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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草原

——R队长的故事

我在加利福尼亚停留期间,有一次和我那位诚实而又勇敢的朋友R队长一道去访问我们的一位同胞J先生,他住在荒无人烟的桑托·卢奇亚山中。恰逢他不在家,我们只好在他居住的寂静荒凉的山谷中逗留了五天。只有一位印第安老仆人与我们为伴,他是主人留下来照看蜜蜂和安哥拉山羊的。我们按照当地的习惯,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睡觉来度过夏日的酷暑,晚上就围坐在用枯槲树枝点燃的篝火旁,听队长讲他离奇曲折的亲身经历和冒险故事,这些故事只有在美洲的荒漠中才能发生。

我非常愉快地度过了那些时刻。这是真正的加利福尼亚的夜晚,宁谧温暖,群星高照;篝火熊熊燃烧,透过火焰,我看到了这位老探险战士魁梧而又优美匀称的身材。他正抬头仰望天上的群星,像是在追忆过去经历的事件,回忆那些心爱的名字,那些亲切的面庞,这种回忆给他的脸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愁。现在就把我听到的一个故事,按照我听到的原样直书出来以飨读者,我想读者一定会像我一样听得入迷的。

下面就是队长讲的故事:

我是1849年9月来到美国的新奥尔良的,这个城市当时还带有法国的特征。后来我到了密西西比河上游的一个大甜菜种植园,在那里找到了一份报酬颇为优厚的工作。那时候我年轻好动,老待在一个地方抄抄写写使我感到厌倦。不久我就丢下了工作,开始过起丛林生活来了。我和我的伙伴们在路易斯安那湖畔,在鳄鱼、毒蛇和白蛉子中间度过了好几年。我们靠渔猎为生,有时我们放木排顺河而下,直达新奥尔良,每次我们都能获得一笔丰厚的收益。我们的木排还常常放流到更遥远的地方,甚至深入到血腥的阿肯色地区。这个地区直到今天人口也仍然稀少,那时候却几乎荒无人烟。这种充满艰苦和危险的生活,还有和密西西比河上的盗贼以及与当时还住在路易斯安那、阿肯色和田纳西地区的印第安人所进行的流血械斗,使我那生来就非凡的体力得到了锻炼,也增加了我在草原的生活经验,使我对草原这部大著作中的知识,并不比任何一位红皮肤的战士[1]逊色。当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之后,几乎每天都有大队移民离开波士顿、纽约、费城和其他东部城市前往那里。由于我有上述那段经历,其中的一队移民便请我去当他们的指挥官,或者按照我们的说法,当他们的“队长”。

我立刻就同意了,因为那时候,加利福尼亚简直被人说得天花乱坠,我早就打算到遥远的西部去了。当然我也完全了解这一决定的危险性。今天,从纽约到旧金山乘火车只需要一个星期,而真正的荒原是从奥马哈才开始的,可是那时候的情况完全不同。今天,坐落在纽约和芝加哥之间的大小城镇,那时候都还没有出现呢。甚至连芝加哥本身,后来才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那时只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简陋的渔村,随便哪张地图上都找不到。因此,不管是人,还是大车和牲口,都得穿过一片尚未开发的荒野,沿途居住着野蛮的印第安部落,如乌鸦、黑脚、帕夫尼斯、苏格斯和阿里卡等族。像我们这样的大队人马,要躲开印第安人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那些像沙子那样流动的游牧部落并没有固定的住地,他们在广阔无际的草原上游荡着,猎取一群群的水牛和羚羊。我们前途未卜,困难重重,不过,既然要到遥远的西部去,就得有这个准备才行,甚至要准备掉脑袋哩。使我最担忧的是我身上的这副重担。既然事情已经决定,除了准备上路,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准备工作持续了两个多月,我们得到遥远的宾夕法尼亚和匹兹堡去订购大车,购买骡子、马匹和武器,还要置办大量的粮草。直到冬天结束,一切才准备就绪。

我打算赶在春天的时候穿过密西西比河与落基山脉之间的大草原。我知道得很清楚,在这片宽阔无边、毫无遮拦的草原上,不少人因为受到夏季炎热的煎熬,染上了种种时疫而丧生。由于同样的原因,我决定让车队不经过圣路易斯走南方那条路线,而是走艾奥瓦、内布拉斯加和北科罗拉多这条路。这条路虽然有印第安人的威胁,显得更加危险,但是却对我们的健康有利。我的这个计划最初受到车队里一些人的反对,可是我断然宣布,谁若是不愿意按我这个队长的意志行事,就请他另寻高明。经过短时间的考虑之后,他们赞同了我的计划。春天刚一冒头,我们便上了路。刚开始几天,困难就接踵而来,尤其是因为大家对我和对旅途的条件都还未适应,所以问题更大了。我这个人的确还是得到他们信任的,因为我在阿肯色州的冒险经历使我在边境居民中获得了一定的声望,“大个子拉尔夫”的名字——当时草原上的人这样称呼我——曾不止一次地传进车队人们的耳朵里。可是,一般说来,作为指挥官,队长和移民的关系往往非常微妙。我的职责是选择过夜的宿营地,白天照看整个队伍,因为有时车队在草原上伸长到一英里路之遥。在宿营地要派出岗哨,让男人们轮流进篷车里去休息。

美国人的确有一种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但由于旅途的劳累,人们的体力消耗过大,就是最坚强的人也会产生厌倦的情绪。每当此时,很多人都不愿意白天骑马奔驰、晚上站岗放哨,相反地,人人都想逃避轮到他身上的义务,只想整天躺在大车上。再说,和美国佬打交道,队长必须善于把严格的纪律和同伴的情谊结合起来,这一点可不是轻而易举的。在行军中和晚上宿营的时候,我完全是他们说一不二的头领。但是,白天遇到庄园或村庄(这在旅途开始时是经常遇到的),中途休息的时候,那我这个颁发命令的角色就起不了什么作用了。人人都各行其是,我只好经常跟那些目中无人的无赖汉们交锋。经过许多次“较量”,证明我那玛佐夫舍人[2]的拳头比美国佬的更厉害,我的威望大大提高,从此再也不需要这样的较量了。另外,我对美国人的秉性也摸得很透,能够应付自如了。更不用说还有一双蓝眼睛从大车的帆布篷下面深情地望着我,也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决心。这双眼睛的主人长着一头浓密的金发,她是一位年轻姑娘,名叫莉莲·摩里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这是一位体态轻盈、纤细小巧的姑娘,她有一副愁眉不展的孩童般的小脸蛋。

刚一上路这位年轻姑娘的愁容就曾引起我的注意,后来由于队长的职务弄得自己手忙脚乱,我的思想和注意力都转到了别的方面。头几个星期,除了日常见面时说一声“早安”外,我们几乎没有交谈过。莉莲是那样年轻,那样孤单,以至于引起了我的同情。她在车队里一个亲人也没有。我对这位可怜的姑娘有过几次小小的帮助。不过我倒不必用队长的权力和拳头保护她,使她免遭车队里年轻人的纠缠,因为年轻的姑娘在美国男人中间,即使得不到像法国男人那样的尊敬和礼遇,但至少总可以相信自己是完全安全的。看到莉莲的身体这样娇弱,我便把她安排在全队最舒适的一辆大车上,赶车的是最有经验的驭手史密斯。我亲自给她铺好坐垫,使她晚上也能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我还从我备用的好几张水牛皮褥子中抽出了一张最暖和的供她使用。这些微不足道的照顾,使莉莲对我感激不已,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向我表示她的谢意。她是一位温文尔雅而又胆怯怕羞的姑娘。坐在同一辆大车上的格罗夫纳大妈和阿特金大妈很快就非常喜欢她。由于她性情温柔,她们便亲切地叫她“小鸟”。这个绰号不久便成了她的名字,整个车队都知道了。但是直到我发现那双天使一般的蓝眼睛是那样特别友好而又饶有兴趣地注视着我之前,我和“小鸟”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当然,我也可以对自己做这样的解释:在全车队里只有我一个人还有点上流社会的风度,而莉莲显然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她才对我比别人更亲近。可是我当时却做了另一种解释,她的关注使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也使我对她更加注意,越来越多地注视着她的眼睛。不久之后,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以前我竟会对这样一位美貌的姑娘无动于衷。任何男人,只要他有一颗心,见了这样的姑娘都不能不心猿意马的。从此以后,我就爱骑着马在她的大车旁边转来转去。虽然还是早春,但中午的骄阳却烤灼着我们。骡子懒洋洋地拉着大车,整个车队在草原上延伸得很长,使你站在第一辆车上几乎望不见最后一辆。我常常催赶着胯下的马,从这头到那头往返驰骋,只为了能多看一眼那金黄的美发和那双蓝蓝的眼睛,它们已经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刚开始时,她挑动我的情思,但是还没有到使我神魂颠倒的地步。我常常想到我在这些陌生人中间已不再是个孤独的人,已经有一颗高贵的心灵在关怀我。这种想法给了我喜悦和鼓舞,鼓舞我的力量不是来自我的虚荣心,而是出于需要。这种需要使活在世上的人觉得不应该把自己的全部思想和感情浪费在像森林和草原那样抽象的和一般的对象上,而应该倾注在一个活着的他所爱的人的身上,不能让思想和感情沉醉在遥远的地方和无限的空间中,而要把自己置身于他所爱的人的心中。

从这时候开始,我不再感到孤单了,整个旅途对我说来也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魅力。要是在过去,车队在草原上拖拖拉拉,看不见最后一辆大车,我就会暴跳如雷,就会责怪他们麻痹大意、毫无秩序。然而现在,每当我伫立在高处,眺望那些白色的和条状的大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或者像一只只轮船在绿色海洋中破浪前进,看见武装的骑者在美妙如画的背景上奔忙的时候,我的心就沉浸在极为欢乐和喜悦的感情之中。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产生这种联想,可是我觉得我像古代的族长,正率领着一支《圣经》上所说的车队,朝圣地走去。骡子脖颈下的铃铛声和车夫们朗朗的吆喝声,像被爱情和大自然所激发的音乐那样伴和着我的思想。

然而,我和莉莲除了眉目传情外,几乎没有说过别的话。那两个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女人,使我无法和莉莲单独谈话。不过,我看出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感情,虽然连我自己都还不能肯定该把它叫作什么,然而我确实感觉到它是存在的。从这时起,我心里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胆怯。但是,我对那两位女人却更加关心起来,我常常去看望她们,询问阿特金大妈和格罗夫纳大妈的身体健康。这样一来,我对莉莲的关心就有了充分的理由,让人看起来我对她们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莉莲当然也了解我的这种策略,于是,这种默契便成了我们两人的秘密,别人都不知道。

过了不久,这种只凭眉来眼去和偶尔交谈几句表示一点关切的做法,已经不能使我满足了。这位眼神甜蜜、头发金黄的姑娘,身上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着我。我整天思念着她,连晚上也要想她。我巡视完毕,累得精疲力竭,嗓子也因为不停地喊叫“一切正常”而变得嘶哑了。最后当我爬进自己的大车,盖上水牛皮褥子,闭上眼睛准备睡觉时,我仿佛觉得那些围着我飞来飞去的蚊子和白蛉子在不停地唱着“莉莲!莉莲!”这个名字。她的倩影经常在我的梦中出现,我惊醒之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像燕子似的飞到她的身边。多么奇怪啊!当时我并没有看出,这种胜过一切的强烈诱惑力,这种把一切事物都看成是无限美好的思想,还有她的大车所引起的翩翩联想,已经不是友谊,也不是对孤女的怜悯和关心,而是一种强烈得多的感情,这种感情一经出现,你就无法抗拒。

莉莲那温柔甜蜜的性格使所有的人都非常喜爱她,我早就察觉出这一点。当时我想,我只不过和别人一样对这位姑娘产生了迷恋。大家都非常喜爱她,像爱自己的独生女一样,每天我都亲眼看到这种爱的表示。她的同车旅友都是心地单纯的妇女,有些喜欢饶舌。可是,我常常看到,阿特金大妈,这位厉害的长舌妇,早晨给莉莲梳理头发,并且像母亲那样亲热地吻着她。格罗夫纳夫人也用自己的手掌温暖着姑娘那双在夜里冻僵了的手。男人们也对她关怀备至。车队里有个来自堪萨斯州的年轻冒险家,名叫亨利·辛普森,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猎手,人倒是个好人,可就是刚愎自用、傲慢无礼。所以上路以后,头一个月我就揍了他两次,好让他知道,在这个车队里有个人的拳头比他的更厉害,威望也比他更高。可是这个连共和国总统都不放在眼里的亨利,又是怎样和莉莲说话的呢?他半点大模大样的神气劲儿都没有。他摘下帽子,不停地说:“对不起,摩里斯小姐!”完全像一只套着链子的大狗。可以看出,这只狗是随时准备听从这双孩子气的小手指挥的。车队休憩时,他总是想方设法靠近莉莲,以便能向她献种种小殷勤。他替她烧起篝火,为她挑选一块烟熏不着的地方,替她把毡子铺在青苔地上,还为她挑选最好吃的熟肉。他是带着一种羞怯的感情细心替她做这些事的,我真没想到他会这样。他对她的关怀在我的心里激起了一种与嫉妒相似的不满。

我只好自己生气,没什么别的办法。亨利除了值班以外,有权利自由支配他的休息时间,可以随意接近莉莲。可我永远是没完没了地值班。在路上行进的时候,大车一辆跟着一辆,常常距离很远。当我们进入荒无人迹的地区时,每当午间休息,我便按着草原上的惯例来安排它们,把大车排成一列纵队,一辆紧挨着一辆,车轮与车轮之间几乎连人都过不去。你简直无法想象,要安排好这样一条易于防守的队列,需要付出多少心血和劳动。那些骡子本来就是不听使唤的野蛮动物,它们就是站在原地不动,常常还要互相啃咬嗥叫,刨蹄尥蹶子。大车掉头急一点,往往又会翻车。要扶起这些木头和布幔搭成的房子,就得费去不少时间。骡子的嘶鸣,车夫们的叫骂,再加上铃响和跟在车后的狗的吠叫,汇聚成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喧嚣声。等到我把一切都安排得像个样子了,还得去检查牲口卸下鞍套没有,赶车的是否先把牲口赶去喂饲料,然后让它们到河里去饮水。这时候,那些在行军中被派去打猎的人,也带着猎物从四面八方回来了。他们都跑到篝火旁边坐下,可是我连一点仅够喘气和进餐的时间都没有。

等到休息完了,我们动身启程时,我的工作几乎多了一倍,因为骡马上套要比卸套引起更大的混乱和喧闹。同时车夫们一个个还都想赶在头里。免得总是跟在别人后头走坏道,而道路常常是不好走的。于是便发生了争执、抱怨和咒骂,很不愉快地延误了我们的行程。这些事我都得经管。车队一上路,我就得紧跟着向导,走在最前面,以便观察周围的情况,事先找好水源丰富、易于防守又适宜宿营的地方。我常常抱怨我承担的队长职务。可是另一方面,当我想到,在这个宽广平坦的荒漠上,我是这个车队的全体人员和莉莲心目中的第一号人物的时候,当我想到这群行进在草原上的生物的命运都掌握在我的手中的时候,我便感到无上的自豪。

有一次,那是在渡过了密西西比河之后,我们在塞达河畔宿营。河两岸长满了木棉树,可以供给我们整夜烧的燃料。我刚刚派完人带着斧头到密林深处去砍柴,正想要回宿营地的时候,远远地看到,我们的人正在利用这美好的天气以及宁静而又温煦的时光,纷纷从营地走出,散开到草原的四面八方。当时时间还早,我们通常在下午五点钟就停止前进,第二天天刚破晓再动身上路。没过多久,我就碰见了摩里斯小姐。我立刻从马上跳下来,牵着马缰,朝她身边走去。我很高兴能和她单独在一起,哪怕是很短的时间。我开始问她,为什么像她这样年轻的孤身女人,竟决心踏上这样一条连最强壮的男人都要累垮的旅途。

我说:“我本来是不会同意您参加我们车队的,最初几天我还以为您是阿特金大妈的女儿呢。现在要打退堂鼓是太晚了。不过,您的体力吃得消吗?亲爱的孩子,您要知道,越往前走,旅程就越发困难啦!”

