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的发展
本章上文曾谈到一座皇家银行似乎就可以控制全国的现金。可是,由于某些人坚决认为这一任务由多家银行担任比一家更适合,所以,我必须稍为考虑一下这个问题。首先,如果这许多银行都能互不发生冲突,把彼此的证券作为通货使之互相流通,彼此维持着经常的交往,那么,我完全赞同许多家银行来干这项事业要比只有一家好,因为正如和声形成悦耳的音乐一样,和谐在商业中也产生了成功。
商人之间的内哄往往是一个行业衰落的原因。我难以想象许多家银行能够在英格兰彼此协调到共同分享利益和维持彼此的信用而毋须合并资本。我承认:如果真能办到这一点,显然商业将会得到便利。
如果要我提议这些银行应该按照什么方式来成立,我的回答是:为了表示我对某些想到过同类问题的先生们应有的尊敬,我对他们的方法连谈也不谈一句,更不用说揭露了;无论就基金和创办的方式来说,我想到的都是极不相同的方法。
英格兰的每一座主要的城市都是一个可以用它为基础进行结算基金的法人,借助于特许状或议会法案,它可以顺利地解决申请作为法人这项棘手而费钱的问题。
先普遍征求认股,通过结算契据暂时委托该市或市法人的市长和市参议员保管股金,以便拿使用契据来进行申报,某些股东往往作为上述法人的成员并参加保管,因此,银行就成了该市的公共资产,有一些象法国人叫做“市政厅租金”的那种东西,以上述法人的名义经营;董事们对该法人负责,他们又转而对全体董事会负责。
假定诺福克郡的绅士们或商人们打算通过征集现金成立一个银行。征股以后,股本交给瑙威治①市议会,和一切银行一样由董事会经营,董事由股东中选出,只有该市市长永远是董事之一;该银行以瑙威治市法人的名义经营,不过就使用权来说,则由上述股东、市长和市参议员全体共同制定委托契据。我毫不怀疑这样成立的银行将具有任何银行所必需的坚实基础,在各个方面都能符合一个法人的一切目的。
①行政自治市,诺福克郡首府。——译者象这类银行,英国很可以在下述各城市中成立十五家,这些城市中有一些并非该郡的首府,然而,却是更为重要的贸易中心,这种贸易就如金属矿脉分布在地下一样,脉络一般地分布在全英格兰:坎特伯雷 里兹,或哈利发克斯,或约克萨列布里 诺丁翰
厄克塞特 瓦威克斯或伯明翰
布利斯托尔 牛津或里定
瓦尔塞斯特 贝德福
希留布里 瑙威治
曼彻斯特 科却斯特
泰因河上的纽卡斯尔
每一家这样的银行都要在伦敦设有出纳员,否则,它们都要和皇家银行建立普遍来往和信用关系。
这些银行在它们的本郡都应该成为该郡制造品的集中地和商站,该郡每一个拥有制造品的人都可以得到低利贷款,同时,他要出售的货物被送往伦敦,为此目的要在那里建立起堆栈,货物于该处在完全为货主所期望的有利情况下售出,银行只收一厘佣金。或者,当制造者的货物存在上述银行的堆栈里的时候,如果他需要在伦敦赊购西班牙羊毛、棉花、油或任何其他货品,银行应当按照他的货物的总值或者至少在较少范围内为他付清账款。这些银行通过相互来往或者对其驻伦敦的出纳员发出指示,可以方便地流通彼此的票据,使得一个在普利茅斯有现款而在伯威克缺乏现款的人,可以在半小时内把他的现金从普利茅斯汇到纽卡斯尔,他只要花费半厘汇水而不会受到危险,或浪费时间和金钱;这种便利在王国一切最遥远的地方都能够实现。或者,如果一个人在纽卡斯尔要用钱,而他的货却在瓦尔塞斯特或者任何其他纺织城市,他只要把自己要出售的货物送到瓦尔塞斯特银行的堆栈,就可以方便地由该银行汇款到纽卡斯尔或任何其他地区,好象他的货物已经卖掉并且收到货款一样;他并不会因他享有的便利而受到任何敲诈。
读者诸君要知道,这段关于银行的议论没有涉及与通货缺乏有关的现状,这似乎已终止了我们叫做“信用”的那部分资本;信用往往是,确实也必须是银行的最基本部分,任何银行没有它便无法维持下去,至少不能有利地维持下去。
一家银行只不过是聚集在一起的一大笔股金,由一部分股东代表其余股东掌管,为全体股东谋利。这笔股金不能单靠其本身股金的利润来维持,因为那太微乎其微了;它必须依靠商业的繁复引起的意外和偶然存在下去;例如,一个人要来取钱,他知道明天也可以取。他或许很忙,不愿意当天就取。只要他能够保证明天可以取钱,他便接受了银行职员签署的一张备忘录,保证他以后随时可以取钱,我们把这张备忘录叫做“支票”。到明天,当他打算取钱的时候,来了一个人找他要钱;为了省却自己取钱的麻烦,他便把上述保证他取钱的叫做支票的备忘录转给了这个人。这第二个人和第一个人的情况一样,第三个又和第二个人一样,于是支票流通了大约一个月、两个月或者三个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信用,有一定数量的这类支票在外流通,银行在享受实际价值股本带来的利益的同时,并且享受了支票总值的虚拟价值的利益,如果没有这种信用,也就没有了这种利益,一旦所有的人都来提款,银行一定会自动倒闭,因为我敢说没有那一家银行单靠营运自己的仅有资本,就能得到任何可观的利益。
有一种银行能够为担保自己的支票贮备一笔基金,这笔基金首先将为它的所有者带来一份年利,同时,也保证通行的票据可以兑现;我承认这种银行是能站得住脚的,而且也能够谋取利益,因为实际价值和虚拟价值二者兼而有之,而实际价值又始终可以使虚拟价值能够简便地兑现;我想象这样的事情只有利用土地才能够办得到,土地一方面处于让渡的状态,可以保证开出的每张支票的价值,同时又为所有者单独带来了收益;无疑地,整个王国可以说就是它本身的银行,虽然在这个银行里找不到现金。
我曾写过几篇文章阐述了我认为土地是公共银行最好基础的看法,谈到很容易使它满足所存现金的一切目的,并且,可以获得双重的利益;尽管这些文章已经写就,可是,由于有一位先生先我发表了同一性质的文章,我就愉快地不再把它们拿出来献丑了;我一般总还有这样的见识:当见解比我更高明的人在议事论物的时候,我往往是不会开口的。
林肯法学协会的约翰·埃斯吉尔写了题目叫《为创造非金银的一种货币提出几点论证》的一篇短文,该文对所讨论的问题分析得是那样透彻,论点是那样的有力,推理是那样的分明,而论断和文风又是那样的独特,所以,凡是有心计的人都一定会十分感谢他写了这篇文章。
一看到他的那本小册子,我便放弃了自己写的一切有关那一问题的文章;因为我最好还是承认自己不能象他那样讨论那一问题,而不要以我的傲慢再在那一问题上说服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