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筆記 · 一九四四
權作後記。昨天我七十歲了。人每過一個整十歲生日,就覺得是件大事,這很自然,儘管也許不太理智。我三十歲的時候,我哥哥對我說:「你現在不再是個男孩了,你是個男人,你必須做得像個男人。」我四十歲時,我對自己說;「青春到頭了。」我五十歲生日時,我說:「騙自己是沒用的,人到中年啦,不如就認了吧。」六十歲時我說:「現在我要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好,就要步入老年了,得把該了結的都了結了。」我決定退出戲劇界,寫了《總結》[1],在這本書里,我回顧了自己從生活和文學中學到的東西,回想了自己做過的事以及它們給我帶來了怎樣的滿足,純粹是自娛自樂,聊以自慰。但是我覺得,所有整十歲生日裡,七十周歲這個裡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經活了三個二十年加一個十年,大家普遍認為人的預期壽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們可以把自己剩下的歲月看作是趁扛大鐮刀的時間老人不留神時僥倖偷來的,到底有多長是沒有定數的。到了七十歲,我們便不再是要步入老年的人了,我們就是老人了。
在歐洲大陸,他們有一個可愛的習俗:當一個有所作為的人到了七十歲,他的朋友、同事、弟子(如果他有的話)就一起寫一本散文集向他致敬。在我們英國,我們可不這樣抬舉咱們的傑出人士,不會用這種方式表達我們的敬意。我們最多為他舉行一個晚宴,而且除非他確實是人間翹楚,不然我們才不會費這個勁兒呢。這樣的宴會,我在H·G·威爾斯七十歲華誕時參加過。當時有幾百人到場。席間蕭伯納發表了演講,他個子高挑,白髮白須,皮膚白皙,眼睛明亮,真是飄逸俊朗。他站得筆直,抱著雙臂,帶著他頑皮的幽默,說了許多讓當晚的貴客和各類聽眾尷尬得緊的話。那是一場妙趣橫生的演說,蕭伯納嗓音洪亮,演講技巧和風度讓人拍案叫絕,他有著明顯的愛爾蘭口音,而這又柔化了他的惡毒話。H. G. 眼睛貼在稿紙上,尖聲朗讀了自己的講稿。他抱怨自己人已老矣,又抱怨(他大概天性如此)說來參加宴會的各位也許以為他七十歲了,又出席了這場晚宴,就意味著他自己給自己的事業定了期限了——他抗議,根本沒這回事,自己和以前一樣,準備好了要把這個世界帶回正軌呢。
我自己的生日沒有慶典,就這麼過去了。我和平常一樣,上午工作,下午到屋後幽靜的樹林裡散步。我一直沒能悟出到底是什麼讓這樹林有了如此不可思議的迷人之處。它同我認識的任何樹林都不一樣。它的靜謐似乎比其他的靜謐更沉寂。生機勃勃的橡樹枝繁葉茂,樹枝上攀著灰色的鐵蘭,像是裹著張破爛的裹屍布。橡膠樹在這個季節葉已落盡,野生楝樹一簇簇的果子乾癟枯黃。林中零星長著幾株高高的松樹,俯視著下方的矮個子們,濃郁的綠熠熠生輝。這片凌亂荒涼的樹林有一絲奇怪,儘管你是獨自走在裡面,卻不覺得自己是孤身一人,而是有種怪異的感覺,好像有東西,既非人又非非人,隱了身在你周圍倏忽巡弋。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麼東西偷偷地躲在哪棵樹幹後,正靜靜地看著你走過。林中有一種充滿懸念的緊張氣氛,好像你周圍的一切都埋伏著,在靜靜等待著什麼發生。
我回到家,泡了杯茶,然後一直讀書讀到該用晚飯的時候。晚飯後,我又讀一會兒書,玩了兩三局單人紙牌,聽了聽收音機里的新聞,然後帶了本偵探故事上了床。我看完它就睡了。除了和我那兩個黑女傭說過幾句話以外,我一整天都沒有跟誰交談過。
我就這樣度過了我的七十歲生日,我本也希望這樣度過——我沉思了一天。
兩三年前,有一天我和莉莎一起散步,不知道為什麼,她說起一想到老年她就心生恐懼。
「不要忘了,」我對她說,「等你老了,有些現在讓你覺得生活愉快的事,你根本不會有欲望去做的。老了也有老了的好處。」
「什麼好處?」她問。
「喏,你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可以盡情享受音樂、藝術、文學,和年輕時不同,但雖然不同,感受卻是一樣的強烈。有很多事情不再與你息息相關,你可以冷眼旁觀,從中獲得不少樂趣。若是你的快樂感不再那麼強烈,那麼你的痛苦也一樣不再那麼揪心。」
