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筆記 · 一九三三

毛姆 《作家筆記》
蒙塞拉。像一首晦澀、刺耳的詩,那詩人給自己的詩句強加上怪異的和聲,他同自己的詩句角力,試圖讓它美得意味深長,讓它肩負言語無法表達的思想力量。 薩拉戈薩[1]。禮拜室里光線昏暗,只有聖壇上點著幾支蠟燭,聖壇的台階上跪著兩、三個女人和一個男人。聖壇上方是「十字架上的耶穌」像,幾乎是真人大小。他低低的眉,厚厚的黑髮,凌亂的黑色短須,看上去就像個阿斯圖里亞斯[2]農民的相貌。禮拜堂一個陰暗的角落裡,有一個女人遠離他人,跪著祈禱,她的雙手不像一般人那樣十指相握,而是手掌朝著聖壇攤開,胳膊稍微張開,似乎她正托著一隻看不見的淺盤,裡面盛著一顆痛苦的心,作為供品獻給耶穌。她長著一張長臉,臉上光滑沒有皺紋,她大大的眼睛緊緊盯著聖壇上方的耶穌像。她的姿勢中流露著無盡的哀婉悲傷,哀求著,無助而茫然;她心中紛亂,痛苦憂慮,向主尋求幫助。可以說她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承受這樣的痛苦。我相信她不是在為自己祈禱,應該是為別人向主求情。為了病危的孩子,為了丈夫,還是為了在獄中或是被流放的情人?她一動不動,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著將死的耶穌的面龐。這雕像只是一個簡陋的符號,象徵著主的真身,但這個女人並不是在向主苦苦祈求,她發自肺腑的祈禱完全是說給這幅猙獰、逼真的畫像——這幅人工作品聽的。從她的眼中可以看到她對上帝意志完全的恭順服從,但也能看到,她信心滿滿,相信只要自己能打動那木頭軀體的心,這木頭雕像就會送來安慰和救助。她的臉因虔誠而容光煥發。 牟利羅[3]的畫用來裝飾宗教建築最好,除此之外就沒什麼可說的了(除了說他的畫沒有巴爾德斯·萊亞爾[4]的那麼差勁)。隨便換別的哪個角度看,它們都無足輕重得緊。他挺會構圖,筆下的色彩柔和、好看。他的作品鬆散、感傷、優雅、膚淺。但這些畫本為教堂而作,若把它們掛在幽暗的禮拜堂里,配上華美的畫框,禮拜堂華貴的氣氛補足了畫作的色彩,這時你無法否認這些畫確實有點意思。會被它們感染的是那種過度緊張、病態式的虔誠心理,那是粗暴、殘忍、野蠻的西班牙人的另一面。一般的西班牙人動輒涕淚肆流,喜愛孩童,膚淺地渴慕漂亮姑娘,多多少少出於迷信而仁慈,牟利羅的畫吸引的就是這樣的靈魂。 《塞萊斯蒂娜》[5]。這書讀起來還算有意思,但現如今已很難打動人了。它的重要性是歷史的。看起來,它既是流浪漢小說又是西班牙戲劇的先驅。後來不少作家一再重複、強化了書中的某些人物。但文學史家對它的讚譽言過其實,稱它是一部「偉大的傑作」,真是荒唐。書中複雜的情節毫無意義。有人讚揚書中的對話非常自然,它的確是用簡單的俗語寫成的,但每一個人物說起話來都是同一個風格,動不動就要說幾句至理名言,這是西班牙文學的通病,糟糕透了,連塞萬提斯也不能免俗,使用過度。所有的幽默都是一個模式的,表現方式就是讓某個老鴇說出些道德箴言,她就是這部悲喜劇中的最主要、最生動的人物,這樣的「幽默」下流又荒唐,它連讓人微微一笑都不大做得到,只有笑神經極其發達的人才有可能笑得出來。書中的某些場景寫得歡快、真實。你會讚賞它們,但絕不會有如臨其境、完全融入的感覺。儘管書里講的是一位年輕騎士和一位高貴少女的愛情故事,儘管他倆似火的感情惹出了一堆事端,但整本書自始至終都沒有一處能動人心弦。這是一個沒有愛情的愛情故事。當然,男女主人公都那麼呆,這實在是倒霉:卡利斯托是個傻瓜,梅莉貝婭是個笨蛋,只不過是個飽讀詩書的笨蛋,當她因情人之死而絕望,正準備要從塔頂跳下殉情時,她還有閒情學著普盧塔克[6]的風格,道出她心中對人世無常的一系列深思,論證中還不忘引經據典。 這本書能出名實屬偶然,完全是由於「生」對了時代,絕不是因為它本身有多高明。 塞維利亞[7]。傍晚時分的鄉下,天空一片暖暖的金黃,牟利羅筆下的聖徒們周身就散發著這樣的光芒,天上小朵小朵的白雲就像那些圍繞著無上榮耀的聖母的小天使。 鬥牛場裡的人群。天氣炎熱,上千把各色紙扇上下翻動,看起來像一群突然振翅高飛的蝴蝶。 巴爾德斯·萊亞爾。他的畫好似沒有定向的流體,筆觸含糊,不知其有何意義,像張沒聚焦的模糊照片。畫上的人物身體裡都沒有骨頭。