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皇帝:袁世凱傳 · 第二十六章袁朝復古記

第五幕:國務院變為政事堂,內閣總理變為國務卿。 1913年7月,袁世凱派吳笈孫到青島,迎接徐世昌來京,徐氏欲行又止。這一年12月13日,北京舉行所謂德宗帝後崇陵奉安典禮[1],一時散居各地的遺老舊臣,紛紛號泣躄踴而來,儼然還是當年「國喪」[2]氣象。有一位遺老也偷偷摸摸地廁身其間,此人就是徐世昌。有人問他:「你的老朋友新近當選為正式大總統,並且在就職的一天,發表命令授給你勛一位。這是民國最高的榮譽。你是為看老朋友而來呢,還是為接受勛位而來?」徐淡然回答說:「我此行是來參加先帝的移靈典禮的。也許順道看一下老朋友,表示祝賀之意。我有三個不字:一不受勛,二不剪辮子,三不做民國的官。」 1914年2月,徐的門生王揖唐[3]奉袁之命來到青島,又一次迎徐前往北京。徐開始還是表示不願去,經過再三勸駕,才覺得情不可卻,於3月29日重作北京之游。 4月13日晚,袁世凱在瀛台設宴為徐洗塵,陪客有副總統黎元洪,代理內閣總理孫寶琦,政治會議議長李經羲,約法會議議長孫毓筠,公府秘書長梁士詒等。酒酣耳熱之餘,袁把話題漸漸引入到請徐出山共同救國的問題。徐謙遜不遑,表示無意為出岫之雲。宴後袁又派孫寶琦、段祺瑞二人代往勸駕。這位「三不先生」覺得不好意思再推了,這才無可奈何地回答說:「好吧,我就姑且出來過過渡,幫幫老朋友的忙吧!可是有兩件事情先得講清楚:一是我不接受民國的官僚,二是請他隨時物色替人。」 [1] 德宗是光緒的諡號。陵是帝後墳墓的代稱。帝後下葬稱為奉安典禮。 [2] 君主專制時期,帝後死亡稱為國喪,人民均須服喪,並於是日停止一切慶典宴會,違者以大不敬論。 [3] 王揖唐是王賡的改名。 老朋友肯出面來幫忙,使袁大為高興。他本來在公府遐矚樓辦公,為尊重老朋友起見,特地把這個地方騰出來設立政事堂,自己搬到同在一個院落里的春藕齋去。袁於公事之餘,經常踱著方步到遐矚樓跟老朋友聊天,依然30年前剪燭西窗情味。徐在前清官至協辦總理大臣,人們尊為「相國」,袁叫手下人仍以相國相稱。徐到任剛滿一個月,袁就忙不迭地叫主計處人員在自己的交際費項下撥出四千元送去,並且聲明這筆錢是老朋友的贈款,不是民國的官俸,所以這位相國也就受之無愧了。 袁任徐世昌為國務卿,有兩個人暗中叫苦:一個是李經羲,此番他到北京「跳加官」[1],是為斗大相印而來,不料袁看中了另一老朋友,使他大失所望;一個是楊度,他早以新朝宰輔自居,沒有想到他的主公不走維新之路而從故宮博物院中把這件老古董搬了出來,把他的好夢吹散。在此以前,袁經常召楊到公府密談,每每談到深夜,就叫他在純一齋下榻。自徐拜相的一天起,他即絕跡不至純一齋,卻經常流連於八大胡同燈紅酒綠之場[2]。 政事堂設有左右丞二人,左丞為袁的智囊楊士琦,右丞為徐的心腹錢能訓。左丞的權力最大,能夠隨時跟總統直接打交道,府中上下稱為「左相」。此外分設機要、法制、主計、銓敘、印鑄五個局。機要局等於總統府的辦公廳,綜合各部情況,徑呈總統處理;局長為袁的老幕友,「蘇州才子」張一麟。法制局由法制股擴大組成,其任務為制定法規、法令,對外用約法會議之名公布;局長由法制股主任施愚升充。主計局處理有關財政事務,局長不詳。銓敘局掌管人事,局長前為夏壽康,後為張元奇。印鑄局掌管公文蓋印發布,局長為袁思亮。