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區別開。所以,要把握社會發展各方面的規律,關鍵問題就是進一步研究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因為只有分析了這兩個基本矛盾,然後才能具體了解什麼是社會存在,什麼是社會意識。
人民群眾和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問題之一,但是這個問題要根據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來說明。不了解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也不能說明人民群眾和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因為各個歷史時代的人民群眾和個人是不同的,有什麼樣的人,就會起什麼樣的作用。為什麼無產階級能夠建設社會主義,而農奴和奴隸就不能?雖然都是人民群眾,因為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不同。每個歷史時代都有傑出人物,但是每個傑出人物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原因在哪裡呢?要了解這個不同,就要根據兩個基本矛盾來分析,兩個基本矛盾分析不清楚,這個問題也不清楚。
總的來講,歷史唯物主義是三個大問題:即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問題,兩個基本矛盾的問題,人民群眾和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問題。就像辯證唯物主義有三大規律一樣,都是基本問題,其中起核心作用的是兩個基本矛盾問題。
我們在運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時,究竟以哪個問題為主要的呢?也可以講人民群眾在歷史上的作用是主要的問題。因為在實踐當中這個問題比較大,在短期訓練班裡就可以著重講勞動群眾在歷史上的作用,別的問題可以不專門講。我們在黨校學習歷史唯物主義,也要著重講這個問題。因為解決群眾路線的問題,是我們長期的任務。從理論上認清群眾路線的重要,必須對於幹部進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我們在學術理論上進行爭論的時候,也要著重講第一個問題,因為搞社會科學,首先就要肯定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問題。列寧在《唯物主義與經驗批判主義》第六章,專門講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當然也是理論鬥爭需要專門講這個問題。我們並不是短期訓練班,不是為了解決專門的問題。
毛主席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這篇著作的中心問題,是分析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著重講了兩類矛盾。我們的社會裡為什麼會有矛盾?人民內部的矛盾從哪裡產生的?根源是什麼?它的來源還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總是社會基本矛盾的表現,有時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矛盾表現,有時是基礎和上層建築矛盾的表現。有時為了解決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人和人也發生矛盾,比如1956年三大改造時就有人和人的矛盾,這個矛盾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的表現;1957年的反右整風,有人民內部的矛盾,也有敵我矛盾,這個矛盾是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的表現。在兩個基本矛盾中,第一個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這是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是核心中的核心。
02.關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規律的中心問題
大家討論中提出: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矛盾規律的集中表現,就是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性質的問題。
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這個矛盾經常要揭露、要解決,其結果就是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性質。這個規律又可以說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矛盾規律的核心。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矛盾可以從各方面說明,中心問題是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性質。
這個規律在史達林的書上說的是經濟規律,恐怕還不只是經濟規律,這個規律是社會歷史發展最根本的規律,也是我們做經濟工作必須遵守的根本規律。史達林寫了《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這本書,總結了蘇聯三十多年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在這本書里反覆講了這個規律。現在看來反覆講這個規律有它的重要意義。但這不只是社會歷史的客觀規律,而且是我們做經濟工作必須遵守的最根本的規律。根據我們這幾年的經驗,更應該相信這點。1952年史達林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們對他為什麼要強調這個規律,不很清楚,今天就很清楚了。這個規律要反覆強調,並應該經常注意遵守。如果不注意,我們一定要發生錯誤。這幾年的錯誤就是不注意這個規律。
我們的錯誤都叫做主觀主義,但是主觀主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要看它的具體表現在哪裡。民主革命時期主觀主義錯誤的具體內容有哪些?現在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主觀主義錯誤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首先是在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性質這個客觀規律的掌握上,犯了錯誤。當然,這個主觀主義錯誤的內容,還可以從各方面來講,如在政治上違背民主集中制,也是主觀主義。但是在搞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這個問題上的主觀主義,首先是忽視了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互相適應這個規律。今天我們反覆強調這個規律有很大的必要。毛主席的眼光很遠。1958年就提到要學習《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這本書;我們現在才深刻的了解了這一點。
要把這個規律的內容規定一下,怎樣來理解這個規律,這個規律的內容怎麼規定,怎麼把握,這點也值得注意。這個規律可以從各方面來理解,也可以作一個比較簡單的規定,就是生產關係不能長久地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性質,同時也不允許人為地超過生產力的發展情況。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性質這個規律,就是有這兩方面的內容。根據這十幾年的工作情況,根據社會主義的客觀情況,根據大家討論中提出的問題,我看可以把這個規律這樣規定。這兩種情況都要反對,不反對就要發生錯誤。
