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五一八 寄諭各省巡撫務須實力查辦違礙書籍

五一八 寄諭各省巡撫務須實力查辦違礙書籍 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十九日 大學士 公阿、大學士於字寄各省巡撫,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十九日奉上諭: 屢經降旨各省督撫,查繳違礙書籍,送京銷毀。各該省陸續查出應毀之書,雖紛紛呈繳,但恐此等違礙書籍外間尚有存留,而僻壤窮鄉未必能家喻戶曉。此時續行繳出,仍可遵前旨不加究治,若匿不呈出,後經發覺,卽難以輕逭,不可不將此意明白諭示,令其查繳剔厘淨盡,以正人心而厚風俗。著再傳諭各省督撫,務須實力查辦,不可稍有疎漏,並須通飭所屬,派委妥員細訪詳查,毋使不肖吏胥藉端需索滋擾。將此遇各督撫奏事之便,傳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軍機處上諭檔)