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灵州志 · 历代祥异志第十八

[历代祥异] 道光三十年夏六月,山水大发[1],东路数牌[2]被灾甚重,湮没禾苗庐舍无算。 咸丰三年春三月十八日晦时[3],昼雾晦,咫尺不见人,越翌日始明。 同治二年秋八月,一道士披发赤足,巾系柿子二枚于左右眼前,手执枣、李歌于途,曰:“枣李,枣李,柿在眼皮。”以枣与早、以李与离、以柿与事同音。当时人不解,未几回匪变。 八年秋九月,桃、李华。 是年冬,惠安堡民人[4]惠泽之妻怀孕三岁不产,忽小腹溃裂,子从孔出,如人形,顷子死,腹复合无痕。 光绪四年夏,旱,蝗大起,飞蔽天日,经宁夏道龙顾[5]民捕捉,按斤给钱,投坑焚之,三逾寒暑[6],扑捕始尽。 十五年秋八月,地大震,摇倒房屋甚多。九月,地又震。 十八年秋七月,西南星陨[7]如雨。 十九年春正月,东门外井中青龙见,报官作清醮[8]。浃旬[9],霹雳一声,天上黑云如盖,一巨龙夭矫[10]其中,移时[11]始没。 二十年夏六月,天晴无云,东南有声如雷,一点钟止。 二十二年春正月,城内东北井中黄龙见,卢参戎[12]令设醮[13]。半月,天忽雨,霹雳一声,腾空而去。 三十年夏六月,河水陡涨[14],硖口龙王庙被冲,并决长十数里。先是[15]客从硖口来,见水面浮一物,头方身如蛇状。未几,水涨。闻山东、河南有谓之:“大王者见,必遭水灾。”此殆其大王之出见也。 三十一年冬月[16]十六日申刻[17],有星大如斗,从东方起,落入正西,其声如雷,落后光芒冲入天中,其形蜿蜒,越时始灭。 【译文】 历代祥异志第十八 [历代祥异] 道光三十年(1850)夏六月,山水严重泛滥,东路数个乡村受灾甚重,淹没的庄稼、房屋无法计算。 咸丰三年(1853)春三月十八日晦时,大白天雾气弥漫,昏暗不明,咫尺之间看不见人,到了第二天天气才开始晴明。 同治二年(1863)秋八月,有一位道士披发赤足,头巾上系着两个柿子悬垂在左右眼前,手里拿着枣子、李子边走边唱,歌词是:“枣李,枣李,柿在眼皮。”因为枣与早、李与离、柿与事同音。当时人们不解其意,没有多久回民起事。 同治八年(1869)秋九月,桃树、李子树开花。 这年冬天,惠安堡百姓惠泽的妻子怀孕三年不生产,忽然小腹溃裂,孩子从孔中出来,像人形,很快就死了,其妻腹部又合住没有一点痕迹。 光绪四年(1878)夏天,天旱,蝗虫大起,飞蔽天日,宁夏道龙道台雇佣百姓捕捉,按斤给付报酬,投坑焚烧,过了三年,才捕杀干净。 光绪十五年(1889)秋八月,发生大地震,摇倒房屋甚多。九月,再次发生地震。 光绪十八年(1892)秋七月,西南方向天星坠落如雨。 光绪十九年(1893)春正月,东门外井中出现青龙,报告官府后由道士设坛祈祷。十天后,霹雳一声,天上黑云如盖,一巨龙纵姿腾跃其中,经历一段时间才隐没不见了。 光绪二十年(1894)夏六月,天晴无云,东南方向有声如雷,一点钟停止。 光绪二十二年(1896)春正月,城内东北井中出现黄龙,卢参将命令道士设立道场祈福消灾。半个月后,天上忽然下雨,霹雳一声,黄龙腾空而去。 光绪三十年(1904)夏六月,黄河水势急剧上涨,硖口龙王庙被冲毁,并冲决长十几里。在这之前有客人从硖口来,看见水面漂浮着一个动物,方头,身子像蛇一样。没有多久,河水暴涨。听闻山东、河南一带有这样一种说法:“大王出现,必遭水灾。”这大概就是其所说的大王出现了。 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十六日十五时至十七时,有颗星状大如斗,从东方起,落入正西方向,其声如雷,落后光芒冲入天中,其形状曲折延伸,过了一段时间才熄灭。 【注释】 [1]大发:严重,超过适当限度。 [2]牌: 户籍板。犹今之户口簿。《宋史·兵志六》“保甲”条:“置牌以书其户数姓名。”《清史稿·食货志一》:“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所往,入则稽所来。”这里引申为乡村。 [3]晦时:夜晚。此与文意不符,疑有误。 [4]民人:百姓。 [5]顾:通“雇”,雇赁。 [6]寒暑:冬天和夏天,常用来表示整个一年。 [7]星陨:天星坠落。 [8]清醮(jiào):谓道士设坛祈祷。 [9]浃旬:十天。 [10]夭矫:屈伸自如。此形容巨龙纵姿腾跃的姿态。 [11]移时:少顷,一段时间。 [12]参戎:明清武官参将。 [13]设醮:道士设立道场祈福消灾。 [14]陡涨:原本作“徒涨”,疑为形误,与文义不符,据上下文意改。 [15]先是:在这之前。 [16]冬月:农历十一月别称。 [17]申刻:指十五时至十七时。申为十二支的第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