“先生!”她抬起她那双忧郁的蓝眼睛望着我说,“这些我知道得很清楚,可是我非去不可。现在已经不能返回去了,这使我感到高兴。我父亲在加利福尼亚,他从合恩角给我来了一封信,说他在萨克拉门托害了热病,已经躺在床上好几个月了。可怜的父亲啊,他过惯了舒适的生活,习惯于我的照顾。他是为了我才到加利福尼亚去的。我不知道等我赶到的时候,我父亲是否还活着。但是我觉得我必须到他那里去,这只是尽我应尽的愉快的职责。”

听了这番话,我不好多说什么了。不管我再怎么反对她这次旅行,也为时太晚了。因此,我便向莉莲打听她父亲的详情,她很热心地告诉了我。从她口中我知道摩里斯先生原是一位波士顿州立最高法庭的法官。他后来破了产,便去到新发现的加利福尼亚矿区,想重振家业,让他那爱得胜过自己生命的女儿能重返上流社会。可是,现在他却在萨克拉门托的不利于健康的平原上害了热病。他觉得自己快死了,便给莉莲送来了最后的祝福。她立刻收拾了他留给她的一切财物,决定到父亲那里去。最初她打算走海路,可是,就在车队动身的前两天,她偶然和阿特金大妈认识了,于是,就改变了自己的主意。这位阿特金大妈是田纳西州人,她消息灵通,对于在密西西比河上有关我在著名的阿肯色州的冒险事件、我穿过草原旅行的经历以及我对弱者的关怀照顾(我认为这只不过是我应尽的义务)等等,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她在莉莲面前把我这个人有声有色地描绘了一通,这位姑娘就毫不迟疑地决定加入我领导的车队。阿特金大妈满口夸张地讲述,添油加醋地说什么我出身名门,是真正的骑士,所有这些都使得摩里斯小姐对我另眼相看。

“亲爱的孩子!”她刚一讲完,我就接着说,“你可以相信,在这里你不会受到侮辱,也不会缺少照顾。你的父亲是会恢复健康的,加利福尼亚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没有人会得热病死在那里。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不会孤苦无依。现在,让上帝保佑你那甜美的脸吧!”

“谢谢,队长!”她激动地说。我们继续朝前走去,可是我的心却跳得越来越激烈。

我们的谈话渐渐地变得愉快起来,我们谁也没有料到,片刻工夫我们头上的晴朗的天空竟会突然被乌云笼罩起来。

“摩里斯小姐,这里的人都对你不错吧?”我又问她。万万没有料到,这个问题却引起了一场误解。

“啊,是的!”她回答说,“大家都对我好,阿特金大妈,格罗夫纳大妈……还有亨利·辛普森,他对我也很照顾。”

一提到辛普森,我就觉得好像被毒蛇咬了一口那样难受。

“亨利是骡夫,他分内的事是看管大车!”我冷冰冰地回答说。

可是莉莲没有听出我声音的变化,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想下去,她自言自语地继续说道:“他有颗诚实的心,我一生都要感激他!”

“小姐!”我深受刺激地打断了她的话,“你嫁给他也行。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对我吐露你的感情。”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莉莲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什么话也没有说。我们在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走着。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好,可是心里却对她和自己充满了一种愤懑的感情。对辛普森的嫉妒,使我感到难堪,可是我又控制不住自己。这种尴尬的局面使我十分恼火,于是我突然向莉莲冷冷地说了一声:

“晚安,小姐!”

“晚安!”她轻轻地回答道,同时赶忙把头掉转过去,以便掩饰她脸上滚下的两行泪水。

我跃身上马,朝斧头响的方向驰去,亨利·辛普森和其他的人都在那边砍柴,过了一会儿,一阵异常的苦痛涌上我的心头,仿佛莉莲的两行泪水,点点滴滴都落在我的心坎上。我掉转马头,又回到了她的身旁。我从马鞍上跳下来,挡住了她的去路。

“莉莲,你怎么哭了?”我问道。

“噢,先生!”她回答说,“我知道你出身名门,阿特金大妈告诉过我。过去你对我那么关心……”

她竭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没有把话说完,就被一阵抽泣噎住了。我的回答勾起了她的愁肠,她把我的话理解成一种门第的骄傲,使她深感到自己贫困处境的艰难。其实我根本没有想到我的贵族出身,只不过是嫉妒罢了。现在看到她悲恸欲绝的样子,我真想狠狠地揍自己一顿。我抓住她的一只手,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莉莲!莉莲!你理解错了,上帝可以做证,我说那些话不是由于傲慢。你看,除了这双手以外,我在世界上一无所有,家庭门第又有什么用呢?我痛苦是由于别的原因。我本来想走开,可是我看见你的眼泪,我就不能走开了。我向你起誓,我说的那些话伤了你的心,更伤了我自己的心!啊!莉莲,你在我心中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啊,不!完全不!否则,我就不会在乎你对辛普森是什么看法了。他的确是个诚实的小伙子,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你瞧,你的眼泪使我多难受呀!因此,我诚心诚意地请求你宽恕,请你真诚地原谅我!”

我一边说,一边握住她的一只手,把它紧紧地贴在我的嘴唇上。这种不寻常的表示尊敬的方式和我诚心的请求,使这位姑娘逐渐平静下来。她没有马上停止呜咽,但流下的却是另外一种眼泪。宛如云雾中射出了阳光,她在抽泣中也露出了一丝微笑。我的咽喉也哽住了,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仿佛有一种柔情在我心里翻腾。现在我们沉默地走在一起,但两人都觉得挺愉快。白昼消逝,傍晚来临,天气晴朗。在暮色渐渐降临的天空里,万道霞光把整个草原和远处的树丛以及我们的大车,还有那一行行飞向北方的野天鹅都照射得光辉灿烂,发出了紫红色和金色的光芒。草原上没有一丝风,野草一动也不动。远处传来了塞达河上瀑布哗啦啦的响声和营地那边的马嘶声。这迷人的夜晚,这一片处女地,再加上我身边的莉莲,这一切都使我深深地陶醉了。我的灵魂几乎要离开躯体,飞向遥远的天边。我觉得自己像一只钟摆那样摇晃着。我常常想握住莉莲的手,把它久久地紧贴在我的嘴唇上,可是我又担心她会生气。她走在我身旁,显得又安详,又温柔,似乎在沉思。她的眼泪已经收住。她时常抬起她那明亮的眼睛望望我。后来,我们又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营地。

这一天虽然经历了不少的激动和烦恼,但最后还是在欢快的晚会中结束的。因为大家看见天气如此美好,都显得兴致勃勃,决定举行露天晚会。吃过了比平时更为丰盛的晚餐之后,我们点起一大堆营火,准备在营火旁边举行舞会。亨利·辛普森细心地铲去了周围几平方米的杂草,把土地压得像晒谷场那样平滑,然后又铺上一层从塞达河运来的细沙。等到观众围成一圈的时候,辛普森便在他预备好的场地上,伴随着黑人短笛的演奏,跳起了“快乐舞”,使得在场的人惊叹不已。他的双手放在两侧,整个身躯一动不动,只用脚尖和脚跟轮换着地。双脚跳动得那样急促,使人眼花缭乱,跟不上他的动作。这时候,笛子吹得更加起劲,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跳舞的人登场了。大家都兴高采烈,观众们也加入了吹奏笛子的黑人乐队,有的敲起了淘金用的铁笸箩,有的用两片牛骨夹在手指中间,敲打着,发出手鼓的响声。整个营地响起了“歌手们!歌手们!”的喊声。观众们又围起了一个大圆圈,我们的两位黑人吉姆和克劳走进了圆圈的中央。吉姆拿着一面蛇皮做的小鼓,克劳拿着上面所说的那种牛骨片。两人翻动着白眼珠,互相盯住瞧了一会儿,接着便唱起了黑人歌曲,中间还不时跺脚和剧烈地扭动身体。歌声有时显得粗犷,有时又显得悲伤。每节歌曲的结尾都有重叠的“呐吓,啊哈!”的喊声,声音越拉越长,最后变成野兽般的号叫。跳舞的人越来越兴奋,越来越热情奔放,他们的动作也变得越来越激烈疯狂。最后他们竟互相撞起头来,像这样用力地撞击,如果是欧洲人的脑袋壳,准会像核桃一样裂成碎片。黑人的身影被熊熊的篝火照得异常明亮。他们像疯了似的跳来跳去,确实构成了一幅奇幻的景象。在尖叫声、鼓声、笛声、洋铁笸箩以及牛骨片的响声中,还夹杂着观众发出的“好呀,吉姆!”“好呀,克劳!”的喝彩声,甚至还响起了枪声。后来黑人们累得筋疲力尽,倒在地上,不停地喘粗气。于是我吩咐给每人一勺白兰地酒使他们立即恢复过来。这时候,有些人高声呼喊,要我讲话。霎时间,人声和音乐声都停止了。我只好放开莉莲的手臂,攀到大车顶上,把脸向着所有在场的人。我从高处俯视着这些被火光照亮了的人,他们一个个体格魁梧,满脸胡须,腰上扎着小刀,头上戴着鸢羽帽。这时我觉得自己置身在某种奇妙的境域之中,又像是当上了一群强盗的首领。然而,他们都是些诚实而勇敢的汉子,虽然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曾经历过艰苦的、半开化的、动荡不安的生活。可是在这里,我们却组成了一个小小的世界,与社会的其他部分相隔绝,自给自足,面对着共同的命运,也受到同样的危险的威胁。在这里人们必须相互支持,像亲兄弟那样团结一致。我们周围无边无际的蛮荒和沙漠,迫使饱经风霜的矿工们互相爱护和照顾。看到莉莲这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姑娘生活在他们中间,就像生活在父母家里一样平安的时候,就使我产生了这种联想。于是我以全队的领导者和一个旅伴的双重身份把这些想法和盘托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打断我的话,向我鼓掌高呼:“说得好哇,波兰人!为队长欢呼!为大个子拉尔夫欢呼!”当我看到在上百只晒得黑黑的强壮的手中间,有一双被火光映得分外红润的纤纤小手,像一对鸽子似的上下飞舞的时候,便感到无限的幸福。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令我热血沸腾。对于我来说,什么荒原和野兽,什么印第安人和强盗,统统都不在话下了。我情不自禁地慷慨激昂地高呼道:“我能对付一切,我会冲破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阻力,哪怕把车队带到天涯海角去我也在所不辞。假如我说的不是实话,就让上帝诅咒我的右手!”回答我的是一片更加响亮的欢呼声。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激动,齐声唱起了移民的歌曲:“我渡过了密西西比河,我还要渡过密苏里河!”接着,车队里年龄最大的一个,在宾夕法尼亚的匹兹堡当过矿工的史密斯也讲了话。他以全车队的名义向我表示感谢,称赞我领导有方。史密斯讲完话之后,几乎每一辆篷车上都有人出来讲话。有些人讲得颇有风趣,特别是亨利·辛普森,他不停地高喊着:“先生们!假若我讲的不是真话,就把我吊死……”讲话的人讲得口干舌燥之后,笛子、响板便又响了起来,于是大家又跳起了“快乐舞”。这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月儿升上了天空,它是那样的明亮皎洁,连营火的火光都黯然失色了。人和篷车都沐浴在这通红和洁白的双重光亮中,受着双重光线的照耀。多么令人陶醉的夜晚啊!营地的喧闹嘈杂和草原的宁静安谧形成了鲜明而美妙的对比。我挽起了莉莲的手臂,双双漫步在营地旁。我们的视线从营火转向遥远的天际,一直消失在一片蜿蜒起伏的草木丛中,它们在银白色月光的照耀下,似乎像幽灵那样神秘莫测。我们就这样漫步着。在一堆篝火旁边,两个苏格兰高地人用风笛奏起了丹第的一支可爱而又忧郁的乐曲。我和莉莲站在旁边,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我突然转过身注视着莉莲的脸,她低下了头。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她搭在我手臂上的那只纤手轻轻地按在我的胸口,久久不放,莉莲那颗小小的心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起来,它跳得那么厉害,仿佛被我握在手心里了。我们两人浑身都在颤抖,因为我们觉得在我们中间正在产生着一种神秘的东西,它把我们带进了一种新的境界。我沉浸在感情的波涛中,忘记了皎洁的月夜,忘记了近处的篝火和火旁的人群。我真想立即跪在她的脚下,或者至少能望一望她的眼睛。可是,她虽然紧紧地倚在我的肩上,却把头转了过去,好像是要把脸藏在黑暗中。我想说点什么,但又说不出来,我感到我说话的声音一定不像是我自己的了,我如果对莉莲说“我爱你”,我就会立即晕死过去。我当时还年轻,十分怕羞,而且我不仅受我的感官的支配,也受到我的理智的支配。我知道,我一说出“我爱你”,那就意味着我整个过去的生活就此结束,犹如一扇门关上了,而另一扇门又打开了,跨进去就是一个新的天地。虽然在那扇门后面我看到了幸福,但是我却在门边停留不前了,也许是那里面强烈的光辉使我眼花缭乱。从内心而不是从唇边涌出的爱情是难以表达出来的。我只能把莉莲的手紧贴在我的心上。我们俩都沉默不语,我还不敢向她倾吐爱情。在这种美好的时刻,别的话我又不愿意说。

后来,我们两人像是祈祷似的,抬头仰望天上的星星。突然,在那堆大篝火旁边有人叫我,我们便走了回去。晚会就要结束了,为了使晚会能在庄严的气氛中结束,移民们决定在入睡以前一起高唱颂诗,在场的男人都脱下了帽子,尽管我们的信仰各不相同,大家都一起跪在草地上,唱起了《他们在荒漠中流浪》。此情此景,令人为之激动不已。颂诗一停,四周是那样寂静,连营火的火星爆裂声和河上瀑布的哗啦啦的流水声都清晰可闻。我在莉莲身旁跪下,偷偷地瞧了她一两次。她的眼睛发出奇异的光辉,仰望着天空,头发有点儿零乱。她唱颂诗是那样虔诚,仿佛她自己就是一位天使,使人几乎要朝着她祈祷。

做完了祷告,男人们便各自分散,回到自己的大车上去。我按照惯例分派了守夜的人,然后自己也去休息。但是,等到夜蚊开始像每天晚上那样在我耳边唱起“莉莲,莉莲”这首歌的时候,我终于全明白了,在那辆篷车上休息的那位姑娘,是我眼中的光明,是我灵魂中的灵魂,对于我来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她更可爱、更珍贵的人了!

