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講話 · 第十講 議論文

章衣萍 《作文講話》
一 議論文的意義 議論文,英文為Argumentation,有人譯作辯論文。 什麼是議論文呢? 凡以自己的思想為主體,評判意見的是非,學說的正謬,事件的應行與否,並且希望旁人信從的文字,叫做議論文。 議論文的用處很多。議論文和解說文不同的地方,是解說文的目的在於解釋(To explain),而議論文的目的,在使人信從(To persuade the reader or bearer)。 譬如,我們做一篇文章證明「達爾文的進化論」,這是解說文。 我們若說「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不合理的」,就非用議論文不可了。因為我們說達爾文的進化論合理不合理,一定要把它的原因說出來。把原因說出來還不夠,我們一定還得拿出證據來。 拿不出證據便不能使人信從,所以在議論文中,證明(Proof)是很重要的。 在形式上,解說文的題目也與議論文不同。議論文的題目常常用一個命題(A Proposition)為題,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命題中有一個起詞(Subject),一個語詞(Predicate)。 例如「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社會主義不能實行於中國論」,「我們對於西洋文明的態度」,等等。解說文則常常為一個單詞。例如「諸子學說」「社會主義」「西洋文明」等。議論文的題目也有用一個單詞的,例如胡適的《名教》,但他這篇文章的意思,實在是「我們應該打倒名教」。內容依舊是一個命題,不過是形式上的省略罷了。 議論文也並不是不用解說文的。我們把文體分作「記事」「敘事」「解說」「議論」四種,但我們應該知道分類是死的,文章是活的。在實際上,我們發表一種議論,也有「議論的解說」(Argumentive-expository),「議論的敘事」(Argumentative-narrative),「議論的記事」(Argumentativedescriptive)等等混用。例如一隻輪船沉了,這個輪船上的船長從水中逃了出來,要做文章辯論這沉船並不是他的罪。他一定要說明這船沉了的原因,是在狂風暴雨之中,為海盜搶了,放火燒了,或者是這輪船年齡太老,內部機器已壞,所以沉了。總之,非用解說文來幫助辯論不可的。又如一個老先生要做一篇文章勸他的兒子不要學壞。他一定要引出許多「壞人得壞報」的例子來打動他兒子的心。這樣的議論文就非用敘事文、記事文幫助議論不可。各種文體常常互相為用。這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在中國古文中,「議」和「論」是有區別的。劉勰說:「議者,宜也;周爰咨謀,以審事宜者也。」如韓愈有《改葬服議》,柳宗元有《晉文公問守原議》。賈誼有《過秦論》,嵇康有《養生論》,蘇洵有《六國論》。「議」的意思就是駁議。「論」的體裁,劉勰也說過:「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窮於有數,追於無形,跡堅求通,鉤深取極,乃百慮之筌蹄,萬事之權衡也。」這些話是對的。但劉勰又說: 述經敘理,曰「論」。「論」者,倫也;倫理無爽,則聖意不墜。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記,故仰其經目,稱為《論語》,蓋群論立名,始於茲矣。自《論語》以前,經無「論」字。《六韜》二論,後人追題乎? 這便是「什麼話」了!在中國古代,無論是「議」,是「論」,大半都帶些維持「聖意」的酸氣。只有王充的《論衡》真是一部了不得的作品。