另以吳笈孫為政事堂司務所所長。總統府忽然出現了「國務卿」,而擔任國務卿的就是前朝相國徐世昌,這究竟是個什麼玩意兒呢?而且,徐相國上任不久,就逢到端陽佳節(公曆5月29日),相國換了一套朝服,戴上紅頂花翎,乘坐肩輿到清宮,以大清朝太傅的身份向溥儀叩頭賀節,並且參加了清室的節宴。 徐上台後,復古之風大盛。袁、徐二人研究之下,覺得清朝的一切舊東西,包括規章制度、公文程式、官場儀節以及生活習慣,等等,都遠比民國為優。因此他們一攬子地把這些舊東西都恢復起來。 [1] 往日京劇開場前先有一人出場,身穿蟒袍吉服,戴上假面具,手舞足蹈,而不聲不響,展示「天官賜福」、「如意吉祥」等綢緞繡金的字軸向台下觀眾表示祝賀,稱為跳加官。 [2] 往日北京妓院集中在前門外百順胡同、韓家潭胡同一帶,其地稱為八大胡同。 早在新約法公布前,袁仿照前清攝政王兼攝全國陸海軍大元帥的成例,將公府內的軍事處擴大[1],成立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這是袁總攬兵權的一項具體措施。 公府官制也有所變更,將原有的秘書廳、軍事處、外務處、財政處、總稽核處、護衛提調處擴大為內史、承宣、軍事、交際、顧問五廳及侍衛處。秘書改稱內史,秘書長改稱內史監。秘書長梁士詒外調為稅務處督辦,以副秘書長阮忠樞升任內史監,並提升秘書曾彝進、王式通二人為副內史監。各廳均設有監、少監、丞、郎、舍人等不同的官職官階,這些都是清朝官制中舊有的名稱。顧問廳網羅前清大官僚、民國新貴以及全國知名之士,收買國民黨的變節分子和投機政客。顧問月支數百元至一千元,由袁親自批定。顧問下還設參議、咨議等閒職。 袁經常召集各部人員舉行「謁見禮」。各省簡任級以上大員,除由大總統明令「免予覲見」者外,均須「覲見」大總統後才能走馬上任。在大總統命令中經常有「覲見」、「存記」這類稀奇古怪的字眼。所謂「謁見」和「覲見」都是「陛見」的代稱。清朝公文中有一種封交各省督撫的「廷寄」,是皇帝指示機宜或提供參考的機密文件,袁也繼續採用,改其名為「封交×省×督」。以上這些,都是總統皇帝化、命令上諭化的具體措施。 除國務卿為變相的軍機大臣而外,還成立司彈劾的肅政廳和司審理的平政院,顯然又是清朝御史台制的復活。各省民政長可以直接向總統提出呈文而無須有關各部轉遞,各部總長無權干預各省行政,這也是清朝官制中所規定的各省督撫與各部尚書、侍郎平行,督撫得單銜上奏的翻版。對於上下級和平行機關的行文往來,也規定了一套公文格式,各省都督對政事堂、參謀部、陸軍部行文一律要用呈文,但是直隸都督對這些機關行文都用咨文,這也是從清朝官制中吸收下來的,清朝的直隸總督兼任北洋大臣,位在各省總督之上,與軍機處平行。 徐上台後,他的打泡戲是叫全國各級文官呈送履歷時,必須將前清官銜列入。5月23日,各省民政長改名為巡按使,各省觀察使改名為道尹。 以前孫中山任臨時總統時,通令禁止「大人」、「老爺」等稱呼,有官職者一律以官職相稱,無官職者一律互稱為「先生」或「君」。袁、徐當權時期,大人、老爺之稱復活。袁命陸軍部通令全國軍事機關,無論公文、私函或口頭上一律不得稱呼先生。 [1] 袁任臨時總統後,在公府內設立軍事處,以陸軍總長段祺瑞兼任處長。 前清官場中有一項很特別的規矩:客來泡茶,主客各有一盅,但是彼此都不得飲茶;當主人雙手捧起茶盅來作飲茶狀的時候,當差的就大呼「送客」,客人必須立即起身告別,否則就是不懂得官場禮節,就會鬧笑話。