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四○七 湖南巡撫姜晟奏本年繳換《通鑑綱目續編》二部折
一四○七 湖南巡撫姜晟奏本年繳換《通鑑綱目續編》二部折
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湖南巡撫臣姜晟跪奏,為遵旨匯奏事。
恭照乾隆四十八年欽奉上諭:《通鑑綱目續編》內《發明》、《廣議(義)》各條,,於遼、金、元三朝時事多有議論偏謬及肆行詆毀之處,特刪潤改補,發交直省督撫各一部,令其照本抽改,務須實力妥辦,於年終匯奏一次。欽此。又奉上諭:《通鑑綱目續編》外間翻刻之本,務須全行查出,一律改正,其挖出違悖字樣,均著收存匯齊,送京銷毀。等因。欽遵在案。
查湖南省抽改《通鑑綱目》,經前任布政使秦承恩於江寧地方購回改刊《通鑑綱目續編》善本一百部,存司待換在案。臣抵任後,諄飭妥為傳諭繳換去後。茲據布政使王懿德詳稱:乾隆五十六年分據寧鄉縣教諭張永拔等申繳舊《綱目續編》二部,俱卽換給新本,其舊本現在存司,另行呈請解銷。等情前來。
除再行通飭各學教官實力傳諭,互相開導,如有存留《通鑑綱目續編》速行換易新本,務期搜繳淨盡外,所有本年分繳換《綱目續編》部數,謹會同湖廣總督臣畢沅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