所謂「文以載道」,所謂「曾經聖人手,議論安敢到!」(韓愈語)便是這些酸氣的表現。中國學術思想的不發達,這也是一大原因。 二 思想的法則 我在前一節說:議論文是拿自己的思想為主體,評判是非、正謬的。但思想究竟是什麼呢? 我們要知道思想是什麼,且先看胡適之的話: 思想究竟是什麼呢?第一,戲台上說的「思想起來,好不傷慘人也」,那個「思想」是回想,是追想,不是杜威的「思想」。第二,平常人說的「你不要胡思亂想」,那種「思想」是「妄想」,也不是杜威所說的「思想」。杜威說明思想是用已知的事物作根據,由此推測出別種事物或真理的作用。這種作用,在論理學書上叫做「推論的作用」(Inference)。 (《杜威論思想》,《胡適文存》第一集,卷二) 在這節小文中應該注意的,是「思想是用已知的事物作根據,由此推測出別種事物或真理的作用。」「這種作用」叫做「推論作用」。 要知道「推論作用」是怎樣情形,就不可不研究「論理學」了。 (一)論理學的意義 論理學,英文為Logic,拉丁文為Logica,系從希臘文Logike變來的。Logike這個形容辭又從Logos變來。按其意,有「言詞」和「思想」兩個意思。論理學在歐洲發達得很早。但到了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手裡,才成為一個完全科學。我國古代也有「名學」,如儒家有儒家的名學,墨家有墨家的名學。(嚴幼陵即僅用「名學」這個名詞來譯Logic)印度也有因明學,但和歐洲的論理學並不相同。亞氏所著書,名曰「機關」(Organon),三段論法為古代論理學的中心,在亞氏書中已經說及。三段論法謂之「演繹法」。後來,到了十六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Bacon)出,乃著「新機關」(Novan Organon)以反對亞氏,培根所提倡的論理是學「歸納法」。再後,到了彌兒(Mill 1806—1873)的A System of Logic(即嚴幼陵譯的《穆勒名學》)出版,集歸納法之大成。 近世的論理學家,如耶方斯(Jevons)之流,將演繹歸納之法,合而為一。到了實驗主義者杜威的手裡,又把兩千年來西洋的「法式論理學」(Formal Logic)創成「實驗的論理學」(Experimental Logic),於是論理學益臻完善。 以上是西洋論理學的小史。論理學是一種專門的科學,學理很深。我們這裡只能說個大略。 論理學究竟是怎樣的科學呢?讓我們來下個定義吧。 論理學是研究正確思想的形式法則的科學。 (二)演繹法 什麼是演繹法呢? 演繹法,英文為Deduction。凡由普遍原理,以說明個別事實的,叫做演繹法。 其實,我們只是沒有學過論理學,我們平常論辨[1]事物,也常用演繹的。例如我在莫干山上,看見竹林中有許多籩筍。於是我就想: 凡筍多可以吃的, 莫干山的籩筍一定也可以吃的。 這是很簡單的演繹法。從已經知道的普遍原理,推想到個別事實。倘若我們用演繹法的三段論法(Syllogism)寫出來,便成: (1)凡筍多可以吃的, (2)籩筍是筍, (3)所以籩筍也可以吃的。 這上的第一句,論理學上叫做大前提(Major Premise)。第二句,論理學上叫做小前提(Minor Premise)。第三句,論理學上叫做結論(Conclusion)。 演繹法的格式雖簡單,但應用時也是很麻煩的。從前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曾創立三段論法六條規則,這六條規則用了二千多年了。要用三段論法,不可不熟記這六條規則。 (1)每一個三段論法,必有三個名辭,不能多,亦不能少。這一條是很容易懂的。論理學的名詞,英文叫做Term。 例如上面的例子,筍為媒介,與籩筍比較,與可吃的東西比較。筍叫做媒介名詞,或叫做中名辭(Middle Term)。