我知道這些安慰的話不過是敷衍罷了,甚至就在我說那話的時候,我便意識到它提供的前景有些黯淡。後來我認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處是精神自由。我想與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壯年時期看重的許多事情。另一個好處是你不再會有嫉妒心,不再會有仇恨,不再會惡毒。我覺得我現在誰也不嫉妒。我已經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自然給予我的那幾分才華,並不嫉妒別人比我更有才華。我已經取得了不小的成功,並不嫉妒別人的成功。我很樂意讓出我占的那一塊位置,我已經占了這麼長的時間了,換別人上吧。我不再介意別人是怎麼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們的事兒。如果他們看上去還算喜歡我,我雖欣慰卻不欣喜若狂,如果我知道他們不喜歡我,我也不覺得苦惱。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質會招來某些人的敵意,我覺得這很自然,沒有誰能喜歡所有的人,他們的敵意並不能讓我不安,相反倒讓我挺感興趣的。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到底是我的哪項特質招他們嫌了。我也不在乎他們怎麼看待作為作家的我。總的來說,我計劃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與我無關了。成功的作家多半會招來罵名滾滾,我們中還有不少單純的人以為那就是名望,我從沒喜歡過那些,而且我常希望我當初是用筆名創作的,這樣我就可以靜靜地來悄悄地去。我寫第一本小說確實用了筆名,但我的出版商警告我說這書可能會被人狠狠地批評,聽了這話我便改署了我的真名,我不願意躲在一個假名字後。我相信大多數作家其實暗暗地希望自己死後不要被世人忘個乾淨,我有時會掂量掂量自己不被人迅速遺忘的可能有幾成,權當是自娛自樂。
輿論大多把《人性的枷鎖》算作我最成功的作品。它的銷售額說明依然有很多人在讀它,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對於一本小說來講這壽命算是長的了。但是後世子孫不怎麼喜歡鴻篇巨製,我認為大概隨著這一代人(他們居然還能認為這本書意義重大,這讓我很驚訝)漸漸故去,它會同其他許多更好的書一起被世人遺忘。我想我有一兩部喜劇也許還能苟延殘喘一段時日,因為它們是遵照英國喜劇傳統寫的,從王朝復辟時期的劇作家開始,一直到諾埃爾·科沃德[2]的劇本,這樣的戲劇總能逗得觀眾開心,也許我的作品也能在這浩蕩的「劇本大軍」中占到一席之地,說不定它們還能幫我在英國戲劇史上掙到一兩句評價。我覺得,多等上幾年,大概會有選集願意收幾篇我寫得最出彩的短篇小說,就算只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流逝、文明的發展,一些篇章提及的狀況和地方已籠上了一層浪漫魅力。兩三部戲劇、十幾篇短篇小說,我就拎著這樣的行李踏上去往未來的旅程,還真夠輕裝上陣的,不過終歸聊勝於無。而要是我錯了,死後一個月就被人忘得精光,我也不會知道啦。
十年前我在舞台上鞠了最後一躬(這只是打個比方,因為在最初的幾部戲之後,我就拒絕做這種丟人現眼的事兒了),媒體和我的朋友們都當我只是開開玩笑,以為過個一兩年我就會重新出山,但我既沒有出山,也沒起過要出山的念頭。幾年前,我決定再寫四本小說,然後就收筆,連小說也不寫了。我寫了一本(我還寫過一本戰爭小說,但那不算數,那是我在美國時上面布置給我的戰時工作的一部分,寫得我自己都嫌煩),不過我覺得我大概不會再寫另外那三部了。本來按我的設想,一部寫一個發生在十六世紀西班牙的神跡故事;第二部寫馬基雅維利在羅馬涅[3]留宿在切薩雷·博爾賈府上時的故事,那段經歷成了他創作《君主論》的最佳材料,我打算在他們的對話中穿插進他寫《曼陀羅花》[4]的藍本。我知道作家經常以他自己的經歷來創作小說,原本那事也許很瑣碎,經他的生花妙筆改造後,才變得妙趣橫生、激動人心,於是我想,若是把這個過程反過來,從劇本推測是什麼經歷給了作家寫它的靈感,應該會很有意思。我原來的打算是收尾的一本小說講一個住在伯蒙齊貧民窟的工人階級家庭的故事。我覺得,五十年前我初出茅廬時,寫的第一篇故事是關於倫敦那些得過且過的窮鬼的,最後再寫一部關於他們的小說,我寫作生涯的這個句號就畫得完滿了。