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 · 第十.谨途遗

戚继光 《练兵实纪》
练兵实纪-第十.谨途遗 第十.谨途遗 凡军行在路,踪落器械什物,见者许即收带,至止宿处,送中军招人认领。失物、得物之人照格赏罚。隐匿不报者治罪,亦不许私相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