第二天清晨,我们顺利地渡过了塞达河,进入了塞达河与温尼贝格河之间的辽阔平坦的草原。它蜿蜒而下,稍稍偏南,和艾奥瓦南部边界的一片林带连接在一起。莉莲一早起来,就不肯看我一眼。我看出她在沉思,好像是为了一件什么事情而感到羞怯或苦恼。可是,我们昨天并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啊!她整天都没有离开大车。阿特金大妈和格罗夫纳大妈以为她病了,对她百般照顾和抚爱。只有我才知道她烦恼的原因,她既不是身体虚弱,也不是良心受到什么折磨,而是一个纯洁无瑕的少女的内心斗争,似乎有某种新奇的陌生力量在推着她,把她像一片落叶那样带到遥远的地方。这是对命运的预感,她感到在命运面前自己无能为力,迟早要服从这种力量。她会忘记一切,只有爱。

这位纯洁的姑娘在爱情的大门口犹豫不决、心潮起伏。她感到她必须跨进这座大门,可是又缺乏应有的勇气,她好似在梦幻里一样。我看出了其中的含义,高兴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否正当,可是,当我骑马经过她的大车,看见她像一朵鲜花那样受到摧残,我的心情就同一只凶猛的鹰隼看到鸽子落入自己的爪下而无法逃脱时的那股劲头差不多。当然我是不会伤害这只鸽子的,我还会不惜一切代价来保护这只鸽子,使她免遭别人的伤害。我的心里对她充满了深深的怜悯之情。可是,事物就是这样的奇怪,本来我对莉莲的感情是那样的甜蜜,然而这一天我们却像是吵了架似的,至少是感到不自在。我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和莉莲单独待在一起,哪怕是一会儿也好,但终究没有成功。后来,幸亏阿特金大妈帮了忙,她说,小姑娘需要更多的活动,老是待在沉闷的篷车里会损害她的健康。这回我也猛然醒悟,她应该骑马去散散心,于是我便吩咐辛普森给她鞴马。虽然车队里没有女用马鞍,但是那种墨西哥马鞍也非常合适,这种鞍子前面高后面低,荒原边缘上妇女都经常使用它。我特别嘱咐,叫她不要走到车队看不见的地方。当然,在这一马平川的草原上迷路并不容易。我派出去的猎人,都在车队附近转来转去,常常要碰上他们中的这一个或者另外一个。至于来自印第安人的威胁也不太可能,只有帕夫斯尼部落在狩猎季节才会来到温尼贝格河这一带的草原,可是现在还不到狩猎的季节。不过,森林地带的南部可不单单是草食动物活动的地方,这里常常还有猛兽出没,所以小心一些也不是多余的,说老实话,我希望莉莲为了安全能走在我的身旁。这样我就能和她单独在一起了,因为按照通常的习惯,在车队行进期间,我总是远远地走在前面。我的前头只有两个混血儿向导,后面才是整个车队。事情的发展也果真如我所愿,那天,我看到这位温柔的女骑手从车队里轻快地跑到我的身边,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顿时涌上我的心头。马上的颠簸弄散了她的头发,掀起了她的衣裙,那裙子马上显得短了些。她不时地拉扯她的衣裙,脸上露出一种令人神魂颠倒的羞涩的表情。她越来越近,脸庞红得像一朵鲜艳的玫瑰花,因为她知道我给她设下了一个圈套:我是想让我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现在她正在向这个圈套走去。她明白这一点,虽然满脸羞红,但她非但没有止步,相反却装着一种并非心甘情愿,但又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走过来。当我们的两匹马并排走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像小学生的心那样激烈地跳动。我找不出话来跟她说,直生自己的气。可是说句老实话,幸亏有个第三者帮了我们的忙,这个第三者就是爱情。它像天使那样走在或者不如说是正在我们中间,我们马上被一种强烈而甜美的欲望吸引到一起。我受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支配,向莉莲弯下身去,装着去整理一下她的那匹马的马鬃。突然,我贴靠在她的前鞍上,用嘴唇紧紧吻着她的手。一股奇异的难以表达的幸福感流过我的全身,它比我所经过的一切欢乐都更加巨大,更加强烈。接着我把她的小手紧紧压在我的心口上,我对她说,如果上帝把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和一切财宝都送给我,我也不愿拿她的一小绺头发去和它们交换,因为我的灵魂和身体都完全属于她的了。

“莉莲!莉莲!”我接着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要跟着你跋山涉水,穿越荒原。我要吻你的脚,要为你祈祷,只要你爱我一点儿,只要你告诉我,我在你的心中占有一个位置。”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觉得胸膛好像要爆炸似的。她听到我的话,也心慌意乱地再三说:“啊!拉尔夫!你是知道的,你全都知道呀!”听了这些话,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是逃去还是留下。就像我今天想望天堂那样,当时我真觉得我进了天堂,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什么也不需要了。

从此以后,只要队长的职责许可我,我便和莉莲待在一起。而在到达密苏里河以前,队长的事务一天一天地减少,任何一支车队都没有我们头几个月的旅行那样顺利,人和牲口都已经习惯受纪律的约束,成了良好的旅行者。因此,我就不用那么吃力地照管他们了。他们信任我,车队士气旺盛,秩序井然。此外,丰富的食品和明媚的春天也给人们带来了欢快,增强了体质。我越来越深信,我大胆地率领车队不走圣路易和堪萨斯那条路,而走艾奥瓦和内布拉斯加这条路,的确是很高明的。前一条路上气候酷热,无法忍受,加上从密西西比河到密苏里河这一带,热病和其他疾病还常常夺走大量旅人的生命。在我们走的这条路上,气候比较凉爽,因此疾病大大减少,旅途上的困难也要少得多。

虽然走圣路易那条路在最初阶段受印第安人的威胁要小,要安全一些,可是我领导的车队有二百三十个男人,武器精良,又有充分的战斗准备,用不着害怕印第安人。况且住在艾奥瓦一带的印第安部落,常受到白人的打击,尝过他们武器的厉害,这些部落是不会贸然袭击人数较多的车队的。我们唯一必须预防的是夜里骡马受到袭击。因为在荒漠中偷走了驮运行李的牲口,车队就会孤立无援,陷于严重的悲惨境地。不过这要靠守夜人谨慎小心才行,他们和我一样,对印第安人的诡计都了如指掌。

队伍的秩序经过这么一番整顿,再加上车队的人习惯了这种严格的生活,因此白天我的工作比开始的时候大大减少了。这样我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去谈情说爱。晚上我带着明天又能看见莉莲的念头入睡,清早起来我对自己说,马上就能看见莉莲了。我越来越幸福,爱得越来越深了。车队里的人慢慢都看出来了,但没有人指责我。我和莉莲已经博得了大家的喜爱。一次,老史密斯遇见我们两个人,大声地对我们说:“上帝祝福你们——队长和莉莲!”他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使我们一整天都感到无比的欣喜。格罗夫纳大妈和阿特金大妈现在常常对莉莲悄悄说些什么话,弄得姑娘的脸像朝霞似的羞红。她们到底说了些什么,莉莲从来也不告诉我。只有亨利·辛普森总是阴沉地望着我们,他也许是在打着什么坏主意,不过我毫不在意。

每天清早四点钟,我照例走在车队的前头。我的前面相隔一千步远,走着两位向导,唱着他们印第安母亲教给他们的歌曲。在我后面相隔同样距离走着整个车队,它像草原上的一条白带向远处延伸,蜿蜒前进。一天的幸福时刻来到了:将近六点钟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嗒嗒的马蹄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心上人,我那可爱的姑娘来了。清晨的微风吹得她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乍一看似乎是骑马奔跑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她故意不把头发系紧让它随意散开来的,这个小机灵鬼知道,披散的头发更增添了她的姣美,也知道我最爱她这个样子,每当风把她的发绺吹到我的身边,我就会把它放在我的嘴上亲着。我假装不知道她使的这些小心眼。我们的早晨就在这种甜蜜愉快的相会中开始了,我教会了她用波兰语说“早安”,每当听到她以悦耳的声调说出这个词的时候,她在我的心里就变得更加亲切可爱,而且还使我想起了祖国和故乡,想起了过去的岁月,以及我经历过的和失去的一切。种种回忆像海燕飞过重洋那样,飞过了草原。有时我真想号啕大哭,但是羞怯使我噙住了眼里快要流出的泪水。莉莲知道我虽然忍住了眼泪,内心却是非常激动的,于是她便像一只会说话的鹦鹉那样一再地用波兰文说:“早安!早安!早安!”这怎能不使我更加热爱这只小鹦鹉呢?后来我还教她学说别的词句,当她用说惯英语的小嘴吃力地念着波兰语的复杂语音,而我笑她念错了的时候,她就像孩子似的噘起了小嘴,假装生气不理睬我。可是,我们两个人从来没有红过脸。只有一次,我们之间出现了一朵小小的乌云。一天早晨,我在给她扣紧马镫的时候,过去当枪骑兵的野性一下子发作了,顺势吻起她的小脚来,或者不如说是吻起她那只在草原上磨破了的可怜的便鞋。即使如此,就是拿世界上的任何一座王位来换这只鞋子,我也是不干的。这时候,她尽力把脚往马身上躲闪,一边叫着:“啊!别这样!拉尔夫,请不要这样!”一边转过身去。后来我虽然再三请求原谅,想要安慰她,她却再也不肯靠拢我了。不过她怕伤了我的心,也没有回到车队去。我装着非常非常痛心的样子,一言不发地骑马前进,仿佛看破了世上的一切。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使她怜惜我。我猜得不错,不久,我的沉默就使她不安起来。她悄悄地驱马赶了过来,像一个孩子想知道妈妈是不是还在生气那样望着我。我虽然故意装着生气的样子,也不得不转过脸去,免得笑出声来。这样的事只发生过一次。我们常常像草原上的灰鼠一样活泼。上帝饶恕我吧!我这个全车队的指挥官,在她身边有时像个孩子似的淘气。有时候,我们安安静静地并辔而行,这时我会突然转身对她说,我有一件重要的新闻告诉她。等到她好奇地倾听时,我便轻轻地对她说“我爱你”,这时她也会红着脸,嫣然一笑地对我悄悄说“我也爱你”。我们就这样在草原上相互吐露了我们心中的秘密。这里只有风儿才能够听见我们的话。

日子一天一天飞快地过去,我觉得早晨和傍晚相隔那样近,恰如一条链子上相连的两个环节一样。偶尔也发生一两件事打破旅途中愉快的单调生活。有个星期天,混血儿威切达用套索抓住了一只在草原上称为“的克”的体形高大的羚羊和它的小羊羔。我把那只小羊羔送给了莉莲,她从骡子身上解下一只小铃铛,当作项圈系在小羚羊的脖子上,我们给它取名“卡蒂”。过了一星期,卡蒂就和我们混得挺熟,能从我们手里吃东西了。从此,在我们行军的时候就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我骑着马在莉莲这边走,卡蒂则在她的另一边奔跑,它那双黑黑的大眼睛仰望着我们,不住地咩咩叫着,像是在乞求我们的爱抚。

过了温尼贝格河,我们来到了一片有如桌面一样平坦的草原,这里一望无际,到处生机勃勃但却荒无人烟。两个向导时常隐没在茅草和藤蔓中间,我们的坐骑也仿佛在野草的大海中随波漂流。这个世界对莉莲说来是完全陌生的,我把这个世界指给她看,她被它的绮丽景色迷住了。她这样喜爱我的王国,使我感到自豪。时值春天,刚刚进入四月末,正好是一切花草蓬勃生长的季节,草原上凡是能开花的植物都在争妍斗艳。

傍晚,草原上飘荡着令人心醉的芬芳,宛如点起了千万支檀香。白天,微风吹拂,摇荡着繁花似锦的草原,数不清的红、黄、蓝、绿……五彩缤纷的花朵在闪耀摇动,使人眼花缭乱。在肥沃的草地上,一支支绽开着黄色花朵的枝条亭亭玉立,叫人想起家乡的迎春花。还有一种叫“泪花”的,银色细藤缠绕在它的枝条上,它那一串串像珠子一般透明的花朵确实像泪珠一样晶莹瑰丽。我的眼睛读惯了草原这部大著作,不止一次地发现了我所熟悉的药草。这儿是能医治伤口的“卡罗巴”的大叶子,那儿是白色的和红色的含羞草,只要人和牲畜碰它一下,它的叶子立刻就会合拢起来。还有“印第安斧头花”,它的香气能使人昏昏欲睡,甚至昏迷不醒。我一面教莉莲怎样读上帝创造的这本自然之书,一边对她说:

“亲爱的,既然你将来要生活在森林里和草原上,那你就得尽早地熟悉它们。”

在平坦的草原上,有些地方像绿岛一样生长着一丛丛木棉树和云杉树,上面严严实实地爬满了野葡萄和藤条,简直看不出树身来了。在藤条上面,又挂满了常春藤、菟丝子和类似我们的野玫瑰那样的多刺而攀附的野蔷薇,最外面一层又是一串串的花朵。森林里面,由于层层树荫的遮盖和蔓藤的阻隔,周围笼罩着一层神秘的昏暗。树干下面,阳光照射不到,春雨汇积成一大片积水坑,在阴暗中凝然如镜。树顶上、花丛间,能听到奇异的响声和小鸟的啾鸣声。当我第一次把这些树林和像瀑布一样悬挂着的花束指给莉莲看的时候,她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握紧了双手,连声喊叫:

“啊!拉尔夫,这难道是真的吗?”

她说她害怕走进树林深处,但是有一天正午,炎热使人难熬,一股股得克萨斯的热风吹过了草原,这时,我们两人带着卡蒂走进了树林的深处。

我们在一个水池边站住了,水里映出了我们两个和马匹的身影。我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这里清凉、昏暗而又肃穆森严,像在一座哥特式教堂里一样,真有点令人敬畏。一丝丝阳光昏暗地透了进来,被树叶染成暗绿色。有一只藏在蔓藤里的鸟儿尖叫着:“No!No!”似乎在警告我们不要再往前走。卡蒂颤抖起来,紧紧靠在马身边。我和莉莲双双凝视着,就在这时候我们的嘴唇第一次吻在一起,再也舍不得分开。她似乎在吮吸着我的灵魂,我也像在吮吸她的灵魂。我们两人都透不过气来了,但是嘴唇还紧紧地吻在一起。后来,她的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云雾,搭在我肩上的双手像是害热病一样哆嗦着,她忘了自己的存在,全身发软,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上。我们两人都沉醉在对方的存在里,沉醉在幸福和激情中。我站立不动,心满意足,对她的爱非千言万语所能形容。我只是抬头望天,希望通过树叶的缝隙看见苍穹。

后来我们从狂欢中清醒过来,离开绿林深处,走到开阔的草原上。强烈的阳光和温煦的春风沐浴着我们,宽广而又欢欣的空间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草鸡在野草丛中飞蹿而过。

田鼠在隆起的高地上挖了许多地洞,把这片高地挖成了一面大筛子似的。到处是成群的田鼠,一看到我们走近了,便立即钻入地下。在正前方,我们看见了车队和在车边忙碌的骑手。

我觉得我们好像从一间黑屋子里走出来,进入了明亮的世界,莉莲也有同样的感受。明朗的天空使我心旷神怡。可是,强烈的金色阳光照射在还留着我吻痕的莉莲的脸上,她对我们接吻的事还萦绕于怀,充满了畏惧和忧郁。

“拉尔夫,你不会觉得我是个坏姑娘吧?”她突然问道。

“啊,亲爱的,你怎么会这样想呢?我对你只有尊敬,只有最诚挚的爱,若是在我心里还有别的想法,那就让上帝把我忘掉吧!”