但我現在只把這三部小說當做閒暇遐思,並從中獲得極大的樂趣,非常滿足。這才是作家如何從自己的作品中獲取快樂的方法,而一旦他把這些作品寫了出來,它們就不再屬於他了,他就不能自娛自樂地構思人物的對話和行動了。我也不認為自己已七老八十了,還能寫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來,沒動力,沒精力,沒想像力啦。即使最偉大的作家,文學史也看不起他老年時期的作品,文學史有時會報之以同情,但更多的時候是粗魯冷漠,但終歸是對它們不屑一顧。我也親眼目睹我朋友中那些有才華的作家們漸漸江郎才盡,令人扼腕,他們硬撐著寫下去,可水平和以前差了十萬八千里。作家只有和同輩人才會順利溝通,讓下面的一代選擇他們自己的代言人才是明智之舉。而且不管他讓不讓他們自己選,他們都會這樣做的。他的語言他們看不懂,是天書。我畢生致力於總結出我生命和生命活動的模式,我覺得我沒什麼好添進去的了,沒什麼可寫的了。我已經實現了自己的抱負,很樂意就此收工。
有一點讓我認識到自己這樣做是明智的:儘管我以前一直更關注未來而不是當下,最近我卻發現自己越來越寄情過去了。也許到了這種未來必然很短暫,過去必然很綿長的年紀,會這樣是很自然的。我以前總是提前制訂計劃,並且一般也都能完成這些計劃,但現在誰還能做什麼計劃呢?誰能說明年或者後年會發生什麼,他的境況會如何,還能像從前一樣生活嗎?我以前喜歡倚在一艘帆船上在碧藍的地中海上蕩漾,那船被德國人搶去了,我的汽車被義大利人拿走了,我的房子先是被義大利人占了去,現在德國人又來鵲巢鳩占,我的家具、書和照片被丟得到處都是——如果它們沒有被洗劫一空的話。但沒有人比我對這一切更無所謂的了。我已經享盡了人所欲享的一切奢華,而有兩三間屬於自己的房間,一日有三餐,可以借閱一家好圖書館的書籍,這足以滿足吾所欲也。
我經常沉浸在對遙遠的青年時代的遐思中。我做過各種讓自己後悔的事,但我儘量不讓自己為它們傷神,我告訴自己那些都不是我做的,是那個時候的另一個我做的。我傷過一些人,但因為我無法治癒這些人的創口,我就靠為其他人謀福利來彌補我的過失。有時候想到在應該享受男女歡情的年齡上,我曾經有一些在兩性關係上更進一步的機會,但居然錯過了,我也會有些懊惱。但我知道這些機會我是非放棄不可的,因為我一向拘謹,很有些神經質,就算事前會有些欲望刺激我的想像,但到了關鍵時刻,身體上就會反感,阻止我放開手追求艷遇。我比自己希望的還要潔身自好。大多數人都是話癆,人到老年更是喋喋不休。儘管我一直是聽的多講的少,但我注意到自己最近似乎也越來越嘮叨了,而我一發現自己有這個毛病,就馬上下功夫改正。因為大家總是遷就老年人,所以他自己必須步步留心,應該努力不讓自己招人嫌。他若硬要插到年輕人的隊伍里,可就無禮了,因為他會讓他們感覺拘束,有他在他們就不可能自在,而且要是他還察覺不到若是自己離開,他們就會大大地鬆一口氣的話,那他就實在是太遲鈍了。如果他原來還大小算個人物,那他們也許還會偶爾和他來往來往,但絕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和他交往,而是為了之後可以和他們的同齡朋友們吹噓。如果他看不出這一點,他就太傻了。對他們來說,他是一座山,去攀登既不是為了體驗登山的樂趣,也不是為了登臨絕頂,一覽美景,而是為了下山後可以去細述自己的英勇事跡。老人家還是常與同齡人交往為妙,不過若是他能從中獲得樂趣,那算他運氣好。硬被逼著和一幫快要入土的老傢伙混在一起的確很叫人沮喪。傻子不會因為長了年歲就長了智慧,而一個老傻瓜比一個小傻瓜不知道要討厭多少倍。我不知道哪一類人更叫人無法忍受,是那些不甘向時間的打擊低頭,作風依舊輕浮得叫人作嘔的傢伙呢?還是那些死守著過去的時光不放,絕不能容忍世界不和他們一起駐足不前的老頑固呢?既然這些事情就是這樣的,看起來老年人的前景實在堪憂:年輕人不再願意和他在一起,他又覺得自己的同齡人乏味沒趣。他一無所有,孑然一人,而我一直最喜歡的就是孑然一人,我覺得這真是天大的幸運。我從來就沒喜歡過一大堆人湊在一起,現在我可以以自己上了年紀為由,或是拒絕參加集會,或是當自己不耐煩的時候就悄悄退席,這可是老年的一大特權。我越是不得不一人獨處,就越是喜歡獨處。去年我曾在克姆河[5]河畔的一間小房子裡獨自住了幾個星期,誰也不見,我既不覺得寂寞也沒感到無聊。酷熱和瘧蚊迫使我不得不放棄隱居,我真的是不情不願地回了紐約。
