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鱷魚文
注釋
- 維:在。潮州:州名,治所唐時海陽縣(今廣東潮州市),轄境約相當於今廣東省潮州、汕頭、揭陽和梅州、汕尾市一部分地區。刺史:州的行政長官。軍事衙推:州刺史的屬官。惡溪:在潮安境內,又名鱷溪、意溪,韓江經此,合流而南。食:吃,食用。
- 列:同「烈」。罔:同「網」。擉:刺。蠻:古時對南方少數民族的貶稱。夷:古時對東方少數民族的貶稱。楚、越:泛指東南方偏遠地區。嶺海:嶺,即越城、都寵、萌渚、騎田、大庾等五嶺,地處今湘、贛、桂、粵邊境。海,南海。今天子:指唐憲宗李純。禹:大禹,傳說中古代部落聯盟的領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跡遍於九州。故稱九州大地為「禹跡」、「禹域」。揜:同「掩」。揚州:傳說大禹治水以後,把天下劃為九州,揚州即其一,據《尚書·禹貢》:「淮,海惟揚州。」《傳》:潮州古屬揚州地域。
- 睅然:瞪起眼睛,很兇狠的樣子。長:用作動詞。弩:一種用機械力量射箭的弓,泛指弓。伈伈:恐懼貌。睍睍:眯起眼睛看,喻膽怯。
- 鵬:傳說中的巨鳥,由鯤變化而成,也能在水中生活。見《莊子·逍遙遊》。冥頑:愚昧無知。
譯文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韓愈派遣部下軍事衙推秦濟,把一隻羊、一頭豬,投入惡溪的潭水中,送給鱷魚吃,同時又警告它:
古時候的帝王擁有天下後,放火焚燒山嶺和澤地的草木,用繩索去網捉、用利刃去刺殺,以除滅蟲、蛇等那些給人民帶來危害的動物,並把它們驅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後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夠,不能統治遠方,於是,長江、漢水之間的大片土地只得放棄給東南各族;更何況潮州地處五嶺和南海之間,離京城有萬里之遙呢?鱷魚潛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當今天子繼承了大唐帝位,神明聖偉,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內,都在他的安撫統轄之下。更何況潮州是大禹足跡所到過的地方,是古代揚州的地域,是刺史、縣令治理的地區,又是交納貢品、賦稅以供應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靈的地方呢?鱷魚是一定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
刺史接受天子的任命,鎮守這塊土地,治理這裡的民眾,而鱷魚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之中,占據一方吞食民眾、牲畜、熊、豬、鹿、獐,來養肥自己的身體,繁衍自己的後代,與刺史抗衡,爭當統領一方的英雄。刺史雖然駑鈍軟弱,又怎麼能向鱷魚低頭屈服,膽怯害怕,給治理百姓的官吏丟臉,並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來這裡當官的,他勢必不得不與鱷魚講明道理。
鱷魚如果能夠知道,可要聽刺史我的話:潮州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到鯨魚、鵬鳥,小到蝦子、螃蟹,沒有不在大海里歸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鱷魚早上從潮州出發,晚上就能到達大海。現在,刺史與鱷魚約定:至多三天,務必率領那批醜陋的同夥南遷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五天;五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七天;七天還辦不到,這就表明最終不肯遷徙了。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裡,不肯聽他的話。不然的話,就是鱷魚愚蠢頑固,雖然刺史已經有言在先,但還是聽不進,不理解。凡對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無禮,不聽他的話,不肯遷徙躲避,以及愚蠢頑固而又殘害民眾的牲畜,都應該處死。刺史就要挑選有才幹有技能的官吏和民眾,操起強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鏃,來同鱷魚較量,一定要把鱷魚全部殺盡才肯罷手。可不要後悔啊!
賞析
文章開頭在點明韓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屬致祭之後,第一段先回顧漫長的歷史,拿先王和後王對比,以闡明鱷魚得以長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聖王統治天下,放火焚燒山野草澤,用繩網利刃來消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但是後王德薄,不能統治遠方,連江漢之間都放棄了,何況潮州處在五嶺和南海之間,距離京師有萬里之遙的地方。所以鱷魚在這裡潛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動的場所了。先王能為民除害,後王則不能。驅逐鱷魚,追根窮源,先歸咎於後王,這是很有膽識的。對安史之亂以來的唐王朝,韓愈雖不敢直斥,但寓意諷諫,確有空谷傳音之妙。再從行文上來看,這是故意放寬一步,為下文蓄勢,將合先開,欲擒故縱,這是古文家常用的筆法。
第二段陡然折筆回鋒,展開堂堂之陣:以今非昔比曉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縣令、天地、宗廟、百神震懾之。這就使鱷魚完全喪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據。「況禹跡所揖」以下,語意更進一步,字字躍動,蟬聯如貫珠,顯得雄辯有力。直到推出「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綱。譬如登泰山,攀「緊十八盤」,南天門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階崇萬級」,均為此鋪墊。如果說在這以前是從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鱷魚的話,那麼在這以下就是從刺史的職責上闡發議論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鱷魚豈敢與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來,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對鱷魚而言,抗拒刺史,將會帶來什麼嚴重後果,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為民除害,是其職責。退一步說,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於鱷魚,矯矯者豈能聽之任之。故「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反覆曉喻,這就不是「不教而誅」了。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段文字里,韓愈順便給那些在惡勢力面前嚇得魂不附體的人給予有力的諷刺,意在言外,耐人尋味。
在待之以禮、曉之以理之後,接踵而來的就是凌之以威、繩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開頭,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驅逐鱷魚的命令。為鱷魚指出去路,限定了時間,限期也是寬之又寬,做到仁至義盡。但是,如果七日內不能遷徙,文筆又陡起層疊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這段判決文字寫得極為嚴正,十分果決、犀利。最後落到「殺」字上,使正義之力大大變強。更有甚者,不僅要殺,而且要斬盡殺絕。誅殺的方法,也寫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絕對的把握。那些「為民物害者」,對此必會心驚膽戰。結尾「其無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見峭勁。韓愈有言「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書》)從他這篇文章來看,確實表現了這一特點。
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這在韓愈的文章中是說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鱷魚無知,韓愈的寫作目的有何,「好遊戲」(清李光地《榕村語錄》卷五)的韓愈,無非是在借題發揮而已。在指責鱷魚的背後,有比鱷魚更為兇殘的醜類在。安史之亂以來那些擁兵割據的藩鎮大帥,魚肉百姓的貪官污吏,更為禍國殃民。所以這篇貌似「遊戲文字」的文章,顯然寓有鮮明的主題,它因小見大;發人深思,有著嚴峻的現實意義。
朱一清.古文觀止賞析集評(三):安徽文藝出版社,1996:320-327&陳振鵬 張培恆.古文鑑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990-993
創作背景
陳振鵬 張培恆.古文鑑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99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