“那是因为我非常爱你!”她接着说。这时候她的嘴唇抽动着,轻轻地哭了起来。为了使她平静下来,我想尽种种办法安慰她,可是这一整天她总是闷闷不乐。

我们终于到达了密苏里河。印第安人通常都是选择渡河的时刻来袭击车队的。因为这种时候,大车一部分在这边岸上,另一部分则到了对岸,因此很难防守;驮运的牲口会挣扎蹶跳,车队就会陷入混乱。此外,我还得知,在我们到达河岸的前两天,就有印第安人的侦探跟踪我们了。于是,我断然采取了种种安全措施,让车队处于紧急状态。我不再允许大车像在艾奥瓦东部草原上那样拖拖拉拉地拉长距离前进。我吩咐所有的人都集中待命,做好战斗准备。到了岸边,找好了渡口,我就命令两支各有六十人的队伍分别在河的两岸挖筑一道土墙,以便凭借这些小小的工事和武器的掩护来保护渡河的安全。余下的一百一十人负责赶车过河。为了避免混乱,每次我只放几辆大车过去。经过这样的安排,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使对方无法袭击,即便要来偷袭,也得先占领一边岸上的工事,然后才有可能攻打渡河的人。后来的事件证实了我们的防范措施完全不是多余的,因为在两年之后,就在今日的奥马哈城这个地方,有一支四百人的德国车队,在渡河的时候被基瓦特部落杀得片甲不留。此外,通过这次渡河,我个人也获益不浅。我手下那些人过去都听到过在东部广泛流传的、关于渡过密苏里河的浑浊河水所遇到的许多骇人听闻的故事,现在他们看到我率领车队渡河是这样的从容不迫、沉着镇定,因此便对我产生了盲目的崇拜,甚至还把我看成是统治草原的一位神灵。

对我的热情赞扬,每天都传到莉莲的耳朵里,使我在她眼里成了一个神话式的英雄。连阿特金大妈也对她说:“只要有波兰人在你的身边,哪怕是下雨天你也可以放心大胆地睡在外边,他绝不会让你淋着的。”这些赞扬使这位姑娘感到无限骄傲。然而在整个渡河期间,我一刻也没有和她在一起过,我只好用眼神向她表达我的嘴唇无法诉说的心情。我整天骑着马在河里及河岸两边忙来忙去,我打算尽快地渡过这浑浊浑黄的河。河水总是夹带着腐烂的树枝、大量的树叶、杂草以及从达科他州冲下的发臭的淤泥,这种淤泥很容易引起热病。

糟糕的是,持久的紧张使人们极度疲惫,牲口也因为常常饮这种脏水而生了病。这种水我们自己也无法饮用,只有在煤火上煮沸几个小时才行。最后,我们用了八天时间,全部人马总算到达了右岸,一辆大车也没有损坏,只损失了七匹骡马。然而就在这一天,响起了第一次枪声。我手下的人杀死了三个钻进骡子群里来的印第安人,然后按照草原上可怕的惯例,割下了他们的头皮。就在这次事件的第二天傍晚,属于帕夫尼族“血迹”部落的六个年纪较大的战士前来进行交涉,他们带着威胁的神情严肃地坐在我们的营火边,向我们提出用骡马作赔偿的要求,同时声称,如果要求被拒绝,立即就会有五百名战士前来攻打我们。既然车队已经过了河,而且又有工事保护,因此我也就不把这五百人放在眼里,我知道,他们派出使者前来交涉,只不过是要讨价还价,想不经过战斗便捞上一笔,因为攻战能否成功是没有把握的。要不是我想让莉莲亲眼看看这些红皮肤的人,我早就把他们赶走了。他们一动不动地坐在营火边,眼睛直瞪着火焰。这时候,莉莲躲在一辆车的后面,又胆怯又好奇地望着他们身上穿的用人发缝起来的衣服、柄上带有羽饰的板斧,以及脸上为表示准备战斗而涂上的红黑颜色。虽然他们有此准备,我还是坚决回绝了他们的要求。我改变了被动的态度,采取主动,我宣布,如果我的车队哪怕是丢了一匹骡子,我也会亲自出去寻找,并且不惜一切把他们的五百名战士的骨头抛撒在整个草原上。他们临走时,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愤怒,在头顶上挥舞着板斧,表示宣战,不过,我的话也使他们深受震动。他们离开营地时,我预先安排好的两百名战士,突然杀气腾腾地列成队形。他们高举着刀枪,发出战斗的呐喊声。我们的战斗准备,在这些野蛮的战士心里,一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亨利·辛普森自愿去跟踪印第安使者。几小时以后,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回来,报告说有一支人数相当多的印第安人队伍正向我们开来。全车队里只有我一个人熟悉印第安人的习性,我知道这样的威胁并不可怕,因为印第安人仅仅靠一些用胡桃木做的弓箭来抵抗肯塔基制造的远射程步枪,没有多几倍的兵力是无济于事的。莉莲为我担心,像一片叶子那样颤抖着。为了让她放心,我把这些想法都告诉了她。其他的人都认为,一场战斗就要开始。年轻人斗志昂扬,早就在渴望着打仗。过了不久,我们当真听见了印第安人的呐喊声。可是,他们在相隔十来个箭射程的地方便停步不前了,似乎想等待适合的时机。在我们的营地上,一堆堆用木棉树干和密苏里河中的杨柳树干点起的营火,整整地烧了一夜。男人们站在篷车四周,守护车队,女人们惊恐不安地唱起了圣歌。没有像平时那样把骡马放出去过夜,而是把它们围在大车中间,因此,它们便嘶叫着,互相啃咬着。那些猎狗闻到印第安人的气味,也狂叫个不停。总而言之,整个营地充满了喧嚣声和战备气氛。在短暂的寂静中,我们听见印第安哨兵发出了如同胡狼号叫一般悲伤而凶狠的呼应声。午夜时分,印第安人想放火烧草原。但是由于春天潮湿,尽管几天没有下过一滴雨,野草还是烧不着。

凌晨,我查完了哨,抓住片刻的时间去亲近莉莲。我看见她困乏而香甜地熟睡着,把头靠在好心的阿特金大妈膝盖上。大妈手持猎刀发誓说谁敢动她的小宝贝,她就要把整个“血迹”部落杀光。我不仅带着男性的爱情,同时也带着母亲的挚爱,望着那张美丽的、熟睡的脸庞。我也像阿特金大妈一样,谁若是威胁我的爱人,我就要把他撕成碎片,剁成肉泥。因为她是我的欢乐,我的希望,除了她,我只有流浪和无休止的冒险。我面前的情景就是最好的证据:一望无际的草原,武器的磕碰声,骑在马上度过的夜晚,打仗,还有那掠夺成性的红皮肤的强盗,而我的身旁却是这位可爱的姑娘正在安静地熟睡着。她是那样信赖我,相信我,我只说了一句话,她就认为袭击并不可怕,而且是那样放心地睡着了,就像睡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望着这两幅不同的图景,我生平第一次对我的流浪和冒险的生活感到厌倦。我体验到,只有在她的身边,我才能心满意足,才能过平静的生活。“只要到加利福尼亚就好了,只要到加利福尼亚就好了!”我默默地想着,“啊!旅途的艰难困苦从这张苍白的脸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现在才走了一半路程,而且是较容易走的一半。不过等着我们的是富饶而又景色宜人的地方,那里天高气爽,永远是明媚的春天。”我一边想着,一边把我的大衣盖在她的脚上,免得她受到夜间寒气的侵袭。我又回到了前沿。这时候河上升起了浓雾,印第安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个机会来试试他们的运气。营火渐渐熄灭,显得暗淡无光。一小时过后,连十步以外的人都难于看清。现在我命令那些放哨的人不停地呼叫口令。过了不久,整个营地除了哨兵们像念经一样传呼着“平安无事!”之外,就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印第安人的营地那边鸦雀无声,仿佛那里的人都成了哑巴。这种沉寂使我不安起来。等到天空露出第一道霞光时,我们的人都感到又困又乏。只有上帝知道,我们大部分人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再加上又下了这场倒霉的浓雾,使人感到彻骨的寒冷。

我考虑与其等着挨打,静待印第安人行动,不如去进攻他们,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我认为这不是枪骑兵的一时冲动,而完全是出于必要。大胆的进攻一旦成功,就能使我们威名大震。这消息在土著的部落中间一经传开,下一段路程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于是,我决定留下一百三十人,由经验丰富的“草原之狼”史密斯率领,坚守在工事里,而命令其余的一百人随我上马,摸索前进。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昂,因为天气非常寒冷,这样至少可以使身体暖和一些。到了离他们只有两三个枪弹射程距离的时候,我们就纵马冲刺,齐声呐喊,随着枪声,狂风暴雨般地冲进了野蛮人的营地。从我的后方突然有个不高明的射手射出一粒子弹,紧贴着我的耳朵擦过,但它只不过打掉了我的帽子。这时候,我们和印第安人展开了白刃战。他们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没有料到我们会进攻他们。看来像这种旅行者进攻围困者的事,在草原上还是第一次发生。因此他们吓得心惊胆战,只顾四散逃命,像野兽那样恐惧地号叫着,没有进行任何抵抗就被打死了。只有一小队人被迫退到河边,他们看到无路可逃,就决心背水一战。他们打得又勇猛又顽强,宁愿跳进水里也不愿投降。

他们用磨尖的鹿角制成的梭镖和用硬燧石制成的板斧对我们并未构成很大的威胁,不过,印第安人使用起它们来却非常灵巧。一眨眼工夫,我们就把他们打垮了。我抓住了一个高大的鲁莽汉,为了夺下他的板斧,我还击断了他拿板斧的那只手。我们还缴获了几十匹马,但这些马生性粗野狂暴,根本无法使用。我们抓到十来个俘虏,全都受了伤。我吩咐细心包扎好他们的伤口,后来,应莉莲的要求,还发给他们毛毯和武器以及重伤员所需要的马匹,把他们都统统放了回去。这些可怜的人本来以为我们一定会把他们绑在木桩上施以酷刑,竟喃喃地唱起了他们那单调的死亡的哀歌。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被这些待遇惊得发呆。后来,他们又以为我们放开他们,是要按照印第安人的习惯,对他们进行追捕。直到最后,他们相信真的没有危险了,才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不仅如此,他们还不住地赞扬我们的英勇和“白花”——这是他们给莉莲起的名字——的善良。

虽然我们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和预期的结果,但是这一天结束时,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件,它给我们的欢乐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战斗中我们的人没有被打死,只有十来个人程度不同地受了伤。伤势最重的是亨利·辛普森,他在战斗中过于冒进,到了傍晚,他的伤势大大恶化,几乎奄奄一息了。他想要对我说点什么,可是这个可怜的人,下巴颏儿被斧头劈掉了,无法说话。他含糊不清地说:“对不起……我的……队长!”一阵痉挛就把他的话打断了。我猜到了他想说的话。我想起了早晨从我耳边掠过的那颗子弹,但我还是像一个基督徒那样宽恕了他。而且我还知道,他把从没有对莉莲表露过的秘密的爱情带进了坟墓。看来,他是故意去寻求死亡的。他死在午夜。我们把他埋葬在一棵大木棉树下面,我还用刀在树皮上刻了一个十字。

第二天,我们继续前进。前面是一片更加广阔、更加平坦、更加荒凉的大草原,这个地区极少见到白人的足迹。总而言之,我们到了内布拉斯加。最初几天,我们在光秃秃的草原上行进得异常顺利,但也并非没有困难,那就是缺少柴火。普拉特河流经整个广阔无垠的平原,它的两岸也覆盖着浓密的杨树和柳树。可是,这条河河岸低洼,一到春天,就被洪水淹没,我们无法接近。晚上,我们只有用水牛粪烧起篝火。水牛粪因为没有晒干,不易燃烧,只是冒烟,发出暗淡的蓝光。因此我们只好竭尽全力朝前赶路,希望早日到达大兰河,以便在那里得到充分的燃料。这一带地区具有原始地带的一切特征。有时,在我们的紧密衔接的车队前面,一群群白肚皮的褐色羚羊奔窜而过;有时在野草的绿海中,体形庞大的粗角野水牛还时隐时现地露出硕大的脑袋,一双血红的眼睛闪耀着凶恶的光,喘气时鼻孔里还发出呼哧呼哧的响声。我们常常看见,成群结队的野水牛,好像黑点一般在草原的远方移动。

有些地方,我们还得穿过许许多多土拨鼠掘出的小山丘。印第安人并没有立即出现,过了几天之后,我们才看见三个有羽毛装饰的土人骑手。但是他们像幻影似的一下子就消失了。后来我才了解到,我在密苏里河上所给他们的那次教训,使得“大个子阿拉”的名字——他们把“大个子阿尔夫”的名字改了——很快在草原掠夺者的各个部落中间流传开来,成为恐怖的化身,而我对俘虏表现出来的宽宏大量,又使这些野蛮凶狠但也不乏骑士精神的部落受到感动。

到了大兰河之后,我决定在树木茂密的河畔上停留十天。摆在我们前面的后一半路程要比前一半更加崎岖难行,因为过了草原便是落基山脉,再过去便是犹他和内华达的“不毛之地”。我们的骡马虽有充足的饲料,但都劳累过度,而且掉了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休息来恢复它们的体力。为此目的,我们便在大兰河和海狸湾汇合的河汊上安营扎寨,两面有河床保护,一面有大车列成一道强大的防御工事,使我们的营寨易守难攻。再加上水和木柴就地可取,因此也不怕受到敌人的围困。这样一来,营地的杂务不多,也不需要过分的防卫措施,我们的人员和牲口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这段时间是我们一路上所度过的黄金时期。这里风和日丽,晚上又是那样的温暖,完全可以在露天里睡觉。

大家一清早就出去打猎,中午常常满载着羚羊和松鸡回来,这一带的野味简直俯拾皆是。一天里其余的时间我们不是吃喝、睡觉,就是唱歌或者以射击野鹅作为娱乐。一群群野鹅经常不断地飞过我们的营地。在我的一生中,再也没有比这十天更美好、更幸福的时光了。从早到晚我和莉莲几乎形影不离。这样经常的亲密相处,和过去那种短暂的会面相比,更使我相信,我会热爱这位甜蜜而善良的姑娘,至死不渝。现在我对她有了更深更亲密的了解。晚上我往往辗转不眠,思考着:她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为什么她对于我是那样的宝贵,为什么她在我的生活中是那样不可缺少,就像我们必须呼吸的空气一样。只有上帝才能知道啊!我非常爱她那张秀丽的脸庞,长长的辫子,爱她的那双碧蓝的眼睛,那眼睛蓝得犹如内布拉斯加的万里晴空。我还爱她那窈窕优雅的身材,好像在对我说:“永远帮助我,保护我吧!没有你,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活不下去了。”是的,上天做证,我爱她身上的一切,连她的每一件破旧衣服在内。她有那样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把我吸引到她的身边,使我无法控制住自己。在她的身上还有另外一种魅力,那就是她的温柔多情。我一生遇到过不少女人,但像她这样的天使却从来没有遇见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遇到了。现在我一回忆到这里,心里就充满了永恒的悲痛。她的心灵是那样敏感,就像一朵小花,只要有火挨近它,它就把花瓣合拢起来。