結論的起詞籩筍叫做小名辭(Minor Term)。可以吃的實際上即指可以吃的東西,叫做大名辭(Major Term)。四個名辭,不能得結論,例如:以上兩個前提,是不能得結論的。 孔子是中國人, 耶穌是猶太人。 (2)每一個三段論法中,必有三個命題,不能增減。 每一個三段論法,由大前提、小前提、結論合成。在實際應用上,有時由三個以上的命題合成的,乃變體的三段論法。 (3)中名辭,在前提中,至少須一次周延。 什麼叫做周延?周延英文為Distributed。例如: 凡牛都是動物。 這裡的牛系指所有一切的牛,所以叫做周延。 又如: 某植物不結實。 某植物系指植物中的一部份[2],叫做不周延。 中名辭在前提中為媒介物,在大小前提中俱不周延,則失了媒介效力了。例如: 凡科學家是人, 凡文學家是人, 故凡文學家是科學家。 以上二前提中,中辭俱不周延,不能得正確的結論。 (4)在前提中為不周延的名辭在結論中亦不得為周延。 因為結論同前提是有關係的,結論的意思,不能出於前提之外。 例如: 凡狗為動物, 凡貓非狗, 故凡貓非動物。 這就是錯誤。因為動物這個名辭,在前提中不周延,但在結論中卻周延了。 (5)兩前提都是否定,不能得結論。 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前提都是否定,則中名辭失了媒介的動力,同大小二名辭,全無關係了。例如:這一看就知道錯了。 凡虎非豹, 凡獅非豹, 故凡獅者虎也。 (6)前提有一否定,則結論一定為否定;兩前提俱無否定,則結論亦無否定。 這是亞里士多德所定三段論法規則的末條。例如: 非洲人是黑色人, 英國人不是非洲人, 故英國人不是黑色人。 這是小前提有否定,所以結論也是否定。又如: 人是動物, 中國人是人, 故中國人非動物。 這裡兩前提俱為肯定,結論是否定,所以是錯了。但這樣的錯,顯而易見,不會鬧出笑話來的。 我把亞氏的六條規則,全抄下來了。學者要用演繹法,這六條規則是重要的。但演繹法是以普遍的原理為前提的,我們要知道這前提的普遍原理是否錯誤,我們就非用歸納法不可了。我們且說歸納法。 (三)歸納法 什麼是歸納法呢? 歸納法,英文為Induction,凡由個別事實,以發見[3]普遍原理的,叫做歸納法。 中國宋儒所謂「格物」,也是一種簡單的歸納法。小程子說:「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這也是歸納法的精神,原是不錯的。但宋儒的所謂格物,格來格去,終格不出所謂古代「聖賢」的手掌心。正如朱子所說:「夫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蘊則已具於聖賢之書。」這簡直是一種演繹法,認「聖賢之書」的「精蘊」為普遍原理,用來推論一切了。陸王一派的格物,主張「心外無物」,簡直是一種唯心論,不是歸納法。 清代的校勘學如胡適之先生所說,是有科學精神的(參看《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胡適文存》,卷二),但平心而論,清代的漢學家花那麼多的時間在故紙堆中去研究什麼音韻、訓詁之學,成績雖好,也是可惜的。古靈禪師罵窗紙上的蜂子說:「世界如許廣闊,不去尋路,只鑽這故紙,驢年出!」中國幾千年來的學問,都是一些故紙上的學問。 我們研究科學的人,都知道葛利賴[4](Galileo)、奈端[5](Newton)、達爾文諸人,在科學上的發明和發見,都是有得于歸納法的。歸納法實在是近代科學之母。 什麼是歸納法呢? 歸納法系由已經知道的事實推知同類的事實。「以類為推」實在是歸納法的萌芽。電光來了,我們知道快要打雷,因為往日打雷之前,我們也看見電光。黑雲四布,天色似墨,我們知道快要下雨,因為往日下雨之前,一定天上有許多黑雲的。