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孟辨 · 尊孟續辯卷下
宋余允文撰
蘇子辯孟為論語說與孟子辯。
說曰: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孔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其於顏子,試之也熟,而觀之也審矣。蓋嘗默而察之,閱三月之久,而其顛沛造次,無不一出於仁者,是以知其終身之弗叛也。君子之觀人也,必於其所不慮焉觀之。其所慮者容有偽也,雖終身不得其真。故三月之久,則必有備慮之所不及者矣。偽之與真無以異,君子賤之,何也?有大利害臨之則敗也。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不歸,安知其非有也?」假之與性,其本亦異矣,豈論其歸與不歸哉?使孔子視之,不終日而決,不待三月也,何不知之有?
余氏辯曰:孟子之言「久假不歸」者,進人與為善也。謂其五霸本假仁而行,使其行之又行之而終始焉,則雖未能如堯舜性之,亦可與湯、武身之相侔矣,其可謂之非仁乎?故言「焉知其非有也」,不謂東坡之學識而為是辯也。揚子不云乎:「假儒衣書服而讀之,三月不歸,孰曰非儒?」亦久假不歸之意也。
說曰: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凡物之可求者,求而得,不求則不得也。仁義未有不求而得者,是以知其可求也。故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富貴有求而不得者,有不求而得者,是以知其不可求也。故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聖人之於利,未嘗有意於求也,豈問其可不可哉?然將直告之以不求,則人猶有可得之心,特迫於聖人而止耳。夫迫於聖人而止,則其止也,將有時而作矣。故告之以不可求者曰:使其可求,雖吾亦將求之。以為高其閈閎,固其扃?,不如開門發篋而示之無有也。而孟子曰:「食色,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義,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君子之教人,將以其實,何謂不謂之有?夫以食色為性,則是可以求得也,而君子禁之;以仁義為命,則是不可以求得也,而君子強之。禁其可求者,強其不可求者,天下其孰能從之?故仁義之可求,富貴之不可求,理之誠然者也。如以可為不可,以不可為可,雖聖人不能。
余氏辯曰:東坡此說,可謂不明孟子性命之說也。食與色,固性之所欲也,然有不可得而享者,命也。仁與義,固性之所稟也,然有不可得而行者,亦命也。所欲在彼,所稟者在我。在我者可必,在彼者不可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富貴在彼,可求而不可必也;仁義在我,可求而可必也。孔子自謂富而可求與不可求者,故為其言,本乎性命之理也。今乃以聖人未嘗有意於求,豈問其可不可雲者?是以聖人之言猶有機心存焉。聖人豈有機心哉?東坡於孟子性命之說略不致思,率爾而辯,並與孔子之意失之。
說曰: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孟子較禮、食之輕重,禮重而食輕,則去食;食重而禮輕,則去禮。惟色亦然。而孔子去食存信,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不復較其輕重,何也?曰:「禮信之於食色,如五穀之不殺人。」今有問者曰:「吾恐五穀殺人,欲禁之,如何?」必答曰:「吾寧食五穀而死,不禁也。」此孔子去食存信之論也。今答曰:「擇其殺人者禁之,其不殺人者勿禁也。」五穀安有殺人者哉?此孟子禮食輕重之論也。禮所以使人得妻也,廢禮而失妻者皆是,緣禮而不得妻者,天下未嘗有也。信所以使人得食也,棄信而失食者皆是,緣信而不得食者,天下未嘗有也。今立法不從天下之所同,而從其所未嘗有,以開去取之門,使人以為禮有時而可去也,則將各以其私意權之,其輕重豈復有定物?從孟子之說,則禮廢無日矣。或曰:「舜不告而娶,則以禮則不得妻也。」曰:此孟子之所傳,古無是說也。凡舜之塗廩浚井,不告而娶,皆齊魯間野人之語。考之於書,舜之事父母,蓋烝烝乂,不至於奸,無是說也。使不幸而有之,則亦非人理之所期矣。自舜以來,如瞽瞍者,蓋亦有之,為人父而不欲其子娶妻者,未之有也。故曰:緣禮而不得妻者,天下無有也。或曰:「嫂叔不親授,禮也。嫂溺而不援。」曰:「禮不親授,可乎?是禮有時而去取也。」曰:「嫂叔不親授,禮也;嫂溺援之以手,亦禮也。何去取之有?」