我們要花那麼長時間才明白有一副不錯的體魄該是多麼大的福氣,這真奇怪。我是到了最近才意識到自己從沒受過頭痛、胃痛或是牙痛之苦是多麼走運的一件事。那天我讀卡丹[6]的自傳,那是他年近八十時所著,他在書中對自己還有十五顆牙齒表示慶幸。我剛剛數了數我自己的,發現還有二十六顆。我得過許多嚴重的病:肺結核、痢疾、瘧疾,等等,等等,但我既不酗酒也不暴食,身體還很硬朗。很顯然,除非身體夠健康,不然誰老了也不可能過得快樂——當然,還得有一份充足的收入,不必太高,因為不會有太多的需求。惡習是很費錢的,人到老年很容易就能做到有德行。但要是又窮又老就糟糕了,要是得依賴別人維持生活就更糟了:我非常感謝讀者的厚愛,讓我不僅能過得舒適,偶爾心血來潮想要點什麼也能做到,還能幫助我供養那些我有義務照顧的人。老人容易貪財,他們喜歡用錢來守住對依賴自己的人頤指氣使的權利。我沒在自己身上察覺到要犯這些毛病的衝動。我的記憶力很好(除了記不住人名人臉以外),我能過目不忘。這樣的麻煩是,把世界所有的偉大小說通讀兩三遍之後,我再讀它們就沒那麼津津有味了。鮮有當代小說能引起我的興趣,要是沒有這數不清的偵探小說,我都不知道拿什麼消遣好,讀它們的時候很開心,時間一下就過去了,剛放下書就把才讀的故事忘了個乾淨。我從來不讀那些主題和我一點都沾不上邊的書,而那些為娛樂或是指南而描寫風土人情、人物歷史的書,它們講的人和地方我根本不在意,這種書我更是懶得讀。我不想知道暹羅的歷史,也不想知道愛斯基摩人的風俗習慣;我不想去讀曼佐尼[7]生平;知道了科特茲曾站在達連[8]的某個山峰頂上,就足以滿足我對他的好奇了。我讀年輕時就讀過的詩人詩作依然會覺得快樂,讀今人今作也覺得趣味盎然。我很高興自己活得夠長,能讀到葉芝和艾略特後期的詩作。我讀得進一切關於約翰遜博士的文章,以及絕大多數關於柯爾律治、拜倫,以及雪萊的文章。人到老年,讀世界偉大傑作時不再有初讀時的那種激動,那種感覺是一去不返了。有些東西,當初讀的時候讓你覺得自己像濟慈說的「觀星者」[9],但現在重讀卻不得不得出「它其實並不高明」的結論,這實在是很叫人傷心的事。但依然還有一樣東西能讓我一如既往地激動,那就是哲學,不是那種愛爭好辯、枯燥專業的哲學,而是那種能解決我們大家眼前問題的哲學——「若是無法救人於水深火熱中,哲學家說什麼都枉然」。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人家都說他枯燥乏味,但如果你真有幽默感的話,你會發現他其實很有意思)、柏羅丁[10]以及斯賓諾莎[11],還有當代各派的思想家,包括布拉德利[12]和懷特海[13],他們一直都能讓我快樂、引我沉思。畢竟,他們,還有古希臘的悲劇家們只討論對於人類重要的東西。他們振奮人心,他們讓人鎮靜。讀他們的著作,有如乘著和風航行在內海上,海面千島星羅棋布。
十年前,我在《總結》中吞吞吐吐地寫下了我從自己的經歷、閱讀和思考中得來的關於上帝、永生、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的印象和想法,而此後我也並沒有遇上什麼事情,讓我覺得需要改變自己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如果我一定得重寫一遍《總結》的話,我會試著不把「價值觀」這個重要問題寫得那麼膚淺,可能在「直覺」這個問題上也不會再寫得那麼雜亂無章。關於「直覺」,哲學家們已有大量的假說,建立了相當宏偉的體系,但是在我看來,這個地基大概除了能支撐住空中樓閣外,對任何稍微實在一點的建築,它都和打靶場裡那股水柱上搖搖晃晃的桌球一樣靠不住。
如今我又向死亡靠近了十年,十年前我對死亡沒太大的恐懼,現在依然如此。確實有些時候我會覺得自己事事都做得太多,認識的人太多,讀過的書太多,看過的繪畫、雕塑、教堂、華屋太多,聽過的音樂也太多。我不知道上帝到底存不存在。人們證明他存在的論證中沒有一條有說服力,而伊壁鳩魯早就指出,信仰需建立在直覺上。那樣的直覺我從來沒有過。而關於為什麼既有一個全能、至善的上帝,世間還能有罪惡與之和平共處,一直也沒有人能給出個合理的解釋。有一段時間,印度教中關於那個神秘的中性物的概念吸引了我,這個中性物是存在,是知識,是福祉,它無始無終。比起人類按自己的願望打造出的其他「主」來說,我倒更樂意相信這個。但我覺得它也不過是一種很了不起的幻想罷了。要拿一個終極起源來解釋世界的多樣性,從邏輯上講是行不通的。當我想到宇宙之浩瀚,群星之繁多,空間之深邃(需以千百萬光年量度),我心中無限敬畏油然而生,但我實在沒法想像出一個宇宙的締造者。宇宙的存在是個謎,憑人類的智慧是沒指望解開的,這樣的說法我倒是很樂意接受。而關於生命的存在,有的說存在一種「心身」物質,生命的幼芽就包含其中,而進化這個如此複雜事物的根源就在它「心」的那一面,這個說法我不討厭,還有點兒相信。但這一切的目標(如果它有目標的話)以及意義(如果它有意義的話)是什麼,對我來說還是一如既往窺不透、搞不清。我只知道哲學家、神學家、神秘主義就這個問題發表的觀點無一能讓我信服。但是如果上帝真的存在,而且他也關心世間人事,那他一定應該足夠通情達理,能夠像一個理智的凡人那樣,寬容地看待人類的各種弱點。