張三死了,李四死了,皇帝死了,總統也死了,老闆死了,夥計也死了,於是我們知道「凡人皆有死」。昨日天冷了,颳風了,下雪了,今日天冷了,颳風了,也下雪了,於是我們又猜著明日天冷,颳風,也許要下雪。姊姊吃了蒼蠅瀉肚了,弟弟吃了蒼蠅也瀉肚了,於是我知道妹妹吃了蒼蠅也要瀉肚。這種平常的類推法子,在論理學上叫做「推論作用」。 這雖是平常的法子,但奈端因蘋果墜地而悟地心吸力,瓦特(Watt)因壺水上升而悟蒸汽原理,富蘭克林(Franklin)以銅絲系紙鳶放於空中而發見電光。科學上的發明和發見常有基於這種推論的。 所以歸納法是由個別事實,以發見普遍原理,個別的真的事實愈多,則推論的原理愈確。論理學上歸納法的普通公式如下: 我們且用這個公式舉出一個例子: 這是論理學上歸納法的普通公式。 但天下的事物不是這樣簡單。同是一樣的火柴,有的能燃火,有的不能燃火。同是一樣野菌,有的吃得死人,有的吃不死人。天下因同果同的事情固多,因同果不同的事情也不少。歸納的簡單公式固不能推測無限的事物。於是論理學家乃根據科學的實驗,規定歸納法的次序。 我們且依耶芳斯(Jevons)所說,歸納法有四步功夫: 第一步,對於一些有關係的事實,用觀察法。 第二步,造立假設(Hypothesis),用臆度法。 第三步,用演繹法的法子,推較所臆度的假設。 第四步,多用實事以校勘所得的例,用印證法。 這四步都是重要的。(參看嚴譯《名學淺說》八十三至八十四頁) 杜威在他的《我們如何思想》(How we think,Chapter 7,此書有劉伯明譯本,名《思維術》,中華書局刊行。劉公譯文間有可議處,惟不失為好參考本)中,曾舉了一個普通的例子。他說,假如一個人有一天走出去了,他出去的時候,房中的東西是井井有條的,但當他回家的時候,房中已紊亂不堪,東西翻得不像樣了。他心中一驚,以為家中是失竊了。他為什麼要想到失竊呢?因為房中的秩序紊亂,東西翻動,是一件事實。他想到從前他的外婆家、娘舅家、阿姨家失竊的時候,房中的東西都翻動,秩序紊亂的。他「對於這一些有關係的事實,「用觀察法」,造立一個「失竊」的「假設」(Hypothesis)。這是歸納法的第二步。但是停了一會,他又想到,這房中的東西紊亂,或是他的小兒子從學校中回家搗亂過了。他的太太在小學校中教書,他的兒子在學校中讀書,每天一定要下午四點鐘才回家。這時是下午兩點鐘,他們決不會回家。他用演繹法推論,他兒子搗亂的假設是不能成立的。於是又想:假如是失竊,一定要打開箱子的,他開箱一看,箱子裡的五十元鈔票沒有了。他的皮大衣、銀手錶、古董全丟了。於是他想,這些事情,他的兒子是不會做的。於是他走到窗前一看,窗門上果然有賊爬進爬出的痕跡。他用「種種事實以校勘所得到的例」,於是「失竊」這個「假設」是證明了。這是歸納法的第四步。(例子的大意是杜威的,但話句的說明,是我自己的,未依原書。) 這是一個很粗淺的例子。歸納法的原理,實在不過是:「觀察事實,造立假設;尋求證據,證明假設。」原理雖簡單,而應用無窮。要明白歸納法的詳細規則和應用,不可不看論理學專書。這裡只說個大略罷了。 三 議論文的準備和寫法 我們應該怎樣做議論文呢? 議論文是很難做的。因為議論文是以自己的意見為主體,來批評意見是非、學說正謬、事件能行與否的文字的。但意見的是非是不容易批評的。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孰是而孰非」,且人各有偏見。戴黃眼鏡者見一切物皆黃,戴白眼鏡者見一切物皆白,拿自己的意見來批判是非實在不容易。中國的老年人看見少年男女談自由戀愛就搖頭,但他們對於自己的嫖妓納妾卻以為「古已有之」,不足為奇了。所以是非的批判,以個人的偏見為標準,是很不可靠的。至於學說的正謬,更不是容易斷定的事情。青年學生,看了一兩本翻譯的書籍,便高談馬克斯[6],克魯巴特金[7],信口旦旦,實在可怕。馬克斯的學說是不容易懂的。西洋曾有人說四十歲以下的人不會懂得馬克斯。