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片葉子 · 社會世情小說
最後一片葉子
華盛頓廣場西面,有一個小區,街道像發了瘋似的,分割成小小的長條,稱為「小巷」。這些「小巷」,相互構成奇特的角度和曲線。一條街自身也會交叉一兩回。有一次一位藝術家發現,這條街有其價值所在。設想一個討債的人,拿著顏料、紙張和畫布的賬單,穿行在這條路上,猛地發覺又回到了原地,欠賬卻分文未收得!
於是,藝術家們便很快到來,進了古雅的格林威治村,四處探聽,尋找朝北的窗戶、十八世紀的山牆、荷蘭的閣樓,以及低廉的房租。然後,他們從第六大街運來一些錫鑞杯,一兩個火鍋,把這個地方變成了「聚居地」。
在一幢矮墩墩的三層磚房頂樓,休和瓊希建立了自己的畫室。「瓊希」是喬安娜的暱稱。兩人一個來自緬因州;另一個來自加利福尼亞。她們相遇於第八大街「德爾蒙尼克」飯店的和餐上,談起藝術、萵苣色拉和燈籠袖衣服,彼此十分投合,於是便共建了畫室。
那是5月。到了11月,一個冷酷無形,醫生稱之為肺炎的生客,大步在「聚居地」行走,冰冷的手指到處碰人。在東邊,這個蹂躪者肆意橫行,受害者成批被擊倒。但在長滿青苔、迷津一般的狹窄「小巷」,他踩踏的腳步卻來得緩慢。
「肺炎先生」並不是一個所謂有騎士風度的老紳士。一個小不點女人,被加利福尼亞西風吹得沒有了血色,並非一個拳頭通紅、氣急敗壞的老傢伙的對手。可是瓊希,還是遭到了他的襲擊。她躺在油漆過的鐵床上,幾乎一動不動,透過荷蘭式小窗的玻璃,瞧著鄰家磚房空空的牆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醫生皺起灰白的粗眉毛,把休請到了過道里。
「她還有——就這麼說吧,十分之一的機會,」他說,一面把體溫計的水銀甩落下來。「那個機會就在於她還想活下去。大家如果只顧著在殯儀館排隊,一切藥物也就無能為力。你那位小姐堅信自己活不成了。她心裡還惦記著什麼嗎?」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畫那不勒斯海灣,」休說。
「畫畫?廢話!她心裡有值得思念的東西嗎?譬如男人?」
「男人?」休吹口琴似地哼了一下。「難道男人值得——可是,不,醫生。根本沒有這回事。」
「那麼是由於虛弱了,」醫生說。「凡科學所能做到的,我都會盡力去做,用我的努力。但是,病人一旦數起自己葬禮隊伍中的馬車來,我就會把藥物的效率減去百分之五十。但要是你能讓她對今冬大氅袖子的新款式提一個問題,那我可以保證,她有五分之一的機會,而不是十分之一。」
醫生走後,休走進畫室,把一條日本餐巾紙哭成了一團紙漿。隨後,她拿著畫板,吹著爵士樂口哨,大搖大擺地走進了瓊希的房間。
瓊希躺著,臉朝窗子,被單下幾乎沒有動靜。休以為她睡著了,停了口哨。
她架好畫板,開始給雜誌的短篇小說作鋼筆畫插圖。青年藝術家得為雜誌的短篇配畫,鋪平通向藝術的道路,而青年作者,為了鋪平通向文學的道路,創作了那些短篇。
休正在為故事的主角,愛達荷州牛仔畫一幅素描,在他身上添一條馬展用的漂亮馬褲和一副單片眼鏡。這時,卻聽見了一個低沉的聲音,重複了幾遍。她急忙趕到床邊。
瓊希眼睛睜得很大,瞧著窗外,在數數——倒數著。
「十二,」她說,一會兒後是「十一」;然後是「十」,接著是「九」;再後是「八」和「七」,那幾乎是連在一起說的。
休關切地瞧了瞧窗外。那兒有什麼好數的呢?只有空蕩陰淒的院子,以及二十英尺外空空的磚牆。一根很老很老的常春藤,根部生節,已經老朽,往磚牆上爬了一半。秋日的寒氣摧落了藤葉,剩下幾乎光光的殘枝,還緊貼著風化了的磚塊。
「怎麼回事,親愛的?」休問。
「五,」瓊希說,近乎耳語。「現在落得更快了。三天前差不多還有一百,數起來怪頭疼的,現在可容易了。又掉了一片。現在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麼呀,告訴你的蘇迪[1]。」
「葉子,在常春藤上。最後一片葉子掉下的時候,我也得走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醫生沒有告訴你嗎?」
「啊,我從來沒有聽見過這樣的胡說,」休抱怨著,顯得很不屑。「老常春藤葉子,跟你病好不好有什麼關係?你以前很喜歡常春藤,所以才會這樣想,你這個淘氣姑娘。別犯傻。哎呀,今天早上醫生告訴我,你迅速恢復的機會是——聽聽他的確切說法吧——他說機會是十比一呢!那種機會,就跟我們在紐約乘有軌電車,或者路過一座新大樓一樣多。好吧,喝點湯吧,讓蘇迪回去畫畫,賣給編輯,為生病的乖乖買瓶紅酒,再買些豬排,讓她自己解解饞。」
「你不用買酒了,」瓊希說,眼睛仍盯著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什麼湯都不需要。只剩下四片了。天黑之前,我要看著最後一片葉子掉下來。然後,我也就去了。」
「瓊希,親愛的,」休說,朝她彎下身子,「你答應我閉上眼睛,不看窗外,等我幹完活好嗎?明天我得交這些畫。我需要光線,不然,我就把窗簾拉下來了。」
「你不能在隔壁房間畫嗎?」瓊斯冷冷地說。
「我寧可待在你身邊,」休說。「另外,我不想讓你老盯著那些傻乎乎的藤葉。」
「你一幹完就告訴我,」瓊希說著閉上了眼睛。她臉色蒼白,一動不動地躺著,好似倒地的塑像,「因為我要看著最後一片葉子掉下來。我懶得等,也懶得想了,什麼事兒都鬆手,就像一片可憐厭倦的葉子,直往下飄呀,往下飄。」
「想法兒睡吧,」休說。「我得去叫貝爾曼上來做模特兒,畫隱居老礦工。我就走開一會兒,在我回來之前你可別動。」
老貝爾曼是個畫家,住在她們下面的底層。他已經60開外,鬍子像米開朗琪羅[2]創作的雕像摩西的那樣,從森林之神般的頭上,沿著小魔鬼似的軀體,彎彎曲曲地垂落下來。在藝術上,貝爾曼一事無成,揮舞畫筆四十年,卻未能靠近藝術女神,連她的裙邊都沒碰到。他一直說是要畫一幅傑作,卻從來沒有動筆。幾年來,除了給商業畫或廣告畫之類偶爾塗上幾筆,什麼也沒有創作。他替「聚居地」里雇不起職業模特兒的青年畫家當模特兒,賺點小錢。他喝杜松子酒過量,依舊談論他未來的傑作。至於別的,他還是個兇狠的小老頭,毫不留情地譏笑別人的軟弱。他把自己看作隨時待命的獵犬,專門保護樓上畫室里兩個年輕藝術家。
休找到了貝爾曼,渾身杜松子酒氣,待在樓下暗洞洞的窩裡。角落裡放著一個畫架,畫架上是一塊空白畫布,放置了二十五年,等候傑作的第一根線條落筆。休把瓊斯的胡思亂想告訴了他,並且擔心,瓊斯雖然還攀附在人生邊緣上,但像葉子那麼輕,那麼脆弱,一旦難以支撐,就會跟葉子一樣飄落下去。
老貝爾曼充血的眼睛顯然在流淚,他大聲喝斥著,對瓊希的愚蠢想法表示不屑,並加以嘲笑。
「胡鬧!」他嚷嚷道。「世上哪有這樣的傻瓜,因為該死的藤上掉下幾片葉子,就想著自己要死了。我可從來沒有聽說過。不行,我不想為你的笨蛋隱士做模特兒。你怎麼會讓這種傻事兒跑到她腦子裡去呢?哎呀,可憐的小不點瓊希小姐。」
「她病得很重,而且很虛弱,」休說,「高燒把她的腦子燒壞了,盡生出些怪念頭來。好吧,貝爾曼先生,你不願意做模特兒,那就算了。不過,我認為你是個討厭的老——老客里空。」
「你也真是個女人!」貝爾曼嚷道。「誰說我不願意?走吧,我跟你去。我費了半天口舌,說願意為你效勞。行!像瓊希這樣的好人,可不能在這個地方病倒。有一天我會畫一幅傑作,然後我們都搬走。行啊,好啦。」
他們上樓的時候瓊希睡著了。休把窗簾一直拉到窗台上,並示意貝爾曼到另一個房間去。在那裡,他們憂心忡忡地望著窗外的常春藤。隨後,兩人默默地對視了一會。冷雨夾著雪下個不停。貝爾曼穿著藍色的舊襯衫,坐在一口倒扣著充作岩石的鍋上,扮作隱居的礦工。
第二天,休睡了一小時後醒來,發覺瓊希睜大了眼,呆呆地看著拉下的綠色窗簾。
「把窗簾拉起來,我想看一看,」她輕聲地吩咐道。
休疲憊地照辦了。
可是,看哪!在漫漫長夜,經受了狂風驟雨的襲擊之後,磚牆上居然還殘留著一片藤葉。這是常春藤上最後一片葉子。葉柄仍呈墨綠色,鋸齒形的葉邊卻因朽敗而發黃了。儘管如此,那片葉子依然無畏地掛在枝條上,離地面二十英尺左右。
「這是最後一片了,」瓊希說。「我以為夜裡肯定要掉下來的。我聽見風在刮。今天,這片葉子會掉下來,同時我也要去了。」
「親愛的,親愛的!」休說,朝著枕頭低下憔悴的臉,「要是你不為自己考慮,那就為我想想吧。我怎麼辦呢?」
但瓊希沒有回答。世上最寂寞的,莫過於一個靈魂準備去作秘密的遠行。當維繫友情,維繫人世的結,一個個鬆開時,那怪念頭似乎也把她纏得更緊了。
白晝漸漸逝去。但即使透過黃昏,也看得見這片孤葉貼在靠牆的葉柄上。後來,夜來臨了,又颳起了北風,雨依舊敲擊著窗戶,啪啪地從低矮的荷蘭式屋檐上落下來。
天剛亮起來,狠心的瓊希便吩咐拉開窗簾。
常春藤葉子依然還在。
瓊希躺著,久久地看著它。隨後她叫喚休。這時,休在煤氣灶上熬著雞湯。
「我是個壞姑娘,蘇迪,」瓊希說。「老天有意在那兒留下那片最後的葉子,讓大家看看我有多壞。想死是一種罪孽。現在,你可以端些雞湯給我,還有牛奶,攙點紅酒。還有——不,先拿一面小鏡子來,然後替我墊幾個枕頭,我要坐起來看你做飯。」
一小時後她說。
「蘇迪,將來有一天我希望去畫那不勒斯海灣。」
下午醫生來了,離開時,休藉故到了過道。
「機會對半開了,」醫生一面說,一面握住休瘦弱顫抖的手。「好好調養她,你會成功的。現在我得到樓下去看另外一個病人。他的名字叫貝爾曼——我想是位藝術家,也得了肺炎。他又老又弱,病勢又兇險,已經沒有希望了,不過今天送進了醫院,讓他舒服些。」
第二天,醫生對休說:「她已經脫離危險,你贏了。現在要注意的是營養和照料——沒有別的了。」
那天下午,休來到瓊希躺著的床邊,編織一條無用的深藍色羊毛披肩,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休伸出胳膊,連同枕頭一把抱住了瓊希。
「我有件事要告訴你,小丫頭,」她說。「今天,貝爾曼先生在醫院裡去世了,死於肺炎。他才病了兩天。頭天早上,門房發現他在樓下住房裡,痛苦而無奈,鞋子和衣服都濕透了,冰冷冰冷的。大家都無法想像,這麼可怕的夜晚,他會去過哪兒呢。後來他們發現了一盞亮著的燈籠,一架拖動了地方的扶梯,一些散亂的畫筆,以及一塊調色板,上面調著綠黃兩種顏色——瞧瞧窗外,親愛的,牆上最後的一片藤葉,在風中紋絲不動,你不覺得奇怪嗎?哎呀,親愛的,這是貝爾曼的傑作——那天晚上最後一片葉子掉下的時候,他畫上去的。」
警察和聖歌
索比躺在麥迪遜廣場的長凳上,不安地蠕動著。當大雁在夜空中發出尖叫,當缺少海豹皮大衣的女人對丈夫更加體貼,當索比在公園的長凳上不安地翻來覆去時,你可以知道冬天已經逼近了。
一片枯葉落在索比的膝頭。那是嚴寒遞上的名片。嚴寒對麥迪遜廣場的常客十分關照,每年到來之前都會及時預告,在十字街頭把名片交給北風,那位露天大廈的男僕,好讓那裡的居民作好準備。
索比心裡明白,為了抵禦來臨的寒冬,已經到了由他組成單人事務委員會的時候,所以他在長凳上睡不安寧了。
索比過冬的雄心,並不算很大。他沒有考慮去地中海航游,沒有想到令人昏昏欲睡的南方天空,也沒有想去維蘇威海灣游弋。他一心嚮往的,是在島上[3]度過三個月。三個月里,吃飯、住宿和投合的夥伴,都有保證,又可免受北風和警察之苦。對於索比,這似乎是最值得神往的。
幾年來,好客的布萊克韋爾島一直是他冬季的寓所。那些比他更為幸運的紐約人,每年冬天都買好去棕櫚灘[4]和里維埃拉[5]度假的票子。像他們一樣,索比寒酸地準備著一年一度去島上的避難。現在,時候到了。前一天晚上,他睡在古老的廣場靠近噴泉的長凳上,把三份星期日報紙,分別墊在外衣底下,裹住腳踝,蓋在膝蓋上,但仍無法抵禦寒冷。於是,去島上的念頭適時地變得強烈起來了。他鄙視以慈善名義為城裡無依無靠的人提供的施捨。在他看來,法律比慈善機構更加仁慈。他自己有數不清的去處,市政府辦的和慈善機構辦的,都可以獲得符合儉樸生活的食宿。但對心高氣傲的索比來說,慈善布施是一種負擔。從慈善家手中得到的任何恩惠,都必須償還,不是用金錢,是用心靈的屈辱。就像有愷撒就有布魯圖一樣,施捨你一張床,你就得付出先沐浴的代價;給你一條麵包,你得以個人隱私備受追查來償還。因此倒還不如去做法律的常客,按規章辦事,君子私事不受非法干預。
索比一決定去島上,就當即著手來實現這一願望。辦法很多,也很簡單。最舒心的辦法,是在一家昂貴的飯店美美地飽餐一頓,然後說無錢埋單,不聲不響地被交給警察。其餘的事,一個好說話的地方法官自會去辦理。
索比離開長凳,步出廣場,穿過平坦開闊的柏油馬路,百老匯大街和第五大街交匯的地方,轉入百老匯大街,在一家燈火閃亮的飯店前停了下來。這裡夜夜都聚集著有錢有勢的人,穿綾戴羅,觥籌交錯。
