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筆記 · 一九三七
想要誠懇地判斷文學作品的優劣實在是太困難了。評判一部作品,幾乎不可能一點不受評論家或是大眾意見的影響。對於公認的偉大作品來說,它之所以偉大,一部分是輿論意見賦予的,這使其評價工作更加困難。想要以首位讀者的眼光去讀一首詩,就好比想撇開籠罩景致的氣氛專看美景。
亨利·詹姆斯的許多作品都是法國人(他非常欣賞法國人)聳聳肩不屑一顧的「littérature(法語:文學)」。他不參與生活,他只是透過窗戶觀察生活,還常常滿足於只聽朋友告訴他當他們透過窗戶向外看時看到了什麼。然而除非你身處其中,你又怎麼能了解生活呢?除非你是這悲喜劇中的一個角色,有些東西你是不會注意的。總之,亨利·詹姆斯的意義既不在於他的藝術才能,也不在於他的嚴肅性,而在於他的個性,而這奇怪、迷人還略顯荒唐。
有沒有人認為,通過閱讀一本背景設在汽車製造廠、人物都是汽車製造商的小說,就可以獲得關於汽車的有用知識,你又是否認為人的靈魂沒有汽車發動機複雜呢?
愛倫·坡以為只要動腦筋就可以獲得新穎感和原創性,他錯了。想要新穎,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斷地改變自己;而想要原創,唯一的方法是不斷提高、擴大並深化自己的個性。
「求你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虔誠的祈禱。我倒以為,向一個善良、萬能的主討要生活必需品是對他的侮辱。我們客氣地對待自己的鄰居,不是給他恩賜,是他該得的。
真實的不僅僅比虛構的更奇異,而且更引人入勝。知道了某件事的確是發生過的,會使人覺得更感人肺腑、動人心弦,若是承認某件事是虛構的,就沒有這樣的魅力了。正是為了能撥動人的這根心弦,有些作者會使出渾身解數,想讓你覺得他就是在陳述事實。
有些書既出色又無聊,我馬上就能想到的有梭羅的《瓦爾登湖》、愛默生的《散文集》、喬治·艾略特的《亞當·貝德》。這些書差不多都是同一個時期,這是偶然嗎?
作家應該修養卓然,見多識廣,但若是他把這些都寫進作品中,大概就犯錯了。如果你把自己關於進化論、貝多芬奏鳴曲或是卡爾·馬克思的《資本論》的觀點全寫進一本小說里,那只能說明你幼稚。
害羞:懦怯和自負的混合物。
他幼年時鮮有人關愛,結果等長大了有人愛他時他覺得害臊。有人告訴他他的鼻子長得好看,他的眼神透著神秘,他覺得尷尬,不知所措。當別人讚揚他時,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向他表示喜愛之情則讓他覺得自己是個傻子。
三十年之後。一張滿是皺紋、憔悴蠟黃的臉。一個煩人的話簍子。一個勁兒地往外冒傻話,只會講她的孩子她的房子。淺薄,淺薄。時不時洋洋得意地瞧他一眼,仿佛在說她可記得他當時追求她時是多麼如痴如狂。他想到自己當時那傻樣兒就覺得慚愧不已,他曾在她住的街上走來走去,期望能遇見她;也曾心神不寧、坐立不安,等著郵遞員來敲門:他也許會送來一封她的信;為了能坐在她身旁,他硬撐著看完沉悶的音樂喜劇,還要做出很享受、很歡喜的樣子,這樣她才會喜歡他。為了她,他曾假裝自己也追星,也對最愚蠢無聊的小道消息感興趣,而且最糟糕的是,就因為她對這些東西感興趣,他不僅假裝自己感興趣,他是真正地對它們感興趣。不管她說出來的話多蠢,他都聽得如痴如醉。為了她,他曾低聲下氣地求人幫忙,若是為他自己,這樣的事兒他是絕對沒臉做的。
懊悔。他曾瘋狂地愛過一個女子,並嫉妒另一個也愛著她的男人。他原是一個誠實、正直的人,並以此為榮。但由於妒火中燒,他使了一個下三濫的手段,把情敵擠出了局。他娶到了那個女子。但是漸漸地,他滿腦子都是自己曾經做過的卑鄙可恥的事兒,讓他困擾不已,痛苦不堪。結果他痛恨起這個女人來,當初就是為了她他才那麼做的。
兩個男子坐在沃信[1]一家旅館的長沙發上,談論著各大報爭相報道的一樁謀殺案。一個男的坐在他們附近,聽了他們的談話,問自己可否參加討論。他坐下來,點了酒。他說了自己關於他們剛才談論的謀殺案的看法。「你們必須挖出作案動機,」他說。「一旦找到了動機,揪出兇手就只是個時間問題。」然後,就好像自己在說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一樣,他突然說道:「我不介意告訴你們,我就殺過人。」他告訴他們自己殺人就是為了好玩,向他們描述了那種刺激。既然他根本沒有作案動機,也就知道自己永遠不會被發現。「那是一個我從未見過的人,」他說。他喝完酒,起身,向他們點點頭,推門而出,身後兩人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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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沃信(Worthing)是英格蘭東南部一自治城市,位於倫敦西南偏南的英吉利海峽,為海濱旅遊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