在我們的工作中,如果我們讓生產關係比較長久的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我們就要犯右傾保守或者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這就是在主觀上想要使舊的生產關係比較長久的存在下去,害怕變革生產關係,因此使它落後於生產力;另一方面,如果企圖人為地使生產關係超過生產力的發展情況,就要犯「左」傾冒險主義的錯誤。我們這幾年來可以說主要的是犯了「左」傾冒險主義的錯誤,因為主要的傾向是人為的想要使生產關係走到生產力的前面。這幾年主要的特點就是這樣。1956年以前,有過右傾機會主義,生產關係的變革已經搞起來了,但是領導工作的人要把它砍掉,群眾已經起來了,領導不去支持它,反而想把搞起來的東西砍掉,這就是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那個時候批評右傾保守主義的錯誤並沒有批評錯,因為他對已經搞起來的東西,採取消極的態度。1957年以後,特別是1958年,主要的傾向是想要人為的使生產關係走到生產力發展的前面。生產關係如果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情況,落後的比較多,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但生產關係多少總是要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的,因為發展的速度不同,生產關係是比較穩定的,生產力的發展比較活潑一些。生產關係稍微或者某一方面、某一個環節上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是經常有的,如果落後久了就會有錯誤。生產關係如果是人為地使它超過生產力的發展就會引起生產力的破壞。我們這幾年來的工作使生產力受到了很大的破壞,這已很清楚的證明了。
現在要問一下:生產關係走到生產力前面這件事,會不會成為客觀存在?生產關係落後於生產力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生產關係走到生產力前面這種情況事實上是不會存在的。人為地想把生產關係超過生產力的情況可以做到,在形式上好像是走在前面,比如搞公社的所有制,搞全民所有制,使公社掌握了所有權和分配權,按照全民所有制的辦法搞。形式上好像是走在前面了,這個形式也是客觀存在,但是這個形式里所包含的內容實際上並沒有實行全民所有制,真正的公社所有制也沒有實現,只是剝奪了農民的集體所有制,比個體的形式還落後。就這點來說,向「左」和向右的錯誤有共同點,當然內容還是有所不同的。「左」傾冒險主義做的結果跟右傾機會主義有共同的東西,因為都是錯誤,這點是共同的。所以生產關係走在生產力的前面這種事情就客觀規律來說是不存在的,生產關係只能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情況,不能走在生產力發展的前面。
我們過去搞合作化運動的時候,有的人認為我們中國有先進的生產關係、落後的生產力,生產關係走在生產力的前面。過去黨校的蘇聯專家吉謝遼夫同志就有這樣的看法,我們和他有爭論。黨的「八大」會議的決議上也有這種提法,毛主席就不同意,幾次提出來修改,有人講我們的矛盾是先進的生產關係和落後的生產力的矛盾,毛主席認為沒有這回事情。
先進的生產關係要看怎樣的先進,每一個國家的先進的生產關係都跟這個國家的生產力有關係。我們的生產關係是適合於我們的生產力水平的,並不是走在生產力的前面了。我們沒有搞機械化就搞了合作化,我們的合作化是適合於我們的生產力水平的。我們的生產關係不是蘇聯的生產關係,蘇聯的生產關係適合於蘇聯的生產力水平的。當然,一種先進的生產關係建立起來總是比生產力要高一點才可以推動生產力前進,從這方面理解也可以。比如,還在工場手工業的時候就有了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這不是生產關係已經走在生產力的前面了,這樣講也有一些理由。但這樣講只是講到問題的一個方面。先進的生產關係要這樣看:一方面要看這種生產關係的基本性質,另一方面要看這種生產關係的具體形式,這兩方面有些不同。如果講基本形式,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從開始到沒落,基本形式是不變的,都是資本家所有制,一直到帝國主義階段,也是資本家所有制。但是不能說因為基本形式不變,帝國主義階段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和工場手工業時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都是一樣的。不能這樣說,有它不相同的地方,這是不同的幾個發展階段。
我對政治經濟學沒有多少研究,但是簡單的東西也還可以說一點。工場手工業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是什麼關係,我們可以研究一下。工場手工業的規模比較小,利用手工勞動,這時候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雖然也是資本家所有制,但是一個資本家辦一個工場,不需要股份公司。有了機械工業以後,小的機械工業,還可以一個人或幾個人合辦,大機械工業就不行了,開始有了股份公司,就要有資本家集團。資本家私有制就有這個問題,鐵路就不可能由一個資本家的資本搞起來,就要搞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也可以由某一個家族為主,資本的來源是一個家族。一般的帝國主義的資本家私有制和資本主義的資本家私有制不同;到了帝國主義時代,它的資本是某個資本家集團壟斷私有制,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但是部分制度還是要變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三個時代大不相同。所以,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開始產生的時候只產生了資本家個人所有制,股份公司是後來才產生的。生產力不發展到機械工業,股份公司是不會出現的,在工廠手工業時代,一般的說只能有資本家個人所有制,搞股份公司反而不方便,壟斷更不必要,沒有什麼可壟斷的。
所以,先進的生產關係總是要適合於生產力發展的性質,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也是這樣。從開始發生一直過渡到共產主義,基本上是不變的,可以幾十年甚至於一百年其基本形式不變,但是具體形式是不斷的變化,這個變化是根據生產力發展的性質而變的。我們現在開始產生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在工業上有了大機器工業,還不能說是電氣化,部分電氣化是有了,整個電氣化還沒有。工業的生產力比較高,農業還是手工業的生產力,沒有機械化,所以我們農村的生產關係就要適應這種沒有機械化的情況。我們現在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一點也沒有超過當前的生產力發展性質,恰恰適合於當前生產力發展的情況,現在這種公社化的具體形式跟我們現在生產力的性質是相適應的,跟農業沒有機械化的形式相適應。合作化、集體化不一定要先機械化,因為合作化有各種不同的程度,我們的合作化是初步的,這種初步的合作化不需要機械化,可以先合作化,然後再機械化,有了機械化以後再進一步搞合作化,再進一步提高公社化的程度,這個問題我們中國取得了典型的經驗。如何使農村的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情況,逐步調整,逐步提高,其他社會主義國家還沒有摸到這方面的經驗,老是停留在集體農莊的程度,集體農莊已經自發的聯合起來了,但是領導還是阻礙它,沒有很好的總結經驗。我們中國這幾年經過正面、反面的經驗,雖然碰了釘子,但總結了經驗,掌握了這個經驗。
03.關於掌握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的性質的規律問題
大家討論中有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不能很快掌握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的性質這個規律?