索比對自己從背心最底下的一個紐扣往上部分,很有信心。他的臉剛刮過,外衣怪體面的,配有一條簡易活結領帶,黑顏色,很整潔,是感恩節一位女傳教士送的。要是能靠近飯桌,不引起懷疑,勝利就屬於他了。他露在桌面上的半身,不會招來侍者的懷疑。索比想,一隻烤野鴨差不多,再來一瓶夏布利酒,然後是一塊卡門貝乾酪,一小杯清咖和一根雪茄。雪茄一元一根就可以了。全部費用不會過高,不致引起管理層窮凶極惡的報復,而野鴨肉足以讓他填飽肚皮,高高興興上路,去他的冬季避難所。
然而,一進飯店門,領班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磨損的褲子和破爛的鞋子上。一雙強壯的手,利索地把他扭過身來,不聲不響急忙將他推到人行道上,使那隻險遭不測的野鴨,逃脫了不體面的命運。
索比離開了百老匯大街。看來,美食並不是一條路,可以通向他所垂涎的海島。他必須考慮另找門路進入監獄。
在第六大街街角,一家商店的櫥窗十分引人注目。只見燈光閃耀,窗玻璃後面的貨物擺放得精巧有致。索比撿起一塊大鵝卵石,扔向櫥窗,打碎了玻璃。人們紛紛奔向街角,帶頭的是一個警察。索比一動不動站著,雙手插在口袋裡,笑容可掬地面對著銅鈕扣。
「作案的人呢?」警官激動地問道。
「你難道不認為我可能跟這有關係嗎?」索比說,口氣里不無譏嘲,但很友好,仿佛在跟好運打招呼。
在警察的腦子裡,索比根本不可能是線索。打碎玻璃窗的人是不會待著不走,跟法律的忠僕聊天的。他早就該逃之夭夭了。警察看到,半個街區開外有個人奔跑著去趕車子。他取出警棍,開始追趕。索比繼續遊蕩著,心裡很懊喪,居然兩回都沒有成功。
街對面有一家不很招搖的飯館,供應那些胃口大而錢包小的顧客。店裡器皿粗,氣氛濃,但湯很稀,餐巾薄。索比走了進去,沒有引起懷疑,腳上還是那雙易遭非議的鞋子,身上穿的是那條會泄密的褲子。他坐在餐桌旁,吃了牛排、煎餅、炸面圈和餡兒餅。然後,他向侍者透露了實情,自己沒有財運,身無分文。
「好吧,準備叫警察吧,」索比說。「別讓老子等著。」
「你甭想要警察伺候你,」侍者說,嗓音糯糯的像奶油蛋糕,眼睛紅紅的像曼哈頓雞尾酒會上的櫻桃。「嗨,騙子!」
兩個侍者乾淨利落地將索比扔了出去,他的左耳碰在了粗糙的人行道上。他像木匠打開曲尺一樣,一個關節繼一個關節爬了起來,撣去衣服上的灰塵。讓警察拘捕仿佛只是一場玫瑰夢,海島似乎非常遙遠。一個警察站在相隔兩個門面的藥店前,哈哈大笑,朝街的一頭走去。
索比穿過了五個街區,才鼓起勇氣再去求人逮捕他。這次他碰上了一個機會,傻乎乎地自以為是「十拿九穩」了。一個外貌端莊悅目的少婦,站在櫥窗前,悠閒地瞧著刮須用的杯子,以及墨水台。在櫥窗兩碼以外的地方,一個神情嚴肅的大個子警察,斜靠在一個消防水栓上。
索比打算扮演一個卑鄙討厭的調戲者角色。他的獵物長相那麼典雅脫俗,近旁的警察又那麼認真,他不由得相信,自己的手腕很快就能感受到警方舒適的鐐銬了,保證他在那個整潔宜人的小島上找到冬季的棲身地。
索比整了整女教士贈送的簡易領帶,把縮進的袖口拉到外面,將帽子斜戴到迷人的角度,側身挨近少婦。他向她做了個媚眼,突然咳嗽了幾下,清了清嗓子,又是傻笑,又是假笑,厚顏無恥地使出調戲者一連串可惡伎倆。索比側眼看見那個警察緊盯著他。少婦向一旁移動了幾步,繼續全神貫注地看著刮須用的杯子。索比緊隨著,大膽地走到她身旁,抬起帽子說:
「啊哈,小妞兒!不想到我院子裡去玩玩嗎?」
那個警察仍舊看著他們。被騷擾的少婦只要伸手一招,索比差不多就得上路,去他與世隔絕的天堂了。他已在想像,自己能感受到警察局舒適的暖意了。少婦面對著他,伸出一隻手,拽住索比的衣袖。
「當然,小兄弟,」她高興地說,「要是你能請我喝啤酒。要不是警察看著,我早就同你說話了。」
少婦玩起了常春藤攀附橡木的花招,粘住了索比。索比沮喪地從警察身旁走過,似乎註定要與自由結緣。
到了下一個街角,索比甩掉夥伴逃跑了。他在一個街區停下了腳步,那裡有最輕鬆的街道、最輕快的心情、最輕巧的誓言和最輕靈的歌劇。穿裘皮的女人和著厚大衣的男子,冒著冬寒快活地走動著。索比突然擔心,一種可怕的魔力在發威,使他無緣受到拘捕。這一念頭讓他感到有點驚慌。這時,他看到另一個警察在一家華麗的劇院前神氣活現地閒蕩,便立刻抓住了「擾亂治安行為」這根救命稻草。
在人行道上,索比拔直喉嚨大嚷,嗓音沙啞,一派酒後胡話。他又是跳,又是叫,又是罵,鬧得天翻地覆。
警察轉動著手裡的警棍,回過身去,背對索比,同一個公民說了一通。
「是耶魯的小伙子們,慶祝他們給哈特福德學院吃了個零蛋。有些吵鬧,但並不礙事。我們接到指示,隨他們鬧去。」
索比悶悶不樂,停止了勞而無功的叫嚷。難道沒有一個警察會逮捕他?在他的想像中,海島似乎成了不可企及的阿卡狄亞[6]。迎著寒風,他扣好了單薄的外衣紐扣。
一家雪茄店裡,他看到一個穿著講究的男子,對著搖曳的火種在點雪茄,進門時把絲綢傘放在了門邊。索比走進去拿了傘,慢悠悠地走掉了。點雪茄的男子急忙跟了上來。
「是我的傘,」他厲聲說。
「啊,是嗎?」索比帶著譏諷的口吻說,小偷小摸之外又加了羞辱的罪名。「好吧,幹嘛不叫警察?是我拿的。是你的傘呀!為什麼不把警察叫來呢?角落上就站著一個。」
傘主放慢了腳步。索比隨之也慢了下來,預感到命運又要跟他作對了。警察好奇地看著兩人。
「當然,」那位持傘人說——「事情——是呀,你知道,這些誤會是怎麼產生的——我——假如這是你的傘,我希望你原諒我——今天早上,我是在一個飯館裡撿到的——要是你認出來是你的傘,那麼——我希望你——」
「當然是我的,」索比惡狠狠地說。
原來那位傘主退卻了。警察匆匆朝一個戴夜禮服斗篷的高挑金髮女郎跑去,扶她穿過街道,因為兩條馬路之外,一輛市內有軌電車正在逼近。
索比朝東走去,穿過一條正在改建,掘得坑坑窪窪的街道。他怒悻悻地把傘扔進土坑,咕噥著罵起那些戴頭盔拿警棍的人來,自己一心想要落入他們手掌,卻被他們看作是一個永遠正確的國王。
最後,索比來到東邊一條街,那裡燈光昏暗,不大喧鬧。他朝著麥迪遜廣場走去,回家的念頭還在,儘管這個家不過是公園的長凳。
但是,在一個異常靜謐的角落,索比停下了腳步。這裡有一個古怪的老教堂,結構散漫,建有山牆。一扇紫色的窗戶,射出柔和的光來。不用說,一個風琴師在撥弄琴鍵,保證下一個安息日彈好聖歌。美妙的音樂從那裡傳來,飄進索比的耳朵,打動了他,把他牢牢地粘在了鐵欄杆的捲曲形圖案上。
月亮高懸,皎潔寧靜。車輛稀少,行人寥寥。麻雀帶著睡意在屋檐下嘰嘰喳喳。這一刻完全是鄉村教堂墓園的景色。風琴師彈奏的聖歌,把索比膠在了鐵欄杆上,因為他曾經很熟悉聖歌。在那些日子裡,他生活中擁有母親、玫瑰、雄心、朋友、一塵不染的想法和衣領。
索比靈敏的頭腦,老教堂的感染力,兩者相結合,使他的心靈突然產生了奇妙的變化。他立刻驚慌地審察起自己落入的火坑、墮落的日子、可恥的欲望、無望的企盼、受損的才智和卑劣的動機,這一切構成了他的全部生活。
霎那間,他內心也激動地和新的感受共鳴了。他被瞬間的強烈衝動所驅使,決計跟絕望的命運抗爭。他要把自己從泥坑中拔出來,重新成為一個男子漢,征服附身的惡魔。時間還來得及,自己還算年輕。他要重樹雄心,毫不畏縮地去實施。那些莊嚴而甜蜜的風琴音符,在他內心燃起了一場革命。明天,他將去喧鬧的市中心找工作。一個毛皮進口商曾答應給他一個趕車人的職位。明天他要去找他,把那個工作要下來。他要在世上活出個名堂來。他會——
索比感覺到一隻手搭在他胳膊上。他急忙轉過頭來,凝視著警察的一張闊臉。
「你在這兒幹什麼?」警官問。
「沒有幹什麼,」索比說。
「那就跟我走吧,」警察說。
「在島上關三個月,」第二天早上法官在警庭說。
財神和愛神
老安東尼·洛克沃爾,是洛氏尤里卡肥皂的製造商和業主,已經退休。他坐在自己第五大街大廈的圖書室,瞧著窗外,笑了起來。他右側的鄰居,勢利的俱樂部會員格·范·舒賴特·蘇福克-瓊斯,出門來到等候著的汽車前,照例對肥皂皇宮正面高處的義大利文藝復興雕塑,不屑地扇了一下鼻孔。
「沒出息的老傢伙,擺什麼架子!」前肥皂大王議論道。「小心讓伊甸博物館把這個凍僵了的老涅謝爾羅達[7]要了去。明年夏天,我偏要把這房子漆成紅的、白的、藍的,看他那個荷蘭鼻子翹得有多高。」
隨後,這位從來不樂意打鈴的安東尼·洛克沃爾,走到圖書室門口,大叫了一聲,「邁克!」聲音之響,不減當年在堪薩斯草原嗓音刺破雲霄那會兒。
「告訴我兒子,」安東尼對應召的僕人說,「走之前到我這兒來一下。」
小洛克沃爾一進圖書室,老人就擱下報紙打量他,光滑紅潤的大臉盤上,露出既慈祥又嚴厲的表情。他一隻手揉亂了蓬鬆的白髮,另一隻手把口袋裡的鑰匙搖動得叮噹作響。
「理察,」安東尼·洛克沃爾說,「你用的肥皂花了多少錢?」
理察有點吃驚,從大學回家才六個月,摸不透父親的脾氣。父親就像第一次參加聚會的姑娘,有很多出人意料的舉動。
「我想是六元錢一打,爸爸。」
「你的衣服呢?」
「一般說來是六十元左右。」
「你是一個紳士,」安東尼毅然說。「我聽說那些紈絝子弟花二十四元買一打肥皂,花一百多買一套衣服。你可以隨便花的錢,比誰都不少,但你一直是既體面又有節制。如今我用的肥皂,還是老牌尤里卡——不僅出於感情,而且是因為這是最純的產品。你花超過一毛的錢買一塊肥皂,那你買的只是劣等香料和標籤。對你這一代,你這樣的地位,你這樣家境的年輕人來說,五毛錢買一塊肥皂已經很不錯了。我說過,你是個紳士。據說,三代才能造就一個紳士。這種說法已經過時。金錢可以造就紳士,造得跟肥皂油脂一樣滑溜。金錢已經把你造就成了一個。啊呀,也幾乎造就了我。我跟左鄰右舍兩個荷蘭裔老紳士差不多一樣粗魯,一樣討厭,一樣沒有教養。就因為我買下了他們之間的房產,他們夜裡便睡不著了。」
「有些東西金錢是辦不到的,」小洛克沃爾說道,心裡有些沮喪。
「聽著,別這麼說,」老安東尼吃驚地說。
「我每次只為錢而賭錢。我查了百科全書,從頭查到『Y』,想找一個錢買不到的東西。下個星期,我打算把附錄都查一遍。天底下我最看重的就是錢。你說說,什麼東西用錢買不到。」
「首先,」理察回答,心裡有點怨,「錢不能把人買進上流社會的小圈子裡。」
「啊!真買不到?」這位「萬惡之源」的衛士咆哮著。「你倒說說看,要是當年第一代阿斯特[8]沒有錢買統艙票到美國,哪裡還會有你們今天的小圈子?」
理察嘆了一口氣。
「我正要說這事兒呢,」老頭說,已不像剛才那麼大聲嚷嚷了。「我就是為這把你叫來的。你有點不對頭了,孩子。我留意你兩個禮拜了。說出來聽聽。我想,24小時內我能搞到1100萬,房地產不計。要是你的肝臟出了問題,『逍遙遊號』就停在海灣,上好了煤,兩天之內起航去巴哈馬群島。」
「你猜得不壞,老爸,相差不遠。」
「哈哈,」安東尼說,來了興致,「她叫什麼名字?」
理察在圖書室內來回踱起步來。這位粗魯的父親身上的友情和同情心,足以掏出他的心裡話來。
「為什麼不向她求婚呢?」老安東尼追問道。「她會搶著要你呢。你有錢,有貌,為人正派。你的手是乾淨的,不沾尤里卡肥皂。你上過大學,不過這點她不會在乎。」
「我沒有機會,」理察說。
「創造一個呀,」安東尼說。「帶她出去到公園裡走走,或者乘乾草馬車夜遊,要不,陪她從教堂走回家。機會!哼!」
「你不知道社交的磨房是怎麼運轉的,老爹。她是轉動磨房的一股溪流。她的每小時,每分鐘,都是幾天前就排定的。我一定得把那個姑娘弄到手,老爸,不然,對我來說,這個城市永遠是漆黑的泥潭。而我又不能寫信——我做不到。」
「嘖嘖!」老頭說。「你是想告訴我,憑我這麼多錢,你還不能跟一個姑娘待上一兩個小時?」
「我已經拖得太晚了。後天中午,她就要乘船去歐洲,在那裡待兩年。明天晚上,我要單獨見她幾分鐘。這會兒她在拉奇蒙特姑媽家。我不能上那兒去。不過,她允許我明天晚上備好馬車,到中央大火車站去接她,她坐的是八點三十分到達的火車。我們會飛快駛過百老匯大街,趕往華萊克劇院。在劇院門廳,她母親和同包廂的人在等著我們。你想,在那種只有六七分鐘的情況下,她會聽我表白嗎?不會。而在劇院裡,或者看戲後,我還有什麼機會呢?沒有。不行,老爸,這團亂麻,用你的錢是解不開的。金錢買不到一分鐘時間,要不然,有錢人會活得更久。蘭屈萊小姐出航之前,我沒有希望同她交談了。」
「好呀,理察,我的孩子,」老安東尼高興地說。「現在你可以到你的俱樂部去了。幸好不是你的肝臟出問題。可別忘了常到廟裡給財神老爺燒幾炷香。你說金錢買不了時間?嗯,當然,你不可能出錢叫人包紮好『永恆』,送到你的住宅,不過我看到時間老人路過金礦,腳後跟給石頭磨得全是青腫呢。」
那天晚上,埃倫姑媽來了。她心情溫和,多愁善感,滿臉皺紋,被財富壓得直唉聲嘆氣。她的兄弟正看著晚報,她走到他身邊,開始攀談起來,話題是情人的苦惱。
「他全告訴我啦,」安東尼兄弟打著哈欠說。「我對他說,我的銀行存摺由他支配。隨後,他就開始說起錢的壞話來。說是錢幫不了忙,又說上流社會的規矩,是一群千萬富翁扳不動的,動一碼都不行。」