巴爾德斯·萊亞爾不會構圖,他的畫沒有布局,似乎只是肆意地填滿巨大的畫布。他使用的顏色黯淡、傳統。我們得承認他的確有一定的想像力,但那是反宗教改革[8]時期那種晦澀、誇張的想像。 安達盧西亞[9]。月亮低低地斜倚著天空,像一個白臉小丑懶洋洋地倚靠著馬戲團劇場的牆。 驅車行路,一輪獲月[10]在林間時隱時現,像一個樂呵呵的胖婦人在玩捉迷藏,帶著一絲既怪異又迷人的狡黠。 摩托車的笛聲和排氣管的轟鳴聲刺透了夜晚的寧靜,就像日本的山巒,鋸齒似的山尖頂著無雲的天幕。 M.P.。他行善,「把自己的麵包扔到水上」[11],是深信自己將會獲得四倍的回報。就算萬一造化弄人,他也有萬全之策:他特意在「麵包」上系了線,一旦需要,就可以把它拽回來。 發展一項技藝,從最初的質樸迷人到後來的老練優雅之間總有一個過程,而完美就產生於這一時期。但枯燥乏味也是這個「間隔期」的產物,因為到了這個時候,藝術家的藝術技巧已經嫻熟,如果他們不想一味單調地寫實,他們的畫作就必須有與眾不同的個性。 可以比較一下:拉斐爾早期作品如春天一般明媚可愛,在梵蒂岡時期的作品壯麗華貴,但當他的風格與朱利奧·羅馬諾[12]一致時,他的作品就變得空洞無聊了。 達到了完美,衰退就隨之而來,叫人不安,令人不快。 藝術家天生了無牽掛、自由自在,玄理家為達到這種境界靠的是壓制自己的欲望。 與追尋上帝的玄理家一樣,藝術家的精神也是超然凡塵的。 大強度的活動會讓做事的人感覺麻木,忘了負罪感,只有當活動受到阻撓的時候,才有機會感受良心不安的折磨。 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作品會在瞬間讓你感受到它全部的魅力。它平和、健康、寧靜。它比任何其他藝術風格都更接近於完美。它扣人心弦,但激發的不是人的想像,而是全身心的幸福感。它給人一種肉體上的滿足感,像是沐浴在春日早晨的陽光之中。 科爾多瓦[13]。波特羅廣場。廣場狹長,兩邊都建著白色的小房子,盡頭是一條河,靠近上游的地方有一眼噴泉,泉中的基座上塑著一匹奔馬。附近的人們拿陶罐來這裡汲水。清流由一管空竹中汩汩流出,他們就在竹子下面接水。驢和馬直接從水池裡飲水。站在河邊向左前方看去,便是那家客棧[14]了。從正面看,這就是一座樸素的房子,一共兩層,刷了石灰,有一扇大門,夜間緊閉。不過宅子裡卻是一個大院子,草草地鋪了地面,凹凸不平的。裡面有好幾間馬房,每間大小僅夠容下一匹馬,馬夫或小馬童就睡在馬身邊。如今這裡只有兩三匹馬。一間馬房裡住著一個沿街賣花的小販子,一路叫賣著回到客棧。一條寬闊的拱道從院子通向大街,女孩子們就在拱道里熨布。客棧還有兩間公用的小廚房。一道坑坑窪窪的石階通往二樓。房屋四周都是突出的木陽台,欄杆搖搖晃晃的,沿著這陽台就可以走進房間。這是塞萬提斯以前的住所。 拉曼查[15]。橡樹。起伏的大地上,延綿大片橡樹林,它們既不高,也不宏偉,但看上去極結實,樹幹虬曲,木瘤密布,好像憋足了氣力。它們憑著強健的體魄和精力抵擋了時間、風和雨的侵襲。 然後,放眼望去,連綿數英里都是線條毫無變化的犁溝。 走在路上,有時你會碰見一個正在犁田的農民,兩頭騾子拉著一隻木犁,那犁就像羅馬時期人們用的一樣。有時你碰見哪個農民騎在驢上,或是又有一個騎在馬上,兒子坐在自己背後。寒風呼呼地吹,他們裹著棕色的毯子,縮著身子。有時你碰見一個裹緊了毯子的牧羊人,也許正守著一群綿羊,羊兒啃著地面稀疏的青草;也許他守著的是一群山羊,比起綿羊來要散漫、活潑得多。這些牧羊人都是瘦削的老人,沒有蓄鬍子,長著淺色的小眼睛,目光敏銳,他們樸素的面龐瘦削、滿是皺紋、透著精明。冬天的嚴寒和夏日的酷暑似乎已把他們熬幹了。他們行動遲緩,想來他們也應該是寡言少語的。 村中的房屋用石頭和黏土砌成,和貧瘠的土地一個顏色,它們看上去像是臨時的庇護所,很快就會坍塌,回歸腳下的塵土。 埃納雷斯堡[16]。城裡有一個四周帶拱廊的大廣場,一條有拱頂的街道,以及一些外表樸素的雙層小樓。這是個空蕩蕩、死氣沉沉的城鎮。街那頭有幾個閒逛的人,一輛騾子拉的大篷車,還有一個騎在馬背上的小販,馬背左右是兩個大筐。大學,有一個漂亮的天井,建築物表面裝飾繁複華麗,但藝術性實在不高。其他的街道狹窄、灰暗、安靜。 《宮娥》[17]。你首先注意到的是這幅畫的華麗歡快,然後你意識到之所以會有這種效果,全仗日常的暖光,這光線奇蹟般地將畫中人物籠罩其間。委拉斯凱茲的所有畫裡,這一幅最能展現出他快樂、溫和的天性。