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术 · 论力与劲之别

平江不肖生 《拳术》
陷于肩背者谓之力。 能条达于四肢者谓之劲。 拳术之用。不贵于多力。而贵于有劲。 劲不能久有。而能时用不竭。 力虽可持久。而不能达于四肢。不适于应敌。 如农夫负重行赤日中不喘。力大气和也。 然使以手击物。其着物也必轻。 善拳术者。多无负担之力。然当其手者。辄跌寻丈外。此力与劲之别也。 劲之应敌也。如矢之离弦。 其着于身也。如青蜓之点水。一着即止。 学者不明夫力与劲之别。而漫然习之。拳日演而身益陷。 一式未完。已气喘汗出。自谓用尽平生之力。究之着于人者无几。此无他。 不知使力透出肩背而易劲之法也。 其法。在初演时不多用力。手手因势吐出。习之日久。肩背之力自然流通。然后再求工稳。斯过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