「啊,安東尼,」埃倫姑媽說,「我希望你別把錢看得那麼了不起。財富碰上真情實感就完了,愛情的威力實在太大。他要是早點講該多好!她不可能拒絕我們的理察。可是現在,我怕太晚了。他沒有機會向她求愛了。你所有的金銀財寶都不可能給你兒子帶來幸福。」
第二天晚上八點,埃倫姑媽送來一個蟲蛀過的盒子,取出一枚老式別致的戒指,給了理察。
「今晚戴上它,侄子,」她央求著。「是你母親給我的。她說會給你的愛情帶來好運。她讓我等你找到心上人了交給你。」
小洛克沃爾虔誠地接過戒指,在小手指上試了試。戒指滑到手指第二節上停住了。他按男人的習慣,取下戒指,放進背心口袋。隨後打電話叫馬車。
八點三十二分,在車站嘰嘰呱呱的人群中,他逮住了蘭屈萊小姐。
「我們決不能讓媽媽和其他人等候,」她說。
「上華萊克劇院,越快越好!」理察忠心耿耿地說。
馬車一陣風似的經過第四十二街,朝百老匯駛去。然後,經過一條星光閃耀的小路,這條路把夕陽下柔軟的草地和清晨岩石嶙峋的小山連接了起來。
到了第三十四街,小理察急忙開啟車窗,吩咐趕車人停車。
「我掉了個戒指,」他爬出車子,抱歉地說。「是我媽給我的,我不想讓它丟了。我不會耽擱你一分鐘——我看到它落在哪兒。」
不到一分鐘,他拿著戒指回到了馬車上。
但就在那一分鐘裡,一輛穿越市區的車子正好停在了他們的馬車前面。趕車人想往左面借道,但一輛重型快運車擋住了去路。他想往右邊試試,卻還得倒退,避讓一輛不該停在那兒的家具運送車。他想往後退,但掉了韁繩,出於責任感開始罵罵咧咧。總之,他被堵在了車輛和馬匹的一片混亂之中。
這是一次道路堵塞,有時候這種堵塞會突然弄得大城市裡商業停頓,活動中止。
「幹嗎不往前趕路?」蘭屈萊小姐不耐煩地說。「我們要遲到了。」
理察從座位上站起來,四下張望著。他看到了一條車輛的洪流,有大篷車、大卡車、馬車、運貨車和有軌電車,把百老匯、第六大街和第三十四大街的岔路口大片地方,堵得水泄不通,仿佛一個胸圍26英寸的少女,硬要擠進22英寸的緊身褡去。而在所有的橫馬路上,各類車輛都急匆匆吼叫著全速駛向交匯點,闖入散亂的汽車群,剎住車輪,動彈不得,喧嚷聲中又增加了司機的咒罵。曼哈頓的所有車輛,仿佛都擠軋在他們周圍了。人行道上,成千上萬的人在觀望,連其中最老的紐約佬也沒有見過如此規模的交通堵塞。
「真對不起,」理察入座時說,「不過,看來我們給堵在這兒了。一小時內擁堵緩解不了。都怪我,要是我沒有掉戒指,我們——」
「讓我瞧瞧那個戒指,」蘭屈萊小姐說。「既然沒有辦法,我也就無所謂了。反正看戲也沒勁。」
那天晚上十一點,有人輕輕地敲起了安東尼·洛克沃爾的門。
「進來,」安東尼叫道。他身穿紅色晨衣,讀著一本海盜冒險小說。
敲門的是埃倫姑媽,看上去像個頭髮花白不小心流落人間的天使。
「他們訂婚了,安東尼,」她輕聲說。「她答應嫁給我們的理察。去劇院的路上他們堵了車,費了兩個小時,乘坐的馬車才脫身。
「啊呀,安東尼兄弟,別再吹噓錢的力量有多大了。真愛的一個小標誌——一枚象徵愛情天長地久、超越金錢的小戒指,才是我們的理察找到幸福的原因。他在街上丟了戒指,下車去找了回來。還沒能繼續趕路,就出現了堵車。他們的馬車陷在裡面的時候,他向心上人求愛,她當場就答應了。比起真誠的愛,錢不過是糞土,安東尼。」
「好吧,」安東尼說。「很高興這孩子如願以償了。我告訴過他,這件事我會不惜代價,如果——」
「可是,安東尼兄弟,你的錢有什麼用呢?」
「姐姐,」安東尼·洛克沃爾說,「我的海盜陷入了倒霉的困境。他的船剛被鑿壞,而他能很好判斷錢的價值,不想任它沉沒。我希望你讓我把這一章繼續看下去。」
故事到這兒該結束了。我也像讀者諸君一樣,滿心希望到此結束。但是我們還得尋根究底,看看事實真相。
第二天,一個系圓點藍底領帶,雙手紅通通,自稱叫凱利的人造訪了安東尼·洛克沃爾的住宅,並立刻被接進了圖書室。
「好吧,」安東尼說,伸手去拿支票簿。「這鍋肥皂熬得真好。讓我想想——你預支了5000元現金。」
「我自己墊了300元,」凱利說。「我得超出預算一點點。運貨快車和馬車,一般是5元一輛。但是大卡車和兩匹馬拉的車,卻漲到了10元。電車司機要價10元。一些貨車隊要20元。警察宰得最凶,要50元,我付了兩個,其餘的都是20元和25元。可這不是幹得很漂亮嗎,洛克沃爾先生?幸虧威廉·埃·布雷迪[9]不在室外的小小堵車隊現場,我不想讓威廉妒忌得心碎。而且,我們從來沒有排練過。小伙子們很準時,分秒不差。兩小時之內,連一條蛇都到不了格里利[10]塑像下。」
「這兒是1300,凱利,」安東尼說,撕下一張支票。「1000元是給你的,還有300元是你墊付的錢。你不會瞧不起錢吧,凱利?」
「我?」凱利說。「我準會把發明貧窮的人揍一頓呢。」
在門邊,凱利讓安東尼叫住了。
「堵車那會兒,你有沒有在什麼地方看到過,」他說,「一個赤裸裸的胖男孩[11],拿著弓,往四處射箭?」
「嗯,沒有,」凱利迷惑不解地說。「我沒有看到。要是正像你說的,怕是我還沒到那兒,警察就把他抓走了。」
「我想這小傢伙是不會在場的,」安東尼哧哧地笑著說。「再見,凱利。」
雙面人哈格雷夫斯
諸位,彭德爾頓·塔爾博特少校是莫比爾人。他和女兒莉迪亞·塔爾博特小姐來華盛頓定居,在離最清靜的大道50碼的地方,選擇了一幢供膳宿的房子。那是一種老式的磚砌樓房,帶有門廊,門廊下直立著高高的白色圓柱。幾棵偉岸的洋槐和榆樹遮蔽著院子,一棵當令的梓樹把粉紅色和白色的花,雨點般灑在草地上。沿著籬笆和小徑,是一排排高高的黃楊灌木。正是這個地方的南方風貌,讓塔爾博特父女賞心悅目。
在這幢舒適的私家膳宿房,他們預訂了房間,包括塔爾博特少校的一間書房。少校正在撰寫一部書的最後幾章,那書叫《亞拉巴馬州軍隊、法院和法庭瑣憶》。
塔爾博特少校是個很老派的南方人。在他眼裡,現代社會很乏味,也沒有什麼可取之處。他的思想還停留在內戰前時期,那時,塔爾博特家擁有數千畝種植棉花的良田,以及從事耕種的奴隸;他們的家宅是酬賓擺闊之地,招徠的客人都是南方的貴族。他承繼了那個時期的一切,舊有的自豪感、面子觀念、老派的拘禮以及(你也許會想到的)服飾。
這類衣服,五十年內自然沒有人做過。少校儘管個子很高,但行起派頭十足卻已過時的屈膝禮來,禮服的衣角照樣拖到地上,他稱這樣的屈膝禮為鞠躬。這種服飾,甚至令華盛頓人都感到驚奇,雖然他們對南方議員的禮服大衣和寬邊帽,早就習以為常了。一位寄宿者稱這為「哈伯德神父」袍,的確,這套衣服腰高,下擺大。
少校的衣服怪裡怪氣,襯衣前胸的大塊地方,都是皺褶和纏結,戴的是一根狹長的黑領帶,領帶的結常常滑到一邊。在瓦達曼這樣一流的膳宿房,這身打扮既討人喜歡,又引人發笑。一些百貨公司的年輕職員,自稱常要「戲弄他」,讓他談最感親切的題目——他親愛的南方傳統和歷史。談話中,他會隨意引用《瑣憶》這部書。但他們都小心翼翼,不讓他看透心中的謀劃,因為儘管他已經六十八歲,但入木三分的灰色眼睛會死死地盯著你,弄得其中最大膽的也很尷尬。
莉迪亞小姐是個三十五歲的老姑娘,圓鼓鼓的小個子,頭髮梳得溜光,緊緊地盤在頭上,看上去更加顯老。她一樣是個老派人,但和少校不同,並沒有抖露南北戰爭前的榮耀。她懂得勤儉度日的常理,家裡一應賬務,全由她打理,有人上門要賬,也由她接待。膳宿和洗衣賬單之類,少校很不屑,也很厭煩。這些東西不斷送來,非常頻繁。少校覺得納悶,為什麼不能在方便的時候一次性結清呢——譬如說,《瑣憶》出版,付了稿費的時候?莉迪亞小姐會一面沉著地繼續干手中的縫紉活,一面說,「只要錢還能維持,我們可以過一天付一天。要不,就得合在一起付了。」
瓦達曼太太的寄宿者幾乎全是百貨公司職員和生意人,白天大都外出,但其中一位,從早到晚都待著。這是個年輕人,名字叫H·霍普金斯·哈格雷夫斯——這裡的每個人都以全名稱呼他——他受僱於一家很受歡迎的雜耍劇院。近幾年來,雜耍已上升到了備受尊敬的地位,而哈格雷夫斯又那麼謙和有禮,所以瓦達曼太太不會反對把他放在膳宿者的名單上。
哈格雷夫斯是劇院裡有名的多面手方言喜劇演員,擅長於演多種角色,德國人、愛爾蘭人、瑞典人和黑人等。哈格雷夫斯雄心勃勃,常常談起自己的宏願,決心在正統戲劇中大顯身手。
這個年輕人似乎迷上了塔爾博特少校。只要那位紳士一開始回憶他的南方,嘮叨某些生動無比的軼事,哈格雷夫斯往往是聽眾中最專注的一個。
少校私下裡稱他為「演員」,並一度露出疏遠之意。可是,這個年輕人態度隨和,對老紳士的掌故顯然又很欣賞,很快便把老紳士徹底俘獲了。
不久,兩人便成了莫逆之交。少校騰出每個下午,把書稿念給他聽。說到某些軼事,哈格雷夫斯會恰到好處地笑出聲來。少校十分感動,一天對莉迪亞小姐說,哈格雷夫斯這個小伙子很機靈,對舊政權懷有真誠的敬意。談起往昔的日子——要是塔爾博特少校願意談,哈格雷夫斯會聽得入迷。
像幾乎所有回憶往事的老人一樣,少校喜歡在細枝末節上打轉。他一旦描繪起老種植園主輝煌,乃至君王似的日子,就會沉思良久,回憶出替他牽馬的黑人的名字,或是某件小事發生的確切日期,或是某年生產的棉花的包數。但哈格雷夫斯從來沒有不耐煩,或者不感興趣。相反,他會就那個時期生活相關的各類話題,提出問題,而且總能得到及時的回答。
他談到獵狐呀,負鼠晚餐呀,黑人住處的方形舞會和黑人民歌呀,還有種植園屋子大廳舉行的宴會,那時方圓五十英里內都發請帖;還有偶爾跟相鄰的紳士們鬧的口角;還有少校為了基蒂·查默斯跟拉斯白恩·卡伯特森的決鬥,基蒂後來嫁給了南卡羅來納開墾地的主人;還有莫比爾海灣獎金可觀的私人遊艇賽,以及老奴隸古怪的信仰、不節儉的習慣和忠心耿耿的美德——這一切都吸引著少校和哈格雷夫斯,兩人一談就是幾小時。
晚上,有時劇院的事了結之後,年輕人上樓到自己房間,少校會出現在書房門口,躬著身子招呼他進屋。哈格雷夫斯進了房間,會看到一張小桌子上放著水瓶、糖碗、水果和一大束新鮮的綠色薄荷。
「我想,」少校會這樣開始——他總是一本正經的——「你也許已經發現,你的職責——在你就業的地方——是夠艱巨的,使你,哈格雷夫斯,難以欣賞一個詩人寫作時很可能會想到的東西,也就是給自然消除疲勞的『甜漿』——我們南方的一種冰鎮薄荷酒。」
看少校調酒也讓哈格雷夫斯著迷。少校動起手來著實像個藝術家,也從來不改變操作過程。他搗碎薄荷的動作多優美!他估計的成分多精確!他多麼講究!多麼周到!他添加了紅紅的水果,同墨綠色的合成飲料相映。然後,他把精選過的麥管插進亮晶晶的飲料深處,請你品嘗,顯得好客而又有風度。
在華盛頓住了大約四個月後,一天早上,莉迪亞小姐發覺他們幾乎身無分文了。《瑣憶》已經完稿,但是出版商並不理會亞拉巴馬常識和智慧的結晶。父女倆雖然出租了莫比爾的一幢小房子,但租金收不回來,已經拖欠了兩個月,而本月的膳宿費三天後就得付清。莉迪亞小姐把父親叫來商量。
「沒有錢了?」少校露出驚奇的神色說。「為了這些小錢,三番五次把我叫來,真讓人惱火。說實在,我——」
少校在口袋裡找了找,只找到兩塊錢,又把它塞回背心口袋。
「我得立刻著手解決這個問題,莉迪亞,」他說。「請你把傘給我,我馬上到市中心去。區議員富爾漢姆將軍幾天前答應過我,會施加個人影響,讓這本書早日出版。我這就到他的旅館去,看看他想了什麼辦法。」
莉迪亞露出悲哀的微笑,看著他扣上「哈伯德神父」袍的扣子離去,又像往常那樣在門邊停下來,深深地鞠了一躬。
那晚天黑時他回來了。議員富爾漢姆好像已見過讀稿的出版商。那人說,如果書中的軼事經過仔細刪削,去掉一半左右,消除充斥全書的地區和階級偏見,他可以考慮出版。
少校勃然大怒,但一見莉迪亞小姐,便遵守自己的行為規範,恢復了平靜。
「我們得弄到錢,」莉迪亞小姐說,鼻子上端露出一絲皺紋。「把那兩塊錢給我,今天晚上我要打電報給拉爾夫叔叔,問他要些錢來。」
少校從背心上部口袋取出一個小小的信封,扔在桌子上。
「也許我欠慎重,」他和顏悅色地說,「不過,這點錢少得可憐,所以我買了今晚的兩張戲票。這是一個寫戰爭的新戲,莉迪亞。在華盛頓首次演出,我想你很樂意去看看。據說,戲裡對南方的態度很公正。說實話,我自己也想看。」
莉迪亞小姐雙手往上一甩,默默地露出失望的神情。
不過,票子既然已經買了,總得充分利用。於是,那天晚上,他們坐在劇院裡,聆聽著活潑的序曲,連莉迪亞也不由得想到,那一刻要讓煩惱退居次位。少校呢,穿著潔白的襯衫和那件與眾不同的袍子,紐扣都扣得嚴嚴實實。一頭白髮,梳理得捲曲溜光,確實顯得高雅華貴。帷幕升起,開始了第一幕「一朵木蘭花」,舞台上出現了典型的南方種植園場景,少校塔爾博特顯得頗感興趣。
「啊呀,你瞧!」莉迪亞小姐大聲叫道,指著節目單,擠了一下他的胳膊。
少校戴上眼鏡,順著她的手指,看起「演員表」那行字來。
韋伯斯特·卡爾霍恩上校:扮演者H·霍普金斯·哈格雷夫斯。
「這就是我們那位哈格雷夫斯先生,」莉迪亞小姐說。「那一定是他首次登台,演出他自己說的『正統戲劇』,我為他高興。」
