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七七 福建巡撫富綱奏遵旨查辦郡邑志書情形折
六七七 福建巡撫富綱奏遵旨查辦郡邑志書情形折
乾隆四十五年正月十八日
福建巡撫臣富綱跪奏,為欽奉上諭事。
本年正月初四日承准廷寄內開,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奉上諭:據閔鶚元奏,各省郡邑志書內,如有登載應銷各書名目及悖妄著書人詩文者,請一概俱行鏟削。等語。所奏甚是。錢謙益、屈大均、金堡等所撰詩文,久經飭禁,以裨世敎而正人心。今各省郡邑志書,往往於名勝、古蹟編入伊等詩文,而人物、藝文門內並載其生平事實及所著書目,自應逐加芟削,以杜繆妄。至從前各省節次繳到應毀書籍,經朕發交館臣覆看,奏定應行毀銷者,俱經該館陸續咨行各省,自可遵照辦理。著傳諭各督撫,將省志及府州縣誌書悉心查核,其中如有應禁詩文,而志內尚復採錄並及其人事實書目者,均詳悉查明,概從芟節,不得草率從事,致有踈漏。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伏查臣在陝西藩司任內,因搜羅違礙書籍,凡有應禁之書,雖經陸續繳銷,而郡邑志書內有年久失修者,其中紀載明季忠烈事跡及一切藝文,或有字句違礙,猶襲舊文,並恐有未經敬避廟諱、御名之處,均須逐加釐正,於臣子之心始安。曾於上年二月間,稟商撫臣畢沅,委員細加校勘。尚未查核完竣,臣旋蒙皇上天恩,擢任閩撫。誠恐閩省郡邑各志,亦有未經改正之處,隨於抵任後,卽經札飭通查送核。
茲欽奉諭旨,飭將應禁詩文及其人事實書目,均應查明芟節,仰見聖主維世敎而正人心之至意。臣遵卽檄飭兩司,遴委科目出身之試用知鯀及敎職等官,設局悉心分校。臣仍逐一親加覆核,務期悉行釐正,以杜繆妄而昭大義,斷不敢草率從事,致有踈漏。容俟查竣之日,另行據實奏聞。
所有遵旨查辦緣由,理合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