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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六○一 諭程景伊徐立綱等著分別罰俸六個月或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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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一 諭程景伊徐立綱等著分別罰俸六個月或三個月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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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六○一 諭程景伊徐立綱等著分別罰俸六個月或三個月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十五日 都察院等衙門奏,四庫全書館所進各書,該總裁等抽閱書內,俱有錯誤記過,應將協辦大學士 吏部尚書程景伊、戶部左侍郎董誥、翰林院侍講學士朱珪、鴻臚寺卿倪承寬均照不行詳查例罰俸六個月,並疎忽之徐立綱、莫瞻菉等各罰俸三個月,注於紀錄抵銷一疏,奉諭旨: 程景伊、董誥、朱珪、倪承寬俱著罰俸六個月;徐立綱、莫瞻菉俱著罰俸三個月,注於紀錄抵銷。余依議。(起居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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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兩廣總督桂林等奏覆查辦《九十九籌》一書情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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