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五一九 署理福建巡撫德保奏遵旨查辦《歷志》等書情形折

五一九 署理福建巡撫德保奏遵旨查辦《歷志》等書情形折 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十九日 署理福建巡撫兼署閩浙總督臣德保謹奏,為遵旨覆奏事。 竊照本年閏六月初十日承准大學士 公阿桂、大學士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奉上諭:前經各省將查出應毀違礙各書陸續送京,經該館大臣派員查辦,分別開單進呈,請旨銷毀。所有應毀各書,著該館開單行知各督撫,一併實力查辦。其中有浙江寧波周乃祺所撰《歷志》一本,冊面題曰第二十一卷,尚非完書。此外存留卷帙,恐復不少。著傳諭王亶望卽行加意訪查,勿使私藏干戾。至此書或有流傳他省者,並諭各督撫一體查察,隨時送京銷毀,毋得視為具文。欽此。遵旨寄信到臣,並單開應毀各書一十七種。等因。 臣伏查應禁書籍,經前督撫臣節次查出,陸續送京。臣抵閩以後,恐民間尚有存留,未能收繳淨盡,復檄行藩司轉飭各屬實力查繳在案。茲欽奉諭旨,單開應毀各書,令各督撫實力查辦,臣仰荷聖恩,身任封疆,自當加意查繳,斷不敢虛應故事,聽其隱匿存留。現飛行閩浙兩省各府州縣督率教官一體妥辦,務將各書切實嚴查齎繳。至浙江寧波周乃祺所撰《歷志》,查非完書。浙省既恐尚有存留,而閩省與浙江接壤,亦恐易於流傳。臣飭各屬,曉喻縉紳士庶,俾知《歷志》一書,私藏卽干罪戾,無論全書、廢卷,概行呈繳。總期應毀各書搜剔淨盡,不使稍有遺漏。 所有遵旨查辦緣由,臣謹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