馬克斯的學說自然也有可議的,但我們假如連他的大著《資本論》(Das Kapital)沒有讀過,一開口便「什麼馬克斯牛克斯」的亂罵,以為一罵便可以將馬克斯的學說罵倒,那簡直是笑話了。我們要反對一種學說,應該先對於這一種學說有深切的研究。沒有做過白話文的人,不配反對白話文;沒有研究過《資本論》的人,也不配高談馬克斯或反對馬克斯。至於事件的應行與否,也不是簡單的問題。青年人究竟是應該去革命呢?還是應該讀書呢?讀書應該多讀呢?還是應該精讀呢?胡適說:「為學要如金字塔,要能廣大要能高。」我說:「為學應如繡花針,針頭雖小能殺人。」究竟求學是「金字塔」一般才好呢?還是「繡花針」一般才好呢?天下的路是很多的。幾個人叫左傾,於是許多人也跟著左傾了。幾個人叫右傾,於是許多人也右傾了。忽左忽右,正不知死了多少冤枉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人。」事件之應行與否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有人說:我們對於一切意見,學說,事件的批評,可以論理學為我們的武器,我們的武器是演繹法和歸納法。但是論理學只是一種工具。懂得論理學未必一定能夠思想正確,正如有筆的人不一定就會寫字,有刀的人不一定就會殺豬。科學上的真理不是彌兒、耶芳斯一般人的論理髮見的,是奈端、達爾文、愛斯坦[8]一般人實地研究出來的。單記得一些三段論法的規則,知道一些歸納法的步驟,仍舊不能叫人做得出思想正確的議論文。 我們究竟應該怎樣做議論文呢?我們且先談議論文的準備。 (一)議論文的準備 我是反對胡亂出題目使學生做議論文的。議論文就是不能不做,也應該少做。做議論文的準備是: 多看科學常識的書籍。 我在本書第二講中,已大概說過科學常識的重要了。我以為中學生應該多看科學常識的書,然後發議論。 第一,中學生應多看一些生物學常識的書。如達爾文的《物種原始》、赫胥黎的《天演論》、丘淺次郎的《進化論講話》及《進化與人生》之類,懂得人和生物界的變遷和趨勢。知道人是從猴子變來的,生物是競爭著生存的,自然界的人類也是生物的一種,便不致相信鬼、神、扶乩、看相、算命、輪迴、長生不老等之邪說了。生物學的常識在中國十分重要。能看英文書的人,如赫胥黎的《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及其他關於進化論的書均可看。 第二,中學生應該多看社會學、政治學常識的書。壓迫青年不許知道政治,是很荒謬的行為。希臘的哲人說:「人類者,政治的動物也。」中國青年對於政治智識很缺乏。青年應該多懂得一些政治常識,如張慰慈的《政治學大綱》、高一涵的《西洋政治思想小史》之類均可看。看政治書不是為了做官,因為國家是人人的國家,政治是人人要受他的影響的。要中國青年多數能注意政治,懂得政治,中國政治前途才有澄清的希望。關於社會學的書籍,近來頗流行。但我們應該知道社會學派別很多,單記得一些口號公例是不行的。社會組織,經濟變遷,人類文化道德的發展,均應該注意。如許楚生譯的《唯物史觀與社會學》,嚴幾道譯的《群學肄言》,黃凌霜譯的《當代社會學說》,以及許多文化史、社會思想史、唯物史觀、辯證法的書均可看。又羅家倫譯的《思想自由史》(Perry原著)也可看。我們可知道思想自由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思想是壓迫不住的。 第三,物理學、心理學、天文學、地質學的書也可以多看。但這一類的書,學文學的學生,最不注意的。在中國,關於這一類常識的很好的參考書,尚不多見!許多學校的薄薄的幾頁課本,引不起學生的注意,是應該的。湯姆生的《科學大綱》(Outline of Science)有商務譯本,可參看。