那麼靈魂如何?印度人稱它為「大我」[14],他們認為它始於永恆,存至永恆。相信這個說法,比相信靈魂是在受孕或是個體出生時產生的要容易些。他們認為它具有「絕對實象」的性質,從其中散射出來,最終又會回歸其中。這是種很不錯的設想,僅此而已,不可能是別的。它導致人們相信轉世輪迴,而轉世輪迴又為罪惡災禍的存在提供了人類天才能想出的唯一合理解釋:它認為罪惡災禍是對前世錯誤的報應。它沒有解釋全智、至善的造物主怎麼會願意乃至有能力創造錯誤。
可靈魂是什麼呢?自柏拉圖起,人們對這個問題有各種各樣的回答,絕大多數不過是將柏拉圖的推論稍加改動。既然我們不斷地在用這個詞,那它就肯定是有所指的。基督教認為靈魂是上帝創造的一個簡單、永生的精神體,這是基督教的信條之一。我們也許不相信這個說法,但依然重視這個詞。當我自問我用這個詞的時候指的是什麼時,我只能回答說我指的是我的自我意識:我的「自我」、構成我「自我」的個性,而這一個性由我的思想、情感、經歷和身體特質共同組合而成。我覺得大概有很多人不願承認人的身體特質會影響到靈魂的構成,他們對這個說法敬謝不敏。而對我來說,這卻是我最最能確定的一點。如果我不口吃,或者個子再高上個四五英寸,我的靈魂和現在就會大有不同。我的下巴有些前突,我小時候他們並不知道當下巴還具有可塑性的時候,這個毛病是可以通過戴金屬環來矯正的。如果當時他們知道,我的臉型就會不同,他人對我的反應就會不同,於是我的性情、我對他們的態度也就會不同。可要是一副牙具就能改變人的靈魂,那它又算是個什麼東西呢?我們都知道,如果不是機緣湊巧讓我們當初碰上了誰誰誰,或者我們當初沒有在某個特定時間正好出現在某個特定地方,我們的生活就會截然不同;同理,我們的性格,我們的靈魂,也會是另一番模樣。
因為不管靈魂是品行、感情、癖好以及諸如此類東西的混合體,還是一個簡簡單單的精神體,我們可感知的它的終歸是個人性格。我想大家大概都承認,不管是精神上的還是肉體上的,痛苦總會對性格產生影響。我就認識一些人,他們生活拮据、懷才不遇的時候善妒、無情、吝嗇,但功成名就後,就變得仁慈、慷慨。銀行里有點兒存款,略嘗了嘗出名的滋味,他們的靈魂就偉大了起來,這難道不奇怪嗎?而與此相反,我也認識一些原本正直、可敬的人,得了病或是落魄時就變得滿嘴謊言、詭詐狡猾、滿腹牢騷、心腸歹毒。靈魂與個人身體特徵、境況如此息息相關,我實在沒法相信它能夠獨立存在。你看到死人,不可能不意識到他們看上去的確是死透了。
偶爾,有人會問我自己願不願意把這一輩子再過一遍。總的來說,我這一輩子過得挺不錯,也許比大多數人的都要好,但我覺得沒必要重過一遍。這就像重讀一本已讀過的偵探小說一樣無聊。但假定真有轉世投胎這回事(人類四分之三的人口對此堅信不疑),而且自己可以選擇到底要不要重返人間再獲新生的話,我以前倒是想過自己會挺樂意嘗試一下,經歷經歷以前受條件和個人癖好(精神上以及肉體上的)制約沒能享受過的事情,學習學習許多我以前沒時間或是沒機會學的東西。但是現在我會拒絕這種機會。我已經過足了癮。我既不相信永生,也不渴望永生。我希望我的死能夠迅速、安詳,待我呼出最後一口氣,我那有著各種抱負、各種弱點的靈魂就隨之消散,不復存在,如果能確定這一點,我就心滿意足啦。我的心中牢記伊壁鳩魯寫給美諾寇[15]的話:「你要習慣死亡對我們來說什麼都不是這個想法。因為一切善惡吉凶都在感覺中,但死亡使人喪失感覺。因此,能正確認識到死亡對我們來說什麼都不是,生命有終也就變得是一種享受,並不是因為它給人生增加了無盡的時間,而是它拿走了我們對於永生不死的渴望。因為對於真正理解了『不生』並不可怕的人來說,『生』便也沒有什麼可怖的。」
我覺得,在今天,用上面這段話給這本書作結,很合適。
