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四号议场速记录

内容提示:主要是审查广西禁闭土膏店事件,反映了晚清吏治一般情形,预示了代表民意的资政院在督抚与谘议局异议事件中一般处于同情谘议局的立场,反对督抚历来以命令变更法律的做法,而与地方实力派处于对立地位。还有就是照章选举预决算、法典、陈请等各专任股员。议长不论在讨论还是在表决的时候都尽可能地尊重多数议员的意见。 宣统二年九月初四日下午一点三十分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二号: 第一、广西禁闭土膏店事件,会议,股员长报告: 第二、选举专任股员。 议长:今天议员到院者共有一百六十一人。昨天由本议长与副议长代表全院议员具奏“开院之日钦奏谕旨训勉敬陈感激下忱”一折,即日奉旨,请诸君起立敬听。 众议员起立敬听。 议长:宣统二年九月初三日军机大臣钦奉谕旨,资政院奏“开院奉旨训勉代表全体议员敬陈感激下忱”一折,知道了,钦此。 各议员均就坐。 议长:现由秘书官报告文件。 秘书官曾彝进:承命报告本院收海外华侨贺开院电二件;湖广总督瑞潋贺开院电一件;为禁烟展限谘议局议员全体辞职广西巡抚电二件;奉天、广东、山东、山西、湖南等省谘议局各一件;又勘界维持总会恳维持澳门界务电一件;又报告本院收直隶省民人王邵濂筹陈请禁止妇女缠足说帖一件。 议长:现在开议。按照议事日表,第一、广西禁止土膏店事件。此案昨日特任股员己开会审查,请特任股员长报告审查情形。 特任股员长振将军报告:本议员依《分股办事细则》第五十三条,委托许议1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员鼎霖代为报告。 议长:请许议员鼎霖报告。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昨日审查广西烟膏展限一案,已经审查完毕。今股员长委托本议员报告诸君,应将审查报告书宣布,请诸君讨论。(报告员许议员鼎霖朗读报告书)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报告书尚未听得明晰,请再读一遍。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可否将报告发给油印,以便阅看。 秘书官范熙壬:油印现已备好,可发给诸君阅看。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已有油印,无需再行宣读。 一四五号(陈议员国瓒):每次会议未开会以前,凡关于该议案之应备参考各项,均油印好,先行发给,以便预为研究,俾兹讨论。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油印理宜先行发给,以便早为研究,或系赞成或系反对,均有一定宗旨。 议长:现在时间甚短,可以将此报告书阅看,应如何讨论之处从速决议。此事甚关紧要,所以昨日开特任股员会,今日报告,事关奏案,请诸君详细斟酌。 议长:按《议事细则》,无论赞成、反对,都应在开议以前,由议员预将本人姓名及赞成反对之意,知会秘书厅,依知会之次序记载于发议表,然后由议长指令赞成者、反对者交互发议。近日虽有二位知照秘书厅,并未说明系赞成抑系反对。若必就今日议场议决,恐诸多木便。况按照今日议事表须选举专任股员,专任股员亦是紧要。今日应先选举各项专任股员,明日再行开议。诸君或赞成抑或反对,请先知会秘书厅,以便明日公同议决。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此事甚为紧急,据审查报告书无不赞成,即应公同议决。 议长:此事关系甚重。如果今日草率议决,恐不相宜。不若先行选举专任股员为妙。 三七号(李议员子爵):据本员意见,不能不将广西现在情形细心研究。本院第一次开会是全国机关发动之始,最当慎重。广西禁烟事小,而谘议局机关甚大,议决之件,南山可动,此案自不可移。该省巡抚何得舍大而谋小?但广西财政情形,本议员在广西凡四五年,曾任厘金局事,颇为知悉。该省所谓公款者,凡各厘金局所收入,皆存之于大商家生息,官银局亦然。此项利息亦不甚重,每年将此项息金归于盈余项下,而各局办事员司仅提二厘红,作为奖励。平时官款以一纸空票存店,至用银钱时,每向各店挪取。近日该省官吏多饱私囊,凡遇举办各项新政,即以财政困难为名,甚至藉此放弃责任。迨部电催迫,不得不谋对付之策。故于烟土一项,搜刮无遗。此次该省巡抚明知广西烟土为出产大宗,宁敢上违烟禁,不甘坐失利薮;又被一二商人运动,遂将议决公布之案倏尔变更。该局议员纷纷辞职,亦不得已之举。夫禁烟一案,朝廷既有明文,该局复有议案,功令昭垂,公议宣布,岂可任该抚一人意见致坏全局?万一各省禁烟办法,均系奉行故事,则日后国际交涉不堪设想。故本议员以为,该省谘议局机关最为重要。又当此开会之际,岂可久于停会?即当共同表决,以维国纪而顺舆情。不识诸君以为然否?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此案审查结果,据本议员意见,再行讨论亦不过如此。现在广西谘议局尚未开会,甚为紧急,宜速电桂抚,仍遵公布原案办理,并催该局即行开会为是。如再展至明日讨论,恐延迟一日,而事体更有变更。请议长即行表决。(时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此案既已如此,请议长表决。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广西事情告急,照今日审查之结果,请大家决议。(拍手) 五五号(张议员缉光):现审查报告已属甚善。若恐有人反对,方用复议;若无反对,可毋庸复议。(众皆拍手) 议饫:刚才说过今天不必议决,明日再行议决,恐耽误选举专任股员时间。但本日既经多数议员主张从速议决,诸君还有反对意见否?若有此意,自应展限。否则今日即可议决。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请就本位发言。 议员某云:若非反对,可无庸发议。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并非反对,乃对于审查报告略有补充的意思。 议长:是何座号?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是一百三十五号。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本议员对于此报告书是极赞成,但报告书中只云侵夺议局权限,实则巡抚以命令取消法律。任意展限即为违背法律,应负违背法律之责任。且此回广西谘议局议员全体辞职之事实发生于现护理巡抚魏,而违法展限之事实发生于本任巡抚张。魏承袭张之政策,取一贯之方针,亦官厅办事之常,情尚可原。至张抚则自己公布法律,自己取消法律,实无可自解。故论违背法律之责任,宜魏轻而张重,似须分别叙明(,请上奏)[上奏,请]起草员注意。(拍手) 一四九号(罗议员杰):本员对于审查报告书极力赞成,但于断定之处有宜添1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加者:(一)该省谘议局闭会时,每月全省土膏税收入仅一万数千余两。至本年三四月,增至五万余、六万余不等,请添入“以为维持市面为辞”之证据:(二)此案重在不能以广西巡抚命令变更已经议决公布之法律,请于断定侵夺权限之下加入“违背法律”字样,主旨较为明了。 一二六号(陶镕):此种事情毋庸讨论。广西巡抚责以违背法律,既然公众无反对意见,即可就公众解决为是。 八四号(严议员复):此种重大事情,还是请公众多加讨论方好。讨论方见得是非真,所以有的今日觉无可赞成者,明日未必不赞成;今日觉无可反对者,明日想定却要反对。据本议员意见,不如多加一天讨论为是。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昨天审查会已经报告一切,诸君对于此事业已表决,若再审议,恐耽误时光。据本议员意见,尽可不必讨论。(众皆拍手赞成)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刚才于议员所说勿庸讨论,已经多数赞成,请议长指示表决方法便是。(拍手) 一三二号(文议员稣):请简单发议。刚才一百三十五号郑议员所说,仿佛是云应归咎于广西巡抚张鸣岐。按此事之要点因在侵夺权限,惟究竟侵夺权限事情是在张巡抚任内所为抑或是在护抚任内所为,总要审查的当方好(拍手)。 一三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