最近斯羅生(Slosson)編的《科學改造世界》(Science Remaking the World)也有譯本了(商務出版),也可看。現代外國科學界的進步,真是一日千里!自安斯坦[9]的「相對論」發明以來,奈端的地心吸力說也幾乎要被打倒了,從前人只知道有原子,現在我們知道原子外還有電子,電子比原子更小;從前人說原子有七十二種,現在已經有九十多種了。中國有兩種《科學雜誌》,但很少人看,中國人的不注意科學常識是可嘆的。商務有一本翻譯的《物理學精義》,雖然篇幅較多,說理極明,很可看。心理學可看郭任遠《人類的行為》及瓦遜(Watson)的《行為學講義》(有謝循初譯本)。歡喜弗羅特(Freud)的人,可看北新出版的《瘋狂心理》及《心理分析》(商務出版)。心理分析的書,中國出版的還不多,葉有一本翻譯的《析心術五講》,稿子我已見過,將來出版,是可看的。關於天文學、地質學,中文出版的好書不多,我們希望將來有研究的科學家,能編出一些好書給我們看。 我為什麼要說這些無聊的話呢?科學常識的重要,誰不知道!但我是教過中學生的,中學生的議論文我是看見過的。中國的中學生總喜歡在論文中雜引一些老莊或佛學的書(老莊的勢力,在中學生中,比孔丘大得多。許多人雖不肯仔細看《老子》《莊子》,但幾乎多數是老莊的私淑信徒,說來話長,有機會再說),以自文其浮淺。老實說,《老子》《莊子》的文詞是好的,但多半是玩話或玄妙話,看了不易懂,懂了也無用。如其看《老子》《莊子》,不如看達爾文或赫胥黎的著作!如其到唯識論中去研究心理學,不如看郭任遠或瓦遜的行為心理學或弗羅特的心理分析學! 多看科學常識書籍,是做議論文準備的底子。論理學的演繹法和歸納法只是一種使思想正確的工具。但沒有科學常識做底子,這些工具也沒有用處的。 (二)議論文的寫法 議論文應該怎樣寫法呢? 本來文章的寫法是不能說的。一切的文章,都是表現(Expression),正如義大利美學家克羅司[10](Benedetto Croce)所說:「表現能力,為一切美術的標準。」林語堂先生說得好: 這個根本思想,常要把一切屬於紀律範圍桎梏性害的東西,毀棄無遺,處處應用起來,都發生莫大影響,與傳統思想相衝突。其在文學,可以推翻一切文章作法騙人的老調,其在修辭,可以整個否認其存在,其在詩文,可以危及詩律體裁的束縛,其在倫理,可以推翻一切形式上的假道德,整個否認其「倫理的」意義。因為文章美術的美惡,都要憑其各個表現的能力而定。凡能表現作者意義的都是「好」是「善」,反是就都是「壞」是「惡」。去表現成功,無所謂「美」,去表現失敗,無所謂「丑」。即使啞聾,能以其神情達意,也自成為一種表現,也自成為一種美學的動作。 《舊文法之推翻與新文法之建造》,(《中學生》第八號) 林先生是中國第一個提倡克氏學說的人。他曾根據克氏的學說,及Otto Jespersen的Philosophy of Grammar及Ferdinand Brunot的La Pensce et la Longue兩書中的主張,寫了一冊《開明英文文法》(上卷已出),誠為中國英文法中之破天荒傑作(Epoch making)。林先生的書,如他的廣告所說:「舊來文法,專注重繁瑣的界說規則,致學者頭腦昏脹[11]無裨實用。因此新派語言學家,創造文法新論,完全以說者的意境為立場,來研究其表示那意境的文法構造。於是文法上起一大革命,把從前連篇累牘的規則誡條[12],都變成助長學者發揮己意的系統練習。」「繁瑣的界說規則」都該打倒,所以我們這些說文章要怎樣做怎樣寫的人,本來都是笨瓜干傻事。但我以為林先生的主張是不該誤會的,那些頭腦昏鈍、文章不通的人,正不能借為護符。表現固應該自由,但普遍的通則有時也不能否認。「做戲無法,出個菩薩。」議論文該怎樣寫呢?我且請出三個菩薩來: (1)重論點。 (2)明因果。 (3)重證據。 我們應該怎樣重論點呢?什麼是「論點」? 論點就是一篇論文的中心思想。議論文的目的,是作者發表一種意見,一種主張,一種判斷。