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令獨奏鳳將雛」

宋代 ·蘇軾 寄劉孝叔
hu
ling
du
zou
feng
jiang
chu
cang
cu
yu
chui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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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釋義:忽然命令我單獨演奏《鳳將雛》,倉促之間想吹好哪裡能得到曲譜,寫出詩句含義
白話:鳳將雛:漢代樂曲名。,可結合原句理解其含蓄深長意味,意蘊深長

適用場景與用法

溫馨提示:引用時宜結合原詩語境,先說明處境,再點出含蓄深長,若用於正式寫作,可補充作者遭遇與全篇情緒,避免斷章取義。

注釋

賞析

  這首詩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譏時,譏刺宋神宗,王安石對外開邊,對內變法,本想富國強兵,結果事與願違。神宗即位不久,鑒於宋王朝同遼國和西夏的屈辱和約,有增強兵備,「鞭笞四夷」之意,先後對西夏和南方少數民族用兵,故此詩前八句首先譏刺開邊。為了鑄造銅製虎符,調發軍隊。已「椎破(以椎擊破)銅山」,大量采銅,可見徵調軍隊之多,這是誇張的寫法;但熙寧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將,皆給虎符,則史有明文記載;這一年八月遣內侍徵調民車以備邊,十一月又令軍器監製造戰車,「伐木作車軸」也是事實;取鼉皮以張戰鼓,雖史無明文,但徵集牛皮以供軍用卻與此相似。而這一切徵調,誰也不敢怠慢,否則就有資斧(利斧)之誅。蘇軾並不反對抵抗遼國和西夏,他青年時代就表示要「與虜試周旋」(《和子由苦寒見寄》),就在寫這首詩前不久還表示「聖朝若用西涼簿,白羽就能效一揮」(《祭常山回小獵》);但是,他反對「首開邊隙」,反對為此而開礦、置將、伐木、取鼉,加重百姓負擔,鬧得雞犬不寧。

  「保甲」四句是譏刺新法的。「團未遍」,寫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斷腕),還未完全組織起來。「方田」寫方田均稅法,丈量土地,均定獻稅,引起民間訴訟紛紜。「手實」寫令民自報土地財產,作為徵稅根據,「尺椽寸土,檢括無餘」(《宋史·呂惠卿傳》),這就是「抉剔根株窮脈縷」的具體內容。「詔書」二句是對第一部分的小結。這些詔書表現了宋神宗對民間疾苦有深厚的哀憐同情之心,但這些新法一個接一個地頒布,事目繁多,吏能淺薄,並未取得實效。紀昀稱這兩句是「詩人之筆」,意思是說它怨而不怒,哀而不傷,沒有把矛頭直接指向皇帝。但卻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觀願望同客觀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寧二年(1069),蘇轍因反對王安石變法而罷制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神宗問王安石:「蘇軾如何,可使代轍否?」王安石不贊成,認為他們兄弟「學本流俗」。「眾里笙竽」,即《韓非子·內儲說》所載濫竽充數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說:他早被王安石判為「學本流俗」,像濫竽充數一樣,平庸得無可比擬;現在突然要他擔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長官,獨奏一曲,這就像要南郭先生單獨吹竽一樣,怎麼吹得好呢?這是從主觀上說的,接著又以「況」字領起,進一步講客觀上的困難:密州仍然旱災、蝗災不斷,老百姓餓得以草木泥土充飢,作為知州的詩人自己也「齋廚索然,不堪其優,日與通守劉君廷式,循古城廢圃,求杞菊食之」,過著「攬草木以誑口」的生活(《後杞菊斌》),更談不上置酒宴、賞舞聽歌了。「紅裙踏筵舞」,是從韓愈《感春》「艷姬踏筵舞,清眸刺劍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為詩的最後一部分,是答「故人」(劉孝叔),戲語連篇,尤為曲折多姿。當時,已經提舉崇禧觀,過著隱居生活的劉孝叔多次寄書勸蘇軾「當歸」。蘇軾同朋友開玩笑說:他雖「學本流俗」,是「眾里笙竽」,但總比那些盜食太倉之粟的雀鼠即貪官污吏好得多。他們都做得官,卻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樣脫朝服掛神武門,辭官不幹了。這既回答了故人「當歸」之勸,又嘲笑了當時一些無能的官吏。接著他稱頌劉孝叔在朝直言敢諫,有補於世,及見朝廷遺使(冠蓋)擾民,就立即自請提舉宮觀,歸隱湖山;但「小隱隱陵藪,大隱隱朝市」(晉代王康琚《反招隱詩》),要過隱士生活也不一定非棄官不可。這樣既讚美了劉孝叔的「高蹤」,又為他暫不歸隱作了辯護。最後又轉圓說,前一年相聚時已聞其道之大略,他定將棄官,到劉孝叔處完成這段學業,只怕俗緣未盡,未必能睹劉孝叔之大道。或進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據《景德傳燈錄》載,慧可對達摩說:「我心未寧,乞師與安。」達摩說:「吾與安心竟。」末句即用這一佛典。

  這是一首七古。范梈說:「七言古詩······須是波瀾開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復起。又如兵家之陣,方以為正,又復為奇,方以為奇,忽復為正,奇正出入,變化不可紀極。」(見《仇注杜詩》卷一引)蘇軾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點。第一部分譏刺新法,語言相當尖銳,卻以「詔書」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詩人忠厚之旨。然後順手拈出王安石對他的職責,轉入自嘲,轉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濫竿,就難於勝任獨當一面的知州,何況又是災傷連年的地方。蘇軾的話看似自謙,實際卻回駁了「流俗」的指責。時局和他的處境既是這樣艱難,原本應接受故人「當歸」的勸告,但作者卻一波三折地反覆申訴「未肯衣冠掛神武」,這就是「變化不可紀極」,這就是「東坡詩推倒扶起,無施不可。」(劉熙載《藝概》卷二)蘇軾詩長於比喻,這首也不例外,如以「紛如雨」喻訴訟之多,以「抉剔根株窮脈縷」喻「手實之禍,下及雞豚」,以白羽喻白雲等。特別是「平生所學」四句,紀昀特別稱許說:「妙於用比,便不露激訐之氣。前人立比體,原為一種難著語處開法門。」這四句本來牢騷甚重,但由作者以「眾里笙竽」坐實「流俗」的指責,以「獨奏鳳將雛」比喻任知州,反而顯得風趣、幽默,「不露激訐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