徐世昌接見賓客時,首先恢復了端茶送客的禮節,於是上行下效,全國各機關一致仿行。 6月30日,各省都督一律改稱將軍。7月28日,公布了文官官秩令,文官分為九秩,特任官有上卿、中卿、少卿三秩,簡任官有上大夫、中大夫兩秩,薦任官有少大夫、上士兩秩,委任官有中士、下士兩秩。但也有少數例外,有些簡任官被授為少卿,薦任官被授為中大夫,委任官被授為上士,如此等等。袁把官與秩分開,全國大小文官有的有官有秩,有的有官無秩,有的有秩無官。有秩無官的一類,也就是從清朝「記名提督」、「候補侍郎」之類的虛銜模仿而來的。 袁又公布了國璽條例,將國璽分為三類:一為中華民國國璽,用之於國家大典及與外國交換國書;二為封策之璽,用之於冊封、頒授爵位;三為榮典之璽,用之於授勳。 關於新約法中所規定的頒授爵位的問題,曾任政治會議秘書長的顧鰲上了一個條陳,主張恢復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他認為,中國列朝頒授爵位,除王位最高外,還有五等爵位,大總統既有頒授爵位之權,不應限於王、公兩級。受封的對象也不應限於世襲王公,其他非世襲而對國家有特殊貢獻者,也應享受此項權利。更不應限於滿、蒙、回、藏四族,漢族為中華民族的主要組成部分,如無受封爵位之權,豈非以主體民族反而處於不平等地位!袁看了這個條陳,連連點頭稱賞說:「理由非常充足,應當重行研究。」即命法制局擬具具體條文,以便提交參政院討論。 袁世凱耍的這些戲法,被各省北洋軍閥看在眼裡,他們都能心領神會,並且推波助瀾地把復古運動從一個高潮引向另一高潮。他們對於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鼎立」的制度,早已心懷不滿,特別是司法脫離行政而獨立,認為有損官威。安徽都督倪嗣沖首先呈請裁撤全國各級司法機關。袁親筆朱批[1]說:「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尚須保留,省級以下可先裁撤。」1914年4月5日,袁以總統命令裁撤縣級司法機關,以縣知事[1]兼理司法。此令一下,縣太爺坐堂審案的制度又恢復了。但是這樣做還不足以顯示官威,不久又把打屁股的肉刑也恢復起來。同年11月6日,司法部公然頒布《易笞條例》,規定凡犯奸非、和誘、盜竊等罪,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百元以下罰金,犯人為16歲以上、60歲以下之男子,均得易以笞刑。其實,早在恢復肉刑和公布《易笞條例》以前,除軍事法庭公然使用種種酷刑而外,民政部門也不乏非刑逼供之舉。例如:河南省有一位知縣名叫鄭壽彝,每次審案,均用點燃的香燒炙犯人的背脊骨和兩腋,燒得犯人皮焦肉爛,慘聲呼號,因此有「活閻王」之稱。1914年他調任湖北省襄陽縣知事,一天坐堂審案,犯人王某不待動刑,即滿口招認。鄭嘉獎地說:「你倒是個硬漢子,不像別人百般抵賴。」犯人苦笑一聲說:「小人久仰大老爺的威名,不招也是死,招也是死,早招落得便宜。」 [1] 袁對重要公文,均用紅筆親寫處理意見,稱為朱批。 自從民國成立以來,教育制度有所改革,教科書上也出現一些鼓吹民權和宣揚共和的內容,不少軍閥看了頗不滿意。河南都督張鎮芳首先呈請停辦國民小學。參政院成立後,參政程樹德遞了一道密呈,主張恢復科舉制度。