距我寫上面這篇文章已經過去五年了。儘管此後我寫出了我提到的四部小說中的三部(第四部我不寫了),我還是沒有修改前面的文字。我結束了在美國的長期逗留,回到了英國,重訪了我本想作為故事背景的那個倫敦城區,和那些我本打算作為小說人物原型的人又重新有了往來,這時我才發現一切已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伯蒙齊不再是我所認識的伯蒙齊了。戰爭毀掉了很多東西,死了很多人。但當初烏雲般籠罩在我朋友們頭上的失業恐慌已經散去,大家都有了工作,不再住到處生蟲的出租屋,而是住進了乾淨整潔的市建公寓。他們家中都有一台收音機,一架鋼琴,一周要去兩趟電影院。他們不再是無產階級的一員,而成了小資產階級。這些變化都是好的,但我察覺到的變化不僅僅是這些。人們的精神狀態變了。在以前艱難的日子裡,雖然他們要忍受艱難困苦,飽受貧窮的折磨,他們卻仍是快快樂樂、和善友好的,但可嘆他們現在的生活中充斥著妒忌、仇恨和惡毒,苦澀不堪。他們以前並不對自己的命運有什麼不滿,而現在卻對恨透了那些能夠享有他們所不具有的優越條件的人。他們鬱鬱寡歡、心懷不滿。一個我認識多年的一家之母(她是個清潔工)告訴我:「他們把貧民窟和垃圾清理乾淨了,也把所有的幸福和快樂都清理走了。」我走進的是一個讓我感到陌生的世界。我相信從它身上仍然能夠挖出足以寫一部小說的素材,但我腦中原本勾畫的那些情景已不復存在,我看不出還有什麼寫的必要。
在過去的五年內,我也許比以前又多學到一點知識。我偶然遇上了一位著名生物學家,這使我多少了解了生物體原理的一些皮毛。這門學科既啟發人又引人入勝。它解放了精神。科學家們似乎一致認為,在遙遠未來的某個時期,我們的這個地球將無法再維持哪怕是最低等形式的生命,不過遠在這種狀態到來之前,人類就像以前許多無法適應環境變化的物種一樣滅絕了。因此我們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所有的進化都實在是白費功夫,而且導致人類產生的進化過程完全就是大自然做的荒唐事,荒唐得驚天動地——和基拉韋厄火山爆發或是密西西比河洪水泛濫一樣驚天動地,但不管怎樣,說到底還是荒唐。因為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沒法否認,在整個世界歷史長河中,所有的憂患加在一起遠遠大於所有安樂的總和。只有在短暫的幾個時期,人才得以活得安穩,不必時刻擔心有暴死的危險。而且正如霍布斯指出的那樣,並不是只有在蠻荒時代人的一生才是孤獨、貧窮、惡劣、野蠻並且短暫的。古往今來,不少人從來世信仰中獲得慰藉,抵消了自己在這悲慘世界短暫停留時經歷的艱難困苦。這些人是幸運的。對於那些有信仰的人,信仰解決了理智認定不可解決的難題。有的人說藝術有一種價值(這種價值就是它存在的理由),並說服自己相信為了能目睹畫家和詩人筆下光芒四射的作品,拿一般人類的悲慘命運來換,實在算不上是太高的代價。
我懷疑這樣的觀點。有些哲學家們認為藝術的價值在於它的藝術效果,並由此推出藝術的價值不在於美,而在於它導致的正確行為,我認為他們才是對的。因為一種效果,除非有效,不然就是徒勞。如果藝術只是一種快感,不管這快感的精神境界多高,它都是沒有意義的:這就像支撐著巨大拱頂的石柱柱頭上的雕刻,它們優雅、多樣,令人賞心悅目,但一點實際功能都沒有。除非藝術能導致正確的行為,否則它就只是知識分子的鴉片。
悲觀主義在《傳道書》已得到了充分的表達,堪稱不朽,而從藝術中是尋求不到慰藉,緩解不了悲觀主義情緒的。我認為,當人英勇地面對著世界的瘋狂時,他那非凡的勇氣中有一種美遠勝於藝術之美。帕迪·菲紐肯[16]墜向死亡深淵時,給他的飛行中隊發送了這條信息:「夥計們,就這樣了,」從他這無畏的姿態中,我看到了這樣的美;奧茨上校[17]在冰冷的夜裡離開團隊,為了不成為同伴們的負擔,而選擇獨自走向死亡,在他的冷靜決絕中,我看到了這樣的美;海倫·瓦利亞諾[18],這個既不很年輕,也不怎麼漂亮,亦不十分聰明的女人承受了地獄般的嚴刑拷打,選擇了死也不背叛自己的朋友,而且她為之犧牲的還並不是自己的祖國,從她的忠貞不屈中,我看到了這樣的美。帕斯卡有一段名言:「L'homme n'est qu'un roseau,le plus foible de la nature;mais c'est un roseau pensant. Il ne faut pas que l'univers entier s'arme pour l'écraser:une vapeur,une goutte d'eau,suffit pour le tuer. Mais quand l'univers l'écraseroit,l'homme seroit encore plus noble que ce qui le tue,parce qu'il meurt;et l'avantage que l'univers a sur lui,l'univers n'en sait rien.Toute notre dignité consiste donc en la pensée.