我的一言一语她都能心领神会,我的所思所想也都能引起她的反响,宛如一池深澄透明的碧波,像镜子似的反映出岸上的倩影。这颗纯洁无瑕的心是那样不由自主地沉浸在爱情之中。我体会到,她放弃了自己,被这种感情所征服。这说明她对我的爱情是多么深沉啊!凡是有高尚情感的男人,都会以心换心,忠诚待她的。她的确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最亲的亲人了。她是那样的单纯、羞涩,我只好一再地说服她,让她相信,去爱别人并不是一桩罪过。为了能使她信服这一点,我不知花费了多少脑筋。我们在感情的激流中度过了河湾上的十天,正是在这里达到了幸福的顶点。有一天,晨曦刚刚出现,我们便散步到了海狸湾上游。我想带莉莲去看看海狸,它们那个繁荣兴旺的小王国离我们车队不过半英里之遥。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不大一会儿便到达了目的地。那里既像河湾,又像河水冲积成的一片小湖。周围生长着高大的北美胡桃树,堤岸上覆满了柳树,波浪般的枝条一直垂进水中。海狸筑起的堤坝高高露出水面,堵住了河水,使河水总是保持在一定的高度上。这些聪明机灵的小动物建起的一幢幢小型的圆屋顶房子,伸出明净的湖面。

人的足迹从来没有踏上这块参天大树掩盖下的世外桃源。我们小心地拨开细长的柳枝,眺望着这块平如镜面的蓝色湖水。海狸还没有出来活动,这座小小的水中城池还沉浸在睡梦中。湖面上一片寂静,连莉莲的呼吸声都能听到。她那小小的长着金发的脑袋,紧靠在我的脸颊上,挤在树枝留下的缝隙里。我伸手挽着她的腰身,好让她在倾斜的河堤上站稳。我们耐心地等待着,饱览着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由于过惯了草原生活,我爱大自然,就像爱自己的母亲那样,上帝看见世界时所感受到的欢乐,我也约莫能体会出来了。

清晨刚刚开始,曙光初露,慢慢地映红了胡桃树枝,一滴滴露珠从柳叶上滚下,大地越来越明亮了。过了不久,对岸出现了一只又一只褐色的松鸡,黑颈子,冠毛蓬松,喝起水来把嘴高高仰起。“哎,拉尔夫,多美啊!”莉莲悄悄地对我说。可是在我的脑海中却回荡着另一幅景象:我想在孤寂的山谷中盖起一座小房子,她和我生活在一起,在永远的安宁和心满意足中度过我们的平静的一生。我就这样,在大自然的欢乐中加进了我们的欢乐,在大自然的宁静中增添了我们心中的宁静,给这个黎明加上了我们心中的幸福的黎明。这时候,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泛起了涟漪,一只长着胡须的海狸脑袋伸出了水面,全身水淋淋的,被霞光映成了玫瑰色。随后出现了第二只海狸。这两只小动物向堤坝游去,用小嘴划开平静的湖面,还发出打喷嚏和吱吱叫的声音。它们爬上堤坝,用后腿站立起来,发出大声的呼叫。随着这声呼号,大大小小的脑袋就像应巫师的召唤那样,一齐伸出了水面,于是湖面上响起一片噼噼啪啪的击水声。这群动物刚出来就嬉戏玩水,还发出欢乐的叫声。最先出来的那对海狸站在堤坝顶上四下瞭望着,突然用鼻子发出一声长啸。转瞬间,有一半海狸爬上了堤坝,另外一半游到岸边,消失在柳树枝条下面,那里的湖水立即泛起了泡沫。还能听到一种类似锯木头的声音,那是海狸们正忙着啃咬树皮。

我和莉莲久久地站在那里,欣赏着这群动物的活动,玩味着它们的生活乐趣,一直到我们的响声打断了它们的幸福为止。为了改变一下姿势,莉莲突然碰了一下树枝,一眨眼工夫,所有的海狸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翻腾的湖水能说明深处还有动物在活动。过了一会儿,连湖水也平静不动了,周围又是一片寂静。只有啄木鸟敲打胡桃树的坚硬树皮找虫儿吃的声音才打破了这里的沉寂。这时,太阳已经高高地照在树上,灼热烤人。莉莲还不觉得疲劳,我们便决定围绕湖湾转一圈。路上我们碰上了另一条小河,它穿过树林,从对面流入了湖湾。莉莲没法蹚水过河,我只好抱她过去,尽管她挣扎,我还是像抱孩子似的把她抱在我的手臂里,向小河走去。不过这条小河是一条充满诱惑力的小河。莉莲害怕自己掉下去,双手抱住我的脖子,紧紧地依贴在我的身上,还把她那张羞得通红的脸藏在我的肩上。我的嘴唇紧紧吻着她的鬓角,轻声地说着:“莉莲!我的莉莲!”我就这样抱着她过了河。上了对岸,我还想再抱她一会儿,可是她却用力挣脱了我。一种不安的情绪侵袭着我们,莉莲东张西望,好像害怕什么似的,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我们继续朝前走着。我抓住了她的一只手,把它紧紧压在我的心口。在那一瞬间,我真害怕控制不了自己。天气越来越炎热,热气从天空倾泻到地上,没有一丝风,胡桃树上的叶子一动也不动。只有啄木鸟还在敲打着树皮,而周围其他的一切东西都昏昏欲睡,似乎经受不起烈日的照晒,失去了生气。我觉得,整个森林好像中了什么魔法,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只知道莉莲在我的身旁,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莉莲大概觉得有些疲劳,因为她的呼吸越来越短促,粗声喘着气,她那张平时略显苍白的脸上,这时出现了一块块潮红。我问她是不是累了,要不要休息。她急忙回答:“啊,不!不要!”好像连“休息”这两个字都不愿意想似的。可是她走了十来步,身体突然摇晃起来,低声说道:

“不行!我真的不能再往前走了!”

这时候,我又把她抱了起来,带着这个可爱的宝贝回到河岸上。河岸两旁的柳枝垂到地上,形成了一条绿荫的通道。我把她抱进这样一个绿荫的“闺房”里,放在苔藓上,在她的身边蹲下了。我凝视着她,我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她的脸色也变得像麻布那样苍白,睁着一双大眼睛,惊慌地望着我。

“莉莲,亲爱的,你怎么啦?”我喊了起来,“是我在你的身边呀!”

我一面说,一面弯下身去,热烈地吻着她的双脚。

“莉莲!”我不停地说,“我唯一的人儿!我的最可爱的!我的妻子!”

当我说完最后一句话时,她全身颤抖了一下。突然,出于一种不寻常的狂热的激情,伸出双臂紧紧抱住了我的脖子,不断地说着:

“我亲爱的!我最最亲爱的!我的丈夫!”这时候,一切从我的眼里消失了,我仿佛觉得我们和整个地球都一道飞了起来……

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等到我从令人陶醉的欢乐中清醒过来,恢复了知觉的时候,鲜红的阳光又一次透过胡桃树梢照射进来。然而,这已经是落日的余晖。啄木鸟不再敲打树皮,映在湖底的另一个太阳正在对天上的太阳微笑,湖里的动物都已入睡。多么迷人的黄昏!安谧、宁静,红霞满天。该是回车队的时候了。我们从低垂的柳枝丛中走了出来,我瞅了莉莲一眼,她的脸上没有懊恼,也没有忧虑,在她的那双仰望天空的眼睛里,只有一种平静的顺从,她那天使般的头上似乎环绕着一个庄严献身的光圈。我向她伸出手臂,她就把头平静地倚在我的肩上,眼睛仍然仰视着天空。她对我说:

“拉尔夫,请你再说一遍,我是你的妻子!你要常常这样叫我!”

无论是在荒原上,还是在我们就要到达的地方,除了心灵的誓言之外,再没有其他的誓约。于是我在这树林里跪下,莉莲也跪在我的身旁,我发誓说:“面对着苍天、大地和上帝,我向你莉莲·摩里斯发誓,我娶你为妻,阿门!”

她也回答说:

“我从现在起是你的妻子!永远如此,一直到死,我都是你的妻子,拉尔夫!”

从这时候起我们就结为夫妇了。从此以后,她不仅仅是我的心上人,而且是我的合法的妻子了。一想到这点,我们便感到无比的幸福。尤其我更感到特别的幸福,因为在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新感情,一种对莉莲和对我自己的神圣的敬重之情,一种伟大而崇高的感情。这种感情使爱情变得更崇高、更具有幸福的意义。我们手拉着手,昂着头,眼睛闪闪发亮地回到了车队。大家都在为我们担心,已经有好些人四处寻找我们。后来我惊讶地获悉,有几个人曾经经过湖边,但却没有发现我们,而我们也没有听见他们的喊叫声,为了不至于引起别人的误解,我便把大家召集拢来。等到他们到来以后,我就拉着莉莲的手,神情严肃地走到他们中间,对大家说道:

“先生们,我谨向各位宣布,站在我身旁的女人是我的妻子,请你们大家做证。请大家在法院里,在法律面前和一切人面前做证,不管是东部的人还是西部的人提出询问,都请你们这样为我做证。”

“好呀!向你们夫妇致敬!”矿工们齐声回答说。接着,年老的史密斯依照惯例,对莉莲提出问题,问她是不是愿意嫁给我。当她回答说“愿意”时,我们就在大庭广众之前正式结为合法夫妻。在遥远的西部草原和那些还没有城镇法官和教堂的地方,都是这样举行婚礼的。直到现在,在整个美国,若是有人宣布娶和他住在同一个屋顶下的女人为自己的妻子,这样的宣布便会和法院的所有文件一样有效。所以没有一个人对我们的婚礼感到惊奇,除了习惯所要求的尊重以外,也不会有其他看法。大家都兴高采烈,喜气洋洋。他们都知道,我对待他们虽然比别的指挥官要严格,但我是出于好意,因此他们对我便一天比一天更友好。至于我的妻子,她本来就是全车队人的掌上明珠。全车队立即举行了庆祝晚会。人们点起了篝火。苏格兰人从车上拿出了自己的风笛,我们两个人都很喜欢他们的音乐,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回忆。美国人也拿出自己心爱的牛角片。我们的婚礼之夜是在歌声、欢呼声和枪声中度过的。阿特金大妈一次又一次地拥抱莉莲,又是哭,又是笑,不停地点燃她那个常常熄灭的烟斗。尤其使我感动的,是后来举行的一次仪式。在美国,在那些大半生都在篷车上度着时光,经常四海为家的人们中间,就流行着这样一种风俗习惯。当月亮高高地升在空中的时候,男人们把一束束点着了的柳条绑在枪筒上,整个车队在老史密斯的率领下,簇拥着我们俩从一辆马车走到另一辆,每走到一辆车前面,他都要这样问莉莲:

“这是你的家吗?”

我那可爱的人儿每次都回答说“不是”。我们就这样走下去,走到阿特金大妈的车前,大家的心里都非常激动,莉莲一直是住在这辆车上的。当她轻声地回答说“不是”的时候,阿特金大妈便像头受了伤的水牛一样号叫起来,她把莉莲抱在怀里,一再地嘟哝着:“我的小宝贝!我的心肝!”悲伤的呜咽一再打断她的话,莉莲也抽抽噎噎地哭着。这时候,就连那些铁石心肠的人也不能不软下来,大家的眼里都噙满了泪水。队伍来到了我住的大车跟前,它被鲜花和绿叶装饰一新,我几乎认不出来了。男人们一齐高举火把,史密斯也用更加庄严、更加响亮的声音问道:

“这是你的家吗?”

“是的!是的!”莉莲轻柔地回答道。

这时候,所有在场的人都摘下了帽子,顿时一片寂静,静得都能听见火把的燃烧声和烧完了的小枝条掉在地上的咝咝声。这位白发苍苍的老矿工把自己青筋突起的双手伸在我们的头上,说道:“上帝祝福你们和你们的家,阿门!”

紧接着他的祝福是三声欢呼声。嗣后,大家都走开了,只剩下了我和我可爱的妻子。等到最后一个人走远了,莉莲把她的头靠在我的胸上,低声地对我说:“永远是你的!”此时此刻,闪耀在我们心中的星星真比天上的星辰还要多。

翌日凌晨,我把还在睡觉的妻子留在车上,一个人出去为她采集花束。我一边采花,一边不停地自言自语:“你已经结婚了。”一想到这里,我乐得心花怒放。抬头仰望苍天,感谢上帝给了我这样的好运,使我成了一个真正的人,而且还把我的生命和另一个我爱得胜过一切的人的生命结合在一起。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是一无所有了,虽然我的家只不过是一辆篷车,可我现在觉得比以前要富有得多了。回忆起以前的漂泊生活,我觉得那时真可怜,说来也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那样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想到,“妻子”这个词竟能蕴藏着那样大的幸福。妻子就是你最珍贵的亲人,也是你灵魂中最纯洁的部分。我一定早就爱上了莉莲,因为我是在用她的眼光去看待世界,一切以她为转移,只有和她有关系的事物我才能理解。现在我一说“妻子”这个词,就意味着“我的妻子,并且永远是我的!”我幸福得快要发疯了,我简直不能想象,我这样的可怜虫竟会得到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还缺少什么呢?什么也不缺。如果草原更加暖和,莉莲在草原上更加安全的话,如果我没有答应我的车队把他们带到目的地的话,那我一定会高高兴兴地放弃到加利福尼亚去的打算。只要和莉莲在一起,就是在内布拉斯加住下来也心满意足了。我原先想到加利福尼亚去挖金矿,现在想起这种念头,我就觉得可笑极了。我扪心自问,有了莉莲,还要挖什么宝藏呢?我们两人要金子干什么?倒不如找一个四季如春的峡谷,砍些木头盖起一座房子,和她生活在那里。我们单靠铧犁和猎枪就能生活得很好,绝不会挨饿的。我就这样一边采花,一边思索着。等到我采了一大把花之后,便立即回到车队去,路上遇见了阿特金大妈。

“小家伙还在睡?”她一面从嘴里取出她那个一刻也不离身的烟斗,一面问道。

“还在睡!”我回答说。

阿特金大妈听了,眯起一只眼睛说:

“嗨!你这个坏小子!”

可是就在这时,“小家伙”已经起床了。我和大妈看见她从车上下来,把手放在眼睛上挡住阳光,向草原眺望。她一看见我,便飞跑过来迎接我。她是那样的艳丽,那样的清新,就像朝霞一样。我张开了双臂,她一下子投进了我的怀抱,把她的小嘴唇伸过来吻我,并且还叫喊着:

“早安!早安!”然后她踮起脚,深深注视着我的眼睛,嫣然一笑,调皮地问我:

“我是你的妻子吗?”