到了第二幕,韋伯斯特·卡爾霍恩上校才出場。他一上台,少校塔爾博特就哼了一聲,兩眼瞪直,仿佛泥塑木雕一般。莉迪亞小姐也含糊地小聲尖叫起來,還揉亂了手中的節目單。原來卡爾霍恩上校化妝得跟塔爾博特少校幾乎一模一樣,猶如兩粒豆一般相像。長而稀疏根部捲曲的白髮;一副貴族派頭的鷹鉤鼻子;前胸皺巴巴滿是纏結的寬大襯衫;狹小的領帶,領結幾乎歪戴到了一隻耳朵下面,看上去完全是少校模樣的翻版。此外,他穿的那件袍子,同少校那沒有先例的衣服完全一樣,使這番模仿真正到了家。這套服裝領子很高,很寬鬆,法蘭西第一帝國時代流行的腰身,密密層層的鑲邊,前下擺比後下擺長一英尺,這種袍子是不可能按別的式樣仿製的。從那一刻起,少校和莉迪亞小姐著了魔似地坐著,觀看一場仿冒塔爾博特的表演,恰如少校事後說的那樣,看著一個高傲的塔爾博特「在腐敗的舞台上,陷入慘遭誹謗的泥坑」。
哈格雷夫斯演來得心應手。他抓住了少校的細小特徵,說話的腔調、口音、語調、自命不凡的架勢,學得分毫不差——為了達到舞台效果,一切都作了誇張。他表演了那絕妙的鞠躬,少校深情地認為那是一切敬禮的典範。經他這一表演,觀眾中便突然爆發出熱情的掌聲。
莉迪亞小姐端坐不動,不敢窺視父親。有時候,她會舉起放在父親身邊的手,掩住臉,仿佛要遮蓋自己的笑容,因為她儘管並不贊同這樣的表演,但還是忍不住要笑出來。
哈格雷夫斯的大膽模仿,在第三幕達到了高潮。這是上校在自己「窩」里招待鄰近種植園主的場景。
他站在舞台中央的一張桌子旁邊,朋友們成群圍著他。他嘮嘮叨叨,說著「一朵木蘭花」中那段獨一無二,富有個性的獨白,一面熟練地給聚會調製冰鎮薄荷酒。
塔爾博特少校靜靜地坐著,但氣得臉色發白。他聽著自己最好的故事被轉述;他的寶貝理論和愛好被公之於世,細加描繪;《瑣憶》中所反映的理想被戲弄、誇張和歪曲。他最喜歡講的故事——他跟拉斯白恩·卡伯特森的決鬥,也沒有被放過,只不過講起來比少校更富激情,更自負,更有生氣。
獨白以古怪、有趣、機智的小小演講作結束,說的是製作冰鎮薄荷酒的藝術,一面說,一面還用動作來幫忙。在舞台上,塔爾博特少校微妙而好炫耀的技藝,被再現得幾乎分毫不差,從他十分講究地處理香草——「即使是多加了千分之一穀粒的壓力,先生們,你榨取的就不是這棵天賜植物的芳香,而是苦澀」——到精選麥稈。
本場結束,觀眾中響起了暴風雨般的歡呼聲,對表演讚賞備至。演員刻畫這類人物,那麼準確,那麼有把握,那麼透徹,劇中的主要人物反而黯然失色。觀眾反覆歡呼,哈格雷夫斯走到幕前鞠躬致意,他有些孩子氣的臉,因為勝利的喜悅而漲得通紅。
莉迪亞小姐終於回過頭來,瞧著少校。少校薄薄的鼻翼,像魚鰓一樣扇動著。他把兩隻顫抖的手都放在椅子扶手上,要使自己站起來。
「我們走吧,莉迪亞,」他幾乎說不出話來。「可惡的——褻瀆。」
他還沒能完全站起來,莉迪亞就把他拖回到了座位上。
「我們要待到最後,」她斷然說。「你難道想抖露原創的袍子,來為複製品做廣告嗎?」於是兩人一直留到最後才走。
演出的成功,一定弄得哈格雷夫斯那晚遲遲才睡,因為第二天早飯和中飯時,他都沒有露面。
下午3點左右,他輕輕地敲了敲塔爾博特少校的書房門。少校開了門,哈格雷夫斯雙手捧著一大摞早報進了屋——因為太得意了,沒有注意到少校的舉止有什麼反常的地方。
「昨晚,我非常成功,少校,」他得意地開腔了。「我有機會一顯身手,而且我認為,獲得了成功。《郵報》是這麼說的:
「他以荒唐的誇張、離奇的服裝、古怪的用詞、老式的家族自豪感、真正的好心腸、苛刻的榮譽感、可愛的單純,來理解和刻畫舊時南方的上校,在今天舞台的人物刻畫上,可謂是最出色的。卡爾霍恩上校的袍子本身,就是天才的產物。哈格雷夫斯先生俘獲了觀眾。
「對一個首夜出場的演員來說,這番話聽來怎麼樣,少校?」
「我很榮幸,」——少校的口氣,顯得不祥地冷淡——「昨天晚上觀看了你出色的表演,先生。」
哈格雷夫斯頓時神色慌亂。
「你也去看了嗎?我不知道你會——我不知道你喜歡看戲。啊,我說呀,塔爾博特少校,」他坦率地大聲說,「你別生氣。我承認,從你那兒得到了很多啟發,使我把這個角色演好。不過你知道,演的是一種典型,而不是個人。觀眾能理解,就足以說明這一點。那家劇院一半的觀眾是南方人,他們認可這個戲。」
「哈格雷夫斯先生,」少校說,依然站著,「你不可原諒地侮辱了我。你嘲弄了我本人,出賣了我的秘密,利用了我的好客。如果我認為你還知道一點紳士的秉性,或者應有的秉性,那麼我就要向你挑戰,儘管我是一個老人。我請你離開我的房間,先生。」
演員顯得有點惶惑,似乎難以充分理解老紳士的這番話。
「我真抱歉,讓你生氣了,」他遺憾地說。「這兒的人看問題,跟你們那兒的人不同。我知道,有人為了能將自己的個性搬上舞台,好讓公眾認識,連賣掉半座房子都在所不惜。」
「他們不是亞拉巴馬人,先生,」少校盛氣凌人地說。
「也許不是。我的記性不錯,少校。讓我從你的書里引用幾句吧。在——我想是在米勒奇韋爾——舉行的宴會上,有人向你祝酒,你致答詞時說了這樣的話,並有意印成文字:
「北方人只有在情感和熱忱能轉化為商業利益時,才有此類感情可言。只要不帶來金錢的損失,他們會不怨不怒,忍受別人對他自己或親人名譽的詆毀。他施捨起來出手大方,但事先必得大造聲勢,把事跡鐫刻在銅板上。」
「難道你認為這樣的刻畫,比昨晚你看到的卡爾霍恩上校的形象更公正嗎?」
「這段描寫,」少校皺著眉說,「不是沒有依據的。有些夸——演說總該允許有一定自由度。」
「那麼表演呢,」哈格雷夫斯回答。
「問題不在這裡,」少校堅持著,寸步不讓。「這是針對個人的諷刺,我絕不寬容,先生。」
「塔爾博特少校,」哈格雷夫斯說,露出迷人的微笑,「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我想讓你知道,我從來沒有想要侮辱你。在我的職業生涯中,一切生命都是屬於我。我索取需要的,能夠取到的,並讓它回歸舞台。好吧,如果你願意,就讓事情到此為止吧。我進來看你是為別的事情。我們交朋友有幾個月了,我打算冒再次得罪你的危險。我知道你缺錢用——別在乎我是如何發現的,膳宿房不是能保守這類秘密的地方——我希望你讓我幫你脫離困境。我自己也常常陷入這類困境。整個季節,我的收入不錯,還積了些錢。這兩百塊錢——甚至還可以再多些——你儘管用——等你有了——」
「住嘴!」少校伸出雙手,喝道。「看來,我的書畢竟沒有說謊。你以為你的金錢是什麼軟膏,可以治療一切名譽的創傷。無論如何,我不會接受一個點頭之交的借款。至於你,先生,我寧可挨餓,也不願考慮剛才談論過的,經濟上為解一時之困而接受侮辱性的施捨。我請求重複我的要求,請你離開我的公寓。」
哈格雷夫斯二話沒說走了。而且當天搬出了房子,晚餐時,瓦達曼解釋說,他已搬到更靠近市區劇院的地方。在那兒,「一朵木蘭花」連續一周的演出已經預訂出去了。
塔爾博特少校和莉迪亞小姐的境況十分急迫。在華盛頓,沒有誰可以讓少校無所顧忌地伸手借錢。莉迪亞小姐給拉爾夫叔叔寫了信,但值得懷疑的是,這位親戚恐怕也自身難保,不一定能幫上忙。少校不得不向瓦達曼太太鄭重致歉,說膳費要遲交,「房租要拖欠,」還含糊其辭地提及「匯款會晚到」。
終於,一個根本沒有料到的人來解救了。
一天傍晚,看門的女傭上樓來說,一個老黑人要見塔爾博特少校。少校吩咐把他帶到書房裡來。一個老黑人立刻來到門口,手裡拿著帽子,向少校鞠了一躬,一隻腳笨拙地擦了一下地板。他的衣著十分得體,穿的是一套寬鬆的黑色西裝。又粗又大的鞋子,金屬般閃亮,看得出來是用高溫上光的。他濃密的頭髮已經灰白,幾乎全白了。一個黑人,過了中年以後很難估猜他的年紀。這一位也許像塔爾博特少校一樣,有些年歲了。
「你肯定不認得我了,彭德爾頓少爺,」他一開口就這麼說。
聽到這老式而熟悉的稱呼,少校便起身上前。毫無疑問,這是舊種植園裡的一個黑人。可是他們都早已遣散,少校既聽不出他的口音,也認不出他的臉來。
「我想是認不得了,」他和氣地說,「除非你能幫我回憶一下。」
「你不記得辛迪家的莫斯了嗎,彭德爾頓少爺?戰爭一結束我們就搬走了。」
「等一等,」少校說,用手指尖擦起額頭來。跟那些親切的日子有關的事,他都喜歡回憶。「辛迪家的莫斯,」他記起來了。「你是照看馬的,馴馬駒子。不錯,我現在記起來了。投降以後,你改名為——別提醒我——米切爾,去了西部——到內布拉斯加去了。」
「是呀,先生。是呀,」老人的臉綻開了愉快的笑容——「確實是他,沒有錯。是內布拉斯加。是我——莫斯·米切爾。他們現在叫我莫斯·米切爾老叔。老爺你爸爸,給了我一群騾駒子,作為本錢。你還記得那些騾駒子嗎,彭德爾頓少爺?」
「我好像記不起來了,」少校說。「你知道,戰爭的第一年我就結婚了,住在古老的福林斯比地區。不過,坐下,坐下,莫斯叔叔。我看到你很高興。但願你發財了。」
莫斯叔叔坐了下來,小心地把帽子放在座位旁邊的地板上。
「是的,先生。近來我幹得很風光。我才到內布拉斯加那會兒,他們都圍著我看那些騾駒子。在內布拉斯加,見不到這樣的騾子。我把它們賣了,得了300塊。是的,先生——300塊。」
「然後我開了個鐵匠鋪,賺了點錢,買了些土地。我和老太婆養了七個孩子,兩個死掉了,其他的都還不錯。四年前,鐵路通了,在我的土地上要造一個城鎮監獄。所以,彭德爾頓少爺,莫斯叔叔的現金、財產和土地,合在一起已經有幾千塊的家當了。」
「我聽了很高興,」少校親切地說。「聽了很高興。」
「你的那個小丫頭,彭德爾頓少爺——你叫她莉迪亞小姐的那個——我敢肯定,那小不點兒已經長大,誰也認不出她來了。」
少校走到門口,叫道:「莉迪亞,你來一下好嗎?」
莉迪亞小姐從房間裡出來,已完全是大人樣子,但面帶愁色。
「啊呀呀!我是怎麼說的?我知道這孩子長得很好。你不認識莫斯叔叔了,孩子?」
「這是辛迪嬸嬸的莫斯,莉迪亞,」少校解釋道。「你兩歲的時候,她離開森尼米德去了西部。」
「哎呀,」莉迪亞小姐說,「莫斯叔叔,在那個年紀,是很難盼我記得你的。我很高興,像你說的一樣,我『長得很好』而且早就很幸運。不過即使我記不起你了,我還是很高興見到你。」
她確實很高興,少校也如此。某種鮮活而可以觸摸的東西,把他們同愉快的往昔聯繫在一起。三人坐著,聊起過去的日子,少校和莫斯回憶種植園的時日和情境,相互糾正和提醒著。
少校問老人,離家大老遠地來幹什麼。
「莫斯叔叔是一個好奢侈的人,」他解釋道,「來參加這個城市的浸禮教大會。我不傳道,但在教堂里是個住宿的長老,能夠支付自己的費用,所以他們派我來了。」
「那你怎麼知道我們在華盛頓呢?」莉迪亞小姐問道。
「有一個黑人,在我落腳的旅館幹活,是莫比爾人。他告訴我,一天早上看見彭德爾頓少爺從這幢房子裡出來。」
「我來的目的,」莫斯叔叔繼續說,他的手伸進口袋——「除了看看家鄉人,——是把我欠彭德爾頓少爺的錢還給他。」
「欠我?」少校吃驚地說。
「是的,先生——300塊。」他把一疊錢交給少校。「當年我走的時候,老爺說:把這些騾駒子帶走吧,莫斯,等你有了錢再還。是的,先生。這就是他的話。戰爭弄得老爺他自己也窮了。老爺早就去世了,債主傳給了彭德爾頓少爺。300塊,現在莫斯叔叔完全有錢還債。他們築鐵路收購了我的土地,我把錢存了起來,付騾駒子欠賬。把錢數一下,彭德爾頓少爺,這是付騾子的錢。是的,先生。」
塔爾博特少校熱淚盈眶,一手拉住莫斯叔叔,一手搭在他肩上。
「親愛的,忠心耿耿的老僕,」他說,嗓音有些顫抖,「不瞞你說,彭德爾頓少爺一周前就花掉了身上的最後一塊錢。莫斯叔叔,既然某種程度上說,這是還錢,也是舊政權時代忠誠的象徵,我們願意接受這筆錢。莉迪亞,親愛的,把錢收起來。該怎麼來花,你比我更在行。」
「拿著,親愛的,」莫斯叔叔說。「這錢屬於你,這是塔爾博特的錢。」
莫斯叔叔走後,莉迪亞小姐大哭了一場——因為高興。少校把臉轉向牆角,呼啦呼啦使勁抽他的泥制煙杆。
接下來的幾天,塔爾博特父女恢復了平靜和安寧。莉迪亞小姐臉上已沒有愁容。少校穿上了禮服袍子,成了活脫脫一個蠟像,他記憶中的黃金時代的化身。另一個出版家讀了《瑣憶》的稿子,認為只要稍加潤色,重要篇章降低一點調子,這確實可以成為一本叫得響賣得好的書。總而言之,情況很好,而且多少還給人一些希望,它往往比到手的幸福更加甜蜜。
交了這份好運後一周的某一天,女傭把一封莉迪亞小姐的信送到了房間。從郵戳上看信是從紐約寫來的。莉迪亞小姐知道紐約沒有熟人,心裡有些納悶,便坐在桌旁,用剪刀開啟信封。她讀到如下內容:
親愛的塔爾博特小姐:
我想你會很高興聽到我交了好運。紐約一個專業劇團,約我演「一朵木蘭花」中的卡爾霍恩上校,周薪200塊,我已經接受。
還有一件事我想讓你知道。但還是不要告訴塔爾博特少校為好。我急於酬謝他在我研究這個角色時所給予我的巨大幫助,並對因此給他帶來的壞心情作出補償。他拒絕了我,但我畢竟還是做成了。那300塊錢,我輕而易舉就能省下來。
你的真誠的H·霍普金斯·哈格雷夫斯
又及:莫斯叔叔我扮演得如何?