它活潑歡快,這是安達盧西亞人最典型也是他們最看重的美德。 委拉斯凱茲描繪的侏儒和小丑大有莎士比亞之風,覺得好笑也不加掩飾,興高采烈地,一點也不在乎他們恐怖的畸形,亦不同情他們悲慘的境遇。他性情開朗,知道上帝創造出這些醜陋可鄙、發育不全的東西來就是為了娛樂公子王孫的,於是也能帶著愉快的心情看待他們。 委拉斯凱茲從未在哪幅肖像畫裡透露出自己對模特的看法。他忠實地描繪他們的外貌。他畫作的魅力似乎帶著一種明媚的冷酷。我想不會有人去否認他不凡的技巧:他筆下有些公主們的衣裙著實妙不可言,但你欣賞之餘,心中也會有一絲顧慮,不知這齣神入化的技巧究竟有多大價值。這就像一位作家,說起話來無比鎮定清醒,但卻說不出什麼要緊的話來。我們沒有理由偏愛深度,貶低廣度,但我們總忍不住要這樣做,抑制不住這樣的衝動。委拉斯凱茲也許是膚淺的,但他膚淺得宏大。他畫上的人物安排是多麼巧妙,入眼是多麼美麗的圖案!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宮廷畫家。 倫敦。理髮師。他十六歲就開始從事這一行。他那時發育良好,便說自己已經十八歲,也就矇混過關了。他長著一頭漂亮、蓬鬆的鬈髮,正是這頭濃密的頭髮鼓舞著他進了理髮師這一行。他喜歡讀詩,每周日(那時的理髮師每周只工作六天)他就外出,當時對哪個詩人感興趣,就去朝拜哪個與之有關的地方。當他讀《失樂園》的時候,去拜訪了了查爾方特-聖賈爾斯[18];他參觀過濟慈的出生地,以及柯爾律治曾住過的房子;他去了斯托克波傑斯[19],在那裡的墓園徘徊,就是那兒給了格雷靈感,寫出了《墓園輓歌》。他一心撲在詩歌上,滿腔的熱情天真可愛。他所有的余錢都花在了書上。他午飯就在氣膨麵包公司的一家連鎖茶室[20]里吃,一邊喝牛奶、吃黃油圓餅,一邊翻著他寶貴的書。就是在這樣一家茶室里,他邂逅了那位後來成為了自己妻子的姑娘。她在多佛大街的一家裁縫店幹活。然後他有了個兒子。當年他追求妻子時,她仰慕的就是他喜歡讀書,可結了婚以後,她就看不得他一天到晚泡在書里了。他下班回來,兩人吃過晚飯以後,她希望他能帶她出去散步或去看電影。他們結婚七八年後,戰爭爆發。他參了軍,受一個常來刮臉客人的影響,他和裝甲部隊一起去了俄國。戰爭期間他一直在外。戰爭結束時他在羅馬尼亞。最後他回來了,重操舊業。他仍然年輕,才三十三歲,想到餘下的半生都要在給人剪髮和刮鬍子中度過,他很是氣餒惆悵,但是他又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事。剪髮、刮鬍子,他就只會這個。他的妻子覺得他退了伍還能有一個好工作,應該感恩戴德才對。他和妻子關係不再像他出征前那般融洽。她則覺得他執迷不悟,想入非非。看到妻子如此滿足於現在的生活,他很是氣短。他意識到自己必須拚命賺錢,養活妻兒,這樣的現實他無法逃避。那孩子現在十歲了。他開始厭惡自己的顧客。我問他現在是不是還讀書。他搖搖頭,「讀書有什麼用?」他說,「它解決不了我的問題。」「它可以使你不意志消沉,釋放自己,」我回答。「或許會吧。但我總得回歸現實吧。」他下定了決心,自己沒得到的自由,一定要讓兒子嘗到,這是他剩下的唯一夢想。他被擊垮了,一絲希望也不留。但是他懷恨在心,惡狠狠地期待著兒子能為自己報仇,一雪自己幻想破滅之恨。他兒子長大成人後,還是幹了理髮這一行,不過專為女士美發,因為這樣收入更高。 秘訣。年輕人都很認真。這個年輕人,一張臉看上去有些挑釁好鬥,但挺好看。他有一頭濃厚的頭髮,梳著大背頭,時下流行頭髮油光水滑,他便在頭髮上狠狠地擦了不少油。他的興趣稍稍偏文,他問我該如何寫諷刺短詩。既然他是空軍部隊的,我自然就這樣回答了:「你拿一句陳詞濫調,翻個筋斗,然後在字裡行間俯衝下來。」他眉頭緊鎖,細細思忖我這回答。他對我的話嚴肅對待,著實恭維了我一番,但我只想要他微微一笑作回報。 有一位夫人的兒子有點文學天賦,一天她問我若是他想要成為一個作家,我會建議怎麼訓練他。我估計這提問者也不會把我的答案當真,於是這樣回答她:「每年給他一百五十鎊,給五年,叫他見鬼去吧。」後來我琢磨過,覺得這個建議還真不錯,比我當時想像的好多了。有這筆薄資,年輕人不至於挨餓,但也不夠享受,文章憎命達,享受是作家的大敵。有這筆薄薪,他就可以週遊世界,而由於囊中羞澀,比起手頭寬裕的人,他更有可能看到生活的多姿多彩、五光十色。