我看,這是因為客觀規律的掌握不經過一定的實踐是不可能的。正像毛主席說的一樣,由必然的王國到自由的王國要經過一定的實踐。反過來說,只要通過一定的實踐過程,遲早我們總能掌握。這個過程有長有短。
為什麼有的人遲一點,有的人早一點呢?是不是都可以早一點呢?我看是有可能的,問題是要注意掌握規律遲和掌握規律早的條件。這個條件就是要看能不能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來總結我們的實踐經驗,這是一個根本條件,通過這樣的實踐一定能掌握客觀規律。但是如果不能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來總結我們的實踐經驗,即使通過了實踐,也很不容易掌握這個客觀規律,甚至於就根本不能掌握這個客觀規律。如果不是用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來總結我們的實踐經驗,時間就會很長,根本沒有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可能永遠在必然王國裡面走不出來。如果能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總結經驗,就可能很快的由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由盲目性走到自覺性。
我們中國的經驗就是這樣,能及時的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來總結我們實踐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並能很快地掌握。從1958年到1962年四、五年的時間中我們掌握了人民公社的規律,就全國範圍掌握這個規律來講,時間也不算長,別的國家四十年還沒有掌握完全,如果列寧還活著,也許早就掌握完全了。現在是修正主義的領導,根本就不能掌握這個規律,他不抓生產關係和生產力適合這個環節,只抓技術這個環節。我們也很困難,但是我們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去了。蘇聯最困難的時候是不是過去了,不一定。
在實踐過程中,一定的時候不能掌握這個規律,因此就有錯誤,就「左」右搖擺,這個事情是不可避免的,因為還沒有把經驗總結起來。免不了在工作中「左」、右搖擺,免不了犯錯誤,這也是客觀規律,因為認識客觀規律要有一個實踐過程,沒有通過這個實踐過程,也沒有總結,發生「左」、右搖擺也是必然的。這種「左」右搖擺的偏向,「左」傾冒險或右傾保守也是自然的。一般的講,群眾運動沒有起來以前,右傾保守的偏向可能多一些,群眾不起來就是因為有保守思想,領導上反映了這種保守思想就會出偏向。群眾起來以後,做的時候搞的過頭一些,就會出「左」的偏向。「左」的偏向碰了釘子以後,又可能回過來走向右的方面。「左」右搖擺的大小,也決定於有沒有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方法來作指導。沒有經驗必然要搖擺的,但是如果有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有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就會實事求是、走群眾路線。這些都決定於虛心謹慎。能虛心謹慎,就能實事求是,就能走群眾路線,就可能有馬克思列寧主義。如果能這樣做,大的「左」、右搖擺就可以避免。這幾年來有些東西不一定是不可免的,特別是個別省份已經帶有路線性的錯誤。如果領導的人能真正虛心謹慎、實事求是,大的搖擺應該說是可以避免的,小的搖擺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不碰釘子要想掌握客觀規律是不可能的。學習總是要花學費的,問題是花的多少,我們這幾年學費花得多一點,部分地區花的太多了,如果搞的好一點就可以不出這麼多的學費。「難免論」可以運用在小的搖擺問題上,小的錯誤上。但是大的錯誤,大的搖擺不一定是難免的,應該說是可以避免的,當然這也有條件。像王國藩公社一直增產,他已經避免了大的搖擺了。我們中國的同志將來去某個國家當專家,一定可以幫助他們避免搞「共產風」,也可能要小小的刮一點。我們要注意到中國這幾年雖然損失很大,但是對世界上的貢獻很大,我們得到了無價之寶。
04.關於革命和建設中由部分質變到全部質變的問題
同志們討論中提出: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規律要求由逐步調整走向根本變革,由部分質變到全部質變的問題。
我講辯證法的時候也講到這點。根據我們這幾年來全部正面、反面的經驗,好像應該有這樣的規律,在工作中應該掌握這個規律。由一部分質變到全部質變是普遍規律,應用到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有這個問題,要逐步提高,由各個環節部分調整進入到根本變革,由部分質變進入到全部質變。我們的經驗是按照這個規律做工作就可以避免生產力的破壞,就可以一方面逐步提高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程度;另一方面生產力還可以發展。如果不按照這個規律來做,就要發生很大的損失。
我感到史達林講到關於社會主義裡面有逐步過渡的思想,有一定的真理性。逐步過渡這個概念在一定的意義上是可以接受的,這不是否定根本變革。我現在感到還是這樣看好。這並不一定就是改良主義。因為這並不否認逐步調整進入根本變革,部分質變進入全部質變。而且這些運動還要通過群眾運動。即使是部分調整,群眾運動在一定的時候,一定的環節上還是有必要的,不能因為我們的工作是調整工作,因此就斯斯文文的像繡花一樣地來搞。
社會變革不能這樣搞,群眾運動還是需要的,因為沒有革命的運動就不能形成很強大的革命力量把舊的排除掉,把新的建立起來,推陳出新沒有強大的群眾力量不行。舊的東西不能很容易的退出歷史舞台,舊制度的抵抗力是不小的。這種抵抗力量不是用武裝力量去解決,不需要軍事鬥爭,但是群眾運動的推動還是需要的,沒有群眾運動就不可能把變革搞透,只是這裡搞,那裡沒搞。搞群眾運動就不能斯斯文文的搞,因此就免不了過一些。問題是過多一點還是少一點。革命鬥爭、群眾運動一起來就要做過一點,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和比較大的生產關係的調整也要群眾運動,因此也免不了做的過一些,可以避免太過了,但是不能避免某種程度做過一些,除非不要群眾運動。當然我們要求的群眾運動要以細微的工作作基礎,通過典型試驗然後再普遍推廣。我們這兩年沒有典型工作、細微的工作作基礎,所以在某些方面做的太過了,這是不好的,應該避免。但是,經過典型試驗就能保證一點也不過?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還是覺得毛主席講的「矯枉必須過正」這個原則是真理,不能希望矯枉一點也不過正,而是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就不能矯枉。一個東西變了,要搞直它就要搞過一點才能直,這也是一種事物發展規律。事物的發展總是波浪式的,不能因為我們這幾年搞的太過了,因此就認為我們搞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只能斯斯文文的調整,不能搞群眾運動,一點也不應該搞過了,這是馬克思主義跟資產階級的觀點的區別,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不怕群眾運動搞過一點。有的同志認為先進的生產關係必須超過生產力,剛才我講了不同意這種說法,但是就群眾運動來講,要樹立一個先進的生產關係必須有一個群眾運動,因此總得在做的中間過一些。在這個意義上說也可以肯定這種說法。要搞先進的生產關係,要把舊的東西掃除的比較乾淨,新的東西必須在一個好一點的基礎上,新的基礎打一個比較結實的起點,就必須過一點,這是不可免的。
我們中國革命的經驗就可以充分證明這點,我們的民主革命搞的很快,搞的時候是過了一點,1947年的土地改革有的地方就過了一點,解放後的土地改革也有點過,但不是太過,完全不過的事情是沒有的。我們細緻工作的基礎上搞群眾運動,多少也要過一點,但是有一個結果,就是土地改革搞的很透。當然也有不透的地方,像河南光山縣群眾運動沒有搞起來,舊的東西掃的不·乾淨,新的基礎打的不堅固,所以就有地主復辟這樣的事情。