她是我的妻子吗?除了不停地吻她,爱抚她,还有什么别的回答哩?!我们在河汊口上就这样度过了这段幸福的日子。老史密斯接管了我的全部工作,直到车队出发为止。所以我们可以再次去访问我们的海狸和河湾。现在我抱着她过河,她再也不挣扎了。有一天,我们驾驶着一只红木做的筏子,沿大兰河逆流而上,在河道拐弯的地方,我指给她看一群野水牛。这群野水牛离我们不远,正在用双角挖掘河堤的烂泥,脑袋上都糊了一层厚厚的烂泥巴,仿佛戴上了一副盔甲。直到我们上路前两天,才停止了这种远游。一是因为有印第安人出现在这一带,后来又因为我那可爱的夫人身体有点不舒服。她脸色苍白,全身无力。我问她怎么样,她只是微笑,告诉我她没有什么问题。她睡觉的时候,我守护着她,尽力照顾她,连一点风也吹不着她。我为她发愁,弄得自己也差点病倒了。可是阿特金大妈一谈起莉莲的病,就神秘地眨眨她的左眼,还吐出一口口浓烟,把她自个儿全都遮住了。不过我还是惴惴不安,更使我焦急的是因为悲伤的念头不时地折磨着莉莲,她觉得我们这样热烈地相爱是不好的。有一次她把自己的娇媚的小手指头放在她每天必读的《圣经》上,忧伤地对我说:

“拉尔夫,你读读!”

我看了一眼。我一边读着这段话,一边被一种不祥的预感攫住了我的心:“谁若是把上帝的真理变成谎言,谁比造物主更崇敬创造物并为创造物服务更多,谁得到了永恒的祝福呢?……”

我一读完,她就说:

“上帝要是对我们生气,我知道上帝是慈悲的,就让他只惩罚我一个人好啦!”

我安慰她说:“爱情就是天使,他从两个人的灵魂中升起,飞向上帝,还给上帝带去了人间的赞美。”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谈到这个话题。出发前的准备工作开始了,需要检查牲口和车辆,还有成千件的小事情占去了我的全部时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临,我们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告别了河汊口,我们在这里度过了幸福的时日。可是当我看见车队又一次在草原上延伸开来,大车一辆接着一辆,骡子一匹接着一匹,鱼贯而行的时候,我就放宽了心,因为路程一天天在缩短,再过几个月,就能看见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想要到达的加利福尼亚了。

最初几天的路程不大顺利。从密苏里河直到落基山麓,是一片不断升高的辽阔草原。我们的牲口很快就疲劳了,不得不常常停下来休息。此外,我们也不敢挨近宽阔的普拉特河,因为虽然洪水已经退去,但是现在正是春季大狩猎的季节,一股股印第安人经常在河畔徘徊,伏击着那些向北方转移的野水牛群。夜间值班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越来越疲劳,没有一个晚上不发生情况。离开河汊口的第四天,一支人数相当多的红皮肤歹徒,想来抢劫我们的骡群,被我们击退了。晚上没有篝火是最伤脑筋的事,由于我们不敢挨近普拉特河,因此经常缺少燃料。本来水牛粪是可以代替木柴的,但是每天早晨都要下一阵小雨。水牛粪受了潮,是不容易烧着的。

野水牛群接连不断地出现,也使我很不安。有时我们看见地平线上出现几千头野水牛,它们像风卷残云,疾驰而过,把沿途的一切都践踏殆尽。我们只要遇上这样一群水牛,就会全部丧命。更为糟糕的是,除了印第安人外,草原上到处还有各种凶猛的兽类。继水牛而来的是可怕的灰熊、美洲豹以及来自堪萨斯和印第安地区的巨狼。晚上,我们在小溪畔宿营,每当夕阳西下,整个草原的各种兽类都到这里来喝水。有一次,一头大熊直向我们的混血儿向导维希特扑来,若不是我和老史密斯以及另一位向导托姆及时赶来营救,他一定会被熊撕成碎片的。我举起斧子朝熊的脑袋劈去,这一下劲头是那么大,连胡桃木的斧柄都裂成了两半。可是这头熊还是朝我扑过来,直到史密斯和托姆开枪打中了它的耳朵,它才倒了下去。这些凶猛的野兽一只只都是那样傲慢胆大,晚上竟敢走到车队附近,不到一星期我们就打死了两头野兽,它们距离大车只有一百步远。由于猛兽的骚扰,我们的狗从天黑吠叫到天亮,使人无法入睡。

从前有个时候我非常喜欢这种生活。一年前,我在阿肯色州遇到的危险比现在大得多,然而那时我却像生活在天堂里一样快乐。可是现在,我一想起大车上我那可爱的妻子,她无法入睡,正在为我的安全提心吊胆,她的身体也因为焦急而消瘦下去,我就恨不得把印第安人,把美洲豹和灰熊统统送进地狱。为了使我心爱的身材苗条而又娇弱的人儿能尽快地得到安宁,我巴不得日日夜夜都把她抱在怀中。所以,经过三个星期的跋涉之后,我们终于看见一条白练似的河流,我心里那块沉重的大石头才算落了下来。这条河现在叫共和国河,那时候还没有英文名字。宽广的黑柳林带像黑纱一样披散在白净的河水两侧,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燃料。虽然这种柳树燃烧时常常发出巨大的爆响声,火星飞溅到远处,但比起湿水牛粪来还是不知要强多少倍。我决定在这里休息两天。河岸上到处是乱石嶙峋,向我们预告着那座难以登攀的落基山脉的山麓已经近在眼前了。从晚间的寒冷就可以知道,我们已经到达了海拔高度相当高的地方。

早晚温差悬殊,给我们带来了不愉快的后果。有好几个人,包括老史密斯在内,都患了热病,不得不躺倒在篷车里。早在通过多病的密苏里河时就种下了他们的病根,现在由于疲劳过度,来了一个总暴发。不过,即将到达山麓,使他们增添了早日痊愈的希望。我的妻子一直是用一种天使般的献身精神,细心地看护着他们。

她自己也消瘦了。每当我清早醒来,第一眼就要看看睡在我身旁的那张清秀的脸庞。一看到她的脸色是那样苍白,眼睛周围又出现了黑圈,我的心便惴惴不安起来。每当我这样凝望她的时候,她就醒过来,向我嫣然一笑,然后又重新睡着了。这时我暗下决心,只要能到达加利福尼亚,哪怕让我的强壮的身体掉一半肉,我也心甘情愿。

然而,路程还是那么遥远!两天之后,我们又继续前进了。不久,共和国河就在我们的南面了,我们顺着白人河流域前进,向着普拉特河南部支流走去。这些支流大部分流经科罗拉多地区。山路越来越崎岖不平。我们开始进入真正的峡谷地带了,两旁峭壁重叠,一直伸向远方,一座比一座更陡峭。到处是岩石林立,有的异峰突起,有的低回盘旋,有的宛如城墙,有的地方像一道狭窄的走廊,有的又豁然开阔。这一带树木茂密,山坡上和断岩间,到处都长满了矮小的松树和橡树。随处可见淙淙的泉水,从陡峭的悬岩上直泻而下。在险峻的岩壁上,机灵敏捷的野兽矫捷地奔跳着,一看见我们便立刻消失得踪影全无。这里的空气凛冽而又清新宜人,一周之后,害热病的人都痊愈了。只有骡马由于缺乏内布拉斯加那样鲜美的青草,只好用当地主要植物金雀花作为饲料,变得越来越瘦,拉着装满货物的沉重大车爬山越岭时,喘气声越来越粗。

一天下午,我们终于看见了前方出现的一种幻景,好像是一大片尖峰突起的云彩,它是那样雄伟,把天和地都联结成一体。顶峰上呈现出银白色、金黄色和天蓝色。这片巍峨的峰巅模糊不清,逐渐消失在远方的迷雾中。

看见这般景象,全车队发出了一片欢呼声。为了看得清楚些,人们爬到了篷车顶上。到处响彻“落基山!落基山!”的欢叫声,帽子在天空中飞舞,人人都笑逐颜开,精神振奋。

美国人就是这样来欢迎落基山的。而我呢,这时我回到了车上,把妻子紧紧地抱在怀里。面对着这座显得那样庄严神秘而又气势磅礴的巍峨神坛,我又一次在心中向她宣誓,永远忠实于她,矢志不移。这时正当夕阳西下,不久,夜色便笼罩了整个地区,只有那庞然大物被夕阳的余晖照耀着,像是一堆堆巨大的通红的煤炭和熔岩在熊熊燃烧。艳红的火光渐渐变成了深暗的紫色,最后一切消失了,溶化在茫茫的黑暗中。只有星星,夜晚的闪烁的眼睛,从天空俯视着我们。

不过,我们距离这座山的主脉至少还有一百五十英里左右。第二天岩石挡住了视线,我们就看不见山了,后来,随着道路变得崎岖曲折,它时而出现,时而隐没。我们前进得很缓慢,新的障碍不断出现,尽管我们想方设法力求沿着河道前进,但由于河床过于陡峻,我们常常不得不绕道而行,在邻近的河谷里通过。这个地区满地都是金雀花和野荚豆,这东西不能用来喂骡马,倒是给我们增添了不少的麻烦,它们那长而硬的茎秆,只要一缠上轮子,车轮就无法转动了。

有时我们还遇到地面上的大裂口,有的甚至宽几百码,根本无法通过,我们只好绕远道。维希特和托姆这两位向导常常转回来报告遇见的新障碍。地面有时怪石突起,有时又突然下陷,无路可寻。有一天,我们以为正在山谷中前进,可是突然间,山谷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山脊,在我们正前方,却是一座见不到底的深渊,两边的岩壁垂直而下,只要看一眼,就会心惊肉跳,感到天旋地转。生长在深渊底处的高大橡树,看起来就像一丛小灌木林;在橡树中间的野水牛,看起来好似一只只小甲虫。我们逐渐进入了乱石嵯峨、石堆林立、重峦叠嶂的地区,到处是悬崖峭壁、怪石峥嵘。骡夫的咒骂声和骡马的嘶鸣声,被这些石壁折射回来,引起了接二连三的回声。我们的篷车在草原的平地上看起来是那样的高大神气,可是在巍峨的高山的衬托下,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它们一辆辆进入山谷的时候,显得那样渺小,仿佛被深谷吞进大嘴里了。一路上每隔几百步,就有一道道的小瀑布拦住我们的去路,印第安人把它们叫作“微笑的水”。繁重的工作大大损害了我们人畜的体力。可是,高耸在天边的落基山脉,看来还是那么遥远,那样迷茫。幸亏我们的好奇心常常帮助我们战胜了疲劳,而不断变化的绮丽风光又使好奇心得以保持不衰。我们所有的人,包括来自阿列克汗的人,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荒凉原始的地方。连我看到这些岩石峡谷,看到大自然发挥它的巧思妙想,在峡谷的两岸用石头筑成的城堡、要塞和一座座城市,也感到无比的惊异。我们偶尔也碰上一些印第安人,连他们也和草原上的印第安人不同,更加分散,更加野蛮。

白人的出现既引起他们的恐慌不安,又激起他们嗜血的天性。这里的印第安人比内布拉斯加的印第安人显得更残暴。他们的个子较高,肤色也更黑,宽扁的鼻子和东张西望的眼神,使他们的脸上有一种像关在笼子里的野兽那样的表情。他们的动作也像动物那样灵敏和狡猾。他们说话时爱用大拇指点着自己的面颊,面颊上画着蓝白相间的条纹。他们的武器是斧子和弓箭,弓是用山上的一种非常坚硬的藤条做成的,这种弓很硬,我们车队的人没有一个能拉得动。这些土人的特点是凶猛急躁,若是人数较多,就会带来巨大的危险。幸亏他们比较分散,我们遇到的最大的队伍从未超过十五人。他们自称属于泰伯吉斯·维迈诺纳和杨帕斯部落,他们的语言连我们那位对印第安方言非常熟悉的向导维希特都无法听懂。因此,我们想尽了办法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是先指指落基山,然后指指我们,接着又张开和合拢他们的手掌,我们觉得他们好像要告诉我们什么数目字似的。

道路越来越崎岖难行。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每天也只能走十五里路。与此同时,我们的马也不像骡子那样能吃苦耐劳,对饲料的要求又比较高,所以终于一匹匹地倒毙在路上了。人的体力也大大减弱了,大家整天都要和骡子一道用绳子拉车,遇到险坡时还得用力支撑住那些大车。身体单薄的人渐渐支持不住了。有几个人感到浑身筋骨痛,其中有一个因劳累过度,口吐鲜血,过了三天便死了,死的时候还抱怨自己不该一时心血来潮离开了纽约港。这时我们又到了最难走的一段路程,正在沿着印第安人叫作约瓦河的一条小河前进。这里不像科罗拉多东部地区那样陡壁林立,可是一眼望去,遍地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乱石,有的直立,有的平躺着,像是一座满是墓碑倒塌的破败的坟场。这是科罗拉多的真正的“荒地”,可与内布拉斯加北部那块类似的地区相媲美。我们历尽了千辛万苦,花费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走出了这块“荒地”。

我们不停地赶路,一直到达落基山麓,才停下来休息。可是当我们从近处看到这个巍峨雄伟的岩石世界时,心中便充满了无穷的忧虑和恐惧。山腰被层层浓雾所环绕,峰顶则终年白雪皑皑,消失在茫茫云海中。这条山脉是那样宏大,那样沉寂而庄严,使我觉得自身的渺小,于是我立即跪在地上,祈求上帝保佑我,使我的车队、全体人员和我可爱的妻子能顺利地通过这堵一望无际的高墙。祈祷之后,我带着更大的勇气率领车队,深入了这座巨石构成的山口和通道,身后石壁重叠,把我们关闭在内,我们似乎和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了。头上是一片天空,几只苍鹰在翱翔。我们的身旁,除了花岗石外,还是花岗石。这里真是一座迷宫,有的像走廊、地窖,有的像石塔、石林,有的像静默的大厅和沉睡的卧房。这里还有陡崖和深渊,里面阴森可怕,仿佛有什么妖魔鬼怪在里面。大家都不敢高声说话,只能轻声低语。我们常常以为前面已经无路可行,像是有个人在对我们说:不要向前走了,这里是死胡同!在他看来,再走下去就要闯入上帝亲手查封的秘密禁地。晚上,周围巍然不动的群山蒙上了一层漆黑的外衣,皎洁的月亮又把银白色的光辉洒满了它的峰峦,在“微笑的水”里映出了种种奇异的倒影。这时候,就是最大胆的冒险家也会被吓得心惊肉跳。我们久久地围坐在篝火旁,怀着迷信的恐惧心情,窥视着那红光照耀着的山峦的漆黑深处,好像什么可怕的妖怪会在那里出现。