余氏辯曰:禮之於天下,其猶權衡歟?萬事取正於禮,猶萬物取乎權衡也,豈無輕重哉?東坡恃其聰敏,持胸臆之見,肆傾河之辯,謂孟子較禮食之輕重非是,徒費其辭,終不能以勝孟子。況孟子初未嘗言禮之可去也。今曰「吾寧食五穀而死」,不禁為孔子去食存信之論,則是孔子以不去食為信也。昔人有不食嗟來之食而死者,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又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孟子禮食輕重之意也。自黃帝、自唐堯,皆立四妃。舜以不告而娶,不立元妃,止二妃焉。記曰:「舜葬於蒼梧之野,二妃未之從也。」考之經史,可以槩見。不告而娶,不可謂古無是說。為人父,有溺於私愛而逐出其子者,而謂不欲其子娶妻,未之有,吾弗知之矣。嫂溺援之以手,非禮也,權也。東坡以為禮豈不妨風教乎?若然,則人將幸其有類此者,吾得以行禮焉,非所以為訓也。
說曰: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雖堯、舜在上,不免於殺無道,然君子終不以殺人為訓。民之不幸而自蹈於死則有之,吾未嘗殺。孟子言「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使後世暴君污吏皆曰:吾以生道殺之,故孔子不忍言之。余氏辯曰:古先哲王設為刑辟,罪之大者,必加諸戮。然先王之心,未嘗不欲生之也。至於殺之,乃出於不得已耳。苟惟常以生生之道存心,而民自蹈刑辟,雖死不怨殺者,此理之常也。是唐虞三代之君,皆以生道殺民,觀諸典謨可見。彼暴君污吏,視殺人如刈菅然,使用孟子「以生」之言藉口,則亦知所戒懼矣。如曰孔子不忍言殺,即康誥、酒誥考之,而文、武、周公皆忍也,何為獨責孟子?
說曰: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立然諾以為信,犯患難以為果,此固孔子之所小也。孟子因之,故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此則非孔子所謂大人也。大人者,不立然諾而言未嘗不信也;不犯患難而行未嘗不果也。今以不必信為大,是開廢信之漸,非孔子去食、去兵之意也。
余氏辯曰:東坡可謂有心於辯孟子也。孟子前論禮、食、色之輕重,東坡則增禮可去之說;此論言行不必信、果之說,東坡則去其惟義所在之句,豈得為公論哉?誠如東坡之言,則是尾生與女子期為是,孔子與蒲人盟為非也。東坡文章妙天下,學者仰之,不啻如泰山北斗,其蔽如此,豈不誤後學乎?
說曰:「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子產為鄭作封洫,立謗政,鑄刑書。其死也,教子大叔以猛。其用法深,其為攻嚴,有及民之近利,無經國之遠猷,故渾罕、叔向皆譏之,而孔子以為惠人,不以為仁,蓋小之也。孟子曰:子產以乘車濟人於溱、洧,惠而不知為政。蓋因孔子之言而失之也。子產之於政,整齊其兵賦,環治其城郭道路,以時修其橋樑,則有餘矣,豈以乘車濟人哉?禮曰:子產,眾人之母也,能食之而不能教。此又因孟子之言而夫之也。」
余氏辯曰:此段宜無足辯,東坡何以見其不以乘車濟人?故揣摸立說,為子產緩頰,但可以驚愚耳,更不思後人之議己也。
說曰:「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鄭、衛之言與佞人等。孟子曰「今樂猶古樂」,何也?使孟子為政,豈能存鄭聲而不去也哉?其曰「今樂猶古樂」,特因王之所悅而入其言耳。且不獨此也,好色、好貨、好勇,是諸侯之三疾,而孟子皆曰無害,從吾之說,百姓惟恐王之不好也。譬之於醫,以藥之不可行也,而以其所嗜為藥,可乎?使聲、色與貨而可以王,則利亦可以進仁義,何拒梁惠之深乎?此皆非失其本心也哉!
余氏辯曰:孔子告顏子以樂則韶舞者,取其盡善盡美也。後王所遭之時不同,豈得並用韶舞乎?若以韶樂可通古今,則三代之樂不宜有異也。孟子謂「今樂猶古樂」,蓋言樂不苟作,當與民同樂,詎可謂今之樂皆鄭、衛不可奏歟?使百姓憂戚,雖奏古樂,其能獨樂乎?好色、好貨與勇,固是諸侯之三疾,孟子亦因其疾而用藥,可謂善醫者矣。苟不因人之所嗜,專投不可口之藥,隨服隨嘔,何益於治疾哉?
