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五 都察院為吏部奏請議敘四庫館年滿各員欽奉諭旨事致稽察房移會(附奏摺)

六○五 都察院為吏部奏請議敘四庫館年滿各員欽奉諭旨事致稽察房移會(附奏摺)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 都察院知照事。 本年二月初八日,內閣抄出德等奏四庫館效力年滿議敘各員請派大臣考驗,分別錄用,欽奉諭旨一道。相應抄單移會稽察房可也。須至移會者。 計黏單一紙。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 日 附 吏部尚書德保等奏將四庫館年滿議敘人員嚴加考試折 臣德保等謹奏,為請旨事。 查四庫館效力年滿人員,節經該館奏明從優議敘,分別銓選分發,仰蒙恩旨允准,遵照在案。但該館此次議敘人員非別館可比,人數眾多,其間品目不一,材質亦自有不同。至得缺分發時,雖有九卿驗看之例,不過徒觀外貌,與材具是否可用,身家是否清白,一時斷難周至。查正印各官均系職膺民社,責成綦重,卽佐雜等項,亦自有身任地方之責,若不詳慎甄核,累示區別,一經議敘,卽概予銓選分發,誠恐不免濫竽,致滋貽誤。臣等公同悉心酌議,凡此項年滿議敘人員,臣部匯齊人數五十名以上,奏請欽命策題,並特派大臣監試,御史入場嚴加考試,仍令原出結之同鄉京官臨場認識,無許混冒。其有考試正途出身者,必須文理通順,卽由貢監捐納出身,亦須字畫端楷方准入選,註冊銓選,驗看分發,始於地方有益。倘文義字跡俱不堪錄取,卽將該員扣除,其有原班可歸者,仍歸原班選用,無班可歸,只留其出身,不准其濫邀議敘。如考試時無故臨場不到,照規避例議處。如此稍為區別,庶民事不致濫膺,而吏治益昭慎重矣。 再,查各項分發人員,俱應隨同月官驗看,往往有臨期不到者,迨出示傳喚後,始據以患病呈報,塘塞了事。若不予以懲創,恐致效尤者眾,不免漸生規避之端。應請嗣後應行分發人員,無論議敘捐納,已經驗照投結,示期驗看,如有患病情事,准其預行赴部呈明,暫停傳驗,俟報明病痊後,再行補入下次驗看。倘有不預為呈明,臨期無故不到者,即將該員照違令例讒處。其有五城司坊傳喚不到,或以患病等事捏詳報部,一經查出,將司坊官一併分別照例議處。 是否有當,伏候訓示遵行。如蒙俞允,所有現在業經議敘人員,俟臣部驗明人數,奏請考試後,再行照例辦理。 為此謹奏請旨。 二月初六日奉旨:吏部奏請將四庫館效力年滿議敘人員嚴加考試,分別核辦。所奏是,應如此辦理。此項在館人員,雖系自備資斧效力,而議敘實不免過優,殊非慎重名器之道。朕原因四庫全書卷帙浩繁,既辦一大事,卽不能計及小節,略予從優,非不知其中有些微小弊也。但恩施固當令均沾,而錄取亦不宜太濫,況人多而流品混淆,自當區別。嗣後此項議敘人員,著照部議,匯齊五十名奏請考試一次。惟是伊等寫書時,大率倩人代繕,其本人字畫未必悉能工楷,將來考試時,著派出閱卷大臣稍為寬取,不必照正考之例過於精核,以示格外體恤之意。其有不到及倩人代作諸弊,仍著照部議嚴察。欽此。(內閣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