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一六八 浙江巡撫琅玕奏繳換《通鑑綱目續編》部數折

一一六八 浙江巡撫琅玕奏繳換《通鑑綱目續編》部數折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浙江巡撫臣覺羅琅玕跪奏,為繳換《通鑑綱目續編》,遵例匯奏事。 恭照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內奉頒《御批通鑑綱目續編》改本一部,欽奉諭旨令將抽改若干部,年終匯奏一次。欽此。隨經前撫臣福崧於四十八、九兩年內共查獲一百七十四部,俱經抽改發還。迨五十年正月內復奉諭旨,令將《綱目續編》第七、第八兩函改正之本照式刊刻,俾藏書之家一經呈繳,便可領回完善之本,可期搜繳淨盡。等因。欽此。又經福崧飭司遵照刊刻刷印,分發各屬,以備換給。隨於五十年查獲一百三十五部,將刊本隨時換給,其原書送京查銷,節經於年終奏聞在案。 茲五十一年分福崧、伊齡阿任內先後飭屬搜繳,臣到任後復行查催,據各屬陸續繳到九十五部,又從前挖改給還今復行繳換者一百十七部,亦俱將刊本隨時換給領回,由布政使顧學潮開單呈送前來。臣復行查核無異。 除將原書委員齎送軍機處查明銷毀,並仍督飭各屬,上緊搜羅,妥為辦理,務期繳換淨盡,不任稍有遺匿外,理合遵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