僅有這筆薄資,他會常常窮到身無分文,為了衣食住行而輾轉於各種有意思的工作之間。他需要投身不同的行當,嘗試各種職業。儘管非常優秀的作家們生活窘迫,但他們書寫得很好,不是因為環境使然,而恰恰是因為不受環境影響。有多少老姑娘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巴斯,她們也都寫過小說,但世上只出了一個簡·奧斯丁。一個作家就應該儘量地讓自己身處合適的環境,能經歷人世的榮枯變遷。他不需把一件事做到極致,但需要什麼事兒都做一點。要我說,就應該讓他把補鍋匠、裁縫、士兵、水手挨個當一遍;讓他情場失意,飢腸轆轆,爛醉如泥;讓他和舊金山的無賴玩牌,同紐馬克特[21]的馬探打賭,與巴黎的公爵夫人調情,和波恩的哲學家辯論,與塞維利亞的鬥牛士一起馭牛,和卡納卡人在南太平洋里暢遊。世上所有的人都值得作家去結交:每一件事情都是他磨坊里的穀物。哦,擁有天賦,年方廿三,前方五年的遊歷時光,每年有一百五十鎊,若是這樣,該有多美! 這兩個人都已去世。他們是兄弟倆。一個是畫家,另一個是醫生。畫家堅信自己是個天才。他傲慢、暴躁,並且虛榮,他鄙視自己的兄弟,覺得他是個不懂藝術的俗人,還多愁善感。但實際上他幾乎一分錢也賺不到,若不是靠著兄弟接濟他,他早餓死了。奇怪的是,儘管他看上去笨拙粗魯,他畫的畫倒還算漂亮。偶爾也能舉辦一場畫展,總能賣出一兩幅畫,但絕不會多過這個數。最後做醫生的終於意識到自家兄弟根本不是什麼天才,不過是個二流畫師。自己為他做了那麼大的犧牲,這現實真是殘酷。這一發現他沒有說破。後來他死了,把所有遺產都留給了兄弟。畫家在醫生的家裡發現了所有自己二十五年來賣給不知名買主的畫。一開始他想不通,好好琢磨了一番,他恍然大悟:這個狡猾的傢伙是在搞投資呢。 對於英國觀眾來說,極端的愛情總是挺荒謬的。若是愛過了頭就是置自己於荒唐可笑的境地。 人到中年。我比大多數人都清楚自己的年齡,有年齡意識。我的青春在不知不覺中就溜走了,我覺得自己正在變老,心中頗沉重。因為我活了這麼些年,頗見過些世面,遊歷過不少地方,又因為我書讀得比一般人廣些多些,總是在思考超出自己年齡思考範圍的東西,所以我總顯得比同齡人老。但直到1914年大戰爆發,我才開始意識到自己不再算年輕人了。我吃驚地發現四十歲的人已經算是老傢伙了。我安慰自己說這只是出於軍事需要,但不久之後我碰上一件事兒,讓我徹底坐實了「老先生」的稱號。我同一位相識多年的夫人以及她十七歲的侄女一起吃了一頓午餐。飯後我們搭出租車出去。夫人上了車,然後她的侄女也上來了。但她坐在摺疊加座上,把後排她嬸嬸旁邊的位子留給我坐。這是年輕人對一位不再年輕的紳士的禮數(與女性特權形成鮮明的對照)。我意識到她這是「尊老」呢。 年輕人已經不把你當他們一夥兒的了,承認這一點真叫人不爽。你是另一代的人。對他們來說,你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他們尊敬你,他們欽佩你,但你和他們之間有距離,他們最終會發現同齡人的友誼比你的更讓他們愉快。 但人到中年也是有好處的。年輕人一言一行都受公眾輿論的束縛,中年人則可以享受自由。我記得自己畢業離校時對自己說:「從今往後,我愛什麼時候起床就什麼時候起床,想什麼時候睡覺就什麼時候睡覺。」那當然是誇張了,我很快就發現文明人中規中矩的生活僅允許輕度的自由獨立。一旦你有了一個目標,為了實現它你就必須犧牲某些方面的自由。但是人到中年,你就會發現,只要能實現心中的某個目標,犧牲再多自由也是值得的。我小的時候,因為生性靦腆,很是吃了些苦頭,到了中年我多少算是從中解脫出來了。我體力從來就欠佳,走多了路就會疲憊不堪,但我還是咬著牙堅持下來,因為我羞於承認自己的弱點。現在我不這麼認為了,省去了許多不適。我一向討厭冷水,但我堅持洗了好幾年冷水澡、在冰冷的海水裡游泳,因為我想和別人一樣。我常從高得讓我緊張的地方跳水。我體育運動不如人,以為這是奇恥大辱。我若是不知道什麼,也不好意思承認自己的無知。人到中年,我才發現說聲「我不知道」是多麼容易的事兒。我發現到了中年,再也沒人會指望我徒步行走二十五英里,或是打高爾夫杆數差點為零,或是從三十英尺的高處跳水。這樣好極了,讓生活美好多了:不過就算他們真指望我這樣做,我也不會在乎了。年輕人一心想要從眾,這就是他們為什麼不幸福,而人到中年學會了和自己妥協,這就是為什麼步入中年也還算不錯。 