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宣公十八年
【經】
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於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孫歸父如晉。
冬十月壬戌,公薨於路寢。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傳】
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於陽穀。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彊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於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
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復命於介。既復命,袒、括髮,即位哭,三踴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譯文
【經】 十八年春季,晉侯、衛國世子臧共同發兵進攻齊國。 宣公攻打杞國。 夏季四月,無事。 秋季七月,邾國人在鄫國戕殺鄫子。 甲戌日,楚莊公去世。 公孫歸父去晉國。 冬季十月壬戌日,宣公去世。 歸父從晉國回來,到達笙地,又逃到齊國。 【傳】 十八年春季,晉景公、衛國的太子臧共同發兵進攻齊國,到達陽穀,齊頃公與晉景公在繒地會見訂立盟約,齊國派公子彊在晉國作為人質。晉軍回國。蔡朝、南郭偃逃回國內。 夏季,魯宣公的使者到楚國請求出兵,想要進攻齊國。 秋季,邾國人在鄫國戕殺鄫子。凡從國內殺死他們國君叫做「弒」,從國外來人殺的叫做「戕」。 楚莊王去世,楚軍不能出兵。不久魯國就利用晉軍攻打齊國,楚國因此而有蜀地的戰役。 公孫歸父由於他父親襄仲立了魯宣公,而受到宣公寵信,他想要去掉孟孫、叔孫、季孫這「三桓」,以伸張公室的權力。他和宣公策劃以後就到晉國去聘問,想要用晉國人的力量來去掉三桓。 冬季,宣公逝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說:「讓我殺死嫡子立了庶子以失掉強大的援助的,就是襄仲啊!」臧宣叔發怒說:「當時不能治罪,他的後人有什麼罪?您要去掉他,許就請求去掉他。」於是就把襄仲的家族東門氏驅逐出國。公孫歸父回國,到達笙地,用帷幕遮住土壇,向他的副手舉行復命的禮節。復命完了,脫去外衣,以麻束髮,回到自己的位置痛哭,頓腳三次退出。於是就逃亡到齊國。《春秋》記載說「歸父還自晉」,是對他表示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