塔爾博特少校穿過走廊,見莉迪亞小姐的門開著,便停了下來。
「早上有什麼郵件嗎?莉迪亞,親愛的?」他問。
莉迪亞小姐把信塞進衣服的皺襉。
「《莫比爾新聞》到了,」她立刻說。「在你書房的桌子上呢。」
燈火重燃
當然,問題是有兩面性的。讓我們來看看另一面吧。常聽人說起「店員姑娘」。但這樣的人並不存在。店堂里的確有幹活的姑娘,她們不過以此謀生罷了。可是幹嗎要把她們的職業變成修飾語呢?我們還是公平對待為好,因為大家從來不把住在第五大街的姑娘叫做「婚嫁姑娘」。
盧和南希是好朋友。家裡吃不飽,只好來大城市找工作。南希19歲,盧20歲。兩個都是鄉下姑娘,漂亮而活躍,卻又無意在舞台上出頭露面。
高高在上的小天使,領著她們來到一家既便宜又體面的膳宿房。兩人都找到了工作,靠工資過日子,依然是好朋友。六個月過去了,我請求讀者諸君上前同她們見面。愛管閒事的讀者,這兩位是我的女性朋友,南希小姐和盧小姐。你同她們握手的時候,請留意一下她們的服裝——要小心翼翼。是的,要小心翼翼,因為就像馬展上穿狐皮大衣的女士一樣,誰要是盯著看,她們會立即顯出不滿。
盧是手工洗衣房的計件燙衣工,穿一套不合身的紫色套裙,帽子上的羽毛高出正常的4英寸。但她的白鼬皮手筒和圍巾價值25塊,而別類獸皮當季櫥窗標價才7.98塊。她兩頰粉紅,淺藍色的眼睛閃閃發亮,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
南希,你會叫她店員姑娘,因為這麼稱呼慣了。今天已無典型可言,但任性的一代總要尋找典型,所以這便是所謂的店員姑娘典型:她的頭髮墊得很高,前胸卻癟得有些誇張。她的裙子屬於劣等貨,但喇叭形式樣很得體。她沒有毛皮衣服抵禦刺骨的春寒,不過穿著平絨短夾克,還開心得不得了,仿佛穿的是波斯小羊皮衣。這位典型的不倦追求者,在她的臉上和眼睛裡,有著典型的店員姑娘的表情:對上當受騙的女人腔,默默地表示不屑和厭惡,悲哀地預示將來還要報復。即使她放聲大笑的時候,那表情也依然存在。同樣的表情也見於俄羅斯農民的眼睛。將來,加布里埃爾[12]來摧毀我們的時候,活著的人會在他臉上看到同樣的表情。那表情會使男人難堪和羞愧。不過誰都知道男人會對著這表情傻笑,獻上花去——花上扎著繩子。
現在,提起你的帽子,走吧。盧會高高興興地對你說,「再見,」而南希的臉上會露出甜蜜的冷笑,不知怎地,那微笑沒有抓住你,卻像一隻白色的飛蛾,飄過屋頂,飛向星空。
她們倆在拐角上等候著丹。丹一直是盧的朋友。因為忠實?這個嘛,原來瑪麗要雇用十二個傳喚人去尋找自己的羊羔時[13],丹恰好就在身邊。
「你不冷嗎,南希?」盧問道。「哎呀,你真傻,在那個老店鋪幹活,一周只掙8塊錢!上個星期,我掙了18塊5角。當然,燙衣活不如站櫃檯賣飾帶那麼瀟灑,可是值得。我們燙衣工掙的錢,沒有一個少於10塊的。而且我認為也不見得比干其他活矮一截。」
「你干你的,」南希翹起鼻子說。「我還是干我的8塊一周,睡在走廊上好。我喜歡跟好東西和有身份的人打交道。瞧,我的機會多好!嘿,我們一個賣手套的姑娘,前些日子,嫁給了匹茲堡的一個——鋼鐵製造商,或者是鐵匠什麼的——反正那人有百萬身價。有一天,我也會抓住一個有錢的。我不是自誇我的長相什麼的,不過大魚來了我會抓住不放。可是洗衣房姑娘能有什麼機會呢?」
「哎呀,我就是在那裡碰上丹的,」盧得意地說。「他進來取禮拜天用的襯衫和領子,看見我在第一燙衣板,忙著燙衣。我們都希望在第一燙衣板幹活。那天埃拉·馬金尼斯病了,我接替了她的位置。他說先是注意到了我的胳膊,又圓又白,我剛好把袖子捲起來了。有些很好的人會到洗衣店來,他們把衣服放在公文包里送來,突然跨進店門,你一看就知道了。」
「你怎麼穿這樣的背心呀,盧?」南希說,低眉盯著那件不討人喜歡的東西,眼瞼厚厚的眸子裡,甜甜地露出不屑。「顯得格調很低。」
「這件背心怎麼啦?」盧說,氣得瞪大了眼睛。「哎呀,我是16塊錢買來的呢,實際上值25塊。一個女的拿來洗,後來就沒有取走。老闆把它賣給了我。背心上有好幾碼長的手工刺繡。你還是說自己那件難看的便服吧。」
「這件難看的便服,」南希鎮靜地說,「是照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太太的衣服仿製的。姑娘們說,去年商鋪開給她的賬單是12000塊。我這件是自己做的,花了1塊5角。十英尺之外,分不出真假。」
「啊,好吧,」盧耐著性子說,「要是你想挨餓,而又要擺闊,那就隨你便吧。反正我干我的活,拿高工資。下班後,弄件花哨好看的衣服穿穿,只要買得起就是。」
正好這時候丹來了。他是個嚴肅的青年,戴著現成買來的領帶,遠離城市輕薄的惡名。丹是個電工,一周掙30塊。他用羅密歐式的悲哀目光,打量著盧,想像她的繡花背心是一個網,蒼蠅們會樂於在裡面安營紮寨。
「我的朋友歐文先生——跟丹福思小姐握握手吧,」盧說。
「認識你很高興,丹福思小姐,」丹說著伸出手來。「我經常聽到盧說起你。」
「謝謝,」南希說,用冷冰冰的指尖碰了碰丹的手指,「我聽她提起過你——有幾次。」
盧咯咯笑了起來。
「你那種握手的樣子,是從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太太那兒學來的嗎,南思[14]?」她問。
「要是學到了,你可以放心照做,」南希說。
「呵,我可用不上,太時髦了。那種高貴的握手,是要突出鑽戒。還是等我有了幾枚戒指後再試吧。」
「先學起來再說,」南希狡猾地說,「那就更有可能弄到戒指了。」
「好吧,為了解決這場爭論,」丹說,露出輕鬆愉快的笑容,「讓我來提個建議。我沒法帶你們倆上珠寶店,買想買的東西,那就去看看小歌舞劇怎麼樣?我有票子呢。既然不能跟戴鑽石的人握手,不妨去看一下舞台上的鑽石。」
這位盡職的紳士緊貼人行道走著,盧在他旁邊,衣服亮麗,顯得有點神氣活現。南希走在內側,身材苗條,穿得像麻雀一樣素淡,但步子跟真的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一模一樣。於是,他們便出發去享受夜晚樸實的餘興了。
我並不認為,大家都把一家大百貨公司當作一個教育機構。但是南希工作的那一家,對她來說卻有幾分像。她周圍都是漂亮的東西,透出情趣和典雅。如果你生活在奢華的氛圍中,你也會變得奢華,不管是你自己出的錢,還是別人出的。
南希服務的對象,大多是女人。那些人的衣裝、風度和地位,在社交界都被奉為圭臬。她開始向她們收取買路錢——從每個人身上吸取認為最好的東西。
她會模仿和練習這個人的手勢,那個人富有表情的皺眉,還有其他人的種種姿態:走路的樣子,拿錢包的方式,微笑的神態,招呼朋友的模樣,同地位低的人說話的表情等等。從她最敬愛的榜樣,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身上,她借用了最優秀的東西,那就是低沉柔和的嗓音,它像銀鈴那麼清晰,又像鶇鳥的音調那麼完美。她置身於社交界高雅脫俗和富有教養的氛圍中,也不禁受到了感染。據說,好習慣優於好原則,那麼,好舉止也許優於好習慣。你父母的教導,也許無法使你保持新英格蘭意識,但如果你坐在一條直背椅子上,把「稜柱體和朝聖者」幾個字重複四十次,魔鬼就會從你身旁逃遁。南希用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的聲調說話時,渾身上下都感受到了「貴人行為必高尚」這句話的振奮。
在百貨公司這所大學校,還有另一種學習的機會。每當你看到三四個店員姑娘聚堆,把金屬手鐲弄得叮噹作響,給明顯輕浮的談話作伴奏時,別以為她們聚在那兒是要評論理髮師做的後腦勺髮式。她們的相聚,可能比不上審慎的男人機構那麼莊嚴,但其重要性,並不亞於夏娃和第一個女兒共商,讓亞當明白在家裡的位置那個時刻。這是一次女人的會議,目的在於共同捍衛和交換與世界抗衡的戰略理論。世界是一個舞台,男人是台下的觀眾,不住地往舞台上扔花束。在一切動物的幼崽中,最無助的是女人——她有幼崽的典雅,卻沒有其敏捷;有鳥的美麗,卻沒有其飛翔能力;有蜜蜂甜蜜的重負,卻沒有——呵,我們就別用這種明喻了,因為也許有人被蜜蜂蜇過。
在這種論戰會上,她們把武器傳來傳去,交換每人為對付生活的挑戰所鑄就的策略。
「我對他說,」薩蒂說道,「你太放肆了!你把我當作誰了,這樣同我說話?你們想他怎麼回答我?」
於是,褐色的,黑色的,淡黃色的,紅色的和黃色的頭都湊在一起。答案找到了,今後,凡與共同的敵人男人交戰,決計避開鋒芒。
因此南希學會了防禦術,而對女人來說,防禦就是勝利。
百貨公司提供的課程很廣。也許沒有一所大學能如此適合她實現平生的野心——獲取婚姻的獎賞。
她售貨的位置很有利,音樂室就在旁邊,讓她可以聆聽並熟悉最優秀的作曲家的作品,至少耳熟能詳,在社交場上,這可以冒充能欣賞音樂。南希雖然心裡有些朦朧,實際上卻躍躍欲試,渴望涉足這樣的社交界。那些商品給了她潛移默化的影響,藝術器皿呀,昂貴而精美的織品呀,還有對女人來說幾乎就等於文化的裝飾品。
其他姑娘很快就明白了南希的野心。「南希,你的百萬富翁來了,」只要走近櫃檯的人像是這樣的角色,他們都會叫喚她。男人有這樣的習慣,女人購物時,他們會到處轉悠,踱到手帕櫃檯,盪到麻紗布廣場。南希假冒的高貴派頭,以及實實在在的美貌,是她的魅力所在。於是不少男人來到她面前,展示自己的風度。其中有些也許真是百萬富翁,其餘的當然不過是鸚鵡學舌之徒。南希知道如何鑑別。手帕櫃檯的盡頭有一扇窗子,她看得見下面大街上等候購物者的一排排汽車。她打量著,發覺汽車跟其主人一樣有所不同。
一次,一個迷人的男子買了四打手帕,隔著櫃檯,拿出國王科菲帖的派頭,向她示愛。他走後,一個姑娘說:
「怎麼啦,南希,你怎麼沒有跟他熱絡起來?我看他不錯,是個很有身份的傢伙。」
「他?」南希說,微微一笑,那是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式的笑,極冷淡、極甜蜜,也最不帶感情。「跟我不對路。我看到他把車停在外面。引擎是十二匹的,司機還是個愛爾蘭人呢!你看到了,他買的是什麼手帕呀——絲手帕!腳上還長了跗骨。對不起,寧缺毋濫。」
領班和出納是百貨公司里最「典雅」的女人中的兩個,她們有幾位「大款紳士朋友」,平日裡偶爾在一起吃飯。有一次,他們也邀請了南希。飯局設在一家富麗堂皇的餐館。除夕夜的餐桌,這裡提前一年就預訂完了。到場的兩個「紳士」朋友,一個已經全禿,因為富裕的生活不長頭髮,我們可以證實。另一個年紀很輕,有兩方面足以證明他的財富和老辣,一是他賭咒說,凡酒都有瓶塞的味道;二是他戴的是鑽石袖口鏈。年輕人在南希身上發現了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同店員姑娘們氣味相投。而這一位,既有自己階層不加掩飾的魅力,又有上流社會的腔調和舉止。於是,第二天,他到了百貨公司,拿著一盒子鑲了褶邊,經過草葉漂白的愛爾蘭內衣,一本正經地向南希求婚,被她拒絕了。這一切,並沒有逃過十英尺開外,一個梳高卷式髮型的褐色皮膚女人的耳目。那個被拒的求婚者一走,她就把南希夾頭夾腦痛罵了一頓,並且還嚇唬了她。
「你這個討厭的小傻瓜!那傢伙是個百萬富翁,是老范·斯基特爾的親侄子。而且他說話也誠懇。你瘋了嗎,南思?」
「我瘋了?」南希說。「我沒有要他,是嗎?無論怎麼說,他不是一個一眼就可以看出來的百萬富翁。他家裡一年只許他花二萬塊錢,為了這事,那晚的餐桌上,那個禿頂傢伙還嘲笑了他呢。」
高卷式走近她,眯起了眼睛。