人無法從生活中獲得完全的滿足,於是就通過想像來補償自己。總有這樣那樣的生存需求,逼得他放棄對自己許多最根本本能的滿足,但人很難真正放棄什麼,他渴望榮譽、權利、愛情,求之不得時,他就會通過幻想來自我欺騙。他逃離現實,躲進人造的天堂,在那裡他可以盡情地滿足自己的各種欲望。然後因為自負虛榮,他便當這心理行為具有特殊價值。對他來說,發揮想像力就是人類能做的最高尚的事兒。但其實想像就是失敗,因為發揮想像就是承認自己在與現實的對決中敗了陣。 小說家的素材。小說家總面臨著這樣一個風險:隨著他對社會深入了解(正是這個社會給了小說家他的創作主題),隨著他越來越能把握思想、使之連貫,隨著他對寫作藝術技巧的運用愈加嫻熟,他可能不再會對芸芸眾生千奇百怪的經歷感興趣,可總的來說,這些經歷就是他的寫作素材。隨著年齡、智慧,以及滿足感的增長,他不再拚命關注那些有關人類普遍特徵的事情,於是他就迷惘了。一個小說家必須一直同孩子一般,堅信那些以常理而言並不重要的事情其實事關緊要。他一定不能徹底長大。就算有些事已經和他這種年紀的人無關,他也一定要打破沙鍋問到底,自始至終感興趣。一個五十歲的人,需有特殊的思想方式,才會把姑娘小伙兒的火熱情感當回事兒,嚴肅對待。如果一個人悟出人事之瑣碎庸俗,那他就再沒法兒當小說家了。你時常能察覺到某些作家意識到自己深陷這種困境,心中苦悶不已,你亦能看到他們是如何應對的:有時他們試圖從另外的寫作題材中找尋深意,有時他們拋開現實寫科幻,還有時,因為他們和自己的過去淵源頗深,無法掙脫現實的羅網,他們便用尖牙利齒的諷刺來處理以前的素材。於是喬治·艾略特和H· G· 威爾斯不再寫被誘惑的少女和多情的小職員,而轉向了社會學;托馬斯·哈代從《無名的裘德》過渡到了《列王》;福樓拜不再寫鄉下感傷派的愛情故事,轉而創作了《布瓦爾與佩舒舍》這樣殘酷的故事。 藝術作品。當我觀察音樂會的聽眾或畫廊里的人群時,我有時會想,他們看到這些藝術作品到底有什麼反應。看得出來,他們常常感觸頗深,但我看不出這樣的感受對他們有什麼影響,若是沒有影響,它也就沒什麼價值。藝術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娛樂消遣或是一處逃避現實的地方。他們認為工作就是自己存在的理由,工作累了,藝術可以給他們一點喘息的機會;若是對現實失望了,藝術可以給他們一點慰藉。藝術就是工人工作間隙灌下的一杯啤酒,或是娼妓從生活之累中抽身片刻、用來消愁的一口杜松子酒。「為藝術而藝術」和「為喝酒而喝酒」沒什麼兩樣。那些半吊子們欣賞藝術作品,會有些了無新意的情感湧上心頭,便對自己這種感情視若珍寶,這種人和酒鬼也是半斤八兩。他們抱著悲觀主義者的態度,生活或是苦苦掙扎一場,或是疲憊乏味一世,於是他們要通過藝術來喘口氣,或者把想忘的遺忘掉。悲觀主義者拒絕現實,但藝術家接受現實。只有當藝術品激起的情感可以影響人的性格,讓他最終有了行動,它才是有價值的。不管是誰,若是能有這樣的反應,自己本身就算是個藝術家。藝術家對藝術作品的反應直接而理性,因為在他身上,情感轉變成了與自己的目的相關的想法,而對他來說,有想法就是有行動的一種形式。不過我並不是說只有畫家、詩人和音樂家才能從藝術中汲取營養,那樣的話藝術的價值真是大打折扣了。我說的藝術家還包括另一種人呢,他們從事的是藝術領域中最微妙、最被人忽視、最有意義的一門藝術:人生的藝術。 我的第一本書是1897年出版的,算是蠻成功的。埃德蒙·戈斯[22]很欣賞它,對它讚賞有加。在那之後,我又出版了其他的書,還成了一名受歡迎的劇作家。我寫了《人性的枷鎖》和《月亮和六便士》。我以前每年見一兩次戈斯,如此保持了二十年。我每次見他,他都會油腔滑調地對我說:「啊,我親愛的毛姆,我太喜歡你的《蘭貝斯的麗莎》[23]了。寫完那本書後,你就金盆洗手了,你真是太明智了。」 垂死的詩人。他病得太厲害了,照顧他的朋友覺得應該發電報給他的妻子。她算是個畫家,到倫敦的一個小畫廊里辦個人畫展去了。朋友告訴病人已經通知了她,病人發起火來:「你為什麼不肯讓我安安生生地去死?」他大叫。之前有人給他送來一籃桃子。「她到了這兒,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挑出最好的那個桃子,一邊啃,一邊大談自己以及自己在倫敦取得的成功。」 朋友到車站接她,把她帶到公寓。 