我們的社會主義革命比任何一個國家都搞的透,在全國得到政權六、七年以後,到1956年就全國合作化了,這樣的速度其他國家是沒有的。
我們中國搞的比較普遍、比較透,這跟我們不怕群眾運動有很大的關係。我們的群眾運動這幾年搞的粗糙了,就是太過了,有不應該的地方,是錯誤的,應該批判,代價也太大。雖然代價很大,但是得到的是無價之寶,蘇聯四十年的建設也沒有我們這樣的經驗。
05.關於先集體化後機械化問題
先集體化後機械化在原則上是不是對?有的同志說,這種情況我們已經做了,但是在理論上是不是應該這樣概括?我認為是可以在理論上作這樣的總結的,先初步的集體化,然後用機械化推動集體化。除了高度的集體化不能在機械化以前實現外,初步的、一定範圍內的集體化,是可以在機械化以前實現的、實際上蘇聯也是這樣,蘇聯普遍機械化是在集體化以後實現的,蘇聯28年開始搞集體化,30年才大規模的成為群眾運動,這時還沒有機械化,32年在農村的拖拉機才逐漸多起來。我們也是這樣,我們現在還不能說是機械化,但是我們已經初步公社化了。我看在理論上是可以這樣說的,因為集體化有各種程度,不能說一下子就集體化了,生產關係是相對的穩定的,也還要有不斷的變化,生產關係的變化比較緩慢,但是並不是說就是絕對不變的,各個環節的變化還是逐步發生的。所以,我講先集體化後機械化,在理論上的概括還是沒有毛病的,更完全的概括是先集體化,後機械化,然後通過機械化進一步推動集體化。
06.關於生產關係的內容問題
大家討論了生產關係包括什麼的問題。討論當中有一個爭論,有的同志認為:按照史達林的提法生產關係有三個方面,其中第二個方面沒有必要。理由是生產關係就是人和人在生產中的關係,第二個關係就是人和人的關係有沒有必要?看起來也有點理由。我的看法,第二個方面還是必要的。生產關係包括三個方面這個提法,還是可以不變的,因為生產關係的第二個方面不是一般的指人在生產中的相互關係,因為一般地講,人在生產中的生產關係,可以分別從各方面具體說明問題。
所有制也是人和人的關係,分配也是在生產中人和人的關係,生產關係總的概念包括各方面。所以第二個方面是有點特殊意義的,不是一般的人和人的關係。照馬克思主義的講法是不同勞動的時間內人和人的相互關係,也是指這些人在生產中相互所處的地位。比如奴隸社會中的奴隸主處於主人的地位,奴隸處於奴隸的地位,就是人身完全依附於奴隸主的這種地位。奴隸主根本不勞動,要奴隸幹什麼就幹什麼,而且奴隸要忠實的為奴隸主任意支配進行勞動。封建社會的生產關係,地主階級是半奴隸主的地位,農民是半奴隸的地位,大部分勞動是依附地主,小部分勞動還是為自己,所以勞動的交換和奴隸社會不同。雖然這一小部分有時被完全剝奪了,但是按照理論上講是有一小部分屬於自己的,所以在勞動交換方面有一小部分不能由地主任意支配。
資本主義社會又不同了,最大的不同,就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工人對資本家沒有人身從屬地位,在法律上在交換勞動的市場上,工人和資本家是處於平等的地位,都是商品所有者,工人是勞動力所有者,資本家是金錢所有者,資本家要使用勞動力,就要向工人購買,在原則上按照等價交換,實際上不一定按照等價。社會主義社會國家給工人階級的工資是等價交換,這個工資保證勞動力的價值,保證勞動力的生活,同時還要保證他的後代繼續成長受教育,工資本身不夠還有社會保險,社會福利,這個等價交換是原則和實際大體一致的。資本主義社會遠不能這樣,它不能保證勞動者的生活,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他還要勞動者受教育,因為工人完全沒有文化不能勞動,所以在資本主義社會熟練的勞動力工資就高一些,原因就是工人和資本家雖然在法律上處於平等的地位,但是在經濟上還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地位,這點跟奴隸社會是一樣的,馬克思說過工人是工資的奴隸。但是有一點不同,在法律上他沒有人身從屬的問題,在法律上是等價交換的原則。在社會主義社會就沒有剝削與被剝削的問題。
所以,勞動交換問題主要的是工人和農民的交換,還有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的交換問題,這個交換關係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經濟上也沒有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工人拿的工資是保證勞動剩餘價值,工人和農民之間是採取等價交換的原則。社會主義社會經濟上的不平等,不是剝削與被剝削的不平等,是生產力發展的不平衡,生產關係有差異。所採取的等價交換總的來說是平等的,但是交換的結果是不平等的,因為不同的生產力有不同的報酬,不同的生產力有不同的價值,熟練不熟練,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工資有差別,但是沒有剝削和被剝削的問題,只是勞動交換的問題。
關於生產關係第二個方面講的比較多,主要的是因為駱耕漠同志在《光明日報》經濟副刊上講了這個問題。他說要了解生產關係不僅僅要了解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問題,而且還要注意到勞動力所有制的問題。他認為不這樣就不能具體了解每個時代生產的特點。在理論上也有一條根據,如奴隸社會的勞動力全部歸奴隸主所有,封建社會的勞動力部分歸封建主所有,資本主義社會的勞動力歸自己所有,最後歸結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勞動力應該歸誰所有?他認為應該歸公有。否則,這個社會主義制度就不完全。
這個理論在任何一個經典著作中都沒有講過,這是值得注意的提法。這個提法對不對?建議大家如果有時間可以研究一下,可以「百家爭鳴」一下,特別是經濟學專業的同志可以研究。他把這個理論看作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新的創造,而且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社會裡勞動力應該歸公有。這種提法如果聯繫實際問題,也可以看作有積極的意義,也可以看有消極意義。如果說有積極意義,就是承認社會主義社會勞動力公有,因此人的勞動力應該讓國家調配或者讓集體支配,從消極方來看,既然勞動力歸公有,如果肯定這點,就肯定平調勞動力是有理由的,也可以這樣解釋。
如果肯定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歷來的提法,那麼,他現在的這個提法是不是就不必要了。因為他沒有想馬克思主義的著作雖沒有談到這個問題,但是,實際上,根據馬克思主義向來的提法來看,這個問題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已經解決了。勞動力歸誰所有根本不用提,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關係的第二個方面已經包括了這個問題。並不是沒有談到這個問題,而是不需要這樣提。
生產關係第二個方面的問題就是處理勞動者相互關係,勞動交換關係的問題。所以我們說第二個方面還有必要講,因為除了生產資料歸誰所有的問題外,還有勞動交換的問題。如果不這樣提,第二個方面就沒有辦法解決,這是地位的問題。按照史達林的講法,把它大體上歸納為兩類,一類是統治地位與被統治地位;一類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關係。實際上這種的分法比較籠統。
統治與服從的關係也有所不同。在階級社會中統治與服從的關係各有時代的不同,奴隸社會時代是通過法律上、道德上的人身依附關係來達到生產過程中的統治與服從的關係,這個人身依附關係又叫做經濟以外的強制關係。奴隸的整個勞動力,在法律上是屬於奴隸主所有的,這個經濟以外的強制力量保證了生產過程的統治與服從的關係,保證了奴隸主在生產過程中任意支配奴隸,最後達到剝削的目的,這是奴隸社會人和人的關係,這不是勞動力歸誰所有的問題,是勞動力歸誰支配的問題。
封建社會主要方是經濟以外的強制,人身的依附,但是有一小部分勞動者還有個人的活動,個人的經濟。照史達林的提法就是地主對農奴是部分占有,通過這種部分占有保持他在生產中、在經濟生活中建立支配與被支配的地位。這種支配與被支配的地位最終目的是使得地主能剝削農民,在這樣的生產關係里地主對農民可以有大部分支配權,但是有一小部分勞動者可以自己支配,自己處理自己的經濟,這也不是對勞動者所有制的問題。