「哎呀,你需要什麼呢?」她問道,因為沒有吃口香糖,聲音有點沙啞。「那還不夠嗎?你難道要做一個摩門教徒,嫁給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和西班牙國王這幫人嗎?20000塊一年,你還不稱心?」
那雙淺薄的黑眼睛直視著南希,南希不覺紅了臉。
「倒不完全是為了錢,嘉莉,」她解釋說。「幾天前的一個晚上,他的朋友和他一起吃飯,談起一個姑娘,他說沒有同她一起去看過戲,他完全在說謊。哎呀,說謊的人我可受不了。說到底,我不喜歡他,就那麼回事。我要把自己賣出去的話,也不會選大拍賣的日子。說什麼我也得弄到一個有人樣的。不錯,我是在尋找獵物,但我要找一個有點作為的人,而不是像儲蓄罐一樣,能發出點聲音的東西。」
「到病理生理病房去找你要的吧!」高卷式說著走掉了。
南希繼續以每周八塊的收入,培育著這些崇高的想法,如果說不上是理想。她露宿在荒野小徑,那些未知的大「獵物」出沒的地方,吃著乾麵包,一天天縮緊皮帶。臉上依稀透出一個天生的男獵手的微笑,英俊、甜蜜而又陰冷。百貨公司就是她的森林。她多次舉槍,瞄準獵物,那獵物似乎長著大大的鹿角,個頭很大。但是,內心深處獵手的,或者女人的可靠本能,使她引而不發,繼續徘徊於野徑。
盧在洗衣房裡倒發了。她從每周十八塊五角中拿出六塊付膳宿。剩下的主要用來買衣服。跟南希相比,她沒有什麼機會改變自己的格調和風度。在蒸汽瀰漫的洗衣房,除了幹活,還是幹活,剩下就是腦子裡轉一轉晚間的娛樂。她熨過很多昂貴華麗的織物,於是,通過手頭的金屬,一種對服飾的愛好漸漸地傳導到了她心坎里。
下班時,丹在外面等她。不管她在何種燈光映照下,丹永遠是她忠實的影子。
盧的衣著,在格調上沒有什麼變化,卻越來越顯眼了,有時候,丹會投去誠實而困惑的目光。可這並不是背叛,而是對衣著所引來的路人的目光感到不屑。
盧對自己的男朋友也一樣忠心耿耿。不管他倆去哪兒外出活動,南希一定同往,這是鐵定的規律。丹熱心而愉快地承受著額外的負擔。也許可以這樣說,盧提供的是色彩;南希貢獻的是風度;丹承受的是找樂三人幫的負擔。這位陪伴,穿著整潔卻明顯現成的西裝,戴著一樣現成的領帶,永遠有著親切、平庸的智慧,從不大驚小怪,也不跟人發生衝撞。他是那種好人,在場時你可能會忘記,走掉後,卻會清晰地記起來。
對情調高雅的南希來說,這種老一套的娛樂,滋味有點苦澀。但她很年輕,年輕人很貪吃,卻不可能是美食家。
「丹一直要我馬上同他結婚,」一次盧告訴她說。「可是我幹嗎要這樣?我是獨立的,自己賺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他不會同意我結婚後繼續工作。哎呀,南思,你死守住那個老店,餓著肚皮,想著穿戴,何必呢?你要是肯來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在洗衣房給你找個活兒。我覺得,要是你賺的錢比現在多得多,你也就不必那麼高傲了。」
「我想我並不高傲,盧,」南希說,「不過我寧願靠一半的定量生活,而且一直這麼下去,我已經養成了這樣的習慣。我要的是機會,並不想永遠站櫃檯。我每天都在學新東西。我向來反對富人雅士,即使明明是在服侍他們。我不會錯過見到的任何線索。」
「逮住了你的百萬富翁了嗎?」盧問,笑著戲弄她。
「還沒有選中呢,」南希回答。「這會兒到處在找。」
「天哪!還想著要東挑西挑!可別讓他從你身旁溜走,南思——即使他就缺那麼幾塊錢。不過,當然你在開玩笑——百萬富翁可不會考慮我們這樣的打工妹。」
「要是考慮的話,也許對他們倒有好處,」南希冷靜而機智地說,「我們某些人可以教他們怎麼把錢保管好。」
「假如有一個真的跟我說話,」盧大笑,「我明白我會害怕的。」
「那是因為這樣的人你一個也不認識。大款和其他人的區別,存在於你的仔細觀察之中。你那件絲綢紅襯裡配你的外套,你不覺得太鮮艷了點嗎,盧?」
盧看著朋友那件素淨而沒有光澤的橄欖色上衣。
「啊,不,我並不這麼想。不過嘛,放在你那件好像褪了色的東西旁邊,可能會是這樣。」
「這件上衣的款式,」南希得意洋洋地說,「同范·阿爾斯泰妮·費希爾太太那天穿的衣服一模一樣。我花了三塊九角八分買布料,而她的,我估計還要再花一百塊。」
「啊,行呀,」盧輕描淡寫地說,「我覺得這成不了百萬富翁誘餌。要是我比你先逮住一位,可別大驚小怪呀。」
說真的,這需要一個哲學家來判定兩個朋友所持理論的價值。盧待在吵鬧悶熱的洗衣房,拿著熨斗乒呀乓呀幹得很歡,卻缺少某種自豪和講究,正是這種氣質讓姑娘們忠於櫃檯前的職守,過最儉樸的生活也在所不惜。盧的工資足以過小康生活,她的衣著也因此而得益。她終於有時候不耐煩地側眼去看丹,看他整潔卻不雅的衣服。丹一直是個忠貞不渝、堅定不移的人。
至於南希,她的情況跟成千上萬的其他人差不多。絲綢、寶石、飾邊、飾品,以及出身好情調高的上流社會所享用的香水和音樂,都是為女人而造的,也是女人該得的公平合理的份額。要是她樂意,而這些又是她生活的一部分,那就讓她接近這些東西吧。她不像以掃[15],因為她並沒有背叛自己。她保持著與生俱來的權利,賺得的食品也總是少得可憐。
這就是南希所處的氛圍。她在這樣的氛圍中成長,吃著儉省的飯,謀劃著廉價的衣服,心裡既堅決又滿足。她已經了解女人了,還正在研究男人,這頭動物的習性和適應性。有一天,她會擊落需要的獵物,但她承諾,這該是最大最好的獵物,小一點都不行。
於是,她不斷地剪著燈芯,讓燈燃得亮亮的,在新郎出現的時候好接納他。
然而,她吸取了另一個教訓,也許是不知不覺地。她的價值標準開始改變。有時,她心目中美元的符號漸漸變得模糊,轉換成了另外的字母,拼出了諸如「真誠」、「名譽」以及間或「善良」等詞彙。讓我們來做一個類比,譬如有一個人,在大森林裡捕獵麂,或者駝鹿,不意看到了一片小小的林中谷地,長滿苔蘚,濃陰蔽日,一條小溪流淌著,潺潺有聲,於他,這是一種悠閒和舒適。在這樣的時刻,獵人的矛就變鈍了。
因此,南希覺得納悶,有時波斯的羊羔是不是被它們所喜愛的人按市場價值報價的。
一個星期四的晚上,南希離開商店,拐了個彎,穿過第六大道向西朝洗衣房走去。她準備跟盧和丹一起去看一個音樂喜劇。
她到時丹剛好從洗衣房裡出來,臉上露出怪怪的緊張表情。
「我是想過來一下,看看有沒有她的消息,」他說。
「誰的消息?」南希問。「盧不在嗎?」
「我以為你知道了呢,」丹說。「打從星期一以來,她既不在這兒,也不在住的地方。她把所有的東西都從那兒搬走了。她告訴洗衣房的一個姑娘,可能要到歐洲去。」
「沒有誰在哪兒看到過她嗎?」南希問。
丹瞧著她,下巴咬得緊緊的,從容的灰色眸子裡閃出堅毅的光芒。
「洗衣房的人告訴我,」他嚴厲地說,「他們看見她坐在一輛汽車裡路過。我想是跟一個百萬富翁,就是你和盧永遠在算計著的那種人。」
南希第一次在一個男人面前顫抖了。她把微微發抖的手擱在丹的袖子上。
「你沒有權利對我說這樣的話,丹,好像這事跟我有關係似的。」
「我沒有那個意思,」丹說著,口氣緩和了下來。他在背心口袋裡摸了起來。
「我有今晚演出的票子,」他說,輕鬆地獻起殷勤來。「要是你——」
南希一見勇氣就會羨慕。
「我同你一起去,丹,」她說。
三個月後南希才又見到盧。
一天黃昏,這位店員姑娘貼著一個幽靜的小公園匆匆趕回家去。她聽見有人叫她的名字,轉過身來,正好盧撞進她懷裡。
第一陣擁抱以後,她們像毒蛇一樣抽回頭來,準備攻擊,或是迷惑人,上千個問題在她們敏捷的舌頭上打轉。隨後,南希注意到盧已經發跡,顯示在昂貴的毛皮衣服上,閃光的寶石上,以及裁縫手藝的創意上。
「你這個小傻瓜!」盧大聲而動情地叫道。「我看你還在商店裡幹活,跟以前一樣寒酸吧。你要捕捉的大獵物怎麼樣啦——沒有什麼進展,是吧?」
隨後,盧打量了一下,看見一種比發跡更好的東西出現在南希身上——在她的眼睛裡比寶石還閃亮,在她的臉頰上比玫瑰還要紅,像電光一樣閃動著,急於從她的舌端放射出來。
「是呀,我還在商店裡,」南希說,「不過下周我就要離開了。我已經捕到了獵物——世界上最大的獵物。你現在不在乎了吧,是不是,盧?我要跟丹結婚了,現在,他是我的丹了,啊呀,盧!」
公園的角落,一批臉蛋光光的年輕警察在轉悠,他們使這支力量更耐用,至少表面看來是這樣。他看到一個穿著昂貴毛皮大衣,手上戴著鑽石戒指的女人,靠著公園的鐵欄杆蹲著,使勁在抽噎,而一個穿著樸實、身材苗條的打工妹緊緊依偎著她,竭力在安慰。但是這個吉布森[16]畫筆下的警察,是個新手,所以便走了開去,裝作沒有看見。他很明智,知道他所代表的武力,對這類事情是無能為力的。不過,他還是在人行道上把警棍敲得震天價響。
帶水輪的教堂
在避暑勝地的目錄上,找不到「湖地」這地方。它位於坎伯蘭山脈低矮的山嘴,克林奇河的一條小小支流上。湖地本身是一個自給自足的村莊,坐落在一條荒僻的窄軌鐵路線上,一共二十四戶人家。你不由得納悶,是鐵路迷失在松林,驚懼和孤獨中開進了湖區呢,還是湖地迷了路,蜷縮在鐵路上,等待車輛把它帶回家去。
你還會覺得納悶,為什麼會叫做「湖地」,因為這裡既沒有湖,又是塊不毛之地,不值得一提。
離村子半英里的地方,有個「雄鷹山莊」。那是一座古老寬敞的大廈,由喬賽亞·蘭金經營著,為嚮往山間空氣的遊客提供實惠的住宿。雄鷹山莊管理不善,卻討人喜歡。裝修很古老,沒有現代設備。而且就像你自己的家那樣,乏人照管,倒很舒服;亂七八糟,卻依舊讓你稱心。這裡有乾淨的房間,上好而豐富的食品。餘下的,得靠你自己,以及松林提供的方便了。大自然賜予了礦泉、葡萄、鞦韆、槌球——甚至連槌球的拱門也是木質的。至於娛樂,那就多虧一周兩次的舞會了,在小提琴和吉他伴奏下,在鏽蝕的涼亭里舉行。
光顧雄鷹山莊的,是那些把娛樂當作需要和享受的人。他們都是些大忙人,像時鐘一樣,需要花兩周上緊發條,確保整年都轉個不停。在那兒還能見到些學生,來自地勢較低的城鎮。偶爾也有藝術家,或是地質學家,醉心於闡釋山上古老的地層。一些喜歡清靜的家庭,也上那兒度假。此外,還常有耐心的婦女會一兩個疲憊的會員,「湖地」一帶管那個機構叫「古板女人協會」。
雄鷹山莊倘要發行一個目錄,就會在目錄里向客人描繪一個「有趣的地方」,那裡離山莊四分之一英里。這是一座很老很老的磨坊,卻已不再當磨坊使用。按喬賽亞·蘭金的說法,「嗨!這是美國僅有一座帶水輪的教堂,也是嗨!世界上唯一有長椅和風琴的磨坊。」每逢周日,雄鷹山莊的遊客都上古老的磨坊教堂做禮拜,聆聽牧師把淨化的基督徒比作精選的麵粉,在閱歷和苦難的磨石上碾成有用之材。
每年初秋,一個叫艾布拉姆·斯特朗的會上雄鷹山莊來,一度成為那裡的貴客。在「湖地」,人稱「艾布拉姆神父」,因為他的頭髮那麼白,面容那麼堅毅、善良、紅潤,笑聲那麼愉快,而黑色的衣服和寬大的帽子,又使他外表上活像牧師。就是新來乍到的客人,處上兩三天,也用那熟悉的稱呼了。
艾布拉姆神父遠道來到湖地。他住在西北部一個喧鬧的大城鎮,家有磨坊,不是有長凳和風琴的小磨坊,而是那種山一樣的大磨坊,十分難看,貨車像螞蟻圍著蟻冢一樣,成天圍著它爬行。此刻,我得向你訴說艾布拉姆神父和磨坊(也就是教堂)的故事,因為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當教堂還是磨坊的日子,斯特朗先生是磨坊主。天地間沒有比他更愉快、更灰頭土臉、更忙碌、更幸福的磨坊主了。他住在與磨坊一路之隔的小屋裡,手頭的事兒很多,活卻很輕。山區的人吃力地翻過岩石嶙峋的山路,把穀物帶給他。
磨坊主生活中的快樂,都來自小女兒阿格拉伊亞[17]。給一個蹣跚學步的黃毛丫頭取這樣的名字,確實是夠大膽的。可是山區人喜歡響亮莊重的名字。孩子的母親在一本書里偶然看到了這個名字,於是便一錘定音,給她取上了。在孩提時代,女孩根據字面意義,拒不接受這個名字,堅持叫自己「杜姆斯」。磨坊主和妻子,想從孩子的嘴裡套出這個神秘名字的來歷,卻沒有結果。最後,他們終於能自圓其說了。原來,屋子後面的小花園裡有一排杜鵑,孩子對此情有獨鍾。也許她發現「杜姆斯」同她喜歡的那個響噹噹的花名,有著密切的聯繫。