「噢,弗朗西斯科,弗朗西斯科,」她風風火火地闖進房間,嘴裡嚷嚷著。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但她總管他叫「弗朗西斯科」。「太糟糕了!哎呀,這桃子真漂亮!誰送你的?」她挑了一個,啃起多汁的果肉來。「個人展預展。有名頭的人都來了。大獲成功啊。大家都欣賞我的畫,都圍著我。他們都說我真是才華橫溢。」 她一個勁兒地講著。最後朋友跟她說時候不早了,得讓她丈夫睡覺了。 「我累死了,」她嚷道,「這趟旅程真夠嗆,我坐了一晚上,太可怕了!」 她走到床邊去吻病人。他別過臉,躲了過去。 他是個運務員。他十四歲就參加工作,在一家公司一干就是二十二年。他二十八歲結了婚,一兩年後他的妻子因病得了終身殘疾。他是個深愛妻子的丈夫。他開始偷保險印花,倒並不是因為他想要錢(不過他的確拿這錢給妻子買了好吃的),而是因為老闆以為自己是個可敬可靠的職員,而自己根本就不是,自己想想就覺得好玩。後來他的事情敗露,他知道自己會被解僱,還可能會入獄,妻子就沒人照料了,於是他就殺了她。她死了以後,他在她頭下墊了個枕頭,身上蓋了床羽絨被。然後他把她的寵物狗帶到獸醫那兒,請他幫忙給狗實行安樂死,他自己實在是下不了手。然後他就去警察局自首了。 T。他是個高個子,清瘦但不乾枯,走起路來背有些佝僂。我猜他約四十五到五十歲的樣子,因為儘管他的鬈髮依然濃密,但已經花白了,他的臉颳得乾乾淨淨,臉上布滿了皺紋,氣色並不好。他戴著金邊眼鏡。他低調。他說話聲音低低的,除非有人和他說話,否則很少開口。他儘管從沒說過什麼聰明話,也從沒說過一句蠢話。他在美國最重要的公司之一供職,很受人信賴,最吸引人的正是他的可靠。看得出,他不是個太聰明的人,但他絕對是個誠實的人。他為人穩重。他有一個自己深愛著的妻子,兩個自己頗引以為豪的孩子。你可以放心地打賭,賭他這輩子沒做過一件讓自己有理由後悔的事。他對自己工作的公司很滿意,對自己的職位很滿意(它體面,但不引人注目),對自己所住的房子很滿意,對他工作的城市很滿意,對他每日上班乘坐的那班火車也很滿意。他是個極有能力的雇員。他是巨大的機器上的一顆鉚釘,並且樂於做一顆鉚釘。不論是大操作杆、巨大的旋轉齒輪,還是龐大的汽缸,也沒讓他動心,覺得自己除了做鉚釘外還能做別的什麼。他的不同尋常就在於他尋常到了極點。 那是在一場家庭宴會上,郵件剛剛送到。女主人遞給她一封信,她認出這是自己情人的筆跡。她打開信開始讀。突然她發覺自己的丈夫就站在身後,從她背後讀這封信。她把信讀完,然後把它遞給女主人。 「他似乎愛得很深吶,」她說,「但要我是你,我就不會讓他給自己寫這樣的信。」 如果你比別人稍富有一些,你就知道他們會想方設法榨你的油水,但惱人的是,他們居然把你當成傻瓜,以為你不曉得他們心裡是什麼打算。而如果他們真的得了手,那也不過是你讓他們得手的罷了。 埃內斯特·P。他是個年輕的法國人,家庭出身很好,才華橫溢,家人都期待他能有一番大作為。他要進外交部工作。二十歲時他瘋狂地愛上了一個比他大八歲的姑娘,但她嫁給了另一個更適合她的人。這打擊毀了他。他原在學習,以通過進外交部所需的考試,讓家人大驚的是,他拋開了學業,跑到巴黎的貧民窟做起了社工。他漸漸變成一個虔誠的教徒(他的家人都不信神),沉迷於神秘主義文學之中。那時摩洛哥發生騷亂,他參加了一次危險的遠征,遇險死在了那裡。這一切對他愛過的女人、他的母親,以及他的朋友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他們深感不安。他們覺得他們中間曾生活過一個有幾分聖徒氣質的人。他的可愛,他的善良,他的虔誠,他的靈魂之高尚都使他們慚愧——並且害怕。 我覺得僅憑這些事實,不加渲染,就可以寫一篇感人的故事。這可憐男孩的生死對他接觸過的人帶來了巨大的影響,這讓我很感興趣。但我覺得太難處理了,故事也就一直沒寫成。 人們有時會因你為他們做的好事原諒你,但有時他們傷害了你,很少會因此原諒你。 作家必須同時既戲謔又嚴肅。 船尾航跡的水沫閃著磷光,點點光亮,像是躺在海底的死者在嘲諷地眨著眼睛。 日落。厚厚的雲層搭成一道拱門,太陽古怪地躲在拱門後面,緩緩下降。拱門下方是淺綠、金黃的天空,閃閃發光,像是通向神秘魔法國度的入口。它使你想起華托的《發舟西苔島》。它讓想像充滿希望和從未感受過的快樂。