袁親筆朱批:「交教育部採擇施行,並邀程參政面議。」此項消息被報紙批露後,引起北京教育界的極大憤慨,紛紛口誅筆伐,嚇得這位參政半夜裡去見教育總長湯化龍,自請撤銷提案,並討回了這個密呈。 其實,科舉制度雖未恢復,考試制度卻早已盛行。自1914年至1915年,先後舉辦過縣知事考試和留學生考試。對於高級文官和參政院參政,袁也出題考試過一次,題目為《國家與政黨孰重》。因此,各地書商紛紛編印《應試必讀》和《投考指南》等書,無不銷售一空。 1914年舉辦縣知事考試時,鬧了一個笑話。應考資格規定為法政學堂畢業生或曾任知縣或有同等資歷者。考試分為初試、複試、口試三個步驟。發榜時,被錄取者幾乎無例外地都是老態龍鐘的前清縣太爺,凡由學校出身的青年學生,均在口試一關被刷掉。於是落第考生聯名質問大主考朱啟鈐[2]說:「學生等均以未曾做過前清十年亡國大夫,年齡未達50歲,離死期尚遠,竟不能邀口試委員之青睞而概遭擯斥……為此請求政府大發慈悲,將第一項資格刪去,以免後來者再受其騙,寒士幸甚!」 [1] 縣知事即知縣,後稱縣長。 [2] 文官考試以內務總長為大主考,朱啟鈐是當時的內務總長。 在一片烏煙瘴氣的復古運動中,正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一齊出現。甘肅都督趙惟熙曾經呈請恢復諡法。這個問題與恢復五等爵位有關,因為民國以前的歷朝制度,除皇帝死後應當恭上諡號而外,其他王公大臣也由皇帝批准賜諡;但在恢復爵位問題未解決以前,如果恢復諡法,賜諡對象漫無標準,因此袁對這個建議無可無不可,提交政治會議討論。袁認為公開恢復諡法尚非其時,但可提倡「民間私諡」[1],以免立德、立言、立功之士,身後湮沒無聞。政治會議即照袁的意見通過。其實,當時已經倒台的清朝皇帝,對於死去的遺老舊臣,經常在小朝廷里發表上諭賜諡,不過民國總統尚未依樣畫葫蘆而已。 趙惟熙身為民國都督,仍然不肯剪掉辮子,並且禁止甘肅人民剪辮,臨時參議院曾經提出質問。不過,政治會議議員、約法會議議員以及參政院參政,其中腦後垂辮者大有人在;而長江巡閱使張勳,所部二萬餘人一律都保存辮子,所以趙的一條辮子也就不足為奇了。關於辮子的問題,孫中山任臨時總統時,曾經通令全國人民一律剪去,否則停止其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袁下令取消此項禁令,允許人民有剪辮子或不剪辮子的自由。這對寧死不願剪辮子的遺老、遺少們是個很大的「德政」。 袁政府的文武官吏,都覺得民國官吏不如清朝官吏的威武尊嚴,如部長不如尚書,都督不如督撫,等等。於是有不少都督恢復了傳人用令箭、行程用滾單、上衙門遞手本、見上司行跪拜大禮等前清的排場和制度。桐城縣長某用名片去見倪嗣沖,當面大受申斥,罵他目無長官。瓊崖道尹王壽民呈請恢復清朝儀仗,如金鼓牌傘、日照執事、大號四轎等,廣東民政長李國筠批示准行。其實,在那個時期內,各省地方官出衙時乘坐綠呢大轎,前呼後擁,鳴鑼開道,卸任時勒令地方紳民建立德政碑,恭送萬民傘,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還有一些地方公然恢復了清朝官吏迴避本籍、丁憂守制的制度,民國官吏與清朝官吏已經看不出有何差別了。 關於復古運動的遺聞軼事,如果繼續寫下去,可以寫成一部洋洋灑灑的《袁朝復古記》。