阿格拉伊亞到了四歲,就和爸爸在磨坊作一番小小的表演,每天下午都如此,只要天氣好,從來不間斷。她媽媽做好晚飯,會梳好頭,圍上乾淨的圍裙,派她穿過路到磨坊去接爸爸回來。磨坊主見她進門,便顧不得渾身雪白的粉塵,走上前去,一面揮手,一面唱起那一帶流傳的老磨坊主之歌來,歌詞大致如下:
輪子轉動著,
穀物碾磨著,
滿身粉塵的磨坊主很愉快。
他整天唱著,
工作就是遊玩,
因為他思念著自己的乖乖。
接著,阿格拉伊亞會笑著向他跑去,一面叫道:「爹爹,來,把杜姆斯帶回家去。」磨坊主會一下子把她拎起來盪到肩上,大步走回家吃晚飯,一面唱著磨坊主之歌。每天晚上都是如此。
一天,過了4歲生日後才一周,阿格拉伊亞失蹤了。最後看到她的時候,她在小屋前面的路邊采野花。一會兒後,她媽媽怕她溜得太遠,出去看看,但這時她已經不見了。
當然,他們想盡了一切辦法找她。鄰居們聚在一起,搜索了一英里範圍內的森林和山巒,打撈了磨坊的每英寸溝渠,以及水壩下溪流的一長段,卻沒有發現她的一絲蹤跡。此前的一兩個晚上,有一家子流浪者在附近樹叢中紮營,因此便猜想孩子被他們拐走了。可是堵住了他們的馬車一查,並不見阿格拉伊亞。
磨坊主尋尋覓覓,在磨坊又待了近兩年,才死了這條心。他和妻子遷移到了西北部。不到幾年,他在那個地區重要的磨粉城市,成了一家現代磨坊的業主。斯特朗夫人卻因女兒的失蹤而一蹶不振。搬到那兒兩年後,便撇下磨坊主讓他獨自承受失女的悲哀了。
艾布拉姆·斯特朗發跡以後重訪了湖地和老磨坊。對他來說,此情此景是夠傷心的。但他很堅強,總是顯得高高興興,和藹可親。就在那時候,他靈機一動要把磨坊改成教堂,因為湖地人太窮,造不起教堂;山區的人更窮,無力相助。結果,近二十英里內沒有表達信仰的地方。
磨坊主儘量不改動磨坊的外觀。那個大水輪依舊留在原位。到教堂來的年輕人,常把他們姓名的縮寫,刻在漸漸腐朽的軟質木料上。水壩已部分被毀,清澈的山溪毫無阻攔地流下岩石河床,泛起了漣漪。磨坊裡面變化更大。轅杆、磨石、皮帶和滑輪自然都已拆除。室內放了兩排長凳,中間留出一條過道,末端有一個高起的小平台和講壇。頭頂的三面是樓座,走內樓梯可達。樓座內還有一架風琴——真正的管風琴,那是老磨坊教堂教民們的驕傲。菲比·薩默斯小姐是風琴師。每星期做禮拜的時候,湖地的孩子們自豪地輪流替她鼓風。班布里奇先生是這裡的牧師,他騎著一匹老白馬,從松鼠谷過來布道,從不缺席。這裡的一切費用,由艾布拉姆·斯特朗先生支付。他付給牧師500塊一年,菲比小姐200塊。
結果,為了紀念阿格拉伊亞,這個老磨坊變成了她居住過的社區的福音。這孩子短暫的生命,似乎比不少人七十年帶來的好處還多。不過,艾布拉姆·斯特朗為她建造了另一座紀念碑。
他西北部的磨坊出產了一種「阿格拉伊亞」牌麵粉,是用迄今所能生產的最堅實、最優良的小麥製造的。國內很快就發現,「阿格拉伊亞」牌麵粉有兩種價格。一種是市場最高價,而另一種是分文不取。
一旦人們因為災害而陷入赤貧,譬如火災、水災、颶風、罷工或者飢餓,「阿格拉伊亞」牌麵粉就會慷慨地緊急調運過來,不取分文。分發的時候小心謹慎,但都是免費贈送,飢餓者一分錢都付不起。那兒流行著這樣的說法,一個城市的貧民區一旦發生嚴重火災,第一個到達現場的是火警隊長的車子,接著是「阿格拉伊亞」牌麵粉派送車,然後才是救火車。
這就是艾布拉姆·斯特朗為阿格拉伊亞建立的另一座紀念碑。也許對詩人來說,這樣的立意過於功利,不太美。可是對有些人來說,這樣的想像似乎也很美妙:純粹、雪白、聖潔的麵粉,肩負著愛和慈善的使命而飛翔,這也許可比作所要紀念的失蹤孩子的靈魂。
有一年,坎伯蘭地區遇上了荒年。到處穀子歉收,當地也毫無收成。山洪毀壞了財產。甚至林中的獵物也很稀少,獵人們沒有多少可以帶回去養家活命。湖地周圍災情特別嚴重。
艾布拉姆·斯特朗一聽到這消息,便立即傳出救援口信,窄軌鐵路車輛也開始在那裡卸下「阿格拉伊亞」牌麵粉。磨坊主吩咐,把麵粉存放在老磨坊教堂的樓座上,每個上教堂的人可以帶一袋麵粉回家。
兩周以後,艾布拉姆·斯特朗來到雄鷹山莊,開始了他一年一度的訪問,並再次成了「艾布拉姆神父」。
那時節,雄鷹山莊的客人比往常要少,其中一位叫羅斯·切斯特。切斯特小姐來自亞特蘭大,在一家百貨公司供職,生來第一次外出度假。公司經理太太曾在雄鷹山莊消夏。她喜歡羅斯,勸她上那兒度過三周的假期,還寫了封親筆信,讓她帶給蘭金太太。蘭金太太親自悉心接待了她。
切斯特小姐身體不大結實。她20歲左右,因為長年足不出戶,臉色蒼白,身子嬌弱。可是在湖地過了一周,便容光煥發,精神十足,完全變了個樣子。那正是九月初頭,坎伯蘭最美的季節。山上的樹葉,轉為絢爛多彩的秋色,空氣醇如香檳,夜間涼意宜人,讓你光想鑽進雄鷹山莊舒適溫暖的毯子裡。
艾布拉姆神父和切斯特小姐成了好朋友。老磨坊主從蘭金太太那兒知道了她的情況,很快對這位纖弱孤獨,在世途中掙扎的姑娘感興趣了。
切斯特小姐覺得山鄉很新鮮。多年來,她一直住在亞特蘭大平坦暖和的城鎮,一見坎伯蘭那麼多姿多彩,很是高興,決意好好享受逗留在這兒的每分每秒。她量入為出地過著日子,回家時還剩多少錢,掐算得準確到幾分。
切斯特小姐很幸運,結識了艾布拉姆神父這樣的朋友和夥伴。他熟悉湖地一帶山間的所有道路、山峰和斜坡。通過他,她體驗到了松樹林裡崎嶇的林陰小道給人肅穆的愉悅,光禿禿巉岩的崢嶸,早晨的明淨滋潤,夢幻般金色下午的神秘淒切。她的健康有所改善,心情也輕鬆多了。她的笑聲親切熱忱,很像艾布拉姆神父出名的笑聲,不過女性化罷了。兩人都是天生的樂觀主義者,明白如何平靜愉快地面對世界。
一天,切斯特小姐從一個遊客那兒得知艾布拉姆神父丟失孩子的事情。她趕緊走開,去找艾布拉姆神父,發現他坐在礦泉邊他愛坐的粗糙長凳上。這位小朋友握住他的手,滿含熱淚地看著他時,磨坊主驚訝不已。
「啊,艾布拉姆神父,」她說。「真對不起,我今天才知道你小女兒的事情。總有一天你會找到她的——啊,但願你能找到她。」
磨坊主低頭看著她,臉上浮著堅毅自然的笑容。
「謝謝你,羅斯小姐,」他說,依舊是往常那種愉快的口氣。「但是,我不存在找到阿格拉伊亞的希望了。開始幾年,我以為她是被流浪漢偷走了,還活著。但現在,我失望了。我想她是淹死的。」
「我知道,」切斯特小姐說,「這樣的懷疑讓你多麼難受。而你依然那麼愉快,隨時都想著減輕別人的負擔。多好的艾布拉姆神父!」
「多好的羅斯小姐!」磨坊主微笑著順著她的話說。「還有誰比你更為別人著想呢?」
切斯特小姐忽然心血來潮。
「呵,艾布拉姆神父,」她大叫道,「要是能證明我是你女兒該多好!那樣不就富有傳奇色彩了?你願意我做你女兒嗎?」
「說真的,我很願意,」磨坊主誠懇地說。「阿格拉伊亞真要是還活著,我只希望她出落成像你一樣的小女人。也許你就是阿格拉伊亞,」他順著打趣的心境說下去,「你還能記得我們住在磨坊時的日子嗎?」
切斯特小姐立刻陷入了嚴肅的沉思,一雙大眼睛迷茫地凝視著遠處什麼東西。她那麼忽地嚴肅起來,艾布拉姆神父覺得很有趣。她如此坐了好久才開始說話。
「不,」她終於說,長長地嘆了口氣,「你說的磨坊,我什麼都記不得了。我想,見了那個有趣的小教堂,我才第一次看到磨麵粉的磨坊。如果我是你的小女兒,我總該還記得,是不是?真遺憾,艾布拉姆神父。」
「我也一樣遺憾,」艾布拉姆神父哄她說,「要是你不記得是我的小女兒了,羅斯小姐,你總還記得是其他人的女兒。當然,你記得自己的父母。」
「呵,是的,我記得很清楚——尤其我父親。他一點都不像你,艾布拉姆神父。啊,我不過是假定而已。來吧,你休息得夠久了。你答應過我,下午去看鱒魚戲水的池塘。我還從來沒見過鱒魚呢?」
一天午後,艾布拉姆神父獨自朝老磨坊走去。他常常上那兒坐著,思念往昔住在路對面小屋裡的日子。時光撫慰了他的哀傷,讓他不再為那段記憶感到痛苦。不過,9月陰沉的下午,艾布拉姆·斯特朗一坐上老地方,就是「杜姆斯」頭上飄著黃色的捲髮,每天奔跑著進來的地方,湖地人在他臉上常見的笑容便消失了。
磨坊主緩步走上彎曲陡峭的路。這裡的樹木很茂密,一直長到了路邊。他在樹陰下走著,手裡拿了帽子。右側,松鼠在舊柵欄上嬉戲。麥茬兒上,鵪鶉在叫喚幼崽。低沉的太陽,給朝西的溝壑送去一縷淡黃色的光。九月初頭!——離阿格拉伊亞失蹤周年的日子只有幾天了。
老朽的水輪上布滿了山藤,暖和的陽光透過樹木,斑斑駁駁地落在水輪上。路對面的小屋還在,但下一個冬天的山風一來,肯定就會倒塌。早晨的陽光和野葫蘆的藤蔓覆蓋著小屋,屋子的門掛在一個僅剩的鉸鏈上。
艾布拉姆神父推開磨坊的門,輕手輕腳地走了進去。隨後,立定了,一時感到驚疑,只聽見裡面有人,哭得很傷心。他瞧了瞧,看見切斯特小姐坐在一條灰暗的長椅上,低頭在看攤在手上的一封信。
艾布拉姆神父走近她,把一隻壯實的手穩穩地搭在她肩上。她抬起頭來,輕輕地叫了一下他的名字,還想往下說。
「別說了,羅斯小姐,」磨坊主慈祥地說。「別開口說話了。你覺得傷心的時候,沒有比這麼安靜地哭泣一通更好了。」
這位老磨坊主飽經憂患,所以似乎懂得一種魔法,能驅除別人的憂愁。切斯特小姐平靜了些,立刻取出帶樸實鑲邊的小手帕,揩去一兩滴已經落在艾布拉姆神父大手上的眼淚。然後她抬起頭來,眼淚汪汪地微笑著。切斯特小姐常常眼淚未乾就會笑起來,就像艾布拉姆神父會笑對自己的哀傷。兩人在這方面很像。
磨坊主沒有發問。但慢慢地,切斯特小姐開始向他訴說了。
這是一個老掉牙的故事,對年輕人來說,似乎總是那麼重大;對上了年紀的人呢,也會帶來懷舊的微笑。不難想像,愛情是主題。亞特蘭大有個年輕人,人品好,有魅力。他發現,切斯特小姐有著同樣的品質,勝過亞特蘭大或是從格陵蘭島到巴塔哥尼亞高原之間的任何人。切斯特小姐把這封她為之哭泣的信交給艾布拉姆神父。信寫得溫柔而富有男子氣,有點誇張和急迫,是那種人品好、有魅力的年輕人寫的情書的風格。他懇求與切斯特小姐立即成婚。他說,自從她外出三個星期以來,生活已經無法忍受。他懇求她立即答覆。要是首肯,他會不顧窄軌鐵路的不便,立刻飛往湖地。
「那麼問題在哪兒呢?」磨坊主看了信後問道。
「我無法嫁給他,」切斯特小姐說。
「你想嫁給他嗎?」艾布拉姆神父問。
「啊,我愛他,」她回答,「不過——」她低下頭,又開始哭起來。
「好吧,羅斯小姐,」磨坊主說。「你可以對我說實話,我不問你,但我想你可以相信我。」
「我完全信得過你,」姑娘說。「我可以告訴你為什麼要拒絕拉爾夫。我什麼也不是,連個名字也沒有,現在的名字是我杜撰的。拉爾夫是個貴族。我全身心愛他,但不能成為他的人。」
「這是什麼話?」艾布拉姆神父說。「你說你記得父母親。可是為什麼又說沒有名字?我不明白。」
「我是記得他們,」切斯特小姐說。「我記得清清楚楚。我最初的記憶是,我們生活在很靠南部的一個地方。我們搬遷了好多次,去過不同的州和城鎮。我撿過棉花,在工廠里干過活,常常吃不飽穿不暖。我母親有時待我不錯,我父親卻總是虐待我,打我。我想他們都遊手好閒,居無定所。」
「一天晚上,我們住在一個小鎮上,靠近亞特蘭大的一條河邊,我父母大吵了一場。他們彼此謾罵奚落的時候,我才知道——啊,艾布拉姆神父,我知道我連——你明白嗎?我連個名字都不配,我什麼都不是。」
「那天晚上我逃跑了。我一路走到亞特蘭大,找到了工作,還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叫羅斯·切斯特,從此以後,就自謀生路了。現在你明白為什麼我不能嫁給拉爾夫了——而且,永遠不能告訴他為什麼。」
艾布拉姆神父沒有把她的苦惱當作一回事,這比同情更好,比憐憫更有幫助。