太陽降到了地平線以下,拱門也崩落消散,現在天空中有耀眼的餘輝,還有陰暗的雲層,雲層就像一座巨大城池的廢墟,宮殿、廟宇、巨大建築的廢墟。前面幾分鐘的希望和信心現在就像加沙的石柱般崩裂倒塌[24],心間蒙上了絕望。 廉價驚險小說。寫廉價驚險小說的人並不受人尊敬,但是他們於人類實在是有功。他們清楚世界不怎麼把他們當回事,而講到自己的作品,他們也笑一笑,聳聳肩,自貶自損。他們忙不迭地向你保證自己不是容易上當受騙的蠢蛋,讓你不好鄙視他們。他們怯生生地看待別人對他們的讚揚,不敢把它當真。但是他們的確應得到讚揚。有些時候你無心讀「好文學」,有些時候你的大腦很累卻又靜不下來,有些時候讀經典著作你覺得不耐煩,有些時候你煩躁、不快,有些時候你要乘火車出行,有些時候你會生病——到了這些時候,還有什麼能比一本不錯的驚險小說更讓人愉悅?你一頭扎進兇殺、搶劫、背叛、監禁、入獄、九死一生中,出沒於鴉片館、盜賊們的廚房、藝術家的工作室、富麗堂皇的酒店房間,會碰上偽造者、小偷、持槍歹徒、偵探、壞女人、臥底、逃犯、受虐待的女主角和遭誣陷的男主角。評判驚險小說優秀與否的標準同其他藝術形式不同:故事裡寫了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兒也不會影響你讀得開心,故事編得不夠離譜倒是缺陷,文風優美與這樣的文體格格不入,幽默風趣會破壞整體風格。如果讀著書,你本不想笑,嘴角卻忍不住要上揚,那就完蛋了:讀驚險小說你必須絕對高度嚴肅。你的手緊張地一頁一頁翻書。時間飛快地過去,你打敗了時間。然後你忘恩負義地冷笑一聲,把書扔開,還要瞧不起它的作者。這真是無禮。 他是個職業哲學家,於是我就向他請教了一個問題,這問題我從來就沒想明白過。我問他「二加二等於四」這個陳述有沒有什麼含義?要我說,「四」只是「二加二」的一個好用的同義詞而已,我實在看不出它還能是什麼。如果你在《羅格同義詞詞典》中查「粗暴」一詞,你會看到它有五十來個同義詞,這些詞的內涵不同,而因為它們音節、字母組合或是發音上的差異,在某個句子裡,用某些比用另一些更合適,但它們的所指都一樣,當然這是粗略地說,因為沒有一個同義詞可以和原詞在意義上絲絲入扣。而「四」也不只是「二加二」的同義詞,也可以是「三加一」和「一加一加一加一」的同義詞。我的這位哲學家說,他認為「二加二等於四」這句陳述有確定的含義,但他好像說不出來到底是什麼含義。而當我問他數學是不是說到底就是一部無比複雜的《羅格同義詞詞典》時,他改變了話題。 * * * [1] 薩拉戈薩(Zarogoza/Saragossa)是西班牙東北城市,薩拉戈薩省省會。 [2] 阿斯圖里亞斯(Asturias)是西班牙西北部自治區和省份。 [3] 牟利羅(Bartolomé Esteban Murillo,1617—1682),西班牙巴洛克畫家,風格柔和細膩,作品有宗教化《聖母無罪原始態》、《聖萊安德羅》及風俗畫《童丐》等。 [4] 巴爾德斯·萊亞爾(Juan de Valdés Leal,1622—1690),西班牙巴洛克時期畫家。 [5] 塞萊斯蒂娜(La Celestina)是西班牙中世紀對話體長篇小說。又名《卡利斯托和格利別耶的悲劇》。1499年出版。作者情況不詳。作品講述了一個愛情悲劇故事。青年騎士卡利斯托愛上了貴族少女梅莉貝婭,許以重金請塞萊斯蒂娜替他們安排幽會。故事結局是塞萊斯蒂娜被殺身亡,卡利斯托墜梯而死,梅莉貝婭自殺殞命。這部長篇對話體小說,對於戀愛之中青年男女的心理,對於那個時代的社會時尚、習俗、觀念都有十分真實和洞察入微的描寫,並成功地塑造了下層社會貧窮婦女塞萊斯蒂娜的形象,一反中世紀教會的道德觀念,被譽為西班牙中世紀最優秀的長篇巨著。 [6] 普盧塔克(Plutarch,46?—120?),古希臘傳記作家、散文家,一生寫下大量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希臘羅馬名人比較列傳》。 [7] 塞維利亞(Seville)是西班牙歷史悠久的城市,安達盧西亞自治區的首府,是西班牙最主要的內河港口。 [8] 反宗教改革(the Counter-Reformation)指的是十六至十七世紀初天主教教會發起的意在對抗新教改革的一個改革運動。改革始於批判文藝復興時期歷代教皇和許多神職人員的世俗化生活態度和政策。 [9] 安達盧西亞(Andalucía)是西班牙南部自治地區和歷史地區,首府塞維利亞。 [10] 秋分前後的滿月。 [11] 「把麵包扔到水上」(throw bread on the waters)是英語成語,意為「行善」。 [12] 朱利奧·羅馬諾(Giulio Romano,1492?—1546),義大利建築師和畫家。拉斐爾的學生,他發展了「風格主義」矯揉造作的畫風,在後期壁畫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13] 科爾多瓦(Cordova)是西班牙南部科爾多瓦省省會,位於瓜達爾基維爾河兩岸,可能是迦太基人所建,城中有許多宮殿和清真寺,至今仍然是典型的摩爾風格的城市。 [14] 這裡的「那家客棧」指的是波特羅客棧,據說塞萬提斯曾在這裡投宿,並把它寫進了《堂吉訶德》。 [15] 拉曼查(La Mancha)是西班牙中南部一個地區,是光禿禿的高原,因被塞萬提斯選作《堂吉訶德》的故事背景而聞名於世。 [16] 埃納雷斯堡(Alcalá de Henares)是西班牙馬德里自治區一城市,塞萬提斯以及阿拉貢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1585—1536,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第一任妻子)就出生在這裡。1998年,埃納雷斯堡的大學區和歷史區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 [17] 《宮娥》(Las Meniñas,亦譯《宮女》、《侍女》)是西班牙畫家委拉斯凱茲(Diego Velázquez,1599—1660)1656年創作的一幅宮廷生活畫,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委拉斯凱茲是西班牙著名畫家,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的宮廷畫師。畫風寫實,代表作除了《宮娥》外,還有《腓力四世像》、《布雷達守軍投降》、《紡織女》等。 [18] 查爾方特-聖賈爾斯(Chalfont St. Giles)位於英國白金漢郡東南,因其美麗的池塘、十八世紀古村舍以及歷史悠久的街道著稱。1665年倫敦暴發瘟疫時,彌爾頓遷居至此,在此完成了他的鴻篇巨製《失樂園》(Paradise Lost)和《復樂園》(Paradise Regained)。 [19] 斯托克波傑斯(Stoke Poges)是英格蘭中部偏東南的一個村莊,位於倫敦以西。通常認為它是托馬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墓園輓歌》(Elegy)的背景。托馬斯·格雷是英國詩人,浪漫主義運動先驅,詩作不多,代表作是《墓園輓歌》,全詩128行,花八年時間才完成。 [20] 氣膨麵包公司(Aerated Bread Company,通常縮寫成A. B. C.)是一家英國公司,1862年成立,使用新的麵包發酵手段(不用酵母,而是用碳酸氧,即「氣膨」)製作更加健康的麵包。除了有連鎖麵包房外,自1864年起,公司旗下的連鎖茶室投入經營,廣受歡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氣膨麵包公司退出了歷史舞台。 [21] 紐馬克特(Newmarket)是英格蘭東南部一城鎮,著名的賽馬中心。 [22] 埃德蒙·戈斯(Sir Edmund William Gosse,1849—1928),英國詩人、作家、文學評論家,作品有《十八世紀文學史》(A History of Eighteenth Century Literature),《當代英國文學史》(History of Modern English Literature)等。 [23] 《蘭貝斯的麗莎》即Liza of Lambeth, 是毛姆的一本小說,1897年出版;《月亮和六便士》即The Moon and Sixpence,1919年出版。 [24] 「加沙的石柱」指的是《聖經》中的大力士參孫推倒加沙非利士人神廟的石柱,與他們同歸於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