有一次,我们在岩石下面发现了一具死人的骸骨。从武器和残留的头发可以看出,这是印第安人的骸骨。可是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攫住了我们的心,这个龇牙咧嘴的尸骨像是在警告我们,谁若是在这里迷了路,他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恰恰就在这一天,向导托姆连人带马从岩石上掉了下去,当场就摔死了,整个车队都感到悲哀。从前,我们在路上有说有笑,现在连车夫都不再骂人了,整个车队一言不发地向前移动着,只有车轮的辚辚声划破了这里的寂静。骡子变得不听话了,常常挣扎着,停步不前。只要有一辆车停下来,跟在后面的全部车辆都得停下来。最使我苦恼的是,在这样艰难的时刻,我的妻子比以前更需要我的帮助和照料,可是我却不能待在她身边,因为我要两倍三倍地工作,要给别人做出榜样,鼓起他们的勇气和信心。我手下的人都有美国人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面对困难也毫不动摇,可是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了。只有我的体力还能承受劳累的考验。许多晚上,我的休息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我和别人一道拉车,安排守夜的岗哨,查看整个车队,一句话,我要比别人多做两倍的工作。然而,幸福却给我增添了力量,每次我总是劳累不堪地回到自己的大车上,在那里却找到了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一切:一颗忠诚的心和一双亲爱的手,这双手替我擦干了满脸的汗水。莉莲虽然身体不好,却从来不肯在我回来之前去睡觉。我责怪她,她就用亲吻来封住我的嘴,恳求我不要生气。我安置她去睡觉,她入睡时还握着我的手。有许多次,夜里她醒来时,就把水牛皮紧紧盖在我身上,使我睡得更舒适。她永远是那样的温柔甜蜜,那样关心我,爱我,使得我像崇拜神像一般地崇拜她,像吻最圣洁的东西那样去吻她的裙边,连我们的这辆大车也仿佛变成了一块圣地。她常常仰望那些雄伟宏大的岩石,和它们比起来,她虽然显得很纤小,但是她却能把它们遮住。只要有她在我的身边,我就看不见这些巨石了,我眼里就只有她。所以别人已经疲乏无力了,而我还精力充沛,这是毫不奇怪的。我心里明白,只要她需要我的保护,我身上就永远有使不完的气力。

经过了三个星期的艰难跋涉,我们终于进入了一个由大白河冲刷而成的峡谷。在峡谷口上,我们遭到印第安人的莫达赫部落的伏击,刚开始,我们的车队陷入了惊慌和混乱中。他们的红木箭竟射穿了我妻子的篷车顶,这时我便带着手下的人猛烈地向他们反攻过去,一下子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杀死了他们四分之三的人。我们只抓到一个俘虏,那是个年轻的男孩子,才十六岁。等到他心神稍微定下来,便像杨帕斯人那样,指指我们,又指指西方,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手势。照我们推测,他是想说附近有白人。这种推测令人难以置信,但它却是真的。两天以后,我们刚刚驶过一座高地,一下子就看见了在我们的脚下有一片宽阔的平原,那里不仅有一辆辆的大车,还有新盖的木房,我们大家欣喜和惊讶的心情是可以想见的。这些木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座没有窗户的大板棚。一条小河蜿蜒地穿过平原,河边一些骑手放牧着一群骡子。这个地方居住着和我们同种的白人,这使我感到惊奇,接着又感到畏惧。我想他们可能是一群犯了罪的不法之徒,为了逃避死刑才躲到这个荒原上来的。经验告诉我,像这样的社会渣滓,常常进入异常偏僻、人迹不到的地方,在那里建立具有完善的军事组织的队伍。他们还常常创立新的居民点,一开始靠抢劫人口稠密的地区维持生活,而后随着人口的不断迁入,才逐渐发展成正规的州县。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密西西比河上游和匪徒们相遇。那时候,我是一个伐木工,常常从新奥尔良向下游放木排,曾经和他们发生过许多次流血冲突,对于他们的残忍和好斗,我都是十分清楚的。

假若车队里没有莉莲,我是不会怕他们的。一想到如果我们打了败仗,而我被杀死以后,她还会遭到危险,我便有些毛骨悚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显得像个十足的胆小鬼。我认为,他们如果真是匪徒,一场战斗必然无法避免,而且比对付印第安人更加棘手。

于是,我立即向大家宣布当前的危险,要求他们做好战斗准备。我决心和他们决一死战,一定把强盗的巢穴彻底捣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决定先发制人。这时候,平原上的人也看见了我们,有两个骑手策马朝我们奔来。看到这种情景,倒使我松了一口气。真是匪徒,绝不会派出使者来的。近前一看,才知道他们是美国皮货公司的猎人。他们在这块小平原上建立了一座夏季宿营地,也就是所谓的“夏令营”。于是我们不仅没有遇到战斗,反而得到了盛情的款待和热情的帮助。他们是草原上粗犷而又很正直的猎人,非常热情地欢迎了我们。我们真要感谢上帝,他看见了我们的不幸,给我们安排了这样一次愉快的休息。自从离开大兰河以来,已经两个半月了,我们的体力都消耗完了,骡马也累得半死不活,在这里我们至少可以平平安安地休息一两个星期,有丰盛的食物款待我们,又有充足的饲料来喂饱我们的牲口。

对我们说来,这真是一次莫大的救助。索尔斯顿先生是这个营地的队长,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个有教养的人。他发现我不是一个草原上的大老粗,就很快和我交上了朋友,还把自己住的房子让给了莉莲和我,她的健康状况愈来愈糟。

我让莉莲在床上躺了两天。她已是那样的困乏无力,整整睡了二十四小时,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过一次。我一直坐在她床边,看守着她,不让别人来打扰她的休息。两天以后,她的身体恢复过来了,能够出门活动了,不过我还是不允许她做家务活。最初两天,我手下的人,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等到大家都睡足了,我们才着手修补篷车,浣洗衣衫和被褥。这些诚实的猎人都很真心实意地从各个方面来帮助我们。他们大部分是受雇于公司的加拿大人,冬天打猎,设下陷阱捕捉海狸、臭鼬鼠和貂鼠等。夏天便到这个夏令营来,这里是他们存放毛皮的临时仓库。毛皮在这里经过初步加工,再由护运队护送到东部去。这些猎人每次为雇主工作好几年,他们的工作既繁重又危险,常常要深入到非常荒僻的地区和原始森林里,那里到处是野兽,隐藏着无数危险,经常要对付时时刻刻都准备打仗的印第安人。他们的报酬的确是优厚的,但是多数人并不是为了金钱而来,他们喜爱草原生活,喜爱经常不断的冒险。他们都是经过挑选的,人人膂力过人,体格魁梧强壮,能忍受一切艰难困苦。一看到这些剽悍魁伟、头戴皮帽子手持长枪的人,我的妻子就想起了她在波士顿读到的库柏的那些小说,这使她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观察这座营地和它的日常生活。这些猎人像骑士团一样,自觉地遵守纪律。索尔斯顿既是公司的代理人,又是全队的队长,他完全按军事原则来进行管理。全队人都特别诚实可靠。所以,我们在他们这儿度过了一段非常融洽愉快的时光。他们也很喜欢我们的车队,据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支纪律严明、组织良好的车队。索尔斯顿在众人面前赞扬我不走圣路易和堪萨斯那条道路,而走北部这条道路的计划。他告诉我们,一个名叫马奇伍德的人,率领了一支三百人的车队,走的便是前一条道路,他们经历了酷热和蝗虫所造成的数不清的灾难,失去了所有的牲畜,最后全队人都死于阿拉帕赫族的印第安人手中。这些加拿大人有一次正好和这支阿拉帕赫人交战,大败了阿拉帕赫人,还缴获了他们剩下的一百多个头皮,包括马奇伍德的头皮在内。上面的故事就是阿拉帕赫人自己告诉他们的。这个消息对我的部下震动很大,连老史密斯这样经验丰富的冒险家,刚开始也是反对走内布拉斯加这条道路的,现在便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我比他更“精明能干”,他从我这里学到了许多东西。经过在殷勤好客的夏令营的一段休息,我们完全恢复了体力。在这里,除了和索尔斯顿建立了友谊之外,我还结识了一位闻名全合众国的名叫麦克的男子,他不是夏令营里的人,而是和声名远扬的林肯和基德·卡斯顿两兄弟结为旅伴,在草原上流浪。这三个奇怪的伙伴能和整个印第安人的部落打仗,凭借他们那非凡的武艺和超人的勇敢,总是能取得胜利。麦克的名字今天已经成了许多部作品描写的对象,当时他的名字却能使印第安人闻风丧胆,比合众国政府的种种协定更使他们折服。政府常常起用他做调停人,后来还任命他为俄勒冈州的州长。我遇见他的时候,他的年纪已经将近五十,然而头发却还是像乌鸦的羽毛那样墨黑,目光也依然是那样的炯炯有神,显得善良而刚毅有力。此外,他还是全美国最著名的摔跤能手,当我和他比试时,大家都感到意外,因为我竟是第一个他无法摔倒的人。这位和蔼可亲的人非常喜欢莉莲。他每次来看望我们,都要向莉莲表示祝福。离别时,他还送给她一双自己亲手缝制的精巧鹿皮鞋,这件礼物对莉莲非常适用,因为我这位可怜的人儿已经没有一双可穿的鞋了。

我们带着很好的兆头又继续上路了。他们详细告诉我们应该走哪条峡谷,还供给我们大量咸肉。慷慨的索尔斯顿先生又留下了我们那些累垮了的骡子,而把他们自己喂养得很好的健壮的骡子送给我们。去过加利福尼亚的麦克还给我们讲了许多神奇的故事,说那里不仅宝藏丰富,而且气候宜人,有举国无双的壮观的橡树林和大峡谷。于是,我们个个都信心百倍,满心欢喜。我们怎么能料到在进入这块福地之前,等待我们的却是苦难的十字架啊!我们离开营地的时候,久久地挥动着帽子,向那些诚实的加拿大人告别。离别的这一天,对于我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因为就在这一天的下午,我生活里最可爱的小星星羞红了脸,双手抱住我的脖子,轻声地告诉了我一个消息。我听了之后,激动得热泪盈眶,立刻跪在她的脚下,亲昵地吻着她的双脚。现在,她不仅是我的妻子,而且还是我将要出生的孩子的母亲了。

离开夏令营两周以后,我们进入了犹他州的地界。我们的旅途多舛,像过去一样困难重重,但一开始我们进展得还算顺利。我们必须穿过落基山脉西麓的一些支脉,统称为“瓦撒齐山脉”的地区。奔腾的格林河和格兰特河穿过山脉直泻而下,汇合而成宽阔的科罗拉多河。科罗拉多河有无数条支流,它们伸向四面八方,把山脉切割成一条条易于穿过的通道。我们从这些通道穿越过去,不久便到了犹他湖。盐碱地区就从这里开始。我们周围是一块稀奇古怪的沉寂单调的地方。一块块粗糙的巨石环绕着宽广的荒原盆地,形成古罗马竞技场一样的圆形广场。巨大的石块都那样单调乏味,一块接着一块。这里的荒原和岩石寸草不生,了无生气,一片苍凉,使人想起《圣经》里的荒漠。这里的湖水是咸的,湖岸上光秃秃的,什么也不生长。

这里没有树木,赤裸裸的地面上泛出大片盐碱,有些地方覆盖着一种长着卷曲的阔叶的灰色植物,只要叶子被折断,就渗出一种咸味的黏液。这段路程枯燥乏味,几个星期也走不完,荒原总是走不到边,到处山石嵯峨,永远是那样单调。我们的体力又快衰竭了。以前我们经过的草原虽然单调,却带有生机,而这里的单调,却像死亡一样毫无生气。

人们越来越沮丧,对周围的事物漠不关心。我们穿过了犹他州,到处是一片死寂的土地!我们来到了内华达州,这里仍旧是大片大片的不毛之地!太阳烤得连我们的脑袋都要裂开了,阳光从盐碱地面反射回来,直刺人们的眼睛。拉车的牲口疲乏得一再用牙去啃地上的泥土,而且还经常像遭到雷击那样中暑倒地。大多数人勉强支持下来了,他们相信,至多再过一两个星期,内华达山便会出现在地平线上,攀过高山,后面便是想望已久的加利福尼亚了!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我们就这样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度过了。有一个星期,我们因为缺少牲口,不得不扔掉三辆篷车。啊!这里确实是一块苦难的土地,悲伤的土地!到了内华达,荒原更加杳无人烟,因而我们的处境变得越来越糟,病魔也来袭击我们了。

一天早晨,我接到报告说,史密斯病倒了。我去看他生了什么病,哪知这位老矿工患的是伤寒病,吓得我的心都凉了。气候的多变不能不带来严重的后果,我们虽然有过短暂的休息,但疲劳一直没有消除,体力衰竭加上营养不足,使得病菌迅速生长。史密斯曾经像对亲生孩子一样爱过莉莲,在我们结婚的日子里还祝福过她,因此,现在莉莲坚持要亲自去照顾他。我是个意志软弱的人,担心她会被传染上,但是我没法阻止她尽基督教徒的责任。她日以继夜地守护着病人,阿特金大妈和格罗夫纳大妈仿效她的榜样,也参加了看护工作。可是第二天,老史密斯就昏迷不醒了,到了第八天,他便死在莉莲的手臂中。埋葬他的时候,我感到无限悲痛,泣不成声。这位老人不仅是我的同伴和左右手,而且也像是我和莉莲的父亲。我们本来希望在遭受了沉痛的损失之后,上帝一定会怜悯我们的,谁知道这仅仅是苦难的开端。就在这一天,另一位矿工又病倒了。以后每天都有人病倒,躺在篷车里,直到我们把他送进坟墓为止。我们就是这样在荒原中蹒跚地前进的。在我们后面,瘟疫紧紧地追随着,不断夺去更多的牺牲者。接着阿特金大妈也病了,由于莉莲的精心护理,她的病幸运地好转起来。在这些日子里,我心里极度痛苦,莉莲在照顾病人的时候,我常常是独自一人在车队的前面值班。在茫茫的黑暗中,我紧抱着头,像一只号叫着乞求怜悯的狗那样,请求上帝对她大发慈悲,但我没有勇气说:“按你的意志而不要按我的意志行事吧!”晚上有的时候即使她和我睡在一起,我也会突然惊醒过来,觉得瘟疫似乎进了我的篷车,正在寻找莉莲。我不在她身边的时间又特别多,这对我真是一种难熬的折磨,压得我连腰都直不起来,就像一株被狂风吹弯的树那样。不过,到现在为止,莉莲经受住了所有的过度劳累和艰难困苦,虽然这些劳累和困苦连最强壮的人都难免倒了下去。她一会儿上这辆篷车,一会儿又进入另一辆篷车。我总是注意观察她,她虽然变得消瘦,脸色也苍白了,但从脸上可以看出,她快要做母亲了。我不敢问她的身体到底怎么样,我只能紧紧地拥抱她,久久地把她贴在我的心口上。我想说些什么,可是嗓子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希望又逐渐来到了我的心上,《圣经》上那些令人不安的字句:“谁比造物主更尊敬创造物并为创造物效劳更多?”不再在我的耳边回响了。

我们已经靠近内华达西部了。经过了大大小小的内陆湖泊,再也不是盐碱地和满地岩石的荒原了。出现了一条条草原地带,这里地势较为平坦,绿茵苍翠,土地也更加肥沃。这两天来,没有一个人病倒,我认为我们的痛苦就要结束了,也确实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我们一共死了九个人,还有六个尚未痊愈。传染病造成的惊恐,使队里的纪律松弛下来。我们的马匹几乎全都死光了,骡子也变得不像骡子了,简直像一副副的骨架子。我们从夏令营出发的时候有五十辆篷车,而现在只剩下三十二辆了。更糟糕的是,我们的粮食开始短缺了。谁都不敢出去打猎,害怕自己离开车队以后,一旦突然倒在外面,没法呼救。已经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了,为了节约粮食,我们靠黑田鼠充饥。这种田鼠肉臭气扑鼻,我们一闻到就觉得恶心,但仍然不得不勉强把它送到嘴里去。就是这种讨厌的食物也不是十分充裕的。幸运的是,一过了湖泊,野兽就经常出现,水草也更加肥沃了。