資本主義社會裡,資本家對工人在生產過程中,在經濟生活中是處於支配地位,這樣來達到剝削的目的。但是這個支配關係不是依靠經濟以外的強制,不是依靠人身依附的關係,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工人階級在法律上跟資本家有形式上的平等,沒有人身依附的關係,在形式上來說,工人階級對資本家是平等的,是自由的,可以自由的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所以,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統治與服從關係的建立,是依靠經濟上的強制作用,是依靠勞動力的出賣和購買勞動力。資本家給工人一定的工資,在一定的時期內購買勞動力,當然不是購買整個的勞動力,而是在一定的時期根據契約的關係購買勞動力,然後強迫勞動者被剝削,這裡沒有經濟以外的強制。僅僅在資本主義社會可以這樣說:工人階級把勞動力作為自己所有,資本家也承認勞動力是工人自己所有,但是這個所有權可以出賣,一出賣這個所有權就不是工人的了,所以,這個所有權也是形式上的,他不出賣就不能生活,一出賣就沒有自由了,也沒有平等了。《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章最後講:資本家和工人在自由市場上是自由平等的天國,但是市場交換一結束,到了工廠里工人變成了奴隸。就是在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歸自己所有也是形式上的,形式上他可以出賣,他不能不出賣,但是一出賣就不是自己的了,就歸資本家所支配了。所以駱耕漠這種勞動力在資本主義社會歸勞動者所有的提法,好像對馬克思主義創造了新的東西,但是不是全面,很值得考慮,這是應該注意的。我們搞馬克思主義的人有責任把這個問題研究清楚。
究竟「勞動力歸誰所有」這種提法全面,還是「不同社會階段相互地位的關係,勞動交換關係」這樣的提法全面?需要研究。照我們現在的分析,提出勞動力歸誰所有這樣的提法不全面,不能概括每個時代各方面的情況。就是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歸勞動者所有也是形式上的,實際上一到生產里勞動者就歸資本家支配。在社會主義社會裡,究竟勞動力歸社會所有,其中包括同志式的互助關係,還是同志式的互助關係包括勞動力歸社會所有?我認為同志式的互助關係更全面。而且,把勞動力看作是社會所有,這種提法恐怕是會出毛病的,聯繫到實際還有它消極的方面。這個理論在大家討論中,有的組已經注意到了,在這裡值得提一提,現在沒有跟他爭論,以後可能有人爭論,而且應該爭論,因為涉及到馬克思主義的根本原則問題。
這個提法我還有一個不同意的地方,就是他把人和物混淆在一起了。生產關係的第一個方面主要的是講物的問題,即生產資料問題,人和人圍繞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相互關係。第二個方面是講人和人相互之間的關係。第三個方面是講人和物的關係,或者是以物為中心講人和人的關係問題,把生產力和生產資料看成是一個東西,都算作所有制問題,這就是把第一個方面和第二個方面混淆不清。對第一個方面的研究和對第二個方面的研究應該加以區別。生產資料是所有制問題,勞動力的問題,是人和人的關係問題,分配問題是人和物的關係,或者是以物為基礎人和人的關係。
07.關於資產階級法權問題
勞動力歸誰所有的問題,也涉及到資產階級的法權問題。資本主義社會的資產階級法權有各方面,有政治上的資產階級法權,有經濟上的資產階級法權。政治上的資產階級法權實際上就是資產階級專政,但是有一個法律上的自由平等,在法律的形式上承認勞動者和資產階級平等自由,但實質上是資產階級統治勞動者,資產階級居於統治地位,無產階級在政治上沒有權利。資產階級法權與封建法權之不同,就是資產階級法權是一個形式上的平等自由,實際上是階級政治壓迫的統稱,在形式上沒有人身從屬的關係,沒有形式上人和人的等級特權關係。而封建法權在形式上,實際上都有等級關係,封建的地主階級對人民不僅是統治者、壓迫者,而且在法律的形式上,在道德上都明確肯定從屬關係和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如果我們在政治上有這種情況,形式上是同志,實際上不平等,也是反映了資產階級法權。我們的社會不應該有資產階級法權,應該肅清資產階級法權。實際我們在政治上也有封建法權殘餘,如下級對上級是人身從屬關係,我們各個地方組織里最壞的典型就有這種情況。另外,也有雖不是打罵的,但實際上有很多不應有的特權,實際上沒有民主,上級說了算,下級不能提意見。這不是社會主義制度,這是資產階級的法權的殘餘,這些東西在社會主義國家裡不應該有。經濟上的資產階級法權就不同了,經濟上的資產階級法權有應該避免的,但是也有不可避免的。社會主義社會不應該有全部的資產階級法權,但是有一部分資產階級法權還是要保留的。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對經濟上的資產階級法權講的很清楚,不單是資本家所有制是資產階級法權,工人的所有制也是資產階級法權的殘餘。只有資本主義社會裡才有資本家的所有制和工人的所有制,封建社會勞動者的所有制是不完全的,資本主義社會開始有勞動者完全的所有制,特別是小農。法國革命以後,法國的農民都變成了個體農民。生產資料所有制是資產階級法權,照列寧的說法,分配勞動、分配產品的標準方面要採取等價交換的形式,這也是資產階級法權問題。封建社會,奴隸社會沒有等價交換的問題。資本家要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商品的買賣,勞動力的買賣是等價交換,這些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資產階級的法權。這個資產階級法權,在社會主義社會部分的繼承下來了,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不可避免的。繼承哪一部分呢?資本主義所有制不能繼承,個人所有制留下一部分殘餘如農民的自留地以及一些農具等,這些至少在長時期內歸勞動者個人所有,生產資料所有制這方面的資產階級法權只能保留這點殘餘。另外,產品的分配標準要採取等價交換,這方面的資產階級法權就繼承的多一些。按照《哥達綱領批判》上所講的雖然是繼承,但是有很大的不同。「此地顯然通行著一個規制那商品交換(只要這交換是同等價值的)的同一原則。內容和形式是變更了,因為在變更了的環境之下,除了他自己的勞動以外,都沒有什麼其他的東西可以供給,並因為另一方面除了個人的消費手段之外沒有什麼其他東西可以成為個人底財產。」(《哥達綱領批判》單行本第20頁;又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3卷第304頁)馬克思只是一般的講除了自己的勞動和個人的消費以外,沒有其他東西供給,所以等價交換的內容和形式都有所改變,但是原則上是一樣的。就是「某一個形態的同量勞動可以與另一個形態里的同量勞動交換。」(同上)馬克思特別講到:社會主義社會所實行的等價交換,跟資本主義社會所實行的等價交換雖然原則上一樣,但實際不一樣。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對勞動者的等價交換原則和實際不一樣,是有矛盾的,但是社會主義社會裡原則和實際沒有矛盾,是一致的。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是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交換,在社會主義社會裡是社會和勞動者的等價交換。形式不同,內容也不同,一個是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一個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這種等價交換的原則和實際就沒有矛盾。
等價交換的運用,在內容和形式都不同,但是等價交換的原則還是繼承下來了,繼承在按勞分配方面,這個原則跟資本主義購買勞動力是不同的,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本家購買勞動力的原則就是等價交換,這裡就要注意,不要把按勞分配看作是資產階級法權,按勞分配里包含了等價交換這個原則,但是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都根本不同,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原則,這個制度里繼承是經過改造的,內容和形式都改變了舊資產階級法權的等價交換。