「啊,我的天哪!就是這麼點事兒嗎?」他說。「去,去,我還以為什麼事情堵著呢。假如這個才貌雙全的年輕人真是個男子漢,他會毫不在乎你的門第。親愛的羅斯小姐,請相信我的話,他看中的是你自己。把你同我說的話老實告訴他,我可以保證,他會一笑置之,而且更在乎你。」
「我永遠不會告訴他,」切斯特小姐傷心地說。「我也永遠不會嫁給他,也不會嫁給別人。我沒有這樣的權利。」
就在這時候,他們看到一個高高的人影突然出現在布滿陽光的路上,隨後旁邊又多了個矮一點的人影。這兩個奇怪的人迅即朝教堂走去。那個高的是風琴師菲比·薩默斯小姐,上教堂去彈奏;那個矮的是12歲的湯米·蒂格,今天輪到他給菲比小姐的風琴鼓風。他赤裸的腳趾自豪地揚起路上的灰塵。
菲比小姐穿著丁香花圖案的印度花布裙子,梳著精緻的小捲髮,懸掛在兩耳上。她向艾布拉姆神父行了一個低低的屈膝禮,對切斯特小姐禮節性地抖了抖捲髮。隨後,她和助手爬上陡陡的樓梯,朝風琴廂房走去。
樓底下,陰影越來越濃重。艾布拉姆神父和切斯特小姐仍在那兒磨蹭,沒有說話。他們可能都忙著回憶過去。切斯特小姐坐著,頭靠在手上,兩眼凝視著遠處。艾布拉姆神父站在第二排長椅邊,若有所思地看著門外的路和傾塌的小屋。
突然間,他又回到了近二十年前的情景。因為湯米正給風琴鼓風,菲比小姐撳下一個低音鍵,按住不動,測試著風量。艾布拉姆神父覺得,教堂不存在了。深邃低沉的震動,搖撼著木板房,不再是來自風琴的音符,卻成了磨坊機械的轟鳴聲。他確實感到,古老的水輪在轉動,自己又回來了,成了山間老磨坊里滿身粉塵、快快樂樂的磨坊主。此刻,黃昏已來臨。馬上,阿格拉伊亞會興奮異常,搖搖晃晃穿過路,來叫他回家吃晚飯。艾布拉姆神父的目光凝聚在小屋破敗的門上。
隨後又出現了另一個奇怪現象。頭頂的小樓上,一袋袋麵粉壘成了幾長排。也許,裡面鑽著一個老鼠。反正,風琴低沉的音符震落了一股細流似的麵粉,從小樓地板的縫隙間落下,把個艾布拉姆神父弄得從頭到腳全是白色的粉塵。接著,老磨坊主走進過道,揮動胳膊,開始唱起磨坊主之歌來:
輪子轉動著,
穀物碾磨著,
滿身粉塵的磨坊主很愉快。
奇蹟繼續上演著。切斯特小姐在長椅上往前探著身子,臉色似麵粉般蒼白,眼睛睜得大大的,像做白日夢一樣,盯著艾布拉姆神父。磨坊主一開唱,切斯特小姐便向他張開雙臂,嘴唇蠕動著,聲氣朦朧地對他說:「爹爹,來,帶杜姆斯回家!」
菲比小姐鬆開了風琴的低音鍵。但是,她已經大功告成。她彈奏的音符打開了封閉記憶的大門。艾布拉姆神父把丟失了的阿格拉伊亞緊緊地摟在懷裡。
你若上湖地遊覽,他們會告訴你這個故事的更多細節。他們會告訴你,後來如何根據線索追尋,弄清了磨坊主女兒落難的經過,也就是九月的一天,吉卜賽流浪者見孩子長得漂亮,便將她偷走後的情況。不過你得等到自己上了雄鷹山莊,舒舒服服坐在庇蔭的走廊上,才能悠閒地聆聽這個故事。我們不妨趁菲比小姐彈出的深沉低音還在柔和地迴蕩,就結束我們的使命吧。
但我認為,最動人的一幕還是艾布拉姆神父和他的女兒在長長的黃昏,朝雄鷹山莊走去,幾乎高興得說不出話來的時候。
「爸爸,」她說,有些膽怯和遲疑,「你有很多錢嗎?」
「很多?」磨坊主問。「嗯,看你怎麼講。錢倒是不少,只要你不買月亮,或者同月亮一樣貴的東西。」
「打個電報到亞特蘭大要花很多很多錢嗎?」阿格拉伊亞問。她平時總是細算著花錢的。
「呵,」艾布拉姆神父輕輕地嘆了口氣說,「我明白了,你想叫拉爾夫過來。」
阿格拉伊亞抬頭看他,溫柔地一笑。
「我要叫他等一等,」她說,「我剛找到了父親,就想父女倆先待一會兒,告訴他得等一等。」
一個忙碌經紀人的羅曼史
皮徹供職於經紀人哈維·馬克斯韋爾的辦公室,是他的心腹。九點半,馬克斯韋爾老闆和年輕的女速記員輕快地走進門,皮徹平常毫無表情的臉上,露出頗感興趣和驚奇的神色。馬克斯韋爾爽朗地說了聲「早安,皮徹」,便沖向辦公桌,仿佛要騰空越過,一頭扎進等待著的成堆信件和電報。
那年輕女子是馬克斯韋爾的速記員,已經幹了一年。她長得很漂亮,漂亮得絕不像速記員。她不趕時髦,不穿撩人的低領口緊身胸衣,也不戴項鍊和手鐲,不掛金小匣。她不裝模作樣,做出接受邀請去吃午飯的樣子。身上穿的是樸實的灰色套裙,非常合身,也很審慎。戴的是黑色的無邊帽,十分整潔,裝飾著金剛鸚鵡金綠色的翅膀。今天早上,她滿面紅光,既溫柔又羞澀,眼睛夢幻般明亮,雙頰透出純粹的紫粉紅色,表情是幸福中摻雜著回憶。
皮徹仍覺得有些好奇,發現她早上的舉止有點不同。她沒有徑直往毗連的房間,自己的辦公桌走去,卻在外間徘徊,有些猶豫不決。有一回,她還走近馬克斯韋爾的辦公桌,近到足以讓他感到她的存在。
那機器似的傢伙一旦坐上辦公桌,就不再是人了。這是一個忙碌的紐約經紀人,由嗡嗡的輪子和伸展著的彈簧驅動著。
「嗨,怎麼啦?有事嗎?」馬克斯韋爾厲聲問。他打開的信件,像舞台上的一堆雪,堆在雜亂無章的桌子上。他敏銳的灰色眼睛,冷漠而粗暴,向她射來頗有些不耐煩的目光。
「沒事,」速記員回答,微微一笑走開了。
「皮徹先生,」她對這位心腹職員說,「馬克斯韋爾先生昨天有沒有說過,要另請一位速記員?」
「他說過,」皮徹回答道。「他告訴我另找一個。昨天下午我通知了代理公司,讓他們今天早上送幾個樣品來看看。現在已經9點45分了,卻還沒有見到一頂寬邊花式女帽,一塊菠蘿口香糖。」
「那我照常工作吧,」年輕女子說,「等有人來接替再說。」她立即走到自己的辦公桌,把那頂飾有金剛鸚鵡金綠色翅膀的無邊帽,放在老地方。
誰要是沒有看到過一個忙碌的曼哈頓經紀人在交易高峰期的樣子,那他就有礙於從事人類學職業。詩人歌唱「輝煌生活的繁忙時刻」。一個經紀人的繁忙時刻,不僅僅忙碌,而且仿佛置身於車廂,分分秒秒都懸掛在吊帶上,前台後台都擠滿了人。
這一天是馬克斯韋爾忙碌的日子。自動收報機時斷時續地轉出一卷捲紙頭,桌上的電話不斷地發出擾人的鈴聲。人群開始擁入辦公室,隔著欄杆叫他,有輕鬆愉快的,有厲聲吆喝的,有惡聲惡氣的,也有興奮激動的。信差拿著信和電報,跑進跑出。辦公室里的職員們跳來跳去,活像暴風雨中的海員。連皮徹的臉也鬆弛下來,露出興奮的樣子。
交易所里有風暴、土崩、暴風雪、冰川和火山。這些自然界的災難,在經紀人的辦公室里上演著縮影。馬克斯韋爾把椅子推到牆邊,像一個足尖舞演員那樣做著交易。他從自動收報機跳到電話機,從桌旁跳到門邊,跟一個訓練有素的丑角一樣靈敏。
在這越來越緊張的重要時刻,經紀人突然看到,一個天鵝絨和鴕鳥毛的天篷在點頭,天篷下有一簇卷得高高的金髮流蘇,看到了一件仿海豹皮袍子,一串山核桃般大小的珠子項鍊,垂向近地板的一頭是一顆銀質雞心。這些附件,聯繫著一位沉著的年輕姑娘。皮徹正替她作著解釋。
「速記員代理公司派來的女士,是來謀職的,」皮徹說。
馬克斯韋爾轉過半個身子,手裡全是文件和電報紙。
「什麼工作?」他皺了皺眉,問道。
「速記員工作,」皮徹說。「你昨天叫我打個電話,讓他們今天早上派一個來。」
「你昏頭了,皮徹,」馬克斯韋爾說。「我怎麼會這樣吩咐你呢?萊斯莉小姐在這裡幹了一年,我們非常滿意。只要她希望保留,這份工作就是她的。這裡沒有空缺,小姐。向代理公司撤銷訂單,皮徹,別再帶人來了。」
那位銀雞心離開了辦公室,恨恨地走出去時,雞心顧自搖擺著,在辦公室家具上磕磕碰碰。皮徹乘機對速記員說,這「老傢伙」像是越來越心不在焉,越來越忘事了。
交易越做越忙,節奏越來越快。六種股票受到了重創,馬克斯韋爾的客戶都是其中的大戶。買進賣出的單子來來回回,快得像飛翔的燕子。他自己的一些股票,也受到了威脅。這人忙乎著,像一架精密結實、高速運轉的機器——高度緊張,全速運行,十分精確,從不猶豫。說話有分寸,決定很恰當,行動像時鐘一樣靈敏和準時。股票、債券、貸款、抵押、定金、證券等等,這是一個金融世界,這裡沒有人類世界和自然世界的位置。
臨近中飯時刻,喧鬧聲轉為短暫的沉寂。
馬克斯韋爾站在桌旁,手中全是電報和交易備忘錄紙條。右耳夾著一支鋼筆,頭髮一根根散亂地垂在前額上。他的窗子開著,讓親愛的門房姑娘——春天,用大地靈活的調風器輸送一點暖氣。
窗外透進一陣飄忽的——也許是消失了的——香氣——丁香幽幽的甜香,一下子怔住了經紀人。因為這香氣屬於萊斯莉,她自己的,唯她才有。
這香氣活生生地把她帶到了他面前,幾乎觸手可及。金融世界猛地縮成一個小點。她就在隔壁,二十步之外。
「確實,我現在就得辦,」馬克斯韋爾衝口而出。「現在就向她提出來。真奇怪,為什麼早不做呢。」
他衝進裡面的辦公室,急匆匆像一個做空的人要補進一樣。他衝到了速記員的辦公桌前。
她抬起頭來,笑眯眯地看著他,臉頰上爬過一抹柔和的紅暈,眼睛溫順而坦率。馬克斯韋爾把一個肘子倚在她桌子上,雙手依舊緊緊抓住飄動的紙條,耳朵上夾著那支筆。
「萊斯莉小姐,」他急急忙忙開始了,「我只有一會兒空,我想抓緊這一刻說件事。你願意做我的妻子嗎?我沒有時間像常人那樣談情說愛,但我真的很愛你。請快說,那些傢伙正在挫傷太平洋聯邦股票的銳氣。」
「啊,你在說什麼呀?」年輕女子叫道。她站起來,睜大眼睛瞪著他。
「你不明白嗎?」馬克斯韋爾煩躁地說。「我要你嫁給我。我愛你,萊斯莉小姐。我要把這告訴你,所以稍微有點空閒,就緊緊抓住不放了。這會兒,他們正叫我聽電話呢?告訴他們等一下,皮徹。你同意嗎,萊斯莉小姐?」
速記員的舉動很古怪。她先是驚呆了;隨後,熱淚從驚異的眼睛裡流了下來;再後來,目光中露出燦爛的笑容。她的一隻胳膊溫柔地挽住經紀人的脖子。
「現在我明白了,」她輕聲說。「這個老行當一下子讓你把什麼都忘了。起初我很害怕。難道你不記得了嗎,哈維?昨天晚上八點鐘,我們在拐角的小教堂里結了婚。」
* * *
[1] 蘇迪(Sudie),休的暱稱。
[2] 米開朗琪羅(Michelangelo,1475—1564),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雕塑家、畫家、建築師和詩人。主要作品有雕像《大衛》、《摩西》以及壁畫《末日審判》等。
[3] 即位於紐約和布魯克林之間的布萊克韋爾島,島上有監獄。
[4] 棕櫚灘(Palm Beach),美國佛羅里達州度假勝地。
[5] 里維埃拉(Rivera),法國東南部和義大利西北部地區的度假勝地。
[6] 阿卡狄亞(Arcadia),古希臘的一個高原地區,喻指有田園牧歌式淳樸生活的地方。
[7] 涅謝爾羅達(Nesselrode,1780—1862),俄國政治家,曾參與締結英俄同盟,結束克里米亞戰爭。此處諷刺荷蘭移民蘇福克-瓊斯。
[8] 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1763—1848),美國皮毛業商人,生於德國,1783年移居美國,後成為豪富。
[9] 布雷迪(William A. Brady,1863—1950),美國著名劇院經理,曾創辦並經營遊樂場。
[10] 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美國報刊編輯,《紐約論壇報》創辦人,提倡教育改革,反對奴隸制度。曾競選總統失敗。紐約有一個以其命名的廣場。
[11] 指羅馬神話中的愛神丘比特(赤裸,長有翅膀,手持弓箭)。
[12] 加布里埃爾(Gabriel),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中的天使,掌管著雷電。
[13] 出自《聖經》。
[14] 南希的愛稱。
[15] 以掃(Esau),《聖經》故事人物,他將長子名分賣給其孿生兄弟雅各。
[16] 吉布森(Charles Dana Gibson,1867—1944),美國插圖畫家。
[17] 阿格拉伊亞(Aglaia),希臘女神,意為「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