為節省篇幅起見,著重介紹一些與當時大局有關的政治情況。 [1] 封建時代,凡非達官貴人而為地方上所謂「清才碩德之士」,不能由皇帝賜諡者,得由地方人士公議諡號,此項諡號稱為私諡。 1914年6月20日,袁下令成立參政院。根據新約法的規定,立法機關採取一院制,定名為「立法院」。立法院未成立以前,由參政院代行其職權。參政院成立之日,政治會議宣告結束,但是約法會議因為「造法」尚未完成,仍然繼續存在[1]。參政院參政73人全部都是袁所派選的,其中有不少前清遺老和達官貴人。事前,他寫了不少的親筆信,派人分往大連、青島一帶,邀請這批老古董出山「救國」。信上寫道:「共和宣布,系政體之更易,並非清室之已亡。望勿以此芥蒂於懷,同出匡濟,以救國家之危。」可笑的是,自從清朝滅亡後,這些遺老舊臣一個個如喪考妣,紛紛遁往海濱託庇於外國人,誓不食民國之粟,服民國之服,如今聽說徐太傅做了相國,袁宮保又請他們出山救國,他們卻又恨不得脅生雙翅飛到北京來。在這批被邀請的名單中,袁的舊政敵瞿鴻禨也在其內。有人懷疑他未必惠然肯來。其實,他事前就知道新朝有了這件好事,特地派其夫人到北京面謁袁夫人于氏,央求加上他的一個名兒,豈有不來之理。 除清朝遺老而外,被指派為參政的還有官僚政客、變節黨人以及袁家謀臣策士梁啓超、楊度、孫毓筠、梁士詒、嚴復、劉師培等。袁選任副總統黎元洪、進步黨人汪大燮為參政院的正副院長,進步黨人林長民為秘書長。前文說過,袁選派前清大官僚李經羲為政治會議議長,老同盟會會員孫毓筠為約法會議議長,如今又選派「首義元勛」和立憲派名流為參政院正副院長和秘書長,這些都不是他的私人。那麼,他完全可以推卸責任,從政治會議到參政院,變出來的一切戲法,都是與他無乾的。 這個時候,黎元洪已經看出他的親家翁是個善於變戲法的政治魔術大師,而參政院就是由總統變皇帝的最後一個舞台。如果本人也串上一角,豈不將由「開國元勛」變為叛國小丑?而且,做了叛國小丑又有什麼好處呢?他深深知道這位親家翁是個轉眼不認人的殺人魔王!他一貫在不同的時期使用不同的工具,當某一工具失去其效用的時候,他就一腳踢開甚至一刀宰掉,因此他越想越覺得不寒而慄,三十六計,走為上計。他屢次請求出國遊歷,或者回籍省親。可是,袁也想到:如果讓這位親家翁離開北京,等於放虎歸山,今天這個手中的俘虜,明天可能變成可怕的敵人。因此總是用好言好語留住他,暗中卻派人加以監視。黎既無法破壁飛去,他就裝聾作啞,不言不笑,如同辛亥年被革命黨人把他捉出來迫他造反時的情景一樣。 [1] 約法會議至1915年3月18日才告結束。 參政院成立後,袁究竟要參政諸公參什麼政,可以先講一件故事來說明。1914年3月11日,四川城口縣知事羅本持恭上條陳,請於修改約法時,將大總統任期改為終身制,「以弭戰禍而救危亡」。袁閱後勃然大怒,正待親筆寫命令懲戒這個胡說八道的糊塗官,就有一位策士從旁提醒說:「如此一來,豈不令人灰心短氣?」袁立即回嗔作喜,除將這個條陳發交政府公報登載外,並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命其陳述意見。事隔半年,這個條陳就不是胡說八道而是「先知先見」了。這一年7月,美國「客卿」古德諾寫了一個說帖,指出總統選舉法是以國會為選舉機關,現在國會已不存在,而且新約法採取一院制,今後國會的兩院制(參眾兩院)也不存在;總統選舉法規定大總統、副總統均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國務院代行總統職權,新約法對中央官制有所改革,國務院也不存在,因此這個選舉法已不適用,有加以修改之必要。