1958年,關於資產階級法權問題在《人民日報》上有爭論,有一個叫鄭繼喬的寫了一篇文章,硬說按勞分配是資產階級法權,後來被批判了,他的理論是不對的。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原則,資本主義社會所實行的分配原則是按勞動者的勞動給工資,但是,並不是按照勞動者實際所付出的勞動給工資,它裡面有剝削。資本家按他的資本拿利潤,資本主義社會是以資本家剝削最大限度的利潤為基礎的分配製度。社會主義社會的分配製度是按勞分配,因為沒有人剝削人。雖然這個分配有高有低,有等級,也是資產階級法權,但是這個資產階級法權在社會主義社會制度里不能否定。雖然有等級,但是沒有剝削。
我們社會主義社會裡繼承了資產階級法權,這部分資產階級法權是不能不繼承的。社會主義的生產發展水平,人的覺悟水平,都需要這樣做。不到一切產品極大豐富,至少是生活必須品非常豐富的時候,要廢除按勞分配製度是不可能的。產品分配製度只能是有等級的分配,因此就有不平等,只有形式上的平等,但這種形式上的平等跟資本主義社會形式上的平等又不同。資本主義社會形式上的平等是在市場交換平等,在法律上肯定人格的平等。資本主義社會裡剝削者與被剝削者在法律上的平等,實際上是不平等的。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同志間以按勞分配的原則進行分配,在這種制度里不能說勞動力歸社會所有,或者歸勞動者所有,說歸社會所有也可以,說歸勞動者所有也可以,恐怕說歸勞動者自己所有更恰當一些。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的勞動力,形式上歸勞動者自己所有,一出賣以後就不是自己所有了,實際也不是自己所有,因為有勞動力不出賣不能活著,一定要出賣。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勞動力是真正的自己所有,自己使用勞動力來得到相應的報酬。說歸社會所有毛病很大,社會可以隨便平調。
08.關於經濟基礎是否包括生產力的問題
經濟基礎是生產關係的總和,這個提法包不包括生產力?這個問題有不同意見。有的同志認為還是要包括生產力。兩、三年以前,報紙上,雜誌上也發表過這樣的主張,人民出版社社長王子野同志寫過一篇文章,認為經濟基礎應該包括生產力,這篇文章沒有刊登,大多數人不贊成。我現在也還不贊成。
我認為,經濟基礎是生產關係的總和,不包括生產力,經濟基礎是一個制度,生產力不是經濟制度。生產力是經濟制度的物質基礎,它被經濟制度所包括,但是它並不是經濟制度本身。所以,我們在實際生活中,上層建築不僅僅適應生產關係,也要適應生產力。上層建築既要適應經濟基礎,又要適應物質基礎。生產力是物質供應基礎,生產關係是上層建築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的性質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發展的力量由它的物質基礎決定。這個問題在恩格斯的著作里有些地方的提法好像說生產力也是經濟基礎,其實不能這樣理解。恩格斯在給施塔爾肯堡的信里這樣說:「我們所視為是社會歷史決定性基礎的經濟關係,就是指一定社會中的人們用以生產生活資料和被此交換產品(就存在有分工而言)的方式說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第2卷504頁;又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卷第731頁)這是講生產關係。下面又講:「因此,這裡面也包括有生產和運輸的全部技術裝備。這種技術裝備,照我們的觀點看來,同時也決定著交換以及產品分配方式」。(同上)這句話好像恩格斯把生產和運輸的全部技術也包括在經濟基礎之內了,我從前也這樣看,史達林的《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出版以後,尤金又作了解釋,他根據恩格斯的這段話在經濟關係概念里,其次包括有這些關係所賴以發展的地理基礎,並且有事實上由各先前經濟發展階段遺傳下來的殘餘(這些殘餘往往只是由於傳統和惰力才繼續保存下來)以及當然圍繞著這一社會形式的外部環境。(同上)尤金說恩格斯把地理社會環境,技術都歸納在經濟基礎里是錯誤的。那個時候都講恩格斯的錯誤,現在仔細看起來恩格斯不一定錯。仔細研究這段話可以看出,恩格斯在實際上並沒有把技術和地理都看作是經濟基礎。下面他又講:「這種技術裝備,照我們的觀點看來,同時也決定著交換以及產品分配的方式。」(同上)這裡並沒有這個意思,技術直接就是經濟基礎,技術決定交換。地理基礎問題也是這樣,他只是講經濟關係包含地理基礎,地理基礎是依賴經濟基礎活動的,並不直接就是經濟關係,而是經濟關係依賴發展的地理基礎。環境也是這樣,依賴環境來活動而被技術所決定,根據恩格斯這段話來看,文字不是很精密的,但是從這句話里決不能得出技術和地理環境都直接是經濟基礎。這樣的結論,恩格斯沒有錯。所以我是這個意見,經濟基礎只包括生產關係的總和,並不包括生產力。
09.關於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關係問題
上層建築和基礎的關係也可以作出像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一樣的規定,上層建築必須去適應基礎,不允許上層建築長久落後於經濟基礎,也不允許主觀的超過經濟基礎的發展情況。恩格斯在1890年,給施米特信可以說明這個問題。這裡不是一般的講上層建築,是講國家政權,可以作為一個例子,「國家權力對於經濟發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種:國家權力可能沿著同一方向起作用,—那時事情就會發展得較快;國家權力可能逆著經濟發展方向起作用,—那末它在現代每個大民族那裡經過一定時期就都要遭到崩潰;或者是國家權力可能阻礙經濟發展進程沿著某些方向走,而推動它沿著另一種方向走。後一種場合,最終又歸結於前兩種場合中的一種。」(《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第2卷第493—494頁;又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卷第701頁)這是指什麼情況呢?恩格斯沒有舉例子。就是指落後民族進入先進民族後,把國家打垮,把先進的經濟制度和生產破壞了,恐怕是這樣的情況。如蒙古侵略中國時開始把田地變成牧場。羅馬帝國沒落的時候建立一種新的國家政權,這就是恩格斯所講的前兩種情況。如果新的上層建築跟原來的經濟發展的方向一致,會重新把經濟發展推動起來,如果跟原來的經濟基礎發展相反,這個經濟就會垮台。這個問題就說明了上層建築必須適應基礎,不允許長期落後於基礎。恩格斯在這裡沒有講主觀的超過基礎的問題,實際上超過經濟基礎在客觀上不存在,是人的主觀上的想法、作法企圖去超過基礎,這也不允許。
舉我們現在的例子比較容易了解。我們社會主義的上層建築,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首先一方面不允許落後於基礎,如果有落後的政治殘餘跟經濟基礎就有矛盾。有官僚主義就要克服。封建復辟在一個時候起作用,但是終久還是要垮台的。政治制度是這樣,一個不適應基礎的制度總得要垮台,看它維持自己的力量大小,國家政權,暴力強大,可以垮得遲一些,如果暴力受了損失就垮的快一些。帝國主義政權多半是在打敗的時候垮台,革命也是在戰爭以後沒有辦法的時候才有,如俄國1905年革命是在1904年打了敗仗以後,1917年革命也是在世界大戰後,1916年沙皇打了大敗仗,他的政權就容易垮台。美國的政權到現在還沒有垮台,他的政權力量沒有受什麼大的挫折,所以他穩定下來了,但是他終久要垮台。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官僚主義,獨斷專行,反對民主集中制,這些都不是長久的,都是落後的,有些是反動的東西。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不是每一點,在任何時候都適應,就它的發展來看,總是要適應的,但是在具體情況下,不一定都適合基礎。
有沒有主觀的想要超過基礎的例子呢?也有這樣的例子,想要在社會主義社會裡過早的消滅國家,想要把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變成全民的國家。全民的國家實際上就是沒有國家,因為國家之所以為國家,就是有一個統治階級,有一個被統治階級,國家變成全民族的就是沒有國家了。列寧說階級消亡了,民主制度也就消亡了,是指民主制度的國家消亡,如果階級完全消亡了,作為國家的名詞也就要消亡了。可是,國家消亡了以後,人民還是要有組織的,經濟上要有總的領導,這是不是可以叫政策。有的國家政治是可以消亡的,作為經濟集中的政策,還是要存在的。
