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五六五 奉天府府丞李綬奏查辦鐵嶺等處違礙碑碣情形折
五六五 奉天府府丞李綬奏查辦鐵嶺等處違礙碑碣情形折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奉天府府丞臣李綬跪奏,為遵旨查奏事。
竊臣奉旨查辦神祠墳墓碑碣、村堡隘口門匾違礙字樣,所有查出鳳凰、岫巖二城、寧海、旅順等處神祠墳墓違礙字樣,開具簡明清單,節次恭折具奏在案。
茲臣由鐵嶺、開原、興京、撫順等處查回盛京,正在查辦城內及承德縣所屬各界,接奉十一月初八日上諭:據李綬奏查辦寧海、旅順等處神祠墳墓違礙碑碣。云云。欽此。臣謹將查出盛京等處碑碣門匾,分別應毀應改,開具清單,恭呈御覽。臣一面知照將軍臣弘晌,一面嚴飭各地方官磨毀淨盡。其應改者,臣撰文發刻外,遵將兩次奉到諭旨及臣三次原折底稿清單,一併恭繳。至臣知照將軍咨文,飭各地方官牌文,統俟事竣後收回銷毀,遵旨毋庸存案。
所有臣查辦碑碣緣由,理合恭折具奏。謹將應繳各件另封隨折進呈,伏乞皇上睿鑒。
臣拜折後,卽赴錦州府四屬查辦。合併陳明。謹奏。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奉朱批:知道了。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