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九○八 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遵旨酌定雇覓書手繕寫全書章程折【真按:前多作雇字!】

九○八 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遵旨酌定雇覓書手繕寫全書章程折【真按:前多作雇字!】 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日 臣永瑢等謹奏,為遵旨詳議具奏事。 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初九日內閣奉上諭:朕稽古右文,究心典籍,近來命儒臣編修四庫全書,特建文淵、文溯、文源、文津四閣,以資藏庋。現在繕寫頭分告竣,其二、三、四分限於六年內按期蕆事,所以嘉惠藝林,垂示萬世,典至巨也。因思江浙為人文淵藪,朕翠華臨蒞,【真按:此字可證前文上艹下泣者乃訛文也.】士子涵濡,敎澤樂育,漸摩已非一日,其間力學好古之士,願讀中秘書者自不乏人。茲四庫全書允宜廣布流傳,以光文治。如揚州大觀堂之文匯閣、鎮江金山寺之文宗閣、杭州聖因寺行宮之文瀾閣,皆有藏書之所。著交四庫館再繕寫全書三分,安置各該處,俾江浙士子得以就近觀摩謄錄,用昭我國家藏書美富、敎思無窮之盛軌。至前者辦理四庫全書,考募各謄錄,皆令自備資斧,五年期滿給予議敘,至為優渥。但人數眾多,未免開幸進之門。且現在議敘者,尚虞壅滯,若因此致礙選途,又非朕策勵人才之本意。此次繕寫四庫全書三分,俱著發給內帑銀兩,雇覓書手繕寫,在鈔胥等受值傭書自必踴躍從事,而書成不致濫邀議敘,亦於銓政無礙。所有應辦各事宜及添派提調、校對等官,著交四庫全書館總裁悉心妥議具奏,以副朕振興文教、嘉予多士之至意。欽此。仰見我皇上崇文敷敎,嘉惠藝林,不惜多費帑金,繕寫四庫全書三分,庋藏江浙名勝之地,俾多士得以就近觀摩謄錄,廣布流傳,用以垂示萬世。 所有應定章程,臣等謹悉心酌議,條具於左: 一、第二、三、四分四庫全書,俱在武英殿辦理,因卷帙浩繁,所有殿內房屋不敷存貯,前經奏明將寫成正本,於文華殿兩配殿分貯。今添寫全書三分,不但武英殿並無空閒房間收貯,卽紫禁城內亦別無可以設局處所。且此次辦書,仰蒙發帑雇募鈔胥,【真按:一折之內雇、雇雙行?】與現在分給謄錄繕寫者不同,自應另立一局,專辦其事,庶彼此不致牽混。臣等公同商酌,於入官房屋內擇有二十餘間者撥出四所,按經、史、子、集設局辦理。 一、全書三分,計十萬八千冊,每冊約以三萬字為率,以每人每日寫至一千餘字計算,必須多雇寫手,方不至蕆事過遲。查武英殿定例,繕寫刻樣軟字,每一千字給工食銀四錢。但查繕寫刻樣,必須字字精工,通部一律端楷,所以定價較優,今逐冊分繕,比之上板字樣差易為力,擬照定例酌減,每一千字給銀二錢五分,並須先收字數後給工值,以杜弊混。 一、雇覓書手,應先行出示五城,廣行召募,令其赴館,發給樣紙,各寫數行呈送。臣等驗其字跡端楷,堪以寫書者,准其承領繕錄,並將所呈字樣交與提調鈐印存案,以便交書時核對,如有草率與字樣不符,卽隨時駁換,令其賠紙另寫。再,所雇書手人數眾多,難以查催,擬就其中擇其稍有才幹、人尚誠實者,作為領辦,一切紙張書籍,令其承領分給,以便匯總查核。 一、現辦二、三、四分四庫全書,所有承辦官員各有專司,斷難兼顧。今添寫三分,應另派提調八員、收掌八員,分管經、史、子、集四部,每部各二員,以專責成。至收發記檔及搬運書籍,分發紙張,頭緒繁多,均須供事承管,應添設供事四十八名,於各部貼寫書辦中挑取,戶部十名、刑部十名,其餘四部,每部五名,又於翰林院考取供事內挑取八名。該書辦等如果奮勉出力,行走勤慎,書辦補放經承,供事咨明原衙門補缺。若不過循分當差,每月給以飯食銀兩外,毋庸另議。 一、現在進呈四庫全書,系分校校出,復經總校覆勘,再由總裁、總閱等抽閱,方始呈進。此次添辦之書,系雇覓書手,與謄錄限以五年者不同,如書中有錯誤之處,至總校始行校出,未免有需時日,辦理周章。應責成各分校詳慎校勘,如有錯誤即可隨時駁換、更改,歸成全部,卽交總裁、總閱等抽閱呈進,毋庸另設總校。至分校看書,若多限字數,卽不能校閱精詳,以每人每日二萬字為率,應添設分校六十員,由翰林院、內閣、國子監等衙門遴派。如有遲誤草率者,臣等隨時參處更換。 一、此次辦書,仰蒙特發內帑,支費浩繁,應另派內務府廣儲司銀庫官員專司其事,按季支領。零星給發,仍每季結報,與字數核對,以昭慎重。至寫書交書,每卷每頁多寡不同,必須按篇核算,以杜浮冒。應設立督催司員四人,並於內務府算手內遴派妥人,隨時核算字數,詳慎辦理。 一、武英殿所有底本,現在趕辦第三、四分,一時未能交出。今添寫三分書,所需底本,應先盡官刻各書及《永樂大典》副本發寫,其在館貯有重本者,亦可陸續咨取發繕,約計可得十之四五。至每一底本發出,卽令書手全寫三分,庶繕校尤得迅速。 一、現辦四庫全書,俱用金線榜紙,若添寫三分,仍照前項紙色,恐致牽混,且恭繹諭旨,此書分貯各處,許多士編摩謄錄,在於廣布流傳,與天府珍藏,稍有不同,擬用堅白太史連紙刷印紅格,分給繕寫,以示區別。 以上各條,俱系臣等公同酌定,現在需辦章程,理合分款繕摺奏明,恭候皇上訓示。如蒙俞允,臣等卽行遵辦。至開館後,如隨時酌定事宜內有應具奏者,臣等再行奏聞辦理。謹奏。 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奉旨:依議。欽此。 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日 皇六子多羅質郡王臣永瑢 皇八子多羅儀郡王臣永璇 皇十一子臣永瑆 大學士臣英廉 大學士臣嵇璜 領侍衛內大臣 尚書 公臣福隆安 領侍衛內大臣 尚書臣和珅 戶部尚書臣梁國治 都察院左都御史臣王傑 戶部侍郎臣金簡 戶部侍郎臣董誥 戶部侍郎臣曹文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