我们又遇到了印第安人,他们一反平日的习惯,居然在白天进入平原地区来攻击我们。由于他们有几支火枪,所以打死了我手下的四个人。我在混战中头部挨了一斧,受了重伤,流血过多,当天晚上失去了知觉。但我反而觉得有些高兴,因为现在莉莲不会再去照顾那些能使她染上伤寒的病人,而来看护我了。我在车上躺了三天,这是幸福的三天,我整天都和莉莲在一起。每当莉莲给我换绷带的时候,我都能够亲吻她的手,能看着她。第三天,我就能够骑马了,这时我的心里感到沉重起来,为了能和她多待在一起,我索性装起病来。

我只有躺在那里,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劳累疲乏,我觉得我的骨头都像散了架似的。我曾经为妻子担惊受怕,忍受了不少痛苦,所以现在我瘦得皮包骨头。以前我曾那样仔细地看守过她,现在她也同样焦急不安地看护着我。一旦我的头部不再晃来晃去,一切就只好结束了。我必须骑上剩下的最后一匹马,带领车队前进。我们非前进不可了,因为现在有一种不安的气氛从四面八方包围着我们。天气热得异乎寻常,空气中飘动着一层浑浊的浓雾,仿佛是远方传来的火灾的浓烟。整个大地雾沉沉的,越来越黑,使人看不清天空,阳光透射到地上变成了不健康的绯红色。牲畜都出奇地惊恐不安,大声地喘着气,磨着牙齿。我们的胸膛也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我想这也许是从吉拉荒原刮来的那种叫人窒息的狂风引起的后果,关于这种风,我在东部时就听人提到过。可是现在一丝微风也看不见,草原上没有一根青草在摆动。傍晚,太阳落山时一片血红,夜晚非常闷热。病人都呻吟着要水喝,狗也吠叫个不停。我一连几夜都在车队方圆几里远的地方徘徊,想看看草原上什么地方着了火没有,可是哪儿都看不见火光。

后来,我终于安下心来了。我想这一定是火灾引起的浓烟,不过大火一定早已熄灭了。白天我注意到:成群的野兔、羚羊、水牛甚至于松鼠都成群结队地奔向东方,好像是要从我们千辛万苦想要去的加利福尼亚逃开!等到空气稍微清新一些,炎热稍微减弱一点的时候,我就更加确信,肯定是某个地方发生过火灾,但火已经熄灭了,那些动物只不过是想到别处去寻找食物罢了。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尽快赶到出事的地点,以便弄清楚,我们能不能穿过那片焦土;还是需要绕道过去。我估计,从这里到内华达山只剩下三百里路,也就是说,只有将近二十天的路程了。于是我决定,就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也要赶到那里。

现在,我们只好在晚上赶路,因为中午的酷热对牲口的体力消耗过大,而在白天,大车之间总还有一点阴影可供牲口休息。有一天晚上,我由于过分疲乏,再加上伤口尚未痊愈,无法骑马前进,因此只好和莉莲躺在篷车里。突然,我听到车轮子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嘎吱声,仿佛驶上了一种特别的地面。同时车队里到处都响起了“停下!停下!”的叫喊声。我立刻跳下大车,借着月光,看见车夫们弯着身子朝地上细心地察看着。这时有人叫起来:“喂!队长!我们走在焦土上了!”我弯下身去抓起了一把泥土。的确,我们是走到了一片烧焦的草原上。

我让车队立即停下,当夜我们就待在原地不动了。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我们就看见了一幅使人目瞪口呆的景象。一眼看去,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炭块似的焦土。不仅每一株树木和每一根野草都烧了个精光,就连地面也烧得像玻璃一样平滑,我们的骡子的蹄子和大车的车轮走在上面如同走在镜面上。远处的天空还是浓烟滚滚,我们无法估计这场火灾到底涉及的面积有多大。于是我不再犹豫,立即命令车队沿着焦土区的边缘往南走,而不在这片火灾的废墟上硬闯过去。过去的经验告诉我,穿越被烧焦的草原会发生什么后果。在那里连一根可以喂牲口的青草都没有。很明显,这场火灾随着风向烧向了北方。我打算往南走,到达火灾区的边缘。大家虽然执行了我的命令,但都很不乐意,因为这样一来,只有上帝知道,还得再耽误多少时间。在中午休息期间,浓烟越来越淡,天气却越来越炎热,连空气都似乎被烤得颤抖起来。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奇迹般的事情。

出人意料,雾霭和浓烟一下子散开了,我们的前面出现了内华达山。它翠绿欲滴,含笑迎人。在它的峰峦上积雪皑皑,看起来仿佛就在眼前。我们用肉眼就能分辨出每一个峰巅,看得清山上碧绿的草坡和树林。一阵清风,带着松树的清香,越过了烧焦的荒野,吹到了我们这边。这使我们满怀希望,以为只要再走几个小时,我们就能到达它那鲜花盛开的山麓了。大家都被可怕的凄凉和劳累折磨怕了,一看见这幅幻景,人人都高兴得几乎发了狂。有的人跪倒在地上,放声大哭;有的人举手朝天,大笑不止;还有的人脸色苍白,说不出一句话。我和莉莲也流下了欢乐的眼泪,不过我在兴奋中还有些惊奇。我估计我们距离加利福尼亚至少还有一百五十里路。然而,巍峨的群山仿佛在焦土的另一边向我们微笑,而且高山似乎具有一种魔力,越来越靠近我们。它朝我们弯下身来,像是在邀请和诱引我们向前。虽然休息的时间还没有过去,但大家都不愿意再在这个地方久留了,连病人都从篷车里伸出干瘪枯瘦的手,恳求我们快快套上骡子立刻出发。于是我们精神振奋地赶路了。车轮走在焦土上的吱嘎声配合着甩鞭子的清脆响声,伴和这些声音的,还有人们的歌唱声和欢呼声。关于避开焦土绕道而行的事情就再也没有人提了。

为什么要绕道呢?既然离加利福尼亚和它那美妙的积雪覆盖的高山只有几里路远,现在我们只要笔直穿过去就行了。这时候,浓烟又突然遮住了使我们充满希望的美景。赶了几小时的路,地平线越来越近。太阳终于落山了,夜色降临大地,星星在天空中忽隐忽现。我们仍然在继续前进,然而,高山比我们想象的要远得多了。

午夜时分,骡子嘶叫起来,不肯迈步。一个小时以后,整个车队都停了下来,因为大部分牲口都倒在地上了。大家尽力想把它们扶起来,但是毫无结果。整个晚上没有人合过一下眼。当黎明露出第一道微光时,大家都贪婪地望着远方,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凄凉的黑色焦土一直延伸过去,直到天边。它是那样的单调,那样的沉寂,犹如有一条粗线把它和天空分割开来,而昨天我们看见过的高山,现在却无影无踪了。

大家都惊呆了。我想起了“海市蜃楼”这几个不祥的字眼,一切都明白了。我浑身发抖,只觉得一股寒气直透骨髓。怎么办?继续前进吗?如果在这烧焦的土地上还得再走上一百里,那时怎么办呢?转回去吗?假如这焦土只需再走几里路便结束了呢?此外,回头走这么长一段路,骡子是不是受得了呢?现在大家都站在这个无底深渊的边缘上,我实在没有勇气朝下看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下一步应该怎样行动。于是我骑上马,往前面驰去,为了能看得更远,我来到一座高地上,用望远镜一看,只见远处有一块绿色地带。等到我骑马赶了一个小时的路程,到了那块绿色地带的时候,发现它只是一块洼地,大火只烧到了岸边,没有烧坏下面的绿草。而那片烧焦了的土地,无论用肉眼还是用望远镜都望不到它的边际。不行,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让车队折回去,绕过这块火灾区。我于是掉转马头,向车队骑去。我以为车队会停在我指定的地方等着我。

但是大家都不听我的命令。他们扶起骡子,车队又继续往前走了。他们回答我说:

“高山就在那儿,我们要到那里去!”

我也不想去阻止他们了,因为我知道,单靠人的力量已经无法阻挡他们。我本来可以和莉莲返回去,可我已经没有了篷车,莉莲现在和阿特金大妈同乘一辆篷车。

于是我们只好往前走去。夜晚又来临了,我们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在烧焦的草原上空出现了一轮大而红的月亮,照亮了这片漆黑的焦土,第二天早上,有一半骡子死掉了,于是,只剩下一半大车还能继续前进。白天热得要命,烧成焦炭的土地吸进去大量阳光,使空气像一团火似的那么灼热。在行进的路上,有个病号在痛苦的痉挛中死去了。但是没有人去埋葬他,我们只好把他放在草原上,又继续赶路了。昨天我发现的那个水洼里的凉水,使我们的人和牲口暂时解除了干渴,不过并没能恢复大家的体力。骡子已经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吃过一根青草,它们只靠大车上的稻草维持生命。可是,稻草也快吃完了。自此以后,路上到处留下了骡子的尸体。等到第三天,只剩下了一头骡子,我用武力把它留下来给莉莲骑。所有的篷车和车上携带的、准备用来在加利福尼亚安家谋生的工具,统统都留在这永远受到诅咒的荒原上了。除了莉莲以外,我们全都靠徒步跋涉了。不久,我们又遇到了一个新的敌人,那就是饥饿。一部分食物被丢弃在车上,各人随身携带的食物很快就吃光了,又遇不到一头活的动物。全车队只有我一人身边还剩下几块面包和一小块咸肉,这是我为莉莲藏起来的,谁若是敢动一动它们,我就会把他撕成碎片,我自己也一口吃的都没有了。这可怕的土地还是一直伸展到远方,望不到边。

一天中午,幻景又出现在草原上,它仿佛故意来增添我们的痛苦。我们再一次看见了高山、森林和湖泊。可是到了晚上,情景比以前更加凄惨恐怖,白天焦土吸进去的全部光热,一到晚上,就全部散发出来,烧烤着我们的双脚,使我们的喉咙干渴得要命。就在这样一个晚上,我手下的一个人发了狂,他坐在地上,狂笑不已,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在黑暗中还久久地追随着我们。莉莲骑的那头骡子终于也倒下死去了,饥饿的人们一眨眼工夫便把它撕成了碎片,这头瘦骡子怎能够二百个饥肠辘辘的人吃个饱呢!第四天和第五天过去了,饥饿使大家瘦成了骷髅似的,每个人都用仇视的眼光看别人。他们知道我身上还有一点食物,同时他们也清楚,跟我要吃的,就意味着死亡,保存性命的本能还是战胜了饥饿。我只敢在晚上给莉莲喂点东西吃,免得被人们看见,激起他们的愤怒。她再三求我和她分吃这些食物。我威胁她说,只要她再提起这件事,我就开枪杀死自己,这样一来她只好一边流泪,一边去吃东西。不过,她还是偷偷地留下一些面包分给阿特金大妈和格罗夫纳大妈吃。这时候,饥饿也把它的铁手伸进了我的内脏,我头上的伤口也复发了,使我感到火烧火燎似的疼痛。五天来,我除了喝点洼地里带来的凉水外,再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一想起我身上带着面包和咸肉,并且随时都可以吃它,就使我更加痛苦。而且我还怕因为我的伤口复发而神志不清,会把这点食物一口吞下。

“主啊!”我心中默默祈祷,“请你不要抛弃我,不要让我变成野兽,吃掉维持她的性命的食物!”

然而上帝并没有怜悯我。第六天早上,我发现莉莲的脸上出现了鲜红的斑点,她的两只手烧得发烫,走起路来沉重地喘着气。她突然茫然若失地望着我,话说得很急,像是担心会立即不省人事似的:

“拉尔夫,让我留在这里,救救你自己吧!我已经没有希望了!”

我真想号叫、咒骂,可是我咬紧了牙关,一言不发,把莉莲抱了起来。我的眼前冒着火星,它们组成了这样的一句话:“谁比造物主更崇敬创造物并为创造物服务更多?”这时,我像一张绷紧了的弓,一下子松了下来。我抬头望着那恶狠狠的苍天,从心中发出一声反抗的呼声:

“是我!”

这时,我抱着我最珍贵的人儿,我可爱的神圣的受难者,向我的殉难地走去。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我对于饥饿、炎热和疲劳已经完全无动于衷了。我什么也看不见,既看不见人,也看不见烧焦了的草原,我的眼中只有她。晚上她的病情更加恶化,已经神志不清,她不时地低声呻吟着:“拉尔夫!水!”可是我身边只有一点面包和咸肉了,我在绝望之中用小刀割开了我的手,用我的鲜血去滋润她的嘴唇。这时她突然清醒过来,尖叫了一声,接着又久久地昏迷过去。我当时以为她再也不会醒过来了。后来,她又醒了过来,想说些什么,可是高烧扰乱了她的神志,她轻声地呻吟道:

“拉尔夫,别对我生气,我是你的妻子!”

我抱着她继续走去,我痛苦得麻木不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第七天来到了,内华达山终于在地平线上出现了。等到夕阳西下时,她生命中的光辉就渐渐和太阳一起熄灭了。在她临终的时候,我把她放在烧焦的土地上,跪在她的身边。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呆呆地凝视着我,有一瞬间,她又清醒了,这是回光返照。她低声说道:

“我亲爱的!我的丈夫!”

接着,她全身抽搐了一下,脸上现出一种恐怖的神情,她死了!

我把头上的绷带扯了下来,昏迷过去了。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模糊不清了。好像是在梦幻中看见了一群人围拢过来,拿走了我的步枪。后来他们像是在挖掘墓穴,最后,我就完全陷进了疯狂和黑暗里。在黑暗里,我看见那火一样的字:“谁比造物主更崇敬创造物并为创造物服务更多?”

一个月以后,我才在加利福尼亚的移民莫辛斯基的家里苏醒过来。我的健康稍稍好转,便又到内华达去了。那儿的草原重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到处是一片绿茵的海洋,使我找不到莉莲的坟墓了,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她的神圣的遗体埋在什么地方。同样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得罪了上帝,使他转过身去,不再理我,把我遗忘在这个荒原上。我只要时常能在她的坟上哭奠一番,我的日子也许就会轻松一些。我每年都到内华达去寻找她的坟墓,但是年年都空跑一趟。那个可怕的时辰已经过去了许多年,我痛苦的嘴唇也喃喃地说过了多次:“按你的意志做吧!主啊!”没有了她,我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我虽然活着,和人们来往,有时还说说笑笑,可是我那颗衰老孤独的心,却一直在那里哭泣、热爱、怀念和回忆……

我已经老了,不久就要走上另一条道路了,那是条通向永恒的路。我只求上帝让我在天堂的草原上找到我那心爱的人,从此不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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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印第安人。

[2] 玛佐夫舍是波兰中部的平原地区,玛佐夫舍人即波兰人。(www.diancang.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