(法語:人不過是一根蘆葦,是自然界最脆弱的東西;但他是一根會思考的蘆葦。用不著整個宇宙都拿起武器來毀滅他:一口氣、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縱使這世界毀滅了他,人卻仍然要比致他於死命的東西更高貴,因為他認識死亡,知道比起自己,世界的優勢在哪兒,而世界對此卻一無所知。因此,我們全部的尊嚴就在於思想。)」真的如此嗎?當然不是。我覺得現在的人有些貶低了「尊嚴」這個概念,而我認為把法語裡這個詞譯作「高義」會好一些。有一種高義並不源於思想,它更為原始。不必有文化,不必有教養,它就紮根在人類最原始的本能中。在它面前,上帝(如果真是他創造了人類)會羞愧地捂住自己的臉。儘管人一把軟骨頭,一身的罪孽,但在必要時刻,卻能有如此壯麗情懷,也許正是因為知道這一點,我們才不會徹底絕望。
但這都是些嚴肅的話題,即使我有能力寫,這裡也不是地方。因為我就像一個在戰時碼頭等船的乘客,我不知道船哪一天會開,但我做好了準備,一接到通知就可以立刻上船。城市的景點我都沒參觀。我不想去看漂亮的新高速公路,我再也不可能在上面駕車馳騁;我也不想去看現代化設施齊全的新大劇院,我再不可能坐進其中。我看看報紙,翻翻雜誌,但若是人提出借給我一本書,我會拒絕,因為我可能來不及讀完它;再說,面對即將到來的旅程,我才不會對這麼一本書感興趣呢。我在酒吧里或是牌桌上會認識一些人,但我很快就要離他們而去,因此不打算與他們深交。我人在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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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The Summing Up,1938年出版。
[2] 諾埃爾·科沃德(Sir Pierce Noël Coward,1899—1973),英國劇作家、演員和作曲家,以精練的社會風俗喜劇聞名。十二歲開始當演員,演出之餘寫輕鬆喜劇。1924年劇本《漩渦》(The Vortex)在倫敦上演,頗為成功。其後的經典喜劇有:《枯草熱》(Hay Fever)、《私生活》(Private Lives)、《生活設計》(Design for Living)、《現在的笑》(Present Laughter)和《歡樂的心靈》(Blithe Spirit),作品表現了在世俗背景下的複雜性格。他還寫作短篇故事、小說和許多歌曲,包括《瘋狗和英國人》(Mad Dogs and Englishmen)。
[3] 羅馬涅(Romagna)是義大利中北部一歷史地區,該地區曾是拜占庭帝國在義大利的勢力中心,後來受教皇統治,現為艾米利亞-羅馬涅區的一部分。
[4] 《曼陀羅花》(Mandragola)是馬基雅維利最重要的劇作,也是第一部義大利語喜劇。劇本描寫迂腐的學者尼齊亞膝下無子,聽信青年卡利馬科的主意,要妻子盧克萊齊婭服用曼德拉草根,結果中了圈套,卡利馬科乘機和盧克萊齊婭相好,享受幸福。作者歌頌人的智慧、愛情,提倡享樂主義,譴責私利毀滅人的活力,抨擊教會的虛偽、墮落。
[5] 克姆河(the Cambahee River)發源於美國南卡羅來納州南部,向東南注入大西洋,流程約225公里。
[6] 卡丹(Geronimo Cardano,1501—1576),義大利數學家,萬向接頭的發明者。
[7] 曼佐尼(Alessandro Manzoni,1785—1873),義大利詩人、小說家,十九世紀義大利浪漫主義文學的代表,寫有歷史小說《約婚夫婦》、抒情詩《五月五日》、悲劇《阿達爾齊》等。
[8] 科特茲(Hernán Cortez,1485—1574),西班牙殖民者,曾率軍橫掃墨西哥,征服阿茲特克人,大肆破壞當地文化。
達連(Darien)是巴拿馬東部一地區。