說曰: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子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性可亂而不可滅,可滅非性也。人之叛其性,至於桀、紂、盜跖極矣,然其惡必自其所喜怒,其所不喜怒,未嘗為惡也。故木之性上,水之性下。木抑之,可使輪囷下屬,抑之者窮,未嘗不上也;水激之,可使瀵湧上達,激之者窮,未嘗不下也。此孟子之所見也。孟子有見於性,而離於善。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道者性,而善繼之耳,非性也。性如陰陽,善如萬物,物無非陰陽者,而以萬物為陰陽則不可。故陰陽者,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而非無也。今以其非無即有而命之,則凡有者皆物矣,非陰陽也。故天一為水,而水非天一也;地二為火,而火非地二也。人性為善,而善非性也。使性而可以謂之善,則孔子言之矣。苟可以謂之善,亦可以謂之惡。故荀卿之所謂性惡者,蓋生於孟子;而揚雄之所謂善惡混者,蓋生於二子也。性其不可以善惡命之,故孔子之言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而已。夫苟相近,則上知下愚曷為不可移也?曰:有可移之理,無可移之資也。若夫吾弟子由之論也,曰:雨於天者,水也;流於江河,蓄於坎井,亦水也;積而為泥塗者,亦水也。指泥塗而告人曰:是有水之性,可也。曰:吾將俟其清而飲之,則不可。是之為上知與下愚不移。吾為論語說與孟子辯者八。吾非好辯也,以孟子為近於孔子也。世衰道微,老、莊、楊、墨之徒,皆同出於孔子,而乖離之極,至於胡越。今與老、莊、楊、墨辯,雖勝之,其去孔子尚遠也。故必與孟子辯,辯而勝,則達於孔子矣。
余氏辯曰:有一真之性,有萬殊之性。本性也,無形之可見,無聲之可聞,天地得之為天地,鬼神得之為鬼神,人得之為人,物得之為物,莫非性也,是不可指名者也。萬殊之性,人物之性也。其在人,則有聖、狂、愚、智之別,剛柔、緩急之異;其在鳥獸,則有猛鷙者,有搏擊者;其在草木,則有曲直者,有寒溫者。是皆氣習使然,非性之本然也。論性之本無不善也。性猶水也,人於鳥獸草木生於性,猶龍與龜、魚、?蟹之生於水也。人為靈矣,失其性則不靈,況鳥獸草木乎?龍為神矣,失其水則不神,況龜魚、?、蟹乎?明乎此,則性之為性,思過半矣。性本不可擬倫,以水喻性,亦贅也。釋志氏之談空說妙,廣譬博喻,千變萬化而莫究其端,六通四辟而無所不懾,使人可駭可慕,而莫測其所以然而然者,其言性之體用,可謂極其至矣。中庸曰:「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語小,天下莫能破。」豈但釋老能言哉!雖然,未若吾儒自本性中有仁義禮智四端之善,擴而充之於日用常行之際,而全乎廣大精微之致,求其所自得,雖所造有淺深,一旦豁然而悟,性天光明,無所染著,一貫之道,可以坐而進。及夫言行動天地,舉措移陰陽,皆吾性之流通也。如此然後可以言性善矣。人皆知水之必清,火之必明,而乃疑性未必善,何其惑也!孟子不獨言性善,而言情與材皆善矣,故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蓋推本而言也。東坡以性自是性,善自是善,乃謂性如陰陽,善如萬物,異哉之喻,無惑乎以孟子之言為非也。繼之以「萬物無非陰陽者,而以萬物為陰陽則不可。」誠如所言,則是善無非性者,而以善為性則不可。此又暗合乎孟子之言矣。又謂:「有者皆物矣,非陰陽也。」然非陰陽何以有物?猶非性何以有善?似是之辯,若之何而能勝孟子乎?至於「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則曰「有可移之理,無可移之資。」既言「無可移之資」,胡為而有可移之理?子由之喻似矣,亦未為至也。世之學者尊信東坡,學其文而酷好其論議,子輒與之辯,其能免嗤誚乎?今雖不我知,異時必有知我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