袁把這個說帖發交參政院研究討論。 8月28日,參政梁士詒提案修改1913年10月5日公布的總統選舉法,其理由就是古德諾所講的一套,當經參政院通過,咨請袁提交約法會議修改。於是約法會議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大文章,內分考之於古、證之於今、求之於外、征之於內的四大點。文章寫道:「元首更替,為國本安危所系……本會議以為,議定此等根本大法,必須博稽中外、上下、古今,然後足以按切國情,不背事勢……我國唐虞之際,世號中天,高揖讓之風,開傳賢之局,此東方共和之先例,亦國家郅治之隆儀……向使繼起之賢,不由先朝推舉,則人民一得之見,必不能真為國家得人……上年武昌起義,九夏沸騰,幸前清本天下為公之懷,行為國擇人之計,特選賢能,授以全權組織共和政府,遂能統一南北,奠定國基……南美共和各國,每遇選舉之年,輒有國內戰爭之局……往者贛寧之亂,亦以競爭政權為叢禍之府……若不易轍改弦,將經一次之選舉,即起一次之兵爭……本會議細加討論,以為此次修正總統選舉法,宜注意共和之精神,而不可概襲共和之形式;宜參稽本國之遺制,而不宜徒附外國之繁文。」接下去,他們就把總統選舉法修正後的條文記錄下來:(1)大總統任期定為10年,並得連任。(2)繼任大總統應由現任大總統推薦合於資格者3人,預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藏之金匱石屋,備有鑰匙三把,由總統、參政院長、國務卿分執其一,平時不得擅自開啟,須在選舉前取出交與選舉會,由選舉會選舉其中一人為總統。(3)大總統選舉會應以參政院參政及立法院議員各選50人組織之。(4)每屆選舉之年,如參政院認為政治上有必要時,得為大總統連任之決議而不舉行選舉。(5)總統資格,以年滿40歲並在國內居住滿20年者為限。(6)副總統亦由現任大總統推薦3人,其當選資格與大總統相同。最後,他們還寫了一個結論,認為:「目前急務,莫如圖治,其次則為圖強,然皆非政府有百年不拔之基,不惟不能圖強,抑且不能圖治。」 12月29日,袁以總統命令將約法會議的這道咨文全文公布出來。這道咨文的種種謬論,人人一望而知,這且不必深論。值得注意的是,總統任期10年,連任不受限制,而選舉總統的參政院參政和立法院議員,又都是袁一手所指派的,或者是指派後通過選舉的形式而產生的,袁當然有絕對把握聯選聯任而成為終身總統。而且,參政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通過表決的形式決定總統連任而無須進行選舉。請問:古今中外幾曾有過這樣一種總統選舉法?而更荒謬的是,下任總統須由現任總統推薦3人,總統選舉會不能在3人之外另有選擇。那麼袁就可以在嘉禾金簡上預先寫好袁克定、袁克文、袁克權的名字,選來選去都是他的兒子,這樣,豈不又由終身總統制進而變成袁家的世襲總統制?總統可以世襲,這又與皇帝有什麼區別呢?其實,這個選舉法也不是無所本的。清朝皇帝的立儲法,曾經有過這樣一種規定,由當今皇帝把嗣君的名字預先寫好,封在匣內,藏在正大光明殿的匾額後,一朝皇帝晏駕,就把匣子取下來查明所寫何人,而奉以君臨天下。