[9] 「濟慈說的『觀星者』」(Keats's Watcher of the Skies)指的是濟慈《初讀查普曼譯荷馬史詩》(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中的一句:「Then felt I like some watcher of the skies/ When a new planet swims into its ken(然後我的感覺就像一個觀星者/看到了一顆新星游進視線)」。
[10] 柏羅丁(Plotinus,204—270),古羅馬哲學家,新柏拉圖學派主要代表,亞歷山大里亞-羅馬新柏拉圖派的創始人,提出「流溢說」,著有《九章集》。
[11] 斯賓諾莎(Baruch/Benedict Spinoza,1632—1677),荷蘭哲學家,唯理論的代表之一,從「實體」即自然界處罰,提出「自因說」,認為只有憑藉理性認識才能得到可靠的知識,著有《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等。
[12] 布拉德利(Francis Herbert Bradley,1840—1924),英國唯心主義哲學家,認為物質、運動、時間、空間只是「現象」而非「實在」,只有「絕對經驗」才是「實在」,主要著作有《邏輯原理》(The Principles of Logic)、《現象和實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等。
[13] 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英國數學家、哲學家,與羅素合著《數學原理》(Principia Methematica),1924年移居美國,曾任哈佛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科學與現代世界》(Science and the Modern World)、《過程與實在》(Process and Reality:An Essay in Cosmology)等。
[14] 大我,原文為Atman,是印度哲學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Atman」 是梵語中「呼吸」或「自我」的意思。大我指人本身的永恆核心。它在人死後繼續存在,並且轉移到一個新的生命里去,或者從生存的羈絆中獲得解脫。這個詞後來成為《奧義書》的哲學中心思想,認為「我」是人的一切活動的基礎,正如「梵」是宇宙活動的基礎一樣。在印度哲學的不同流派中,數論派、瑜伽派和吠檀多派都特別重視「我」的概念,不過對於這一概念的解釋則按照每派的一般世界觀而有所不同。
[15] 美諾寇(Menoeceus)是伊壁鳩魯的弟子,伊壁鳩魯曾給他寫過一封信(《致美諾寇的信》),信中討論了道德倫理,對死亡也有許多獨到的見解。
[16] 帕迪·菲紐肯(Brendan Éamon FitzPatrick 「Paddy」 Finucane,1920—1942),二戰時愛爾蘭皇家空軍飛行員。他是當時的王牌飛行員之一,共擊落敵機32架,並且是皇家空軍史上最年輕的中校。1942年7月15日,他帶領中隊執行任務時,駕駛的戰鬥機被擊中。他一邊鎮定地同戰友們交談,一邊駕駛飛機努力向法國海岸線飛去。他對戰友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This is it,chaps(夥計們,就這樣了),」應該是在飛機徹底失去控制時說的。他的飛機墜毀在距離法國勒圖凱八英里的海面上。
[17] 奧茨上校(Captain Lawrence Oates,1880—1912),英國人,是一名南極探險家,他意識到自己身體不好會拖累另外三個同伴,讓他們也命喪南極,便離開帳篷,走進暴風雪中,犧牲自我以保全同伴。離開時他只說了一句「I am just going outside and may be some time(我出去一下,大概時間會長些)」。
[18] 海倫·瓦利亞諾(Hélène Vagliano,1909—1944),希臘人。她在英國念完書後,隨家人定居在戛納。德軍入侵法國後,海倫一家被迫滯留戛納。海倫加入了法國地下組織,積極抗德。1944年因為叛徒出賣,她被蓋世太保逮捕,受盡嚴刑拷打,卻沒有吐露關於組織的任何信息,最終被德國人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