共產主義社會裡是不是不要政策?不要教育?不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恐怕不會這樣。民主集中制恐怕一萬年以後還是要的,但是作為國家制度的名詞是可以消亡的,因為這種民主集中制一方面是人民民主,另一方面有統治階級,有被統治集團,有需要鎮壓的集團,這個集團首先是對企圖要進行反抗的資產階級,也有一部分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不良集團,如流氓,投機倒把等資本主義殘餘。所以,以為在消滅國家以前,可以消滅無產階級專政,這是主觀的,以為可以超過經濟基礎,甚至過早的要求消滅國家,過早的要求消滅國家,是無政府主義。蘇聯的全民國家就是修正主義,所以,主觀地把國家說成是全民的國家,實際上是跟經濟發展相反的東西,實際上是一個超過經濟基礎的主觀提法。思想領域的上層建築也有這種問題。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裡,落後的思想,反動的思想要反對,跟經濟基礎發展方向相反的思想也要反對,而且這種思想遲早要肅清,不可能長久存在。資產階級思想在社會主義社會裡會比較長期存在,但是它要逐步被肅清,它不是長久的都是這樣多。但是,另一方面,企圖一下子消滅資產階級思想,主觀的想要超過經濟發展情況也是不允許的,這種思想終久要碰釘子,所以,上層建築和基礎是不是這樣的關係?大家可以考慮。
這裡有一個問題要說明一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關係,首先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但是,同時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也有反作用。所以,經濟基礎對上層建築的決定作用是一種最後的決定作用,不是唯一的決定作用。不是只有經濟基礎有決定作用,而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也有決定作用,但是歸根結底,經濟基礎對上層建築起決定作用,這點是歷史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區別。唯心主義只看到經濟基礎對上層建築起決定作用,看不到上層建築反過來對經濟基礎起決定作用。歷史唯物主義是辯證法在歷史上的運用,要看到兩種相互關係。恩格斯在1890年致布洛赫的信中強調講這個問題「…根據唯物史觀,在歷史過程中的決定因素歸根到底是現實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無論我或馬克思從來都不過是如此斷定而已。倘若有人把這個原理加以歪曲,說仿佛經濟因素是唯一決定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這個斷語變成毫無意思的、抽象的、荒誕無稽的空話。」(《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第2卷488頁;又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2卷第695頁)恩格斯這段話在我.們研究歷史唯物主義、研究基礎和上層建築的關係時,必須的好好注意。下面講到上層建築對基礎在一定的範圍內也起決定作用。「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進一步發展為教義體系。這是表現出這一切因素間的相互作用」。(同上)思想意識對歷史的過程,經濟發展的形式有時會起主要作用。所以過去歷史上把經濟因素說成唯一的決定因素就不能說明這點,因為當時基督教成為主要的問題,德國古典哲學在費爾巴哈以前,主要的是宗教,這跟上層建築起決定作用有關係。
無產階級專政本身是無產階級建立起政權來的反映,但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形式可以各種各樣,法國是巴黎公社、俄國是蘇維埃、中國採取人民代表大會,這跟當時參加革命的人的思想、主張有關係。俄國革命的時候,工人、農民主張有一個蘇維埃代表會議,列寧把它集中起來。我們中國的工人沒有把蘇維埃的形式看作自己的形式,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搞過蘇維埃政府,當時有的人對蘇維埃不那麼容易接受,所以它不能成為我們的形式。決定歷史作用的東西是經濟基礎,但是所利用的形式還可以由別的東西來決定。所以,領導我們鬥爭的人就要注意民族形式。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因為是教條主義的領導,他不注意民族形式,硬要搞一個蘇維埃共和國,這個東西不能長久,後來被毛主席給取消了。我們現在搞人民代表大會的形式,各階級、各民族都能接受,如果搞蘇維埃共和國,工人、農民還能接受,資產階級就不能接受,所以,作領導工作的要注意如何運用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相互關係。
對歷史發展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經濟基礎,但是形式方面的起的決定作用也要注意,因為它涉及到能不能聯繫廣大群眾的問題,不注意這個問題,國家就不能開展。所以,形式也不是小事情,它是內容發展所需要的形式,如果形式搞得恰當,內容就好發展。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搞蘇維埃共和國,我們的統一戰線就不好發展,不但對資產階級、對農民的統一戰線也不好發展。
10.關於政治組織、政治運動、政治制度是不是社會存在的問題
我認為是社會存在。有的同志提出懷疑,我還是肯定原來的意見,屬於社會存在的範圍。史達林的提法並不是否認政治運動、政治組織這些東西是社會存在,不過他的提法有點片面,有點顛倒。存在決定意識就要把存在擺在前面,應該是經濟基礎集中為政治,然後反映到思想意識。首先講經濟基礎,然後講政治,然後再講思想意識,這樣才符合馬克思原來的提法。毛主席的提法,跟馬克思原來的提法是一致的。史達林的提法並不是否認政治是社會存在,但是他的提法容易使人誤解政治制度不是社會存在,使人感到經濟制度僅僅是思想意識產生的結果,好像思想意識決定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不能決定思想意識。他的順序先是經濟基礎,然後反映到思想意識,然後產生政治制度,好像是經濟基礎決定思想意識,然後思想意識又決定政治制度。思想意識能不能決定政治制度?在起反作用方面來說思想意識可以產生政治制度,但是,並不是說一定要先有了思想意識以後,才能產生政治制度。
實際歷史順序並不是這樣,經濟上有了變化,首先代表為政治現象,產生政治活動,然後才產生思想體系,思想體系形成以後,又反過來產生比較完整的政治制度,然後再反過來推動新的經濟制度形成。所以,就起決定性作用來講,根據順序還是先經濟再政治,再思想意識,思想意識反映經濟、反映政治制度。史達林這種提法不是完全錯了,而是片面的,對處理思想和政治制度、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的關係有點顛倒,對經濟、政治、意識形態相互的關係沒有全面談到。意識形態既應該反映經濟基礎,又反映政治制度,反過來又為經濟基礎服務,服務這方面是反作用,首先是反映然後是服務。
「基礎」這兩個字不能憑空用,不是一講基礎就是經濟基礎,基礎有物質基礎和經濟基礎,對政治來講是政治基礎。政治決定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又為政治服務,就是先有政治然後文化反映這個政治,再為它服務,這樣提是符合我們的政策的,不是文化決定政治,而是政治決定文化,反過來文化在服務這方面又起一定的作用。如果按照史達林的提法,好像是意識決定政治,文化決定政治,而不是政治經濟決定文化。文化反映政治、經濟,又為政治經濟服務。這不是把史達林的提法和毛主席的提法對立起來,而是對史達林某些提法的片面性作若干糾正,史達林的觀點並不是跟馬克思、恩格斯、毛主席的觀點對立,但是他有片面性,有毛病。
11.關於上層建築的零碎問題
1.原始公社制度過渡到階級的國家,是不是要通過暴力?
