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九八 質郡王永瑢等奏請令議敘謄錄內現任及候補知縣各官分繳養廉以為僱人繕書發價折
一二九八 質郡王永瑢等奏請令議敘謄錄內現任及候補知縣各官分繳養廉以為僱人繕書發價折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臣永瑢等謹奏,為奏明請旨事。
竊查四庫全書,自四閣全分進呈後,【真按:疑有脫誤字之!或讀為四閣.全分.進呈後.全分者,全部的分量也.以其分部分而進呈,至全分進呈之後,即全部進呈完畢.】所有謄錄、供事人等,俱已分發銓選回籍,並無在館之人。是四庫館早經完竣,而現有應行繕寫之書,斷未便再設謄錄,致滋冒濫。查從前議敘纂修、總校、分校各員,或註銷議敘,或罰廉俸,或罰看書,俱已分別示儆。惟謄錄內舉人、知縣一項,議敘最優,現俱散在各省,無從効力。揆之情理,實覺偏枯。臣等公同酌議,除事故降革者無庸議外,其現任及候補各員,擬令各繳公費。查議敘各員內,或系現任知縣,或由知縣升至知府、同知、知州、通判各員,均令於現任內各繳養廉銀半年;其現在各省試用候補者,繳銀照現任中缺半年養廉三分之一;其丁憂、告病回籍各員,應俟起用之日分別實缺、候補,一律照數繳出。均令該督撫隨時搭解廣儲司,以備公用。此後添繕書籍,一切僱人繕寫,俱以此項發價。現在武英殿交來之《欽定詩經樂譜全書》,卽照此辦理。
如蒙俞允,臣館卽行知吏部,轉行各省遵照查繳。為此謹奏。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 日
皇六子臣永瑢
皇八子臣永璇 大學士 公臣阿桂
大學士臣嵇璜
大學士 伯臣和珅
尚書臣董誥
尚書臣彭元瑞
尚書臣金簡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奉旨:知道了。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