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十九 应该运用这种推理方法,寻求在同一数中表现为两种不同方式的量,使我们假定未知项为已知,以便直接通观困难: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两个相等项之间进行同等数量的比较了。 ① 注释 ① 原文只有命题,没有阐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