這個問題有爭論。因為原始公社就沒有階級,這種階級推翻階級的暴力活動就沒有。但是由原始公社到階級國家要形成一個暴力的組織,不形成這個組織就不可能出現階級統治的國家。要形成這個暴力組織就不能不通過某些暴力衝突或暴力戰爭,因為要有一部分暴力集團來壓迫其它集團,所以這個衝突或多或少總有些,這個暴力活動跟階級社會的暴力活動不是一回事,但是這個革命轉變還是經過某些衝突的、希臘羅馬形成國家的過程就是經過暴力衝突的。
2.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聯邦制好,還是民主共和國好?
這兩種制度沒有什麼對立。蘇聯的聯邦制也是共和國,但不是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恩格斯曾經提出過民主共和國的問題,後來沒有成現實。他根據德國當時的情況,提出推翻君主立憲,建立民主共和國,但是後來沒有出現。俄國革命出現了蘇維埃制度,蘇維埃共和國採取聯邦。究竟聯邦共和國好,還是民主共和國好?這不是哪個好的問題,而是歷史條件問題。恩格斯當時提出民主共和國的形式就適合德國的情況;法國革命就採取巴黎公社;我們中國就採取民族區域自治。這是民族特點和歷史條件所決定的。俄國革命以後,就是聯邦制好,中國就是搞民族區域自治好。俄國原來就是帝國主義國家,對待國內少數民族採取殖民主義的辦法,少數民族對沙皇政府有離心傾向。另外,俄國少數民族很多,俄羅斯民族很少,跟中國不同,在這種情況下不提這種口號不能得到少數民族的信任,少數民族就不能很清楚新的政府和沙皇政府有什麼區別,所以要跟沙皇政府劃清界限,就要講民族自決,這樣才能取得少數民族的信任。這樣提口號反而使少數民族由離心走向向心,成為統一的國家。聯邦制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搞的。我們中國沒有這種問題,我們中國雖然有漢族主義,但是我們是統一的國家,壓迫少數民族的還是帝國主義,少數民族對漢族基本還是相反的,他寧肯受漢族的壓迫也不願受帝國主義的壓迫,可以不提民族自決,我們很早的時候提過這個口號,後來取消了。史達林提的民族區域自治對中國最合適,在蘇聯提民族區域自治就要瓦解,不能聯合各民族。所以,在蘇聯民族區域自治就不好,在中國搞聯邦共和國就不好,聯邦制在蘇聯是進步的,在中國就是反動的。這個問題也是上層建築起決定作用的問題,上層建築對歷史發展的形式起決定作用,對各民族的思想狀況、政治狀況對歷史的發展形式起決定作用。我們中國各民族的思想狀況,政治狀況就決定我們要採取區域自治的形式,在這點上,上層建築有積極作用。如果我們只從經濟基礎上來講就不能說明問題,中國和蘇聯都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但是,為什麼它是聯邦制,我們是區域自治呢?就找不到說明,要找說明就不能簡單的從經濟基礎來看,而要看各民族上層建築的歷史條件。我們黨中央和毛主席善於掌握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所以不像教條主義那樣簡單地搞蘇維埃共和國。
12.關於客觀規律是否有發展的問題
有的同志主張客觀規律有發展的,他根據毛主席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有一句話:「……戰爭和戰爭指導規律都是發展的」(《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1卷第173頁)所以可以肯定客觀規律是可以發展的。問題是對客觀規律的解釋,說規律可以被人改造,被人創造,但發展是它自己客觀發展的過程。所謂改造,所謂創造,是人的主觀作用,人的主觀作用不能改變規律,也不能發展規律。發展是講它自己客觀上有這麼一個過程,具體內容就是客觀規律。這是一般規律和具體規律相結合,一般規律總是有具體表現,具體表現總是有發展。戰爭規律總是普遍的,但是這種規律如何具體表現,就有各種各樣,如集中優勢兵力,怎麼集中法?可以打陣地戰,也可以在運動戰中集中,也可以主要在游擊戰中集中,這就要看歷史條件的發展,根據歷史條件的發展而變化。因此,史達林的提法是不是這樣,有些時候規律的條件不同,就讓位於別的規律,有些規律就是條件的變化了,也不讓位。由自然規律變到社會規律就是自然規律讓位於社會規律。但是,辯證法的普遍規律並不讓位,始終起作用,但具體表現形式發展了。所以,條件變化了,規律就被讓位,是講具體規律。任何規律總是有普遍規律和具體規律,普遍規律總是寓於特殊規律之中,因此普遍規律在具體生活之中總是變成各種各樣的具體規律。
13.關於不斷革命論和革命發展階段論的關係問題
質量互變的規律不可以分開?但是,又有密切聯繫。不斷革命論和革命發展階段論這個理論原則是在政治鬥爭中提出來的。
我們指導革命應該注意革命的發展要有階段,但是又要不斷革命,在一定的革命時期只能貫徹一定的路線,要有階段,同時又不能停頓。馬克思提出這個問題也是在政治鬥爭和革命鬥爭中提出來的。質量互變的規律是辯證法普遍規律,不斷革命論和革命發展階段論是質量互變規律的具體表現。
14.關於飛躍過程中有沒有量的積累問題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準備多講,主要的是要注意飛躍的過程是多種多樣的,任何一個飛躍,一般的都有這種情況。有些飛躍過程是逐步過渡,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由一種社會制度才能過渡到另一種社會制度。我們中國由49年到57年,過渡了八年。這八年就是由階級社會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這八年是一個飛躍,但是這個飛躍是相當長的時期,所以它本身又構成一個過渡時期,是由階級社會到基本上統一的社會主義制度的過渡,這個過渡是整個時期,就有量的積累和質的飛躍。1957年以前是量的積累,57年是一個飛躍。57年以前又有幾個階段,初級社、高級社的合作化階段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所以,把辯證法用到實際生活中要注意它的複雜性,根據不同實踐要求,作不同的分析,不要簡單化。
15.關於生產力的性質應該怎麼了解的問題
生產的性質作一般的表示比較難,只能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比如手工業的生產性質是分散的零碎的,所以,適應這種性質,經營規模就不能太大,小規模的合作化可以適應這種性質,但是合作化的規模大了就不適應。社會主義生產力的生產過程是社會公有的,因此適應它的生產關係最好的是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資本主義制度就不能適應。
性質,水平有什麼區別?這沒有什麼區別。水平是高低,在一定社會平均勞動時間之內,能產生的平均數量就是它的水平。這個定義可能有意見,認為是把生產力和勞動生產率混淆了,這個問題可以進一步研究。勞動生產率是指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所能產生的具體物質財富;生產力是講平均生產時間裡能產生的使用價值、財富的能力。
16.關於學習歷史唯物主義的中心問題
為什麼這次學習歷史唯物主義以基本矛盾為中心,不以國家問題為中心?我們的國家已經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了,這個理由是不是對,應該不應該這樣做,還值得考慮。同時,大家在學習中,實際上是以兩個基本矛盾問題為中心,聯繫實際首先還是聯繫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這可以作為我們的教學經驗,以後我們怎麼討論好,大家可以談一談,把這個經驗總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