每一篇文章都有一個中心思想,作者應該明白的表示出來。這中心思想就是論理學上的結論(Conclusion)。我們研究論理學的目的,就是使我們所發表的結論正確。結論最怕是含混(Obscure)。譬如我們做一篇「論普羅文學」的文章,或是贊成,或是反對,我們就應該明白表示出來。又如我們做一篇「論語體文的歐化」文章,我們是贊成歐化的句子呢,還是贊成老百姓口中的天然句子呢,我們也應該明白說出來。我們不能在一篇文章中主張自由戀愛,又贊成舊式家長代定婚姻。我們不能在一篇文章中贊成民主主義(Democracy),又贊成開明專制。 耶穌說得好:「你不能同時信奉上帝,又信奉財神。」一篇文章中應該有一特別的論點,明確說出來,不能既贊成甲,又贊成乙。籠統,含混,折衷,是中國思想界不進步的原因。新青年做論文不該再犯此病。這是我所說的重論點。 什麼叫做明因果呢?什麼是「因果」? 我們知道世界上的事不是無故發生的。每一事的發生,必有發生的原因。同一條件下面的同一原因,無論在何時何處,必生同一結果。「例如水受熱化為汽,受冷化為冰」,這是自然的因果。「大兵之後,必有凶年。」「久病之後,身體必弱。」這是人事的因果。善於做議論文的人,應該在文章中把論點因果說明。例如主張「無政府主義」,應該把為什麼主張「無政府主義」的原因說明;主張「好政府主義」,也應該把主張「好政府主義」的原因說明;主張「白話的」,也應該把主張「白話文」的原因說明;贊成「古文」也應該把贊成「古文」的原因說明。林琴南《論古文之不當廢》,乃說「我識其理,而不能道其所以然」。這便是不明因果。這樣的文章是不能使人信服的。 什麼叫做重證據呢?什麼是「證據」? 近代科學方法最大條件,就是「拿證據來」。你說天上有上帝,他便請你拿上帝來。你說空中有神,他便請你拿神來。你說地下有鬼,他便請你拿鬼來。於是一拿證據,上帝神鬼,都站不住了。 這是科學方法最大的效用。中國思想界,本來好弄玄虛。新文化運動以來,這種玄虛的底子並未打破。譬如幾年前有人說:「革命革得虛空破碎,大地平沉。」許多少年都佩服這句大話。其實這正是瘋話。試問「虛空」如何革得「破碎」?「大地」如何革得「平沉」?一問他要證據,這些瘋話便無從開口了。實在的證據是要通過我們的感覺的。那些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的東西,都不能拿來做證據。正如中國古人說月亮當中住了一個兔子,拿著小錘在搗藥。這完全是想像的神話,不能拿來做證據。那義大利人葛利賴(Galileo)於一六零九年造瞭望遠鏡,用這鏡子發現太陽的黑點,月亮上的山谷。知道月亮是一個死了的地球,那裡是沒有動物的。這便是有證據的話,不是胡說了。又如中國醫生說「心能生火,肝能生血」,這也是想像的話。哈維(Harvey)解剖了許多活動物,用活動物來做試驗,觀察心的跳動和血液的流行,成就一冊《血液循環論》。那便是有證據的話,不是胡說了。我們要學生在議論文中,不說空虛的話,要他們拿事實作證據,拿證據來證明論文中的結論或假設(這是歸納法的第四步),最好是多看科學的書籍,多觀察,多試驗。因為除了科學本身,是沒有什麼科學方法的。不懂得近代的科學,便不能應用科學方法。普通的世俗的證據是不大可靠的,只有用科學方法(歸納法、演繹法)所得的證據比較可靠。 這就是我所說的重證據。 【注釋】 [1]論辨,今寫作「論辯」。 [2]部份,今寫作「部分」。 [3]發見,今寫作「發現」。 [4]葛利賴,今譯作「伽利略」。 [5]奈端,今譯作「牛頓」。 [6]馬克斯,今譯作「馬克思」。 [7]克魯巴特金,今譯作「克魯泡特金」。 [8]愛斯坦,今譯作「愛因斯坦」。 [9]安斯坦,今譯作「愛因斯坦」。 [10]克羅司,今譯作「克羅齊」。 [11]昏脹,今寫作「昏漲」。 [12]誡條,今寫作「戒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