由此可見,袁的戲法變來變去,總不離乎前朝封建專制的窠臼。 袁在政府方面大變戲法的同時,還在其他方面配合進行。由於歷朝皇帝每年都要舉行祀天、祀孔典禮,袁認為此禮萬不可廢。所以早在這一年年初,即將祀天、祀孔兩案提交政治會議討論。他打算在農曆甲寅年元旦(正月初一)這天,用古代衣冠和跪拜大禮到圜丘舉行祀天典禮。議員孫毓筠建議,祀天應以天壇為祭所,冬至為祭期,冕服為祭服,跪拜為祭禮,政治會議照此通過。9月28日,袁在孔子誕辰舉行了祀孔典禮。12月20日,袁發表祀天的命令說:「特牲之篇,著儀於戴記;圜丘之制,辨位於周官。欽若昊天,亭毒萬物,粵稽古訓,祀事孔昭。改革以來,群言聚訟,輒謂尊天為帝制所從出,郊祀非民國所宜存。告朔餼羊,並忘其禮,是泥天下為公之旨,而忘上帝臨汝之誠。因疑祀祖為王者之私親,轉眛報本為人群之通義,使牲牢弗具,壇壝為虛,甚非所以著鴻儀、寶盛典也。且天視民視,天聽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古之蒞民者稱天而治,正以監視之有赫,示臨保之無私,尤與民國之精神隱相翕合。前經政治會議議決,嗣由禮制館擬定祀天之通禮,已公布施行。茲據內務部呈稱:本年12月23日為冬至令節,應舉行祀天典禮。本大總統屆期敬率百官代表國民親自行禮,各地方行政長官代表地方人民,於其治所致祭,用擴古義,而答洪庥。」 祀天典禮是民國成立以來第一次滑稽化裝表演,主演者是大總統袁世凱。在舉行典禮的前三天,內務部把「齋戒牌」晉呈總統,並分別發給各陪祭人員。陪祭人員先一日舉行演禮。到了12月23日,自新華門到天壇一帶,沿途地面加鋪黃土,這是皇帝出巡的一種禮節。為了保衛總統安全,在規定的警戒線內,警察挨家挨戶通知不許留宿親友,每戶須具十字連環切結;正陽門和天橋兩側的浮攤雜販都被警察趕走;天壇周圍布有荷槍實彈的兵士幾千人,有些屋頂上也布有瞭望哨,天橋橋下也布有守望哨。大總統經過之地,不許人民停留偷看。鐘鳴三下,大總統乘裝甲汽車出總統府,在南壇門外換乘禮輿—雙套馬的朱金轎車,四角垂以瓔珞;到昭亨門外換乘竹椅顯轎走到祭壇前。轎子停下來,大總統由兩名高級軍官—廕昌和陸錦左右攙扶,緩步走上台階。大總統頭戴爵弁,身穿十二團大禮服,下面系以印有千水紋的紫緞裙。陪祭人員禮服:特任官九團,簡任官七團,薦任官五團,下面一色都系以紫緞裙。大總統所用祀天祝版,把清朝皇帝所用的「子臣」二字改為「代表中華民國國民袁世凱」十一個字,式樣並無不同。8點50分禮成,大總統出壇回府。 祀天后的第六天,公布了修正後的總統選舉法。又過三天,就是1915年元旦,公布了大批授卿令。其中被授為上卿者僅有徐世昌一人;授為中卿而加上卿銜者也僅有趙爾巽、李經羲、梁敦彥三人;以上四人都是前清做過總督或尚書的大官僚。授為中卿者有楊士琦、錢能訓、孫寶琦、朱啟鈐、周自齊、張謇、梁士詒、熊希齡、周樹模、汪大燮等;授為少卿而加中卿銜者有章宗祥、湯化龍等;授為少卿者有董康、莊蘊寬、梁啓超、楊度、孫毓筠等。以上這些人,既有前清大官僚,又有民國新貴。此外還有兩個人,身在九泉之下,而名登廊廟之中:一個是趙秉鈞,被追贈為上卿;一個是宋教仁,被追贈為中卿。 以上種種,說明袁的戲法已經快變到盡頭,畫龍已成,只欠點睛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